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安基金:关于增加北京百度百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代销机构并开通定投、转换业务及开展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北京百度百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旗 下部分基金代销机构并开通定投、转换业务及开展费率优惠活动的公 告
根据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北京百度百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 度百盈基金”)签署的基金销售代理协议,自 2019年 8月 5日起,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增加百度百盈 基金为代销机构。具体适用基金如下: 序号 基金名称 基金代码 1 诺安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20018 2 诺安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B 320009 3 诺安稳固收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000235 4 诺安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C 163211 自 2019年 8月 5日起,投资者可在百度百盈基金办理上述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等业务,进行 相关信息查询并享受相应的售后服务。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代销机构的规定。 投资者通过百度百盈基金办理本公司旗下基金的申购业务,每期最低申购金额调整为 10元(含)。 投资者通过百度百盈基金办理本公司旗下基金的赎回业务,单笔赎回申请的最低赎回份额调整为 10份,单个基金账户最低保有份额调整为 10份;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但 某笔赎回导致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一个网点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相应的最低赎回限额或最低保有份额时, 余额部分的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赎回。 本公司将同时在百度百盈基金开通指定基金的定投、转换业务及开展基金申购、定投申购、转换费 率优惠活动,具体如下: 1、基金定投业务 自 2019年 8月 5日起,投资者可在百度百盈基金办理本公司上述基金(除诺安稳固收益一年定期 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定投业务。 基金定投业务的申购费率同正常申购费率。 目前,投资者在百度百盈基金申请办理基金定投业务,每期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 10元(含)。 2、基金转换业务 自 2019年 8月 5日起,投资者可在百度百盈基金办理本公司上述基金(除诺安稳固收益一年定期 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与本公司已在百度百盈基金代销的 可参与转换的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 基金转换业务的规则、费用及计算方法请参见各基金最新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司已刊登的各基金办 理转换业务的相关公告。 3、费率优惠活动 自 2019年 8月 5日起,投资者通过百度百盈基金申购、定投申购本公司旗下已代销的基金,申购 费率不设折扣限制,具体折扣费率以百度百盈基金页面公示为准,敬请投资者留意百度百盈基金的有关 公告。优惠前申购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原费率指各基金法律文件 中规定的标准费率。 自 2019年 8月 5日起,投资者通过百度百盈基金办理本公司旗下基金的可参与转换的基金之间的 转换业务,其申购费补差费率享有优惠,具体优惠费率以百度百盈基金页面公示为准,敬请投资者留意 百度百盈基金的有关公告。优惠前申购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原费 率指各基金法律文件中规定的标准费率。 费率优惠期限内,如本公司新增通过百度百盈基金代销的基金产品,则自该基金产品开放申购当日 起,将同时开通该基金上述优惠活动。 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具体程序以代销机构的有关规定为准。优惠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 敬请投资者留意代销机构的有关公告。 重要提示: 1、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本公司产品在代销机构申购、转换、定投申购业务的手续费。 2、活动期间,业务开始或结束办理的具体时间及具体程序以代销机构的有关规定为准,如有变动, 敬请投资者留意代销机构的有关公告。 3、诺安稳固收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为定期 开放式基金,其开放日以及开放日办理申购、赎回等相关业务的具体事宜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 公告。 4、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 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本基金 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等文 件及相关公告,如实填写或更新个人信息并核对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与自己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 承受能力相匹配的基金产品。 5、本公告的有关内容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由本公司负责解释。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北京百度百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055-4 网址:www.baiyingfund.com 2、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8 网址:www.lionfund.com.cn 特此公告。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八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