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通通祺债券:关于融通通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关于融通通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 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融通通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现将 融通通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 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以通讯方式组织召 开了融通通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投票时间自 2019年 7月 5日 起至 2019年 7月 30日 17:00止。会议审议了《关于融通通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 赎回费率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 2019年 7月 31日,由基金管理人的授权代表在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北京市中信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予 以公证,律师事务所(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见证。参加本次大会 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共计 209,978,041.92份,占权益 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 99.9971%,达到法定开会条件。 本次大会的表决结果为:同意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 209,978,041.92份,反对票所代 表的基金份额为 0份,弃权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 0份。同意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占参加 本次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基金份额的 100%,达到参加本次会议 且有表决权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代表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满足法定生 效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 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律师费 3万元,公证费 1万元,合计为 4万元,由基 金资产承担;其他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情况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 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 2019年 7月 31日表决通过了《关 于融通通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赎回费率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 生效。基金管理人将自该日起五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相关事项实施情况 根据《关于融通通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赎回费率有关事项的议案》,基金管理 人将在后续招募说明书更新材料中调整上述内容。调整后的赎回费率自本次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决议表决通过的下一个工作日起实施。 四、备查文件 1、《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融通通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 2、《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融通通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 提示性公告》; 3、《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融通通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 提示性公告》; 4、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5、北京市中信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特此公告。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八月一日 附件: 北京市中信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