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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A(150279)

新能A:定期份额折算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鹏华中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定期份额折算的公告 
 根据《鹏华中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
金合同》”)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
规则,鹏华中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将于 2019
年 09月 02日办理基金份额定期折算业务。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折算基准日 
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为每个会计年度 9 月第一
个工作日。本次定期折算基准日为 2019年 09月 02日。 
二、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鹏华新能源 A 份额(场内简称:新能 A,
基金代码:150279)、鹏华新能源分级份额(基金简称:鹏华新能源分级,场
内简称:新能源,基金代码:160640)。 
三、折算频率 
每年折算一次。 
四、折算方式 
鹏华新能源 A份额与鹏华新能源 B份额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基金
份额参考净值计算,对鹏华新能源 A份额的约定应得收益进行定期份额折算。 
在基金份额折算前与折算后,鹏华新能源 A份额与鹏华新能源 B份额的份
额配比保持 1:1的比例。对于鹏华新能源 A份额的约定应得收益,即鹏华新能
源 A份额每个会计年度 8 月最后一个自然日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超出 1.000 元部
分,将折算为场内鹏华新能源分级份额分配给鹏华新能源 A 份额持有人。鹏华
新能源分级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 2份鹏华新能源分级份额将按 1份鹏华新能源A
份额获得新增鹏华新能源分级份额的分配。持有场外鹏华新能源分级份额的基
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外鹏华新能源分级份额的分配;持
有场内鹏华新能源分级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内
鹏华新能源分级份额的分配。经过上述份额折算,鹏华新能源 A 份额的基金份
额参考净值调整为 1.000元,鹏华新能源分级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将相应调整。 
每个会计年度 9 月第一个工作日为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本基金将对鹏华
新能源 A份额和鹏华新能源分级份额进行定期份额折算。有关计算公式如下: 
(1)鹏华新能源 A份额


定期份额折算不改变鹏华新能源 A份额的份额数,即 其中, :定期份额折算前鹏华新能源 A份额的份额数, :定期份额折算后鹏华新能源 A份额的份额数。 因持有鹏华新能源 A份额而新增的场内鹏华新能源分级份额的份额数为 其中, :定期份额折算前鹏华新能源 A份额的份额数, :定期份额折算前鹏华新能源 A 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 :定期份额折算前鹏华新能源分级份额的份额数, :定期份额折算后鹏华新能源分级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计 算公式为 定期份额折算后的鹏华新能源分级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保留到小数点后 3位,小数点后第 4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2)鹏华新能源 B份额 定期份额折算不改变鹏华新能源 B 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及其份额数, 即 (3)鹏华新能源分级份额 定期份额折算后鹏华新能源分级份额的份额数等于定期折算前鹏华新能源 分级份额的份额数与新增的鹏华新能源分级份额的份额数之和,即 鹏华新能源分级份额持有人新增的鹏华新能源分级份额数为 其中, :定期份额折算前鹏华新能源 A 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 :定期份额折算前鹏华新能源分级份额的份额数, :定期份额折算后鹏华新能源分级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计 算公式同上。 份额折算后场外基金份额的份额数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 后两位以后的部分舍弃,余额计入基金财产;场内基金份额的份额数计算结果 保留到整数位,余额的处理方法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的相 关规则及有关规定执行。 五、定期份额折算示例 假设本基金成立后第 2 个会计年度 9 月第一个工作日为定期份额折算基准 日,鹏华新能源分级份额当天折算前资产净值为 8,661,250,000 元。当天场外鹏 华新能源分级份额、场内鹏华新能源分级份额、鹏华新能源 A 份额、鹏华新能 源 B份额的份额分别为 55亿份、10亿份、20亿份、20亿份。前一个会计年度 末鹏华新能源 A份额净值为 1.065元,且未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 定期份额折算的对象为基准日登记在册的鹏华新能源 A 份额和鹏华新能源 分级份额,即 20亿份和 65亿份。 (1)鹏华新能源 A份额持有人 定期折算后持有的鹏华新能源 A份额为 定期份额折算后鹏华新能源分级份额的份额净值为 因持有鹏华新能源 A份额而新增的场内鹏华新能源分级份额的份额数为 鹏华新能源 A份额持有人在定期折算后总共持有 20 亿份鹏华新能源 A份 额,基金份额净值为 1.000 元;新增持有 100,000,000 份鹏华新能源分级份额, 基金份额净值为 1.300元。 (2)鹏华新能源分级份额持有人 鹏华新能源分级份额持有人新增的鹏华新能源分级份额数为 鹏华新能源分级份额持有人在定期折算后持有的鹏华新能源分级份额为 鹏华新能源分级份额持有人在定期折算后总共持有 6,662,500,000 份鹏华新 能源分级份额,基金份额净值为 1.300元。 六、基金份额折算期间的基金业务办理


(一)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即 2019年 09月 02日),本基金暂停办理申 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转托管(包括系统内转托管、跨系统转托管, 下同)、配对转换业务。鹏华新能源 A份额和鹏华新能源 B份额正常交易。当 日晚间,基金管理人计算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及份额折算比例并进行份额折算。


(二)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即 2019年 09月 03日), 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 鹏华新能源 A份额暂停交易,鹏华新能源 B份额正常交易。当日,本基金基金 份额登记人及基金管理人为持有人办理份额登记确认。


(三)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即 2019年 09月 04日), 基金管理人将公告份额折算确认结果,持有人可以查询其账户内的基金份额。 当日,本基金恢复办理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转托管、配对转换 业务。鹏华新能源 A份额于该日开市起复牌,鹏华新能源 B份额正常交易。 七、重要提示


(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 2019年 09月 04日鹏华新能源 A份额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 2019年 09月 03日的鹏华新能源 A份额净值(四舍五入至 0.001元)。由于鹏华新能源 A份 额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折算前的收盘价扣除约定收益后与 2019年 09月 04日的前收盘价可能有较大差异,2019年 09月 04日当日可能出现交易价 格大幅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鹏华新能源 A 份额的约定应得收益将折算成鹏华新能源分级场内份 额分配给鹏华新能源 A 份额的持有人,而鹏华新能源分级份额为跟踪中证新能 源指数的基础份额,其份额净值将随市场涨跌而变化,因此鹏华新能源 A 份额 持有人预期收益的实现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可能会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 失的风险。 (三)由于鹏华新能源 A 份额新增份额折算成鹏华新能源分级份额的场内 份额数和鹏华新能源分级份额的场内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 位为 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持有较少鹏华新能源 A份额数或场内鹏 华新能源分级份额数的份额持有人存在无法获得新增场内鹏华新能源分级份额 的可能性。因此,上述份额持有人可在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之前将原有份额卖 出或者赎回或者增加持有份额的数量来保证自身权益不受损害。


(四)在二级市场可以做交易的证券公司并不全部具备中国证监会颁发的 基金销售资格,而投资者只能通过具备基金销售资格的证券公司赎回基金份额。 因此,如果投资者通过不具备基金销售资格的证券公司购买鹏华新能源 A 份额, 在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则折算新增的鹏华新能源分级份额无法赎回。投资者可 以选择在折算前将鹏华新能源 A 份额卖出,或者在折算后将新增的鹏华新能源 分级份额转托管到具有基金销售资格的证券公司后赎回。 (五)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 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更新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登陆本公司网站: www.phfund.com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6788-999或 400-6788-533 (免长 途话费)。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 08月 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