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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顺量化先锋混合(006201)

景顺量化先锋混合:景顺长城量化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景顺长城量化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9年 6月 30日 
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9年 8月 23日
景顺长城量化先锋混合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页 共 29页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全部独立
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9年 8月 21日复核了本报告中 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 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19年 01月 01日起至 2019年 06月 30日止。 景顺长城量化先锋混合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3页 共 29页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景顺长城量化先锋混合 场内简称 无 基金主代码 006201 交易代码 006201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年 9月 12日 基金管理人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54,600,486.55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主要通过量化模型精选股票,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 争获取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谋求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 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依据宏观和金融数据以及投资部门对于宏观经济、股市政策、 市场趋势的综合分析,重点关注包括 GDP增速、固定资产投资增速、 净出口增速、通胀率、货币供应、利率等宏观指标的变化趋势,同 时强调金融市场投资者行为分析,关注资本市场资金供求关系变化 等因素,在深入分析基础上评估宏观经济运行及政策对资本市场的 影响方向和力度,形成资产配置方案。 2、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名称中的“量化先锋”主要指本基金采用的公司自建的量化 模型,该量化模型主要采用超额收益模型、风险模型及交易成本模 型三大类量化模型,并分别用以评估资产定价、控制风险和优化交 易。基于模型结果,基金管理人结合市场环境和股票特性,精选优 质上市公司产出股票投资组合,以追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表现的业 绩水平。本基金的量化投资主要依据基本面投资原则构建投资组合, 控制对市场的冲击,而非单一趋势性交易或程序化交易。 3、债券投资策略 通过研究国内外宏观经济、货币和财政政策、市场结构变化、资金 流动情况的研究,结合宏观经济模型(MEM),采取自上而下的策 略判断未来利率变化和收益率曲线变动的趋势及幅度,确定组合久 期。进而根据各类资产的预期收益率,确定债券类的资产配置。通 过预测收益率曲线变动的幅度和形状,对比不同信用等级、在不同 市场交易债券的到期收益率,结合考虑流动性、票息、税收、可否 回购等其他决定债券价值的因素,发行市场中个券相对失衡的状况。 在债券构建和管理过程中,本基金管理人将具体采用期限结构配置、 利率预测、信用利差和时机策略等管理手段进行个券选择。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 800指数收益率×85%+一年期人民币定期存款利率(税后) 景顺长城量化先锋混合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4页 共 29页 ×1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 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姓名 杨皞阳 王永民 联系电话 0755-82370388 010-66594896 信息披露 负责人 电子邮箱 investor@igwfmc.com fcid@bankof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606 95566 传真 0755-22381339 010-66594942 2.4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www.igwfmc.com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2019年 1月 1日-2019年 6月 30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12,322,057.70 本期利润 21,140,889.48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3798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27.10%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末(2019年 6月 30日)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1329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61,855,867.65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1328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 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3、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四位,小数点后第五位舍去,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 资产。 4、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 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 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 ①-③ ②-④ 景顺长城量化先锋混合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5页 共 29页 准差② ④ 过去一个月 5.56% 1.17% 3.67% 1.01% 1.89% 0.16% 过去三个月 0.90% 1.50% -2.92% 1.33% 3.82% 0.17% 过去六个月 27.10% 1.47% 21.29% 1.34% 5.81% 0.13%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13.28% 1.44% 13.42% 1.34% -0.14% 0.10%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 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 50%-95%;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 除股指期货合约、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 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权证、股 指期货、国债期货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本基金的建 仓期为自 2018年 9月 12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 6个月。截基金合同生效日(2018年 9月 12日) 起至本报告期末不满一年。 3.3 其他指标 无。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本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是经中国证监 景顺长城量化先锋混合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6页 共 29页 会证监基金字[2003]76号文批准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由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景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连实德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并 于 2003年 6月 9日获得开业批文,注册资本 1.3亿元人民币,目前,各家出资比例分别为 49%、49%、1%、1%。总部设在深圳,在北京、上海、广州设有分公司。


截至 2019年 6月 30日,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共管理 75只开放式基金,包括景顺 长城景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内需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鼎益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LOF)、景顺长城资源垄断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景顺长城新兴成长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内需增长贰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精选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景顺长城公司治理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能源基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 中小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大中华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核心竞争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优信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景顺长城支柱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品质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四季 金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兴信用 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沪深 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颐双利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益货币市场基金、景顺长城成长之星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 城中证 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优质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 优势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鑫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中小板 创业板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中证 TMT1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景顺 长城研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丰货币市场基金、景顺长城中国回报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量化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稳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沪港深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领先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中证 TMT1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景顺长城安享回 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中证 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景顺长城泰和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瑞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景顺长城改革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颐宏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低碳科技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景顺长城环保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量化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 城景盈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泰汇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顺 益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泰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泰丰 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颐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政策性金融债债 景顺长城量化先锋混合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7页 共 29页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中证 500行业中性低波动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沪港深领 先科技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瑞睿利回报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睿 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泰稳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量 化平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泰恒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 城量化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 MSCI中国 A股国际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景顺长城 MSCI中国 A股国际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景顺长城 MSCI中 国 A股国际通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量化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泰 聚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泰鑫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智能生活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中证 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集英成长两年定期 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量化港股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泰盈利纯债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中景顺长城景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下设景顺长城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景顺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动力平衡证券投资基金。


本公司采用团队投资方式,即通过整个投资部门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争取良好投资业绩。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 期限 姓名 职务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黎海威 本基金的 基金经理、 公司副总 经理、量 化及指数 投资部投 资总监 2018年 9月 12日 - 16 经济学硕士,CFA。 曾担任美国穆迪 KMV公司研究员, 美国贝莱德集团 (原巴克莱国际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经理、主动股 票部副总裁,香港 海通国际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海通国际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量化总监。2012年 8月加入本公司, 担任量化及 ETF投 资部投资总监,自 2013年 10月起担 任量化及指数投资 部基金经理,现担 任公司副总经理兼 量化及指数投资部 总监兼量化及指数 景顺长城量化先锋混合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8页 共 29页 投资部基金经理。 注:1、对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按基金合同生效日填写,“离任日期”为根据公 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对此后的非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为根据公司决定聘 任后的公告日期,“离任日期”为根据公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 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和《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各项实施准则、《景顺长城量化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 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 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未发现损害基金 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及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 (2011年修订)》,完善相应制度及流程,通过系统和人工等各种方式在各业务环节严格控制 交易公平执行,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基金和投资组合。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 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的交易共有 57次,为公司旗下管理的量化产品因 申购赎回情况不一致依据产品合同约定进行的仓位调整,公司旗下指数基金因指数成份股调整, 以及量化产品和指数增强基金根据产品合同约定通过量化模型交易从而与其他组合发生的反向交 易。投资组合间虽然存在临近交易日同向交易行为,但结合交易时机及市场交易价格波动分析表 明投资组合间不存在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可能性。投资组合间虽然存在相邻反向异常交易, 经分析为投资组合开放期内投资者连续赎回导致的被动行为,非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 易行为。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景顺长城量化先锋混合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9页 共 29页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9年 6月工业增加值累计增长 6.0%,增速持平。6月 PMI指数 49.4,经济经历短期企稳后 再度显示出疲态。6月 PPI同比走平,环比下跌 0.3%;CPI同比上涨 2.7%,环比下跌 0.1%,通 胀预期维持平稳。6月 M2同比增速 8.5%,M1同比增速回升至 4.4%,社会融资规模存量同比增长 10.9%,增速维持平稳。6月末外汇储备 3.1万亿美元,受贸易摩擦影响,汇率波动加大。年初 在稳增长和宽信用的金融政策引导下,伴随着中美贸易摩擦预期改善,市场情绪较为乐观,迎来 一波估值修复行情。2季度开始,美国对华为等公司的禁令超出市场预期,引发投资者对贸易摩 擦和科技竞争的担忧,市场在冲高后加速回落进入震荡调整阶段。上半年上证综指、沪深 300和 创业板指数分别上涨 19.45%,27.07%和 20.87%。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2019年上半年,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27.10%,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 21.29%。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 2019年下半年的宏观经济,全球经济面临增长放缓的风险,国内经济仍然存在下行压 力。但随着中美贸易摩擦走向缓和,宽信用和稳增长货币政策延续,减税降费的实施,都会对经 济基本面有一定支持。长期来看,改革创新是保持经济增长的根本动力,在供给侧改革和产业升 级的背景下,我们对经济的长期健康发展持较为乐观的态度。目前市场整体估值仍然处于合理位 置,具有较高成长性的行业和较强竞争力的公司,将具备较高的投资价值。我们的投资组合仍然 会维持价值和成长之间的平衡,同时关注现金流良好和内生成长稳健的公司,在股市波动中以自 下而上选股为主以期产生长期投资回报。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成立基金估值委员会对基金财产的估值方法及程序作决策,基金估值委员会在 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参考行业协会的估值指引及独立第三方估值服务机构的估值数据等 方式,谨慎合理地制定高效可行的估值方法,及时准确地进行份额净值的计量,保护基金份额持 有人的合法权益。


基金日常估值由基金管理人同基金托管人一同进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完成估值后, 将估值结果以双方认可的方式报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估值方法、时间、 程序进行复核,无误后返回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月末、年中和年末估值复核 与基金会计账目的核对同时进行。


当发生了影响估值方法和程序的有效性及适用性的情况时,通过会议方式启动估值委员会的运 景顺长城量化先锋混合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0页 共 29页 作。研究人员凭借其丰富的专业技能和对市场产品的长期深入的跟踪研究,综合宏观经济、行业 发展及个券状况等各方面因素,从价值投资的角度进行理论分析,并根据分析的结果向基金估值 委员会提出有关估值方法或估值模型的建议。风险管理人员根据研究人员提出的估值方法或估值 模型进行计算及验证,并根据计算和验证的结果与投资人员共同确定估值方法并提交估值委员会。 基金事务部基金会计负责与基金托管人沟通,必要时应就所采用的估值技术、假设及输入值得适 当性等咨询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意见。法律、监察稽核部相关人员负责监察执行估值政策及程序 的合规性,控制执行中可能发生的风险。估值委员会共同讨论通过后,基金事务部基金会计根据 估值委员会确认的估值方法对各基金进行估值核算并与基金托管行核对,法律、监察稽核部负责 对外进行信息披露。


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合作,由 其提供相关债券品种、流通受限股票的估值参考数据。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实施利润分配。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从 2019年 3月 8日至 2019年 5月 31日,本基金存在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托管人”)在景顺长城量化先锋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以下称“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 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 明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 的规定,对本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 赎回价格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地复核,未发现本基金管理人存在损害基金 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注:财务会计报告中的 景顺长城量化先锋混合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1页 共 29页 “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部分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内)、投资组合报告等数据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景顺长城量化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9年 6月 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本期末 2019年 6月 30日 上年度末 2018年 12月 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5,895,875.96 8,662,504.78 结算备付金 103,023.53 - 存出保证金 73,859.24 88,899.80 交易性金融资产 56,176,404.34 87,397,544.33 其中:股票投资 56,176,404.34 87,397,544.33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227,492.17 应收利息 1,328.47 1,805.54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103,592.61 5,534.56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62,354,084.15 96,383,781.1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9年 6月 30日 上年度末 2018年 12月 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应付赎回款 222,530.67 11,178.38 应付管理人报酬 52,726.66 136,146.71 应付托管费 8,787.82 22,691.12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景顺长城量化先锋混合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2页 共 29页 应付交易费用 121,694.65 120,489.38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92,476.70 125,028.08 负债合计 498,216.50 415,533.67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54,600,486.55 107,670,384.91 未分配利润 7,255,381.10 -11,702,137.40 所有者权益合计 61,855,867.65 95,968,247.5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62,354,084.15 96,383,781.18 注: 报告截止日 2019年 6月 30日,基金份额净值 1.1328元,基金份额总额 54,600,486.55份。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景顺长城量化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9年 1月 1日至 2019年 6月 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期 2019年 1月 1日至 2019年 6月 30日 一、收入 22,157,058.33 1.利息收入 21,565.93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21,563.96 债券利息收入 1.97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12,890,406.82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12,311,495.06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 1,896.93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衍生工具收益 - 股利收益 577,014.83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8,818,831.78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426,253.80 减:二、费用 1,016,168.85 1.管理人报酬 426,158.02 景顺长城量化先锋混合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3页 共 29页 2.托管费 71,026.46 3.销售服务费 - 4.交易费用 423,392.70 5.利息支出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6.税金及附加 - 7.其他费用 95,591.67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21,140,889.48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1,140,889.48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景顺长城量化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9年 1月 1日至 2019年 6月 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19年 1月 1日至 2019年 6月 30日 项目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 值) 107,670,384.91 -11,702,137.40 95,968,247.51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 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21,140,889.48 21,140,889.48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53,069,898.36 -2,183,370.98 -55,253,269.34 其中:1.基金申购款 63,045,205.43 6,400,232.28 69,445,437.71 2.基金赎回款 -116,115,103.79 -8,583,603.26 -124,698,707.05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 值) 54,600,486.55 7,255,381.10 61,855,867.65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6.1至 6.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康乐 吴建军 邵媛媛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景顺长城量化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景顺长城量化先锋混合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4页 共 29页 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1072号文《关于准予景顺长城量化先锋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的核准,由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 资基金法》和《景顺长城量化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作为发起人于 2018年 8月 13日至 2018年 9月 7日向社会公开募集,募集期结束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验证并出具安永华明(2018)验字第 60467014_H03号验资报告后,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基金备案材 料。基金合同于 2018年 9月 12日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设立时募集的 扣除认购费后的实收基金(本金)为人民币 373,355,141.27元,在募集期间产生的活期存款利 息为人民币 103,710.58元,以上实收基金合计为人民币 373,458,851.85元,折合 373,458,851.85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 构为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含中小 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地方 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可交换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中期票据、 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等)、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 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 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 50%-95%;每个交易日日终在 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权证、 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如法律法 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 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 800指数收益率×85%+ 一年期人民币定期存款利率(税后) ×15%。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 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同时,在具 体会计估值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修订并发布的《证券投资基 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制定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 景顺长城量化先锋混合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5页 共 29页 务的指导意见》、《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 则》第 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3号《会计报表 附注的编制及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模板第 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及 其他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相关规定。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 2019年 6月 30日的财务 状况以及 2019年 1月 1日至 2019年 6月 30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6.4.4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一致。 6.4.5 差错更正的说明 无。 6.4.6 税项 (1)印花税


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为 1‰,由出让方缴纳。


(2)增值税及附加、企业所得税


自 2016年 5月 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金融业纳入试点范围, 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国债、地方政府债利息收入以及金融同 业往来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金融机构开展的质押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买断式买入返售金 融商品业务、同业存款、同业存单以及持有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140号文《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 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 为增值税纳税人;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56号文《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 题的通知》的规定,自 2018年 1月 1日起,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 应税行为(以下称资管产品运营业务),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 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管理人应分别核算资管产品运营业务和其他业务的销售额和增值税应纳税额。未分别核算的,资 管产品运营业务不得适用于简易计税方法。对资管产品在 2018年 1月 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 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 景顺长城量化先锋混合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6页 共 29页 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90号文《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 策的通知》的规定,自 2018年 1月 1日起,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发 生的部分金融商品转让业务,按照以下规定确定销售额:提供贷款服务,以 2018年 1月 1日起 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转让 2017年 12月 31日前取得的股票(不包括限售股) 、债券、基金、非货物期货,可以选择按照实际买入价计算销售额,或者以 2017年最后一个交 易日的股票收盘价(2017年最后一个交易日处于停牌期间的股票,为停牌前最后一个交易日收 盘价)、债券估值(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或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提供的债券估值)、基金份 额净值、非货物期货结算价格作为买入价计算销售额。


增值税附加税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 为计税依据,分别按 7%、3%和 2%的比例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


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 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税率为 20%。


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储蓄利息收入,由上市公司、债券发行 企业及金融机构在向基金派发股息、红利、债券的利息及储蓄利息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基金从上市公司分配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 1个月以内(含 1个月)的,其股息红 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暂减按 50%计入应 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 1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暂免征收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 6.4.7 关联方关系 6.4.7.1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报告期,与本基金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未发生变化。 6.4.7.2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长城证券 基金销售机构、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登记人、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 ) 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 注:以下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景顺长城量化先锋混合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7页 共 29页 6.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6.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6.4.8.1.1 股票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19年 1月 1日至 2019年 6月 30日 关联方名称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例(%) 长城证券 456,799.22 0.17 6.4.8.1.2 权证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 6.4.8.1.3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关联方名称 当期 佣金 占当期佣金总量 的比例(%) 期末应付佣金余额 占期末应付佣金 总额的比例(%) 长城证券 425.45 0.18 180.79 0.15 注:1、上述佣金费率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与对方签订的席位 租用协议进行约定,并扣除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收取的证管费、经手费及证券结算 风险基金后的净额列示,其中债券、回购及权证交易不计佣金。 2、该类席位租用协议服务范围还包括佣金收取方为本基金提供的证券投资研究成果和市场信息 服务。 6.4.8.2 关联方报酬 6.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9年 1月 1日至 2019年 6月 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426,158.02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224,132.37 注: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的 1.50%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1.5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6.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景顺长城量化先锋混合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8页 共 29页 2019年 1月 1日至 2019年 6月 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71,026.46 注: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的 0.25%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6.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6.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于本报告期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6.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除基金管理人之外,本基金的其他关联方于本期末及上年度末未投资本基金。 6.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19年 1月 1日至 2019年 6月 30日 关联方名称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银行 5,895,875.96 20,024.14 注:本基金的活期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保管,并按银行间同业利率计息。 6.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 6.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6.4.9 期末(2019 年 6月 30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6.4.9.1.1 受限证券类别:股票 证券 代码 证券 名称 成功 认购日 可流通 日 流通受限 类型 认购 价格 期末估 值单价 数量 (单位: 股) 期末 成本总额 期末估值 总额 备注 601236 红塔证 券 2019 年 6月 26日 2019 年 7月 5日 新股流通 受限 3.46 3.46 7,14624,725.1624,725.16 - 景顺长城量化先锋混合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9页 共 29页 6.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6.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无因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 6.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无因从事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 6.4.10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承诺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承诺事项。





2、其他事项





(1)公允价值





本基金管理人已经评估了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其他应收款项类投资 以及其他金融负债因剩余期限不长,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若。





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 2019年 6月 30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划 分为第一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 56,151,679.18元,划分为第二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 24,725.16元, 无划分为第三层次的余额。(于 2018年 12月 31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划分为第一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 87,347,398.53元,划分为第二层次的 余额为人民币 50,145.80元,无划分为第三层次的余额。)





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重大变动





本基金调整公允价值计量层次转换时点的相关会计政策在前后各会计期间保持一致。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 金不会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或限售期间将相关股票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并根据 估值调整中所采用输入值的可观察性和重要性,确定相关股票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或第三层次。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可转换、可交换债券,若出现交易不活跃的情况,本基金不会于交易 不活跃期间将债券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根据估值调整中所采用输入值的可观察性和重要性, 确定相关债券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或第三层次。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期初金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初未持有公允价值划分为第三层次的金融工具;本基金本报告期无净转入 景顺长城量化先锋混合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0页 共 29页 (转出)第三层次。





(2)除公允价值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3、财务报表的批准





本财务报表已于 2019年 8月 21日经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批准。 §7 投资组合报告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权益投资 56,176,404.34 90.09 其中:股票 56,176,404.34 90.09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 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5,998,899.49 9.62 8 其他各项资产 178,780.32 0.29 9 合计 62,354,084.15 100.00 7.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7.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933,094.63 1.51 B 采矿业 3,670,333.32 5.93 C 制造业 23,067,416.93 37.29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 供应业 2,305,004.28 3.73 E 建筑业 894,663.69 1.45 F 批发和零售业 2,195,628.00 3.55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970,714.67 3.19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 934,016.14 1.51 景顺长城量化先锋混合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1页 共 29页 务业 J 金融业 15,790,387.73 25.53 K 房地产业 3,173,528.95 5.13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254,826.00 0.41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470,310.00 0.76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516,480.00 0.83 S 综合 - - 合计 56,176,404.34 90.82 7.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无。 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601318 中国平安 44,275 3,923,207.75 6.34 2 601166 兴业银行 142,647 2,609,013.63 4.22 3 600919 江苏银行 254,900 1,850,574.00 2.99 4 601009 南京银行 168,700 1,393,462.00 2.25 5 600795 国电电力 537,000 1,363,980.00 2.21 6 600606 绿地控股 196,526 1,342,272.58 2.17 7 000686 东北证券 152,200 1,340,882.00 2.17 8 000858 五 粮 液 10,600 1,250,270.00 2.02 9 600999 招商证券 72,900 1,245,861.00 2.01 10 000568 泸州老窖 13,606 1,099,772.98 1.78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基金管理人网站的半年度 报告正文。 7.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7.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1166 兴业银行 3,187,084.40 3.32 2 601318 中国平安 2,963,139.84 3.09 3 600919 江苏银行 2,700,447.00 2.81 4 600606 绿地控股 2,303,778.00 2.40 景顺长城量化先锋混合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2页 共 29页 5 600188 兖州煤业 1,966,679.00 2.05 6 600999 招商证券 1,950,193.00 2.03 7 002092 中泰化学 1,911,917.00 1.99 8 601009 南京银行 1,899,213.00 1.98 9 601899 紫金矿业 1,749,476.00 1.82 10 000686 东北证券 1,746,220.00 1.82 11 600153 建发股份 1,722,481.00 1.79 12 000568 泸州老窖 1,635,146.00 1.70 13 000858 五 粮 液 1,592,406.00 1.66 14 601872 招商轮船 1,587,645.00 1.65 15 600795 国电电力 1,550,753.00 1.62 16 601555 东吴证券 1,517,795.00 1.58 17 600875 东方电气 1,491,192.00 1.55 18 600096 云天化 1,380,670.00 1.44 19 600985 淮北矿业 1,337,984.00 1.39 20 000338 潍柴动力 1,221,435.00 1.27 注:买入金额为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未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1318 中国平安 6,428,349.70 6.70 2 000651 格力电器 4,922,789.18 5.13 3 601166 兴业银行 4,389,086.00 4.57 4 600031 三一重工 3,942,514.22 4.11 5 601818 光大银行 3,738,680.53 3.90 6 601229 上海银行 3,631,030.86 3.78 7 601688 华泰证券 3,230,819.00 3.37 8 600875 东方电气 3,119,268.24 3.25 9 600585 海螺水泥 2,767,106.32 2.88 10 000568 泸州老窖 2,351,115.02 2.45 11 000157 中联重科 2,334,527.98 2.43 12 601618 中国中冶 2,260,225.84 2.36 13 601117 中国化学 2,101,838.46 2.19 14 601555 东吴证券 2,065,964.16 2.15 15 600606 绿地控股 2,037,298.00 2.12 16 601288 农业银行 2,019,025.96 2.10 17 600566 济川药业 1,937,003.34 2.02 18 601899 紫金矿业 1,909,081.38 1.99 19 002815 崇达技术 1,842,116.90 1.92 20 600578 京能电力 1,795,996.56 1.87 注:卖出金额为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未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景顺长城量化先锋混合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3页 共 29页 7.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 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 104,767,794.06 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 157,119,260.89 注: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均为买卖股票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 填列,未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7.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7.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7.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7.10.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7.10.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可投资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和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的衍生金融产品,如期权以及其 他相关的衍生工具。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 主要评估期货合约的流动性、交易活跃度等方面。本基金力争利用期货的杠杆作用,降低基金资 产调整的频率和交易成本。 7.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7.11.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可投资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和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的衍生金融产品,如期权以及其他相 关的衍生工具。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主要评 估期货合约的流动性、交易活跃度等方面。本基金力争利用期货的杠杆作用,降低基金资产调整的频 率和交易成本。 7.11.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景顺长城量化先锋混合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4页 共 29页 7.11.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7.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7.12.1


1、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银行”,股票代码:600919)于 2019年 1月 25日收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苏银保监罚决字 〔2019〕11 号)。其未按业务实质准确计量风险资产、理财产品之间未能实现相分离、理财投 资非标资产未严格比照自营贷款管理、对授信资金未按约定用途使用监督不力,《中华人民共和 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被处以罚款人民币 90万元。


本基金基金经理依据基金合同及公司投资管理制度,在投资授权范围内,经正常投资决策程序 对江苏银行进行了投资。


2、其余九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报告期内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 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7.12.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7.12.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73,859.24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1,328.47 5 应收申购款 103,592.61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78,780.32 7.12.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7.12.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景顺长城量化先锋混合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5页 共 29页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人户数 (户) 户均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 1,468 37,193.79 26,689,501.78 48.88 27,910,984.77 51.12 8.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193,383.05 0.35 8.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1、本期末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未持有本基金。 2、本期末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未持有本基金。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8年 9月 12日)基金份额总额 373,458,851.85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107,670,384.91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63,045,205.43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116,115,103.79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填列)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54,600,486.55 注:总申购份额含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10 重大事件揭示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基金管理人重大人事变动: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无重大人事变动。


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景顺长城量化先锋混合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6页 共 29页


2019年 5月,陈四清先生因工作调动,辞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上述人事 变动已按相关规定备案、公告。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报告期内无涉及本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无涉及基金财 产的诉讼。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策略未发生改变。 10.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托管人托管业务部门及其高级管理人员 未受到监管部门的任何稽查和处罚。 10.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0.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券商名称 交易 单元 数量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 比例 佣金 占当期佣 金总量的 比例 备注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3 72,839,300.42 27.90% 67,835.86 27.90% -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1 48,143,866.15 18.44% 44,836.42 18.44% -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2 36,916,201.00 14.14% 34,379.70 14.14%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2 32,961,050.82 12.63% 30,696.94 12.63% -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 1 20,257,888.84 7.76% 18,866.43 7.76% 新增 1个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1 17,589,550.22 6.74% 16,381.49 6.74% - 景顺长城量化先锋混合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7页 共 29页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 有限公司 1 11,500,187.93 4.41% 10,710.02 4.41%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1 11,208,662.99 4.29% 10,438.08 4.29%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2 5,986,877.15 2.29% 5,575.71 2.29%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1 1,361,076.57 0.52% 1,267.52 0.52%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2 1,179,803.25 0.45% 1,098.86 0.45%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1 636,131.62 0.24% 592.46 0.24% -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3 456,799.22 0.17% 425.45 0.18% -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1 - - - -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1 - - - - - 注: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如下: 1)选择标准 a、资金实力雄厚,信誉良好; b、财务状况良好,各项财务指标显示公司经营状况稳定; c、经营行为规范,最近两年未因重大违规行为受到监管机关的处罚; d、内部管理规范、严格,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并能满足本基金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 e、该证券经营机构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有固定的研究机构和专门的研究人员,能及时、全面、 定期向基金管理人提供高质量的咨询服务,包括宏观经济报告、行业报告、市场走向分析报告、 个股分析报告及其他专门报告以及全面的信息服务。并能根据基金管理人的特定要求,提供专门 研究报告。 2)选择程序 基金管理人根据以上标准进行考察后,确定证券经营机构的选择。基金管理人与被选择的证券经 营机构签订协议。 10.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券商名称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 券成交总 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回购成交总 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 证成交总 额的比例 景顺长城量化先锋混合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8页 共 29页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 - - -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 公司 - - - - -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 - - - -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10,898.90 100.00% - - - -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11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1.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 投资者 类别 序号 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 者超过 20%的时间区间 期初份额 申购份额 赎回份额 持有份额 份额占 比(%) 机构 1 20190626-20190630 - 26,689,501.78 - 26,689,501.78 48.88 个人 - - - - - - - 产品特有风险 本基金由于存在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份额的 20%的情况,可能会出现如下风险: 1、大额申购风险 在出现投资者大额申购时,如本基金所投资的标的资产未及时准备,则可能降低基金净值涨幅。 2、如面临大额赎回的情况,可能导致以下风险: (1)基金在短时间内无法变现足够的资产予以应对,可能会产生基金仓位调整困难,导致流动性风险; (2)如果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额的 20%的单一投资者大额赎回引发巨额赎回,基金管理人可能根 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决定部分延期赎回,如果连续 2个开放日以上(含本数)发生巨额赎回,基金管理人可能根据 《基金合同》的约定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对剩余投资者的赎回办理造成影响; (3)基金管理人被迫抛售证券以应付基金赎回的现金需要,则可能使基金资产净值受到不利影响,影响基金的投资运 作和收益水平; (4)因基金净值精度计算问题,或因赎回费收入归基金资产,导致基金净值出现较大波动; 景顺长城量化先锋混合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9页 共 29页 (5)基金资产规模过小,可能导致部分投资受限而不能实现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目的及投资策略; (6)大额赎回导致基金资产规模过小,不能满足存续的条件,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面临合同终止清算、转型等 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将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机制,以有效防止和化解上述风险,最大限度地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请认真阅读本风险提示及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 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 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自行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 1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 8月 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