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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理财年年红(270043)

广发理财年年红:关于广发理财年年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修订基金合同及最近一次开放期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查看PDF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广发理财年年
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修订基金合同及最
近一次开放期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理财债券型基金整改的要求,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工商银行”)协商一致,并报监管机构备案,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对旗下托
管在工商银行的广发理财年年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进行了修改,具体修改内容见附件。本基
金的托管协议相应部分一并修改。本公司将在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对上述内容进行相应修改。
本次《基金合同》修订涉及本基金投资范围、封闭期与开放期、信息披露等内容。
  上述修改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机构要求而开展,并已履行规定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对应
基金合同的规定。修订后的《广发理财年年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 2019 年 6 月 26 日起生效。
本基金管理人已于 2019 年 6 月 5 日刊登了《关于广发理财年年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修订基金合同的公
告》,并于同日将修改后的《广发理财年年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广发理财年年红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登载于本基金管理人网站。
  其它提示:
  1、敬请投资者关注本基金投资范围、封闭期与开放期、信息披露等内容的变化,并仔细阅读本基金
修订后的相关法律文件,审慎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查询相关
信息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95105828(免长途费)或 020-83936999)咨询相关事宜。
  2、本基金最近的开放期为 2019 年 6 月 26 日至 2019 年 6 月 27 日,其中办理申购、转换转入业务日
为 2019 年 6 月 26 日至 2019 年 6 月 27 日,办理赎回、转换转出业务日为 2019 年 6 月 26 日。开放期的最
后一日为份额折算日,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份额折算,将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 1.000 元。
开放期结束后进入封闭期,封闭期的运作将依据本基金合同的约定正常运作,投资者可以选择在开放期内
赎回或申购本基金,敬请投资者妥善安排申购赎回事宜。具体开放期的业务规则请详见本基金管理人届时
发布的公告。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 年 6 月 12 日
  附件:《广发理财年年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修订对照表
  章节 原文条款
内容
修改后条款
内容 说明
第六部分基
金的封闭期
与开放期
三、封闭期与开放期示例
比如,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12 年 5 月 10 日生
效,则本基金的第一个封闭期为《基金合同》生效之日
起(包括该日)1 年的期间,即 2012 年 5 月 10 日至 2013 年
5 月 9 日。 第一个开放期为自 2013 年 5 月 10 日开始,最长
不超过 10 个工作日,即不超过 2013 年 5 月 23 日;若第一个开放期为 10 个工作日,即 2013 年 5 月 10 日至 2013 年 5
月 23 日, 则第二个封闭期为第一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
日起(包括该日)1 年的期间,即 2013 年 5 月 24 日至 2014
年 5 月 23 日,以此类推。
再如,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12 年 6 月 29 日生
效,则本基金的第一个封闭期为《基金合同》生效之日
起(包括该日)1 年的期间,即 2012 年 6 月 29 日至 2013 年
6 月 28 日。由于 2013 年 6 月 29 日、6 月 30 日为非工作日,第
一个开放期为自 2013 年 7 月 1 日开始, 最长不超过 10 个
工作日,即不超过 2013 年 7 月 12 日;若第一个开放期为
10 个工作日,即 2013 年 7 月 1 日至 2013 年 7 月 12 日,则第
二个封闭期为第一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
日)1 年的期间, 即 2013 年 7 月 13 日至 2014 年 7 月 12 日,
以此类推。
三、封闭期与开放期示例
比如,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12 年 5 月 10 日生
效,则本基金的第一个封闭期为《基金合同》生效之日
起(包括该日)1 年的期间,即 2012 年 5 月 10 日至 2013 年
5 月 9 日。 第一个开放期为自 2013 年 5 月 10 日开始,最长
不超过 20 个工作日,即不超过 2013 年 6 月 6 日;若第一个
开放期为 20 个工作日,即 2013 年 5 月 10 日至 2013 年 6 月
6 日,则第二个封闭期为第一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
(包括该日)1 年的期间,即 2013 年 6 月 7 日至 2014 年 6 月
6 日,以此类推。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投资
二、投资范围
……
本基金将采用买入并持有策略, 主要投资于剩余
期限(或回售期限)不超过基金剩余封闭期的固定收
益类工具。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
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
范围, 其投资比例遵循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
定。
二、投资范围
……
本基金将采用买入并持有策略,主要投资于剩余期
限(或回售期限)不超过基金剩余封闭期的固定收益类
工具。
本基金对债券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但应开放期流动性需要,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
利益,在每次开放期前 3 个月、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 3
个月的期间内,基金投资不受上述比例限制。 开放期内每个交易日日终应当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
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在
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受上述 5%的限制。 其中,现金不包
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
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
范围, 其投资比例遵循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
定。
第十九部分
基金的信息
披露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九)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 应当依法报国
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或者备案,并予以公告。
(十)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九)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应当依法报国务
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或者备案,并予以公告。
(十)投资资产支持证券信息披露
基金管理人应在基金年报及半年报中披露其持有
的资产支持证券总额、 资产支持证券市值占基金净资
产的比例和报告期内所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明细。
基金管理人应在基金季度报告中披露其持有的资
产支持证券总额、 资产支持证券市值占基金净资产的
比例和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净资产比例大小排序的
前 10D 名资产支持证券明细。
(十一)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