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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加纯债两年债券A(003660)

中加纯债两年债券:中加纯债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2019年第1号)查看PDF公告

中加纯债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更新)摘要 中 加纯 债 两 年定 期开 放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招 募说 明书 (更 新) 摘要 (2019 年第1 号) 基 金管 理人: 中加 基金管 理有 限公司 基 金托 管人: 杭州 银行股 份有 限公司 中加纯债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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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重要提示 中加纯债两 年定期 开放债 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 (以下 简称“本基 金” ) 经 中国证 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2016 年10 月12 日证监许可[2016]2320 号文准予募集 注册,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6 年11月11日 正式 生效 。 基金管 理人 保证 本招 募说 明书的 内容 真实 、 准确 、 完整 。 本 招募 说明 书经 中 国证监 会 注 册 , 但中 国证 监会 对本 基 金募集 的注册, 并 不表 明 其对本 基金 的投资 价值 、 市场前 景 和 收益 作出实 质性 判断 或保 证, 也不表 明投 资于 本基 金没 有风险 。 投资有 风险 , 投资 者申 购 基金份 额时 应认 真阅 读本 招募说 明书 、 基金 合同 等 信息披 露文 件, 全面 认识 本基 金产 品 的风险 收益 特征 , 应充 分 考虑投 资者 自身 的风 险承 受能力 , 并对 申 购基金 的意 愿、 时机 、 数 量 等投资 行为 作出 独立 决策 。 基金管 理人 提醒 投资 者基 金投资 的 “ 买 者自负 ”原 则, 在投 资者 作出投 资决 策后 ,基 金运 营状况 与基 金净 值变 化导 致的投 资风 险 , 由投资 者自 行负 担。 本基金 投资 中小 企业 私募 债券 , 中 小企 业私 募债 券是 根据相 关法 律法 规由 非上 市中小 企 业采用 非公 开方 式发 行的 债券 。 由 于不 能公 开交易 , 一 般情 况下 , 交 易不 活 跃, 潜在 较大 流 动性风 险 。 当 发债 主体 信 用质量 恶化 时 , 受 市场 流 动性所 限 , 本 基金 可能 无 法卖出 所持 有的 中小企 业私 募债 券, 由此 可能给 基金 净值 带来 更大 的负面 影响 和损 失。 本基金 为债 券型 基金 ,属 于证券 投资 基金 中的 较低 风险品 种, 其预 期收 益和 预期风 险 水平高 于货 币市 场基 金, 低于混 合型 基金 与股 票型 基金。 本基金 投资 于具 有良 好流 动性的 金融 工具 , 包 括国 内依法 发行 和上 市交 易的 国债、 金 融债 、 企 业债 、 公 司债 、 地方政 府债 、 次级 债、 可 转换债 券 (含 可分 离交 易 可转债 ) 、 可交 换债券 、中 小企 业私 募债 券、央 行票 据、 中期 票据 、同业 存单 、短 期融 资券 、资产 支持 证 券、 债券 回购 、 银 行存 款 (协 议存 款、 通知 存款 、 定期存 款) 、 国 债期 货等 以 及法律 法规 或 中国证 监会 允许 基金 投资 的其他 金融 工具 (但 须符 合中国 证监 会相 关规 定) 。 本基金 不直 接买 入股 票或 权证。 但可 持有 因可 转换 债券转 股所 形成 的股 票或 可分离 交 易可转 债分 离交 易的 权证 等资产 。因 上述 原因 持有 的股票 和权 证等 资产 ,在 其可上 市交 易 后不超 过 10 个 交易 日的 时 间内卖 出。 基金 的投 资组 合比例 为: 本基 金投 资于 债券资 产的 比 例不低 于基 金资 产 的 80% , 但 在每 个开 放期 的前 三 个月 、 开 放期 及开 放期 结 束后三 个月 的 期间内 ,基 金投 资不 受上 述比例 限制 ;在 开放 期内 ,每个 交易 日日 终在 扣除 国债期 货合 约 需缴纳 的交 易保 证金 后, 本基金 持有 的现 金或 到期 日在一 年以 内的 政府 债券 的投资 比例 合中加纯债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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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计不低 于基 金资 产净 值 的 5% , 其中 现金 不包 括结 算 备付金 、 存出 保证 金及 应 收申购 款等 。 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受 上述 5% 的限制,每个交 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 合约需缴纳的 交易保 证金 后, 应当 保持 不低于 交易 保证 金一 倍的 现金 。 本基金 基金 份额 初始 面值 人民 币 1.00 元。 在市 场波 动因素 影响 下, 本基 金净 值可能 低 于初始 面值 ,本 基金 投资 者有可 能出 现亏 损。 基金的 过往 业绩 并不 预示 其未来 表现 。 基金 管理 人管 理的其 它基 金的 业绩 并不 构成对 本 基金业 绩表 现的 保证 。 基金管 理人 依照 恪尽 职守 、 诚 实信 用、 谨慎 勤勉 的 原则管 理和 运用 基金 财产 , 但 不保证 基金一 定盈 利, 也不 保证 最低收 益。 本摘要 根据 基金 合同 和基 金招募 说明 书编 写 , 并 经 中国证 监会 注册 。 基金 合 同是约 定基 金当事 人之 间权 利 、 义 务 的法律 文件 。 基金 投资 人 自依基 金合 同取 得基 金份 额, 即成 为基 金 份额持 有人 和本 基金 合同 的当事 人 , 其 持有 基金 份额 的行为 本身 即表 明其 对基 金合同 的承 认 和接受, 并按照《 基金法》 、 《运作办 法》 、基 金合同 及其他有 关规定享 有 权利 、承担义 务。 基金投 资人 欲了 解基 金份 额持有 人的 权利 和义 务, 应详细 查阅 基金 合同 。 本 招 募 说 明 书 所 载 内 容 截 止 日 为2019 年5 月11 日 , 有 关 财 务 数 据 和 净 值 表 现 截 止 日 为 2019 年3月31 日。 (财 务数 据未经 审计 ) 中加纯债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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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一 、基 金管理 人 (一) 基金 管理 人概 况 名称: 中加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顺 义区 仁和镇 顺泽 大 街 65 号317 室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南纬 路 35 号 邮政编 码:100050 法定代 表人 :夏英 成立时 间:2013 年3 月 27 日 电话:400-00-95526 注册资 本:4.65 亿 元人 民 币 存续期 间: 持续 经营 股权结 构: 中加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股 权比例 为: 北京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44% 、 加拿 大丰 业银 行 28% 、 北京乾 融投 资( 集团 )有 限公司12% 、中 地种 业( 集团) 有限 公司6%、 有研 科技集 团有 限 公司 5% 、 绍兴 越华 开发 经 营有限 公 司 5% 。 基金管 理情 况: 目前 基金 管 理人旗 下管 理三 十只 基金 , 分别是 中加 货币 市场 基金 (A/C)、 中加纯 债一 年定 期开 放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 金(A/C ) 、中加 纯债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中 加 改革红 利灵 活配 置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中加 心享 灵活配 置混 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A/C)、中 加瑞盈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原 中加 心安 保 本 混合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 、 中 加丰 润纯债 债券 型 证券投 资基 金(A/C) 、中 加丰尚 纯债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中 加丰 泽纯 债债 券型证 券投 资 基金、中加丰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加纯债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C) 、中 加丰 享纯 债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中加 丰裕纯 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中加 纯 债定期 开放 债券 型发 起式 证券投 资基 金(A/C ) 、中 加颐享 纯债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中 加 聚鑫纯 债一 年定 期开 放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 金(A/C ) 、中加 颐慧 三个 月定 期开 放债券 型发 起 式证券 投资 基金 (A/C ) 、 中加心 悦灵 活配 置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A/C) 、中 加紫金 灵活 配 置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A/C ) 、 中加 颐兴 定期 开放 债 券型发 起式 证券 投资 基金 、中加 颐信 纯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A/C) 、中 加颐 睿纯 债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 金(A/C ) 、中加 转型 动 力灵活 配置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A/C ) 、 中加 颐合 纯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中加 颐鑫 纯中加纯债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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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债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中加聚 利纯 债定 期开 放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 金(A/C ) 、中加 颐智 纯 债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中加瑞 利纯 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A/C) 、中 加瑞 鑫纯债 债券 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中加 裕盈 纯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二) 主要 人员 情况 1、董 事会 成员 : 夏英先 生, 董事 长, 伦敦 商 学院金 融硕 士学 位, 于 1996 年加 入北 京银 行, 历任 办公室 副主任 ,航 天支 行行 长, 阜裕管 辖行 行长 ,资 金交 易部副 总经 理等 职务 。夏 先生具 有丰 富 的金融 业工 作经 验, 于 2013 年5 月 加入 中加 基金 管 理有限 公司 。 冯丽华 女士 , 副 董事 长, 管理学 硕士 。 自1985 年 始 , 冯女 士历 任工 商银 行东 城支行 计 划科副 科长 、北 京市 计委 财政金 融处 正科 级调 研员 、北京 银行 资金 计划 部、 公司金 融部 、 个人银 行部 、财 富管 理部 等部门 总经 理。 现任 北京 银行股 份有 限公 司副 行长 。 张少明 先生 ,董 事, 工学 博士, 现任 中国 钢研 科技 集团有 限公 司党 委 书 记、 董事长 。 自1984 年 始 , 张 先生 先后 在北京 有色 金属 研究 总 院208 室 、 复合 材料 研究 中心 、 开 发经 营 处、投 资经 营部 等部 门担 任副主 任、 常务 副主 任、 处长、 主任 、副 院长 等职 务,2013 年3 月至2018 年 9 月任 有研 总 院院长 (改 制后 任董 事长 ) 、书记 。 施礼安 先生 (Peter Slan ) , 董 事 , 现 任职 丰业 国际 财富管 理高 级副 总裁 , 负 责丰业 银 行在加 拿大 境外 所有 财富 管理, 保险 ,养 老金 及资 产管理 业务 。施 礼安 先生 在丰业 银行 已 工作 了20 年 , 在 金融 , 财 富管理 , 全球 投资 银行 和 股权资 本市 场等 业务 领域 都担任 过领 导 职位 。 他 的主 要社 会工 作 包括 Baycrest 基金 会董 事 , 卑 街联 合犹 太人 上诉 内 阁副主 席 。 施 礼安先 生是 特许 账户 和特 许专业 会计 师, 持有 多伦 多大学 罗特 曼管 理学 院的 工商管 理硕 士 (MBA) 学位 。 周美思 女士 (Juliana Chow ) , 董事 , 毕 业于 香港 理工 大学 , 拥 有加 拿大 财务 策 划协会 和财务 策划 师标 准理 事会 颁发的 财务 策划 证书 ,同 时也是 加拿 大银 行家 协会 院士。 周女 士 拥有30 年金 融市 场工 作经 验,擅 长于 国际 商务 管理 , 合资经 营, 基金 及经 纪业 务。在 她丰 富的职 业生 涯中 ,推 出了 领先的 区域 和国 际投 资基 金,建 立过 基金 超市 ,并 在日本 建立 第 一只美 元清 算基 金, 也曾 在香港 ,新 加 坡 和日 本等 跨国金 融机 构担 任领 导职 务。目 前, 周 女士任 职加 拿大 丰业 银行 亚太区 财富 管理 业务 副总 裁,负 责亚 太地 区全 面财 富管理 策略 的 开发和 执行 ,领 导亚 洲财 富管理 业务 ,包 括理 念构 思与设 计, 市场 评估 ,产 品开发 管理 以 及财务 ,经 营合 规性 和风 险管理 。 刘素勤 女士 ,董 事, 首都 经济贸 易大 学经 济学 学士 ,助理 经济 师, 于 1998 年 7 月加中加纯债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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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入北京 银行 。刘 女士 于 2017 年 1 月至 今担 任北 京银 行资金 运营 中心 总经 理,2015 年 2 月 至 2017 年 1 月 担任 北京 银行资 金运 营中 心副 总经 理, 2008 年 12 月至 2015 年2 月 担任 北 京银行 资金 交易 部副 总经 理 , 2006 年7 月至 2008 年12 月担 任北 京银 行资 金 交易部 总经 理 助理。 之前 ,刘 女士 先后 在北京 银行 天桥 支行 、总 行计划 财务 部、 总行 资金 交易部 从事 相 关工作 。 张建设 先生 , 董事 ,1984 年7 月 毕业 于西 北农 业大 学 ( 现西 北农 林科 技大 学 ) 经 济管 理专业 ,获 农业 经济 管理 学士学 位;1984 年 7 月至 1996 年 5 月 就职 于农业 部 农村合 作经 济经营 管理 总站 、农 业物 资司、 农业 物资 供销 总公 司,先 后任 职员 、财 务处 长,高 级经 济 师;自 2003 年至 今, 先后 担任中 地种 业有 限公 司董 事长兼 总经 理、 中地 种业( 集团) 有限 公 司董事 长兼 总裁 、 北 京中 地种畜 有限 公司 董事 长兼 总经理 、 中 地乳 业集 团有 限公司 董事 长、 中国中 地乳 业控 股有 限公 司董事 长兼 总裁 等职 务; 同时担 任中 国畜 牧业 协会 副会长 、中 国 奶业协 会副 会长 。 吴小英 女士 , 独 立董 事, 研究生 ; 自1985 年 起, 吴 女士先 后在 中国 人民 银行 廊坊分 行 人事科 、中 国银 行中 苑宾 馆、中 国民 族国 际信 托投 资公司 、中 国民 族证 券有 限责任 公司 工 作,并 先后 担任 副科 长、 人事主 管、 商贸 部总 经理 、计划 资金 部总 经理 、董 事会办 公室 主 任、纪 委副 书记 等职 务。 杨运杰 先生 , 独立 董事 , 经济学 博士 、 教授 、 博 士 生导师 ; 自 1986 年 始 , 杨 先生先 后 在河北 林学 院、 中央 财经 大学担 任经 济学 的教 学工 作,并 先后 担任 系副 主任 、研究 生部 常 务副主 任、 学院 院长 等职 务,期 间还 在深 圳经 济特 区证券 公司 北京 管理 总部 担任研 发部 经 理。现 任中 央财 经大 学经 济学院 教授 、博 士生 导师 。 杨戈先 生, 独立 董事 , 工 商管理 硕士 ; 自1993 年 始 , 杨先 生先 后在 中国 航空 技术进 出口 总 公司担 任分 析员 、在 法国 里昂证 券亚 洲有 限公 司担 任经理 、 在 WI Harper Group ( 中经 合 集团) 担任 经理 、在 中华 创业网 担任 总经 理、 在鑫 苏创业 投资 公司 担任 合伙 人、在 北京 华 创先锋 科技 有限 公司 担任 总经理 并在 美国 纽约 证券 交易所 北京 代表 处担 任首 席代表 ,在 苏 州琨玉 前程 投资 管理 有限 公司担 任董 事长 等职 务。 2、监 事会 成员 高红女 士, 监事 。现 任北 京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北京 管理部 公司 银行 部总 经理 。高女 士 自1994 年 起, 先 后担 任湖 北国际 信托 投资 公司 营业 部总经 理、 湖北 三峡 证券 有限责 任公 司 恒惠营 业部 总经 理、 黑龙 江佳木 斯证 券公 司总 经理 、 北京 证券 有限 责任 公司 经纪业 务总 监、 西北证 券有 限公 司董 事长 助理兼 合规 部总 经理 等职 务,拥 有丰 富的 金融 行业 工作和 管理 经中加纯债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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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验。2008 年加 入北 京银 行 , 先 后任 职于 总行 公司 银 行总部 、 北京 管理 部大 企 业客户 二部 及 公司银 行部 。 希琳(ShirleyShe ) 女 士 , 监 事 , 厦 门 大 学 学 士 , 加 拿 大 达 尔 豪 西 大 学 (DalhousieUniversity ) 工商管 理硕 士MBA , 拥 有 CIM 、CIPM 等专 业资 格证 书 , 并 长期 在 国际知 名资 产管 理机 构从 事投资 工作 ,在 境外 证券 投资及 产品 研发 方面 具有 丰富的 经验 。 2000 年 4 月至 2013 年 7 月历任 加拿 大丰 业银 行丰 业证券 高级 投资 顾问 、丰 业资产 管理 高 级投资 经理 。2013 年 7 月至 2013 年 12 月 任加 拿大 丰业银 行中 国投 资产 品总 监。2013 年 12 月 至今 任中 加基 金市 场 营销部 副总 监。 边宏伟 先生 ,职 工监 事, 上海外 国语 大学 学士 、美 国约翰 霍普 金斯 大学 国际 金融学 硕 士,掌 握扎 实的 金融 及财 务 管理 领域 专业 知识 ,具 有丰富 的经 济金 融及 跨境 金融管 理工 作 经验。 边宏 伟先 生自 1993 年至 1999 年 任职 于中 国日 报社,1999 年至 2003 年 任职于 世界 银行及 国际 货币 基金 组织 ,2004 年至 2013 年 于北 京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任零 售银行 部副 总 经理;2013 年3 月 加入 中 加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现 任市场 营销 部总 监。 王雯雯 女士 , 职 工监 事, 经济学 硕士 。 曾 任职 于北 京银行 , 从 事风 险管 理等 相关业 务; 2013 年5 月加 入中 加基 金 管理有 限公 司, 任监 察稽 核部总 监助 理。 3、总 经理 及其 他高 级管 理 人员 夏英先 生, 董事 长, 伦敦 商 学院金 融硕 士学 位, 于 1996 年加 入北 京银 行, 历任 办公室 副主任 ,航 天支 行行 长, 阜裕管 辖行 行长 ,资 金交 易部副 总经 理等 职务 。夏 先生具 有丰 富 的金融 业工 作经 验, 于 2013 年5 月 加入 中加 基金 管 理有限 公司 。 宗喆先 生, 总经 理, 高 级 经济师 , 研 究生 学历。 具 有 14 年以 上金 融从 业经 验 , 具备 基 金从业 资格 。 曾 供职 于中 国工商 银行 山东 省分 行、 总行, 银华 财富 资本 管理 有限公 司,2017 年 6 月 30 日起 任中 加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副总 经理 ,分管 产品 开发 和市 场营 销工作 。2018 年7 月20 日起 任公 司总 经 理。 魏忠先 生 (JohnZhongWei ) , 副总经 理, 特许 金融 分析 师 (CFA) 、 金融 风险 管理 经理 (FRM)、 加拿大 投资 经理 (CIM ) ; 曾任职 于富 兰克 林谭 普顿 投资公 司 ( 多伦 多, 加 拿 大) , 大 明基 金 (DynamicFunds , 多 伦多 , 加拿 大) 及丰 业银 行全 球资产 管理 (多 伦多 , 加 拿大) ; 自 2014 年3 月19 日正 式担 任公 司 副总经 理一 职, 并主 管风 险管理 业务 。 刘向途 先生 ,督 察长 ,经 济学硕 士。 曾任 北京 银行 董事会 办公 室证 券事 务组 负责人 、 投资者 关系 室经 理, 全程 参与北 京银 行IPO 及 再融 资,日 常主 要从 事北 京银 行证券 事务 、 投资者 关系 管理 、投 融资 管理等 工作 ,期 间还 从事 过北京 银行 公司 治理 工作 ,此前 ,曾 任中加纯债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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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职于北 京银 行清 华大 学支 行;2013 年5 月 加入 中加 基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任投 资研究 部副 总 监(负 责人 ) 。 自2016 年5 月 17 日 起, 任公 司督 察 长。 4、本 基金 基金 经理 杨宇俊 先生 ,金 融工 程博 士,北 京银 行博 士后 ,具 有多年 债券 市场 投资 研究 经验。 曾 任北京 银行 总行 资金 交易 部分析 师, 负责 债券 市场 和货币 市场 的研 究与 投资 工作。2013 年 加入中 加基 金, 任专 户投 资经理 ,具 备基 金从 业资 格。现 任中 加瑞 盈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基金经 理(2016 年 3 月 23 日至 今) 、 中加 丰润 纯债 债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 经理(2016 年6 月17 日至 今) 、 中加 丰 尚纯债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基金 经理 (2016 年8 月19 日至 今) 、 中加丰 泽纯 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基 金经 理(2016 年 12 月 19 日 至今) 、中 加丰盈 纯债 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基 金经 理 (2016 年11 月 2 日至 今 ) 、 中加 纯债 两年 定期 开放 债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基 金经 理(2016 年 11 月 11 日 至今) 、中 加丰享 纯债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基金 经 理(2016 年 11 月 11 日 至今) 、中 加丰 裕纯 债债 券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 经理 (2016 年 11 月28 日至 今) 、 中加 颐兴 定期开 放债 券型 发起 式证 券投资 基金 基金 经理 (2018 年 6 月 8 日 至今) 、中 加瑞 鑫纯 债债 券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基 金 经理 (2019 年 1 月 17 日 至今) 、中加 颐智 纯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经 理(2019 年4 月 29 日至 今) 。 5、投 资决 策委 员会 投资决 策委 员会 成员 包括 公司董 事长 夏英 先生 , 总 经理宗 喆先 生, 副总 经理 魏忠先 生, 督察长 刘向 途先 生, 市场 营销部 副总 监希 琳女 士, 基金经 理闫 沛贤 先生 、张 旭先生 、杨 宇 俊先生 、廉 晓婵 女士 ,投 资研究 部首 席宏 观研 究员 李继民 先生 ,监 察稽 核部 总监助 理王 雯 雯女士 。 6、上 述人 员之 间均 不存 在 近亲属 关系 。 (三) 基金 管理 人的 职责 根据《 基金 法》 、 《运 作办 法》及 其他 法律 、法 规的 规定, 基金 管理 人应 履行 以下 职 责 : 1、依法募集 资金, 办理或 者委托经中 国证监 会认定 的其他机构 办理基 金份额 的发售、 申购、 赎回 和登 记事 宜; 2、办 理基 金备 案手 续; 3、对 所管 理的 不同 基金 财 产分别 管理 、分 别记 账, 进行证 券投 资; 4、按 照基 金合 同的 约定 确 定基金 收益 分配 方案 ,及 时向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分配 收益; 5、进 行基 金会 计核 算并 编 制基金 财务 会计 报告 ;


6、编 制季 度、 半年 度和 年 度基金 报告 ; 中加纯债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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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7、计 算并 公告 基金 资产 净 值,确 定基 金份 额申 购、 赎回价 格; 8、办 理与 基金 财产 管理 业 务活动 有关 的信 息披 露事 项; 9、按 照规 定召 集基 金份 额 持有人 大会 ; 10、保 存基 金财 产 管 理业 务活动 的记 录、 账册 、报 表和其 他相 关资 料;


11、 以 基金 管理 人名 义, 代 表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利 益行 使诉讼 权利 或者 实施 其他 法律行 为 ;


12、有 关法 律法 规和 中国 证监会 规定 的其 他职 责。 (四) 基金 管理 人承 诺 1、本基金管 理人将 根据基 金合同的规 定,按 照招募 说明书列明 的投资 目标、 策略及限 制等全 权处 理本 基金 的投 资。 2、本基金 管理人不 从事违 反《 中华人 民共和 国 证券 法》 (以下 简称“ 《 证券法》 ” ) 的行 为,并 建立 健全 内部 控制 制度, 采取 有效 措施 ,防 止违反 《证 券法 》行 为的 发生。 3、本基金管 理人不 从事违 反《基金法 》的行 为,并 建立 健全内 部控制 制度, 采取有效 措施, 保证 基金 财产 不用 于下列 投资 或者 活动 : (1) 承销 证券 ; (2) 违反 规定 向他 人贷 款 或者提 供担 保; (3) 从事 承担 无限 责任 的 投资; (4) 买卖 其他 基金 份额 , 但是 中 国证 监会 另有 规定 的除外 ; (5) 向 其 基金 管理 人、 基 金托管 人出 资 ; (6) 从事 内幕 交易 、操 纵 证券交 易价 格及 其他 不正 当的证 券交 易活 动; (7) 法律 、行 政法 规 和 中 国证监 会 规 定禁 止的 其他 活动。 4、 本 基金 管理 人将 加强 人 员管理 , 强化 职业 操守 , 督促和 约束 员工 遵守 国家 有关法 律、 法规及 行业 规范 ,诚 实信 用、勤 勉尽 责, 不从 事以 下行为 : (1) 将其 固有 财产 或者 他 人财产 混同 于基 金财 产从 事证券 投资 ; (2) 不公 平地 对待 其管 理 的不同 基金 财产 ; (3) 利用 基金 财产 或职 务 之便 为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以 外的第 三人 牟取 利益 ; (4) 向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违 规承诺 收益 或者 承担 损失 ; (5) 侵占 、挪 用基 金财 产 ; (6) 泄露 因职 务便 利获 取 的未公 开信 息 、 利用 该信 息从事 或者 明示 、 暗 示他 人从事 相关 的交易 活动 ; (7) 玩忽 职守 ,不 按照 规 定履行 职责 ; 中加纯债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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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8) 其它 法律 、行 政 法 规 以及 中 国证 监会 禁止 的行 为。 5、基 金经 理承 诺 (1)依照有 关法律 、法规 和基金合同 的规定 ,本着 谨慎的原则 为基金 份额持 有人谋取 最大 利 益。 (2) 不利 用职 务之 便为 自 己、受 雇人 或任 何第 三人 谋取利 益。 (3)不泄漏 在任职 期间知 悉的有关证 券、基 金的商 业秘密 ,尚 未依法 公开的 基金投资 内容、 基金 投资 计划 等信 息 ,或 利用 该信 息从 事或 者明示 、暗 示他 人从 事相 关的交 易 活 动 。 (4) 不以 任何 形式 为其 他 组织或 个人 进行 证券 交易 。 (五) 基金 管理 人的 内部 控制制 度 1、内 部控 制的 原则 本基金 管理 人的 内部 控制 遵循以 下原 则: (1)全面性 原则: 内部控 制必须覆盖 公司的 所有部 门和岗位, 渗透各 项业务 过程和业 务环节 ,并 普遍 适用 于公 司每一 位员 工; (2)独立性 原则: 公司 根 据业务发展 的需要 设立相 对独立的机 构、部 门和岗 位,并在 相关部 门建 立防 火墙 ; 公 司设立 独立 的风 险管 理部 门和监 察稽 核部 门 , 保 持 高度的 独立 性和 权威性 , 分别 履行 风险 管 理和合 规监 察职 责 , 并 协 助和配 合督 察长 负责 对公 司各项 内部 控制 工作进 行稽 核和 检查 ; (3)审慎性 原则: 内部控 制的核心是 有效防 范各种 风险,任何 制度的 建立都 要以防范 风险、 审慎 经营 为出 发点 ; (4)有效性 原则: 公司内 部管理制度 具有高 度的权 威性,是所 有员工 严格遵 守的行动 指南。 执行 内部 控制 制度 不能有 任何 例外 ,任 何人 不得拥 有超 越制 度或 违反 规章的 权力 ; (5)及时性 原则: 内部控 制制度的建 立应与 现代科 技的应用相 结合, 充分利 用电脑网 络,建 立电 脑预 警系 统, 保证监 控的 及时 性; (6)适时性 原则: 内部控 制制度的制 订应具 有前瞻 性,并且必 须随着 公司经 营战略、 经营理 念等 内部 环境 的变 化和国 家法 律 、 法 规、 政策 等外部 环境 的改 变及 时进 行相应 的修 改 和完善 ; (7)定量与 定性相 结合的 原则:建立 完备内 部控制 指标体系, 使内部 控制更 具客观性 和操作 性 ; (8)成本效 益原则 :公司 运用科学化 的经营 管理方 法降低运作 成本, 提高经 济效益, 以合理 的控 制成 本达 到最 佳的内 部控 制效 果 ; 中加纯债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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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9) 相互 制约 原则 :公 司 内部部 门和 岗位 的 设 置应 当权责 分明 、相 互制 衡。 2、内 部控 制制 度 公司严格按 照《基 金法》 及其配套法 规、 《证 券投资 基金管理公 司内部 控制指 导意见》 等相关 法律 法规 的规 定 , 按照合 法合 规性 、 全面 性 、 审 慎性 、 适 时性 原则 , 建立健 全内 部控 制制度 。 公司 内部 控制 制 度由内 部控 制大 纲 、 基 本 管理制 度和 部门 业务 规章 等三部 分有 机组 成。 (1)公司内 部控制 大纲是 对公司章程 规定的 内控原 则的细化和 展开, 是公司 各项基本 管理制 度的 纲要 和总 揽, 内部控 制大 纲对 内控 目标 、 内 控原 则、 控制 环境 、 内 控措施 等内 容 加以明 确。 (2)公司基 本管理 制度包 括风险管理 制度、 监察稽 核 制度、投 资管理 制度、 基金会计 核算制 度 、 信 息披 露制 度 、 信 息技 术管 理制 度、 公 司财务 制度 、 资料 档案 管 理制度 、 人力 资 源管理 制度 和紧 急应 变制 度等。 (3) 部门 业务 规章 是在 公 司基本 管理 制度 的基 础上 , 对 各部 门的 主要 职责 、 岗位设 置、 岗位责 任 、 业 务流 程和 操 作守则 等的 具体 说明 。 部 门业务 规章 由公 司相 关部 门依据 公司 章程 和基本 管理 制度 ,并 结合 部门职 责和 业务 运作 的要 求拟定 。 3、完 备严 密的 内部 控制 体 系 公司建 立独 立的 内部 控制 体系 , 董 事会 层面 设立 督 察长 , 管 理层 设立 独立 于 其他业 务部 门的监 察稽 核部 门和 风险 管理部 门, 通过 风险 管理 制度和 监察 稽核 制度 两 个 层面构 建独 立 、 完整 、 相 互制 约、 关注 成 本效益 的内 部监 督体 系 , 对公司 内部 控制 和风 险管 理制度 及其 执行 情况进 行持 续的 监督 和反 馈,保 障公 司内 部控 制机 制的严 格落 实。 风险管 理方 面由 董事 会下 设的风 险管 理委 员会 制定 风险管 理政 策 , 由 管理 层的 风险控 制 委员会 负责 实施 , 由风 险 管理部 门专 职落 实和 监督 , 公 司 各 业务 部门 制定 审 慎的作 业流 程和 风险管 理措 施 , 全 面把 握 风险点 , 将风 险管 理责 任 落实到 人 , 实 现对 风险 的 日常管 理和 过程 中管理 ,防 范、 化解 和控 制公司 所面 临的 、潜 在的 和已经 发生 的各 种风 险。 监察稽 核 制 度在 督察 长的 领导下 严格 实施 , 由监 察稽 核部门 协助 和配 合督 察长 履行稽 核 监察职 能 。 通 过对 公司 日 常业务 的各 个方 面和 各个 环节的 合法 合规 性进 行评 估, 监督 公司 及 员工遵 守国 家相 关法 律法 规、 监 管规 定、 公 司对 外承 诺性文 件和 内部 管理 制度 的情况 , 识 别、 防范和 及时 杜绝 公司 内部 管理及 基金 运作 中的 各种 违规风 险 , 提 出并 完善 公司 各项合 规性 制 度, 以充 分维 护公 司客户 的合法 权益 。 通过 检查公 司内部 管理 制度 、 资讯管 制、 投资 决策 与 执行 、 基 金营销 、 公司 财 务与投 资管 理、 基金 会计 、 信 息披 露、 行政 管理 、 电脑系 统等 公司中加纯债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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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所有部 门和 工作 环节 , 对 公司自 身经 营 、 资 产管理 和内部 管理 制度 等的 合法 性、 合规 性、 合 理性和 有效 性进 行监 督、 评价、 报告 和建 议, 从而 保护公 司客 户和 公司 股东 的合法 权益 。 4、基 金管 理人 关于 内部 控 制的声 明 本公司 确知 建立 内部 控制 系统 、 维 持其 有效 性以 及有 效执行 内部 控制 制度 是本 公司董 事 会及管 理层 的责 任 , 董 事 会承担 最终 责任 ; 本公 司 特别声 明以 上关 于内 部控 制和风 险管 理的 披露真 实、 准确 ,并 承诺 根据市 场的 变化 和公 司的 发展不 断完 善风 险管 理和 内部控 制 制 度 。 二 、基 金托管 人 (一) 基金 托管 人情 况 名称: 杭州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以下 简称 “ 杭 州银 行 ”) 住所: 杭州 市庆 春路46号 法定代 表人 : 陈 震山 成立时 间:1996 年9 月25 日 组织形 式: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资 本: 人民 币51.30 亿元 存续期 间: 持续 经营 基金托 管业 务批 准文 号: 中国证 监会 证监 许可[2014]337 号 (二) 基金 托管 人开 展资 产托管 业务 的情 况 杭州银行自2014 年3月获得 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 委员会 和中国银行 业监督 管理委 员会的核 准, 取得 证券 投资 基金托 管资格 ( 证监 许可[2014]337 号) 。 目 前, 杭州 银行 已 全面开 展了 包 括证券 投资 基金 、基 金公 司资管 产品 、证 券公 司资 管产品 、信 托计 划、 商业 银行理 财产 品 、 期货公 司资 管产 品、 私募 投资基 金等 各类 资产 托管 业务。 截至2019 年6月,资 产托管 业 务余额11098 亿 元,客户 数量接近300 家,托 管资产 种类丰 富, 包括 : 证 券投 资基 金 、 信 托计 划、 证券 公司 客 户资产 管理 计划 、 基金 公 司特定 客户 管理 计划 、 商 业银 行理 财资金 、 股 权投 资基 金等 。 杭 州 银行已 托管 了易 方达 裕如 混合基 金 、 天 弘 弘运宝 货币A基 金、 天弘 弘 运宝货 币B 基金 、 博 时裕 利 纯债基 金 、 浙 商惠 丰债券 型基金 、 浙商 惠享债 券型 基金 、 海富 通 瑞丰债 券型 基金 等25 只公 募基金 。 目前 正在 与多 家 基金管 理公 司洽 谈公募 基金 托管 合作 。 (三) 基金 托管 人资 产托 管部情 况介 绍 中加纯债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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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1、资 产托 管业 务的 机构 设 置及人 员配 备 杭州银行于2012 年12月成 立了证 券投 资基金 托管项 目组,并于2013年3 月由董 事会同意 在总行 正式 设立 资产 托管 部, 专门 负责 全行 包括 证券 投资基 金在 内的 各类 资产 托管业 务的 业 务运行 和管 理工 作, 并与 其他业 务部 门保 持独 立。 杭州银行股 份有限 公司于2013 年3月由 董事会 同意在 总行正式设 立资产 托管部 ,专门负 责全行 包括 证券 投资 基金 在内的 各类 资产 托管 业务 的业务 运行 和管 理工 作 , 并 与其他 业务 部 门保持 独立 。 目前资产托 管部有 从业人 员43 名。其 中设总 经理1 人 ,负责全面 组织和 协调资 产托管部 的相关 工作 。 设 总经 理助 理1人, 分 管托 管运 营工 作。 资产托 管部 根据 岗位 职责 分成3 个团 队 : 市场营 销团 队、 风控 监督 团队和 运营 团队 。 从 事资 金清算 、 估 值核 算、 投资 监 督、 信 息披 露、 内部稽 核监 控业 务的 执业 人员41 人。 2014年3月17日, 杭州银行 获得中国证 监会和 中国银 行业监督管 理委员 会联合 批复的证 券投资 基金 托管 业务 资格 。 目 前可 以开 展公 募基 金 托管 、 银 行理 财托 管、 基 金公司 专户 产品 托管 、 基 金子 公司 专户/ 专 项产品 托管 、 证券 公司 定 向/集 合资 产管 理计 划托 管 、 信 托计 划保 管、私 募基 金托 管等 多项 业务。 2、托 管业 务技 术系 统 杭州银 行采 购了 业内 广泛 使用的 深圳 赢时 胜公 司开 发的托 管业 务系 统 , 具 有完 善的估 值 核算 、 资 金清 算、 投资 监 督和信 息披 露等 功能 , 具 备良好 的安 全性 、 稳定 性 、 开 放性 和可 扩 展性。 3、资 产托 管业 务内 部控 制 与风险 管理 情况 杭州银 行建 立了 较为 完善 的法人 治理 结构 , 形成 了 从董事 会 、 经 营层 到操 作 层, 覆盖 信 用风险 、市 场风 险、 操作 风险在 内的 全面 风险 管理 体系, 资产 托管 部也 牢固 树立风 险意 识 , 采取各 种必 要措 施防 范和 化解风 险。 (1) 建立 科学 、严 格的 岗 位分离 制度 明确划 分各 岗位 职责 , 系 统运维 、 估值 核算 、 资 金 清算 、 投 资监 督和 内部稽 核监控 等重 要岗位 、 人员 严格 分开 , 估值核 算 、 资 金清 算、 投 资监督 等能 接触 到基 金交 易数据 的岗 位人 员进行 物理 分离 。 (2) 建立 健全 授权 管理 体 系 制定了《杭 州银行 证券投 资基金托管 业务授 权管理 办法》 ,将 授权管理 贯穿于 资产托管 业务的 始终 ,各 岗位 业务 人员均 在规 定授 权范 围内 行使相 应职 责。 中加纯债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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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3) 建立 完备 的备 份机 制 资产托 管的 业务 数据 及其 他重要 数据 每日 进行 安全 备份 , 定 期将 数据 完整 、 真实 、 准 确 地转储 到不 可更 改的 介质 上, 并要 求集 中和 异地 保 存, 保存 期限 至少20 年 。 资产托 管部 关键 岗位人 员也 采用 双人 备份 制度。 (4) 建立 完备 有效 的应 急 措施 制定了《杭 州银行 证券投 资基金托管 业务应 急处理 管理办法》 ,并针对 托管业 务备份、 信息系 统及 资金 清算 等业 务制定 了专 门的 应急 预案 ,对于 各类 突发 事件 、紧 急事件 或故 障 , 定期开 展应 急演 练, 检验 应急预 案的 有效 性和 可靠 性。 (5) 建立 严格 的保 密机 制 制定了 《 杭州 银行 证券 投 资基金 托管 保密 管理 办法 》 , 资 产托 管部 配备 独立 的 门禁系 统, 严格禁 止无 关人 员进 入资 产托管 部办 公区 域 , 能 接触 到基金 交易 数据 的岗 位人 员进行 物理 分 离,并 采用 电话 录音 、监 控录像 、信 息加 密传 递技 术等手 段来 实现 风险 控制 。 (6) 建立 有效 的内 部稽 核 机制 资产托 管部 设立 稽核 监控 岗, 直接 对资 产托 管部 总 经理负 责 , 独 立对 各岗 位 、 各 项业 务 实施全 面的 监督 反馈 , 以 确保我 行资 产托 管各 项业 务合法 合规 、 安全 有效 , 切实履 行托 管人 职责。 (四) 基金 托管 人对 基金 管理人 运作 基金 进行 监督 的方法 和程 序 基金托 管人 负有 对基 金管 理人的 投资 运作 行使 监督 权的职 责 。 根 据 《 基金 法》 、 《运 作办 法》 、基金 合同及其 他有关 规定,托管 人对基 金的投 资对象和 范围、投 资组合 比例、投 资限 制、费 用的 计提 和支 付方 式、基 金会 计核 算、 基金 资产估 值和 基金 净值 的计 算、收 益分 配 、 申购赎 回以 及其 他有 关基 金投资 和运 作的 事项 ,对 基金管 理人 进行 业务 监督 、核查 。 基金托 管人 发现 基金 管理 人有违 反法 律法 规和 基金 合同的 行为 , 应及 时以 书面 形式通 知 基金管 理人 限期 纠正 , 基金 管理人 收到 通知 后应 及时 核对并 以书 面形 式对 基金 托管人 发出 回 函。 在限 期内 , 基 金托 管 人有权 随时 对通 知事 项进 行复查 , 督促 基金 管理人 改正 。 基 金管 理 人对基 金托 管人 通知 的违 规事项 未能 在限 期内 纠正 的,基 金托 管人 应报 告中 国证监 会。 基金托 管人 发现 基金 管理 人有重 大违 规行 为 , 立 即 报告中 国证 监会 , 同时 , 通知基 金管 理人限 期纠 正, 并将 纠正 结果报 告中 国证 监会 。 基金托 管人 发现 基金 管理 人的指 令违 反法 律 、 行 政 法规和 其他 有关 规定 , 或 者违反 基金 合同约 定的 ,应 当拒 绝执 行,立 即通 知基 金管 理人 ,并及 时向 中国 证监 会报 告。 基金托 管人 发现 基金 管理 人依据 交易 程序 已经 生效 的投资 指令 违反 法律 、 行政 法规和 其中加纯债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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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他有关 规定 , 或者 违反 基 金合同 约定 的 , 应 当立 即 通知基 金管 理人 , 并及 时 向中国 证监 会报 告。 中加纯债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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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三 、相 关服务 机构 (一) 基金 份额 发售 机构 1、直销 中心 名称: 中加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南纬 路 35 号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顺 义区 仁和镇 顺泽 大 街 65 号 317 室 法定代 表人 :夏英 全国统 一客 户服 务电 话:400-00-95526 传真:010-83197627 联系人 :江丹 公司网 站:www.bobbns.com 2、 基金 管理 人可 根据 《基 金法》 、 《运 作办 法》 、 《 销 售办法 》 和 本基 金基 金合 同等的 规 定,选 择其 他符 合要 求的 机构销 售本 基金 ,并 及时 履行公 告义 务。 (二) 登记 机构 名称: 中加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顺 义区 仁和镇 顺泽 大 街 65 号 317 室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南纬 路 35 号 法定代 表人 :夏 英 全国统 一客 户服 务电 话:400-00-95526 (三) 出具 法律 意见 书的 律师事 务所 名称: 上海 市通 力律 师事 务所 住所: 上海 市银 城中 路 68 号时代 金融 中 心 19 楼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银 城中 路 68 号时 代金 融中 心 19 楼 负责人 :俞 卫锋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 :陈 颖华 经办律 师: 黎明 、陈 颖华 中加纯债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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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四) 审计 基金 财产 的 会 计师事 务所 名称: 毕马 威华 振会 计师 事务所 (特 殊普 通合 伙) 住所: 中国 北京 东长 安 街1 号东 方广 场东2 座 办公 楼8 层 办公地 址: 中国 北京 东长 安街 1 号东 方广 场 东 2 座 办公 楼8 层 法定代 表人 :邹 俊 经办注 册会 计师 :李 砾 电话:010-8508 7929 传真:010-8518 5111 联系人 :管 祎铭 中加纯债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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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四 、基 金的名 称 本基金 名称 :中 加纯 债 两 年定期 开放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五 、基 金的类 型 基金类 型: 契约 型开 放式 六 、基 金的 投 资目 标 在控制 风险 并保 持资 产 流 动性的 基础 上, 力争 实现 超越业 绩比 较基 准的 投资 收益。 七 、基 金的投 资方 向 本基 金投资于 具有良好流动性 的金融工 具,包括国内依 法发行和 上市交易的国债 、金 融债、 企业 债、 公司 债、 地方政 府债 、次 级债 、 可 转换债 券( 含可 分离 交易 可转债 )、 可 交换债 券、 中小 企业 私募 债券、 央行 票据 、中 期票 据、同 业存 单、 短期 融资 券、资 产支 持 证券、 债券 回购 、银 行存 款 (协 议存 款、 通知 存款 、 定期 存款 )、 国债 期货 等以及 法律 法 规或中 国证 监会 允许 基金 投资的 其他 金融 工具 (但 须符合 中国 证监 会相 关规 定)。 本基 金不 直接 买入股票或权证 。 但可持 有因可转换债券 转股所形 成的股票或可分 离交 易可转 债分 离交 易的 权证 等资产 。因 上述 原因 持有 的股票 和权 证等 资产 ,在 其可上 市交 易 后不超 过 10 个 交易 日的 时 间内卖 出 。 基金 的投 资组 合比例 为: 本基 金投 资于 债券资 产的 比 例不低 于基 金资 产 的 80% ,但在 每个 开放 期的 前三 个月、 开放 期及 开放 期结 束后三 个月 的 期间内 ,基 金投 资不 受上 述比例 限制 ;在 开放 期内 ,每个 交易 日日 终在 扣除 国债期 货合 约 需缴纳 的交 易保 证金 后, 本基金 持有 的 现 金或 到期 日在一 年以 内的 政府 债券 的投资 比例 合 计不低 于基 金资 产净 值 的5% ,其 中现 金不 包括 结算 备付金 、存 出保 证金 及应 收申购 款等 。 在封闭 期内 , 本 基金 不 受 上述 5% 的 限制, 每个 交易 日日终 在扣 除国 债期 货合 约需缴 纳的 交 易保证 金后 ,应 当保 持不 低于交 易保 证金 一倍 的现 金 。 如法律 法规 或监 管机 构以 后允许 基金 投资 的其 他品 种, 基 金管 理人 在履 行适 当程序 后 , 可以将 其纳 入投 资范 围。 中加纯债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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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八 、基 金的投 资策 略 本基金 在封 闭期 与开 放期 采取不 同的 投资 策略 。 I 封闭 期投 资策 略 本基 金将在基 金合同约定的投 资范围内 ,通过对宏观经 济运行状 况、国家货币政 策和 财政政 策、 国家 产业 政策 及资本 市场 资金 环境 的研 究,积 极把 握宏 观经 济发 展趋势 、利 率 走势、 债券 市场 相对 收益 率、券 种的 流动 性以 及信 用水平 ,结 合定 量分 析方 法,确 定资 产 在非信 用类 固定 收益 类证 券(国 债、 中央 银行 票据 等)和 信用 类固 定收 益类 证券之 间的 配 置比例 。 1、 久 期策 略: 本基 金将 考 察市场 利率 的动 态变 化及 预期变 化, 对引 起利 率变 化的相 关 因素进 行跟 踪和 分析 ,进 而对债 券组 合的 久期 和持 仓结构 制定 相应 的调 整方 案,以 降低 利 率变动 对组 合带 来的 影响 。 本基金 管理 人的 固定 收益 团队将 定期 对利 率期 限结 构进行 预判 , 制定相 应的 久期 目标 ,当 预期市 场利 率水 平将 上升 时,适 当降 低组 合的 久期 ;预期 市场 利 率将下 降时 ,适 当提 高组 合的久 期。 以达 到利 用市 场利率 的波 动和 债券 组合 久期的 调整 提 高债券 组合 收益 率目 的。 2、 期 限结 构策 略。 通过 预 测收益 率曲 线的 形状 和变 化趋势 , 对 各类 型债 券进 行久期 配 置;当 收益 率曲 线走 势难 以判断 时, 参考 基准 指数 的样本 券久 期构 建组 合久 期,确 保组 合 收益超 过基 准收 益。 具体 来看, 又分 为跟 踪收 益率 曲线的 骑乘 策略 和基 于收 益率曲 线变 化 的子弹 策略 、杠 铃策 略及 梯式策 略。 (1) 骑乘 策略 是当 收益 率 曲线比 较陡 峭时 , 也 即相 邻期限 利差 较大 时, 买入 期限位 于 收益率 曲线 陡峭 处的 债券 ,通过 债券 的收 益率 的下 滑,进 而获 得资 本利 得收 益。 (2) 子弹 策略 是使 投资 组 合中债 券久 期集 中于 收益 率曲线 的一 点, 适用 于收 益率曲 线 较陡时 ;杠 铃策 略是 使 投 资组合 中债 券的 久期 集中 在收益 率曲 线的 两端 ,适 用于收 益率 曲 线两头 下降 较中 间下 降更 多的蝶 式变 动; 梯式 策略 是使投 资组 合中 的债 券久 期均匀 分布 于 收益率 曲线 ,适 用于 收益 率曲线 水平 移动 。 3、 类属 配置 策略 : 本基 金 对不同 类型 固定 收益 品种 的信用 风险 、 税赋 水平 、 市场流 动 性、市 场风 险等 因素 进行 分析, 研究 同期 限的 国债 、金融 债、 企业 债、 交易 所和银 行间 市 场投资 品种 的利 差和 变化 趋势, 制定 债券 类属 配置 策略, 以获 取不 同债 券类 属之间 利差 变 化所带 来的 投资 收益 。 4、信 用债 投资 策略 中加纯债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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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信用 品种收益 率的主要影响因 素为利率 品种基准收益与 信用利差 。信用 利差是信 用产 品相对 国债 、央 行票 据等 利率产 品获 取较 高收 益的 来源。 信用 利差 主要 受两 方面的 影响 , 一方面 为债 券所 对应 信用 等级的 市场 平均 信用 利差 水平, 另一 方面 为发 行人 本身的 信用 状 况。 信用 债市场整 体的信用利差水 平和信用 债发行主体自身 信用状况 的变化都会对信 用债 个券的 利差 水平 产生 重要 影响, 因此 ,一 方面 ,本 基金将 从经 济周 期、 国家 政策、 行业 景 气度和 债券 市场 的供 求状 况等多 个方 面考 量信 用利 差的整 体变 化趋 势; 另一 方面, 本基 金 还将以 内部 信用 评级 为主 、外部 信用 评级 为辅 ,即 采用内 外结 合的 信用 研究 和评级 制度 , 研究债 券发 行主 体企 业的 基本面 , 以 确定 企业 主体 债的实 际信 用状 况。 5、杠 杆投 资策 略 本基 金将在考 虑债券投资的风 险收益情 况,以及回购成 本等因素 的情况下,在风 险可 控以及 法律 法规 允许 的范 围内, 通过 债券 回购 ,放 大杠杆 进行 投资 操作 。 6、 资产 支持 证券 的投 资策 略: 资产 支持 类证 券的 定 价受市 场利 率 、 流 动性 、 发 行条款 、 标的资 产的 构成 及质 量、 提前偿 还率 及其 它附 加条 款等多 种因 素的 影响 。本 基金将 在利 率 基本面 分析 、市 场流 动性 分析和 信用 评级 支持 的基 础上, 辅以 与国 债、 企业 债等债 券品 种 的相对 价值 比较 ,审 慎投 资资产 支持 证券 类资 产。 7、个 券挖 掘策 略 本部 分策略强 调公司价值 挖掘 的重要性 ,在行业周期特 征、公司 基本面风险特征 基础 上制定 绝对 收益 率目 标策 略, 甄别 具有 估值 优势 、 基 本面改 善的 公司 , 采取 高 度分散 策略 , 重点布 局优 势债 券, 争取 提高组 合超 额收 益空 间。 8、中 小企 业私 募债 券投 资 策略 本基 金将根据 审慎原则投资中 小企业私 募债券。本基金 以持有到 期中小企业私募 债券 为主, 以获 得本 金和 票息 收入为 投资 目的 ,同 时, 密切关 注债 券的 信用 风险 变化, 力争 在 严格控 制风 险的 前提 下, 获得较 高收 益。 9、可 转换 债券 投资 策略 本基 金将着重 对可转债对应的 基础股票 进行分析与研究 ,对那些 有着较好盈利能 力或 成长前 景的 上市 公 司 的转 债进行 重点 选择 ,并 在对 应可转 债估 值合 理的 前提 下集中 投资 , 以分享 正股 上涨 带来 的收 益。同 时, 本基 金还 将密 切跟踪 上市 公司 的经 营状 况,从 财务 压 力、融 资安 排、 未来 的投 资计划 等方 面推 测、 并通 过实地 调研 等方 式确 认上 市公司 对转 股 价的修 正和 转股 意愿 。 中加纯债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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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10、国 债期 货投 资策 略 为更 好地实现 投资目标,本基 金在注重 风险管理的前提 下,以套 期保值为目的, 适度 运用国 债期 货。 本基 金利 用国债 期货 合约 流动 性好 、交易 成本 低和 杠杆 操作 等特点 ,提 高 投资组 合运 作效 率, 有效 管理市 场风 险。 II 开 放期 投资 策略 开放 期内,本 基金为保持较高 的组合流 动 性,方便投资 人安排投 资,在遵守本基 金有 关投资 限制 与投 资比 例的 前提下 ,将 主要 投资 于高 流动性 的投 资品 种, 防范 流动性 风险 , 满足开 放期 流动 性的 需求 。 九 、基 金的业 绩比 较基准 本基金 的业 绩比 较基 准为 :中债 综合 全价 (总 值) 指数收 益率 。 本基金 选择 上述 业绩 比较 基准的 原因 : 中债综 合全 价( 总值 )指 数是中 央国 债登 记结 算有 限责任 公司 编制 的综 合反 映银行 间 债券市 场和 沪深 交易 所债 券市场 的跨 市场 债券 指数 ,指数 样本 由银 行间 市场 和沪深 交易 所 市场的 国债 、金 融债 券、 企业债 券、 中期 票据 、短 期融资 券、 公司 债等 组成 。根据 本基 金 的投资 范围 和投 资比 例, 选用上 述业 绩比 较基 准能 客观合 理地 反映 本基 金风 险收益 特 征 。 若未来 法律 法规 发生 变化 ,或者 有更 权威 的、 更能 为市场 普遍 接受 的业 绩比 较基准 推 出,或 者 市 场发 生变 化导 致本业 绩比 较基 准不 再适 用,本 基金 管理 人可 以依 据维护 投资 者 合法权 益的 原则 ,在 与 基 金托管 人 协 商一 致并 报中 国证监 会备 案后 ,适 当调 整业绩 比较 基 准并及 时公 告 , 而无 需召 开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大 会。 十 、基 金的风 险收 益特征 本基金 为债 券型 基金 ,属 于证券 投资 基金 中的 较低 风险品 种, 其预 期收 益和 预期风 险 水平高 于货 币市 场基 金, 低于混 合型 基金 与股 票型 基金。 十 一、 基金的 投资 组合报 告 基金管 理人 的董 事会 及董 事保证 本报 告所 载资 料不 存在虚 假记 载、 误导 性陈 述或重 大中加纯债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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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遗漏, 并对 其内 容的 真实 性、准 确性 和完 整性 承担 个别及 连带 责任 。 以下内 容摘 自本 基 金 2019 年第 1 季度 报告 : 基金托 管人 杭州 银行 股份 有限公 司根 据本 基金 合同 规定, 于2019 年 4 月16 日复核 了 本报告 中的 财务 指标 、净 值表现 和投 资组 合报 告等 内容, 保证 复核 内容 不存 在虚假 记载 、 误导性 陈述 或者 重大 遗漏 。 本投资 组合 报告 所载 数据 截止 2019 年 3 月 31 日, 本报告 中所 列财 务数 据未 经审 计 。 1.报告 期末 基金 资产 组合 情况



















































































金 额单 位 : 人 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元)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 ) 1 权益投 资 - - 其中: 股票 - - 2 基金投 资 - - 3 固定收 益投 资 1,624,962,648.40 97.20 其中: 债券 1,624,962,648.40 97.20 资产支 持证 券 - - 4 贵金属 投资 - - 5 金融衍 生品 投资 - - 6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 -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的 买入 返 售金融 资产 - - 7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合 计 14,681,922.98 0.88 8 其他资 产 32,170,887.20 1.92 9 合计 1,671,815,458.58 100.00 注:由 于四 舍五 入的 原因 金额占 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分项之 和与 合计 可能 有尾 差。 2.报告 期末 按行 业分 类的 股票投 资组 合 2.1 报 告期 末按 行业 分类 的境内 股票 投资 组合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境内股 票。 2.2 报 告期 末按 行业 分类 的港股 通投 资股 票投 资组 合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港股通 股票 。 3.报告 期末 按公 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 例大 小排 序的前 十名 股票 投资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股票。 中加纯债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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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4.报告 期末 按债 券品 种分 类的债 券投 资组 合



















































































金 额单 位 : 人 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 种 公允价 值(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国家债 券 - - 2 央行票 据 - - 3 金融债 券 194,310,000.00 18.09 其中: 政策 性金 融债 194,310,000.00 18.09 4 企业债 券 833,643,000.00 77.61 5 企业短 期融 资券 - - 6 中期票 据 562,635,000.00 52.38 7 可转债 (可 交换 债) 34,374,648.40 3.20 8 同业存 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1,624,962,648.40 151.28 注:由 于四 舍五 入的 原因 公允价 值占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比例 分项 之和 与合 计可 能有尾 差 。 5.报告 期末 按公 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 例大 小排 序的前 五名 债券 投资 明细








金 额单 位: 人民 币 元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数量( 张) 公允价 值(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 值比例 (% ) 1 180205 18 国开05 1,800,000 194,310,000.00 18.09 2 136994 16 葛洲Y1 1,000,000 99,880,000.00 9.30 3 136313 16 西高 科 900,000 88,857,000.00 8.27 4 1680195 16 宁投 债 800,000 79,784,000.00 7.43 5 101801298 18 中煤 集团 MTN002 600,000 60,540,000.00 5.64 6.报告 期末 按公 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 例 大 小排 序的前 十名 资产 支持 证券 投资 明 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资产支 持证 券。 7.报告 期末 按公 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 例大 小排 序的前 五名 贵金 属投 资明 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贵金属 。 8.报告 期末 按公 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 例大 小排 序的前 五名 权证 投资 明细 中加纯债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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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权证。 9.报告 期末 本基 金投 资的 股指期 货交 易情 况说 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内未 运用 股指期 货进 行投 资。 10. 报 告期 末本 基金 投资 的 国债期 货交 易情 况说 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内未 运用 国债期 货进 行投 资。


11. 投 资组 合报 告附 注 11.1 本报 告期 内 , 本 基金 投 资的 前十 名证 券的 发行 主体没 有被 监管 部门 立案 调查或 在 本报告 编制 日前 一年 内受 到公开 谴责 、处 罚的 情况 。 11.2 本报 告期 内, 本 基金 未投资 于股 票, 不存 在投 资的前 十名 股票 超出 基金 合同规 定 的备选 股票 库的 情形 。 11.3 其他 资产 构成








金额 单位 :人 民币 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元) 1 存出保 证金 30,700.11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2,486,663.74 3 应收股 利 - 4 应收利 息 29,653,523.35 5 应收申 购款 - 6 其他应 收款 - 7 其他 - 8 合计 32,170,887.20 11.4 报告 期末 持有 的处 于 转股期 的可 转换 债券 明细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公允价 值(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113516 苏农转 债 8,661,800.00 0.81 2 110043 无锡转 债 6,588,000.00 0.61 3 113011 光大转 债 5,743,500.00 0.53 4 132013 17宝武EB 4,899,360.00 0.46 5 132009 17中油EB 3,057,000.00 0.28 6 128045 机电转 债 2,348,400.00 0.22 7 132015 18中油EB 1,949,118.00 0.18 中加纯债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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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8 132012 17巨化EB 28,470.40 0.00 注:上 表中 包含 报告 期末 持有的 处于 换股 期的 可交 换债券 明细 。 11.5 报告 期末 前十 名股 票 中存在 流通 受限 情况 的说 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流通受 限股 票。 11.6 投资 组合 报告 附注 的 其他文 字描 述部 分 由于四 舍五 入原 因, 分项 之和与 合计 可能 有尾 差。 (十) 基金 的业 绩 1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 基 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 其与 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 益率 的比较 中加纯 债两 年债 券A 阶段 净值增 长 率① 净值增 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 较基准 收益率 ③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标准 差 ④ ①-③ ②-④ 2016 年11月11日至 2017年12月31日 4.14% 0.06% -5.57% 0.09% 9.71% -0.03% 2018年1月1 日至 2018年12月31日 6.62% 0.06% 4.79% 0.07% 1.83% -0.01% 2019年1月1 日至 2019年3月31 日 2.84% 0.09% 0.47% 0.05% 2.37% 0.04% 中加纯 债两 年债 券C 阶段 净值增 长 率 ① 净值增 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 较基准 收益率 ③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标准 差 ④ ①-③ ②-④ 2016 年11月11日至 2017年12月31日 3.75% 0.06% -5.57% 0.09% 9.32% -0.03% 2018年1月1 日至 2018年12月31日 6.29% 0.06% 4.79% 0.07% 1.50% -0.01% 2019年1月1 日至 2019年3月31 日 2.77% 0.09% 0.47% 0.05% 2.30% 0.04% 中加纯债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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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2 、 自 基 金合 同 生 效以 来 基金 累 计 净 值增 长 率变 动 及其 与 同 期 业 绩 比 较基 准 收益 率 变 动的比较 中加纯债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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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十 三、 基金费 用与 税收 (一) 基金 费用 的种 类 1、基 金管 理人 的管 理费 ; 2、基 金托 管人 的托 管费 ; 3、基 金销 售服 务费 ; 4、 《基 金合 同》 生效 后与 基金相 关的 信息 披露 费用 ; 5、 《基 金合 同》 生效 后与 基金相 关的 会计 师费 、律 师费 、 诉讼 费 和 仲裁 费 ; 6、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大会 费 用; 7、基 金的 证券/ 期货 交易 费用 及 因基 金投 资产 生的 费用等 ; 8、基 金的 银行 汇划 费用 ; 9、证 券账 户开 户费 用、 账 户维护 费用 ; 10、按 照国 家有 关规 定和 《基金 合同 》约 定, 可以 在基金 财产 中列 支的 其他 费用。 (二) 基金 费用 计提 方法 、计提 标准 和支 付方 式 1、基 金管 理人 的管 理费 本基金 的管 理费 按前 一日 基金资 产净 值 的 0.40% 年 费率计 提 。 管 理费 的计 算 方法如 下 : H=E×0.40% ÷ 当年 天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管 理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基金管 理费 每日 计 提 ,逐 日累计 至每 月月 末, 按月 支付, 由基 金管 理人 向基 金托管 人 发送基 金管 理费 划款 指令 ,基金 托管 人复 核后 于次 月 首日 起第3 个 工作 日内 从基金 财产 中 一次性 支付 给基 金管 理人 。若遇 法定 节假 日、 公 休 日或不 可抗 力致 使无 法按 时 支付 的, 顺 延 至最 近可 支付 日支 付 。 2、基 金托 管人 的托 管费 本基金 的 托 管费 按前 一日 基金资 产净 值 的 0.10% 的 年费率 计提 。托 管费 的计 算方法 如 下: H=E×0.10% ÷ 当年 天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托 管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基金托 管费 每日 计 提 ,逐 日累计 至每 月月 末, 按月 支付, 由基 金管 理人 向基 金托管 人中加纯债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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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发送基 金托 管费 划款 指令 ,基金 托管 人复 核后 于次 月 首日 起第3 个 工作 日内 从基金 财产 中 一次性 支付 给基 金托 管人 。若遇 法定 节假 日、 公休 日或不 可抗 力致 使无 法按 时 支付 的, 顺 延 至最 近可 支付 日支 付 。 3、销 售服 务费 本基 金A 类 基金 份额 不收 取销售 服务 费,C 类 基金 份额的 销售 服务 费年 费率 为 0.30% 。 本 基金 销售 服务 费将 专门 用于本 基金 的销 售与 基金 份额持 有人 服务 。 销售服 务费 按前 一 日 C 类 基金资 产净 值 的 0.30% 年 费率计 提。 计算 方法 如下 : H=E×0.30% ÷ 当年 天数 H 为C 类基 金份 额每 日应 计提的 销售 服务 费 E 为C 类基 金份 额前 一日 基金资 产净 值 基金销 售服 务费 每日 计提 ,逐日 累计 至每 月月 末, 按月支 付。 由基 金管 理人 向基金 托 管人发 送基 金销 售服 务费 划付指 令, 基金 托管 人复 核后于 次月 首日 起第3 个 工作日 内从 基 金资产 中划 出, 由基 金管 理人按 照相 关合 同规 定支 付给基 金销 售机 构。 若遇 法定节 假日 、 公休日 或不 可抗 力致 使无 法按时 支付 的, 顺延 至 最 近可支 付日 支付 。 上述“ (一 )基 金费 用的 种类 ” 中第4-10 项 费用 ,根据 有关 法规 及相 应协 议规定 , 按费用 实际 支出 金额 列入 当期费 用, 由基 金托 管人 从基金 财产 中支 付。 (三) 不列 入基 金费 用的 项目 下列费 用不 列入 基金 费用 : 1、 基金 管理 人和 基金 托管 人因未 履行 或未 完全 履行 义务导 致的 费用 支出 或基 金财产 的 损失; 2、基 金管 理人 和基 金托 管 人处理 与基 金运 作无 关的 事项发 生的 费用 ; 3、 《基 金合 同》 生效 前的 相关费 用; 4、其 他根 据相 关法 律法 规 及中国 证监 会的 有关 规定 不得列 入基 金费 用的 项目 。 (四) 费用 调整 调整基 金管 理费 率、 基金 托管 费 率等 费率 ,须 召开 基金份 额持 有人 大会 审议 (法律 法 规或中 国证 监会 另有 规定 的除外 ) 。 基金管 理人 必须 最迟 于新 的费率 实施 日前 按照 《信 息披露 办法 》的 有关 规定 在指定 媒 介上刊 登公 告。 (五) 基金 税收 本基金 运作 过程 中涉 及的 各纳税 主体 ,其 纳税 义务 按国家 税收 法律 、法 规执 行。中加纯债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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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十四、 对招 募说 明书 更新 部分的 说明 依据 《中华 人民 共和 国证 券 投资基 金法 》 、 《 公开 募集 证 券投资 基金 运作 管理 办法 》 、 《证 券投资 基金 销售 管理 办法 》 、 《证 券投 资基 金信 息披 露 管理办 法》 及其 他有 关法 律法规 的要 求,我 公司 结合 中加 纯债 两年定 期开 放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的 运行 情况 ,对 其原招 募说 明 书进行 了更 新, 主要 更新 的内容 说明 如下 : 一、在 “重 要提 示” 部分 更新了 相关 内容 ; 二、更 新了 “ 三 、基 金管 理人 ” 的相 关信 息; 三、更 新了 “四 、基 金托 管人 ” 的相 关信 息; 四、在 “十 、基 金的 投资 ”中根 据本 基金 的实 际运 作情况 更新 了最 近一 期投 资组合 报 告的内 容, 及最 近一 期基 金业绩 和同 期业 绩比 较基 准的表 现; 五、在 “二 十二 、其 他应 披露事 项” 中披 露了 本期 已刊登 的公 告内 容。 上述内 容仅 为摘 要, 须与 本基金 《招 募说 明书 》正 文所载 之详 细资 料一 并阅 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