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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汇金聚禄一年定期A(005423)

浙商汇金聚禄一年定期:浙商汇金聚禄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2019年第2号)查看PDF公告

浙商汇金聚禄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
书(更新)(摘要)(2019年第 2号)
基金管理人: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一、基金合同的生效日期
浙商汇金聚禄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由浙江浙商
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约定发起,并经
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7年 6月 12日下发的证监许可[2017] 900号文《关于准予浙
商
汇金聚禄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准予注册,并经中国证监会证券
基金机构监管部于 2018年 6月 26日下发的机构部函[2018]1512号文《关于浙商汇金聚禄
一
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延期募集备案的回函》准予延期募集。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自 2018年 8月 6日正式生效。
二、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
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
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 投资有风险,
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本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
判
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
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
独立
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投资人在获得基金投资收益的同时,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
各
类风险,可能包括:利率风险、本基金持有的信用品种违约带来的信用风险、证券市场整
体
环境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大量赎回或暴跌导致的流动性风
险、基金管理人在投资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以及本基金特有风险等。 基金不同于银
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者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
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
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
种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国债期货投资风险、管理风险、操作风险、
技
术风险和不可抗力风险等等。 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
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
断
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本基金为定期开放基金,即以封闭运作和开放运作相交替循环的方式运作。 本基金以 1
年为一个封闭期,每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包括基金合同生效日)至基金合同生
效日的 1年后年度对日的前一日止或每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至该封闭期
首日的 1年后年度对日的前一日止。 在封闭期内本基金采取封闭运作方式,基金份额持有
人
不得申购、赎回本基金,也不上市交易。 因而,在本基金封闭运作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将
面
临因不能赎回基金份额,或错过某一开放期而未能赎回,其份额自动转入下一封闭期,而
产
生的流动性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
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
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亦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
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 原则,在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
值
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但在基金运
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基金管理人无法予以控制的情形导致达到或超过 50%的除外。
投资者应当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申购和赎回基金,基
金销售机构名单详见本招募说明书以及相关公告。
本摘要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 基金合
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 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
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
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
权
利、承担义务。 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本基金的基
金
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中涉及与基金托管人相关的基金信息已经与基金托管人复核。 除特别说
明外,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9年 8月 5日,有关财务数据截止日为 2019年
6月
30日(本招募说明书中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天水巷 25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五星路 201号浙商证券大楼 7层
法定代表人:盛建龙
设立日期:2013年 4月 18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2012]1431号
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857号
联系电话:(0571)87903351
联系人:傅旭菁
(二)注册资本和股权结构
1、注册资本:12亿元人民币
2、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持股占总股本比例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0%
(三)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1)董事会
盛建龙先生,董事长,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高级会计师。1994年 8月
至
2000年 2月在杭州市民防局从事财务管理工作;2000年 3月至 2006年 6月历任沪杭甬计
划财
务部经理助理、内审部副主任、主任;2006年 7月起任浙商证券总裁助理兼计划财务部总
经
理,2009年 1月起任浙商证券财务总监,2014年 12月 6日至 2015年 4月 2日任浙江浙
商证券资
产管理有限公司合规风控总监。 现任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浙
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浙商期货有限公司董事。
王青山先生,董事,硕士。 曾任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浙
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兼浙商证券党委书记,浙商证券监事会主席。 现
任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及党委
委员,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浙商期货有限公司董事,浙江浙商创新资本
管
理公司董事长。
赵伟江先生,董事,硕士。 1986年 7月至 1997年 7月为杭州金融管理干部学院教师;
1997
年 10月至 2006年 6月为金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负责人;2006年 7月历任浙商
证
券技术总监、监事长。 现任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
董事,浙商期货有限公司董事。
高玮女士,董事,博士。 1996年 6月至 2006年 6月任财通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原浙
江
财政证券公司)电脑中心副经理、市场管理总部经理、稽核部经理、职工监事。 2006年
7月起
在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工作。 现任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及首席风险官,浙江浙
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浙商期货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楼小平先生,董事,硕士。 历任申银万国证券嘉兴营业部总经理、申银万国证券宁波第
二营业部总经理、申银万国证券杭州营业部总经理、中富证券公司总裁助理兼浙江业务总
部总经理、浙商证券创新业务总部总经理、运保中心总经理、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
公
司私募投行总部总经理。 现任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常务副
总
经理。
(2)监事
许向军先生,监事,本科。 1998年至 2000年在浙江联创软件有限公司任助理工程师;
2000年至 2002年在浙江省工商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任职;2002年至 2010年在浙江省
证
监局任科员、科长、副处长;2010年起任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技术总监。 现任浙
商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规总监,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3)高级管理人员
盛建龙,总经理(兼),董事长,简历参见上述董事会成员基本情况。
楼小平,常务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 简历参见上述董事会成员基本情况。
路迹,副总经理,博士。 1991年 7月至 1997年 3月供职于辽宁省国际经济贸易公司;
1997
年 1月至 2002年 9月任职辽宁国投担任部门经理、营业部副总经理;2005年 7月至
2018年 2月
中国光大银行担任处长;自 2018年 7月起任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方斌,合规总监,首席风险官(兼),硕士。 2002年 7月至 2006年 4月曾任职于浙江天
健
会计师事务所;2006年 4月至 2015年 9月在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机构监管处、上市监
管处
任职;2015年 10月至 2017年 7月曾任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7年 7月
起担任
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合规风控副总监;自 2017年 11月起任浙江浙商证券资产
管
理有限公司合规风控总监,2018年 7月起任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合规总监、首
席
风险官(兼)。
2、本基金基金经理
应洁茜,硕士学位,4年证券从业经历。2013年加入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历
任固定收益事业总部交易主管、投资经理助理。 自 2018年 1月 9日起任浙商汇金聚利一
年定
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自 2018年 8月 6日起任浙商汇金聚禄一年定期开
放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自 2018年 11月 22日起任浙商汇金短债债券型证券投
资
基金的基金经理,自 2019年 3月 25日起任浙商汇金聚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
金的基金经理, 自 2019年 7月 2日起任浙商汇金中高等级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
资
基金的基金经理,自 2019年 7月 2日起任浙商汇金聚盈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
经
理。
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2019年 1月 16日至 2019年 7月 23日, 范旦波任本基金的基金经
理。
3、基金管理人采取集体投资决策制度,公司公募基金投资执行委员会成员构成如下:
主任:常务副总经理楼小平
成员:总经理助理周涛先生,总经理助理余春梅女士,合规风控部负责人闻震宙先生。
4、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及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25 号、甲 25 号中国光大中心
成立日期:1992年 6月 18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国务院、国函[1992]7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66.79095亿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李晓鹏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2002】75号
投资与托管业务部总经理:张博
电话:(010) 63636363
传真:(010) 63639132
网址:www.cebbank.com
(二)投资与托管业务部部门及主要人员情况
法定代表人李晓鹏先生,曾任中国工商银行河南省分行党组成员、副行长,中国工商银
行总行营业部总经理,中国工商银行四川省分行党委书记、行长,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
党
委委员、副总裁,中国工商银行党委委员、行长助理兼北京市分行行长,中国工商银行党
委
委员、副行长,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行长、执行董事;中国投资有限
责任
公司党委副书记、监事长;招商局集团副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曾兼任工银国际
控股
有限公司董事长、工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工银瑞信基金管理公司董事长,招商银
行
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招商局港口控股有限公司
董事会主席、招商局华建公路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招商局资本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招商局联合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招商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 现任中国光大
集团股份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兼任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中
国
光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旅游协会副会长、中国城市金融学会副会长、中国农村金
融
学会副会长。 武汉大学金融学博士研究生,经济学博士,高级经济师。
行长葛海蛟先生,曾任中国农业银行辽宁省分行国际业务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
经理,中国农业银行辽宁省辽阳市分行党委书记、行长,中国农业银行大连市分行党委委
员、副行长,中国农业银行新加坡分行总经理,中国农业银行国际业务部副总经理(部门总
经
理级),中国农业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行长兼任悉尼分行海外高管,
黑
龙江省第十二届人大代表。 曾兼任中国光大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光大证券
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上海总部主任,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文旅健康
事业部总经理。 现任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行长,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
司
党委委员。 南京农业大学农业经济管理专业博士研究生,管理学博士,高级经济师。
张博先生,曾任中国光大银行厦门分行副行长,西安分行行长,乌鲁木齐分行筹备组组
长、分行行长,青岛分行行长,光大消费金融公司筹备组组长。 曾兼任中国光大银行电子
银
行部副总经理(总经理级),负责普惠贷款团队业务。 现任中国光大银行投资与托管业务
部
总经理。
(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情况
截至 2019年 6月 30日,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托管华夏睿磐泰利六个月定期开放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尊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汇安多策略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等共 149只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基金资产规模 3248.54亿元。 同时,
开
展了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专户理财、企业年金基金、QDII、银行理财、保险债权投资
计划
等资产的托管及信托公司资金信托计划、产业投资基金、股权基金等产品的保管业务。
(四)托管业务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目标
确保有关法律法规在基金托管业务中得到全面严格的贯彻执行;确保基金托管人有关
基金托管的各项管理制度和业务操作规程在基金托管业务中得到全面严格的贯彻执行;确
保基金财产安全;保证基金托管业务稳健运行;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公司及基
金
托管人的合法权益。
2、内部控制的原则
(1)全面性原则。 内部控制必须渗透到基金托管业务的各个操作环节,覆盖所有的岗
位,不留任何死角。
(2)预防性原则。 树立“预防为主” 的管理理念,从风险发生的源头加强内部控制,防
患于未然,尽量避免业务操作中各种问题的产生。
(3)及时性原则。 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内部控制。 发现问题,及
时处理,堵塞漏洞。
(4)独立性原则。 基金托管业务内部控制机构独立于基金托管业务执行机构,业务操
作人员和内控人员分开,以保证内控机构的工作不受干扰。
3、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会委员由
相关部门的负责人担任,工作重点是对总行各部门、各类业务的风险和内控进行监督、管
理
和协调,建立横向的内控管理制约体制。 各部门负责分管系统内的内部控制的组织实施,
建
立纵向的内控管理制约体制。 投资与托管业务部建立了严密的内控督察体系,设立了风险
管理处,负责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风险管理。
4、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投资与托管业务部自成立以来严格遵照《基金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信息披露办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等法律、法
规的要
求,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订、完善了《中国光大银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内部控制规
定》、《中国光大银行投资与托管业务部保密规定》等十余项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将风
险
控制落实到每一个工作环节。 中国光大银行投资与托管业务部以控制和防范基金托管业务
风险为主线,在重要岗位(基金清算、基金核算、监督稽核)还建立了安全保密区,安装
了录
像监视系统和录音监听系统,以保障基金信息的安全。
(五)托管人对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等的要求,基金托管人主要通过定性和定量相结合、事前监
督和事后控制相结合、技术与人工监督相结合等方式方法,对基金投资品种、投资组合比
例
每日进行监督;同时,对基金管理人就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报
酬
的计提和支付、基金收益分配、基金费用支付等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核查。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违反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等规定的行为,及时以书面
或电话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确认并以书面形
式对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 在限期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
金
管理人改正。 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
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柜台
住所:杭州市下城区天水巷 25号
办公地址:杭州市江干区五星路 201号浙商证券大楼 7 楼
法定代表人:盛建龙
联系人:芦银洁
联系电话:(0571)87901920
传真:(0571)87902581
网址:www.stocke.com.cn
客服电话:95345
(2)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网上交易平台
办公地址:杭州市江干区五星路 201号浙商证券大楼 7 楼
联系人:芦银洁
联系电话:(0571)87901920
传真:(0571)87902581
网址:https://fund.stocke.com.cn/etrading/
2、其他销售机构
(1)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五星路 201号浙商证券大楼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五星路 201号浙商证券大楼
法定代表人:吴承根
联系人:高扬
联系电话:(0571)87901963
传真:(0571)87901955
网址:www.stocke.com.cn
(2)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25 号、甲 25 号中国光大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25 号、甲 25 号中国光大中心
法定代表人:李晓鹏
联系人:张谞
客户服务热线:95595
网址:www.cebbank.com
(3)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翠园路 181号商旅大厦 18-21层
办公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星阳街 5号
法定代表人:范力
联系人:陆晓
客户服务热线:953309
网址:www.dwzq.com.cn
(4)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 4036 号荣超大厦 16-20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 4036 号荣超大厦 16-20 层
法定代表人:詹露阳
联系人:周驰
客户服务热线:95511-8
网址:stock.pingan.com
(5)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号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联系人:杜晶
客户服务热线:95310
网址:www.gjzq.com.cn
(6)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 25层 IJ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 8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龚江江
客户服务热线:4006-788-887
网址:www.zlfund.cn及 www.jjmmw.com
(7)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 903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翠柏路 7号杭州电子商务产业园 2号楼 2楼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联系人:董一锋
客户服务热线:4008-773-772
网址:www.5ifund.com
(8)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号 2楼 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5号 3号楼 C座 9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段颖
客户服务热线: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9)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号 14楼 09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号 14楼
法定代表人:郭坚
联系人:朴美玲
客户服务热线:4008219031
网址:www.lufunds.com
(10)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 5475号 1033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峨山路 91弄 61号陆家嘴软件园 10号楼 12楼
法定代表人:沈继伟
联系人:陈孜明
客服电话:400-067-6266
网址:www.leadfund.com.cn
(11)贵州华阳众惠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丹寨县金钟经济开发区 C栋标准厂房
办公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北京路 9 号贵州医科大学学术交流中心 16楼
法定代表人:李陆军
联系人:许木根
客户服务热线:4008391818
网址: www.hyzhfund.com
(12)上海朝阳永续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浦东新区上丰路 977号 1幢 B座 812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碧波路 690 号 4 号楼 2 楼
法定代表人:廖冰
联系人:郑秋月
客户服务热线:400-699-1888
网址: www.998fund.com
(13)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 3 号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 3 号
法定代表人:林卓
联系人:谢俐
客户服务热线:400-0411-001
网址: www.taichengcaifu.com
(14)上海云湾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金桥路 27号 13号楼 2层,200127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金桥路 27号 13号楼 2层,200127法定代表
人:戴新装
联系人:王宁
客户服务热线:4008201515
网址:www.zhengtongfunds.com
(15)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 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 号
法定代表人:刘汉青
联系人:钟宇龙
客户服务热线:95177
网址: www.snjijin.com
(16)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 277号 3层 310室
办公地址:上海长宁区福泉北路 518 号 8 号楼 3 层
法定代表人:燕斌
联系人:陈东
客户服务热线:400-166-6788
网址: www.66zichan.com
(17)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号 105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 号保利国际广场
南塔 1201-1203 室
法定代表人:肖雯
联系人:邱湘湘
客户服务热线:020-89629066
网址:www.yingmi.cn
(18)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潘园公路 1800号 2号楼 6153室(上海泰和经济发展
区)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488号太平金融大厦 1503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联系人:李关洲
客户服务热线:400-820-5369
公司网址:www.jiyufund.com.cn
(19)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 66号 1号楼 22层 2603-06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 66号 1号楼 22层 2603-06
法定代表人:江卉
联系人:张华阳
客户服务热线:400-088-8816/400-098-8511
公司网址:fund.jd.com
(20)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 799号 5层 01、02、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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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胡燕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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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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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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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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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高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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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上海汇付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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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 100号金外滩国际广场 19楼
法定代表人:张皛
联系人:甄宝林
客户服务热线:400-820-2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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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 10号五层 512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20号乐成中心 A座 23层 2302室
法定代表人:梁越
联系人:高承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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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号 A栋 201室(入住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
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航天科技广场 A座 17楼 1704室
法定代表人: TEO WEE HOWE
联系人:叶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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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号 A座 1108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号 A座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联系人:王骁骁
客户服务热线:400-619-9059
公司网址: www.hcjijin.com
(27)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号 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 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许梦园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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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 360弄 9号 3724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秦皇岛路 32号 C栋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联系人:李娟
客户服务热线:400-821-5399
公司网址:www.noah-fund.com
(29)扬州国信嘉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扬州市广陵新城信息产业基地 3期 20B栋
办公地址: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文昌西路 56号公元国际大厦 320
法定代表人:刘晓光
联系人:陈莉娜
客户服务热线:400-021-6088
公司网址:www.gxjlcn.com
(30)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号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联系人:李慧
客服电话:95588
网址:www.icbc.com.cn
3、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调整为本基金的
销售机构,并及时公告。
(二)登记机构
名称: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天水巷 25号
法定代表人:盛建龙
联系人:俞绍锋
电话:(0571)87901972
传真:(0571)87902581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 1号黄龙世纪广场 A座 11楼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 1号黄龙世纪广场 A座 11楼、8楼
负责人:章靖忠
电话:(0571)87901111
传真:(0571)87901501
联系人:俞晓瑜
经办律师:刘斌、俞晓瑜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 18号北环中心 22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 18号北环中心 22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张恩军
电话:(010)82250666
联系人:张庆栾
经办会计师:张庆栾、李鑫
六、基金的名称
浙商汇金聚禄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七、基金的类型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八、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和追求基金资产长期稳定的基础上,力求获得高于业绩比较基
准的投资收益。
九、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
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级短期融资券、
次级
债券、地方政府债、资产支持证券、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债券
回购、
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等债券类品种、国
债
期货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
规定)。
本基金不直接在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但可持有因可转债转股或可
交换债换股所形成的股票、因持有该股票所派发的权证、因投资可分离债券产生的权证,
以
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非固定收益类品种。 因上述原因持有的股票和权
证等资产,本基金将在其可交易之日起的 6个月内卖出。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 但应
开放期流动性需要,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在每个开放期的前 3个月和后 3个月以
及
开放期期间不受前述投资组合比例的限制。 在开放期,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
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
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受上述 5%的限制,但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
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其中现
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上述投
资
品种的比例限制,以变更后的比例为准,本基金的投资比例会做相应调整。
十、基金的投资策略
1、封闭期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以中长期利率趋势分析为基础,结合经济周期、宏观政策方向及收益率曲线分
析,自上而下决定资产配置及组合久期,并依据内部信用评级系统,深入挖掘价值被低估
的
标的券种,实施积极的债券投资组合管理,以获取较高的债券组合投资收益。
(2)债券投资组合策略
在债券组合的构建和调整上,本基金综合运用久期配置、期限结构配置、类属资产配
置、收益率曲线策略、杠杆放大策略等组合管理手段进行日常管理。
1)久期配置策略
久期配置是根据对宏观经济数据、金融市场运行特点等方面的分析来确定组合的整体
久期,在遵循组合久期与封闭期的期限适当匹配的前提下,有效地控制整体资产风险。 当
预
测利率上升时,适当缩短投资组合的目标久期,预测利率水平降低时,适当延长投资组合
的
目标久期。
2)期限结构配置策略
本基金在对宏观经济周期和货币政策分析下,对收益率曲线形态可能变化给予方向性
的判断;同时根据收益率曲线的历史趋势、未来各期限的供给分布以及投资者的期限偏好,
预测收益率期限结构的变化形态,从而确定合理的组合期限结构。 通过采用集中策略、两
端
策略和梯形策略等,在长期、中期和短期债券间进行动态调整,从而达到预期收益最大化
的
目的。
3)类属资产配置策略
类属资产配置策略是指现金、不同类型固定收益品种之间的配置。 在确定组合久期和
期限结构分布的基础上,根据各品种的流动性、收益性以及信用风险等确定各子类资产的
配置权重,即确定债券、存款、回购以及现金等资产的比例。 类属配置主要根据各部分的
相
对价值确定,增持相对低估、价格将上升的类属,减持相对高估、价格将下降的类属,从
而获
取较高的总回报。
4)收益率曲线策略
收益率曲线形状变化代表长、中、短期债券收益率差异变化,相同久期债券组合在收益
率曲线发生变化时差异较大。 通过对同一类属下的收益率曲线形态和期限结构变动进行分
析,首先可以确定债券组合的目标久期配置区域并确定采取子弹型策略、哑铃型策略或梯
形策略;其次,通过不同期限间债券当前利差与历史利差的比较,可以进行增陡、减斜和
凸
度变化的交易。
5)杠杆策略
杠杆放大操作即以组合现有债券为基础,利用买断式回购、质押式回购等方式融入低
成本资金,并购买剩余年限相对较长并具有较高收益的债券,以期获取超额收益的操作方
式。
(3)债券投资策略
1)信用债投资策略
信用类债券是本基金重要投资标的, 信用风险管理对于提高债券组合收益率至关重
要。 本基金将根据宏观经济运行状况、行业发展周期、公司业务状况、公司治理结构、财
务状
况等因素综合评估信用风险,确定信用类债券的信用风险利差,有效管理组合的整体信用
风险。 同时,本基金将运用本基金管理人比较完善的信用债券评级体系,研究和跟踪发行
主
体所属行业发展周期、业务状况、公司治理结构、财务状况等因素,综合评估发行主体信
用
风险,确定信用产品的信用风险利差,有效管理组合的整体信用风险。
2)可转换债券投资策略
基于行业分析、企业基本面分析和可转换债券估值模型分析,并结合市场环境情况等,
本基金在一、二级市场投资可转换债券,以达到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实现基金资产
稳
健增值的目的。
①行业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宏观经济走势、经济周期,以及阶段性市场投资主题的变化,综合考虑宏
观调控目标、产业结构调整等因素,精选成长前景明确或受益政策扶持的行业内公司发行
的可转换债券进行投资布局。 另外,由于宏观经济所处的时期和市场发展的阶段不同,不
同
行业的可转换债券也将表现出不同的风险收益特征。 在经济复苏的初期,持有资源类行业
的可转换债券将获得良好的投资收益;而在经济衰退时期,持有防御类非周期行业的可转
换债券,将获得更加稳定的收益。
②个券选择策略
本基金将运用企业基本面分析和理论价值分析策略,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上,精选
具有投资价值的可转换债券券,力争实现较高的投资收益。
③条款博弈策略
本基金将深入分析公司基本面,包括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预测其未来发展战略和融
资需求,结合流动性、到期收益率、纯债溢价率等因素,充分发掘这些条款给可转换债券
带
来的投资机会。
④转股策略
在转股期内,当本基金所持有可转换债券市场交易价格显著低于转股平价时,即转股
溢价率明显为负时,本基金将通过转股并在其上市交易后 10个工作日内卖出股票以实现收
益。
3)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对于资产支持证券,本基金将在国内资产证券化品具体政策框架下,通过宏观经济、提
前偿还率、资产池结构及所在行业景气变化等因素的研究,对个券进行风险分析和价值评
估后选择风险调整收益高的品种进行投资。 本基金将严格控制产支持证券的总体投资规模
并进行分散,以降低流动性风险。
4)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基金管理人可运用国债期货,以提高投资效率更好地达到本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
在国债期货投资中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
着
谨慎原则,参与国债期货的投资,以管理投资组合的利率风险,改善组合的风险收益特性。
2、开放期投资策略
开放期内,本基金为保持较高的组合流动性,方便投资人安排投资,在遵守本基金有关
投资限制与投资比例的前提下,将主要投资于高流动性的投资品种,减小基金净值的波动。
十一、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综合全价指数。
十二、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
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十三、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 2019年 6月 30日。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352,275,381.50 80.25
其中:债券 313,275,381.50 71.36
资产支持证券 39,000,000.00 8.88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25,580,000.00 5.83
其中: 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
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51,176,422.74 11.66
8 其他资产 9,961,030.55 2.27
9 合计 438,992,834.79 100.00
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港股通投资股票。
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
4 企业债券 182,850,416.00 61.04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20,128,000.00 6.72
6 中期票据 107,808,500.00 35.99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2,488,465.50 0.83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313,275,381.50 104.58
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
例(%)
1 101900567 19 金 华 融 盛
MTN002 250,000 25,437,500.00 8.49
2 101800555 18 桂 投 资
MTN001 200,000 20,496,000.00 6.84
3 136035 15远东一 200,000 20,224,000.00 6.75
4 143886 18津投 09 200,000 20,170,000.00 6.73
5 011802078 18 建 安 投 资
SCP002 200,000 20,128,000.00 6.72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
细
序号 证券代码 证券名称 数量(份)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139282 龙光 05A 200,000 20,000,000.00 6.68
2 139562 煦日 02C 100,000 10,000,000.00 3.34
3 139682 信捷 12优 90,000 9,000,000.00 3.00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参与股指期货交易。
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1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 在本报
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11.3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21,902.93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9,939,127.62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其他 -
8 合计 9,961,030.55
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113013 国君转债 1,698,600.00 0.57
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市值占净值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
存在尾差。
十四、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险,投
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以下基金业绩数据截至 2019年 6月 30日。
1、基金净值表现
1.1、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1)浙商汇金聚禄一年定期 A
阶段 净值增长
率①
净值增长
率标准差
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1.11% 0.04% -0.24% 0.06% 1.35% -0.02%
(2)浙商汇金聚禄一年定期 C
阶段 净值增长
率①
净值增长
率标准差
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1.01% 0.04% -0.24% 0.06% 1.25% -0.02%
注: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全价指数
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
变动的比较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8年 8月 6日,自合同生效日期至本报告期末不足一年。至本
报告期末,本基金建仓期已完成建仓但报告期末距建仓结束不满一年。 本基金建仓期结束
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8年 8月 6日,自合同生效日期至本报告期末不足一年。至本
报告期末,本基金建仓期已完成建仓但报告期末距建仓结束不满一年。 本基金建仓期结束
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十五、费用概览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诉讼费和仲裁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基金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7%年费率计提。 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7%÷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 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
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 2-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
管理人。 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2%的年费率计提。 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
下:
H=E×0.2%÷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 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
核对一致后, 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 2-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 若
遇
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基金的销售服务费
销售服务费可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销售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各项费用。 本基
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 适用不同的销售服务费率。 其中,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
务
费,C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4%。 本基金 C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
公
式如下:
H=E×0.4%÷当年天数
H为 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 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
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 2-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划出,由基金
管理人根据相关协议分别支付给各基金销售机构。 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
顺
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4-10项费用” ,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
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
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五)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签订补充协议后,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
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等相关费率,且需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 基金管理人必须
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 2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介上公告。
十六、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
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
法律
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内容如下:
1、“重要提示” 部分,更新了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及有关财务数据的截止日期。
2、“三、基金管理人” 部分,对基金管理人主要人员情况等内容进行了更新。
3、“四、基金托管人” 部分,对基金托管人的相关信息进行了更新。
4、“五、相关服务机构” 部分,对销售机构相关信息进行了更新。
5、“九、基金的投资” 部分,列示了本基金最近一期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
6、“十、基金的业绩” 部分,列示了基金合同生效以来的投资业绩。
8、“二十三、其它应披露事项” 部分进行了更新,内容为报告期内应披露的本基金其他
相关事项。
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 9月 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