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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盛利(163824)

中银盛利:关于增加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及参与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为 
中银盛利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及参与其费率优惠活
动的公告 
 
根据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腾安基金销售(深圳)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安基金”)签署的基金销售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腾安基
金自2019年9月9日起正式办理本公司旗下中银盛利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3824)的销售及相关业务。具体业务规则、费率优惠
活动内容及办理程序等相关规则以腾安基金的规定为准。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相关详情:


一、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45层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5566或021-38834788


公司网站:www.bocim.com


二、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客户服务热线:95017(拨通后转1转8) 公司网站:www.tenganxinxi.com,www.txfund.com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定期开放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进行 运作,在非开放期间投资者不能进行申购、赎回。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 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 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 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了解拟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 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