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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盛可转债A(003510)

长盛可转债:长盛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长盛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9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2019年 6月 30日
基金管理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9年 8月 27日
长盛可转债 2019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 页 共39 页
§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
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9年 8月 26日复核了本报告
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
本报告期自 2019年 01月 01日起至 06月 30日止。
 
长盛可转债 2019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3 页 共39 页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长盛可转债 基金主代码 003510 交易代码 003510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年 12月 7日 基金管理人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37,895,188.97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长盛可转债 A 长盛可转债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3510 003511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18,617,110.29份 19,278,078.68份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在合理控制信用风险、保持适当流动性的基础上,以可转债为主要投资标的, 力争取得超越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 投资策略 本基金综合运用定性和定量的分析手段,在对宏观经济因素进行充分研究的 基础上,判断宏观经济周期所处阶段。基金将依据经济周期理论,结合对证 券市场的系统性风险以及未来一段时期内各大类资产风险和预期收益率的评 估,制定本基金在股票、债券、现金等大类资产之间的配置比例、调整原则。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可转换债券等固定收益类品种,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基础上, 以可转换债券为主要投资标的,力求取得超越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 本基金股票投资以精选个股为主,发挥基金管理人专业研究团队的研究能力, 从定量和定性两方面考察上市公司的增值潜力。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收益率×60%+中证综合债券指数收益率×30%+沪深 300指数收益率×1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其长期平均预期 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 金主要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在债券型基金中属于风险水平相对较高的投资产 品。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姓名 张利宁 王永民 联系电话 010-86497608 010-66594896 信息披露负责人 电子邮箱 zhangln@csfunds.com.cn fcid@bankofchina.com 长盛可转债 2019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4 页 共39 页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2666、010- 86497888 95566 传真 010-86497999 010-66594942 2.4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http://www.csfunds.com.cn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地址及基金托管人的住所 长盛可转债 2019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5 页 共39 页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基金级别 长盛可转债 A 长盛可转债 C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2019年 1月 1日 - 2019年 6月 30日) 报告期(2019年 1月 1日 - 2019年 6月 30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386,331.41 499,610.62 本期利润 1,459,149.57 266,282.71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1133 0.0157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16.07% 16.34%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末( 2019年 6月 30日 )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454 0.0608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19,806,212.54 20,820,667.53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639 1.0800 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 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 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为期末余额,不是当期发生数)。表中的“期末”均指本报告期最后一日,即 6月 30日。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长盛可转债 A 阶段 份额净值增 长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1.25% 0.80% 1.46% 0.50% -0.21% 0.30% 过去三个月 -3.25% 1.14% -2.01% 0.61% -1.24% 0.53% 过去六个月 16.07% 1.17% 11.23% 0.68% 4.84% 0.49% 过去一年 10.02% 0.90% 11.62% 0.56% -1.60% 0.34%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7.42% 0.66% 9.75% 0.49% -2.33% 0.17%








长盛可转债 C 阶段 份额净值增 份额净值 业绩比较 业绩比较基准 ①-③ ②-④ 长盛可转债 2019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6 页 共39 页 长率① 增长率标 准差② 基准收益 率③ 收益率标准差 ④ 过去一个月 1.22% 0.80% 1.46% 0.50% -0.24% 0.30% 过去三个月 -3.23% 1.14% -2.01% 0.61% -1.22% 0.53% 过去六个月 16.34% 1.17% 11.23% 0.68% 5.11% 0.49% 过去一年 10.59% 0.89% 11.62% 0.56% -1.03% 0.33%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9.04% 0.66% 9.75% 0.49% -0.71% 0.17% 注: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构建及再平衡过程: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收益率×60%+中证综合债券指数收益率×30%+沪深 300指数收益率×10%。 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的样本由在沪深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可转换债券组成,以反映国内市场可转换 债券的总体表现,样本券由交易所市场上面值余额大于 3000 万元的可转换债券组成。 中证综合债券指数是综合反映银行间和交易所市场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央票及短融整体走势 的跨市场债券指数,其选样是在中证全债指数样本的基础上,增加了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以及 一年期以下的国债、金融债和企业债,更全面地反映我国债券市场的整体价格变动趋势,为债券 投资者提供更切合的市场基准。 沪深 300指数是由上海和深圳证券市场中选取 300只 A股作为样本编制而成的成份股指数,样本 覆盖了沪深市场六成左右的市值,具有良好的市场代表性。沪深 300指数是沪深证券交易所第一 次联合发布的反映 A股市场整体走势的指数。它的推出,丰富了市场现有的指数体系,增加了一 项用于观察市场走势的指标,有利于投资者全面把握市场运行状况,也进一步为指数投资产品的 创新和发展提供了基础条件。 由于基金资产配置比例处于动态变化的过程中,需要通过再平衡来使资产的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 同要求,基准指数每日按照 60%、30%、10%的比例采取再平衡,再用连锁计算的方式得到基准指 数的时间序列。 长盛可转债 2019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7 页 共39 页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 益率变动的比较 长盛可转债 2019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8 页 共39 页 注:按照本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 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截至报告日,本基金的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 定。 长盛可转债 2019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9 页 共39 页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本基金管理人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成立于 1999年 3月 26日,是国 内最早成立的十家基金管理公司之一,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06亿元。长盛基金总部办公地 位于北京,在北京、上海、成都、深圳等地设有分支机构,并拥有全资子公司长盛基金(香港) 有限公司和长盛创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目前,公司股东及其出资比例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占注册资本的 41%,新加坡星展银行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的 33%,安徽省信用担保集团有限公 司占注册资本的 13%,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的 13%。公司拥有公募基金、全 国社保基金、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 保险资产管理人等业务资格。截至 2019年 6月 30日,基金管理人共管理五十七只开放式基金, 并管理多个全国社保基金组合和专户产品。公司同时兼任境外 QFII基金和专户理财产品的投资 顾问。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 期限 姓名 职务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证券从 业年限 说明 李琪 本基金基金经理, 长盛盛辉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长盛战略新兴 产业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长盛盛世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长盛全债指数 增强型债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长盛 信息安全量化策略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 2018年 6月 29日 - 11年 李琪先生,博士。历任 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 公司信用分析师、信用 评审委员会委员,泰康 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信用研究员。2011年 3月加入长盛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曾任信用研 究员、基金经理助理等 职务。? 杨哲 本基金经理,长盛 全债指数增强型债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长盛盛杰一年 2018年 6月 11日 - 9年 杨哲先生硕士。曾任大 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 司公司信用分析师、信 用评审委员会委员。 长盛可转债 2019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0 页 共39 页 期定期开放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 2013年 9月加入长盛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 信用研究员等职务。 注:1、上表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决定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 2、“证券从业年限”中“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各项实施准则、本基金的基金 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 金资产,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没有损害基金份额持 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公司公平交易细则》各项规定,在研究、投资授权与决策、交易 执行等各个环节,公平对待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包括公募基金、社保组合、特定客户资产管理组 合等。具体如下: 研究支持,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共享公司研究部门研究成果,所有投资组合经理在公司研 究平台上拥有同等权限。 投资授权与决策,公司实行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投资组合经理负责制,各投资组合经理 在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授权范围内,独立完成投资组合的管理工作。各投资组合经理遵守投资信息 隔离墙制度。 交易执行,公司实行集中交易制度,所有投资组合的投资指令均由交易部统一执行委托交易。 交易部依照《公司公平交易细则》的规定,场内交易,强制开启恒生交易系统公平交易程序;场 外交易,严格遵守相关工作流程,保证交易执行的公平性。 投资管理行为的监控与分析评估,公司风险管理部、监察稽核部,依照《公司公平交易细则》 的规定,持续、动态监督公司投资管理全过程,并进行分析评估,及时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发现问 题,保障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均被公平对待。 公司对过去 4个季度的同向交易行为进行数量分析,计算溢价率、贡献率、占优比等指标, 使用双边 90%置信水平对 1日、3日、5日的交易片段进行 T检验,未发现违反公平交易及利益 输送的行为。 长盛可转债 2019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1 页 共39 页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中,未发生同日反向交易 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的交易。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1、报告期内行情回顾 回顾上半年,宏观经济仍面临下行压力,一季度经济增长动能有所改善,但二季度经济再次 显现疲弱态势,五月和六月制造业 PMI连续低于荣枯线,制造业投资增速和工业增加值累计增速 同比均有所下滑。货币政策方面,央行两次宣布实施定向降准,并通过逆回购和 MLF释放资金, 市场流动性总体充裕,资金面较宽松。 报告期内,债券市场利率呈现先上行后下行的震荡走势。年初至 4月中上旬,受经济动能持 续改善、股市快速上涨等因素影响,债券收益率快速上行;4月下旬以来,受经济托底政策放缓、 经济数据走弱、中美贸易摩擦升级、股市调整以及央行释放流动性等多重因素影响,各期限债券 收益率均呈现波动下行走势。 权益市场方面,年初至四月中旬,受中美贸易谈判向好预期、经济增长动能边际改善等因素 影响,市场风险偏好显著回升,A股呈现快速上涨走势;四月中旬以来,受中美贸易摩擦反复、 经济数据走弱、托底政策放缓等多因素影响,A股整体呈现震荡调整走势。从申万一级行业看, 各行业均实现上涨,其中食品饮料、非银金融、农林牧渔、家电、计算机等行业涨幅较大,汽车、 纺织、传媒、钢铁、建筑涨幅较小。 可转债方面,年初至四月中旬,可转债个券跟随股市快速上涨,成交量和活跃度大幅提升, 偏股型转债转股溢价率水平有所抬升;四月中旬以来,随着股市震荡调整,转债整体有所调整。 可转债一级市场,发行大幅加速,二级市场规模持续扩容,投资者积极参与新券发行申购。 2、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策略分析 在经济增长动能偏弱、资金面相对宽松、中美贸易谈判不确定局面下,灵活调整可转债和股 票资产仓位,把握阶段性机会和结构性机会,减持了部分前期涨幅过高的个券,并精选配置盈利 增长确定性高、估值水平合理的转债和个股;同时,积极参与可转债新券的发行申购,增厚组合 收益。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长盛可转债 A基金份额净值为 1.0639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长盛可转债 2019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2 页 共39 页 16.07%;截至本报告期末长盛可转债 C基金份额净值为 1.0800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 率为 16.34%;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 11.23%。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后市,内外需承压,经济仍处在震荡寻底过程;积极财政政策预计将加力增效,减税降 费、刺激消费、基建投资等措施有望托底经济,并有利于企业盈利的改善;货币政策方面,预计 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资金利率将继续维持较低水平。 债券市场方面,宏观经济和货币政策等因素仍有利于债券市场,操作上需重视流动性充裕局 面下信用债的配置机会;同时,把握经济数据不及预期、基建托底效果不及预期、中美贸易摩擦 反复等因素带来的利率债的交易性机会。 股票市场方面,在经济内生增长动力较弱和中美摩擦不确定性局面下,市场风险偏好难以大 幅回升,但经过前期调整, 目前 A股估值已具备一定安全边际,随着减税降费、稳增长、扩消费 等政策效果显现和利率水平的下行,市场或将出现阶段性机会和结构性机会。转债方面,受益于 股票相对价值的提升和整体价格水平较低的支撑,可转债正处于中长期较好的配置时期;同时, 积极把握可转债一级市场的收益机会。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本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 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本基金管理人制 订了证券投资基金估值政策与估值程序,设立基金估值小组,参考行业协会估值意见和独立第三 方机构估值数据,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合理。 本基金管理人制订的证券投资基金估值政策与估值程序确定了估值目的、估值日、估值对象、 估值程序、估值方法以及估值差错处理、暂停估值和特殊情形处理等事项。本基金管理人设立了 由公司总经理(担任估值工作小组组长)、公司督察长(担任估值工作小组副组长)、公司相关 投资、研究部门分管领导、公司运营部分管领导、相关研究部门、相关投资部门、监察稽核部、 风险管理部、信息技术部及业务运营部总监或指定人员组成的估值工作小组,负责研究、指导并 执行基金估值业务。小组成员均具有多年证券、基金从业经验,具备基金估值运作、行业研究、 风险管理或法律合规等领域的专业胜任能力。 基金经理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讨论,但不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最终决策和日常估值的执 行。 参与估值流程的各方还包括本基金托管人和会计师事务所。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对基金 估值及净值计算履行复核责任,当存有异议时,托管人有责任要求基金管理公司作出合理解释, 长盛可转债 2019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3 页 共39 页 通过积极商讨达成一致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对估值委员会采用的相关估值模型、假设及参数的适 当性发表审核意见并出具报告。上述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本基金管理人已分别与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和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由其 分别按约定提供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品种和在交易所市场交易或挂牌的部分债券品种的 估值数据。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对基金利润分配原则的约定,本报告期内未实施利润分配。 本基金截至 2019年 6月 30日,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 2,015,843.26元,其中:长盛可转债 A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 844,637.20元(长盛可转债 A的未分配利润已实现部分为 844,637.20元, 未分配利润未实现部分为 344,465.05元),长盛可转债 C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 1,171,206.06元 (长盛可转债 C的未分配利润已实现部分为 1,171,206.06元,未分配利润未实现部分为 371,382.79元)。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基金自 2018年 10月 23日至 2019年 01月 10日、2019年 01月 18日至 2019年 04月 10日、2019年 04月 18日至 2019年 06月 30日止期间出现连续 2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万元的情形。 长盛可转债 2019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4 页 共39 页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托管人”)在长盛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以下称“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 了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 明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 的规定,对本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 赎回价格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地复核,未发现本基金管理人存在损害基金 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注:财务会计报告中的 “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部分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内)、投资组合报告等数据真实、准确和完整。 长盛可转债 2019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5 页 共39 页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长盛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9年 6月 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本期末 2019年 6月 30日 上年度末 2018年 12月 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4,012,031.07 1,160,576.33 结算备付金 169,569.09 7,314.64 存出保证金 14,187.24 2,219.04 交易性金融资产 39,811,989.46 12,677,589.56 其中:股票投资 5,067,599.00 411,750.00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34,744,390.46 12,265,839.56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1,177,939.19 应收利息 91,589.34 61,711.59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52,460.67 7,738.82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44,151,826.87 15,095,089.1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9年 6月 30日 上年度末 2018年 12月 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3,100,000.00 - 应付证券清算款 66,245.41 - 应付赎回款 262,668.88 3,902.07 应付管理人报酬 25,383.25 10,487.14 应付托管费 6,345.81 2,621.78 应付销售服务费 5,819.86 1,221.95 应付交易费用 27,753.97 2,614.87 应交税费 262.27 98.21 长盛可转债 2019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6 页 共39 页 应付利息 1,133.85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29,333.50 134,500.55 负债合计 3,524,946.80 155,446.57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37,895,188.97 16,235,097.93 未分配利润 2,731,691.10 -1,295,455.33 所有者权益合计 40,626,880.07 14,939,642.6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44,151,826.87 15,095,089.17 注:报告截止日 2019年 6月 30日,长盛可转债 A类基金份额净值人民币 1.0639元,长盛可转 债 C类基金份额净值人民币 1.0800元;基金份额总额 37,895,188.97份,其中长盛可转债 A类 基金份额 18,617,110.29份,长盛可转债 C类基金份额 19,278,078.68份。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长盛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9年 1月 1日至 2019年 6月 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期 2019年 1月 1日至 2019年 6月 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8年 1月 1日至 2018年 6月 30日 一、收入 2,065,118.00 851,957.65 1.利息收入 106,326.31 130,013.63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17,722.86 13,262.88 债券利息收入 86,651.65 72,036.73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1,951.80 44,714.02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994,529.12 -139,147.11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279,296.80 42.00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691,591.21 -139,189.11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 - 股利收益 23,641.11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839,490.25 795,570.68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124,772.32 65,520.45 减:二、费用 339,685.72 235,133.24 长盛可转债 2019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7 页 共39 页 1.管理人报酬 123,236.72 108,012.82 2.托管费 30,809.15 27,003.23 3.销售服务费 26,361.88 17,322.32 4.交易费用 84,868.61 1,954.32 5.利息支出 37,198.41 304.28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37,198.41 304.28 6.税金及附加





158.28 124.24 7.其他费用 37,052.67 80,412.03 三、利润总额 (亏损总额以“- ”号填列) 1,725,432.28 616,824.41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725,432.28 616,824.41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长盛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9年 1月 1日至 2019年 6月 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19年 1月 1日至 2019年 6月 30日 项目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 (基金净值) 16,235,097.93 -1,295,455.33 14,939,642.60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 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本期利润) - 1,725,432.28 1,725,432.28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 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 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 填列) 21,660,091.04 2,301,714.15 23,961,805.19 其中:1.基金申购款 121,172,585.07 6,639,004.65 127,811,589.72 2.基金赎回款 -99,512,494.03 -4,337,290.50 -103,849,784.53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 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 的基金净值变动(净 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 (基金净值) 37,895,188.97 2,731,691.10 40,626,880.07 长盛可转债 2019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8 页 共39 页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8年 1月 1日至 2018年 6月 30日 项目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 (基金净值) 49,036,093.76 950,473.33 49,986,567.09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 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本期利润) - 616,824.41 616,824.41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 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 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 填列) 4,634,248.84 -2,584,638.75 2,049,610.09 其中:1.基金申购款 97,543,487.25 1,660,382.94 99,203,870.19 2.基金赎回款 -92,909,238.41 -4,245,021.69 -97,154,260.10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 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 的基金净值变动(净 值减少以“-”号填列) - -367,470.48 -367,470.48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 (基金净值) 53,670,342.60 -1,384,811.49 52,285,531.11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6.1 至 6.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林培富______














______刁俊东______














____龚珉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长盛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1562号《关于准予长盛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注册的批复》的注册,由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募集。基金合同于 2016年 12月 7日生效,于基金合同生效日,本基金规模为 305,290,910.63份基金份额。本基金为契约型开 放式,存续期限不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注册登记机构均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 管人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认购、申购时收取前端认购、申购费用,赎回时收取赎回费用;C类 长盛可转债 2019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9 页 共39 页 基金份额在投资人认购、申购时不收取前端或后端认购、申购费,而是从该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 销售服务费,本基金管理人对持有 C类基金份额期限少于 30日的该类别基金份额的赎回收取赎 回费,对于持有期限不少于 30日的该类别基金份额不收取赎回费。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依法发行的固定收益类品种,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交易的国债、金融 债、企业债、公司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同业存 单、资产支持证券、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 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国债期货等。本基金同时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含中小板、 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权证等权益类品种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 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 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本基金的投资组 合比例为: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对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投资 于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的比例合计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股票等权益类 品种的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 2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 证金后,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 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 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本基金的业 绩比较基准为: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收益率×60%+中证综合债券指数收益×30%+沪深 300指数收 益率×10%。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 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同时,对于在 具体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修订并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 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制定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 的指导意见》、《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 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3号《会计报表附注 的编制及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模板第 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及其他 中国证监会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相关规定及参考意见。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 2019年 6月 30日的财 长盛可转债 2019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0 页 共39 页 务状况以及 2019年 1月 1日至 2019年 6月 30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6.4.4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6.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无。 6.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无。 6.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无。 6.4.6 税项 6.4.6.1 印花税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 2008年 4月 24日起,调整证券(股票) 交易印花税税率,由原先的 3‰调整为 1‰;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 2008年 9月 19日起,调整由出让方按 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缴纳印花税,受让方不再征收,税率不变。 6.4.6.2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36号文《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的规定,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 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国债、地方政府债利息收入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免征增 值税;存款利息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46号文《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 业有关政策的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质押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及持有政策性金融债 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70号文《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 充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买断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同业存款、同业存单以及持有 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140号文《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 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 长盛可转债 2019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1 页 共39 页 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56号文《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 规定,自 2018年 1月 1日起,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 下简称“资管产品运营业务”),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 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资管产 品管理人未分别核算资管产品运营业务和其他业务的销售额和增值税应纳税额的除外。资管产品 管理人可选择分别或汇总核算资管产品运营业务销售额和增值税应纳税额。对资管产品在 2018年 1月 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 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90号文《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 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 2018年 1月 1日起,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 发生的部分金融商品转让业务,按照以下规定确定销售额:提供贷款服务,以 2018年 1月 1日 起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转让 2017年 12月 31日前取得的股票(不包括限售 股)、债券、基金、非货物期货,可以选择按照实际买入价计算销售额,或者以 2017年最后一 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价(2017年最后一个交易日处于停牌期间的股票,为停牌前最后一个交易 日收盘价)、债券估值(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或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提供的债券估值)、基 金份额净值、非货物期货结算价格作为买入价计算销售额; 增值税附加税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 额为计税依据,分别按规定的比例缴纳。 6.4.6.3 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规 定,自 2004年 1月 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 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 定,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 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6.4.6.4 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32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 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 2008年 10月 9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 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2012]85号文《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 长盛可转债 2019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2 页 共39 页 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 2013年 1月 1日起,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 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 1个月以内(含 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 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 得额;持股期限超过 1年的,暂减按 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 20%的税率计征 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2015]101号文《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 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 2015年 9月 8日起,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 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 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6.4.7 关联方关系 6.4.7.1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未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6.4.7.2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元证券”) 基金管理人股东、基金代销机构 注:以下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6.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6.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注:无。 6.4.8.2 关联方报酬 6.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9年 1月 1日至 2019年 6月 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8年 1月 1日至 2018年 6月 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 的管理费 123,236.72 108,012.82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 客户维护费 35,057.98 31,242.98 注: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0.8%的年费率计 提。计算方法如下: 长盛可转债 2019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3 页 共39 页 H=E×0.8%/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6.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9年 1月 1日至 2019年 6月 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8年 1月 1日至 2018年 6月 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 的托管费 30,809.15 27,003.23 注: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0.20%的年费率计 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6.4.8.2.3 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19年 1月 1日至 2019年 6月 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 各关联方名称 长盛可转债 A 长盛可转债 C 合计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4,839.14 4,839.14 中国银行 - 778.63 778.63 国元证券 - 168.50 168.50 合计 - 5,786.27 5,786.27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8年 1月 1日至 2018年 6月 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 各关联方名称 长盛可转债 A 长盛可转债 C 合计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2,964.42 2,964.42 中国银行 - 295.96 295.96 国元证券 - - - 合计 - 3,260.38 3,260.38 注: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基金销售服务费可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以 长盛可转债 2019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4 页 共39 页 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各项费用。本基金分为不同的类别,适用不同的销售服务费率。其中, 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C类基金份额资产 净值的 0.30%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30%/当年天数 H为 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 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6.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注:无。 6.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注:无。 6.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注:无。 6.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19年 1月 1日至 2019年 6月 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8年 1月 1日至 2018年 6月 30日 关联方 名称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银行 4,012,031.07 14,064.85 29,154,368.82 8,637.78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6.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注:无。 6.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无。 6.4.9 期末(2019年 6月 30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注:无。 长盛可转债 2019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5 页 共39 页 6.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注:无。 6.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无。 6.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 2019年 6月 30日止,本基金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 购证券款余额为人民币 3,100,000.00元,于 2019年 7月 1日到期。该类交易要求本基金在回购 期内持有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和在新质押式回购下转入质押库的债券,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 比例折算为标准券后,不低于债券回购交易的余额。 6.4.10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6.4.14.1公允价值 本基金非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因其剩余期限不长,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若。 (1) 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中属于第一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 37,498,089.46元,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 2,313,900.00元,无属于第三层次的余额 (2018年 12月 31日:第一层次 11,304,999.56元,第二层次 1,372,590.00元,无属于第三层 次的余额)。 (2) 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可转换债券等,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或属于非 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分别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易不活跃期间及限售期间不将 相关股票和可转换债券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 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确定相关股票和可转换债券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 或第三层次。本基金政策为以报告期初作为确定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层次之间转换的时点。本基金 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第三层次公允价值本期未发生变动(2017年:无)。 6.4.14.2承诺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承诺事项。 6.4.14.3其他事项 于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存在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人民币 5,000万元的情况, 长盛可转债 2019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6 页 共39 页 出现该情况的时间范围为 2018年 10月 23日至 2019年 01月 10日、2019年 01月 18日至 2019年 04月 10日、2019年 04月 18日至 2019年 06月 30日。 6.4.14.4 财务报表的批准 本财务报表已于 2019年 8月 26日经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批准。 长盛可转债 2019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7 页 共39 页 §7 投资组合报告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5,067,599.00 11.48 其中:股票 5,067,599.00 11.48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34,744,390.46 78.69 其中:债券 34,744,390.46 78.69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4,181,600.16 9.47 8 其他各项资产 158,237.25 0.36 9 合计 44,151,826.87 100.00 7.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7.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2,154,880.00 5.30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1,785,690.00 4.40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 业 - -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204,200.00 0.50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 J 金融业 919,250.00 2.26 K 房地产业 3,579.00 0.01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长盛可转债 2019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8 页 共39 页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5,067,599.00 12.47 7.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投资股票。 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300498 温氏股份 35,500 1,273,030.00 3.13 2 000063 中兴通讯 30,000 975,900.00 2.40 3 002714 牧原股份 15,000 881,850.00 2.17 4 600030 中信证券 20,000 476,200.00 1.17 5 601318 中国平安 5,000 443,050.00 1.09 6 000876 新 希 望 17,000 295,290.00 0.73 7 600498 烽火通信 10,000 278,600.00 0.69 8 000858 五 粮 液 2,000 235,900.00 0.58 9 601933 永辉超市 20,000 204,200.00 0.50 10 600383 金地集团 300 3,579.00 0.01 7.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7.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300498 温氏股份 3,233,953.00 21.65 2 002714 牧原股份 2,591,121.00 17.34 3 000063 中兴通讯 2,571,773.29 17.21 4 601128 常熟银行 2,210,975.24 14.80 5 002157 正邦科技 1,825,822.00 12.22 6 300059 东方财富 1,772,932.45 11.87 7 002100 天康生物 1,615,799.78 10.82 8 600031 三一重工 1,241,491.62 8.31 9 600383 金地集团 1,052,367.00 7.04 10 000001 平安银行 1,036,336.00 6.94 11 000651 格力电器 845,974.00 5.66 长盛可转债 2019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9 页 共39 页 12 600498 烽火通信 798,890.00 5.35 13 000876 新 希 望 722,278.00 4.83 14 001979 招商蛇口 683,864.00 4.58 15 603019 中科曙光 636,385.00 4.26 16 603517 绝味食品 634,979.00 4.25 17 600104 上汽集团 627,522.00 4.20 18 600197 伊力特 524,416.00 3.51 19 002916 深南电路 519,225.00 3.48 20 600919 江苏银行 516,868.00 3.46 21 600585 海螺水泥 510,930.00 3.42 22 002597 金禾实业 453,125.00 3.03 23 600030 中信证券 445,361.00 2.98 24 002727 一心堂 425,473.00 2.85 25 601318 中国平安 422,100.00 2.83 26 601336 新华保险 408,079.00 2.73 27 000802 北京文化 349,434.00 2.34 28 002304 洋河股份 336,954.00 2.26 29 601328 交通银行 322,300.00 2.16 7.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601128 常熟银行 2,254,184.06 15.09 2 300498 温氏股份 2,141,784.00 14.34 3 000063 中兴通讯 2,098,450.00 14.05 4 002157 正邦科技 1,941,464.00 13.00 5 300059 东方财富 1,711,640.10 11.46 6 002714 牧原股份 1,703,178.00 11.40 7 002100 天康生物 1,516,547.01 10.15 8 600031 三一重工 1,313,765.14 8.79 9 000001 平安银行 1,042,563.35 6.98 10 600383 金地集团 1,035,103.00 6.93 11 000651 格力电器 831,410.00 5.57 12 001979 招商蛇口 666,062.00 4.46 13 603517 绝味食品 654,148.00 4.38 14 600104 上汽集团 647,700.00 4.34 长盛可转债 2019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30 页 共39 页 15 603019 中科曙光 592,064.75 3.96 16 600197 伊力特 561,669.00 3.76 17 002916 深南电路 537,764.00 3.60 18 600585 海螺水泥 528,150.00 3.54 19 600498 烽火通信 515,963.00 3.45 20 600919 江苏银行 503,100.00 3.37 21 601336 新华保险 408,750.00 2.74 22 002597 金禾实业 401,797.00 2.69 23 002727 一心堂 392,475.00 2.63 24 000876 新 希 望 382,050.00 2.56 25 000802 北京文化 346,416.00 2.32 26 601328 交通银行 321,800.00 2.15 27 002304 洋河股份 321,012.00 2.15 7.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 32,422,148.58 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 28,091,496.41 注:本项中 7.4.1、7.4.2、7.4.3表中的“买入金额”(或“买入股票成本”)、“卖出金额” (或“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 用。 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国家债券 900,180.00 2.22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1,413,720.00 3.48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1,413,720.00 3.48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32,430,490.46 79.83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34,744,390.46 85.52 7.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长盛可转债 2019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31 页 共39 页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127005 长证转债 27,190 3,153,496.20 7.76 2 110053 苏银转债 27,000 2,879,550.00 7.09 3 110033 国贸转债 24,460 2,726,067.00 6.71 4 113519 长久转债 16,530 1,782,099.30 4.39 5 128058 拓邦转债 14,035 1,578,376.10 3.89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7.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7.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7.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国债期货。 7.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国债期货投资。 7.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国债期货。 7.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7.11.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受到调查以及处罚的情况的说明 (一)长证转债 2019年 6月,湖北省证监局在日常监管中发现,公司在对境外子公司管理方面存在以下问 题:一是未按规定履行报告义务;二是对境外子公司管控不到位,未有效督促境外子公司强化风 险管理及审慎开展业务;三是对境外子公司的绩效考核存在不足。依照《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 第七十条第一款规定,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公司应于 2019年 9月 30日前 予以改正,并向湖北省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后续本基金将密切关注公司风险管理、内控控 制以及企业的经营状况。 (二)苏银转债 2019年 1月 25日,苏银保监罚决字〔2019〕11 号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公司因未按业 务实质准确计量风险资产、理财产品之间未能实现相分离、理财投资非标资产未严格比照自营 长盛可转债 2019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32 页 共39 页 贷款管理、对授信资金未按约定用途使用监督不力等事项被处以罚款 90万元。对以上事件,本 基金判断,上述处罚对公司影响小。后续将关注其制度建设与执行等公司基础性建设问题的合规 性以及企业的经营状况。 除上述事项外,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无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记录, 无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7.11.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情况的说明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均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内的股票。 7.11.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14,187.24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91,589.34 5 应收申购款 52,460.67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58,237.25 7.11.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127005 长证转债 3,153,496.20 7.76 2 110033 国贸转债 2,726,067.00 6.71 3 113519 长久转债 1,782,099.30 4.39 4 110040 生益转债 1,469,981.50 3.62 5 113508 新凤转债 1,265,925.40 3.12 6 110041 蒙电转债 1,231,485.00 3.03 7 113009 广汽转债 1,170,400.00 2.88 8 110046 圆通转债 953,615.20 2.35 9 113019 玲珑转债 755,733.20 1.86 10 128024 宁行转债 745,421.30 1.83 11 127008 特发转债 601,931.20 1.48 12 110049 海尔转债 481,280.00 1.18 13 113013 国君转债 452,960.00 1.11 14 128044 岭南转债 412,029.50 1.01 长盛可转债 2019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33 页 共39 页 15 110042 航电转债 363,053.90 0.89 16 128030 天康转债 350,877.10 0.86 17 128027 崇达转债 346,770.00 0.85 18 128045 机电转债 164,640.00 0.41 19 113525 台华转债 106,530.00 0.26 20 128016 雨虹转债 21,603.00 0.05 7.11.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7.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长盛可转债 2019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34 页 共39 页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份额 级别 持有人 户数(户) 户均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 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长盛 可转 债 A 1,612 11,549.08 5,646,568.05 30.33% 12,970,542.24 69.67% 长盛 可转 债 C 1,272 15,155.72 4,700,131.60 24.38% 14,577,947.08 75.62% 合计 2,884 13,139.80 10,346,699.65 27.30% 27,548,489.32 72.70% 注:对于分级基金,比例的分母采用各自级别的份额;对于合计数,比例的分母采用下属分级基 金份额的合计数。 8.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 比例 长盛可转 债 A 106.52 0.0006% 长盛可转 债 C 4,129.27 0.0214%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 持有本基金 合计 4,235.79 0.0112% 注:对于分级基金,比例的分母采用各自级别的份额;对于合计数,比例的分母采用下属分级基 金份额的合计数。 8.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长盛可转债 A 0 长盛可转债 C 0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 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 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合计 0 长盛可转债 A 0 长盛可转债 C 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 放式基金 合计 0 长盛可转债 2019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35 页 共39 页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项目 长盛可转债 A 长盛可转债 C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6年 12月 7日)基金 份额总额 178,914,151.08 126,376,759.55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11,269,677.75 4,965,420.18 本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 19,070,750.93 102,101,834.14 减:本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 11,723,318.39 87,789,175.64 本报告期期间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 以"-"填列) -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8,617,110.29 19,278,078.68 长盛可转债 2019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36 页 共39 页 §10 重大事件揭示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0.2.1本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重大人事变动情况 根据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议决议,同意钱力不再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选 举严琛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以上董事人员变更,已向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报备。 因个人原因,杨思乐向公司申请辞去副总经理职务,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决议,杨思乐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以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已向中国证监会北京 监管局报备。 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聘任张壬午担任首席信息官。以上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变更,已向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报备。 10.2.2 基金经理变动情况 本报告期本基金经理未曾变动。 10.2.3 本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重大人事变动情况 2019年 5月,陈四清先生因工作调动,辞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上述人事 变动已按相关规定备案、公告。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无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没有改变。





10.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基金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本报告期内本基 金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托管人的托管业务部门及其相关高级管理人员无受稽查或处罚 等情况。





长盛可转债 2019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37 页 共39 页 10.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0.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 数量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 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备注 光大证券 1 37,170,368.98 61.42% 32,171.61 63.67% - 银河证券 1 20,960,882.01 34.64% 16,305.71 32.27% - 国金证券 1 1,544,622.00 2.55% 1,438.54 2.85% - 天风证券 1 837,772.00 1.38% 612.69 1.21% - 平安证券 1 - - - - - 安信证券 1 - - - - - 第一创业 1 - - - - - 10.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券商名称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 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 券回购 成交总额 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证 成交总额的 比例 光大证券 36,380,075.84 42.11% 41,749,000.00 24.21% - - 银河证券 40,646,208.66 47.05%102,700,000.00 59.55% - - 国金证券 7,620,096.90 8.82% 23,400,000.00 13.57% - - 天风证券 1,743,791.50 2.02% 4,600,000.00 2.67% - - 平安证券 - - - - - - 安信证券 - - - - - - 第一创业 - - - - - - 注:1、本公司选择证券经营机构的标准 (1)研究实力较强,有固定的研究机构和专门研究人员,能及时为本公司提供高质量的咨询服 务,包括宏观经济报告、行业报告、市场走向分析、个股分析报告等,并能根据基金投资的特定 要求,提供专门研究报告。 (2)资力雄厚,信誉良好。 (3)财务状况良好,各项财务指标显示公司经营状况稳定。 (4)经营行为规范,最近两年未因重大违规行为而受到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处罚。 长盛可转债 2019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38 页 共39 页 (5)内部管理规范、严格,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并能满足基金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 (6)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符合代理本公司基金进行证券交易 的需要,并能为本公司基金提供全面的信息服务。 2、本公司租用券商交易单元的程序 (1)研究机构提出服务意向,并提供相关研究报告; (2)研究机构的研究报告需要有一定的试用期。试用期视服务情况和研究服务评价结果而定; (3)研究发展部、投资管理等部门试用研究机构的研究报告后,按照研究服务评价规定,对研 究机构进行综合评价; (4)试用期满后,评价结果符合条件,双方认为有必要继续合作,经公司领导审批后,我司与 研究机构签定《研究服务协议》、《券商交易单元租用协议》,并办理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租用手 续。评价结果如不符合条件则终止试用; (5)本公司每两个月对签约机构的服务进行一次综合评价。经过评价,若本公司认为签约机构 的服务不能满足要求,或签约机构违规受到国家有关部门的处罚,本公司有权终止签署的协议, 并撤销租用的交易单元; (6)交易单元租用协议期限为一年,到期后若双方没有异议可自动延期一年。 3、本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均为共用交易单元。 4、报告期内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变更情况: (1)本基金报告期内新增租用交易单元情况: 序号 证券公司名称 交易单元所属市场 数量 1 天风证券 上海 1 (2)本基金报告期内停止租用交易单元情况:无。 长盛可转债 2019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39 页 共39 页 §11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1.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 情况 投资 者类 别 序号 持有基金份额比例 达到或者超过 20%的时间区间 期初 份额 申购 份额 赎回 份额 持有份 额 份额占 比 机构 1 20190111~20190117 0.00 21,074,815.60 21,074,815.60 0.00 0.00% 个人 1 20190118~20190121 0.00 6,322,444.68 6,322,444.68 0.00 0.00% 产品特有风险 本基金本报告期存在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超过 20%的情况,当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大量赎回 本基金时,可能导致的风险包括:巨额赎回风险、流动性风险、基金资产净值持续低于 5000万元 的风险、基金份额净值大幅波动风险以及基金收益水平波动风险。本基金管理人将对申购赎回进行 审慎的应对,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1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 8月 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