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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国产业驱动混合(005840)

富国产业驱动混合:富国产业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二0一九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富国产业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 0一九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2019年 06月 30日
基金管理人: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 2019年 08月 27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 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 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9年 8月 23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 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 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 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 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19年 1月 1日起至 2019年 6月 30日止。





2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富国产业驱动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5840 交易代码 005840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年 11月 14日 基金管理人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3,540,548.92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将精选产业驱动因素显著的产业,并在产业内寻找基 本面优秀且成长前景确定的优质股票,在严控风险的前提下, 追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 期稳定增值。 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配置权益类资产,将国家政策扶持和发展动力强 劲等驱动动力显著的产业作为中长期投资主线,综合宏观经 济与基本面、流动性、市场指标等因素进行定量与定性相结 合的分析研究,采取“自上而下”的方式进行大类资产配置, 确定组合中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等金融工具配置比例。 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 300指数收益率*60%+上证 国债指数收益率*4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基金的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 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本基金将投资港股通 标的股票,需承担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 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 姓名 赵瑛 郭明 联系电话 021-20361818 010—66105799 信息披露负责人 电子邮箱 public@fullgoal.com.cn custody@icbc.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95105686、4008880688 95588 传真 021-20361616 010—66105798 2.4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 www.fullgoal.com.cn 3 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 点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号 上海国金中心二期 16-17楼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 街 55号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期间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2019年 01月 01日至 2019年 06月 30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4,554,131.56 本期利润 5,888,746.33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2355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22.27% 3.1.2期末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末(2019年 06月 30日)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1921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16,632,283.35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2283 注: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开放 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基金转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 数字。 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 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 值变动收益。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 值增长 率① 份额净 值增长 率标准 差② 业绩比 较基准 收益率 ③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7.41% 1.20% 3.42% 0.70% 3.99% 0.50% 过去三个月 1.72% 1.58% -0.26% 0.92% 1.98% 0.66% 过去六个月 22.27% 1.38% 16.79% 0.93% 5.48% 0.45% 自基金合同生 22.83% 1.23% 12.37% 0.89% 10.46% 0.34% 4 效日起至今 注: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 300指数收益率*60%+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 *4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对业绩比较基准进行再平衡处理,1日收益率 (benchmarkt)按下列公式计算: benchmarkt =60% *[沪深 300指数 t/(沪深 300指数 t-1)-1] +40%* [上证国债指数 t/(上证国债指数 t-1)-1] ;其中, t=1,2,3,…,T,T表示时间截至日;期间 T日收益率(benchmarkT)按下列公 式计算: benchmarkT =[∏Tt=1(1+benchmarkt )]-1 其中,T=2,3,4,…; ∏Tt=1(1+benchmarkt )表示 t日至 T日的(1+benchmarkt )数学连乘。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截止日期为 2019年 6月 30日。 2、本基金于 2018年 11月 14日成立,自合同生效日起至本报告期末不足一年。 本基金建仓期 6个月,从 2018年 11月 14日起至 2019年 5月 13日,建仓期结 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均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 1999年 4月 13日获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 册成立,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的首批十家基金管理公司之一。公司于 2001年 3月从北京迁址上海。2003年 9月,加拿大蒙特利尔银行(BMO)参股 5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工商变更登记办理完毕,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为 国内首批成立的十家基金公司中,第一家中外合资的基金管理公司。 目前,公司注册资本金 5.2亿元人民币,股东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加拿大蒙特利尔银行及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在北京、成都、广州设立有分公司,并全资设有两家子公司——富国资产 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和富国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公司拥有公募基金、 特定客户资产管理、QDII、社保、企业年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等基金公司全 部业务牌照。 截至 2019年 6月 30日,本基金管理人共管理富国天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富国天惠精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富国新兴产业股 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中证智能汽车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富国中证红 利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上证综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及其联 接基金、富国天利增长债券投资基金、富国目标收益一年期纯债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富国中债-1-3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富国中证 10年期国 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富国全球科技互联网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QDII)、富国鑫旺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富国 富钱包货币市场基金等一百三十七只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 姓名 职务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证券从 业年限 说明 厉叶淼 本基金基 金经理 2018-11-14 - 8 硕士,自 2011年 3月至 2013年 4月在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任 研究员;自 2013年 4月至 2015年 8月在富国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任助理行业研究员、行业研 究员;自 2015年 8月至 2018年 10月任富国高端制造行业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6年 2月起任富国天瑞强势地 区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自 2018年 11月起任富国 产业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注:1、上述任职日期为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聘任日期,离任日期为根据公司确 定的解聘日期;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证券从业的涵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富国产业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的管理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富国产业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以尽可能减 6 少和分散投资风险、力保基金资产的安全并谋求基金资产长期稳定收益为目标, 基金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相关法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内部的《公平交 易管理办法》,对证券的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相关的研究分析、投资 决策、授权、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环节,实行事前控制、事中监控、 事后评估及反馈的流程化管理。在制度、操作层面确保各组合享有同等信息知 情权、均等交易机会,并保持各组合的独立投资决策权。 事前控制主要包括:1、一级市场,通过标准化的办公流程,对关联方审核、 价格公允性判断及证券公平分配等相关环节进行控制;2、二级市场,通过交易 系统的投资备选库、交易对手库及授权管理,对投资标的、交易对手和操作权 限进行自动化控制。 事中监控主要包括组合间相同投资标的的交易方向、市场冲击的控制,银 行间市场交易价格的公允性评估等。1、将主动投资组合的同日反向交易列为限 制行为,非经特别控制流程审核同意,不得进行;对于同日同向交易,通过交 易系统对组合间的交易公平性进行自动化处理。2、同一基金经理管理的不同组 合,对同一投资标的采用相同投资策略的,必须通过交易系统采取同时、同价 下达投资指令,确保公平对待其所管理的组合。 事后评估及反馈主要包括组合间同一投资标的的临近交易日的同向交易和 反向交易的合理性分析评估,以及不同时间窗口下(1日、3日、5日)的季度 公平性交易分析评估等。1、通过公平性交易的事后分析评估系统,对涉及公平 性交易的投资行为进行分析评估,分析对象涵盖公募、年金、社保及专户产品, 并重点分析同类组合(股票型、混合型、债券型)间、不同产品间以及同一基 金经理管理不同组合间的交易行为,若发现异常交易行为,风险管理部视情况 要求相关当事人做出合理性解释,并按法规要求上报辖区监管机构。2、季度公 平性交易分析报告按规定经基金经理或投资经理签字,并经督察长、总经理审 阅签字后,归档保存,以备后查。 本报告期内公司旗下基金严格遵守公司的相关公平交易制度,未出现违反 公平交易制度的情况。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异常交易行为。 公司旗下管理的各投资组合在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的控制方面, 报告期内本组合与其他投资组合之间,因组合流动性管理或投资策略调整需要, 出现 1次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 5%的情况。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9年上半年,国内经济在二季度开始体现下行压力,但具有全球优势的 行业与公司,基本面仍较为强劲。流动性方面,虽然包商事件等扩大信用利差, 但从银行间渠道看,市场整体流动性仍较为宽裕;美联储在停止加息后逐步进 7 入降息周期,也给国内货币政策带来更大的操作空间。最牵动资本市场的还是 中美关系,双方多次谈判与交锋,对市场造成了较大的扰动。上半年,中央将 资本市场功能与定位拔高,并通过降低税费给企业减负,给资本市场注入较多 活力;以消费为代表的中国优势资产获得市场青睐,涨幅遥遥领先。本基金在 去年底新成立,年初逐步加仓,二季度调整结构、加大龙头公司的配置,在上 半年获得了一定的绝对收益。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 2019年 6月 30日,本基金份额净值为 1.2283元;份额累计净值为 1.2283元;本报告期,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22.27%,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 益率为 16.79%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 2019年下半年,经济的下行风险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美国加征 2000亿关税的影响将逐步体现,二是地产销量在连续四年创历史新高后有回落 的压力。我们认为,中美关系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财政政策则尚有发力的余 地,故经济下行的幅度与时间仍有待观察。美国经济面临下行压力,使美联储 重回宽松周期,国内流动性亦较为宽松;虽然全球政治格局纷繁复杂,但充裕 的流动性仍将推高全球资产的估值水平。本基金未来将聚焦商业模式长期可持 续、竞争优势持续强劲、股东盈余稳健增长的优秀公司,为投资者获取持续合 理的回报。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券投资基金 业协会修订并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制定的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 规、估值指引的相关规定,以及基金合同对估值程序的相关约定,对基金所持 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日常估值的账务处理、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由基金管 理人独立完成,并与基金托管人进行账务核对,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 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基金的实际运作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进行收益分配。本基金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约 定进行收益分配。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 人的情形。自 2019年 1月 2日至本报告期末(2019年 6月 28日),本基金存 在资产净值连续六十个工作日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况,基金管理人已向中国证监 会报告此情形并将采取适当措施。 §5


托管人报告 8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在对富国产业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 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 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 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富国产业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人——富国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在富国产业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计 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不存在任何损害基 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本报告期内,富国产业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未进行利润分配。 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依法对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和披露的富国产业驱动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2019年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 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进行了核查,以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半年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富国产业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9年 06月 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本期末 (2019年 06月 30日) 上年度末 (2018年 12月 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3,163,228.89 21,813,888.28 结算备付金 37,101.65 823,998.50 存出保证金 29,345.90 113.21 交易性金融资产 13,248,118.19 3,013,279.21 其中:股票投资 13,248,118.19 2,868,322.71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 144,956.5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250,541.93 16,219,972.60 应收利息 621.70 2,446.84 9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2,236.67 14,977.53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16,731,194.93 41,888,676.1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9年 06月 30日) 上年度末 (2018年 12月 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应付赎回款 2,444.75 22,722.05 应付管理人报酬 19,461.79 61,073.39 应付托管费 3,243.64 10,178.88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41,421.04 25,021.11 应交税费 - 0.16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32,340.36 10,028.55 负债合计 98,911.58 129,024.14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13,540,548.92 41,567,094.22 未分配利润 3,091,734.43 192,557.81 所有者权益合计 16,632,283.35 41,759,652.0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6,731,194.93 41,888,676.17 注:报告截止日 2019年 06月 30日,基金份额净值 1.2283元,基金份额总额 13,540,548.92份。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富国产业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9年 01月 01日至 2019年 06月 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期 (2019年 01月 01日 至 2019年 06月 30日) 一、收入 6,379,642.56 1.利息收入 51,800.24 10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45,771.56 债券利息收入 59.09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5,969.59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4,875,974.00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4,707,169.31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 27,420.6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衍生工具投资收益 - 股利收益 141,384.09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334,614.77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117,253.55 减:二、费用 490,896.23 1.管理人报酬 207,805.35 2.托管费 34,634.18 3.销售服务费 - 4.交易费用 209,990.69 5.利息支出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6.税金及附加 0.22 7.其他费用 38,465.79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5,888,746.33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5,888,746.33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8年 11月 14日,无上年度同期对比数据。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富国产业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9年 01月 01日至 2019年 06月 30日






















































































单位:人民币 元 本期 (2019年 01月 01日至 2019年 06月 30日) 项目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 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41,567,094.22 192,557.81 41,759,652.03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 - 5,888,746.33 5,888,746.33 11 动数(本期利润)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 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28,026,545.30 -2,989,569.71 -31,016,115.01 其中:1.基金申购款 9,272,782.87 1,406,887.11 10,679,669.98 2.基金赎回款 -37,299,328.17 -4,396,456.82 -41,695,784.99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 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3,540,548.92 3,091,734.43 16,632,283.35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8年 11月 14日,无上年度同期对比数据。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6.1至 6.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陈 戈


























林志松


























徐慧 —————————








—————————








———————— 基金管理公司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富国产业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537 号《关于准予 富国产业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的核准,由富国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作为管理人自 2018年 9月 26日至 2018年 11月 9日止期间向社会公开募 集,募集期结束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安永华 明(2018)验字第 60467606_B25号验资报告后,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基金备案材 料。基金合同于 2018年 11月 14日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 定。设立时募集的扣除认购费后的实收基金(本金)为人民币 230,364,876.56元,折合 230,364,876.56份基金份额。募集资金在募集期间 产生的利息为人民币 43,114.03元,折合 43,114.03份基金份额。以上收到的 实收基金(本息)共计人民币 230,407,990.59元,折合 230,407,990.59份基 金份额。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注册登记机构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 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 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交易的股票(包括主板、中小板、创 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 国家债券、地方政府债券、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次级 债券、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 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 行存款(包括定期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等)、同业存单、衍生工具(权 证、股指期货、国债期货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金融 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12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 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60%–95%(其中,投资 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占股票资产的 0-50%);权证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 比例为 0%-3%,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和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 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对该比例要求有变更的,以变更后的比例为准,本基金的投资范 围会做相应调整。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 300指数收益率*60%+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 *40%。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 订的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统称“企业会计 准则”)编制,同时,对于在具体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 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修订并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 监会制定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 准则》第 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 则》第 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模 板第 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 业协会颁布的相关规定。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 2019年 6月 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9年 1月 1日至 2019年 6月 30日止期间的经营 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6.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基金财务报表所载财务信息依照企业会计准则、《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 务指引》和其他相关规定所厘定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编制。 6.4.4.1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 1月 1日起至 6月 30日止。 6.4.4.2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记账本位币和编制本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货币均为人民币。除有特别说明 外,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表示。 6.4.4.3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本基金的金融资产(或负债),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 (或资产)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资产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为以下两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贷款和应收款项; 13 本基金目前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主要包括 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衍生工具等。 (2)金融负债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归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持有的金融负债划分为其他金融负债。 6.4.4.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本基金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股票、债券等,以 及不作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相关的交易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在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期间取得的利息或现 金股利,应当确认为当期收益。每日,本基金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处置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应确认 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当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或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金 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将终止确认;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将终止 确认;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本基金将金融资产让与或交付给该金融资产发行方以外的 另一方(转入方);本基金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 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 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 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 关负债; 本基金主要金融工具的成本计价方法具体如下: (1)股票投资 买入股票于成交日确认为股票投资,股票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 款扣除交易费用入账; 卖出股票于成交日确认股票投资收益,卖出股票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成 交日结转; (2)债券投资 买入债券于成交日确认为债券投资。债券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 款扣除交易费用入账,其中所包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单独核算,不构成债券投资 成本; 买入零息债券视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的附息债券,根据其发行价、到期价和 发行期限按直线法推算内含票面利率后,按上述会计处理方法核算; 卖出债券于成交日确认债券投资收益,卖出债券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结转; (3)权证投资 14 买入权证于成交日确认为权证投资。权证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 扣除交易费用后入账; 卖出权证于成交日确认衍生工具投资收益,卖出权证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 于成交日结转; (4)股指期货投资 买入或卖出股指期货投资于成交日确认为股指期货投资。股指期货初始合约价 值按成交金额确认; 股指期货平仓于成交日确认衍生工具投资收益,股指期货的初始合约价值按移 动加权平均法于成交日结转; (5)分离交易可转债 申购新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债于获得日,按可分离权证公允价值占分离交易可 转债全部公允价值的比例将购买分离交易可转债实际支付全部价款的一部分确 认为权证投资成本,按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扣减可分离权证确定的成本确认债 券成本; 上市后,上市流通的债券和权证分别按上述(2)、(3)中相关原则进行计算; (6)回购协议 基金持有的回购协议(封闭式回购),以成本列示,按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 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实际持有期间内逐日计提利息。 6.4.4.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 到 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本基金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 假 定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有序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不存 在 主要市场的,本基金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行。主要市 场 (或最有利市场)是本基金在计量日能够进入的交易市场。本基金采用市场参 与 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 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 而 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 值, 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 输 入值,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 层 次输入值,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 和 负债进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本基金持有的金融工具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5 (1)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照估值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 市 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作为公允价值;估值日无报价且最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 公 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应采用最近交易日的报价确定公允价值。有充足证 据 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报价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应对报价进行调整, 确定公允价值。 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应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为 基 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 限 制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 特 征考虑。此外,基金管理人不应考虑因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 或 折价; (2) 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应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 数 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时, 应 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 不 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3) 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金 管 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方法估值; (4) 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6.4.4.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基金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 在 是可执行的,同时本基金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 负 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 外,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6.4.4.7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的基金份额总额所对应的金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 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上述申购和赎回分 别包 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16 6.4.4.8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和未实现损益平准金。已实现损益平准金指 在 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收益 /(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 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利得/(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 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 未实现损益平准金与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均在“损益平准金”科目中核算,并于 期 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6.4.4.9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1) 存款利息收入按存款的本金与适用的利率逐日计提的金额入账。若提前支 取 定期存款,按协议规定的利率及持有期重新计算存款利息收入,并根据提前支 取 所实际收到的利息收入与账面已确认的利息收入的差额确认利息损失,列入利 息 收入减项,存款利息收入以净额列示; (2) 债券利息收入按债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或内含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 应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在债券实际持有期内 逐 日计提; (3)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按证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 资 产支持证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在证券实际持有期 内 逐日计提; (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按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成本及实际利率(当实际 利 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回购期内逐日计提; (5) 股票投资收益/(损失)于卖出股票成交日确认,并按卖出股票成交金额与 其成本的差额入账; (6) 债券投资收益/(损失)于成交日确认,并按成交总额与其成本、应收利息 的差额入账; (7)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损失)于成交日确认,并按成交总额与其成本、应 收利息的差额入账; (8) 股指期货投资收益/(损失)于平仓日确认,并按平仓成交金额与其初始合约 价值的差额入账; (9) 权证收益/(损失)于卖出权证成交日确认,并按卖出权证成交金额与其成 本的差额入账; (10) 股利收益于除息日确认,并按上市公司宣告的分红派息比例计算的金额 扣除应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入账; (11)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系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17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等 公 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12) 其他收入在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给对方,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金 额可以可靠计量的时候确认。 6.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和托管费等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或相关公告约定的 费率和计算方法逐日确认。 其他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 线 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6.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 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 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2、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 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3、本基金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如本基金在未来条件成熟时,增减基 金份额类别,则同一类别内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4、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遵守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规定,且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 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进行调整, 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4.4.12 外币交易 外币交易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于估值日采用估值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 人民币,与所产生的折算差额直接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 6.4.4.13 分部报告 经营分部是指本基金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 (1)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 (2)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 (3)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 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合并 为一个经营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进行分部报告的披露。 6.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4.5.1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变更。 6.4.5.2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估计变更。 18 6.4.5.3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6.4.6 税项 1.印花税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 2008年 4月 24日起,调 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原先的 3‰调整为 1‰;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 2008年 9月 19日起,调 整由出让方按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缴纳印花税,受让方不再征收,税 率不变;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 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因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 股东支付对价而发生的股权转让,暂免征收印花税。 2.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36号文《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 试点的通知》的规定,经国务院批准,自 2016年 5月 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 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金融业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 值税。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 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国债、地方政府债利息收入 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存款利息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46号文《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 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质押式买入返售金融 商品业务及持有政策性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70号文《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 税政策的补充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买断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 同业存款、同业存单以及持有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 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140号文《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本基金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 应税行为,以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56号文《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 的通知》的规定,自 2018年 1月 1日起,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运营本基金过程 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 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增值税应税行为的销售额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90号文《关于 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确定。 3.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2011年修订)》、《征收教 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2011年修订)》及相关地方教育附加的征收规定,凡缴 纳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依照规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 税、教育费附加(除按照相关规定缴纳农村教育事业费附加的单位外)及地方 教育费附加。 19 4.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 通知》的规定,自 2004年 1月 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 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 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 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企业所得 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 的通知》的规定,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 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 征收企业所得税。 5.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 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 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个人所得 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32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 2008年 10月 9日 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2012]85号文《关于实施上市公 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 2013年 1月 1日起,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 在 1个月以内(含 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 期限在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 期限超过 1年的,暂减按 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 20%的税率 计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2015]101号文《关于上市公司 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 2015年 9月 8日 起,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 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6.境外投资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境外投资的税项问题,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证监会财税[2014]81号文《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 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27号文《关于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 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及其他境内外相关税务法规的规定和实务操作执 行。 20 6.4.7 关联方关系 6.4.7.1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影响关系的关联方未发生变化。 6.4.7.2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基金代销机构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注:以下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6.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6.4.8.1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6.4.8.1.1 股票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2019年 01月 01日至 2019年 06月 30日) 关联方名称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成交 总额的比例 (%) 海通证券 101,930,478.23 72.08 申万宏源 39,491,585.98 27.92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8年 11月 14日,无上年度同期对比数据。 6.4.8.1.2 权证交易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本基金合同生效日 为 2018年 11月 14日,无上年度同期对比数据。 6.4.8.1.3 债券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2019年 01月 01日至 2019年 06月 30日) 关联方名称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成交 总额的比例 (%) 申万宏源 199,426.50 100.00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8年 11月 14日,无上年度同期对比数据。 6.4.8.1.4 回购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2019年 01月 01日至 2019年 06月 30日) 21 成交金额 占当期回购成交 总额的比例 (%) 海通证券 16,200,000.00 100.00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8年 11月 14日,无上年度同期对比数据。 6.4.8.1.5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2019年01月01日至2019年06月30日) 关联方名称 佣金 占当期佣金总量 的比例(%) 期末应付佣金余额 占期末应付佣金总 额的比例(%) 申万宏源 35,988.43 27.92 15,251.97 36.82 海通证券 92,889.03 72.08 26,169.07 63.18 注:上述佣金按市场佣金率计算,以扣除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收 取证管费、经手费和由券商承担的证券结算风险基金后的净额列示。该类佣金 协议的服务范围还包括佣金收取方为本基金提供的证券投资研究成果和市场信 息服务。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8年 11月 14日,无上年度同期对比数据。 6.4.8.2关联方报酬 6.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2019年 01月 01日至 2019年 06月 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207,805.35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 费 117,240.67 注: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1.50%的年费率计提。 计算方法如下: H=E×1.5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8年 11月 14日,无上年度同期对比数据。 6.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2019年 01月 01日 至 2019年 06月 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34,634.18 注: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 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 22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8年 11月 14日,无上年度同期对比数据。 6.4.8.3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未与关联方通过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8年 11月 14日,无上年度同期对比数据。 6.4.8.4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本基金合同 生效日为 2018年 11月 14日,无上年度同期对比数据。 6.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注:本基金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未投资本 基金。 6.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2019年 01月 01日至 2019年 06月 30日) 关联方名称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3,163,228.89 43,684.37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8年 11月 14日,无上年度同期对比数据。 6.4.8.6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在承销期内直接购入关联方承销证券。本基金合同生 效日为 2018年 11月 14日,无上年度同期对比数据。 6.4.8.7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6.4.8.7.1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无其他关联方交易事项。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8年 11月 14日,无上年度同期对比数据。 6.4.9 期末(2019年 06月 30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9.1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注:本基金无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23 6.4.9.2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6.4.9.3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注:截至本报告期末 2019年 06月 30日止,本基金无因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 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 6.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 2019年 06月 30日止,本基金无因从事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 6.4.10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6.4.14.1公允价值 6.4.14.1.1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及其他金融负 债,其因剩余期限不长,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若。 6.4.14.1.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6.4.14.1.2.1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 2019年 6月 30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资产中属于第一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 13,248,118.19元,属于第二层次的 余额为人民币 0.00元,属于第三层次余额为人民币 0.00元。 6.4.14.1.2.2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可转换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 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分别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易 不活跃期间及限售期间不将相关股票和可转换债券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 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对于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 股票和可转换债券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或第三层次。 6.4.14.1.2.3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第三层次公允 价值本期未发生变动。 6.4.14.2承诺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承诺事项。 6.4.14.3其他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7


投资组合报告 24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权益投资 13,248,118.19 79.18 其中:股票 13,248,118.19 79.18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 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3,200,330.54 19.13 8 其他各项资产 282,746.20 1.69 9 合计 16,731,194.93 100.00 7.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7.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 元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9,874,289.02 59.37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383,896.00 2.31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 J 金融业 2,723,983.17 16.38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265,950.00 1.60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25 O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13,248,118.19 79.65 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 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601318 中国平安 15,497 1,373,189.17 8.26 2 600887 伊利股份 39,484 1,319,160.44 7.93 3 002007 华兰生物 34,864 1,063,003.36 6.39 4 002142 宁波银行 34,500 836,280.00 5.03 5 603517 绝味食品 21,315 829,366.65 4.99 6 000661 长春高新 2,378 803,764.00 4.83 7 000568 泸州老窖 9,700 784,051.00 4.71 8 000858 五 粮 液 6,600 778,470.00 4.68 9 600519 贵州茅台 700 688,800.00 4.14 10 300014 亿纬锂能 18,495 563,357.70 3.39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富国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的半年度报告正文 7.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7.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300014 亿纬锂能 4,743,167.00 11.36 2 600887 伊利股份 2,502,953.00 5.99 3 601318 中国平安 2,045,328.00 4.90 4 002384 东山精密 1,943,358.50 4.65 5 601328 交通银行 1,920,732.00 4.60 6 002007 华兰生物 1,738,219.00 4.16 7 000596 古井贡酒 1,645,761.00 3.94 8 601336 新华保险 1,635,844.00 3.92 9 000661 长春高新 1,596,679.00 3.82 10 300003 乐普医疗 1,501,639.00 3.60 26 11 002643 万润股份 1,414,963.00 3.39 12 603517 绝味食品 1,263,532.00 3.03 13 002223 鱼跃医疗 1,232,046.00 2.95 14 600030 中信证券 1,204,987.00 2.89 15 601166 兴业银行 1,165,648.00 2.79 16 002242 九阳股份 1,148,452.00 2.75 17 002236 大华股份 1,139,922.00 2.73 18 002202 金风科技 1,133,090.77 2.71 19 002531 天顺风能 1,131,389.00 2.71 20 600036 招商银行 1,131,265.00 2.71 21 601668 中国建筑 1,128,751.86 2.70 22 002080 中材科技 1,121,474.00 2.69 23 300349 金卡智能 1,068,487.14 2.56 24 601688 华泰证券 1,043,163.00 2.50 25 601877 正泰电器 1,033,005.00 2.47 26 000860 顺鑫农业 1,010,031.10 2.42 27 600031 三一重工 1,007,083.00 2.41 28 600519 贵州茅台 869,871.00 2.08 29 300735 光弘科技 866,483.00 2.07 30 300567 精测电子 859,905.00 2.06 7.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300014 亿纬锂能 4,461,231.31 10.68 2 000596 古井贡酒 2,342,482.17 5.61 3 601328 交通银行 1,955,699.00 4.68 4 002384 东山精密 1,820,797.49 4.36 5 601336 新华保险 1,641,632.16 3.93 6 300003 乐普医疗 1,509,331.23 3.61 7 002202 金风科技 1,447,425.42 3.47 8 002236 大华股份 1,378,416.75 3.30 9 600887 伊利股份 1,369,224.75 3.28 10 600030 中信证券 1,337,848.93 3.20 11 000661 长春高新 1,310,956.70 3.14 12 002531 天顺风能 1,284,816.47 3.08 13 600031 三一重工 1,276,762.25 3.06 14 002242 九阳股份 1,257,777.64 3.01 15 002080 中材科技 1,226,012.76 2.94 16 601688 华泰证券 1,224,985.74 2.93 17 300569 天能重工 1,180,134.44 2.83 27 18 601166 兴业银行 1,158,488.00 2.77 19 300443 金雷股份 1,135,121.80 2.72 20 601668 中国建筑 1,129,594.10 2.70 21 000860 顺鑫农业 1,127,897.62 2.70 22 002643 万润股份 1,104,670.60 2.65 23 601318 中国平安 1,097,415.68 2.63 24 601877 正泰电器 1,053,452.65 2.52 25 300735 光弘科技 981,103.23 2.35 26 300349 金卡智能 965,351.00 2.31 27 002007 华兰生物 925,295.50 2.22 28 002475 立讯精密 889,734.27 2.13 29 002468 申通快递 862,295.00 2.06 30 300408 三环集团 858,703.00 2.06 7.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 72,903,031.84 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 68,564,873.07 注:“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和“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按买卖 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7.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 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投资。 7.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7.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7.10.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公允价值变动总额合计(元) - 股指期货投资本期收益(元) - 股指期货投资本期公允价值变动(元) -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股指期货。 28 7.10.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在进行股指期货投资时,将根据风险管理原则,以套期保值为主要 目的,采用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期货合约,通过对证券市场和期货市场运行 趋势的研究,结合股指期货的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的估值水平,与现货资产进 行匹配,通过多头或空头套期保值等策略进行套期保值操作。基金管理人将充 分考虑股指期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性特征,运用股指期货对冲系统性风 险、对冲特殊情况下的流动性风险,如大额申购赎回等;利用金融衍生品的杠 杆作用,以达到降低投资组合的整体风险的目的。 未来,随着证券市场投资工具的发展和丰富,基金可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相应调整和更新相关投资策略。 7.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7.11.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在进行国债期货投资时,将根据风险管理原则,以套期保值为主要 目的,采用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期货合约,通过对证券市场和期货市场运行 趋势的研究,结合国债期货的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的估值水平,与现货资产进 行匹配,通过多头或空头套期保值等策略进行套期保值操作。基金管理人将充 分考虑国债期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性特征,运用国债期货对冲系统性风 险、对冲特殊情况下的流动性风险,如大额申购赎回等;利用金融衍生品的杠 杆作用,以达到降低投资组合的整体风险的目的。 未来,随着证券市场投资工具的发展和丰富,基金可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相应调整和更新相关投资策略。 7.11.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公允价值变动总额合计(元) - 国债期货投资本期收益(元) - 国债期货投资本期公允价值变动(元) -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7.11.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29 7.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7.12.1申明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 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本基金持有的“宁波银行”的发行主体宁波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由于存在个人贷款资金违规流入房市、购 买理财的违法违规事实,宁波银保监局于 2018年 12月 13日对公司作出罚款人 民币 20万元的行政处罚(甬银监罚决字〔2018〕45 号);由于存在违规将同 业存款变为一般性存款的违法违规事实,宁波银保监局于 2019年 3月 3日对公 司作出罚款人民币 20万元的行政处罚(甬银保监罚决字〔2019〕14 号)。 基金管理人将密切跟踪相关进展,遵循价值投资的理念进行投资决策。 本基金持有的其余 9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 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7.12.2申明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是否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本报告期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在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 的股票。 7.12.3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 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29,345.90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250,541.93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621.70 5 应收申购款 2,236.67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282,746.20 7.12.4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30 7.12.5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未持有流通受限的股票。 7.12.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因四舍五入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市值占净值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 可能存在尾差。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人户数(户) 户均持有 的基金份 额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 比例 (%)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 比例 (%) 410 33,025.73 - - 13,540,548.92 100.00 8.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公司所有从业人员 持有本基金 118,792.11 0.8773 8.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项目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 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开 放式基金 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 基金 0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31 单位:份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8年 11月 14日)基金份额总额 230,407,990.59 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41,567,094.22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9,272,782.87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37,299,328.17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3,540,548.92 §10


重大事件揭示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没有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基金管理人于 2019年 2月 23日发布公告,薛爱东先生自 2019年 2月 22日起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长,由陈戈先生代行公司董事长职责。 本基金管理人于 2019年 3月 28日发布公告,裴长江先生自 2019年 3月 27日起担任公司董事长。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无重大人事变动。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无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资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本基金投资策略无改变。 10.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没有改聘为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稽查或处罚。 32 10.7 本期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交易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券商名称 交易 单元 数量 成交金额 占当期 股票成 交总额 的比例 (%) 成交金额 占当期 债券成 交总额 的比例 (%) 成交金额 占当期 债券成 交总额 的比例 (%) 成交金额 占当期 权证 成交总 额的比 例(%) 佣金 占当期 佣金 总量的 比例 (%) 备注 海通证券 2 101,930,478.23 72.08 - - 16,200,000.00 100.00 - - 92,889.03 72.08 - 申万宏源 2 39,491,585.98 27.92 199,426.50 100.00 - - - - 35,988.43 27.92 - 注:我公司对基金交易单元的选择是综合考虑券商的研究能力及其它相关因素后决定的。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租用券商交易单元无变更。 33 §11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1.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 况 投资者 类别 序号 持有基金份额 比例达到或者 超过 20%的时 间区间 期初 份额 申购 份额 赎回 份额 持有份额 份额占 比 个人 1 2019-04-03至 2019-05-08 500,39 0.01 5,197,3 13.50 5,000, 000.00 697,703.51 5.15% 产品特有风险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者超过 20%的情形,本基金管理人已 经采取措施,审慎确认大额申购与大额赎回,防控产品流动性风险并公平对待投资者。本基金管理 人提请投资者注意因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集中导致的产品流动性风险、大额赎回风险以及净值 波动风险等特有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