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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安鑫发混合C(004132)

国联安鑫发混合C:关于旗下国联安鑫发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增加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国联 安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关 于旗 下国 联
安鑫 发混 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C 类增 加中
信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为 代销 机构 的公 告 
根据国 联安 基 金管理 有限 公 司(以 下简 称 “本公 司” )与 中信证 券股 份 有限公 司( 以 下简称 “中 信 证券” )
签署的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 自 2019 年 6 月 3 日起, 增 加中信
证券为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销售机构。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务范围 
 
投资者可在中信证券的营业网点办理下述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等相关业务: 
 
国联安鑫发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C 类(基 金简称:国联安鑫发混合 C 类;基金代码:004132)。 
 
二、转换业务规则 
 
基金转 换是 指 开放式 基金 份 额持有 人将 其 持有某 只基 金 的部分 或全 部 份额转 换为 同 一基金 管理 人 管理的另
一只开 放式 基 金份额 。基 金 转换只 能在 同 一销售 机构 进 行。转 换的 两 只基金 必须 都 是该销 售机 构 代理的同
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处注册登记的、同一收费模式的开放式基金。 
 
1、基金转换费及转换份额的计算: 
 
进行基金转换的总费用包括转换手续费、转出基金的赎回费和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补差费三部分。 
 
(1)转换手续费率为零。如基金转换手续费率调整将另行公告。 
 
(2) 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补差费按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之间申购费率的差额计算收取, 具体计算公
式如下: 
 
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率 = max [ (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 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 ,0 ], 即转入基
金申购费率减去转出基金申购费率,如为负数则取零。 
 
前端份 额之 间 转换的 申购 补 差费率 按转 出 金额对 应转 入 基金的 申购 费 率和转 出基 金 的申购 费率 作 为依据来
计算。后端份额之间转换的申购补差费率为零,因此申购补差费为零。 
 
2、转换份额的计算公式: 
 
转出金额=转出基金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换费用=转换手续费+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申购补差费 
 
其中:


转换手续费=0 赎回费=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申购补差费=( 转出金额-赎回费) ×申购补差费率/(1+ 申购补差费率) (1)如果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 〉 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的赎回费+ 申购补差费 (2)如果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 ≥ 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的赎回费 (3)转入金额 = 转出金额 - 转换费用 (4)转入份额 = 转入金额 / 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其中,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和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均以转出金额作为确定依据。 注:转入份额的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转换业务规则: (1) 基金转换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 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 转出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 转 入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 (2)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以申请受理当日各转出、转入基金的单位资产净值为基础进行计算。 (3)正常情况下,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在 T+1 日对投资者 T 日的基金转换业务申请进行有效性确认。在 T+2 日后(包括该日)投资者可在相关网点查询基金转换的成交情况。 (4) 目前, 每次对上述单只基金转换业务的申请原则上不得低于 100 份基金份额; 如因某笔基金转出业务 导致该基金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 100 份时,基金管理人将该交易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一 次性全额转出。单笔转入申请不受转入基金最低申购限额限制。 (5) 单个开放日单只基金净赎回申请 (赎回申请份额与转出申请份额总数, 扣除申购申请份额与转入申请 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该基金总份额的 10% 时,即认为发生了巨额赎回。发生巨额赎回时, 基金转 出与 基 金赎回 具有 相 同的优 先等 级 ,基金 管理 人 可根据 该基 金 资产组 合情 况 ,决定 全额 转 出或部分 转出, 并且 对 于基金 转出 和 基金赎 回采 取 相同的 比例 确 认。在 转出 申 请得到 部分 确 认的情 况下 , 未确认的 转出申请将不予以顺延。 (6) 目前, 原 持有基金为前端收费模式下基金份额的, 只能转换为其他前端收费模式的基金份额, 后端收费模式下的基金份额只能转换为其他后端收费模式的基金份额。 (7)上述业务规则具体以各相关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为准。 (8)在中信证券具体可办理转换业务的本公司旗下基金,为中信证券已销售并开通转换业务的基金。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转换业务规则并公告。 三、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详情 1、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95548 网站:www.cs.ecitic.com 2、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021-38784766,400-700-0365(免长途话费) 网站:www.cpicfunds.com 四、重要提示 1、 本公告仅就中信证券开通我司旗下部分基金的申购、 赎回、 转换等相关销售业务的事项予以公告。 今 后 中信证券若代理本公司旗下其他基金的销售及相关业务,届时将另行公告。 2、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3、本公告涉及上述基金在中信证券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其他未明事项,敬请遵循中信证券的具体规定。 4、 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等相关业务前, 应仔细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风险提 示 及相关业务规则和操作指南等文件。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 证最 低 收益。 基金 的 过往业 绩并 不 代表其 将来 表 现。投 资有 风 险,敬 请投 资 者认真 阅读 基 金的相关 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