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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成指EF(159950)

深成指EF: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9年6月)查看PDF公告

 
 
 
 
 
 
 
 
 
 
 
 
 
 
 
 
 
易 方达 深 证成 指 交易 型开放 式指数 
证 券投资 基金 更新的 招募说 明书摘要 
 
 
 
 
 
 
 
 
 
 
 
 
 
 
 
 
基金 管 理人 : 易方达 基 金管 理 有限 公司 
基金 托 管人:中国银行 股份 有 限公 司 
 
二○一九年六月


重要 提 示 1、 本基金根据 2016 年 10 月 10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 于准 予 易方达 深证成指 交 易型 开放 式指 数证 券投 资基 金注册 的批 复》 (证 监许 可[2016]2301 号) 进行 募 集。 本基金的 基金 合同 于 2017 年4 月27 日 正式 生效 。 本摘 要根 据基 金合 同和 基金 招募 说明 书编 写, 并经 中国 证监 会核 准。 基金 合同 是约 定基 金 当事 人之 间 权利 、义 务的 法律 文件 。 基金 投资 人自 依基 金合 同 取得 基金 份额 ,即 成为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和 本 基金 合同 的当 事人 ,其 持 有基 金份 额的 行为 本身 即表 明其 对基 金合 同的 承认 和 接受 , 并按 照《 基 金法 》、 《运 作办 法》 、 基金 合同 及其 他有 关规 定 享有 权利 、承 担义 务。 基金 投资 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 细查阅基金合 同。 2 、基 金管 理人 保 证《 招募 说明 书 》的 内容 真实 、 准确 、完 整。 本 《招 募说 明书 》 经中 国 证监 会注 册 ,但 中国 证监 会对 本基 金 募集 的注 册, 并不 表明 其 对本 基金 的 投资 价值 、 收益 及市 场前景 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 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 管理 人依 照恪 尽职 守、 诚实 信用 、谨 慎勤 勉的 原则 管理 和运 用基 金财 产, 但不 保证 基 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3、本基金投资于 深证 成份 指数成份股及备选 成份股的资产不低于非现金资产 的 80% 且不低 于基 金资 产 净值 的 90%,其 投资 目标 是 紧密 跟踪 标的 指数 ,追 求 跟踪 偏离 度和 跟踪 误差 的最 小 化。本 基金 投资于证券期货市场,基 金 净值会因为证券 期货 市 场波 动等 因素 产生 波动 ,投 资者 在投 资本 基 金前 ,请 认真 阅读 本招 募 说明 书, 全面 认识 本基 金产 品的 风险 收益 特征 和产 品 特性 , 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 (或申购) 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 投资 行为 作 出独 立决 策, 承担 基金 投 资中 可能 出现 的各 类风 险 。投 资本 基金 可能 遇到 的主 要风 险包括: 本 基金 特有 风险 、市 场风 险 、管 理风 险、 流动 性风 险 及其 他风 险等 。本 基金 特有 风险 包括 :指 数 化投 资的 风险 、标 的指 数 的风 险、 基金 投资 组合 回 报与 标的 指数 回报 偏离 的风 险、 基金交易价格与份额净值发生偏 离的风险、参考 IOPV 决策和 IOPV 计算错误的风险、投资人申 购失 败的 风 险、 投资 人赎 回失 败的 风 险、 基金 场内 份额 赎回 对 价的 变现 风险 、场 内外 份额 申购 赎回 对价 方 式、 业务 规则 等不 同的 风 险、 套利 风险 、申 购赎 回 清单 差错 风险 、退 市风 险、 第三 方机 构服 务 的风 险等 。本 基金 属股 票 型基 金, 预期 风险 与预 期 收益 水平 高于 混合 型基 金、 债券 型基 金与 货 币市 场基 金。 本基 金为 指 数型 基金 ,主 要采 用完 全 复制 法跟 踪标 的指 数的 表现 ,具 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以 1 元初始面值进行募集,在 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存在 单位份额净值跌破 1 元初始面值的 风险。 基金 管理 人提 醒投 资者 基金 投资 的 “ 买者自负 ”原则 , 在投 资者 作出 投资 决策 后, 基金 运 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 资者自行负责。 基金 不同 于银 行储 蓄 ,基 金投 资 人有 可能 获得 较高 的收 益, 也有 可能 损失 本金 。投 资有 风 险, 投资人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 合同》。 4 、场外 申 购赎 回业 务的 申 购 冲击 成 本 率、 赎回 冲击 成本 率可 能会 根 据市 场交 易佣 金水 平、 印花 税率 等 相关 交易 成本 的变 动而 调 整。 投资 者在 办理 场外 申 购、 赎回 业务 时之 前 应 仔细阅读 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管理人的相关公告 。 5、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 招募 说明 书已 经本 基金 托管 人复 核。 除 非另 有说 明, 本招 募说 明书 所载 内容 截 止日 为 2019 年 4 月 27 日, 有关财务数据截止日 为 2019 年 3 月 31 日 , 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报告中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1、 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42891 (集中办公区)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 30 号广州银行大厦 40-43 楼 设立日期:2001 年 4 月 17 日 法定代表人:刘晓艳


联系电话:400 881 8088 联系人:李红枫 注册资本:12,000 万元人民币 批准设立机关及文号:中国 证券 监督管理 委员会 ,证监基金字[2001]4 号 经营范围: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 2、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 1/4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4 盈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4 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1/6 广州市广永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1/12 总


计 10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詹余引先生,工商管理博士,董事长。曾任中国平安保险公司证券部研究咨询室总经理 助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咨询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国债部副总经理(主持工 作)、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总经理;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副总经理(主 持工作);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投资部资产配置处处长、投资部副主任、境外投资部主 任、投资部主任、证券投资部主任。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易方达国际控股 有限公司董事长。 刘晓艳女士,经济学博士,副董事长、总裁。曾任广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理财部副 经理、基金经理,基金投 资理财部副总经理、基金资产管理部总经理;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督察员、监察部总经理、市场部总经理、总裁助理、公司副总裁、常务副总裁。现任易 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裁;易方达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 周泽群先生,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 ),董事。曾任珠海粤财实业有限公司2 董事长;粤财控股(北京)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广东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助 理、办公室主任,广东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广东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 事、总经理。 秦力先生,经济学博士,董事。曾任广发证券投资 银行部常务副总经理、投资理财部总 经理、资金营运部总经理、规划管理部总经理、投资自营部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 经理;广东金融高新区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董事长;广发控股(香港)有限公司董事。现 任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常务副总经理;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董 事长。 陈志辉先生,管理学硕士,董事。曾任美的集团税务总监;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广州分所 高级审计员;盈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财中心总经理。现任宁波盈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合伙人、联席总裁;深圳市盈峰环保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广东顺德盈 峰互 联网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广东神华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董事;厦门瑞为信息技术有限 公司董事。 戚思胤先生,经济学硕士,董事。曾任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投资者 关系管理业务员、投资者关系管理主管、信息披露主管、证券事务代表;广东省广晟资产经 营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高级主管、团委副书记、副部长、部长;(香港)广晟投资发展有限 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法务中 心)主任;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 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广东南粤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 忻榕女士,工商行政管理博士,独立董事。曾任中科院研究生院讲师;美国加州高温橡 胶公司市场部经理;美国加州大学讲师;美国南加州大学助理教授;香港科技大学副教授; 中欧国际工商学院教授;瑞士洛桑管理学院教授。现任中欧国际工商学院教授;复星旅游文 化集团(开曼)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谭劲松先生,管理学博士(会计学),独立董事。曾任邵阳市财会学校教师;中山大学 管理学院助教、讲师、副教授。现任中山大学管理学院教授;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 事;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庄伟燕女士,法学博士,独立董事。曾任广东省妇女联合会干部;广东鸿鼎律师事务所 主任;广东广悦鸿鼎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现任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党委副书记、高 级合伙人。 陈国祥先生,经济学硕士,监事会主席。曾任交通银行广州分行江南西营业部经理;广 东粤财信托投资公司证券部副总经理、基金部总经理;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拓展部 总经理、总裁助理、市场总监。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赵必伟先生,经济学专业研究生,监事。曾任广州市财政局第四分局工作专管员;广州3 市税 务局 对外 分 局工 作 科长 、 副局 长 ;广 州 市广 永 国有 资产 经 营有 限 公司 董 事副 总 裁、 总 裁; 香港广永财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广州市广永经贸公司总经理;广州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副董事长;广州广永丽都酒店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广州市广永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董 事长、党总支书记;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广州赛马娱乐总公司副董事长;广州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廖智先生,经济学硕士,监事。曾任广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基金部主管;易方达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副总经理、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市场部总经理、互联网金融部总经 理。现任易方达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广东粤财互联网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张优造先生,工商 管理硕士(MBA) ,常 务副 总裁 。曾 任南 方证 券交 易中 心 业务 发展 部经 理; 广东证券公司发行上市部经理;深圳证券业务部总经理、基金部总经理;易方达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董事、副总裁。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易方达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董事。 陈彤先生,经济学博士,副总裁。曾任中国经济开发信托投资公司成都营业部研发部副 经理、交易部经理、研发部经理、证券总部研究部行业研究员;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 场拓展部主管、基金科瑞基金经理、市场部华 东区大区销售经理、市场部总经理助理、南京 分公司总经理、成都分公司总经理、上海分公司总经理、总裁助理、市场总监。现任易方达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易方达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董事。 马骏先生,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 ),副总裁。曾任君安证券有限公司营业 部职员;深圳众大投资有限公司投资部副总经理;广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员;易方达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总经理、现金管理部总经理、固定收益总部总经理、总裁助理、 固定收益投资总监、固定收益首席投资官、基金科讯基金经理、易方达 5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易方达 深证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基金经理。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副总裁;易方达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人民币合格境外投资者(RQFII )业务负责 人、证券交易负责人员(RO)、就证券提供意见负责人员(RO)、提供资产管理负责人员 (RO)、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产品审批委员会委员。 吴欣荣先生,工学硕士,副总裁。曾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投资管理部经 理、基金投资部副总经理、研究部副总经理、研究部总经理、基金投资部总经理、公募基金 投资部总经理、权益投资总部总经理、总裁助理、权益投资总监、基金 科瑞基金经理、易方 达科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价值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易方达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董事。 张南女士,经济学博士,督察长。曾任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主任科员、副处长;易方 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拓展部副总经理、监察部总经理。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 察长。 范岳先生,工商管理硕士(MBA) ,首席产品官。曾任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分行国际业务部科 员;深圳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办公室经理、国际部经理;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中心助理主任、4 上市部副总监、基金债 券部副总监、基金管理部总监。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首席产 品官。 关秀霞女士,财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首席国际业务官。曾任中国银行 (香港) 分析 员;Daniel Dennis 高级审计师;美国道富银行波士顿及亚洲总部大中华地区高级副总裁、 董事总经理、中国区行长、亚洲区(除日本外)副总裁、机构服务主管、美国共同基金业务 风险经理、公司内部审计部高级审计师。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首席国际业务官。 高松凡先生,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 ),首席养老金业务官。曾任 招商银行 总行人事部高级经理、企业年金中 心副主任;浦东发展银行总行企业年金部总经理;长江养 老保险公司首席市场总监;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养老金业务总监。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首席养老金业务官。 陈荣女士,经济学博士,首席运营官。曾任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统计研究处科员;易 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运作支持部经理、核算部总经理助理、核算部副总经理、核算部总经 理、投资风险管理部总经理、公司总裁助理、公司董事会秘书。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首席运营官,兼任公司财务中心主任;易方达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易方达资 产管理有限公司监事;易方达海外投资(深 圳)有限公司监事。 汪兰英女士,工学学士、法学学士,首席大类资产配置官。曾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风险投资部投资经理助理;中国证监会基金监管部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处长、处长;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项目评审部副总经理(主持 工作)、基金投资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首席大类资产配 置官;易方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2、基金经理 成曦先生,经济学硕士。曾任华泰联合证券资产管理部研究员,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集中交易室交易员、指数与量化投资部指数基金运作专员、基金经理助理。现任易方达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易方达深证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6 年5 月7 日起任 职)、易方达深证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6 年5 月 7 日起任职)、易方达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6 年5 月7 日起 任职)、易方达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理(自2016 年5 月 7 日起任职)、易方达 中小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6 年5 月7 日起任职)、 易方达并购重组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6 年5 月7 日起任职)、易方达生物 科技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6 年5 月7 日起任职)、易方达银行指数分级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6 年5 月7 日起任职) 、易方达深证成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7 年4 月 27 日 起任职)、易方达深证成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7 年5 月4 日起任职)、易方达 MSCI 中国A 股国际通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自 2018 年5 月 17 日起任职)、易方达恒生中国企 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8 年8 月 11 日起任职)、易方5 达原油证券投资基金(QDII) 基金经理(自 2018 年8 月 11 日起任职)、易方达纳斯达克 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经理(自 2018 年8 月 11 日起任职)、易方达恒生中国企业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8 年8 月 11 日起任职) 、易方达 MSCI 中国 A 股国际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9 年3 月 13 日起 任职) 。 刘 树荣先生,经济学硕士。曾任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基金 会计 ,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核算部 基金核算专员 、指数与量化投资部运作支持 专员、基金经理助理。现任易方达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易方达深证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7 年7 月 18 日起任 职)、易方达深证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7 年7 月 18 日起任职)、易方达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7 年7 月 18 日 起任职)、易方达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理(自2017 年7 月 18 日起任职)、易 方达中小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7 年 7 月 18 日起任 职)、易方达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7 年7 月 18 日起任职)、易方达 生物科技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7 年7 月 18 日起任职)、易方达并购重组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7 年7 月 18 日起任职)、易方达深证成指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7 年7 月 18 日起任职)、易方达深证成指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7 年7 月 18 日起任职)、易方达上证中盘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联接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8 年8 月 11 日起任职)、易方达 香港恒生综合小型股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经理(自 2018 年8 月 11 日起任职)、易 方达标普 5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经理(自 2018 年8 月 11 日起任职)、易方达标 普医疗保健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经理(自 2018 年8 月 11 日起任职)、易方达标普 生物科技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经理(自 2018 年8 月 11 日起任职)、易方达标普信 息科技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经理(自 2018 年8 月 11 日起任职)、易方达上证中盘 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8 年8 月 11 日起任职) 。 3、指数与量化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本公司指数与量化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包括: 林飞先生、张胜记先生、林伟斌先生 。 林飞先生,经济学博士。曾任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易方达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 经 理助 理 、指 数 与量 化 投资 部 总经 理助 理 、指 数 与量 化 投资 部 副总 经 理、 指数与量化投资部总经理、量化基金组合部总经理、指数与量化投资管理总部总经理、指数 及增强投资部总经理、量化策略部总经理、量化投资部代总经理、易方达沪深300 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深证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 50 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深证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理、易方 达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沪深 300 医药卫生交易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沪深 300 非银行金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指数管理总部总经理、解决方案部总经理、6 投资经理,易方达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就证券提供意见负责人员(RO)、提供资产管 理负责人员 (RO )、证券交易负责人员(RO )。 张胜 记先 生, 管理 学 硕士 。 曾任 易 方达 基 金管 理有 限 公司 投 资经 理 助理 、 基金 经理 助 理、 行业研究员、指数与量化投资部总经理助理、指数与量化投资部副总经理、指数及增强投资 部副总经理、易方达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原易方达沪 深 3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上证中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易方达上证中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标普医疗 保健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经理、易方达标普 5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 )基金经 理、易方达标普生物科技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经理、易方达标普信息科技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LOF )基金经理。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指数投资部总经理、易方达恒生中国 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 5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标普全球高端消 费品指数增强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易方达 香港恒生综合 小型股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LOF ) 基金经理、易方达原油证券投资基金(QDII) 基金经理。 林伟斌先生,经济学博士 。曾任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研发部研究员,易方 达基 金管 理有 限 公司 指 数与 量 化投 资 部指 数 量化 研 究员 、基 金 经理 助 理兼 任 指数 量 化研 究 员、 量化基金组合部副总经理、量化策略部副总经理、易方达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 金经理、易方达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黄金交易型开放 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理、易方 达标普医疗保健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经理、 易方达标普 5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基金经理、易方达标普生物科技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经理、易方达标普信 息科技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经理、易方达纳斯达克 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 金经理。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指数投资部副总经理。 4、 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 管人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 “ 中国银行 ” ) 住所及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首次注册登记日期:1983 年 10 月 31 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玖佰肆拾叁亿捌仟柒佰柒拾玖万壹仟贰佰肆拾壹元整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 】24 号 托管部门信息披露联系人:王永民 传真 : (010 )66594942 7 中国银行客服电话:95566 三、相关服 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 销售 机构 1、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以下排序不分先后) (1) 安信证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28 层 A02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28 层 A02 单元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08 号中国凤凰大厦1 栋9 层 法定代表人:王连志 联系人:陈剑虹 联系电话:0755-82825551 客户服务电话:95517 传真:0755-82558355 网址:www.essence.com.cn (2) 长城证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16 、17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14 、16 、17 层 法定代表人:曹宏 联系人:金夏 联系电话:0755-83516289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6-888 传真:0755-83516199 网址:www.cgws.com (3) 广发证券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 2 号 618 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 26 号广发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联系人:黄岚 客户服务电话:95575 或 02095575 网址:www.gf.com.cn (4) 国联证券 注册地址:江苏省无锡市太湖新城金融一街 8 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无锡市太湖新城金融一街 8 号国联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姚志勇 8 联系人:祁昊 联系电话:0510-82831662 客户服务电话:95570 传真:0510-82830162 网址:www.glsc.com.cn (5) 国盛证券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凤凰中大道 1115 号北京银行南昌分行营业大楼 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凤凰中大道 1115 号北京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徐丽峰 联系人:占文驰 联系电话:0791-86283372 客户服务电话:4008-222-111 传真:0791-86281305 网址:www.gszq.com (6) 国信证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 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人:李颖 联系电话:0755-82130833 客户服务电话:95536 传真:0755-82133952 网址:www.guosen.com.cn (7) 海通证券 注册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法定代表人:周杰 联系人:金芸、李笑鸣 联系电话:021-23219000 客户服务电话:95553 传真:021-23219100 网址:www.htsec.com (8)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20 楼 2005 室 9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20 楼 2005 室 法定代表人:李琦 联系人:王怀春 联系电话:0991-2307105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 传真:010-88085195 网址:www.hysec.com (9) 申万宏源证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世纪商贸广场 45 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联系人:余敏 联系电话:021-33388252 客户服务电话:95523 、4008895523 传真:021-33388224 网址:www.swhysc.com (10) 湘财证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 198 号新南城商务中心A 栋 11 楼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 198 号新南城商务中心A 栋 11 楼 法定代表人:孙永祥 联系人:李欣 联系电话:021-38784580-8918 客户服务电话:95351 传真:021-68865680 网址:www.xcsc.com (11) 银河证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 2-6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C 座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联系人:辛国政 联系电话:010-83574507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 或 95551 传真:010-83574807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10 (12) 招商证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1 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1 号 法定代表人:霍达 联系人:黄婵君 联系电话:0755-82943666 客户服务 电话:95565 、400-8888-111 传真:0755-82943636 网址:www.newone.com.cn (13) 中信建投证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4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 188 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权唐 联系电话:010 -85130588


客户服务电话:95587 或 4008-888-108 网址:http://www.csc108.com/





2、二级市场交易代办证券公司 投资者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证券营业部均可参与基金二级市场交易。 3、 场外 份额销售机构 直销 机构: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42891 (集中办公区) 办公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 30 号广州银行大厦 40-43 楼 法定代表人: 刘晓艳 电话:020-85102506 传真:4008818099 联系人: 李红枫 网址:www.efunds.com.cn 直销机构网点信息:


(1)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 30 号广州银行大厦 40 楼


电话:020-85102506


传真:400 881 8099


联系人:李红枫


(2)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直销中心


11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武定侯街 2 号泰康国际大厦 18 层


电话:010-63213377


传真:400 881 8099


联系人:刘蕾


(3)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8 号金茂大厦 46 楼


电话:021-50476668


传真:400 881 8099


联系人: 于楠 (二)登记结算机构 1、 场内份额登记结算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西城区 太平桥大街 17 号 办公地址:北京西城区 太平桥大街 17 号


法定代表人: 周明 电话:4008058058 传真:(010 )50938907 联系人: 赵亦清 2、 场外份额登记结算机构 名称: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42891 (集中办公区) 办公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 30 号广州银行大厦 40-43 楼 法定代表人: 刘晓艳 成立时间:2001 年 4 月 17 日 客户服务电话:400 881 8088 (免长途话费) 传真: (020 )38799249 联系人:余贤高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律师事务所: 国浩律师( 广州)事务所 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 28 号越秀金融大厦 38 层 负责人:程秉 电话:020-38799345 传真:020--38799345-200 经办律师:黄贞、陈桂华 联系人:黄贞 12 (四) 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会计师事务所: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01-12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Tony Mao 毛鞍宁


电话:(010 )58153000


传真:(010 )85188298


经办注册会计师: 赵雅、 马婧 联系人: 赵雅 四、基金的 名称 易方达深证成指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 五、基金的 类型 本基金类型:交易型开放式 、 股票基金、指数基金 。 六、基金的 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七、基金的 投资方向 本基 金的 投资 范围 包 括 标的 指数 成份 股 及备 选 成份 股 、除 标的 指 数成 份 股及 备 选成 份股 以外 的其 他股 票 (包 括 创业 板、 中 小板 以 及其 他 依法发行 上市 的股 票 )、 债券 、 债券 回 购、 资产 支持 证券 、 银行 存 款、 同业 存 单 、 货 币市 场 工具 、 权证 、 股指 期 货、 股票 期 权 以及 法律 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如法 律法 规或 监管 机 构以 后 允许 基金 投 资其 他 品种 , 在履 行适 当 程序 后 ,本 基 金 可 以将 其纳入投资范围 ,其投资原则及投资比例按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 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的资产不低于非现金资产的 80%且不低于基金 资产净值的 90% ,因 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受限制的情形除外。 本基金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参与融资以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八、基金的 投资策略 1、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 金主 要采 取完 全 复制 法 ,即 完全 按 照标 的 指数 的 成份 股组 成 及其 权 重构 建 基金 股票13 投资 组合 ,并 根 据标 的 指数 成份 股 及其 权 重的 变 动进 行 相应 调 整。 但 在因 特殊 情 形导 致 基金 无法 完全 投资 于 标的 指 数成 份股 时 ,基 金 管理 人 可采 取 包括 抽 样复 制 在内 的其 他 指数 投 资技 术适当调整基金投资 组合,以达到 紧密跟踪标的 指数的目的。 特殊情形包括 但不限于:(1) 法律 法规 的限 制 ;(2 )标 的 指数 成 份股 流 动性 严 重不 足; (3 )标 的指 数 的成 份 股票 长 期停 牌;(4)标 的指 数 成份 股进 行配 股或 增发 ;(5)标 的指 数 成份 股派 发现 金 股息 ;(6) 标的 指数编制方法发生变化;(7 )其他可能严重限制本基金跟踪标的指数的合理原因 等。 本基金力争将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控制在 0.2% 以内,年化跟踪误差控制在 2% 以内。 如因 标的 指数 编 制规 则 调整 或其 他 因素 导 致跟 踪 误差 超 过上 述 范围 , 基金 管理 人 应采 取 合理 措施避免跟踪误差进一步扩大。


2、金融衍生品投资策略 此外 ,为 更好 地实 现 投资 目 标, 本基 金 可投 资 股指 期 货、 股票 期 权和 其 他经 中 国证 监会 允许 的金 融衍 生 产品 , 如权 证 以及 其他 与 标的 指 数或 标 的指 数 成份 股 、备 选成 份 股相 关 的衍 生工具。 本基金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 主要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 衍生品 合约 进行交易。 3、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 金可 在综 合考 虑 预期 收 益率 、信 用 风险 、 流动 性 等因 素的 基 础上 , 选择 投 资价 值较 高的资产支持证券进行投资。 4、 基金的融资 及转融通证券出借 在条 件许 可的 情况 下 ,基 金 管理 人可 在 不改 变 本基 金 既有 投资 目 标、 策 略和 风 险收 益特 征并 在控 制风 险 的前 提 下, 根据 相 关法 律 法规 , 参与 融 资及 转 融通 证 券出 借业 务 ,以 提 高投 资效 率及 进行 风 险管 理 。届 时基 金 参与 融 资及 转 融通 证 券出 借 业务 的 风险 控制 原 则、 具 体参 与比 例限 制、 费 用收 支 、信 息披 露 、估 值 方法 及 其他 相 关事 项 按照 中 国证 监会 的 规定 及 其他 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执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1)融资策略 本基金可在综合考虑预期收益、风险、流动性等因素的基础上,参与融资业务。 (2)转融通证券出借策略 本基 金可 根据 风险 管 理的 原 则, 参与 转 融通 证 券出 借 交易 。转 融 通证 券 出借 策 略按 照分 散化投资原则,分批、分期进行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以分散风险。 九、基金的 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标的指数收益率,即深证成份指数收益率 十、基金的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 金属 股票 型基 金 ,预 期 风险 与预 期 收益 水 平高 于 混合 型基 金 、债 券 型基 金 与货 币市14 场基 金。 本基 金 为指 数 型基 金, 主 要采 用 完全 复 制法 跟 踪标 的 指数 的 表现 ,具 有 与标 的 指数 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十一、基金 投资组合报告(未经审计) 本基 金管 理人 的董 事 会及 董 事保 证本 报 告所 载 资料 不 存在 虚假 记 载、 误 导性 陈 述或 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的 中国 银行 股 份有 限 公司 根据 本 基金 合 同的 规 定, 复核 了 本报 告 的内 容 ,保 证复 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有关数据的期间为 2019 年1 月1 日至 2019 年3 月 31 日 。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 基 金 总 资 产 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36,509,310.50 96.93 其中:股票 36,509,310.50 96.93 2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 :买 断式 回 购的 买 入返 售 金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090,038.07 2.89 7 其他资产 67,922.30 0.18 8 合计 37,667,270.87 100.00 注:上表中的股票 投资项含可退 替代款估值 增值,而 2 的 合计 项不 含 可退 替代 款估 值增 值。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1,123,717.76 2.99 B 采矿业 252,697.80 0.67 15


C 制造业 22,938,750.31 61.06 D 电力 、热 力、 燃 气及 水生 产和 供应 业 394,772.40 1.05 E 建筑业 287,797.40 0.77 F 批发和零售业 860,034.80 2.29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357,857.20 0.95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652,258.57 9.72 J 金融业 2,563,731.62 6.82 K 房地产业 1,994,165.92 5.31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474,874.38 1.26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171,367.00 0.46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256,328.30 0.68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527,032.10 1.40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586,489.44 1.56 S 综合 67,435.50 0.18 合计 36,509,310.50 97.18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 基 金 资 产 净值比例 (%) 1 000651 格力电器 25,200 1,189,692.00 3.17 2 000333 美的集团 24,200 1,179,266.00 3.14 3 000858 五粮液 9,600 912,000.00 2.43 4 300498 温氏股份 20,037 813,502.20 2.17 5 000002 万科 A 23,811 731,473.92 1.95 6 002415 海康威视 18,411 645,673.77 1.72 7 000001 平安银行 44,200 566,644.00 1.51 8 000725 京东方 A 136,800 533,520.00 1.42 9 300059 东方财富 20,580 398,840.40 1.06 16 10 002304 洋河股份 2,955 385,391.10 1.03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股指期货。 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2018 年 6 月 28 日,天津银监局针对平安银行贷 前调查不到位,向环保未达标的企 业提供融资;贷后管理失职,流动资金贷款被挪用的违法违规事实,罚款人民币50 万元。 2018 年 7 月 26 日,中国人民银行针对平安银行未按照规定履行客 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 照规 定保 存客 户 身份 资 料和 交易 记 录、 未 按照 规 定报 送 大额 交 易报 告 或者 可疑 交 易报 告 的违 法行为,罚款人民币 140 万元。 本基 金为 指数 型基 金 ,上 述 股票 系标 的 指数 成 份股 , 上述 股票 的 投资 决 策程 序 符合 公司 投资 制度 的规 定 。除 平 安银 行外 , 本基 金 投资 的 前十 名 证券 的 发行 主 体本 期没 有 出现 被 监管 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3)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3,639.58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64,070.09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212.63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17 8 其他 - 9 合计 67,922.30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十二、基金 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 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 阅读本基金的招募 说明书。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 为 2017 年 4 月 27 日, 基金合同生效以来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的投资业绩及与同期基准 的比较如下表所示 : 阶段 净值增长 率① 净值增长率 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标准差 ④ ①- ③ ②- ④ 自基金合同 生效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12.70% 0.85% 8.19% 0.89% 4.51% -0.04%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33.87% 1.46% -34.42% 1.50% 0.55% -0.04% 自基金合同 生效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5.47% 1.25% -29.06% 1.29% 3.59% -0.04% 18 十三、基金 概览 ( 一) 基金 费用 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的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 、诉讼费 和仲裁费 ;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 证券账户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10 、基金上市初费及年费; 11 、场内份额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12 、按 照 国家 有关 规 定和 《 基金 合同 》 约定 , 因基 金 运作 而发 生 的, 可 以在 基 金财 产中 列支的其他费用。 ( 二) 基金 费用 计提 方法 、计提 标 准和 支 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5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 E×0.50 %÷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 管理 费每 日计 提 ,逐 日 累计 至每 个 月月 末 ,按 月 支付 。经 基 金 管理 人与基金 托 管人 核对一致后 ,由基金 托管 人于 次 月 首日起 2-5 个 工作 日内 从 基金 财产 中一 次性 支付 给基 金管 理人。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1% 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 E×0.1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 托管 费每 日计 提 ,逐 日 累计 至每 个 月月 末 ,按 月 支付 。经 基 金 管理 人与基金 托 管人 核对一致后 ,由基金 托管 人于 次 月 首日起 2-5 个 工作 日内 从 基金 财产 中一 次性 支付给 基 金托 管 人 。 3、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基金 合同 生效 后的 标 的指 数 许可 使用 费 按照 基 金管 理 人与 指数 编 制机 构 签署 的 指数 使用19 许可 协议 的约 定 从基 金 财产 中向 指 数编 制 机构 支 付 。标 的指 数 使用 许 可费 按前 一 日基 金 资产 净值的年费率 0.03% 计提。标的指数使用许可费计算方法如下: H= E× 标的指数使用许可费年费率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标的指数使用许可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自基 金成 立之 日起 , 指数 使 用许 可费 每 日计 算 ,逐 日 累计 ,按 季 支付 。 自基 金 成立 之日 的下一季度(自然季度)起,指数使用许可费收取下限为每季度(自然季度)5 万元,即不足 5 万元时按照 5 万元收取。基金成立日所在季度,当季指数使用许可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当季指数使用许可费=max (5 万元 ×基金当季存续天数 ÷当季天数,当季累计计提的指数 使用许可费)。 如果 基金 管理 人和 指 数编 制 机构 对 指数 许可 使 用费 的 计算 方法 、 费率 或 支付 方 式 等 另有 约定的 , 本基 金 从其 最 新约 定 。 此 项变 更 无需 召 开基 金 份额 持 有人 大 会审 议, 但 基金 管 理人 应及时在指定媒介予以公告。 上述 “ 一、 基金 费 用的 种类 中第 4-12 项费 用 ”,根 据有 关法 规及 相 应协 议规 定, 按费 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 不列 入基 金费 用的 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 金管 理人 和 基金 托管 人因 未履 行或 未完 全履 行义 务 导致 的费 用支 出或 基金 财产 的损 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 四) 费用调整 基金 管理 人和 基金 托 管人 协 商一 致后 , 可按 照 基金 发 展情 况, 并 根据 法 律法 规 规定 和基 金合同约定针对全部或部分份额类别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等相关费率。 ( 五)与基金销售相关的费用 1、场内申购、赎回的费用 投资人在申购或赎 回场内份额 时,申购赎回 代理券商可 按照不超过申 购或赎回份 额 0.5% 的标准向投资人收取佣金,其中包含证券交易所、登记结算机构等收取的相关费用。 2、 场外申 购、 赎回 的费用 (1)申购、赎回的费率 投资 者在 申购 或赎 回 场外 份 额时 ,基 金 管理 人 可参 考 当时 市场 的 交易 佣 金、 印 花税 等相 关交易成本水平,收 取一定的申购 冲击成本和/ 或赎 回冲 击成 本并 归入 基金 资产 ,确 保覆 盖场 外现金申购、赎回引起的证券交易费用。当前场外份额的申购、赎回冲击成本率如下: 申购 冲击成本 率:0.05% 20 赎回 冲击成本 率:0.15% 本基 金场 外份 额的 申 购冲 击 成本 由申 购 人承 担 ,赎 回 冲击 成本 由 赎回 人 承担 , 申购 冲击 成本与赎回冲击成本均全部归入基金财产。 (2)申购份额、赎回金额的计算方式: 1)申购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的申购金额包括申购 冲击成本 和净申购金额,其通用的计算方式为: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 申购 冲击成本 率)


申购 冲击成本= 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数= 净申购金额÷T 日基金份额净值 2)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


赎回 冲击成本= 赎回份额×T 日基金份额净值×赎回 冲击成本 率


赎回金额= 赎回份额×T 日基金份额净值-赎回 冲击成本 申购 份额 计算 结果 均 按四 舍 五入 方 法, 保 留到 整数 位 ,申 购 冲击 成 本以 人 民币 元为 单 位, 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赎回 金额 、赎 回冲 击 成本 的 单位 为人 民 币元 , 四舍 五 入保 留到 小 数点 两 位, 由 此产 生的 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申购冲击成本率、赎回冲击成本率,经公告后实施。 3、由 于场 内份 额 与场 外份 额申 购、 赎回 方式 上的 差异 , 本基 金投 资者 依据 基金 份额 净值 所支 付、 取得 的 场外 份 额申 购、 赎 回现 金 对价 , 与场 内 份额 申 购、 赎 回所 支付 、 取得 的 对价 方式不同。投资者可自行判断并选择适合自身的申购赎回场所、方式。 十四、对招 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 金管 理人 依据 《 中华 人 民共 和国 证 券投 资 基金 法 》、 《证 券 投资 基 金信 息 披露 管理 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 易方达深证成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结合 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 对 2018 年 12 月 8 日刊登 的本基金更新 的招募 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 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更新了部分内容。 2. 在“四、基金托管人”部分 ,更新了部分内容 。 3. 在“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更新了 基金份额销售机构信息 和经 办注 册会 计师 信息 。 4. 在“九、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部分,更新了部分内容。 5. 在“十一、基金的投资”部分, 更新了 基金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 6. 在 “十二、基金的业绩”部分, 更新了基金的投资业绩数据 。 7. 在“二十四、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根据相关公告的内容进行了 更新 。 8. 在“二十六、备查文件”部分,更新了部分内容。 21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 年 6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