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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企100(159973)

民企100:关于基金合同生效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弘毅远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弘毅远方国证民企领先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9年 7月 17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弘毅远方国证民企领先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 基金简称 弘 毅 远 方 国 证 民 企 领 先 100ETF(场内简称:民企 100) 基金主代码 159973 基金运作方式 交易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年 7月 16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弘毅远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 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 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以及《弘毅远方国证民企 领先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弘毅远方国证民企领先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2 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 证监许可【2019】997号 基金募集期间 自 2019年 6月 17日 至 2019年 7月 5日止 验资机构名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2019年 7月 11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2,316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84,975,999.00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人民 币元) 424.00 募集份额(单位:份) 有效认购份额 384,975,999.00 利息结转的份额 424.00 合计 384,976,423.00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 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 认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 份) 0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见下文注 5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 管理人的从业人员认 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 份) 0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 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是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 的日期 2019年 7月 16日 注:1、本基金合同生效前发生的与基金募集活动有关的费用,包括 会计师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2、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 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 0;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 的数量区间为 0。 3、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为网上现金和网下现金认购的有效认购 金额与网下有效股票认购计算的认购金额的合计数。 4、网上现金和网下现金认购的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 折算为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利息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利息折 算的基金份额保留至整数位,小数部分舍去,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 5、投资者通过本公司办理网下股票认购,以基金份额方式向本 公司支付认购费用,募集期内应收取认购费用确认的基金份额共计 3,734,143份,占基金总份额比例为 0.97%。认购费用小数部分舍去, 保留至整数位。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开始正式管理本基 金。认购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销售机构的网点查询交易确 认情况。 (2)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 3个月 开始办理。办理申购、赎回业务的具体时间由本基金管理人于申购、 赎回开放日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 指定媒介上公告。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 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 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 法律文件,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选择与自身风险识别能力和风 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基金产品进行投资。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基金管 理人所有。 特此公告。 弘毅远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 7月 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