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联安安泰灵活配置混合:关于国联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降低管理费率、更名并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国联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降低管理费率、更名并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投资者造成混淆,经与基金托管人中
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自公告之日起,国联安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将旗下“国联安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058)更名为“国联安安泰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保持不变;同时,为满足投资者
理财需求,降低投资者的投资成本,本基金管理人将管理费由1.50%
年费率降低至0.90%年费率。本基金管理人将相应修改本基金基金合
同及托管协议的相关条款。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一、《国联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
表
修改章节 修改前 修改后
封面
国联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合同
国联安安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第一部分
前
言
三、国联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由国联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
来。国联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基金
管理人依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
关规定募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
三、国联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经中国证监会 2012 年 11 月 6 日
证监许可[2012]1464 号文核准募集,
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国
联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成立,并已
于第二个保本周期到期后转型为国联
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经
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
修改章节 修改前 修改后
中国证监会对国联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募集的核准以及转型为本基金的备
案,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
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
没有风险。
经中国证监会备案,将基金名称变更
为国联安安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即本基金。
中国证监会对国联安保本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核准,以及对其
转型为国联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并更名本基金的备案,并不表
明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
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
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第二部分 释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国联安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国联安保本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
4、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指《国联安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
对本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
人就本基金签订之《国联安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
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指《国联安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的
更新
26、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国联安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生效
日,《国联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1、基金或本基金:指国联安安泰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4、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指《国
联安安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同》及对本基金合同的任何
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
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国联安安
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
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
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指《国联安安泰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
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
26、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国联
安安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的生效日
修改章节 修改前 修改后
合同》自同一日失效
第三部分
基
金的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
国联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一、基金名称
国联安安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第四部分
基
金的历史沿革
国联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
国联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
国联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2 年 11 月 6 日证监许可
[2012]1464 号文核准募集。《国联安保本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3 年 4 月
23 日正式生效。
自 2019 年 6 月 5 日起,国联安保本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正式转型为国联安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后的《国联安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该
日起生效。
国联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2 年
11月6日证监许可[2012]1464号文核
准募集。《国联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3 年 4 月 23
日正式生效。
自 2019 年 6 月 5 日起,国联安保
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正式转型为国
联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转型后的《国联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该日起生效。
自 2019 年 7 月 5 日起,国联安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名为国联安
安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第十五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
收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的 1.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
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
产净值的 0.9%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
计算方法如下:
H=E×0.9%÷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
修改章节 修改前 修改后
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
核后于次月前 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
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
公休假或不可抗力等,支付日期顺延。
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
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
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
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
休假或不可抗力等,支付日期顺延。
二、《国联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对照
表
修改章节 修改前 修改后
所有章节
国联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
国联安安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
第十一、
基金费用
(一)基金管理费的计提比例和计提
方法
基金管理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 1.5%
年费率计提。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
基金资产净值 1.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
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一)基金管理费的计提比例和计提
方法
基金管理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 0.9%
年费率计提。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
基金资产净值 0.9%年费率计提。计算方
法如下:
H=E×0.9%÷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人将于公告当日,将修改后的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
议登载于基金管理人网站,并在下期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对上述相
关内容进行相应修改。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
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法律文件。
本次基金更名及降低管理费率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
不利影响,并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
规定。
投资者可以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picfunds.com)或拨打
客户服务电话(021-38784766或400-7000-365)咨询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 年 7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