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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顺景泰鑫利纯债(006764)

景顺景泰鑫利纯债:景顺长城景泰鑫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景顺长城景泰鑫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9年 6月 30日 
景顺长城景泰鑫利纯债债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9年 8月 23日
第 2页 共 30页 
景顺长城景泰鑫利纯债债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全部独立董事
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9年 8月 21日复核了本报告中 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 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9年 01月 2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2019年 06月 30日止。 第 3页 共 30页 景顺长城景泰鑫利纯债债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景顺长城景泰鑫利纯债债券 场内简称 无 基金主代码 006764 交易代码 006764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年 1月 21日 基金管理人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3,847,822.16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并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通过积极主动的 投资管理,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运用自上而下的宏观分析和自下而上的市场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实现大类资产配置,把握不同的经济发展阶段各类资产的投资机会, 根据宏观经济、基准利率水平等因素,预测债券类、货币类等大类资产 的预期收益率水平,结合各类别资产的波动性以及流动性状况分析, 进行大类资产配置。 2、债券投资策略 基金管理人根据国债、金融债、企业(公司)债、分离交易可转债纯债 部分等品种与同期限国债或央票之间收益率利差的扩大和收窄的分析, 主动地增加预期利差将收窄的债券类属品种的投资比例,降低预期利 差将扩大的债券类属品种的投资比例,以获取不同债券类属之间利差 变化所带来的投资收益。 债券投资在保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采取利率预期策略、信用策略 和时机策略相结合的积极性投资方法,力求在控制各类风险的基础上 获取稳定的收益。 3、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对宏观经济、提前偿还率、资产池结构以及资产池资产所 在行业景气变化等因素的研究,预测资产池未来现金流变化,并通过 研究标的证券发行条款,预测提前偿还率变化对标的证券的久期与收 益率的影响。 4、中小企业私募债投资策略 对单个券种的分析判断与其它信用类固定收益品种的方法类似。在信 用研究方面,本基金会加强自下而上的分析,将机构评级与内部评级 相结合,着重通过发行方的财务状况、信用背景、经营能力、行业前景、 个体竞争力等方面判断其在期限内的偿付能力,尽可能对发行人进行 充分详尽地调研和分析。 第 4页 共 30页 景顺长城景泰鑫利纯债债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风险与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 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 负责人 姓名 杨皞阳 陆志俊 联系电话 0755-82370388 95559 电子邮箱 investor@igwfmc.com luzj@bankcomm.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606 95559 传真 0755-22381339 021-62701216 2.4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www.igwfmc.com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2019年 1月 2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2019年 6月 30 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1,389,596.42 本期利润 1,381,614.48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074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3.12%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末(2019年 6月 30日)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262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3,968,127.73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312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 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3、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四位,小数点后第五位舍去,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资 产。 4、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 所列数字。 5、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9年 1月 21日。 第 5页 共 30页 景顺长城景泰鑫利纯债债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 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2.68% 0.50% 0.28% 0.03% 2.40% 0.47% 过去三个月 2.53% 0.29% -0.24% 0.06% 2.77% 0.23%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3.12% 0.22% -0.40% 0.05% 3.52% 0.17%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债券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 80%;本基金持有的现金或到期 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 金、存出保证金及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的建仓期为自2019年 1月 2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6个月。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仍处于建仓期。基金合同生效日(2019年 1月 21日)起至本报告期末不 满一年。 3.3 其他指标 无。 第 6页 共 30页 景顺长城景泰鑫利纯债债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本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是经中国证监 会证监基金字[2003]76号文批准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由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景 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连实德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并于 2003年 6月 9日获得开业批文,注册资本1.3亿元人民币,目前,各家出资比例分别为 49%、49%、 1%、1%。总部设在深圳,在北京、上海、广州设有分公司。


截至2019年 6月 30日,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共管理75只开放式基金,包括景顺长 城景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内需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鼎益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LOF)、景顺长城资源垄断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景顺长城新兴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景顺长城内需增长贰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精选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 长城公司治理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能源基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中小盘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大中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景顺长城核心竞争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优信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支柱 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品质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四季金利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景顺长城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兴信用纯债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景顺长城沪深 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颐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 顺长城景益货币市场基金、景顺长城成长之星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中证 500交易型开放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优质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优势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景顺长城鑫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中小板创业板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 基金、景顺长城中证 TMT1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研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 基金、景顺长城景丰货币市场基金、景顺长城中国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量 化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稳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沪港深精 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领先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中证 TMT1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景顺长城安享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 长城中证 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景顺长城泰和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瑞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改革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颐宏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景顺长城低碳科技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环保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 第 7页 共 30页 景顺长城景泰鑫利纯债债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顺长城量化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盈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泰汇 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顺益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泰安回报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泰丰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颐丰利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政策性金融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中证 500行业中性低波动指 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沪港深领先科技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瑞睿利回报定期开 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睿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泰稳利定期开放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量化平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泰恒回报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量化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 MSCI中国 A股国际通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 MSCI中国 A股国际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联接基金、景顺长城 MSCI中国 A股国际通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量化先锋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泰聚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泰鑫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景顺长城智能生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中证 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 长城集英成长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量化港股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 长城景泰盈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中景顺长城景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下设景顺长城 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动力平衡证券投资基金。


本公司采用团队投资方式,即通过整个投资部门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争取良好投资业绩。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 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袁媛 本基金的基 金经理、固定 收益部投资 副总监 2019 年 1 月 21 日 - 12 经济学硕士。曾任职于 齐鲁证券北四环营业 部,也曾担任中航证 券证券投资部投资经 理、安信证券资产管理 部投资主办等职务 2013 年 7 月加入本公 司,担任固定收益部 资深研究员,自 2014 年 4 月起担任固定收 益部基金经理,现任 固定收益部投资副总 监兼基金经理。 注:1、对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按基金合同生效日填写,“离任日期”为根据公 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对此后的非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为根据公司决定聘 第 8页 共 30页 景顺长城景泰鑫利纯债债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任后的公告日期,“离任日期”为根据公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和《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及各项实施准则、《景顺长城景泰鑫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 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未发现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 的行为。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及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2011 年修订)》,完善相应制度及流程,通过系统和人工等各种方式在各业务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 执行,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基金和投资组合。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 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的交易共有 57次,为公司旗下管理的量化产品因 申购赎回情况不一致依据产品合同约定进行的仓位调整,公司旗下指数基金因指数成份股调整, 以及量化产品和指数增强基金根据产品合同约定通过量化模型交易从而与其他组合发生的反向交 易。投资组合间虽然存在临近交易日同向交易行为,但结合交易时机及市场交易价格波动分析表 明投资组合间不存在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可能性。投资组合间虽然存在相邻反向异常交易, 经分析为投资组合开放期内投资者连续赎回导致的被动行为,非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 易行为。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9年上半年国内外经济金融环境复杂且多变。1季度,国内经济下行仍在持续但经济活动 中积极因素开始增多。一方面,工业企业利润增速持续下滑,制造业投资明显回落,出口受外需 拖累跌入负增长,社会零售品消费偏弱,经济仍在寻底。另一方面,国内社融开始企稳。1-2月新 增社融规模 5.3万亿,较去年同期多增1.07万亿。主要源于人民币贷款、企业债券融资和地方专 第 9页 共 30页 景顺长城景泰鑫利纯债债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项债发力。伴随着节后开工,国内供需两端都有所回暖。3月官方制造业 PMI录得50.5%,创 5个 月新高。2季度经济数据出现回踩,显示企稳基础尚待夯实。工业增加值大幅回落,中采 PMI综合 指标掉入收缩区间。投资方面制造业投资持续低迷,基建投资小幅反弹低于预期,房地产投资持 续高增但开始有见顶迹象;进出口持续负增长,全球经济走弱及贸易摩擦影响显著;消费低迷, 扣除价格因素的实际消费增速下降至历史低位。


为稳增长和疏通信用传导,国内货币政策继续保持宽松,1季度全面降准1个百分点。但央行着 力消除市场对更大程度宽松的预期。易纲行长指出我国降准空间已较前几年小;同时权益市场大 幅上涨和通胀抬升对货币政策更宽松形成掣肘。信用传导效果逐步有所体现,企业贷款加权平均 利率连续4个月下降。2季度国内政策区间管理,频繁微调预调。货币政策经历 4月份边际收紧后, 由于经济走弱及包商事件,5月再度趋于宽松,而逆周期调节政策频出,地方债加快发行,地方 专项债可有条件作为资本金等财政政策推出。同时,中美贸易摩擦的反复以及包商事件对市场影 响深远。中美贸易摩擦从 4月底加剧到 6月份的阶段缓和,不改变中美贸易等方面摩擦的长期性 和复杂性,关税的提升以及全球产业链的变化,对国内及全球的增长将会产生较大影响;而包商 事件打破了银行体系的刚兑,短期是流动性风险,更长期看是信用的分层和金融资源的再分配, 谨防对实体领域的信用收缩。


海外方面,1季度欧元区前两大经济体德国和法国的制造业 PMI数据均不佳,全球经济失速风 险上升,全球央行开启再宽松模式。美联储宣布 3月不加息并于9月停止缩表。欧央行维持利率不 变,将于9月开始TLTRO,预计2019年不加息。美联储鸽派程度超预期一度引发美债收益率出现 短暂的期限倒挂。2季度全球经济继续走弱,全球制造业 PMI下滑至49.8,接近 2012年水平低位。 全球部分国家开启降息步伐,全球新一轮货币宽松周期启动。欧洲率先转向宽松,6月美联储议 息会议透露出降息可能性,市场预期美联储年内降息两次。


在流动性宽松背景下,大类资产1季度呈现出阶段性“股债双牛”走势。债券市场收益率总体 延续下行趋势。2季度利率债收益率经历过山车走势,先上后下。6月利率债在外围宽松重启、资金 利率极低背景下继续震荡走势,等待选择方向。上半年 10年期国债和国开债的收益率分别下行 0.1BP和3BP至3.23%和3.61%。信用债方面,民企违约仍在持续,并向行业中具有较大影响力的 龙头企业扩散,包商事件导致的信用分层,包括地方城投平台在内的低资质企业风险也在增加, 信用风险依然较严峻。上半年3年期 AA+中票、5年期 AA+中票、1年 AAA短融分别下行20BP、1BP和 39BP至3.85%、4.34%和3.20%。总体看,政策性金融债表现好于国债,信用债中短端品种好于长端, 期限利差仍相对处于高位。


组合于1月下旬成立,成立初期坚持短久期利率债策略逐步累积安全垫。根据市场情况逐步买 第 10页 共 30页 景顺长城景泰鑫利纯债债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入流动性相对较好的股份制商业银行金融债获取更高票息。灵活进行利率债波段操作。2季度组合 投资操作上,根据市场情况逐步买入流动性相对较好的股份制商业银行金融债获取更高票息。灵 活进行利率债波段操作。在2季度遭遇赎回,积极进行了应对。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2019 年 1月 2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3.12%,业 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40%。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 3季度,全球流动性有宽松趋势。海外随着美国经济回落,联储释放降息信号,全球新 一轮宽松即将开启,预计年内联储降息 1-2次。中美利差大幅走阔,人民币短期压力释放趋于震 荡。


国内方面,1季度以来在宽信用和财政前置的影响下,经济和金融数据表现出很强韧性,基建 房地产数据都好于预期;由于数据韧性,货币政策在4月后出现一些边际收紧,重提结构性去杠 杆。但 5月贸易谈判出现了恶化,市场相对乐观的经济预期发生扭转,房地产的销售和投资的可 持续性存疑,贸易摩擦对经济的拖累尚未显现;5月包商银行被接管,对金融生态链造成深远影 响。中期,金融体系向实体输送资金的路径在风险偏好下降过程中受到制约,信用环境收紧。下半 年经济下行压力加大。预计整体经济增长进一步回落,地产已经开始出现走弱,制造业和基建投 资依然较弱,消费受基数影响回升,但整体难有起色。政策面,下半年货币政策可能通过降准配 合地方债发行;直接降息存在一定制约,较大可能采用“利率两轨并一轨”模式,通过 LPR利率 下行引导实体融资利率下行。下半年财政政策仍有空间,允许地方专项债用作部分项目的资本金, 将对基建投资带来正面影响,但整体宏观杠杆率较高水平下,预计政策主要是对经济起到托底作 用,整体经济延续弱势下行。


展望债券方面,外围压力不确定加大,政策出现边际变化,显示政策灵活有度。全年机会更多 存在于预期差。供需方面,6月地方债发行放量,但进入历来发行都是高峰期的3季度,同比预期 发行反而有所下降。6月利多堆积,国内经济开始走弱、货币政策重回宽松、海外收益率普降、贸易 摩擦恶化等,但收益率下行幅度不大,主要受包商事件影响。冲击过后市场有望重回基本面的牵 引。牛市下半场波动将明显加大,快速下行后注意止盈。利率和中高等级信用债在调整充分后仍有 价值;中低等级方面,包商银行事件后小银行信用扩张能力会大幅收缩,低等级信用利差有走扩 风险。后期看好利率债,利率和高等级信用占优。我们坚持中高等级信用的底仓,长端利率择机波 段操作,但需要控制好仓位。


组合操作计划上,在不降低资质和保持合理久期的前提下,组合继续进行利率债的基础仓位灵 第 11页 共 30页 景顺长城景泰鑫利纯债债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活配置,灵活参与利率债的波段操作。密切关注各项宏观经济数据、政策调整和市场资金面情况, 保持对组合的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的关注。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成立基金估值委员会对基金财产的估值方法及程序作决策,基金估值委员会在 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参考行业协会的估值指引及独立第三方估值服务机构的估值数据等 方式,谨慎合理地制定高效可行的估值方法,及时准确地进行份额净值的计量,保护基金份额持 有人的合法权益。


基金日常估值由基金管理人同基金托管人一同进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完成估值后, 将估值结果以双方认可的方式报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估值方法、时间、 程序进行复核,无误后返回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月末、年中和年末估值复核与 基金会计账目的核对同时进行。


当发生了影响估值方法和程序的有效性及适用性的情况时,通过会议方式启动估值委员会的运 作。研究人员凭借其丰富的专业技能和对市场产品的长期深入的跟踪研究,综合宏观经济、行业发 展及个券状况等各方面因素,从价值投资的角度进行理论分析,并根据分析的结果向基金估值委 员会提出有关估值方法或估值模型的建议。风险管理人员根据研究人员提出的估值方法或估值模 型进行计算及验证,并根据计算和验证的结果与投资人员共同确定估值方法并提交估值委员会。 基金事务部基金会计负责与基金托管人沟通,必要时应就所采用的估值技术、假设及输入值得适 当性等咨询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意见。法律、监察稽核部相关人员负责监察执行估值政策及程序的 合规性,控制执行中可能发生的风险。估值委员会共同讨论通过后,基金事务部基金会计根据估 值委员会确认的估值方法对各基金进行估值核算并与基金托管行核对,法律、监察稽核部负责对 外进行信息披露。


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合作,由 其提供相关债券品种、流通受限股票的估值参考数据。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实施利润分配。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从 2019 年 2月 27日至 2019年 3月 29日,本基金存在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 量不满二百人的情形。 第 12页 共 30页 景顺长城景泰鑫利纯债债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2019 年上半年度,基金托管人在景顺长城景泰鑫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过程中, 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尽职尽责地履行了托管 人应尽的义务,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2019 年上半年度,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景顺长城景泰鑫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托管 人未发现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进行收益分配,符合基金合同的规定。 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2019 年上半年度,由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并经托管人复核审查的有关景顺长城 景泰鑫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 报告相关内容、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景顺长城景泰鑫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9年 6月 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本期末 2019年 6月 30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140,452.46 结算备付金 - 存出保证金 41,027.69 交易性金融资产 3,858,895.25 其中:股票投资 -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3,858,895.25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第 13页 共 30页 景顺长城景泰鑫利纯债债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应收利息 102,899.98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 - 资产总计 4,143,275.3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9年 6月 30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应付赎回款 51,159.48 应付管理人报酬 20,657.37 应付托管费 6,885.77 应付销售服务费 - 应付交易费用 10,136.83 应交税费 - 应付利息 -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 86,308.20 负债合计 175,147.65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3,847,822.16 未分配利润 120,305.57 所有者权益合计 3,968,127.7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4,143,275.38 注:1、报告截止日2019年 6月 30日,基金份额净值1.0312元,基金份额总额3,847,822.16份。


2、本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 2019年 1月 2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9年 6月 30日止期 间。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景顺长城景泰鑫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9年 1月 2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9年 6月 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期 2019年 1月 2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9年 6月 30日 一、收入 1,914,761.42 第 14页 共 30页 景顺长城景泰鑫利纯债债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利息收入 2,845,255.89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138,487.63 债券利息收入 2,394,459.69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312,308.57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1,357,550.60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 -1,357,550.6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衍生工具收益 - 股利收益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7,981.94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435,038.07 减:二、费用 533,146.94 1.管理人报酬 251,421.55 2.托管费 83,807.14 3.销售服务费 - 4.交易费用 6,991.97 5.利息支出 98,462.69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98,462.69 6.税金及附加 - 7.其他费用 92,463.59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381,614.48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381,614.48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景顺长城景泰鑫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9年 1月 2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9年 6月 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9年 1月 2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9年 6月 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 值) 217,624,460.07 - 217,624,460.07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 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1,381,614.48 1,381,614.48 第 15页 共 30页 景顺长城景泰鑫利纯债债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213,776,637.91 -1,261,308.91 -215,037,946.82 其中:1.基金申购款 219,561,081.63 439,131.56 220,000,213.19 2.基金赎回款 -433,337,719.54 -1,700,440.47 -435,038,160.01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 值) 3,847,822.16 120,305.57 3,968,127.73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6.1 至 6.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康乐 吴建军 邵媛媛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景顺长城景泰鑫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第1992号《关于准予景顺长城景泰鑫利纯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核准,由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 金法》和《景顺长城景泰鑫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 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 217,571,360.37元,业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9)第0051号验资报告予以 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景顺长城景泰鑫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9年 1 月 21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 217,624,460.07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 金利息折合 53,099.70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 管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景顺长城景泰鑫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债券(国债、金融债、 企业债、公司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地方政府债、中小企业私募债、次 级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及其他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 行存款、同业存单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 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权证,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 部分除外)、可交换债券。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债券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本 第 16页 共 30页 景顺长城景泰鑫利纯债债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基金持有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 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及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综合全价 (总值)指数收益率。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9年 8月 21日批准报出。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 2006年 2月 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 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 基金信息披露 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 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景顺长城景泰鑫利纯债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 6.4.4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 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19年 1月 2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9年 6月 30日止期间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 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9年 6月 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9年 1月 21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9年 6月 30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6.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6.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 1月 1日起至12月 31日止。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 2019年 1月 2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9年 6月 30日。 6.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6.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1) 金融资产的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应收款项、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 有能力。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


本基金目前以交易目的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和衍生工具分类为以公允 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除衍生工具所产生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衍 生金融资产列示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 第 17页 共 30页 景顺长城景泰鑫利纯债债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金融资产列示。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应收款项,包括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其他各类应 收款项等。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2) 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其他金融 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 持有的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其他各类应付款项等。 6.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于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债券或资产支持证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单独确认 为应收项目。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对于应 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2)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或 者(3)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 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终止 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本基金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和衍生工具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 进行估值:


(1)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 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 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应对市场交易价 格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应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 公允价值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制 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基 第 18页 共 30页 景顺长城景泰鑫利纯债债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金管理人不应考虑因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2) 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 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时,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 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3) 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人发生影响金融工具价格的重大事件,应对估值进行 调整并确定公允价值。 6.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当本基金1)具有抵销已确认金 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且 2)交易双方准备按净额结算时,金融资产与 金融负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6.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额。由于申 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上述申购和赎回分 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6.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平准金和未实现平准金。已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 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平准金 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 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 计亏损)。 6.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股票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现金股利扣除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 为投资收益。债券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按票面利率或者发行价计算的利息扣除在适用情况下 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及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 资产支持证券在持有期间收到的款项,根据资产支持证券的预计收益率区分属于资产支持证券投 资本金部分和投资收益部分,将本金部分冲减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成本,并将投资收益部分扣除在 适用情况下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确认为公允价值 变动损益;于处置时,其处置价格与初始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其中包括从公允 价值变动损益结转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第 19页 共 30页 景顺长城景泰鑫利纯债债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 直线法计算。 6.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和托管费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逐日确认。


其他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 则按直线法计算。 6.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本基金收益以现金形式分配,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 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分红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期末未分配利 润中的未实现部分为正数,包括基金经营活动产生的未实现损益以及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未实现 平准金等,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已实现部分;若期末未分配利润的 未实现部分为负数,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即已实现部分相抵未实现部 分后的余额。


经宣告的拟分配基金收益于分红除权日从所有者权益转出。 6.4.4.12 分部报告 本基金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 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经营分部是指本基金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 该组成 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 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 本基金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 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 定条件的,则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单一的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披露分部信息。 6.4.4.1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根据本基金的估值原则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估值实务操作,本基金确定以下类别债 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时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其关键假设如下:


对于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和私募债券除外) 及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 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2015年1 季度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证券交易所上市或 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和私募债券除外),按照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所 第 20页 共 30页 景顺长城景泰鑫利纯债债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银行间同业市场固定收益品种按照中债金融估 值中心有限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 6.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6.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6.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6.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 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 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140号《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7]2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7]56号《关于资管产品 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90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资管产品 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 3%的征收率缴 纳增值税。对资管产品在2018年 1月 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 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债以及金 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以2018年 1 月 1日起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


(2)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债券的差价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 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 20% 的个人所得税。


(4)本基金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等税费按照实际缴纳增值税额的适 用比例计算缴纳。 第 21页 共 30页 景顺长城景泰鑫利纯债债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6.4.7 关联方关系 6.4.7.1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 ) 基金托管人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景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大连实德集团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景顺长城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6.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6.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6.4.8.1.1 股票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股票交易。 6.4.8.1.2 权证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 6.4.8.1.3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6.4.8.2 关联方报酬 6.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9年 1月 2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9年 6月 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251,421.55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30%的年 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30%/当年天数。 6.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9年 1月 2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9年 6月 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83,807.14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1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 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10%/当年天数。 第 22页 共 30页 景顺长城景泰鑫利纯债债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6.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6.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于本报告期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6.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除基金管理人之外,本基金的其他关联方于本期末未投资本基金。 6.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9年 1月 2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9年 6月 30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交通银行 140,452.46 27,762.07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6.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的证券。 6.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6.4.9 期末(2019年 6月 30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6.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无因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 6.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无因从事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 6.4.10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公允价值


(a) 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 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 23页 共 30页 景顺长城景泰鑫利纯债债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b) 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i) 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 2019年 6月 30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无属 于第一层次的余额,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 3,858,895.25元,无属于第三层次的余额。


(ii) 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本基金以导致各层次之间转换的事项发生日为确认各层次之间转换的时点。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 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不会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易不活跃期间及限售 期间将相关债券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对于公允价 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债券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还是第三层次。


(iii)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无。


(c) 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于 2019年 6月 30日,本基金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d)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 值相差很小。


(2)其他


除公允价值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7 投资组合报告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3,858,895.25 93.14 其中:债券 3,858,895.25 93.14


资产支持证券 - - 第 24页 共 30页 景顺长城景泰鑫利纯债债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 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40,452.46 3.39 8 其他各项资产 143,927.67 3.47 9 合计 4,143,275.38 100.00 7.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7.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投资。 7.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无。 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投资。 7.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7.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投资。 7.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投资。 7.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投资。 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3,858,895.25 97.25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3,858,895.25 97.25 第 25页 共 30页 景顺长城景泰鑫利纯债债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7.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 (%) 1 018007 国开1801 30,230 3,049,300.10 76.84 2 108602 国开1704 8,015 809,595.15 20.40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7.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7.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7.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 7.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7.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7.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7.11.1


本报告期内未出现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者在报告编制日 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7.11.2


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括股票投资。 7.11.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41,027.69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102,899.98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第 26页 共 30页 景顺长城景泰鑫利纯债债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43,927.67 7.11.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7.11.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户数 (户) 户均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 256 15,030.56 - - 3,847,822.16 100.00 8.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45,771.88 1.19 8.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项目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 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1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10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9年 1月 21日)基金份额总额 217,624,460.07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总申购份额 219,561,081.63 减: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总赎回份额 433,337,719.54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 额减少以“-”填列)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3,847,822.16 第 27页 共 30页 景顺长城景泰鑫利纯债债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0 重大事件揭示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基金管理人重大人事变动: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无重大人事变动。


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无重大人事变动。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报告期内无涉及本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无涉及基金财产 的诉讼。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策略未发生改变。 10.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托管人托管业务部门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 受到监管部门的任何稽查和处罚。 10.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0.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第 28页 共 30页 景顺长城景泰鑫利纯债债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数量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成交 总额的比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中信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2 - - - - - 注:1、本基金与景顺长城泰和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共用交易单元。 2、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如下: 1)选择标准 a、资金实力雄厚,信誉良好; b、财务状况良好,各项财务指标显示公司经营状况稳定; c、经营行为规范,最近两年未因重大违规行为受到监管机关的处罚; d、内部管理规范、严格,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并能满足本基金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 e、该证券经营机构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有固定的研究机构和专门的研究人员,能及时、全面、定 期向基金管理人提供高质量的咨询服务,包括宏观经济报告、行业报告、市场走向分析报告、个股 分析报告及其他专门报告以及全面的信息服务。并能根据基金管理人的特定要求,提供专门研究 报告。 2)选择程序 基金管理人根据以上标准进行考察后,确定证券经营机构的选择。基金管理人与被选择的证券经 营机构签订协议。 10.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 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回购 成交总额的 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 证 成交总额 的比例 中信证券 股份有限 公司 533,553,191.06 100.00% 520,000,000.00 100.00% - - §11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1.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投 资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 情况 第 29页 共 30页 景顺长城景泰鑫利纯债债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者 类 别 序 号 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 到或者超过20%的时 间区间 期初份额 申购份额 赎回份额 持有份额 份额 占比 (% ) 机 构 1 20190222-20190611 - 189,619,760. 48 189,619,760. 48 - - 个 人 1 20190624-20190630 997,208.97 - - 997,208.97 25.9 2 2 20190612-20190623 1,994,517. 95 - 1,994,517.95 - - 产品特有风险 本基金由于存在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份额的20%的情况,可能会出现 如下风险: 1、大额申购风险 在出现投资者大额申购时,如本基金所投资的标的资产未及时准备,则可能降低基金净值涨幅。 2、如面临大额赎回的情况,可能导致以下风险: (1)基金在短时间内无法变现足够的资产予以应对,可能会产生基金仓位调整困难,导致流动性风 险; (2)如果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额的20%的单一投资者大额赎回引发巨额赎回,基 金管理人可能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决定部分延期赎回,如果连续2个开放日以上(含本数)发生巨 额赎回,基金管理人可能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对剩余投资者的赎回办理 造成影响; (3)基金管理人被迫抛售证券以应付基金赎回的现金需要,则可能使基金资产净值受到不利影响, 影响基金的投资运作和收益水平; (4)因基金净值精度计算问题,或因赎回费收入归基金资产,导致基金净值出现较大波动; (5)基金资产规模过小,可能导致部分投资受限而不能实现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目的及投资策略; (6)大额赎回导致基金资产规模过小,不能满足存续的条件,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面临合同 终止清算、转型等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将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机制,以有效防止和化解上述风险,最大限度地保护基金份额持 有人的合法权益。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请认真阅读本风险提示及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 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 (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自行承担基金投 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 1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 8月 23日 第 30页 共 3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