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中证AH经济蓝筹股票指数:关于华夏中证AH经济蓝筹股票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新增发售机构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华夏中证 AH经济蓝筹股票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新增发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华夏中证 AH 经济蓝筹股票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华夏中证 AH 经济蓝筹股票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华
夏中证 AH 经济蓝筹股票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A 类
基金份额代码:007505,C类基金份额代码:007506)自 2019年 6月 3日至 2019
年 7月 12日期间通过基金份额发售机构公开发售。
根据本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中信证券(山
东)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山东)”)、中信期货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中信期货”)签署的代销协议,投资者可自 2019年 7月 11日起,在中信
证券、中信证券(山东)、中信期货办理本基金的认购业务。具体业务办理以各
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为准。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渠道咨询详情:
(一)中信证券客户服务电话:95548;
中信证券网站:www.cs.ecitic.com;
(二)中信证券(山东)客户服务电话:95548;
中信证券(山东)网站:http://sd.citics.com;
(三)中信期货客户服务电话:400-990-8826;
中信期货网站:www.citicsf.com;
(四)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
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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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
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
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
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
金合同,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
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