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达宏利: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新城控股股票估值方法调整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新城控股股票估值 方法调整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证 监会公告〔2017〕13号)并结合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的《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长变更的公告》,经与托管银行协商一致,本公司决定自 2019年 7月 4日起对旗下基金所持有的“新城控股”(股票代码:601155)进行估值调整,按照 31.12元/股进行估值。 本公司将密切关注"新城控股"后续经营情况及其他重大事项,进行合理评估,并与基金托 管人协商,必要时进一步确定其估值价格。 特此公告!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 7月 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