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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信民发货币:金信民发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2019年第1号)查看PDF公告

金信民发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2019年第 1号) 
 
重要提示 
金信民发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 2016年 12月 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证监许可【2016】3004号文注册募集。本基金合同已于 2016年 12月 16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收益及市场前景等作出
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
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
工具,投资者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
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工具,包括现金;期限在 1年以内(含 1年)的银行存
款、债券回购、中央银行票据、同业存单;剩余期限在 397天以内(含 397天)的债券、非
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证券;以及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
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货币市场基金投资其他金融工具,在不改变基金投资目标、
投资策略,不改变基金风险收益特征的条件下,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
入投资范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具体投资比例限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监
管规定执行。 
 
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
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理性
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市场风险、利率风险、信用风险、再
投资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其他风险及本基金特有风险等等。 
 
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在所有证券投资基金中,是风险相对较低的基金产品。在一般情况
下,其风险与预期收益均低于一般债券型基金、混合型基金与股票型基金。 
 
投资者应当通过本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购买和赎回基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招募说明书。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
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的
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
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本摘要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
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
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
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9年 6月 15日,
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未经审计)截止日为 2019年 3月 31日。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情况 
 
1、名称:金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号 A栋 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
公司) 
 
3、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1号太平金融大厦 1502 
 
4、法定代表人:殷克胜 
 
5、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6、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元 
 
7、设立日期:2015年 7月 3日 
 
8、电话:0755-82510235 
 
9、传真:0755-82530305 
 
10、客户服务电话:400-866-2866 
 
11、联系人:陈瑾 
 
12、管理基金情况:目前公司旗下管理多只公募基金:包括金信行业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发
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金信转型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金信智能中国
2025 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金信价值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金信深圳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金信量化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发
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金信多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金信消费升级股票型发
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金信民发货币市场基金、金信民兴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和金信民旺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 
 
13、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深圳市卓越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34%


安徽国元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31%


深圳市巨财汇投资有限公司 28.5%


殷克胜 6.5%


合计 100%


二、基金管理人主要人员情况 (一)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介绍 1、董事 张彦先生,董事长,中共党员,工商管理专业研究生,20 余年资本市场从业经验,曾任安 徽经济干部管理学院研究室主任,安徽省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副经理、经理、副总经理, 安徽国元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安徽国元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监事长,安徽 国元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总裁,安徽国元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现任安徽国元金融控股集 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 殷克胜先生,董事,中共党员,经济学博士,20余年资本市场从业经验。曾任鹏华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裁、深圳前海金鹰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董事长。现任金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权益及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 王德先生,董事,曾任中信银行深圳分行国际业务产品经理、上海浦发发展银行深圳分行南 山支行综合部经理、深圳市不动产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现任卓越金融控股 集团执行总经理。 宋思颖女士,董事,现任金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历任北京普天太力通讯公司市场 部主管、搜狐公司公关总监、金鹰基金管理公司品牌电商部总监、金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 经理助理。 李常青先生,独立董事,厦门大学会计学博士,1993 年 7 月加入厦门大学工作,先后曾在 管理学院工商管理教育中心、管理学院财务学系担任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等职务,并 从 1999年起兼任工商管理教育中心副主任、主任、财务学系主任。现任厦门大学管理学院 教授、高级经理教育中心主任。 鲁炜先生,独立董事,中国科技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曾任安徽蚌埠手表厂副科长、 安徽蚌埠职工大学教师、安徽经济管理学院讲师,现任中国科技大学管理学院统计金融学副 教授、院长助理。 王苏生先生,独立董事,北京大学国际金融法法学博士,民主党派成员,10 余年资本市场 从业经验,曾任君安证券项目经理、特区证券营业部经理、英大证券营业部经理、中瑞创业 基金公司总经理,现任南方科技大学教授。 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吕才志先生,监事,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士,10 余年审计从业经验,曾任中国南玻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审计项目经理,现任卓越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审计管理部副总经理。 朱斌先生,监事,中共党员,武汉大学工商管理硕士,近 10年信息技术从业经验,曾任恒 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高级软件开发工程师、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总监助理, 现任金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运作保障部总监。 3、高级管理人员 殷克胜先生,总经理,中共党员,经济学博士,20余年资本市场从业经验。曾任鹏华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裁、深圳前海金鹰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董事长。现任金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权益及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主 席。 宋思颖女士,副总经理,学士。历任北京普天太力通讯公司市场部主管、搜狐公司公关总监、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品牌电商部总监、金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邵若昊先生,副总经理,硕士。历任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经纪业务总部业务主管、闽发证 券 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总部国债部副经理、长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部副总监、富国基金 管理有限公 司机构部总监助理、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业务总监、融通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机构业务总监、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段卓立先生,督察长,法律硕士,历任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文秘、信达 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员、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法务合规专员、前海开源资产管 理(深圳)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副总经理。 (二)本基金基金经理 周余先生,北京大学信号与信息处理专业硕士。曾任香港汇丰银行全球金融市场部交易员、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公司研究员、中国银行总行投资经理兼宏观经济分析师、诺安基金管理公 司投资经理、太平洋证券资产管理总部副总经理兼投资总监。周余先生现任金信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基金经理,2016 年 12 月至今任金信民发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2017 年 3 月至今 任金信民兴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 12月至今任金信民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 杨杰先生,华中科技大学金融学硕士。2009 年 2 月起历任金元证券股票研究员、固定收益 研究员,金信基金固定收益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专户投资经理。现任金信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基金经理。2018年 3月至今任金信民发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2018年 5月至今任金 信民兴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9 年 3 月至今任金信民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经 理。 (三)本公司公募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的姓名和职务如下: 1、本公司权益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的姓名和职务如下: 殷克胜先生,权益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公司总经理。 唐雷先生,权益投资决策委员会执行委员,投资部副总监。 刘榕俊先生,权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公司研究总监、基金经理。 2、本公司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的姓名和职务如下: 殷克胜先生,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公司总经理。 周余先生,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基金经理。 刘榕俊先生,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公司研究总监、基金经理。 (四)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概况 1、基本情况 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 设立日期:1987年 4月 8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注册资本:252.20亿元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行长:田惠宇 资产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基金字[2002]83号 电话:0755一 83199084 传真:0755一 83195201 资产托管部信息披露负责人:张燕 2、发展概况 招商银行成立于 1987年 4月 8日,是我国第一家完全由企业法人持股的股份制商业银行, 总行设在深圳。自成立以来,招商银行先后进行了三次增资扩股,并于 2002年 3月成功地 发行了 15亿 A股,4月 9日在上交所挂牌(股票代码:600036),是国内第一家采用国际会 计标准上市的公司。2006年 9月又成功发行了 22亿 H股,9月 22日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交 易(股票代码:3968),10月 5日行使 H股超额配售,共发行了 24.2亿 H股。截至 2019年 3 月 31 日,本集团总资产 67,943.47 亿元人民币,高级法下资本充足率 15.86%,权重法下 资本充足率 13.28%。 2002年 8月,招商银行成立基金托管部;2005年 8月,经报中国证监会同意,更名为资产 托管部,下设业务管理室、产品管理室、业务营运室、稽核监察室、基金外包业务室 5个职 能处室,现有员工 80人。2002年 11月,经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得证券投资 基金托管业务资格,成为国内第一家获得该项业务资格上市银行;2003 年 4 月,正式办理 基金托管业务。招商银行作为托管业务资质最全的商业银行,拥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受托 投资管理托管、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托管(QFII)、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托管(QDII)、全 国 社会保障基金托管、保险资金托管、企业年金基金托管等业务资格。 招商银行确立“因势而变、先您所想”的托管理念和“财富所托、信守承诺”的托管核心价 值,独创“6S 托管银行”品牌体系,以“保护您的业务、保护您的财富”为历史使命,不 断创新托管系统、服务和产品:在业内率先推出“网上托管银行系统”、托管业务综合系统 和“6 心”托管服务标准,首家发布私募基金绩效分析报告,开办国内首个托管银行网站, 成功托管国内第一只券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第一只 FOF、第一只信托资金计划、第一只股 权私募基金、第一家实现货币市场基金赎回资金 T+1 到账、第一只境外银行 QDII 基金、第 一只红利 ETF基金、第一只“1+N”基金专户理财、第一家大小非解禁资产、第一单 TOT保 管,实现从单一托管服务商向全面投资者服务机构的转变,得到了同业认可。 招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持续稳健发展,社会影响力不断提升,四度蝉联获《财资》“中国最佳 托管专业银行”。2016年 6月招商银行荣膺《财资》“中国最佳托管银行奖”,成为国内唯一 获得该奖项的托管银行;“托管通”获得国内《银行家》2016中国金融创新“十佳金融产品 创新奖”;7 月荣膺 2016 年中国资产管理【金贝奖】“最佳资产托管银行”;2017 年 6 月再 度荣膺《财资》“中国最佳托管银行奖”, “全功能网上托管银行 2.0”荣获《银行家》2017 中国金融创新“十佳金融产品创新奖”;8月荣膺国际财经权威媒体《亚洲银行家》“中国年 度托管银行奖”,2018 年 1 月获得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2017 年度优秀资产托 管机构”奖项,同月招商银行“托管大数据平台风险管理系统”荣获 2016-2017年度银监会 系统“金点子”方案一等奖,以及中央金融团工委、全国金融青联第五届“双提升”金点子 方案二等奖;3月招商银行荣获公募基金 20年“最佳基金托管银行”奖,5月荣膺国际财经 权威媒体《亚洲银行家》“中国年度托管银行奖”;12 月荣膺 2018 东方财富风云榜“2018 年度最佳托管银行”、“20年最值得信赖托管银行”奖。2019年 3月招商银行荣获《中国基 金报》“2018年度最佳基金托管银行”奖。 二、主要人员情况 李建红先生,本行董事长、非执行董事,2014 年 7 月起担任本行董事、董事长。英国东伦 敦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吉林大学经济管理专业硕士,高级经济师。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长,兼任招商局国际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国际 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招商局华建公路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和招商局资 本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曾任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总裁助理、总经济师、副总 裁,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裁。 田惠宇先生,本行行长、执行董事,2013 年 5 月起担任本行行长、本行执行董事。美国哥 伦比亚大学公共管理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曾于 2003 年 7 月至 2013年 5月历任上海银 行副行长、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副行长、深圳市分行行长、中国建设银行零售业务总监 兼北京市分行行长。 王良先生,本行副行长,货币银行学硕士,高级经济师。1991年至 1995年,在中国科技国 际信托投资公司工作;1995年 6月至 2001年 10月,历任招商银行北京分行展览路支行、 东三环支行行长助理、副行长、行长、北京分行风险控制部总经理;2001 年 10 月至 2006 年 3月,历任北京分行行长助理、副行长;2006年 3月至 2008年 6月,任北京分行党委书 记、副行长(主持工作);2008年 6月至 2012年 6月,任北京分行行长、党委书记;2012 年 6月至 2013年 11月,任招商银行总行行长助理兼北京分行行长、党委书记;2013年 11 月至 2014年 12月,任招商银行总行行长助理;2015年 1月起担任本行副行长;2016年 11 月起兼任本行董事会秘书。 姜然女士,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大学本科毕业,具有基金托管人高级管理人员任职 资格。先后供职于中国农业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华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市分行,从事 信贷管理、托管工作。2002年 9月加盟招商银行至今,历任招商银行总行资产托管部经理、 高级经理、总经理助理等职。是国内首家推出的网上托管银行的主要设计、开发者之一,具 有 20余年银行信贷及托管专业从业经验。在托管产品创新、服务流程优化、市场营销及客 户关系管理等领域具有深入的研究和丰富的实务经验。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至 2019年 3 月 31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累计托管 450 只证券投资基金。四、托管 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一)内部控制目标 招商银行确保托管业务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自觉形成守法经营、规 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理念;形成科学合理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防范和化 解经营风险,确保托管业务的稳健运行和托管资产的安全完整;建立有利于查错防弊、堵塞 漏洞、消除隐患,保证业务稳健运行的风险控制制度,确保托管业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及时;确保内控机制、体制的不断改进和各项业务制度、流程的不断完善。 (二)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一级风险防范是在招商银行总行风险管控层面对风险进行预防和控制; 二级风险防范是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设立稽核监察室,负责部门内部风险预防和控制; 三级风险防范是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在设置专业岗位时,遵循内控制衡原则,视业务的风险 程度制定相应监督制衡机制。(三)内部控制原则 1、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覆盖各项业务过程和操作环节、覆盖所有室和岗位。 2、审慎性原则。托管组织体系的构成、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均以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为出 发点,以有效防范各种风险作为内部控制的核心,体现“内控优先”的要求。 3、独立性原则。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各室、各岗位职责保持相对独立,不同托管资产之间、 托管资产和自有资产之间相互分离。内部控制的检查、评价部门独立于内部控制的建立和执 行部门。 4、有效性原则。内部控制具有高度的权威性,任何人不得拥有不受内部控制约束的权利, 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能够得到及时的反馈和纠正。 5、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适应招商银行托管业务风险管理的需要,并能够随着托管业务经 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等外部环境的 改变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 6、防火墙原则。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配备独立的托管业务技术系统,包括网络系统、应用 系统、安全防护系统、数据备份系统。 7、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在实现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托管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8、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能够实现在托管组织体系、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 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四)内部控制措施 1、完善的制度建设。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从资产托管业务内控管理、产品受理、会计核算、 资金清算、岗位管理、档案管理和信息管理等方面制定一系列规章制度,保证资产托管业务 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运作。 2、经营风险控制。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制定托管项目审批、资金清算与会计核算双人双岗、 大额资金专人跟踪、凭证管理等一系列完整的操作规程,有效地控制业务运作过程中的风险。 3、业务信息风险控制。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在数据传输和保存方面有严格的加密和备份措 施,采用加密、直连方式传输数据,数据执行异地实时备份,所有的业务信息须经过严格的 授权方能进行访问。 4、客户资料风险控制。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对业务办理过程中形成的客户资料,视同会计 资料保管。客户资料不得泄露,有关人员如需调用,须经总经理室成员审批,并做好调用登 记。 5、信息技术系统风险控制。招商银行对信息技术系统管理实行双人双岗双责、机房 24小时 值班并设置门禁管理、电脑密码设置及权限管理、业务网和办公网、托管业务网与全行业务 网双分离制度,与外部业务机构实行防火墙保护,对信息技术系统采取两地三中心的应急备 份管理措施等,保证信息技术系统的安全。 6、人力资源控制。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通过建立良好的企业文化和员工培训、激励机制、 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及建立人才梯级队伍及人才储备机制,有效的进行人力资源管理。 五、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约定,对基金投资范围、投资比例、投资组合等情况 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核查。 在为基金投资运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算服务环节中,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发送的投 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费用的提取与支付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对违反法律法规、基金 合同的指令拒绝执行,并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如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 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进行整改,整改的时限 应符合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允许的调整期限。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确认并以书 面形式向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并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 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一)直销机构 名称:金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 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1号太平金融大厦 1502 法定代表人:殷克胜 成立时间:2015年 7月 3日 电话:0755-82510235 传真:0755-82510305 联系人:陈瑾 客户服务电话:400-866-2866 网站:www.jxfunds.com.cn (二)代销机构 (1)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号安联大厦 35楼 法定代表人:王连志 联系人:陈剑虹 联系方式:0755-82558103 客服电话:95517 公司网址:www.essence.com.cn (2)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 1号元茂大厦 903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联系人:吴强 联系方式:0571-88911818 公司网址:www.5ifund.com (3)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号 2号楼 2层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潘世友 联系方式:021-54509998 公司网址:www.1234567.com.cn (4)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号 14楼 09单元 法定代表人:王之光 联系人:宁博宇 联系方式:021-20665952 公司网址:www.lufunds.com (5)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顾凌 联系方式:010-60838995 客服电话:95548 公司网址:www.cs.ecitic.com (6)中信证券(山东)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号 1号楼 2001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联系人:赵艳青 联系方式:0532-85022026 客服电话:95548 公司网址:www.zxwt.com.cn (7)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层 1301-1305、14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联系人:韩钰 联系方式:010-60833754 客服电话:400-990-8826 公司网址:www.citicsf.com (8)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号 C座 2-6层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联系人:邓颜 联系方式:010-66568292 客服电话:400-8888-888 公司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9)深圳市金斧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中区科苑路 15号科兴科学园 B栋 3单元 11层 法定代表人:赖任军 联系人:刘昕霞 联系方式:0755-29330513 客服电话:400-930-0660 公司网址:www.jfzinv.com (10)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武汉中央商务区泛海国际 SOHO城(一期)第 7栋 23 层 1 号、4号 法定代表人:陶捷 联系人:徐淼 客服电话:400-027-9899 公司网址:www.buyfunds.cn (11)上海攀赢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闸北区广中西路 1207号 306室 法定代表人:田为奇 联系人:吴云强 联系方式:021-6888931 客服电话:021-68889082 公司网址:www.pytz.cn (12)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 5475号 1033室 法定代表人:沈继伟 联系人:刘阳坤 联系方式:86-021-50583533 客服电话:400-067-6266 公司网址:www.leadfund.com.cn (13)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江卉 联系人:孙新阁 联系方式:010-89188348 客服电话:95118 公司网址:http://fund.jd.com/ (14)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 33号 11楼 B座 法定代表人:王廷富 联系人:孙骏 联系方式:021-51327185 客服电话:400-821-0203 公司网址:www.520fund.com.cn (15)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 16-17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 16-17层 法定代表人:丁益 联系人:李春芳 联系电话:0755-83516289 传真:0755-83516199 客服电话:400-6666-888 网址:www.cgws.com (16)天津万家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区(中心商务区)迎宾大道 1988号滨海浙商大厦公寓 2-2413室 法定代表人:李修辞 联系人:邵玉磊 联系方式:18511290872 客服电话:010-59013842 公司网址:www.wanjiawealth.com (17)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 3号 法定代表人:林卓 联系人:姜奕竹 联系方式:0411-88891212 (18)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察古大道 1-1号君泰国际 B栋一层 3号 法定代表人:林立 联系人:胡倩 联系方式:0755-83255199 公司网址:www.chinalin.com (19)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潘园公路 1800号 2号楼 6153室(上海泰和经济发展区) 法定代表人:王翔 联系人:吴鸿飞 联系方式:021-65370077-268 客服电话:400-820-5369 公司网址:www.jiyufund.com.cn (20)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号 105室-3491 法定代表人:肖雯 联系人:邱湘湘 联系方式:020-89629099 客服电话:020-89629066 公司网址:www.yingmi.cn (21)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 8号 402室 法定代表人:刘惠 联系人:毛林 联系方式:021-80133597 客服电话:400-808-1016 公司网址:www.fundhaiyin.com (22)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 196号 26号楼 2楼 41号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王诗玙 联系方式:021-20613999 客服电话:400-700-9665 公司网址:www.ehowbuy.com (23)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 765号 602-115室 法定代表人:陈继武 联系人:黄祎 联系方式:021-63333389 客服电话:400-643-3389 公司网址:www.vstonewealth.com (24)北京唐鼎耀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延庆县延庆经济开发区百泉街 10号 2栋 236室 法定代表人:张冠宇 联系人:王丽敏 联系方式:010-85932810 客服电话:400-819-9868 公司网址:www.tdyhfund.com (25)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 360弄 9号 3724室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联系人:余翼飞 联系方式:021-80358749 公司网址:www.noah-fund.com (26)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 1号院 6号楼 2单元 21层 222507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联系人:戚晓强 联系方式:010-61840688 (27)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 183号大都会广场 43楼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联系人:黄岚 联系方式:020-87555888 客服电话:95575 公司网址:www.gf.com.cn (28)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 228号 法定代表人:周易 联系人:庞晓芸 联系方式:0755-82492193 客服电话:95597 公司网址:www.htsc.com.cn (29)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古檀大道 47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 105号中环国际 1413室 法定代表人:吴言林 联系人: 李跃 联系电话:025-56663409、17612154686 传真:025-56663409 客服电话:025-56663409 网址: www.huilinbd.com (30)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 428号 1号楼 1102单元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 428号 1号楼 1102单元 法定代表人:申健 联系人: 宋楠 联系电话:021-20292031 传真:020-20219923 客服电话:021-20292031 网址:www.wg.com.cn (31)中信建投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 188 号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 188 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刘畅 联系电话:010-65608231 传真:010-65182261 客服电话:4008-888-108 网址:https://www.csc108.com/ (32)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号 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号 40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联系人: 李玉婷 联系电话:021-33388229 传真:021-33388224 客服电话:400-889-5523 网址:www.swhysc.com (33)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号大成国际大厦 20楼 2005室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号大成国际大厦 20楼 2005室 法定代表人:韩志谦 联系人: 王怀春 联系电话:0991-2307105 传真:0991-2301927 客服电话:400-800-0562 网址:www.hysec.com (34)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号 A座 11层 1108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号 A座 11层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联系人:李瑞真 联系电话:010-56282139 传真:01062680827 客服电话:400-619-9059 网址:http://www.hcjijin.com (35)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密云区兴盛南路 8号院 2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四惠盛世龙源国食苑 10号楼 法定代表人:于龙 联系人:张喆 联系电话:13811935936 传真:010-67767615 客服电话:400-680-2123 网址:www.zhixin-inv.com (36)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海南省三亚市迎宾路 360-1号三亚阳光金融广场 16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乙 12号院 1号昆泰国际大厦 12层 法定代表人:李科 联系人: 王超 联系电话:010-59053660 传真:010-59053700 客服电话:95510 网址:www.life.sinosig.com (37)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号 法定代表人:周健男 联系人: 郁疆 联系电话:021-22169999 传真:021-22169134 客服电话:95525 网址:http://www.ebscn.com/ (38)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 198号新南城商务中心 A栋 11楼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 198号新南城商务中心 A栋 11楼 邮政编码:410004 法定代表人:孙永祥 联系人:江恩前 电话:021-38784580-8920 传真:021-68865680 客服电话:95351 网址:http://www.xcsc.com/ (39)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1号 法定代表人:霍达 联系人: 黄婵君 联系电话:0755-82960167 客服电话:95565 网址:http://www.newone.com.cn/ (40)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一路西华强高新发展大楼 7层、8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蔚蓝海岸社区创业路 1777号海信南方大厦 21层、22层 法定代表人:林炳城 联系人: 侯艳红 联系电话:010-60838995 传真:010-60838995 客服电话:95329 中山证券网址:http://www.zszq.com/ (41)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 526号 2幢 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267号 11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人: 党敏 联系电话:021-20691935 传真: 021-20691861 客服电话:400-820-2899 网址:http://www.erichfund.com/ 基金销售机构的具体名单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增减、变 更发售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并及时公告。 二、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金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 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殷克胜 成立时间:2015年 7月 3日 电话:0755-82510235 传真:0755-82510305 联系人:陈瑾 客户服务电话:400-866-2866 三、律师事务所与经办律师 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华阳路 112号 2号楼东虹桥法律服务园区 302室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东方路 69号裕景国际商务广场 A座 15层 负责人:颜学海 电话:021-58773177 传真:021-58773268 经办律师:梁丽金、张兰 联系人:张兰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西滨河路中海地产广场西塔十层审计十六部 执行事务合伙人:杨剑涛 电话:13161760582 传真:010-88091190 经办会计师:洪祖柏 联系人:洪祖柏 四、基金的名称 金信民发货币市场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货币市场基金 六、基金的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七、基金的业绩 基金业绩截止日为 2018年 9月 30日。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 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 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金信民发货币 A ?阶段 净值收益率 ① 净值收益率标准差 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 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 率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2016.12.16(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12.31 0.1469% 0.0034% 0.0592% 0.0000% 0.0877% 0.0034%


2017.1.1-2017.12.31 3.7078% 0.0028% 1.3500% 0.0000% 2.3578% 0.0028%


2018.1.1-2018.12.31 3.6778% 0. 0026% 1.3500% 0.0000% 2.3278% 0.0026%


2019.1.1-2019.3.31 0.6971% 0.0025% 0.3329% 0.0000% 0.3642% 0.0025%


2016.12.16(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3.31 8.4305% 0.0028% 3.0921% 0.0000% 5.3384% 0.0028%


金信民发货币 B ?阶段 净值收益率 ① 净值收益率标准差 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 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 率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2016.12.16(基


金合同生效日) - 0.1553% 0.0034% 0.0592% 0.0000% 0.0961% 0.0034%


2016.12.31


2017.1.1-2017.12.31 3.9866% 0.0027% 1.3500% 0.0000% 2.6366% 0.0027%


2018.1.1-2018.12.31 3.9273% 0.0026% 1.3500% 0.0000% 2.5773% 0.0026%


2019.1.1-2019.3.31 0.7569% 0.0024% 0.3329% 0.0000% 0.4240% 0.0024%


2016.12.16(基


金合同生效日) - 9.0575% 0.0028% 3.0921% 0.0000% 5.9654% 0.0028%


2019.3.31


注: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是: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七天通知存款税后利率。 八、基金的投资 一、投资目标 在控制风险并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力争实现超过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工具,包括现金;期限在 1年以内(含 1年)的银行存 款、债券回购、中央银行票据、同业存单;剩余期限在 397天以内(含 397天)的债券、非 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证券;以及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 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与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履行 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并可依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适时合理地调整投资范 围。 三、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采取利率策略、信用策略、相对价值策略等积极投资策略,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 下,发掘和利用市场失衡提供的投资机会,实现组合增值。 (一)利率策略 通过全面研究 GDP、物价、就业以及国际收支等主要经济变量,分析宏观经济运行的可能情 景,并预测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取向,分析金融市场资金供求状况变化趋势 及结构。在此基础上,预测金融市场利率水平变动趋势,以及金融市场收益率曲线斜度变化 趋势。 (二)信用策略 根据国民经济运行周期阶段,分析债券发行人所处行业发展前景、发展状况、市场地位、财 务状况、管理水平和债务水平等因素,评价债券发行人的信用风险。跟踪债券发行人和债券 工具自身的信用质量变化,并结合外部权威评级机构的信用评级结果,确定基金资产对相应 债券的投资决策。 考虑到供给侧改革是未来经济结构调整、过剩产能出清的重要发展战略,本基金将不投资于 产能过剩或周期性强、行业运行处于低谷、节能环保风险较大的行业、版块,包括但不限于 钢铁(含钢贸)、常用有色金属冶炼、有色金属延压加工、水泥、平板玻璃、造船、光伏制 造、风电设备、石油钻采专用设备制造、机床制造、重型机械制造、煤炭(含煤贸、煤化工)、 造纸和纸制品、印染、化工、肥料制造、建材批发、航运、房地产等。本基金投资于信用类 债券,其债项评级应为 AA+级(含)以上,债券发行人上年末净资产应在 10亿元以上。为 控制本基金的信用风险,本基金将定期对所投债券的信用资质和发行人的偿付能力进行评估。 对于存在信用风险隐患的发行人所发行的债券,及时制定风险处置预案。 (三)类属配置策略 研究国民经济运行状况,货币市场及资本市场资金供求关系,以及不同时期市场投资热点, 分析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券等不同债券种类的利差水平,评定不同债券类属的相对投资价 值,确定组合资产在不同债券类属之间配置比例。 (四)个券选择策略 本基金认为普通债券的估值,主要基于收益率曲线的拟合。在正确拟合收益率曲线的基础上, 及时发现偏离市场收益率的债券,并找出因投资者偏好、供求、流动性、信用利差等导致债 券价格偏离的原因;同时,基于收益率曲线判断出定价偏高或偏低的期限段,从而指导相对 价值投资,选择出估值较低的债券品种。对于含回售条款的债券,本基金将仅买入距回售日 不超过 397天以内的债券,并在回售日前进行回售或者卖出。 (五)相对价值策略 本基金认为市场普遍存在着失效的现象,短期因素的影响被过分夸大。债券市场的参与者众 多,投资行为、风险偏好、财务与税收处理等各不相同,发掘存在于这些不同因素之间的相 对价值,也是本基金发现投资机会的重要方面。本基金密切关注国家法律法规、制度的变动, 通过深入分析市场参与者的立场和观点,充分利用因市场分割、市场投资者不同风险偏好或 者税收待遇等因素导致的市场失衡机会,形成相对价值投资策略,运用回购、远期交易合同 等交易工具进行不同期限、不同品种或不同市场之间的套利交易,为本基金的投资带来增加 价值。 (六)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当前国内资产支持证券主要为以银行贷款资产、住房抵押贷款等作为基础资产的信贷资产证 券化产品,本基金侧重于对基础资产质量及未来现金流的分析,采用基本面分析和数量化模 型相结合,对个券进行风险分析和价值评估后进行投资。本基金将严格控制资产支持证券的 投资比例、信用等级并密切跟踪评级变化,采用分散投资方式以降低流动性风险。 (七)其他金融工具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密切跟踪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等商业票据以及各种衍生产品的动向。当法 律法规允许基金参与此类金融工具的投资,本基金将按照届时生效的法律法规,根据对该金 融工具的研究,制定符合本基金投资目标的投资策略,在充分考虑该投资品种风险和收益特 征的前提下,谨慎投资。 四、投资限制 (一)本基金不得投资于以下金融工具: 1、股票; 2、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 3、以定期存款利率为基准利率的浮动利率债券,已进入最后一个利率调整期的除外; 4、信用等级在 AA+以下的债券与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5、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禁止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或变更上述限制后,本基金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或以变更后的规定 为准,但需提前公告。 (二)本基金投资组合应符合以下规定: 1、本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在每个交易日均不得超过 120天,平均剩余存续期不得 超过 240天; 2、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3、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的 10%; 4、除发生巨额赎回、连续 3个交易日累计赎回 20%以上或者连续 5个交易日累计赎回 30% 以上的情形外,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得超过 20%; 5、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40%, 本基金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 1年,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得展期; 6、本基金投资于有固定期限银行存款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0%,但如果基金 投资于有存款期限,根据协议可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不受该比例限制; 7、本基金投资于具有基金托管资格的同一商业银行的银行存款、同业存单占基金资产净值 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 20%;投资于不具有基金托管资格的同一商业银行的存款、同业存单占 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 5%; 8、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本基金持有的 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 10%;本基 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本基 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 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 10%;本基金投资的资产支持证券须具有评级资质的资信评级机构进行 持续信用评级;本基金投资的资产支持证券不得低于国内信用评级机构评定的 AAA 级或相 当于 AAA 级;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本基金 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 3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9、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机构发行的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及其作为原始权益人的资 产支持证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 10%,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 券除外; 10、本基金持有的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 不得低于 5%; 11、本基金持有的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五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 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低于 10%; 12、本基金持有的到期日在 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银行定期存款等流动性受限资产占 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 30%; 13、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货币市场基金投资同一商业银行的银行存款及其发行的同业存 单与债券,不得超过该商业银行最近一个季度末净资产的 10%; 14、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因证券市 场波动、证券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本基金不符合前款所规定比 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15、本基金投资于主体信用评级低于 AAA 的机构发行的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 计不得超过 10%,其中单一机构发行的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 2%。 前述金融工具包括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银行存款、同业存单、相关机构作为原 始权益人的资产支持证券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品种; 16、本基金根据份额持有人集中度对本基金的投资组合实施调整,遵守以下要求: (1)当本基金前 10名份额持有人的持有份额合计超过基金总份额的 50%时,本基金投资组 合的平均剩余期限不得超过 60天,平均剩余存续期不得超过 120天;投资组合中现金、国 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 5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 的比例合计不得低于 30%; (2)当本基金前 10名份额持有人的持有份额合计超过基金总份额的 20%时,本基金投资组 合的平均剩余期限不得超过 90天,平均剩余存续期不得超过 180天;投资组合中现金、国 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 5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 的比例合计不得低于 20%; 17、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 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18、本基金的基金总资产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40%; 19、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比例限制。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对上述比例限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变更或取 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或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但须 提前公告,不需要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除上述 1、8、10、14、17项外,因证券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基金 份额持有人赎回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 金管理人应当在 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法律法规另 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6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 关约定。在上述期间内,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应当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托管 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三)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与平均剩余存续期的计算 1、计算公式如下: 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的计算公式为: 购 债券 + 产生的负债 投资于金融工具 - 产生的资产 投资于金融工具 期限 剩余 正回购 债券 + 期限 剩余 产生的负债 投资于金融工具 - 期限 剩余 产生的资产 投资于金融工具 投资组合平均剩余存续期的计算公式为: 回购 债券 + 产生的负债 投资于金融工具 - 产生的资产 投资于金融工具 期限 剩余存续 正回购 债券 + 期限 剩余存续 产生的负债 投资于金融工具 - 期限 剩余存续 产生的资产 投资于金融工具 2、各类资产和负债剩余期限的确定 (1)银行活期存款、清算备付金、交易保证金的剩余期限和剩余存续期限为 0天;证券清 算款的剩余期限和剩余存续期限以计算日至交收日的剩余交易日天数计算; (2)回购(包括正回购和逆回购)的剩余期限和剩余存续期限以计算日至回购协议到期日 的实际剩余天数计算;买断式回购产生的待回购债券的剩余期限和剩余存续期限为该基础债 券的剩余期限,待返售债券的剩余期限和剩余存续期限以计算日至回购协议到期日的实际剩 余天数计算; (3)银行定期存款、同业存单的剩余期限和剩余存续期限以计算日至协议到期日的实际剩 余天数计算;有存款期限,根据协议可提前支取且没有利息损失的银行存款,剩余期限和剩 余存续期限以计算日至协议到期日的实际剩余天数计算;银行通知存款的剩余期限和剩余存 续期限以存款协议中约定的通知期计算; (4)中央银行票据的剩余期限和剩余存续期限以计算日至中央银行票据到期日的实际剩余 天数计算; (5)组合中债券的剩余期限和剩余存续期限是指计算日至债券到期日为止所剩余的天数, 以下情况除外: 允许投资的可变利率或浮动利率债券的剩余期限以计算日至下一个利率调整日的实际剩余 天数计算。 允许投资的可变利率或浮动利率债券的剩余存续期限以计算日至债券到期日的实际剩余天 数计算。 (6)对其它金融工具,本基金管理人将基于审慎原则,根据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或参照行业公认的方法计算其剩余期限。 平均剩余期限的计算结果保留至整数位,小数点后四舍五入。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对剩 余期限计算方法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承销证券;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6、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7、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 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 应当符合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遵循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防范利益冲突,建立健 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机制,按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 人同意,并按法律法规予以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并经过三分 之二以上的独立董事通过。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查。 法律、行政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或变更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或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但须提前公告。 五、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七天通知存款税后利率。 通知存款是一种不约定存期,支取时需提前通知银行,约定支取日期和金额方能支取的存款, 具有存期灵活、存取方便的特征,同时可获得高于活期存款利息的收益。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 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基准的债券指数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可以变更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而无需召开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六、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在所有证券投资基金中,是风险相对较低的基金产品。在一般情况 下,其风险与预期收益均低于一般债券型基金、混合型基金与股票型基金。 七、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行使股东权利和债权人权利的处理原则及方法 (一)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基金独立行使债权人权利,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 利益; (二)有利于基金财产的安全与增值; (三)不通过关联交易为自身、雇员、授权代理人或任何存在利害关系的第三人牟取任何不 当利益。 八、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下文的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 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 2019年 3月 31日(未经审计)。 (一)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固定收益投资 218,630,129.27 66.68


其中:债券 218,630,129.27 66.68


资产支持证券 - -


2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08,500,482.75 33.09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3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287,964.56 0.09


4 其他资产 450,882.75 0.14


5 合计 327,869,459.33 100.00


(二)报告期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序号 项目 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


?1 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 11.51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 -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


2 报告期末债券回购融资余额 18,017,870.99 5.82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 - -


注: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报告期内每个交易日融资余额占资 产净值比例的简单平均值。 1、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的说明 ?序号 发生日期 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原因 调整期


投资者大额赎


1 2019年 2月 27日 24.18 回需付款,采用回购筹措现 20190228已调整完毕





(三)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1、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项目 天数


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57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高值 60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低值 31


(1)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 120天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未超过 120天。 2、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序号 平均剩余期限 各期限资产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 各期限负债占基金资产净 值的比例( %) 1 30天以内 35.13 5.82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


2 30天 (含 )-60天 6.46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


3 60天 (含 )-90天 64.14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


4 90天 (含 )-120天 -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


5 120天 (含 )-397天(含) -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


合计 105.73 5.82





(四)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存续期超过 240天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存续期无超过 240天的情况。 (五)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摊余成本(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19,995,342.52 6.46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19,995,342.52 6.46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同业存单 198,634,786.75 64.14


8 其他 - -


9 合计 218,630,129.27 70.60


10 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天的浮动利率债券 - -


(六)报告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债券数量(张) 摊余成本 (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111818263 18华夏银行 CD263 500,000 49,680,320.29 16.04


2 111803166 18农业银行 CD166 500,000 49,655,549.26 16.03


3 111804046 18中国银行 CD046 500,000 49,655,484.72 16.03


4 111815504 18民生银行 CD504 500,000 49,643,432.48 16.03


5 120224 12国开 24 200,000 19,995,342.52 6.46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仅持有以上债券。 (七)“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项目 偏离情况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绝对值在 0.25(含 )-0.5%间的次数 0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高值 0.1185%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低值 0.0259%


报告期内每个工作日偏离度的绝对值的简单平均值 0.0632%


1、报告期内负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 0.25%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负偏离的绝对值无达到 0.25%的情况。 2、报告期内正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 0.5%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负偏离的绝对值无达到 0.5%的情况。 (八)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九)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计价,即计价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票面利率或商定利率 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其剩余期限内平均摊销,每日计提收益。 2、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除 18农业银行 CD166(证券代码:111803166)及 18 民生银行 CD504(证券代码:111815504)外其他证券的发行主体未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 不存在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8年 7月 25日因制度流程和系统控制不完善、员工行为管 理不到位和业务违规操作等受到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处罚。之后本基金管 理人对农业银行进行了充分研究,认为农业银行受到的处罚金额相对其全年净利润和净资产 比例较小。处罚虽反映出农业银行存在一定管理问题,但对其整体的业务开展以及持续经营 无重大不利影响,对农业银行资金周转和债务偿还影响较小,本基金管理人履行了必要的投 资决策程序后买入并持有农业银行发行的证券。 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8年 11月 9日因贷款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内控管理严 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等,受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处罚。本基金管理人在民生银行 受处罚前对其经过了充分调研和论证并履行了必要的投资决策程序,买入了其发行的证券。 知悉后,管理人认为该事项对证券价值影响不大,因此持有至今。本基金投资上述证券的投 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要求。 3、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利息 449,080.75


4 应收申购款 1,802.00


5 其他应收款 -


6 待摊费用 -


7 其他 -


8 合计 450,882.75


4、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九、基金的费用概况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一)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二)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三)基金销售服务费; (四)《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五)《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仲裁费和诉讼费; (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七)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八)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九)证券账户开户费用、银行账户维护费用; (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式、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一)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1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 致后,由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首日起第 3个工作日从基金财 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 支付日期顺延。 (二)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08%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08%÷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 致后,由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首日起第 3个工作日从基金财 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 (三)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25%;对于 由 B类降级为 A类的基金份额持有 人,年销售服务费率应自其降级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适用 A类基金份额的费率。 本基金 B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01%,对于 由 A类升级为 B类的基金份额持有 人,年销售服务费率应自其升级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享受 B类基金份额的费率。 本基金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具体如下: H=E×该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该类基金份额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 对一致后,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第 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登记机构, 由登记机构代付给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 付日期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四)-(十)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 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一)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 失; (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三)《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四)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五、与基金销售相关的费用 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金额限制及费用如下: 及费用如下: A类基金份额 B类基金份额 首次申购最低金额 0.01元 500万元 追加申购最低金额 0.01元 0.01元 基金账户最低保留份额 0.01份 500万份 单笔赎回最低份额 0.01份 0.01份 销售服务费年费率 0.25% 0.01%


十、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金信民发货币市场基金募集注册的批复文件 2、《金信民发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 3、《金信民发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 4、法律意见书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6、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二、存放地点 备查文件存放于基金管理人和/或基金托管人处。 三、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备查文件。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备查文件的 复制件或复印件。 十一、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 资管理活动,对本基金的原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在“重要提示”部分,明确了更新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有关财务数据和基金业 绩的截止日期; 2、在“基金管理人”部分,对“主要人员情况”进行了更新; 3、在“基金托管人”部分,对“基金托管人概述”进行了更新; 4、在“相关服务机构”部分,对“销售机构”进行了更新; 5、在“基金的投资”部分,对“基金投资组合报告”进行了更新,对“基金业绩”进行了 更新; 6、对部分其他表述进行了更新。 金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 7月 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