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实原油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9 年第1 号)
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嘉实原油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 2016 年 12
月 8日证监许可[2016]3046 号《关于准予嘉实原油证券投资基金 (QDII-LOF)注册的批复》
注册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7年4月20日正式生效,自该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开始管理
本基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
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
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
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
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
同。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
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
现。
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
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及基金份额上市交易价格波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
担。
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9年4月20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9 年 3月 31 日 (未经审计) ,特别事项注明除外。
嘉实原油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9年第 1号)
2
一、基金名称
本基金名称:嘉实原油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
二、基金的类型
本基金类型:契约型、上市开放式
三、基金的投资目标
通过严格的投资纪律约束和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手段,力争获得与业绩比较基准相似的
回报。
四、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可投资于下列金融产品或工具:在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
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监管机构登记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公募基金”,
包含交易型开放式基金 ETF);普通股、优先股、全球存托凭证和美国存托凭证、房地产信
托凭证;政府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住房按揭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等及经中
国证监会认可的国际金融组织发行的证券;银行存款、可转让存单、银行承兑汇票、银行
票据、商业票据、回购协议、短期政府债券等货币市场工具;金融衍生产品 (远期合约、互
换及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境外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权证、期权、期货等金融衍生产品) 、结构
性投资产品(与固定收益、股权、信用、商品指数、基金等标的物挂钩的结构性产品)以及
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
品种的,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相应将其纳入本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为基金中的基金(FOF),投资于公募基金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本基
金以原油主题投资为主,投资于原油主题相关的基金的比例不低于本基金非现金资产的
8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
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就基金合同而言,原油主题相关基金主要包括
以跟踪原油价格指数或原油价格为投资目标的公募基金(包含 ETF)。
五、基金的投资策略 嘉实原油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9年第 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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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将根据宏观及商品分析进行资产配置,并通过全球范围内精选基金构建组合,
以期获得与业绩比较基准相似的回报。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通过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法分析宏观经济和证券市场发展趋势,评估市场的
系统性风险和各类资产的预期收益与风险,据此合理制定和调整各类资产的比例,在保持
总体风险水平相对稳定的基础上,力争获得与业绩比较基准相似的回报。此外,本基金将
持续地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的资产配置风险监控,适时地做出相应的调整。
2、ETF 投资策略
本基金管理人在境外交易所选择规模合理、透明度较高、费率低廉、挂牌时间较长、
组织架构合理的交易所交易基金(ETF),构建备选基金库。本基金进一步从流动性、跟踪
误差、上市交易所、交易币种、基金管理人等方面评估备选基金,选择综合评级排名靠前
的优质基金进行投资,完成投资组合构建,并根据市场状况、申购赎回要求等因素进行适
当的动态调整,努力实现相对业绩基准的超额收益。
3、非上市基金投资策略
非上市基金的投资主要有两类目的:一是在 ETF 投资品种缺失或流动性不足的情况下,
投资于原油主题相关的指数基金;二是意在间接获取管理业绩优良的主动型公募基金的超
额收益。
4、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个股投资为对本基金主要投资策略的补充性投资,通过投资原油行业的相关
股票来平滑本基金主要投资策略标的因原油期货展期损益而导致的与业绩比较基准的偏
离。
5、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债券投资方面,通过深入分析宏观经济数据、货币政策和利率变化趋势以及
不同类属的收益率水平、流动性和信用风险等因素,以久期控制和结构分布策略为主,以
收益率曲线策略、利差策略等为辅,构造债券和货币市场工具组合。
6、衍生品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衍生品主要采取组合避险策略和有效管理策略,在充分考虑投资需要后予
以确定。对于衍生品的投资将严格遵守证监会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的规定的约束。
投资原则为有利于基金资金的风险管理及流动性管理,控制下跌风险,实现保值和锁定收
益
7、现金管理策略
现金管理是本基金投资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现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基金所持有
的现金及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
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而持有过多的现金资产势必因为现金拖累而本基金的嘉实原油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9年第 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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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踪效果产生影响,基金管理人将在满足现有法律法规和日常申购赎回所需流动性的前提
下,合理制定持有现金资产的比例,有效地实现对业绩基准的跟踪。
同时,基金管理人也将在满足现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流动性的前提下,尽可能提
高现金资产的收益率。
8、 投资决策依据和决策程序
(1)投资决策依据
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本基金的投资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的有关规
定;
全球宏观经济发展态势、区域经济发展情况,各国微观经济运行环境和证券市场走
势等因素是本基金投资决策的基础;
投资对象收益和风险的配比关系。在充分权衡投资对象的收益和风险的前提下作
出投资决策,是本基金维护投资者利益的重要保障;
投资方式。本基金在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通过投资团队的共同努力,由基金
经理具体执行投资计划,争取良好投资业绩。
(2)投资决策程序
基金管理人的研究部通过内部独立研究,并借鉴其他研究机构的研究成果,形成与本
基金投资标的相关的分析报告,为投资决策委员会和基金经理提供决策依据。
投资决策委员会定期和不定期召开会议,根据本基金投资目标和对市场的判断决定本
计划的总体投资策略,审核并批准基金经理提出的资产配置方案或重大投资决定。
在既定的投资目标与原则下,根据分析师研究成果以及定量投资模型,由基金经理选
择符合投资策略的品种进行投资。
独立的交易执行:本基金管理人通过严格的交易制度和实时的一线监控功能,保证基
金经理的投资指令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得到高效地执行。
动态的组合管理:基金经理将跟踪证券市场和投资标的发展变化,结合本基金的现金
流量情况,以及组合风险和流动性的评估结果,对投资组合进行动态的调整,使之不断得
到优化。
基金管理人的风险管理部根据市场变化对本基金投资组合进行风险评估与监控,并授
权风险控制小组进行日常跟踪,出具风险分析报告。基金管理人的监察稽核部对本基金投
资过程进行日常监督。
9、对于因交易对手违约、境外证券经纪商破产等情形给基金资产造成损失的,基金管
理人应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向交易对手、境外证券经纪商主张权利,将可能由此给
基金资产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
1、组合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嘉实原油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9年第 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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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基金 80%以上的基金资产投资于公募基金;投资于原油主题相关的基金的比例
不低于本基金非现金资产的 80%;
(2)本基金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
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3)本基金持有同一家银行的存款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在基金托管账户的
存款可以不受上述限制。本款所称银行应当是中资商业银行在境外设立的分行或在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达到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信用评级机构评级的境外银行。
(4)本基金持有同一机构(政府、国际金融组织除外)发行的证券市值不得超过基金
净值的 10%。
(5)本基金持有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国家或地区以外的其他国
家或地区证券市场挂牌交易的证券资产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其中持有任一国家
或地区市场的证券资产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
(6)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不得持有同一机构 10%以上具有投票权的证券发行总
量。
前项投资比例限制应当合并计算同一机构境内外上市的总股本,同时应当一并计算全
球存托凭证和美国存托凭证所代表的基础证券,并假设对持有的股本权证行使转换。
(7)本基金持有非流动性资产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前项非流动性资产是指法律或基金合同规定的流通受限证券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
他资产。
(8)每只境外基金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投资境外伞型基金的,该伞
型基金应当视为一只基金。
(9)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任何一只境外基金,不得超过该境外基金总
份额的 20%。
(10) 本基金如果参与境内逆回购交易,还应当遵守: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
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除第(2)、(10)项外,若基金超过上述投资比例限制,应当在超过比例后 30 个工作
日内采用合理的商业措施减仓以符合投资比例限制要求,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
外。
2、金融衍生品投资
本基金投资衍生品应当仅限于投资组合避险或有效管理,不得用于投机或放大交易,
同时应当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1)本基金的金融衍生品全部敞口不得高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100%。 嘉实原油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9年第 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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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基金投资期货支付的初始保证金、投资期权支付或收取的期权费、投资柜台交
易衍生品支付的初始费用的总额不得高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3)本基金投资于远期合约、互换等柜台交易金融衍生品,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所有参与交易的对手方(中资商业银行除外)应当具有不低于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信
用评级机构评级。
2)交易对手方应当至少每个工作日对交易进行估值,并且基金可在任何时候以公允价
值终止交易。
3)任一交易对手方的市值计价敞口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4)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本基金会计年度结束后 6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包括衍
生品头寸及风险分析年度报告。
3、本基金可以参与证券借贷交易,并且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所有参与交易的对手方(中资商业银行除外)应当具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信用评
级机构评级。
(2)应当采取市值计价制度进行调整以确保担保物市值不低于已借出证券市值的
102%。
(3)借方应当在交易期内及时向本基金支付已借出证券产生的所有股息、利息和分红。
一旦借方违约,本基金根据协议和有关法律有权保留和处置担保物以满足索赔需要。
(4)除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外,担保物可以是以下金融工具或品种:
1)现金;
2)存款证明;
3)商业票据;
4)政府债券;
5)中资商业银行或由不低于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信用评级机构评级的境外金融机构(作
为交易对手方或其关联方的除外)出具的不可撤销信用证。
(5)本基金有权在任何时候终止证券借贷交易并在正常市场惯例的合理期限内要求归
还任一或所有已借出的证券。
4、基金可以根据正常市场惯例参与正回购交易、逆回购交易,并且应当遵守下列规
定:
(1)所有参与正回购交易的对手方(中资商业银行除外)应当具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
信用评级机构信用评级。
(2)参与正回购交易,应当采取市值计价制度对卖出收益进行调整以确保现金不低于
已售出证券市值的 102%。一旦买方违约,本基金根据协议和有关法律有权保留或处置卖出
收益以满足索赔需要。 嘉实原油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9年第 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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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买方应当在正回购交易期内及时向本基金支付售出证券产生的所有股息、利息和
分红。
(4)参与逆回购交易,应当对购入证券采取市值计价制度进行调整以确保已购入证券
市值不低于支付现金的 102%。一旦卖方违约,本基金根据协议和有关法律有权保留或处置
已购入证券以满足索赔需要。
(5)基金参与证券借贷交易、正回购交易,所有已借出而未归还证券总市值或所有已
售出而未回购证券总市值均不得超过基金总资产的 50%。
前项比例限制计算,基金因参与证券借贷交易、正回购交易而持有的担保物、现金不
得计入基金总资产。
5、本基金不得投资于以下基金:
(1) 其他基金中基金;
(2) 联接基金;
(3) 投资于前述两项基金的伞型基金子基金。
6、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购买不动产;
(2)购买房地产抵押按揭;
(3)购买贵重金属或代表贵重金属的凭证;
(4)购买实物商品;
(5)除应付赎回、交易清算等临时用途以外,借入现金。该临时用途借入现金的比例
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6)利用融资购买证券,但投资金融衍生品除外;
(7)参与未持有基础资产的卖空交易;
(8)承销证券;
(9)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10)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11)购买证券用于控制或影响发行该证券的机构或其管理层;
(12)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13)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14)直接投资与实物商品相关的衍生品;
(15) 当时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基金合同规定禁止从事的其他活动。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
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
联交易的,应当符合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嘉实原油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9年第 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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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利益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机制,按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
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按法律法规予以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管
理人董事会审议,并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独立董事通过。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
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查。
7、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对本基金合同所述投资比例、投资限制、组合限制、投资禁止
等作出强制性调整的,本基金应当按照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如法律法规或监
管部门修改或调整涉及本基金的投资比例、投资限制、组合限制、禁止行为等,且该等调
整或修改属于非强制性的,则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协商一致后,可按照法律法规或监管
部门调整或修改后的规定执行。但基金管理人在执行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调整或修改后的
规定前,应依法向监管机关报告或备案或更新/变更注册,并应向投资者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8、投资组合比例调整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6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
的约定。在上述期间内,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应当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托
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六、基金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100%WTI 原油价格收益率
WTI 原油是指美国西德州中级原油(West Texas Intermediate),是世界上原油交易
最活跃的品种之一能较好的代表国际基准原油价格,因此本基金采用上述原油价格的收益
率作为业绩比较基准。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
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的标的时,本基金管理人可
以依据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按监管部门要求履
行适当程序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无需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如果本基金
业绩比较基准所参照的标的在未来不再发布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
相关手续后,依据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选取相似的或可替代的标的作为
业绩比较基准的参照,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七、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基金中基金,主要投资于全球范围内的原油主题相关的公募基金(包括 ETF)
及公司股票,在证券投资基金中属于较高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的基金品种。 嘉实原油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9年第 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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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境外市场,需承担汇率风险以及境外市场的风险。
八、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9年4月17日复核了
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9年 3月 31 日(“报告期末”) ,本报告所列财务数
据未经审计。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人民币元 )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普通股
- -
优先股
-
-
存托凭证
- -
房地产信托凭证
- -
2
基金投资
108,063,328.08 88.88
3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其中:远期
- -
期货
- -
期权
- -
权证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
售金融资产
- -
6
货币市场工具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6,289,738.96 5.17
8
其他资产
7,225,734.06 5.94
9
合计
121,578,801.10 100.00
2. 报告期末在各个国家(地区)证券市场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分布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股票及存托凭证。
3.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组合
嘉实原油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9年第 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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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股票及存托凭证。
4.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明
细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股票及存托凭证。
5. 报告期末按债券信用等级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债券。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债券。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金融衍生品投资明细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金融衍生品。
9.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基金投资明细
序
号
基金
名称
基金
类型
运作
方式
管理人
公允价值 (人民币
元)
占基金
资产净
值
比例
(%)
1
ETFS Brent
Crude
ETP 基金
交易型
开放式
ETFS
Managemen
t Co Jersey Lt
d
21,202,827.80 18.67
2
ETFS WTI Crud
e Oil
ETP 基金
交易型
开放式
ETFS Commodity
Securities Ltd
16,296,242.71 14.35
3
ETFS Brent 1m
th
Oil Secu
rities
ETP 基金
交易型
开放式
ETFS Management
Co
Jersey L
td
16,143,535.01 14.21
4
Invesco DB Oi
l
Fund
ETP 基金
交易型
开放式
Invesco Capital
Management L
LC
15,988,080.91 14.08
5
United States
12
Month
Oil Fund LP
ETP 基金
交易型
开放式
United States
Commodities Fu
nd LLC
14,456,739.59 12.73
6
United States
Brent Oil
Fund LP
ETP 基金
交易型
开放式
United States
Commodities Fu
nd LLC
12,819,875.37 11.29 嘉实原油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9年第 1号)
11
7
United States
Oil
Fund
LP
ETP 基金
交易型
开放式
United States
Commodities Fu
nd LLC
10,640,529.21 9.37
8
Samsung S&P
GSCI Crude
Oil ER Future
s ETF
ETP 基金
交易型
开放式
Samsung Asset
Management Hon
g Kong Ltd
515,497.48 0.45
注:报告期末,本基金仅持有上述8只基金。
10.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 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3)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人民币元)
1
存出保证金
-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3,209,451.79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1,271.85
5
应收申购款
984,935.42
6
其他应收款
3,030,075.00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7,225,734.06
(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股票及存托凭证。
九、基金业绩 嘉实原油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9年第 1号)
12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
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一)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净值增长
率①
净值增长
率标准差
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2017 年 4
月 20日
(基金合
同生效日)
至 2017年
12月 31日
10.17% 1.07% 19.79% 1.62% -9.62% -0.55%
2018 年 -12.98% 1.53% -24.84% 1.98% 11.86% -0.45%
2019 年 1
月 1日至 3
月 31日
20.64% 1.43% 32.44% 1.77% -11.80% -0.34%
(二)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
的比较
图:嘉实原油(QDII-LOF)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 嘉实原油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9年第 1号)
13
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7年 4月 20 日至 2019 年3 月31日)
注: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 6 个月内为建仓期,建仓
期结束时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符合基金合同(十三(二)投资范围和(四)投资限制)的
有关约定。
十、费用概览
(一) 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 基金费用的种类
(1)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 基金上市费用及年费;
(4)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或仲裁费;
(6)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 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所投资基金的交易费用和管理费用及在境外市场
的开户、交易、清算、登记等各项费用;
(8) 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 基金相关账户的开户及维护费用;
(10) 基金进行外汇兑换交易的相关费用;
(11) 基金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应当缴纳的,购买或处置证券有关的任何税收、征费、
关税、印花税及预扣提税(以及与前述各项有关的任何利息及费用)(简称“税收”);
(12) 更换基金管理人、更换基金托管人、更换境外托管人及基金资产由原基金托
管人、境外托管人转移新基金托管人、境外托管人所引起的费用,但因基金管理人或基金
托管人、境外托管人自身违反基金合同导致被更换的情形除外;
(13)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 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2. 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1.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嘉实原油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9年第 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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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双方核对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
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
付。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28%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
下:
H=E×0.28%÷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双方
核对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
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本基金的托管费的具体使用由基金托管人支配;如果委托境外托管人,其中可以部分
作境外托管人的费用,具体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与境外托管人在有关协议中进行约定。
上述“1、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3)-( 13) 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
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二) 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基金份额申购费用由投资者承担,不列入基金财
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投资者申购本基金份额时,
需交纳申购费用,费率按申购金额递减。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
笔分别计算。
(1)场外申购费率
本基金基金份额采用前端收费模式收取基金申购费用。投资者的申购费率见下表:
申购金额M(含申购费) 申购费率
M<100 万元 1.2%
100万元≤M<300 万元 0.8%
300万元≤M<500 万元 0.4%
嘉实原油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9年第 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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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500 万元 每笔 1000元
个人投资者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网上交易系统申购本基金业务实行申购费率优惠, 其
申购费率不按申购金额分档, 统一优惠为申购金额的 0.6%, 但中国银行长城借记卡持卡人,
申购本基金的申购费率优惠按照相关公告规定的费率执行; 机构投资者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
销网上交易系统申购本基金, 其申购费率不按申购金额分档, 统一优惠为申购金额的 0.6%。
优惠后费率如果低于 0.6%,则按 0.6%执行。基金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规定的相应申购费
率低于 0.6%时,按实际费率收取申购费。个人投资者于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通过汇款方式
申购本基金的,前端申购费率按照相关公告规定的优惠费率执行。
注:2014 年9 月2 日, 本基 金管理 人发布 了 《嘉实 基金 管理有限 公司关 于增加 开通后 端收
费基金产 品的公 告》 ,自2017 年4 月28 日 起,增 加开通 本基金在 本公司 基金网 上直销 系统的 后
端收费模 式(包 括申购 、定期 定额投 资、基 金转换 等业 务) 、并 对通过 本公司 基金网 上直销 系统
交易的后 端收费 进行费 率优惠 ,本基 金优惠 后的费 率见 下表:
持有 期限 (T )
基金 网上 直销
后端 申购 优惠 费率
0
电话 (010)65215588
传真 (010)65185678
联系人 胡勇钦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9]5 号文批准,于 1999 年 3 月 25
日成立,是中国第一批基金管理公司之一,是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司注册地上海,总
部设在北京并设深圳、成都、杭州、青岛、南京、福州、广州、北京怀柔、武汉分公司。公
司获得首批全国社保基金、企业年金投资管理人、QDII资格和特定资产管理业务资格。
(二) 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牛成立先生,联席董事长,经济学硕士,中共党员。曾任中国人民银行非银行金融机
构监管司副处长、处长;中国银行厦门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挂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
理委员会(下称银监会)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部处长;银监会新疆监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银监会银行监管四部副主任;银监会黑龙江监管局党委书记、局长;银监会融资性担保业
务工作部(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
员、总裁。现任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兼任中国信托业保障基金有限
责任公司董事。
赵学军先生,董事长,党委书记,经济学博士。曾就职于天津通信广播公司电视设计
所、外经贸部中国仪器进出口总公司、北京商品交易所、天津纺织原材料交易所、商鼎期
货经纪有限公司、北京证券有限公司、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00 年 10月至 2017 年 12
月任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7年 12 月起任公司董事长。 嘉实原油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9年第 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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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蕾女士,董事,硕士研究生,中共党员。曾任保监会财会部资金运用处主任科员;
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研究部高级经理;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秘兼发展战略官;现任
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总裁助理兼国际业务部总经理;兼任中诚国际资本有限公司总经理、
深圳前海中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高峰先生,董事,美国籍,美国纽约州立大学石溪分校博士。曾任所罗门兄弟公司利
息衍生品副总裁,美国友邦金融产品集团结构产品部副总裁。自 1996 年加入德意志银行以
来,曾任德意志银行(纽约、香港、新加坡)董事、全球市场部中国区主管、上海分行行长,
2008 年至今任德意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行长、德意志银行集团中国区总经理。
Jonathan Paul Eilbeck 先生,董事,英国籍,南安普顿大学学士学位。曾任 Sena
Consulting公司咨询顾问,JP Morgan 固定收益亚太区 CFO、COO,JP Morgan Chase 固定收
益亚太区 CFO、COO,德意志银行资产与财富管理全球首席运营官。2008 年至今任德意志银
行资产管理全球首席运营官。
韩家乐先生,董事,1990 年毕业于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1990 年2 月
至2000年5月任海问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1994年至今,任北京德恒有限责任公
司总经理;2001 年 11 月至今,任立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经雷先生,董事、总经理,金融学、会计学专业本科学历,工商管理学学士学位,特
许金融分析师(CFA)。1998 年到 2008 年在美国国际集团(AIG)国际投资公司美国纽约总
部担任研究投资工作。2008年到2013年历任友邦保险中国区资产管理中心副总监,首席投
资总监及资产管理中心负责人。2013年10月至今就职于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董事
总经理(MD)、机构投资和固定收益业务首席投资官;2018 年 3月起任公司总经理。
王巍先生,独立董事,美国福特姆大学文理学院国际金融专业博士。曾任职于中国建
设银行辽宁分行。曾任中国银行总行国际金融研究所助理研究员,美国化学银行分析师,
美国世界银行顾问,中国南方证券有限公司副总裁,万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04
至今任万盟并购集团董事长。
汤欣先生,独立董事,中共党员,法学博士,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清华大学商法研
究中心副主任、《清华法学》副主编,汤姆森路透集团“中国商法”丛书编辑咨询委员会成
员。曾兼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一、二届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委员,现兼任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委员、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独立董事委员会首任主任。
王瑞华先生,独立董事,管理学博士,会计学教授,注册会计师,中共党员。曾任中
央财经大学财务会计教研室主任、研究生部副主任。2012年12月起担任中央财经大学商学
院院长兼 MBA 教育中心主任。
张树忠先生,监事长,经济学博士,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曾任华夏证券公司投资
银行部总经理、研究发展部总经理;光大证券公司总裁助理、北方总部总经理、资产管理
总监;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嘉实原油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9年第 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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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人保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首席投资执
行官;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现任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
书记、总裁,兼任中诚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董事长。
穆群先生,监事,经济师,硕士研究生。曾任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助教,长安信息产业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北京德恒有限责任公司财务主管。2001 年 11月至今任
立信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龚康先生,监事,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2005 年 9 月至今就职于嘉实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人力资源部,历任人力资源高级经理、副总监、总监。
曾宪政先生,监事,法学硕士。1999 年 7月至 2003 年10 月就职于首钢集团,2003 年
10 月至2008年 6月,为国浩律师集团(北京)事务所证券部律师。2008 年7月至今,就职
于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法律稽核部、法律部,现任法律部总监。
宋振茹女士,副总经理,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经济师。1981 年 6 月至 1996 年 10
月任职于中办警卫局。1996年11月至1998年7月于中国银行海外行管理部任副处长。1998
年7月至1999年3月任博时基金管理公司总经理助理。1999年3月至今任职于嘉实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历任督察员和公司副总经理。
李松林先生, 副总经理,工商管理硕士。历任国元证券深圳证券部信息总监,南方证
券金通证券部总经理助理,南方基金运作部副总监,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王炜女士,督察长,中共党员,法学硕士。曾就职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北京市陆
通联合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智浩律师事务所、新华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曾任嘉实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法律部总监。
2、基金经理
(1)现任基金经理
蒋一茜女士,硕士研究生,21 年证券从业经历,具有基金从业资格,香港国籍。曾任
上海申银证券机构销售部及国际部交易员、LG securities (HK) Co., Ltd 研究员、上海沪
光国际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基金经理助理、德意志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基金经
理。2009年9月加入嘉实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09年8月6日至2017年6月1日担任
DWS China Equity Fund基金经理职务,2009年8月14日至2017年7月1日担任DWS Invest
Chinese Equities 基金经理职务,2012年 3 月9 日至今任 Harvest China Equity Fund 基
金经理职务。2015 年 10 月 24 日至今任嘉实海外中国股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7 年 4月 20 日至今任嘉实原油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基金经理、2019 年 2月 28 日
至今任嘉实互融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嘉实原油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9年第 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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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志刚先生,工商管理硕士,7 年证券从业经历,具有基金从业资格,中国香港籍。
曾任巴克莱银行股票研究员。2016 年 2 月加入嘉实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从事股票研究
工作。2017年 5月 17 日至今任嘉实原油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基金经理。
(2)历任基金经理
本基金无历任基金经理。
3、海外投资决策委员会
海外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成员包括:嘉实国际行政总裁James Sun,嘉实国际首席投资官
Thomas Kwan,资深基金经理 Yi Qian Jiang、June Chua、Yannan Chenye、Robert Chen、
Ching-Yin Fung、信用研究 Anthony Lee,风险管理部 Kiana Yu。
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十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银行”)
住所及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号
首次注册登记日期:1983 年 10 月31 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玖佰肆拾叁亿捌仟柒佰柒拾玖万壹仟贰佰肆拾壹元整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4 号
托管部门信息披露联系人:王永民
传真:(010)66594942
中国银行客服电话:95566
(二)基金托管部门及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设立于 1998 年,现有员工 110 余人,大部分员工具有丰富的银行、
证券、基金、信托从业经验,且具有海外工作、学习或培训经历,60%以上的员工具有硕
士以上学位或高级职称。为给客户提供专业化的托管服务,中国银行已在境内、外分行开
展托管业务。
作为国内首批开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银行拥有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一对多、一对一)、社保基金、保险资金、QFII、RQFII、QDII、境外三类机构、券
商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企业年金、银行理财产品、股权基金、私募基金、资金托管
等门类齐全、产品丰富的托管业务体系。在国内,中国银行首家开展绩效评估、风险分析
等增值服务,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增值服务,是国内领先的大型中资托管银行。 嘉实原油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9年第 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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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情况
截至2019年3月31日,中国银行已托管710只证券投资基金,其中境内基金670只,
QDII 基金 40 只,覆盖了股票型、债券型、混合型、货币型、指数型、FOF 等多种类型的基
金,满足了不同客户多元化的投资理财需求,基金托管规模位居同业前列。
(四)托管业务的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风险管理与控制工作是中国银行全面风险控制工作的组成部分,
秉承中国银行风险控制理念,坚持“规范运作、稳健经营”的原则。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
风险控制工作贯穿业务各环节,通过风险识别与评估、风险控制措施设定及制度建设、内
外部检查及审计等措施强化托管业务全员、全面、全程的风险管控。
2007 年起,中国银行连续聘请外部会计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托管业务内部控制审阅工作。
先后获得基于 “SAS70”、“AAF01/06” “ISAE3402”和“SSAE16”等国际主流内控审阅
准则的无保留意见的审阅报告。2017 年,中国银行继续获得了基于“ISAE3402”和
“SSAE16”双准则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国银行托管业务内控制度完善,内控措施严密,
能够有效保证托管资产的安全。
(五)托管人对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
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拒绝执行,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国务院证券监
督管理机构报告。基金托管人如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投资指令违反法
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
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
十三、境外托管人
(一)中银香港概况
名称:[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
住所:[香港中环花园道 1号中银大厦]
办公地址:[香港中环花园道 1号中银大厦]
法定代表人:[高迎欣总裁]
成立时间:[1964 年 10 月 16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人:[黄晚仪 副总经理 托管业务主管] 嘉实原油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9年第 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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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852-3982-6753]
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中银香港”)早于 1964 年成立,并在 2001 年 10 月1 日
正式重组为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是一家在香港注册的持牌银行。其控股公司-中银香
港(控股)有限公司(“中银香港(控股)”)-则于 2001 年 2 日在香港注册成立,并于 2002
年7月25日开始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2002年12月2日被纳入为恒生指数成分股。
中银香港目前主要受香港金管局、证监会以及联交所等机构的监管。
截至2018 年底, 中银香港(控股)有限公司的总资产超过29,529亿港元,资本总额超
过2,570亿港元, 总资本比率为23.1%。中银香港(控股)的财务实力及双A级信用评级,可
媲美不少大型全球托管银行,其最新信评如下(截至 2018 年12 月31 日):
穆迪投资服务 标准普尔 惠誉国际评级
评级展望 稳定 稳定 稳定
长期 Aa3 A+ A
短期 P-1 A-1 F1
展望 稳定 稳定 稳定
中银香港作为香港第二大银行集团,亦为三家本地发钞银行之一,拥有最庞大分行网
络与广阔的客户基础,且连续五年成为“亚太及香港区最稳健银行”《银行间杂志》。
托管服务是中银香港企业银行业务的核心产品之一,目前为超过六十万企业及工商客
户提供一站式的证券托管服务。对于服务国内企业及机构性客户(包括各类 QDII 及其各类
产品等),亦素有经验,于行业处于领先地位,包括于 2006 年被委任为国内首只银行类
QDII 产品之境外托管行,于 2007 年被委任为国内首只券商类 QDII 集成计划之境外托管行,
另于 2010 年服务市场首宗的跨境 QDII-ETF 等;至于服务境外机构客户方面亦成就显著 :
在“债券通”的领域
=>自开通至今,持续维持最大的市场份额
在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的领域
=>成为此类人民币产品的最大香港服务商
在离岸人民币CNH公募基金的领域
=>成为市场上首家服务商(2010年8月)
=>目前亦为最大的服务商
在港上市的交易所买卖基金(ETF)
=>中资发行商的最大服务商之一
在离岸私募基金的领域
=>新募长仓基金的最大服务商之一
在非上市的股权/债权投资领域
=>香港少有的服务商之一
在“中港基金互认计划”领域
=>获得领先地位
在 “香港上海黄金交易所(SGE
=>任命为香港唯一结算银行 嘉实原油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9年第 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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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业务专长及全方位的配备,令中银香港成为目前本地唯一的中资全面性专业全球托
管银行, 亦是唯一获颁行业奖项的中资托管行:
专业杂志 所获托管奖项
亚洲投资人杂志 (Asian Investors) 服务提供者奖项:
- 最佳跨境托管亚洲银行 (2012)
财资杂志(The Asset) Triple A托管专家系列奖项:
-
最佳QFII托管行 (2013)
-
最佳中国区托管专家 (2016)
财资杂志(The Asset) Triple A个人领袖奖项:
Fanny Wong - 香港区年度托管银行家 (2014)
财资杂志(The Asset)Triple A 资产服务、机构投资者及保
险机构系列奖项:
-
最佳QDII托管行(2018); 及
-
最佳QDII客户个案 (2018)
获债券通有限公司颁发“债券通优秀托管机构”(2018)
截至2018 年末,中银香港(控股)的托管资产规模达 10,984 亿港元。
(二)托管部门人员配备、安全保管资产条件的说明
1、主要人员情况
托管业务是中银香港的核心产品之一,由管理委员会成员兼副总裁王兵先生直接领导。
针对国内机构客户而设的专职托管业务团队现时有二十多名骨干成员,职级均为经理或以
上,分别主理结算、公司行动、账务(Billing)、对账(Reconciliation)、客户服务、产品
开发、营销、次托管网络管理及合规等方面。骨干人员均来自各大跨国银行,平均具备 15
年以上的专业托管工作经验(包括本地托管及全球托管),并操流利普通话,可说是香港最
资深的托管团队。
除配备专职的客户关系经理,中银香港更特设为内地及本地客户服务的专业托管业务
团队,以提供同时区、同语言的高素质服务。
除上述托管服务外,若客户需要估值、会计、投资监督等增值性服务,则由中银香港
的附属公司中银国际英国保诚信托有限公司(“中银保诚”)提供。作为「强制性公积金计嘉实原油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9年第 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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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管理局」 认可的信托公司,中银保诚多年来均提供国际水平的估值、会计、投资监督等服
务,其专职基金会计与投资监督人员达50 多名,人员平均具备 10 年以上相关经验。
中银香港的管理层对上述服务极为重视,有关方面的人员配置及系统提升正不断加强。
另外,其它中/后台部门亦全力配合及支持托管服务的提供,力求以最高水平服务各机构性
客户。
关键人员简历
黄晚仪女士
托管业务主管
黄女士于香港大学毕业,并取得英国 Heriot-Watt University 的工商管理硕士及英
国特许银行公会的会士资格。黄女士从事银行业务超过二十年,大部分时间专职于托管业
务,服务企业及机构性客户。效力的机构包括曾为全球最大之金融集团 - 花旗集团 - 及
本地两大发钞银行 - 渣打及中银香港。参加中银香港前,黄女士为花旗集团之董事及香港
区环球托管业务总监。目前黄女士专职于领导中银香港的全球托管及基金服务发展,并全
力配合中国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之境外投资及理财业务之所需,且担任中银香港集团属下
多家代理人公司及信托公司的企业董事。黄女士亦热心推动行业发展,包括代表中银香港
继续担任 「香港信托人公会」 行政委员会之董事一职;自 09 年9月至 2015 年6 月期间, 获
「香港交易所」 委任作为其结算咨询小组成员;另外,黄女士目前亦是香港证监会产品咨询
委员会的委员之一。
郑丽华女士
托管运作及产品开发主管
郑女士乃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之资深会员及香港会计师公会之会员,并持有伦敦
大学专业会计硕士学位。郑女士从事金融与银行业务超过二十年,其中十多年专职于托管
业务,服务企业及机构性客户。曾经工作的机构包括全球最大之金融集团 – 美国摩根大
通银行与汇丰银行及本地银行 - 恒生银行,对托管业务操作、系统流程及有关之风险管理
尤为熟悉。
阮美莲女士
财务主管
阮女士拥有超过二十年退休金及信托基金管理经验,管理工作包括投资估值、基金核
算、投资合规监控及信托运作等。加入中银国际集团前,阮女士曾于百慕达银行任职退休
金部门经理一职,以及于汇丰人寿任职会计经理,负责退休金基金会计工作。阮女士是香
港会计师公会及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并持有英国列斯特大学硕士学位。
2、安全保管资产条件 嘉实原油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9年第 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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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安全保管资产方面,为了清楚区分托管客户与银行拥有的资产,中银香港目前已以
托管人身份在本港及海外存管或结算机构开设了独立的账户以持有及处理客户的股票、债
券等资产交收。
除获得客户特别指令或法例要求外,所有实物证券均透过当地市场之次托管人以该次
托管人或当地存管机构之名义登记过户,并存放于次托管人或存管机构内,以确保客户权
益。
至于在异地市场进行证券交割所需之跨国汇款,除非市场/存托机构/次托管行等另有
要求,否则中银香港会尽可能在交收日汇入所需款项,以减少现金停留于相关异地市场的
风险。
先进的系统是安全保管资产的重要条件。
中银香港所采用的托管系统名为”Custody & Securities System”或简称 CSS,是中
银香港聘用一支科技专家、并结合银行内部的专才,针对机构性客户的托管需求在原有的
零售托管系统上重新组建而成的。CSS 整个系统构建在开放平台上,以 IBM P5 系列 AIX 运
行。系统需使用两台服务器,主要用作数据存取及支持应用系统软件,另各自附有备用服
务器配合。此外,一台窗口服务器已安装 NFS (Network File System, for Unix)模块,负
责与 AIX服务器沟通。
新系统除了采用尖端科技开发,并融合机构性客户的需求与及零售层面的系统优势,
不单符合 SWIFT-15022 之要求,兼容 file transfer 等不同的数据传输,亦拥有庞大的容
量 (原有的零售托管系统就曾多次证实其在市场买卖高峰期均运作如常,反观部分主要银
行的系统则瘫痪超过1.5小时)。
至于基金估值、会计核算以及投资监督服务,则采用自行研发的 FAMEX 系统进行处理,
系统可相容多种货币、多种成本定价法及多种会计核算法,以满足不同机构客户及各类基
金的需要。系统优势包括: 多种货币;多种分类;实时更新;支持庞大数据量;简易操作,
方便用户。系统所支持的核算方法包括: 权重平均(Weighted Average);后入先出(LIFO);
先入先出(FIFO);其它方法可经与客户商讨后实施。系统所支持的估值方法有: 以市场价
格标明 (Marking to Market);成本法;成本或市场价的较低者;入价与出价(Bid and
offer);分期偿还(Amortization);含息或除息(Clean/dirty);及其它根据证券类别的例
外估值等。
(三)托管业务的主要管理制度
作为一家本地持牌银行,中银香港的业务受香港金融管理局全面监管;另外,作为本
地上市的金融机构,中银香港亦需严格遵守香港联合交易所的规定及要求。
中银香港实施严格的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流程,所有重要环节均采用双人复核,
减少人工操作风险;并由独立风险管理部门就任何新产品/服务/措施等进行全面评核及监嘉实原油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9年第 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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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避免人为失误或道德风险。任何外判安排,除上述风险分析外,还需寻求监管机构之
批淮。
对于次托管行或服务商的委任,中银香港亦制定了有关选任、服务标准、及日常服务
水平监控等制度及要求,以确保服务质量。对托管客户而言,中银香港亦承担其次托管行
之服务疏失等风险,并在托管合约中清楚订明。
中银香港具备经审核之应变计划以应付各种各样特殊情况的发生。应变计划每年均会
进行测试及演练,模拟在突发情形下之业务运作,并对测试结果进行检讨及评估,以确保
在突发情形下仍能提供服务。系统方面,灾难应变措施中心亦已预留独立应用软件及数据
库服务器,随时取代生产服务器运作。
托管业务之规章制度及工作手册乃根据与托管相关的监管条例或指引(如: 员工守则,
了解你的客户政策 、防洗钱政策及个人私隐条例等)与中银香港本身制定的内控制度(如 :
信息安全管理办法,包括托管系统用户之管理、权限之设定等)缮制,并因应有关条例、指
引或政策之修订而适时调整,以确保乎合对外、对内的监控要求。
有关托管业务的重要规章制度包括《托管业务标准操作规程》(Custody - Standard
Operating Procedure Overview),主要内容包括:账户开立、客户账户管理、结算程序、
公司行动程序、资产核对、资金报告、账单、投诉、应急计划等等。以及 《托管系统进入控
制规程》(Custody - System Access Control Procedure Overview),内容涵盖系统范围、
系统描述、用户概况、功能列表、职责定义、增加、删除、修改程序、请求格式、控制与
备份安排等。
中银香港设有独立的稽核委员会,直接向董事会负责,对各部门进行定期及不定期之
稽核。至于年度审计,则委任安永 (Ernst & Young)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在核心托管团队中,
特有一名合规人员,专注负责托管业务的风险控制,确保实施全银行的合规标准。
中银集团系内各企业法人或业务条线均严格分开, 并设严密的防火墙, 以确保客户资
料高度保密。
(四)重大处罚
中银香港托管业务自成立至今已超过十二年,从未受到监管机构的重大处罚,亦没有
重大事项正在接受司法部门、监管机构的立案调查。
十四、相关服务机构
(一) 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嘉实原油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9年第 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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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直销机构
(1)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南大街 7号北京万豪中心 D座 12 层
电话 (010)65215588 传真 (010)65215577
联系人 赵佳
(2)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53层 09-11 单元
电话 (021)38789658 传真 (021)68880023
联系人 邵琦
(3)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办公地址 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177号中海国际中心A座2单元21层04-05
单元
电话 (028)86202100 传真 (028)86202100
联系人 王启明
(4)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1 号太平金融大厦 16 层
电话 0755-84362200 传真 (0755)25870663
联系人 陈寒梦
(5)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办公地址 青岛市市南区山东路6 号华润大厦 3101 室
电话 (0532)66777997 传真 (0532)66777676
联系人 胡洪峰
(6)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办公地址 杭州市江干区四季青街道钱江路 1366 号万象城2 幢1001A 室
电话 (0571)88061392 传真 (0571)88021391
联系人 王振
(7)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办公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37 号信合广场 801A 单元 嘉实原油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9年第 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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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0591)88013670 传真 (0591)88013670
联系人 吴志锋
(8)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办公地址 南京市白下区中山东路 288 号新世纪广场 A 座 4202室
电话 (025)66671118 传真 (025)66671100
联系人 徐莉莉
(9)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办公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 50 层 05-06A 单元
电话 (020)88832125 传真 (020)81552120
联系人 周炜
2、代销机构
序 号 代销机构名称 代销机构信息
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联系人:杨菲
传真:010-66107914
客服电话:95588
网
址:http://www.icbc.com.cn,http://www.icbc-ltd.com
2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 1号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电话:(010)66596688
传真:(010)66594946
客服电话:95566
网址:http://www.boc.cn
3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号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联系人:季平伟
电话:(0755)83198888
传真:(0755)83195050
客服电话:95555
网址:http://www.cmbchina.com
4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秦岭路 6号 3号楼
法定代表人:郭少泉
联系人:徐伟静
电话:0532-68629925 嘉实原油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9年第 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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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532-68629939
客服电话:96588(青岛)、4006696588(全国)
网址:http://www.qdccb.com/
5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
司
办公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梨园路物资控股
置地大厦 8楼 801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童彩平
电话:0755-33227950
传真:0755-33227951
客服电话:4006-788-887
网址:http://www.jjmmw.com;https://www.zlfund.cn
6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8号金座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潘世友
电话:021-54509977
传真:021-64385308
客服电话:95021
网址:http://www.1234567.com.cn
7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 196号 26 号楼 2
楼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张茹
电话:021-20613999
传真:021-68596916
客服电话:4007009665
网址:https://www.howbuy.com/
8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古荡街道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联系人:林海明
传真:0571-86800423
客服电话:4008-773-772
网址:http://www.5ifund.com
9 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八号国金中心
二期 53 楼
法定代表人:赵学军
联系人:景琪
电话:021-20289890
传真:021-20280110
客服电话:400-021-8850
网址:http://www.harvestwm.cn
10 众升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
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 27号院 5号
楼 3201 内 3201 单元
法定代表人:李招弟
联系人:高晓芳 嘉实原油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9年第 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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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59393923
传真:010-59393074
客服电话:400-876-9988
网址:http://www.wy-fund.com
11 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
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甲 19 号嘉盛
中心 30 层
法定代表人:周斌
联系人:陈霞
电话:15249236571
传真:010-59313586
客服电话:400-8980-618
网址:http://www.chtfund.com/
12 北京唐鼎耀华基金销售有限公
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 19号国际大厦
A座 1503
法定代表人:张冠宇
联系人:王丽敏
电话:010-85932810
传真:010-59200800
网址:http://www.tdyhfund.com
13 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号 14
楼 09 单元
法定代表人:胡学勤
联系人:宁博宇
电话:021-20665952
传真:021-22066653
客服电话:4008219031
网址:http://www.lufunds.com
14 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号 105室-3491
法定代表人:肖雯
联系人:黄敏嫦
电话:020-89629019
传真:020-89629011
客服电话:020-89629066
网址:http://www.yingmi.cn
15 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蛇口街道后海滨路与海德
三道交汇处航天科技广场 A座 17楼 1704 室
法定代表人:TAN YIK KUAN
联系人:叶健
电话:0755-89460500
传真:0755-21674453
网址:https://www.ifastps.com.cn/
16 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 22 号 2F
法定代表人:樊怀东
联系人:于舒 嘉实原油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9年第 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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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411-39027828
传真:0411-39027835
客服电话:4000-899-100
网址:http://www.yibaijin.com/
17 中民财富基金销售(上海)有限
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老太平弄 88号 A、B单
元
法定代表人:弭洪军
联系人:茅旦青
电话:021-33355392
传真:021-63353736
客服电话:400-876-5716
网址:http://www.cmiwm.com/
18 中欧钱滚滚基金销售(上海)有
限公司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333号 729S
室
法定代表人:许欣
联系人:屠帅颖
电话:021-68609600
客服电话:400-700-9700
网址:http://www.qiangungun.com
19 万家财富基金销售(天津)有限
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 28号太平洋保
险大厦 A座 5 层
法定代表人:李修辞
联系人:王芳芳
电话:010-59013842/18519215322
传真:010-59013828
网址:http://www.wanjiawealth.com
20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68号 32 层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联系人:芮敏祺
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38670666
客服电话:4008888666
网址:http://www.gtja.com
21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号 4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权唐
电话:(010)65183880
传真:(010)65182261
客服电话:400-8888-108
网址:http://www.csc108.com
22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人:李颖
电话:0755-82130833 嘉实原油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9年第 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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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755-82133952
客服电话:95536
网址:http://www.guosen.com.cn
23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1 号
法定代表人:霍达
联系人:林生迎
电话:(0755)82943666
传真:(0755)82943636
客服电话:4008888111、95565
网址:http://www.cmschina.com
24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 26号广发证券大
厦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联系人:黄岚
电话:(020)87555888
传真:(020)87555305
客服电话:95575 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网址:http://www.gf.com.cn
25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中信证券大
厦;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郑慧
电话:010-60838888
客服电话:95558
网址:http://www.cs.ecitic.com
26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号国际企业
大厦 C座 2-6 层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联系人:辛国政
电话:010-83574507
传真:010-83574807
客服电话:400-8888-888
网址:http://www.chinastock.com.cn
27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 689号海通证券大
厦
法定代表人:周杰
联系人:金芸、李笑鸣
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23219100
客服电话:95553 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网址:http://www.htsec.com
28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号 45 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联系人:陈宇 嘉实原油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9年第 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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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21-33388214
传真:021-33388224
客服电话:95523 或 4008895523
网址:http://www.swhysc.com
29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号安联大厦
35 层、28 层 A02 单元
法定代表人:王连志
联系人:陈剑虹
电话:(0755)82825551
传真:(0755)82558355
客服电话:4008001001
网址:http://www.essence.com.cn
30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东中路 228号
法定代表人:周易
联系人:庞晓芸
电话:0755-82492193
传真:0755-82492962(深圳)
客服电话:95597
网址:http://www.htsc.com.cn
31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 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号青岛国际金
融广场 1 号楼第 20层
法定代表人:姜晓林
联系人:焦刚
电话:(0531)89606166
传真:(0532)85022605
客服电话:95548
网址:http://www.zxwt.com.cn
32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福田区益田路 6003 号荣超商务中
心 A座 4 层、18-21层
法定代表人:高涛
联系人:胡芷境
电话:0755-88320851
传真:0755-82026539
客服电话:400 600 8008
网址:http://www.china-invs.cn
33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 268号
法定代表人:杨华辉
联系人:乔琳雪
电话:021-38565547
客服电话:95562
网址:http://www.xyzq.com.cn
34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119号东方证券
大厦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嘉实原油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9年第 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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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凤
电话:(021)63325888
传真:(021)63327888
客服电话:95503
网址:http://www.dfzq.com.cn
35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江中路二段 36
号华远华中心 4、5 号楼 3701-3717
法定代表人:施华
联系人:丁敏
电话:(010)59355997
传真:(010)56437013
客服电话:95571
网址:http://www.foundersc.com
36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号特区报
业大厦 16、17 层
法定代表人:曹宏
联系人:金夏
电话:(021)62821733
传真:(0755)83515567
客服电话:4006666888、(0755)33680000
网址:http://www.cgws.com
37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号
法定代表人:周健男
联系人:刘晨、李芳芳
电话:(021)22169999
传真:(021)22169134
客服电话:4008888788、10108998
网址:http://www.ebscn.com
38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号广州国际金
融中心主塔 19 层、20 层
法定代表人:胡伏云
联系人:林洁茹
电话:020-88836999
传真:020-88836654
客服电话:(020)961303
网址:http://www.gzs.com.cn
39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文艺路 233 号宏源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琦
联系人:王怀春
电话:0991-2307105
传真:0991-2301927
客服电话:4008-000-562
网址:http://www.swhysc.com/index.jsp
40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号证券大厦 10嘉实原油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9年第 1号)
35
楼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许曼华
电话:021-20315290
客服电话:95538
网址:http://www.zts.com.cn
41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5号投行大厦
9、16-20楼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联系人:毛诗莉
电话:(0755)23838750
传真:(0755)25838701
客服电话:95358
网址:http://www.firstcapital.com.cn
42 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东江三路 55
号广播电视新闻中心西面一层大堂和三、四层
法定代表人:徐刚
联系人:彭莲
电话:0755-83331195
客服电话:95564
网址:http://www.lxsec.com
43 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成都市人民南路二段 18号川信大厦 10
楼
法定代表人:吴玉明
联系人:刘进海
电话:028-86199278
传真:028-86199382
客服电话:4008366366
网址:http://www.hx818.com
44 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卓越时代广
场(二期)北座 13层 1303-1305 室、14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联系人:刘宏莹
电话:010-60833754
传真:0755-83217421
客服电话:400-990-8826
网址:http://www.citicsf.com
45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特 8 号
法定代表人:李新华
联系人:李良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客服电话:95579 或 4008-888-999
网址:http://www.cjsc.com 嘉实原油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9年第 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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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 11 号高德置地
广场 F座 18、19楼
法定代表人:罗钦城
联系人:甘蕾
电话:020-38286026
客服电话:95322
网址:http://www.wlzq.com.cn
47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8 号民生
金融中心 A座 16-18 层
法定代表人:冯鹤年
联系人:程博怡
电话:(010)59355807
传真:(010)56437013
客服电话:400-619-8888
网址:http://www.mszq.com/
48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东路东侧宁汇大
厦 A座
法定代表人:王春峰
联系人:蔡霆
电话:(022)28451991
传真:(022)28451892
客服电话:4006515988
网址:http://www.bhzq.com
49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 5 号
法定代表人:范力
联系人:方晓丹
电话:(0512)65581136
传真:(0512)65588021
客服电话:95330
网址:http://www.dwzq.com.cn
50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东中路 389号
法定代表人:步国旬
联系人:王万君
电话:(025)58519523
传真:(025)83369725
客服电话:95386
网址:http://www.njzq.com.cn
51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西藏中路 336 号华旭国际大厦 6
楼
法定代表人:李俊杰
联系人:邵珍珍
电话:(021)53686888
传真:(021)53686100-7008
客服电话:(021)962518、4008918918 嘉实原油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9年第 1号)
37
网址:http://www.shzq.com
52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5033号平安金融
中心
法定代表人:何之江
联系人:周一涵
电话:021-38637436
传真:021-58991896
客服电话:95511—8
网址:stock.pingan.com
53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 1号金源中心
30 楼
法定代表人:陈照星
联系人:李荣
电话:(0769)22115712
传真:(0769)22115712
客服电话:95328
网址:http://www.dgzq.com.cn
54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 10
号
法定代表人:菅明军
联系人:程月艳、李昐昐
电话:0371--69099882
传真:0371--65585899
客服电话:95377
网址:http://www.ccnew.com
55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号国华投
资大厦 9 层
法定代表人:王少华
联系人:黄静
电话:(010)84183389
传真:(010)84183311
客服电话:400-818-8118
网址:http://www.guodu.com
56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 23号投资广场
18 层
法定代表人:赵俊
联系人:王一彦
电话:(021)20333333
传真:(021)50498825
客服电话:95531;400-888-8588
网址:http://www.longone.com.cn
57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中国上海市浦东银城中路 200号中银大
厦 39 层
法定代表人:宁敏 嘉实原油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9年第 1号)
38
联系人:王炜哲
传真:(021)50372474
客服电话:4006208888
网址:http://www.bocifunds.com
58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海口市南宝路 36号证券大厦 4 楼
法定代表人:王作义
联系人:马贤清
电话:(0755)83025022
传真:(0755)83025625
客服电话:400-8888-228
网址:http://www.jyzq.cn
59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 319 号 8幢
10000 室
法定代表人:徐朝晖
联系人:梁承华
电话:(029)87416168
传真:(029)87406710
客服电话:95582
网址:http://www.west95582.com
60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 638号兰
州财富中心 21 楼
法定代表人:李晓安
联系人:范坤
电话:(0931)4890208
传真:(0931)4890628
客服电话:95368
网址:http://www.hlzq.com
61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号安联大厦
28 层 A01、B01(b)单元
法定代表人:俞洋
联系人:杨莉娟
电话:021-54967552
传真:021-54967032
客服电话:021-32109999;029-68918888;4001099918
网址:http://www.cfsc.com.cn
62 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 27号院 5号
楼 40 层-43 层
法定代表人:姜志军
联系人:齐冬妮
电话:(010)59355807
传真:(010)56437013
客服电话:400-889-5618
网址:http://www.e5618.com
63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 99 号保利嘉实原油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9年第 1号)
39
广场 A座 37 楼
法定代表人:余磊
联系人:岑妹妹
电话:027-87617017
传真:027-87618863
客服电话:4008005000
网址:http://www.tfzq.com
64 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杨高南路 799 号 3号楼 5 楼
法定代表人:冷飞
联系人:孙琦
电话:021-50810687
传真:021-58300279
客服电话:021-50810673
网址:http://www.wacaijijin.com
65 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天二路 33号腾讯滨海
大厦 15 楼
法定代表人:刘明军
联系人:谭广锋
电话:0755-86013388-80618
传真:-
客服电话:95017
网址:http://www.tenganxinxi.com或
http://www.txfund.com
66 北京百度百盈基金销售有限公
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十街 10号 1 幢 1层
101
法定代表人:张旭阳
联系人:杨琳
电话:010-61952702
传真:010-61951007
客服电话:95055
67 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 18 号黄龙
时代广场 B座 12 楼
法定代表人:祖国明
联系人:韩爱彬
电话:021-60897840
传真:0571-26697013
客服电话:4000-766-123
网址:http://www.fund123.cn
68 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
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 58号理想国
际大厦 906室
联系人:付文红
电话:010-62676405
传真:010-62676582 嘉实原油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9年第 1号)
40
客服电话:010-62675369
网址:http://www.xincai.com
69 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浦东新区福山路 33 号 9
楼
法定代表人:王廷富
联系人:姜吉灵
电话:021-68882280
传真:021-68882281
客服电话:400-821-0203
网址:https://www.520fund.com.cn/
70 凤凰金信(银川)基金销售有限
公司
办公地址: 宁夏银川市金凤区阅海湾中心商务区万
寿路 142 号 14 层办公房
法定代表人:程刚
联系人:张旭
电话:010-58160168
传真:010-58160173
客服电话:400-810-55919
网址:http://www.fengfd.com/
71 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东路康宁街北 6号
楼 6 楼 602、603 房间
法定代表人:李淑慧
联系人:裴小龙
电话:0371-85518395 4000-555-671
传真:0371-85518397
网址:HGCCPB.COM
72 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 66号 1 号楼
22 层 2603-06
法定代表人:江卉
联系人:江卉
电话:4000988511
传真:010-89188000
客服电话:010-89188462
网址:http://fund.jd.com
73 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 1号院 6号楼
2 单元 21层 222507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联系人:侯芳芳
电话:010-61840688
传真:010-61840699
客服电话:400-159-9288
网址:http://www.ncfjj.com
(二)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嘉实原油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9年第 1号)
41
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 号
法定代表人 周明
联系人 朱立元
电话 (010)59378888
传真 (010)59378907
(三) 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 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住所、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256号华夏银行大厦 14 楼
负责人 廖海 联系人 范佳斐
电话 (021)51150298-827 传真 (021) 51150398
经办律师 刘佳、范佳斐
(四) 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星展银行大
厦507单元 01 室
办公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 202 号领展企业广场二座普华永道中心
11楼
法定代表人 李丹 联系人 张勇
电话 (021)23238888 传真 (021)23238800
经办注册会计师 薛竞、张勇
十五、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
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
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基金嘉实原油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9年第 1号)
42
管理人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经营情况,对本基金原招募说明书进行了
更新。主要更新内容如下:
1. 在“重要提示 ”部分: 明确了更新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及有关财务数据的截止日
期。
2. 在“四、基金的投资 ”部分:补充了本基金最近一期投资组合报告内容。
3. 在“五、基金的业绩 ”:基金业绩更新至 2019年第一季度末。
4.在“六、基金管理人 ”部分:更新了基金管理人的相关信息。
5. 在“十八、基金托管人 ”部分:更新了基金托管人的相关信息。
6. 在“十九、境外托管人 ”部分:更新了境外托管人的相关信息。
7.在“二十、相关服务机构 ”部分:更新了代销机构的相关信息。
8.在“二十四、其他应披露事项 ”部分:列示了自 2018 年 10 月 20 日至 2019 年 4 月 20
日的临时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 5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