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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泰久兴灵活配置混合(001839)

九泰久兴灵活配置混合:九泰久兴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查看PDF公告

九泰久兴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基金管理人: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的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会 2015 年 8 月 13 日证监许可【2015】1950
号文注册,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17年 1月 20日正式生效。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
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
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
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
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
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
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
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
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
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等
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
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或申购)
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者在获得基金投资收益
的同时,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可能包括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
信用风险、管理风险、政策风险、本基金特有风险等。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
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
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基金属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一般情况下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
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中等风险收益特征的证券投资
基金品种。本基金可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是指中小微型企
业在中国境内以非公开方式发行和转让,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公司债券,
其发行人是非上市中小微企业,发行方式为面向特定对象的私募发行。因此,中
小企业私募债券较传统企业债的信用风险及流动性风险更大,从而增加了本基金
整体的债券投资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股指期货、权证等金融衍生品。金融衍生品是一种金融合约,
其价值取决于一种或多种基础资产或指数,其评价主要源自于对挂钩资产的价格
与价格波动的预期。投资于衍生品需承受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
作风险和法律风险等。由于衍生品通常具有杠杆效应,价格波动比标的工具更为
剧烈,有时候比投资标的资产要承担更高的风险。并且由于衍生品定价相当复杂,
不适当的估值有可能使基金资产面临损失风险。股指期货采用保证金交易制度,
由于保证金交易具有杠杆性,当出现不利行情时,股价指数微小的变动就可能会
使投资人权益遭受较大损失。股指期货采用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如果没有在规
定的时间内补足保证金,按规定将被强制平仓,可能给投资带来损失。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投资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招募说明书;基金的过往业绩
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新基金业绩表
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 日为 2019年 7月 20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9年 6 月 30日 (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第一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的基本情况 名称: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18号院 1号楼 801-16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30号仰山公园 8号楼 A栋 101-120室、 201-222室 法定代表人:卢伟忠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3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010-57383999 联系人:韩炳光 股权结构:昆吾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同创九鼎投资管理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拉萨昆吾九鼎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资分别 占注册资本的 26%、25%、25%和 24%的股权。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吴强先生,管理学硕士,董事长。曾任万联证券投行部业务经理,宏源证 券资本市场部副总经理,安信证券投行部业务副总裁,国信证券投行业务部总 经理助理,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同创九鼎投资管理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吴刚先生,管理学硕士,董事。曾任闽发证券投资银行部项目经理,中国 证监会机构监管部副处长、处长。现任拉萨昆吾九鼎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 行董事、总经理,同创九鼎投资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卢伟忠先生,金融学硕士,董事、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曾任金瑞期货研 究员,安信证券股指期货 IB业务专员,安信期货办公室主任,安信期货 IB业 务部总经理,安信证券资产管理部产品总监,安信乾盛常务副总经理。现任九 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袁小文女士,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独立董事。曾任广东万通期货 公司副总经理,浙江金马期货公司常务副总,长城伟业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后 更名为华泰长城期货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华泰长城期货有限公司总经理,中 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执行副董事长,中信期货有限公司董事长,现 任阳富教育咨询服务(深圳)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 徐艳女士,经济学博士,教授,独立董事。曾任长春税务学院金融系国际 金融教研室主任,海国投工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部经理,现任海南大学经 济管理学院学位委员会委员、院学术委员会委员等职务。 陈耿先生,经济学博士,教授,独立董事。曾任青岛崂山区政府(高科技开 发区)职员,重庆大学工商管理博士后科研站博士后,重庆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 学院教师,现任重庆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 EMBA中心主任职务。 2、监事会成员 徐磊磊先生,工商管理硕士,监事。曾任昆吾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行政 助理、行政经理,同创九鼎投资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现任同创九鼎投 资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刘开运先生,金融学硕士,监事。曾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 昆吾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合伙人助理。现任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定增投资中心总经理、致远权益投资部总经理兼执行投资总监。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卢伟忠先生,简历同上。 王玉女士,涉外经济本科,副总经理。曾任陕西群力子弟学校教师,北京 思拓克斯商贸有限公司经理助理,太平洋人寿保险北京分公司营销业务部经 理、海淀支公司总经理、分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国风共创管理咨询有限 公司总经理。现任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吴祖尧先生,工学硕士,副总经理。曾任中国信达信托投资公司证券研究 部副经理,中国银河证券研究中心研究主管、董事总经理,中国银河证券投行 内核小组成员,中国银河证券投资顾问部董事总经理,中国银河证券投资决策 委员会委员。现任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陈沛先生,法学硕士,督察长。曾任广州大学松田学院教师、平安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合规专员、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股权管理专员、安 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监察稽核部法律主管、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 察稽核部负责人。现任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4、基金经理 孟亚强先生,南开大学保险精算硕士,中国籍,具有基金从业资格。10年 证券从业经历。历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投资经 理。2015年 8月加入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九泰久稳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原九泰久稳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 6月 7日至 2018 年 11月 26日)的基金经理,现任九泰久盛量化先锋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2016年 6月 7日至今)、九泰天富改革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2016年 12月 26日至今)、九泰久兴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年 2月 10日至今)、九泰鸿祥服务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年 8月 16日至今)的基金经理。 历任基金经理:王玥晰女士 2017年 1月 20日至 2018年 8月 22日任本基 金基金经理。 5、公募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本公司公募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包括:吴祖尧先生(委员会主席)刘开运 先生、刘心任先生、刘勇先生。 吴祖尧先生,同上。 刘开运先生,同上。 刘心任先生,北京大学经济学硕士,中国籍,8年证券从业经验,具有基 金从业资格。曾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2015年 5月加入九泰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曾任九泰久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 11月 15日 至 2018年 12月 4日)的基金经理,现任研究发展部总监兼定增投资中心副总 经理,九泰锐富事件驱动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 11月 30日至 今)的基金经理。 刘勇先生,北京大学金融数学系学士、硕士,中国籍,具有基金从业资 格,9年证券从业经验。历任博时基金固定收益部研究员、博时基金固定收益 部基金经理助理。2015年 5月加入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九泰久鑫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 11月 26日至 2019年 3月 22日)的基金经理,现任 绝对收益部副总经理,九泰天宝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 10月 31日至今)、九泰日添金货币市场基金(2018年 11月 26日至今)、九泰久稳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原九泰久稳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 11月 26日至今)的基金经理。 6、公司董事长吴强先生与公司董事吴刚先生系兄弟关系。除此以外,上述 人员之间无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 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 金财产;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 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 保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 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 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 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 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11)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 告义务; (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 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 不向他人泄露; (13)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 分配基金收益; (14)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 相关资料 20年以上; (17)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 且保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 公开资料,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 价、变现和分配; (19)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 会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 益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 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 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2)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 基金事务的行为承担责任; (23)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 其他法律行为;


(24)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生 效,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 息在基金募集期结束后 30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25)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6)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 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2、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基金法》及有 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发生:


(1) 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 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 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谋取利益; (4)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6)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 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7)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8)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3、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 越权或违规经营;


(2) 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 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利益;


(4) 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 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 玩忽职守、滥用职权,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7) 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 有关规定,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 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 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8) 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 格,扰乱市场秩序;


(9) 贬损同行,以抬高自己;


(10) 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1) 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2) 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3)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4、基金管理人关于履行诚信义务的承诺


基金管理人承诺将以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为宗旨,按照诚实信用、勤 勉尽责的原则,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监管规定,不断更 新投资理念,规范基金运作。


5、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 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代理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3)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 有关规定,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 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 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4)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体系


为保证公司规范化运作,有效地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促进公司诚信、合 法、有效经营,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维护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科学、严密、高效的内部控制体系。


1、公司的内部控制目标


(1)确保合法合规经营;


(2)防范和化解风险;


(3)提高经营效率;


(4)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公司内部控制遵循的原则


(1) 健全性原则


风险管理必须涵盖公司各个部门和各个岗位,并渗透到各项业务过程和业 务环节,包括各项业务的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环节。


(2) 有效性原则


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风险管理制度的 有效执行。


(3) 独立性原则


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确保相对独立并承担各自的风险控制职责。公司 基金资产、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须分离。督察长和监察稽核部对公司风 险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4) 相互制约原则


公司在制度安排、组织机构的设计、部门和岗位设置上形成权责分明、相 互制约的机制,从而建立起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体系,消除内部风险控制中的 盲点,强化监察稽核部对业务的监督检查功能。


(5) 成本效益原则


公司将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并充分发挥各机构、部门及员工的工 作积极性,尽量降低经营成本,提高经营效益,保证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 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6) 适时性原则


风险管理应具有前瞻性,并且必须随着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等外部 环境的改变和公司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及时进行 相应的修改和完善。


(7) 内控优先原则


内控制度具有高度的权威性,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自觉形成风险防范 意识;执行内控制度不能有任何例外,任何人不得拥有超越制度或违反规章的 权力;公司业务的发展必须建立在内控制度完善并稳固的基础之上。


(8) 防火墙原则


公司在敏感岗位如:基金投资、交易执行、基金清算岗位之间,基金会计 和公司会计之间、会计与出纳之间等等,在物理上和制度上设置严格的防火墙 进行隔离,以控制风险。


3、内部控制的制度体系


公司制定了合理、完备、有效并易于执行的制度体系。公司制度体系由不 同层面的制度构成。按照其效力大小分为四个层面:第一个层面是公司章程; 第二个层面是公司内部控制大纲,它是公司制定各项规章制度的基础和依据; 第三个层面是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第四个层面是公司各机构、部门根据业务需 要制定的各种制度及实施细则等。它们的制订、修改、实施、废止遵循相应的 程序,每一层面的内容不得与其以上层面的内容相违背。监察稽核部定期对公 司制度、内部控制方式、方法和执行情况实行持续的检验,并出具专项报告。


4、内控监控防线


为体现职责明确、相互制约的原则,公司根据基金管理业务的特点,设立 顺序递进、权责分明、严密有效的三道监控防线:


(1)建立以各岗位目标责任制为基础的第一道监控防线。各岗位均制定明 确的岗位职责,各业务均制定详尽的操作流程,各岗位人员上岗前必须以书面 形式声明已知悉并承诺遵守,在授权范围内承担各自职责;


(2)建立相关部门、相关岗位之间相互监督的第二道监控防线。公司在相 关部门、相关岗位之间建立重要业务处理凭据传递和信息沟通制度,后续部门 及岗位对前一部门及岗位负有监督的责任;


(3)建立以督察长、监察稽核部对各岗位、各部门、各机构、各项业务全 面实施监督反馈的第三道监控防线。公司督察长和内部监察稽核部门独立于其 他部门,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实行严格的检查和反馈。


5、关于授权、研究、投资、交易等方面的控制点


(1)授权制度


公司的授权制度贯穿于整个公司活动。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 必须充分履行各自的职权,健全公司逐级授权制度,确保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 贯彻执行;各项经济经营业务和管理程序必须遵从管理层制定的操作规程,经 办人员的每一项工作必须是在业务授权范围内进行。公司重大业务的授权必须 采取书面形式,授权书应当明确授权内容和时效。公司授权要适当,对已获授 权的部门和人员应建立有效的评价和反馈机制,对已不适用的授权应及时修改 或取消授权。


(2)公司研究业务


研究工作应保持独立、客观,不受任何部门及个人的不正当影响;建立严 密的研究工作业务流程,形成科学、有效的研究方法;建立投资产品备选库制 度,研究部门根据投资产品的特征,在充分研究的基础上建立和维护备选库。 建立研究与投资的业务交流制度,保持畅通的交流渠道;建立研究报告质量评 价体系,不断提高研究水平。


(3)基金投资业务


基金投资应确立科学的投资理念,根据决策的风险防范原则和效率性原则 制定合理的决策程序;在进行投资时应有明确的投资授权制度,并应建立与所 授权限相应的约束制度和考核制度。建立严格的投资禁止和投资限制制度,保 证基金投资的合法合规性。建立投资风险评估与管理制度,将重点投资限制在 规定的风险权限额度内;对于投资结果建立科学的投资管理业绩评价体系。


(4)交易业务


建立集中交易室和集中交易制度,投资指令通过集中交易室完成;建立了 交易监测系统、预警系统和交易反馈系统,完善了相关的安全设施;集中交易 室对交易指令进行审核,建立公平的交易分配制度,确保各基金利益的公平; 交易记录应完善,并及时进行反馈、核对和存档保管;同时建立了科学的投资 交易绩效评价体系。


(5)基金会计核算


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及业务的要求建立会计制度,并根据风险控制重点建立 严密的会计系统,对于不同基金、不同客户独立建账,独立核算;公司通过复 核制度、凭证制度、合理的估值方法和估值程序等会计措施真实、完整、及时 地记载每一笔业务并正确进行会计核算和业务核算。同时还建立会计档案保管 制度,确保档案真实完整。


(6)信息披露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保证公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 整。公司设立了信息披露负责人,并建立了相应的程序进行信息的收集、组 织、审核和发布工作,以此加强对信息的审查核对,使所公布的信息符合法律 法规的规定,同时加强对信息披露的检查和评价,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 办法。


(7)监察稽核


公司设立督察长,对董事会负责,经董事会聘任,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根 据公司监察稽核工作的需要和董事会授权,督察长可以列席公司相关会议,调 阅公司相关档案,就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独立地履行检查、评价、报告、 建议职能。督察长定期和不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董事会 对督察长的报告进行审议。


公司设立监察稽核部开展监察稽核工作,并保证监察稽核部的独立性和权 威性。公司明确了监察稽核部及内部各岗位的具体职责,配备了充足的人员, 严格制订了专业任职条件、操作程序和组织纪律。


监察稽核部强化内部检查制度,通过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内部控制制度的执 行情况,确保公司各项经营管理活动的有效运行。


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充分重视和支持监察稽核工作,对违反法律、法规和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6、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制度声明书


(1)基金管理人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披露真实、准确; (2)基金管理人承诺根据市场变化和基金管理人业务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 制制度。 第二部分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银行”)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 154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路 167号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成立时间:1988年 8月 22日 注册资本:207.74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74号 托管部门联系人:刘峰 电话:021-52629999 传真:021-62159217 二、发展概况及财务状况 兴业银行成立于 1988年 8月,是经国务院、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的首批 股份制商业银行之一,总行设在福建省福州市,2007年 2月 5日正式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601166),注册资本 207.74亿元。 开业二十多年来,兴业银行始终坚持“真诚服务,相伴成长”的经营理 念,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全面、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截至 2018年 12月 31 日,兴业银行资产总额达 6. 71万亿元,实现营业收入 1582.87亿元,全年实 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06.20亿元。 三、托管业务部的部门设置及员工情况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设资产托管部,下设综合管理处、市场处、委 托资产管理处、产品管理处、稽核监察处、运行管理处、养老金管理中心等处 室,共有员工 100余人,业务岗位人员均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四、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 2005年 4月 26日取得基金托管资格。基金托管 业务批准文号:证监基金字[2005]74号。截至 2019年 6月 30日,兴业银行共 托管证券投资基金 267只,托管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合计 10468.1亿元,基金 份额合计 10311.43亿份。 五、基金托管人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说明 1、内部控制目标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和行内有关管理规 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资产的 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 合法权益。 2、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兴业银行基金托管业务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由兴业银行审计部、资产托 管部内设稽核监察处及资产托管部各业务处室共同组成。总行审计部对托管业 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资产托管部内设独立、专职的稽核监察处, 配备了专职内控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具有独立行使监督稽 核工作职权和能力。各业务处室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实施具体的风险控制措施。 3、内部风险控制原则 (1)全面性原则:风险控制必须覆盖基金托管部的所有处室和岗位,渗透 各项业务过程和业务环节;风险控制责任应落实到每一业务部门和业务岗位, 每位员工对自己岗位职责范围内的风险负责。 (2)独立性原则:资产托管部设立独立的稽核监察处,该处室保持高度的 独立性和权威性,负责对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3)相互制约原则:各处室在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上要形成一种相互制约 的机制,建立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体系。 (4)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原则:建立完备的风险管理指标体系,使风险管理 更具客观性和操作性。 (5)防火墙原则:托管部自身财务与基金财务严格分开;托管业务日常操 作部门与行政、研发和营销等部门严格分离。 (6)有效性原则。内部控制体系同所处的环境相适应,以合理的成本实现 内控目标,内部制度的制订应当具有前瞻性,并应当根据国家政策、法律及经 营管理的需要,适时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内部控制应当具有高度的权威性, 任何人不得拥有不受内部控制约束的权力,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应当能够得到 及时反馈和纠正; (7)审慎性原则。内控与风险管理必须以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保证托管 资产的安全与完整为出发点;托管业务经营管理必须按照“内控优先”的原 则,在新设机构或新增业务时,做到先期完成相关制度建设; (8)责任追究原则。各业务环节都应有明确的责任人,并按规定对违反制 度的直接责任人以及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主管领导进行问责。 六、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1、制度建设:建立了明确的岗位职责、科学的业务流程、详细的操作手 册、严格的人员行为规范等一系列规章制度。 2、建立健全的组织管理结构:前后台分离,不同部门、岗位相互牵制。 3、风险识别与评估:稽核监察处指导业务处室进行风险识别、评估,制定 并实施风险控制措施。 4、相对独立的业务操作空间:业务操作区相对独立,实施门禁管理和音像 监控。 5、人员管理:进行定期的业务与职业道德培训,使员工树立风险防范与控 制理念,并签订承诺书。 6、应急预案:制定完备的《应急预案》,并组织员工定期演练;建立异地 灾备中心,保证业务不中断。 七、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基金托管人负有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行使监督权的职责。根据《基金 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对象和范 围、投资组合比例、投资限制、费用的计提和支付方式、基金会计核算、基金 资产估值和基金净值的计算、收益分配、申购赎回以及其他有关基金投资和运 作的事项,对基金管理人进行业务监督、核查。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和有 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管 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对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在限期内, 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 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 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 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并将纠正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 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拒绝执行,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中 国证监会报告。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立即通知基金管理 人,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第三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18号院 1号楼 801-16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30号仰山公园 8号楼 A栋 109室 法定代表人:卢伟忠 联系人:潘任会


电话:010-57383818





传真:010-57383894





邮箱:service@jtamc.com





网址:http://www.jtamc.com/ (2)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子交易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基金的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 业务办理情况及业务规则请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 网址:http://www.jtamc.com/


2、销售机构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 金,并及时履行公告义务。 (1)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 2号高科大厦四楼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 99号保利广场 A座 38楼 法定代表人:余磊


联系人:程晓英 客户服务电话:95391/4008005000 公司网址:http://www.tfzq.com (2)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号上海国金中心办公楼二期 53层 5312- 15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91号金地中心 A座 6层 法定代表人:赵学军 联系人: 李雯 客户服务电话:400-021-8850 公司网址: https:// www.harvestwm.cn (3)北京辉腾汇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号 2-2-1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号富华大厦 F座 12层 B 法定代表人:许宁 联系人:彭雪琳 客户服务电话:400-829-1218 公司网址:http://www.htfund.com


(4)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号 2号楼 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8号金座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潘世友 客户服务电话:95021 公司网址:http://www.1234567.com.cn/ (5)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 1号元茂大厦 903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路 18号同花顺大楼 法定代表人:吴强 联系人:洪泓 客户服务电话:4008-773-772 公司网址:http://www.5ifund.com/ (6)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笋西社区梨园路 8号 HALO广场一期四层 12- 13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 1号物资控股置地大厦 8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童彩平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887 公司网址:http://www.zlfund.cn/ (7)深圳市金斧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中区科苑路 15号科兴科学园 B栋 3单 元 11层 1108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中区科苑路 15号科兴科学园 B栋 3单元 11层 1108


法定代表人:赖任军 联系人:刘昕霞 客户服务电话:400-9500-888 公司网址:http://www.jfzinv.com/ (8)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 196号 26号楼 2楼 4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张茹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665 公司网址:http://www.ehowbuy.com/ (9)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 5475号 1033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1098号浦江金融世纪广场 18F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联系人:陈洁 客户服务电话:86-021-60195121 公司网址:http://www.leadfund.com.cn/ (10)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区富特北路 277号 3层 31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 518号 8座 3楼 法定代表人:尹彬彬 联系人:兰敏 客户服务电话:400-166-6788 公司网址:http://www.66zichan.com/ (11)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民田路 178号华融大厦 27层 2704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 28号富卓大厦 16层 法定代表人:洪弘 联系人:文雯 客户服务电话:400-166-1188 公司网址:http://8.jrj.com.cn/ (12)一路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北滨河路 2号 11幢 2层 222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奥北科技园-国泰大厦 9层 法定代表人:吴雪秀 联系人:董宣 客户服务电话:88312877 公司网址:http://www.yilucaifu.com/ (13)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 360弄 9号 3724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秦皇岛路 32号 c栋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联系人:张裕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5399 公司网址:http://www.noah-fund.com/ (14)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 18号 1号楼 11层 B-1108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 6号丹棱 SOHO大厦 1幢 9层 1008-1012 法定代表人:王利刚 联系人:李超 客户服务电话:400-893-6885 公司网址:http://www.qianjing.com/ (15)北京微动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西路 113号景山财富中心 34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西路 113号景山财富中心 342室 法定代表人:季长军 联系人:何鹏 客户服务电话:4001885687 公司网址:http://www.buyforyou.com.cn/ (16)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号 14楼 09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号 15楼 法定代表人:王之光 联系人:宁博宇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9-031 公司网址:http://www.lufunds.com/ (17)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


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 765号 602-11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 1号凯石大厦 4楼 法定代表人:陈继武 联系人:王哲宇 客户服务电话:4006-433-389 公司网址:http://www.vstonewealth.com/ (18)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 198号新南城商务中心 A栋 11楼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 198号新南城商务中心 A栋 11楼 法定代表人:孙永祥 联系人:李欣 客户服务电话:95351 公司网址:http://www.xcsc.com/ (19)上海汇付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黄河路 333号 201室 A区 056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 700号普天信息产业园 2期 C5栋 2楼 法定代表人:金佶 联系人:甄宝林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2819 公司网址:http://www.chinapnr.com/ (20)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号 105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12楼 B1201- 1203 法定代表人:肖雯 联系人:黄敏嫦 客户服务电话:020-89629066 公司网址:http://www.yingmi.cn/ (21)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金牛理财网)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 1号 2号楼 2-4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 1号环球财讯中心 A座 5层 法定代表人:钱昊旻 联系人:孙雯 客户服务电话:4008909998 公司网址:http://www.jnlc.com/ (22)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号 11层 1108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号 11层 1108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联系人:丁向坤 客户服务电话:4006199059 公司网址:http://www.hcjijin.com/ (23)乾道盈泰基金销售(北京)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 13号院 1号楼 1302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外大街合生财富广场 1302室 法定代表人:董云巍 联系人:马林 客户服务电话:4000888080 公司网址:http://www.qiandaojr.com/ (24)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 428号 1号楼 1102单元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 428号 1号楼 1102单元 法定代表人:申健 联系人:张蜓 客户服务电话:021-20219931 公司网址:http://www.gw.com.cn/ (25)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号 A栋 201室(入住深圳市前海 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航天科技广场 A座 17楼 1704室 法定代表人:TEO WEE HOWE


联系人:叶健 客户服务电话:400-684-0500 公司网址:http://www.ifastps.com.cn/ (26)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显龙山路 19号 1幢 4层 1座 401 办公地址:北京市大兴区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十八号院京东集团总 部 法定代表人:江卉 联系人:黄立影 客户服务电话:95118 公司网址:http://fund.jd.com/ (27)凤凰金信(银川)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阅海湾中央商务区万寿路 142号 14层 1402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紫月路 18号院朝来高科技产业园 18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旭 联系人:汪莹 客户服务电话:400-810-5919 公司网址:http://www.fengfd.com/ (28)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同丰路 667弄 107号 20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沪路 55号通华科技大厦 7层 法定代表人:沈丹义 联系人:杨徐霆 客户服务电话:400-101-9301 公司网址:http://www.tonghuafund.com/ (29)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687号 1幢 2楼 26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3号通泰大厦 B座 8层 法定代表人:毛淮平 联系人:张静怡 客户服务电话:400-817-5666 公司网址:http://www.amcfortune.com/ (30)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8号 9号楼 15层 1809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8号 9号楼 15层 1809 法定代表人:戎兵 联系人:张得仙 客户服务电话:400-6099-200 公司网址:http://www.yixinfund.com/ (31)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创业路 1777号海信南方大厦 21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一路西华强高新发展大楼 7层、8层 法定代表人:林炳城 联系人:罗艺琳 客户服务电话:95329 公司网址:http://www.zszq.com/ (32)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潘园公路 1800号 2号楼 6153室(上海泰和 经济发展区)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488号太平金融大厦 1503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联系人:张巍婧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5-369 公司网址:www.jiyufund.com.cn (33)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 16-17层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 16-17层 法定代表人:曹宏 联系人:金夏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6-888 公司网址:http://www.cgws.com/cczq/ (34)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 969号 3幢 5层 599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 18号黄龙时代广场 B座 6F 法定代表人:祖国明 联系人:韩爱彬 客户服务电话:4000-766-123 公司网址:http://www.fund123.cn/ 二、登记机构 名称: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18号院 1号楼 801-16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30号仰山公园 8号楼 A栋 法定代表人:卢伟忠


电话:010-57383913 传真:010-57383895





联系人:齐永哲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 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 10层


负责人:朱小辉


电话:010-57763888


传真:010-57763777





经办律师:吴冠雄、李晗





联系人:李晗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 222号 30楼 负责人:曾顺福 联系人:杨婧 联系电话:021-61418888 传真电话:021-63350003 经办注册会计师:杨丽、杨婧 第四部分


基金的名称 九泰久兴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第五部分


基金的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 第六部分


基金的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回报。 第七部分


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 交易的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债券 (含国债、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中小 企业私募债、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 可转债)、可交换债券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 资产支持证券、债券 回购、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 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 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0%-95%;基金持 有全部权证的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 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基金保留的现金或投资于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 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 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对该比例要求有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 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第八部分


基金的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主要通过对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国家财政和货币政策、国家产业政 策以及资本市场资金环境、证券市场走势的分析,在评价未来一段时间股票、 债券市场相对收益率的基础上,动态优化调整权益类、固定收益类等大类资产 的配置。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回报。 2、股票投资策略 股票投资方面,本基金采用定性分析方法和定量分析方法相结合的策略进 行股票投资。 本基金的股票定性分析方法采用深度价值挖掘和多层面立体投资分析体 系。在灵活的类别资产配置的基础上,本基金通过自上而下及自下而上相结合 的方法挖掘优质的上市公司,严选其中安全边际较高的个股构建投资组合:自 上而下地分析行业的增长前景、行业结构、商业模式、竞争要素等分析把握其 投资机会;自下而上地评判企业的产品、核心竞争力、管理层、治理结构等; 并结合企业基本面和估值水平进行综合的研判,严选安全边际较高的个股。 在定性分析的基础上,本基金的股票定量分析方法将分析备选股票的估值 指标(如 PE、PB、PE/G、PS、股息率等)、成长性指标(主营业务收入增长 率、净利润增长率、毛利率增长率、净利润现金保障倍数等)、现金流量指标和 其他财务指标,再通过比较市场整体估值水平、行业估值水平、主要竞争对手 估值水平,并参考国际市场估值水平,来评估备选股票价值提升带来的投资机 会。 3、固定收益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深入分析宏观经济数据、货币政策和利率变化趋势以及不同类 属的收益率水平、流动性和信用风险等因素的基础上,构建债券投资组合。本 基金运用久期控制策略、期限结构配置策略、类属配置策略、骑乘策略、杠杆 放大策略等多种策略进行债券投资。 4、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将综合运用久期管理、收益率曲线变动分析、收 益率利差分析和公司基本面分析、把握市场交易机会等积极策略,在严格控制 风险的情况下,通过信用研究和流动性管理,选择风险调整后的收益高的品种 进行投资,以期获得长期稳定收益。 5、股指期货、权证等投资策略


本基金可投资股指期货、权证和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的金融衍生产品。 基金管理人可运用股指期货,以提高投资效率更好地达到本基金的投资目 标。本基金在股指期货投资中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在 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着谨慎原则,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以管理投资组合的 系统性风险,改善组合的风险收益特性。此外,本基金还将运用股指期货来对 冲诸如预期大额申购赎回、大量分红等特殊情况下的流动性风险以进行有效的 现金管理。 本基金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利用权证进行套利、避险交易,控制基金 组合风险,获取超额收益。本基金进行权证投资时,将在对权证标的证券进行 基本面研究及估值的基础上,结合股价波动率等参数,运用数量化定价模型, 确定其合理内在价值,构建交易组合。 6、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投资策略 中小企业私募债票面利率较高、信用风险较大、二级市场流动性较差。本 基金将运用基本面研究,结合公司财务分析方法对债券发行人信用风险进行分 析和度量,综合考虑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安全性、收益性和流动性等特征,选 择风险与收益相匹配的品种进行投资。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 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本基金可以相应调整和更新相关投资策 略,并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或相关公告中公告。 第九部分


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 300指数收益率×30%+中国债券总指数收益率×70%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 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基准的指数 时,本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 告,但不需要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第十部分


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 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中等风险收益特征的证券投资基金品种。 第十一部分


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本公司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报告中的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 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 2019年 6月 30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 未经审计。 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1.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权益投资 152,434,521.79 78.64 其中:股票


152,434,521.79 78.64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3,996,800.00 2.06 其中:债券


3,996,800.00 2.06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 返售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 计


28,711,852.19 14.81 8 其他资产


8,684,646.74 4.48 9 合计





193,827,820.72





100.00


1.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1.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A 农、林、牧、渔业 11,748,040.30 6.99 B 采矿业 93,091.65 0.06 C 制造业 95,497,809.94 56.79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 供应业 1,996,446.00 1.19 E 建筑业 1,002,630.00 0.60 F 批发和零售业 4,821,584.40 2.87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2,986,759.00 1.78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 务业 11,601,516.96 6.90 J 金融业 1,983,264.94 1.18 K 房地产业 11,890,753.00 7.07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2,851,884.00 1.70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1,934,451.00 1.15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3,018,350.60 1.79 S 综合 1,007,940.00 0.60 合计 152,434,521.79 90.65


1.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投资股票。


1.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 (元)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600510 黑牡丹 194,600 1,229,872.00 0.73 2 002272 川润股份 194,100 1,067,550.00 0.63 3 603508 思维列控 16,200 1,054,296.00 0.63 4 600866 星湖科技 176,800 1,041,352.00 0.62 5 600737 中粮糖业 119,800 1,039,864.00 0.62 6 600310 桂东电力 205,000 1,039,350.00 0.62 7 601002 晋亿实业 146,100 1,031,466.00 0.61 8 603600 永艺股份 104,450 1,027,788.00 0.61 9 600182 S佳通 59,300 1,022,925.00 0.61 10 600261 阳光照明 277,800 1,019,526.00 0.61





1.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国家债券 3,996,800.00 2.38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3,996,800.00 2.38


1.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 (张) 公允价值 (元)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019611 19国债 01 40,000 3,996,800.00 2.38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仅持有上述一只债券。


1.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 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1.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1.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1.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代码 名称 持仓量 (买/卖) 合约市值 (元) 公允价值变 动(元) 风险说明 IC1907 IC1907 4 3,925,120.00 -24,120.00 本基金利用股指 期货进行多头套 保,是为了应对 由于基金的大额 赎回而带来的对 基金净值的影 响。 公允价值变动总额合计(元) -24,120.00 股指期货投资本期收益(元) -88,080.00 股指期货投资本期公允价值变动(元) -24,120.00 1.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报告期内,本基金按照基金合同约定进行股指期货投资,少量参与股指期 货交易,主要是用来调节组合头寸。 1.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参与国债期货交 易。 1.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1.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受到调查以及处罚的情况的说 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在 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受到公开谴责、 处罚。 1.11.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的股 票。 1.11.3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585,105.45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8,039,761.35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48,187.33 5 应收申购款 11,592.61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8,684,646.74 1.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序 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流通受限部分 的公允价值 (元) 占基金资 产净值比 例(%) 流通受限情况 说明 1 600510 黑牡丹 1,229,872.00 0.73 重大事项停牌


1.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 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净值增 长率① 净值增长率 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自成立日- 2017.12.31 6.82% 0.66% 5.41% 0.21% 1.41% 0.45% 2018.1.1- 2018.12.31 -24.95% 1.43% -1.81% 0.39% -23.14% 1.04% 2019.1.1- 2019.3.31 31.81% 1.55% 8.85% 0.44% 22.96% 1.11% 2019.4.1- 2019.6.30 -4.57% 1.75% 0.06% 0.43% -4.63% 1.32% 第十三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基金的开户费用和银行账户维护费用;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 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8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 算方法如下: H=E×0.8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 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 5个工 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 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结束之日起 2个工作 日内或不可抗力情形消除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支付。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20%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 计算方法如下: H=E×0.2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 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 5个工 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 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结束之日起 2个工作 日内或不可抗力情形消除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支付。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3-9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 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 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 目。 四、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规模等因素协商一致,酌情调低基金 管理费率、托管费率,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除根据法律法规要求提 高该等报酬标准以外,提高上述费率需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基金 管理人必须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在指定媒介上公告该持有人大会决议。 五、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 执行。 第十四部分


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1、更新了“重要提示”的内容; 2、在“三、基金管理人”中,更新了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的相关内容; 3、在“四、基金托管人”中,更新了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的相关内容; 4、在“五、相关服务机构”中,更新了相关服务机构信息的相关内容; 5、在“八、基金的投资”中,更新了基金投资的相关内容; 6、在“十、基金的业绩”中,更新了基金业绩数据的相关内容; 7、在“二十一、其他应披露事项”中,根据相关公告的内容进行了更新。 上述内容仅为本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的摘要,详细资料须以本基金招募说明 书更新正文所载内容为准。欲查询本招募说明书更新详细内容,可登陆九泰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 9月 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