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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多元(003406)

南方多元:南方多元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2019年第1号)查看PDF公告

南方多元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9年第 1号)
基金管理人: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日:2019年 05月 28日
重要提示
南方多元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监会 2016年 7月 25日证监许可[2016]1695号文注册募集。
《南方多元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于 2016年 9月 29日正式生效。
南方多元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或“本基金”)由南方多元债券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而来,经中国证监会 2018年 3月 12日证监许可[2018]429号文准予变更注册,
经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南方多元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
案》,持有人大会决议自通过之日起生效并于 2018年 11月 28日正式实施。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及变更注册,但中
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
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
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
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
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
险,本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的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详见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其中,
本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非上市中小企业采用非公开方式发
行的债券。由于不能公开交易,一般情况下,交易不活跃,潜在较大流动性风险。当发债主体信用质量恶
化时,受市场流动性所限,本基金可能无法卖出所持有的中小企业私募债,由此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更大
的负面影响和损失。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等信息披
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
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
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
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作出
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可超过基金总份额的
50%,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销售。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
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
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
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9年 5月 28日,有关财务数据
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9年 3月 31日(未经审计)。
§1 基金管理人
1.1 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及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 5999号基金大厦 32-42楼
成立时间:1998年 3月 6日
法定代表人:张海波
注册资本:3亿元人民币
电话:(0755)82763888
传真:(0755)82763889
联系人:常克川
1998年,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4号文批准,由南方证券有限公司、厦门国
际信托投资公司、广西信托投资公司共同发起设立。2000年,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0]78号文批
准进行了增资扩股,注册资本达到 1亿元人民币。2005年,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201号文批准
进行增资扩股,注册资本达 1.5亿元人民币。2014年公司进行增资扩股,注册资本金达 3亿元人民币。
2018年 1月,公司整体变更设立为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 3亿元人民币。目前股权结构: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5%、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30%、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15%及兴业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10%。
1.2 主要人员情况
1.2.1 董事会成员
张海波先生,董事长,工商管理硕士,中国籍。曾任职中共江苏省委农工部至助理调研员,江苏省人民政
府办公厅调研员,华泰证券总裁助理、投资银行部总经理、投资银行业务总监兼投资银行业务管理总部总
经理,华泰证券副总裁兼华泰紫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华泰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华
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王连芬女士,董事,金融专业硕士,中国籍。曾任职赛格集团销售,深圳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投资一部研究
室主任,大鹏证券经纪业务部副总经理、深圳福虹路营业部总经理、南方总部总经理、总裁助理,第一证
券总裁助理,华泰联合证券深圳华强北路营业部总经理、渠道服务部总经理、运营中心总经理、零售客户
部总经理、执行办主任、总裁助理。现任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兼深圳分公司总经理。
张辉先生,董事,管理学博士,中国籍。曾任职北京东城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华晨集团上海办事处、通
商控股有限公司、北京联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干部,华泰证券资产管理总部高级经理、证券投资部投资策
划员、南通姚港路营业部副总经理、上海瑞金一路营业部总经理、证券投资部副总经理、综合事务部总经
理。现任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兼党委组织部长。
冯青山先生,董事,工学学士,中国籍。曾任职陆军第 124师工兵营地爆连副连职排长、代政治指导员、
师政治部组织科正连职干事,陆军第 42集团军政治部组织处副营职干事,驻香港部队政治部组织处正营职
干事,驻澳门部队政治部正营职干事,陆军第 163师政治部宣传科副科长(正营职),深圳市纪委教育调研
室主任科员、副处级纪检员、办公厅副主任、党风廉政建设室主任。现任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深圳市投控资本有限公司监事。
李平先生,董事,工商管理硕士,中国籍。曾任职深圳市城建集团办公室文秘、董办文秘,深圳市投资控
股有限公司办公室(信访办)高级主管、企业三部高级主管。现任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金融发展部副
部长,深圳市城市建设开发(集团)公司董事。
李自成先生,董事,近现代史专业硕士,中国籍。曾任职厦门大学哲学系团总支副书记,厦门国际信托投
资公司办公室主任、营业部经理、计财部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厦门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工会主席、党总支副书记。现任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党总支副书记、总经理。
王斌先生,董事,临床医学博士,中国籍。曾任职安徽泗县人民医院临床医生,瑞金医院主治医师,兴业
证券研究所医药行业研究员、总经理助理、副总监、副总经理。现任兴业证券研究所总经理。
杨小松先生,董事,经济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籍。曾任职德勤国际会计师行会计专业翻译,光
大银行证券部职员,美国 NASDAQ实习职员,证监会处长、副主任,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现任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党委副书记,南方东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姚景源先生,独立董事,经济学硕士,中国籍。曾任职国家经委副处长,商业部政策研究室副处长、国际
合作司处长、副司长,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商业行业分会副会长、常务副会长,国内贸易部商业发展中心
主任,中国商业联合会副会长、秘书长,安徽省政府副秘书长,安徽省阜阳市政府市长,安徽省统计局局
长、党组书记,国家统计局总经济师兼新闻发言人。现任国务院参事室特约研究员,中国经济 50人论坛
成员,中国统计学会副会长。
李心丹先生,独立董事,金融学博士,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中国籍。曾任职东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
南京大学工程管理学院院长。现任南京大学-牛津大学金融创新研究院院长、金融工程研究中心主任,南
京大学创业投资研究与发展中心执行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金融学年会常务理事,江苏省资本市
场研究会会长,江苏省科技创新协会副会长。
周锦涛先生,独立董事,工商管理博士,法学硕士,香港证券及投资学会杰出资深会员。曾任职香港警务
处(商业罪案调查科)警务总督察,香港证券及期货专员办事处证券主任,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
法规执行部总监。现任香港金融管理局顾问。
郑建彪先生,独立董事,经济学硕士,工商管理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籍。曾任职北京市财政局干
部,深圳蛇口中华会计师事务所经理,京都会计师事务所副主任。现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管理合伙人,中国证监会第三届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
周蕊女士,独立董事,法学硕士,中国籍。曾任职北京市万商天勤(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市中伦
(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市信利(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现任金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全联并购公会广东分会会长,广东省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深圳市中小企业改制专家服务团
专家,深圳市女企业家协会理事。
1.2.2 监事会成员
吴晓东先生,监事会主席,法律博士,中国籍。曾任职中国证监会副处长、处长,华泰证券合规总监,华
泰联合证券副总裁、党委书记、董事长,南方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南方基金管理股份
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南方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舒本娥女士,监事,大学本科学历,中国籍。曾任职熊猫电子集团公司财务处处长,华泰证券计划资金部
副总经理、稽查监察部副总经理、总经理、计划财务部总经理。现任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华
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华泰期货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姜丽花女士,监事,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国籍。曾任职浙江兰溪马涧米厂主管会计,浙江兰溪
纺织机械厂主管会计,深圳市建筑机械动力公司会计,深圳市建设集团计划财务部助理会计师,深圳市建
设投资控股公司计划财务部高级会计师、经理助理,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经理、财务预算
部副部长、考核分配部部长。现任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建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王克力先生,监事,船舶工程专业学士,中国籍。曾任职厦门造船厂技术员,厦门汽车工业公司总经理助
理,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国际广场筹建处副主任,厦信置业发展公司总经理、投资部副经理、自有资产
管理部副经理职务。现任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总经理。
林红珍女士,监事,工商管理硕士,中国籍。曾任职厦门对外供应总公司会计,厦门中友贸易联合公司财
务部副经理,厦门外供房地产开发公司财务部经理,兴业证券计财部财务综合组负责人、直属营业部财务
部经理、计划财务部经理、风险控制部总经理助理兼审计部经理、风险管理部副总监、稽核审计部副总监、
风险管理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风险管理部总经理、财务部总经理、资金运营管理部总经理。现任兴
业证券计划财务部总经理,兴证期货有限公司董事,兴证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林斯彬先生,职工监事,民商法专业硕士,中国籍。曾任职金杜律师事务所证券业务部实习律师,上海浦
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资产保全部职员,银华基金监察稽核部法务主管,民生加银基金监察稽核部职员。现
任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执行董事。
徐刚,职工监事,硕士学历,中国籍。1995年 7月专科毕业于山东理工大学机电专业,2010年 6月研究
生毕业于兰州大学工商管理专业。1995年 11月参加工作,就职于深圳期货投资公司,任职职员、项目经
理,2003年 6月加入公司,先后任职上海分公司职员、机构业务部职员、养老金业务部主管、上海分公
司高级经理、副总经理,目前任职上海分公司董事。
董星华,职工监事,硕士学历,中国籍。1991年 7月专本科毕业于华中理工大学机械工程专业,2002年
6月研究生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政治经济学专业。其 1991年 11月参加工作,先后就职于中国人保武汉分
公司、中国人寿再保险公司、中国再保险公司、深圳证券通信公司,任职科员、主任科员、经理,
2011年 2月加入公司,先后任职综合管理部经理、办公室高级经理,现任办公室高级副总裁。
1.2.3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张海波先生,董事长,简历同上。
杨小松先生,总裁,简历同上。
俞文宏先生,副总裁,工商管理硕士,经济师,中国籍。曾任职江苏省投资公司业务经理,江苏国际招商
公司部门经理,江苏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投资银行部总经理,江苏国信高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兼
总经理,南方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党委委员。
朱运东先生,副总裁,经济学学士,高级经济师,中国籍。曾任职财政部地方预算司及办公厅秘书,中国
经济开发信托投资公司综合管理部总经理,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总经理、产品开发部总监、
总裁助理、首席市场执行官。现任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党委委员。
常克川先生,副总裁,EMBA工商管理硕士,中国籍。曾任职中国农业银行副处级秘书,南方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投资业务部总经理、沈阳分公司总经理、总裁助理,华泰联合证券董事会秘书、合规总监等职务,
南方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纪委书记。
李海鹏先生,副总裁,工商管理硕士,中国籍。曾任职美国 AXA Financial 公司投资部高级分析师,南方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基金经理、全国社保及国际业务部执行总监、全国社保业
务部总监、固定收益部总监、总裁助理兼固定收益投资总监,南方东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南方
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首席投资官(固定收益)。
史博先生,副总裁,经济学硕士,特许金融分析师(CFA),中国籍。曾任职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
员、市场部总助,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股票部高级投资经理,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副总
监、研究总监、首席策略分析师、基金经理,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研究部总监、总裁助理兼
首席投资官(权益)。现任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首席投资官(权益)。
鲍文革先生,督察长,经济学硕士,中国籍。曾任职财政部中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南方证券有限公司
投行部及计划财务部总经理助理,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运作保障部总监、公司监事、财务负责人、总裁
助理。现任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督察长,南方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1.2.4 基金经理
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为:2016年 9月至 2019年 3月,李璇;2019年 3月至今,刘文良。
刘文良先生,北京大学金融学专业硕士,具有基金从业资格。2012年 7月加入南方基金,历任固定收益
部转债研究员、宏观研究员、信用分析师;2015年 2月至 2015年 8月,任南方永利基金经理助理;
2015年 12月至 2017年 2月,任南方弘利基金经理;2015年 12月至 2017年 5月,任南方安心基金经理;
2016年 11月至 2018年 2月,任南方荣发基金经理;2016年 11月至 2018年 2月,任南方卓元基金经理;
2017年 5月至 2018年 7月,任南方和利、南方和元、南方纯元基金经理;2017年 6月至 2018年 7月,
任南方高元基金经理;2017年 8月至 2019年 1月,任南方祥元基金经理;2017年 9月至 2019年 1月,
任南方兴利基金经理;2015年 8月至今,任南方永利基金经理;2016年 6月至今,任南方广利基金经理;
2016年 7月至今,任南方甑智混合基金经理;2018年 3月至今,任南方希元转债基金经理;2019年 3月
至今,任南方多元基金经理。
1.2.5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副总裁兼首席投资官(固定收益)李海鹏先生,现金投资部总经理夏晨曦先生,交易管理部总经理王珂女
士,固定收益投资部总经理李璇女士,固定收益专户投资部总经理乔羽夫先生,固定收益研究部总经理陶
铄先生,权益专户投资部总经理刘树坤先生。
1.2.6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2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一)基金托管人概况
公司法定中文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交通银行)
公司法定英文名称:BANK OF COMMUNICATIONS CO.,LTD
法定代表人:彭纯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 188号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长宁区仙霞路 18号
邮政编码:200336
注册时间:1987年 3月 30日
注册资本:742.63亿元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5号
联系人:陆志俊
电 话:95559
交通银行始建于 1908年,是中国历史最悠久的银行之一,也是近代中国的发钞行之一。1987年重新组建
后的交通银行正式对外营业,成为中国第一家全国性的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总部设在上海。2005年
6月交通银行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2007年 5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根据 2018年英国
《银行家》杂志发布的全球千家大银行报告,交通银行一级资本位列第 11位,连续五年跻身全球银行
20强;根据 2018年美国《财富》杂志发布的世界 500强公司排行榜,交通银行营业收入位列第 168位,
较上年提升 3位。
截至 2019年 3月 31日,交通银行资产总额为人民币 97,857.47亿元。2019年 1-3月,交通银行实现净利
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人民币 210.71亿元。
交通银行总行设资产托管业务中心(下文简称“托管中心”)。现有员工具有多年基金、证券和银行的从
业经验,具备基金从业资格,以及经济师、会计师、工程师和律师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员工的学历层
次较高,专业分布合理,职业技能优良,职业道德素质过硬,是一支诚实勤勉、积极进取、开拓创新、奋
发向上的资产托管从业人员队伍。
(二)主要人员情况
彭纯先生,董事长、执行董事,高级会计师。
彭先生 2018年 2月起任本行董事长、执行董事。2013年 11月至 2018年 2月任本行副董事长、执行董事,
2013年 10月至 2018年 1月任本行行长;2010年 4月至 2013年 9月任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兼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05年 8月至 2010年 4月任本行执行董事、副行长;
2004年 9月至 2005年 8月任本行副行长;2004年 6月至 2004年 9月任本行董事、行长助理;2001年
9月至 2004年 6月任本行行长助理;1994年至 2001年历任本行乌鲁木齐分行副行长、行长,南宁分行行
长,广州分行行长。彭先生 1986年于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获经济学硕士学位。
任德奇先生,副董事长、执行董事、行长,高级经济师。
任先生 2018年 8月起任本行副董事长、执行董事、行长;2016年 12月至 2018年 6月任中国银行执行董
事、副行长,其中:2015年 10月至 2018年 6月兼任中银香港(控股)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2016年
9月至 2018年 6月兼任中国银行上海人民币交易业务总部总裁;2014年 7月至 2016年 11月任中国银行
副行长,2003年 8月至 2014年 5月历任中国建设银行信贷审批部副总经理、风险监控部总经理、授信管
理部总经理、湖北省分行行长、风险管理部总经理;1988年 7月至 2003年 8月先后在中国建设银行岳阳
长岭支行、岳阳市中心支行、岳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信贷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信贷风险管理部工作。任
先生 1988年于清华大学获工学硕士学位。
袁庆伟女士,资产托管业务中心总裁,高级经济师。
袁女士 2015年 8月起任本行资产托管业务中心总裁;2007年 12月至 2015年 8月,历任本行资产托管部
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本行资产托管业务中心副总裁;1999年 12月至 2007年 12月,历任本行乌鲁木
齐分行财务会计部副科长、科长、处长助理、副处长,会计结算部高级经理。袁女士 1992年毕业于中国
石油大学计算机科学系,获得学士学位,2005年于新疆财经学院获硕士学位。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至 2019年 3月 31日,交通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 418只。此外,交通银行还托管了基金公司特定客
户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私募投资基金、保险资金、全
国社保基金、养老保障管理基金、企业年金基金、QFII证券投资资产、RQFII证券投资资产、QDII证券投
资资产、RQDII证券投资资产和 QDLP资金等产品。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一)内部控制目标
交通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章及行内相关管理规定,加强内部管理,托管中心业务制度健全
并确保贯彻执行各项规章,通过对各种风险的识别、评估、控制及缓释,有效地实现对各项业务的风险管
控,确保业务稳健运行,保护基金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二)内部控制原则
1、合法性原则:托管中心制定的各项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并贯穿于托管业务
经营管理活动始终。
2、全面性原则:托管中心建立各二级部自我监控和风险合规部风险管控的内部控制机制,覆盖各项业务、
各个部门和各级人员,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经营环节,建立全面的风险管理监督机制。
3、独立性原则:托管中心独立负责受托基金资产的保管,保证基金资产与交通银行的自有资产相互独立,
对不同的受托基金资产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管理。
4、制衡性原则:托管中心贯彻适当授权、相互制约的原则,从组织架构的设置上确保各二级部和各岗位
权责分明、相互制约,并通过有效的相互制衡措施消除内部控制中的盲点。
5、有效性原则:托管中心在岗位、业务二级部和风险合规部三级内控管理模式的基础上,形成科学合理
的内部控制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通过行之有效的控制流程、控制措施,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
保障各项内控管理目标被有效执行。
6、效益性原则:托管中心内部控制与基金托管规模、业务范围和业务运作环节的风险控制要求相适应,
尽量降低经营运作成本,以合理的控制成本实现最佳的内部控制目标。
(三)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指引》等法律法规,
托管中心制定了一整套严密、完整的证券投资基金托管管理规章制度,确保基金托管业务运行的规范、安
全、高效,包括《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管理办法》、《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风险管理办法》、《交通
银行资产托管业务系统建设管理办法》、《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信息披露制度》、《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
务商业秘密管理规定》、《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从业人员行为规范》、《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档案管
理暂行办法》等,并根据市场变化和基金业务的发展不断加以完善。做到业务分工科学合理,技术系统管
理规范,业务管理制度健全,核心作业区实行封闭管理,落实各项安全隔离措施,相关信息披露由专人负
责。
托管中心通过对基金托管业务各环节的事前揭示、事中控制和事后检查措施实现全流程、全链条的风险管
理,聘请国际著名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托管业务运行进行国际标准的内部控制评审。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交通银行作为基金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有关证
券法规的规定,对基金的投资对象、基金资产的投资组合比例、基金资产的核算、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
基金管理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托管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的申购资金的到账与赎回资金的划付、
基金收益分配等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核查。
交通银行作为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理办法》等有关证券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行为,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予以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
及时核对确认并进行调整。交通银行有权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交通
银行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及时纠正的,交通银行有权报告中国证监会。
交通银行作为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有权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
理人限期纠正。
四、其他事项
最近一年内交通银行及其负责资产托管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受到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证监会、中国银保监会及其他有关机关的处罚。负责基金托管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在基金管理公司无
兼职的情况。
§3 相关服务机构
3.1 销售机构
3.1.1 直销机构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及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 5999号基金大厦 32-42楼
法定代表人:张海波
电话:0755-82763905、82763906
传真:0755-82763900
联系人:张锐珊
3.1.2 代销机构
代销机构:
序号 代销机构名称 代销机构信息 
1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联系人:季平伟
客服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2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 228号
法定代表人:周易
联系人:庞晓芸
联系电话:0755-82492193
客服电话:95597
网址:www.htsc.com.cn 
3 本基金其他代销机构情况详见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注:上述代销机构中,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仅在招赢通进行销售南方多元基金。
3.2 登记机构
名称: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及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 5999号基金大厦 32-42楼
法定代表人:张海波
电话:(0755)82763849
传真:(0755)82763868
联系人:古和鹏
3.3 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号时代金融中心 19楼
负责人:俞卫锋
联系人:丁媛
电话: (86 21) 3135 8666
传真: (86 21) 3135 8600
3.4 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 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 202号领展企业广场 2座普华永道中心 11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联系人:曹阳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经办注册会计师:薛竞、曹阳
§4 基金名称
南方多元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5 基金的类型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6 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获得长期稳定的投资收益。
§7 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
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机构债券、地方政府债券、资产支持证券、中小企业私
募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中的纯债部分、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
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国债期货以及经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
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不投资股票、权证,可转债仅投资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
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应开放期流动性需要,为保护持有人利益,本基金开
放期开始前 10个工作日、开放期以及开放期结束后的 10个工作日内,本基金的债券资产的投资比例可不
受上述限制。开放期内,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
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受上述 5%的限制,
但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
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
围,并可依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适时合理地调整投资范围。
§8 基金的投资策略
8.1 投资策略
1、信用债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重点投资信用类债券,以提高组合收益能力。信用债券相对央票、国债等利率产品的信用利差是
本基金获取较高投资收益的来源,本基金将在南方基金内部信用评级的基础上和内部信用风险控制的框架
下,积极投资信用债券,获取信用利差带来的高投资收益。
债券的信用利差主要受两个方面的影响,一是市场信用利差曲线的走势;二是债券本身的信用变化。本基
金依靠对宏观经济走势、行业信用状况、信用债券市场流动性风险、信用债券供需情况等的分析,判断市
场信用利差曲线整体及分行业走势,确定各期限、各类属信用债券的投资比例。依靠内部评级系统分析各
信用债券的相对信用水平、违约风险及理论信用利差,选择信用利差被高估、未来信用利差可能下降的信
用债券进行投资,减持信用利差被低估、未来信用利差可能上升的信用债券。
2、收益率曲线策略
收益率曲线形状变化代表长、中、短期债券收益率差异变化,相同久期债券组合在收益率曲线发生变化时
差异较大。通过对同一类属下的收益率曲线形态和期限结构变动进行分析,首先可以确定债券组合的目标
久期配置区域并确定采取子弹型策略、哑铃型策略或梯形策略;其次,通过不同期限间债券当前利差与历
史利差的比较,可以进行增陡、减斜和凸度变化的交易。
3、杠杆放大策略
杠杆放大操作即以组合现有债券为基础,利用买断式回购、质押式回购等方式融入低成本资金,并购买剩
余年限相对较长并具有较高收益的债券,以期获取超额收益的操作方式。
4、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关键在于对基础资产质量及未来现金流的分析,本基金将在国内资产证券化产品具体政
策框架下,采用基本面分析和数量化模型相结合,对个券进行风险分析和价值评估后进行投资。本基金将
严格控制资产支持证券的总体投资规模并进行分散投资,以降低流动性风险。
5、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投资策略
由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采取非公开方式发行和交易,并限制投资人数量上限,整体流动性相对较差。同时,
受到发债主体资产规模较小、经营波动性较高、信用基本面稳定性较差的影响,整体的信用风险相对较高。
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这两个特点要求在具体的投资过程中,应采取更为谨慎的投资策略。本基金认为,投
资该类债券的核心要点是分析和跟踪发债主体的信用基本面,并综合考虑信用基本面、债券收益率和流动
性等要素,确定最终的投资决策。
6、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进行国债期货投资时,将根据风险管理原则,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采用流动性好、交易活跃
的期货合约,通过对债券市场和期货市场运行趋势的研究,结合国债期货的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的估值水
平,与现货资产进行匹配,通过多头或空头套期保值等策略进行套期保值操作。基金管理人将充分考虑国
债期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性特征,运用国债期货对冲系统性风险、对冲特殊情况下的流动性风险,
如大额申购赎回等;利用金融衍生品的杠杆作用,以达到降低投资组合的整体风险的目的。
7、开放期投资策略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即采取在封闭期内封闭运作、封闭期与封闭期之间定期开放的运作方式。开
放期内,基金规模将随着投资人对本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而不断变化。因此本基金在开放期将保持资产
适当的流动性,以应付当时市场条件下的赎回要求,并降低资产的流动性风险,做好流动性管理。
今后,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金融工具的丰富和交易方式的创新等,基金还将积极寻求其他投资机会,如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本基金将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将其纳入投资范围以丰富
组合投资策略。
8.2 投资决策依据和决策程序
1、决策依据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依法决策是本基金进行投资的前提;
(2)宏观经济发展态势、微观经济运行环境和证券市场走势。这是本基金投资决策的基础;
(3)投资对象收益和风险的配比关系。在充分权衡投资对象的收益和风险的前提下做出投资决策,是本
基金维护投资人利益的重要保障。
2、决策程序
(1)决定主要投资原则:投资决策委员会决定基金的主要投资原则,并对基金投资组合的资产配置比例
等提出指导性意见。
(2)提出投资建议:固定收益部研究员以外部研究报告以及其他信息来源作为参考,对利率市场、信用
市场进行研究,提出债券市场运行趋势的分析观点,在重点关注的投资产品范围内根据自己的研究选出有
投资价值的各类债券向基金经理做出投资建议。研究员根据基金经理提出的要求对各类投资品种进行研究
并提出投资建议。
(3)制定投资决策:基金经理在遵守投资决策委员会制定的投资原则前提下,根据研究员提供的投资建
议以及自己的分析判断,做出具体的投资决策。
(4)进行风险评估:风险管理部门对公司旗下基金投资组合的风险进行监测和评估,并出具风险监控报
告。
(5)评估和调整决策程序: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环境的变化和实际的需要调整决策的程序。
§9 基金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信用债总指数收益率
根据基金的投资标的、投资目标及流动性特征,本基金选取中债信用债总指数收益率作为本基金的业绩比
较基准。中债信用债总指数是全面反映信用债的总指标,样本范围包括:信用债,包括企业债、公司债、
金融债(不含政策性金融债)、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等。中债信用债总指数在样券的选择和财富指标的
计算上都更具备基金跟踪的可投资性,是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专门针对债券市场投资性需求开
发的指数。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时,本基金可以
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 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一般而言,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
市场基金。
§11 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
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
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
明书。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 2019年 3月 31日(未经审计)。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1,984,806,919.90 98.52 
其中:债券 1,984,806,919.90 98.52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2,590,333.85 0.13 
8 其他资产 27,197,495.74 1.35 
9 合计 2,014,594,749.49 100.00 
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投资股票。
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100,020,274.00 4.97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100,000,000.00 4.96 
4 企业债券 13,383,645.90 0.66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893,250,000.00 44.35 
6 中期票据 589,793,000.00 29.28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388,360,000.00 19.28 
9 其他 - - 
10 合计 1,984,806,919.90 98.54 
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111911028 19平安银行 CD028 2,000,000 194,200,000.00 9.64 
2 111910119 19兴业银行 CD119 2,000,000 194,160,000.00 9.64 
3 101559035 15中航机MTN001 1,900,000 193,458,000.00 9.60 
4 011801935 18邮政 SCP001 1,900,000 190,570,000.00 9.46 
5 071900003 19国信证券 CP001 1,800,000 180,216,000.00 8.95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无。
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无。
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在进行国债期货投资时,将根据风险管理原则,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采用流动性好、交易活跃
的期货合约,通过对债券市场和期货市场运行趋势的研究,结合国债期货的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的估值水
平,与现货资产进行匹配,通过多头或空头套期保值等策略进行套期保值操作。基金管理人将充分考虑国
债期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性特征,运用国债期货对冲系统性风险、对冲特殊情况下的流动性风险,
如大额申购赎回等;利用金融衍生品的杠杆作用,以达到降低投资组合的整体风险的目的。
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无。
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无。
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1 声明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
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如是,还应对相关证券的投资决策程序做出说明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除 19国信证券 CP001(证券代码 071900003)、19平安银行 CD028(证
券代码 111911028)、19兴业银行 CD119(证券代码 111910119)外其他证券的发行主体未有被监管部门
立案调查,不存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1、19国信证券 CP001(证券代码 071900003)
2018年 5月 21日,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因保荐业务及财务顾问业务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公司及从事相关业务的人员龙飞虎、王晓娟、张苗、曹仲原收到中
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2018年 6月 21日,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因华泽钴镍
2013年和 2014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国信证券出具的《华泽钴镍恢复上市保荐书》、《华泽
钴镍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持续督导工作报告书》和《华泽钴镍重大资产出售及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 2014年度持续督导工作报告书》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国信证券在
核查上市公司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和应收票据,以及利用审计专业意见等方面未勤勉尽责。
2、19平安银行 CD028(证券代码 111911028)
处罚日期:2018年 7月 26日 处罚原因: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照规定保存客户身份
资料和交易记录;未按照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可疑交易报告; 处罚结果:对平安银行合计罚款
140万元,相关责任人罚款 14万元
3、19兴业银行 CD119(证券代码 111910119)
处罚时间:2018年 4月 19日 处罚原因:(一)重大关联交易未按规定审查审批且未向监管部门报告;
(二)非真实转让信贷资产;(三)无授信额度或超授信额度办理同业业务;(四)内控管理严重违反审
慎经营规则,多家分支机构买入返售业务项下基础资产不合规;(五)同业投资接受隐性的第三方金融机
构信用担保;(六)债券卖出回购业务违规出表;(七)个人理财资金违规投资;(八)提供日期倒签的
材料;(九)部分非现场监管统计数据与事实不符;(十)个别董事未经任职资格核准即履职;(十一)
变相批量转让个人贷款;(十二)向四证不全的房地产项目提供融资。处罚结果:罚款 5870万元。
对上述证券的投资决策程序的说明:本基金投资上述证券的投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
要求。
11.2 声明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是否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如是,还应对相关股票的投资决
策程序做出说明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本基金管理人从制度和流程上要求股票必
须先入库再买入。
11.3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3,082.18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27,194,413.56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27,197,495.74 
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12 基金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
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
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2016.09.29~2016.12.31 -0.74% 0.10% -2.73% 0.12% 1.99% -0.02% 
2017.01.01~2017.12.31 2.00% 0.04% -2.94% 0.06% 4.94% -0.02% 
2018.01.01~2018.12.31 17.97% 0.43% 3.62% 0.05% 14.35% 0.38% 
2019.01.01~2019.03.31 3.06% 0.08% 0.78% 0.04% 2.28% 0.04% 
自基金成立起至今 23.09% 0.28% -1.41% 0.06% 24.50% 0.22% 
§13 基金的费用概览
13.1 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诉讼费和仲裁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基金相关账户的开户及维护费用;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3%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3%÷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基金托
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前 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
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或不可抗力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1%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基金托
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前 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
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3-9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
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南方多元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13.2 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本基金的申购费:
本基金申购费率最高不高于 0.8%,且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如下表所示: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100万 0.8% 
100万≤M<500万 0.5% 
500万≤M<1000万 0.3% 
M≥1000万 每笔 1,000元 
投资人重复申购,须按每次申购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
销售机构可参考上述标准对申购费用实施优惠。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
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2、本基金的赎回费:
本基金赎回费率最高不超过 1.5%,随申请份额持有时间增加而递减。具体如下表所示:
申请份额持有时间(N) 赎回费率 
N<7日 1.5% 
7日≤N<1年 0.1% 
1年≤N<2年 0.05% 
N≥2年 0 
注:1年指 365天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不低于赎回费
总额的 25%应归基金财产,其中赎回持有时间少于 7日的份额赎回费应全额归入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
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
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
对投资人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
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14 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
本基金的原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在“重要提示”部分,对“重要提示”进行了更新。
2、在“释义”部分,对“释义”进行了更新。
3、在“基金管理人”部分,对“基金管理人概况”进行了更新,对“主要人员情况”进行了更新。
4、在“基金托管人”部分,对“基金托管人”进行了更新。
6、在“相关服务机构”部分,对“销售机构”进行了更新,对“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
更新。
7、在“基金的投资”部分,对“基金投资组合报告”进行了更新,对“基金业绩”进行了更新。
8、在“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部分,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进行了更新。
9、在“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对“其他应披露事项”进行了更新。
10、对部分其他表述进行了更新。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 7月 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