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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添富美元债债券(QDII)人民币A(004419)

汇添富美元债债券(QDII):汇添富精选美元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年第1号)查看PDF公告

 
 
 
 
 
 
 
 
汇 添富 精 选美元 债债券 型证券 投资基 金 
更新 招募 说明书 
(2019 年 第 1 号) 
 
 
 
 
 
 
 
基金管理人: 汇添 富 基 金 管 理 股份 有 限 公 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 银 行 股 份 有 限公 司 
 
 汇添富精选美元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2 重 要提 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7】212 号文注册 募集。 本 基金基金合同于2017 年4 月20 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 证监会 注册 , 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 注册, 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 值、收益 和市场 前景做 出实质性 判断或 保证, 也不表明 投资于 本基金 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 诚实信用、 谨慎勤勉 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全球证券市场, 基金净值会因为所投资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 生波动。 在投资本基金前, 投资者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 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 从而获取基金投资收益, 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 本基金投资中的风险主要分为: 一是投资产品风险, 包括市场风险、 汇率风险和 政治风险等; 二是开放式基金风险, 包括利率风险、 信用风险、 流动性风险、 操 作风险、 会计核算风险、 税务风险、 法律风险等。 本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 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属于高风险的债券投资品种, 其流动性风险和信用风险均高于 一般债券品种, 会影响 组合的风险特征。 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流动性风险在于该 类债券采取非公开方式发行和交易, 由于不公开资料, 外部评级机构一般不对这 类债券进行外部评级, 可能会降低市场对该类债券的认可度, 从而影响该类债券 的市场流动性。 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信用风险在于该类债券发行主体的资产规模 较小、 经营的波动性较 大, 同时, 各类材料 ( 包括募集说明书、 审计 报告) 不公 开发布, 也大大提高了分析并跟踪发债主体信用基本面的难度。 本基金为主要投 资于 美元债 的债券型基金, 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较低预期风险、 较低预期收益的 品种, 其预期风险及预期收益水平高于货币市场 基金, 低于混合型基金及股票型 基金。 本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投资” 章节中有关 “风险收益特征” 的表述 是基于投资范围、 投资比例、 证券市场普遍规律等做出的概述性描述, 代表了一 般市场情况下本基金的长期风险收益特征。 销售机构 (包括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 和其他销 售机构 )根据 相关法律 法规对 本基金 进行“销 售适当 性风险 评价” ,不汇添富精选美元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3 同的销售机构采用的评价方法也不同, 因此销售机构的基金产品 “风险等级评价” 与 “基金的投资” 章节中 “风险收益特征” 的表述可能存在不同, 投资人在购买 本基金时 需按照 销售机 构的要求 完成风 险承受 能力与产 品风险 之间 的 匹配检验。 投资有风险, 投资者 认购 (或申购) 基金时应认真阅读 《基金合同》 、 《招募 说明书》 等信息披露文件, 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 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 投资期限、 投资经 验、 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 投资 者 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自主作出投资决策,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 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 人提醒 投资人 基金投资 的 “买 者自负 ”原则, 在做出 投资决 策后, 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招募说 明书 更新截 止 日为2019年4月20 日, 有关财务 数据 和净值 表 现截止 日为2019 年3月31日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汇添富精选美元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目





录 第一部 分


绪言 ............................................................................................................................... 1 第二部 分


释义 ............................................................................................................................... 2 第三部 分


风险 揭示 ....................................................................................................................... 7 第四部 分


基金 的投 资 ................................................................................................................. 13 第五部 分


基金 的业 绩 ................................................................................................................. 27 第 六部分


基金 管理 人 ................................................................................................................. 30 第七部 分


基金 的募 集 ................................................................................................................. 44 第八部 分


基金 合同 的生 效 ......................................................................................................... 50 第九部 分


基金 份额 的申 购与赎 回 ............................................................................................. 52 第十部 分


基金 费用 与税 收 ......................................................................................................... 65 第十一 部分


基 金的 财产 ............................................................................................................. 68 第十二 部分


基 金资 产估 值 ......................................................................................................... 70 第十三 部分


基 金的 收益 与分配 ................................................................................................. 76 第十四 部分


基 金的 会计 与审计 ................................................................................................. 78 第十五 部分


基 金的 信息 披露 ..................................................................................................... 79 第十六 部分


基 金合 同的 变更、 终止 与基 金财 产的 清算 ......................................................... 85 第十七 部分


基 金托 管人 ............................................................................................................. 88 第十八 部分


境 外托 管人 ............................................................................................................. 90 第十九 部分


相 关服 务机 构 ......................................................................................................... 96 第二十 部分


基 金合 同内 容摘要 ............................................................................................... 127 第二十 一部 分


基金 托管 协议的 内容 摘要 ............................................................................... 145 第二十 二部 分


对基 金份 额持有 人的 服务 ............................................................................... 160 第二十 三部 分


招募 说明 书的存 放及 查阅 方式 ....................................................................... 162 第二十 四部 分


其他 应披 露事项 ............................................................................................... 163 第二十 五部 分


备查 文件 ........................................................................................................... 165 汇添富精选美元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1 第 一部 分


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以下简称“ 《基金 法》 ” )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 《运作办法》 ” ) 、 《 证 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 《销售办法》 ” )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 《信息披露办法》 ” )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 准则第 5 号< 招募说明 书的内容与格式> 》 、 《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 管理试行办法》 (以下 简称“ 《试行办法》 ” ) 、 《关于实施< 合格 境内 机构投资者境 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 法> 有关问题的通 知》 ( 以下简称 “ 《通知》 ” ) 、 《公开募集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以下简称 “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 ) 等有关法 律法规 以及《 汇添富 精 选美元 债债券 型证券投 资基金 基金合 同》编写 。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 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 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 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 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 并经中国证监会 注册 。 基金合同 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 义务的法律文件。 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 金份额, 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 身即表明 其对基 金合同 的承认和 接受, 并按照 《基金法 》 、基 金合同 及其他有关 规定享有权利、 承担义务。 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应详细 查阅基金合同。 汇添富精选美元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2 第 二部 分


释义 在本 招募说明书 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 汇添富精选美元债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 合同: 指 《汇 添富 精选 美元债 债券 型 证券投资 基金基 金合同 》 及对 基金合同 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3、 中国: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仅为基金合同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 澳 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 4、 法律法规: 指中国现 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 行政法规、 规范性 文件、 司法解释、 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 决议、 通知等 5、 《基金法》 : 指 2003 年10 月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通过,2012 年 12 月 28 日第十一 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三十次会议修订,自 2013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 ,并经 2015 年 4 月 24 日第十二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修改〈中 华人民 共和国 港口法> 等七部 法律的 决定》修 改 的《 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 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6、 《销售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 2013 年 3 月 15 日颁布、同年 6 月 1 日实施 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7、 《运作办法》 : 指中国证监会2014 年 7 月7 日颁布、 同年8 月 8 日实施的 《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8、 《信息披露办法》 : 指中国证监会 2004 年6 月8 日颁布、 同年 7 月1 日实 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9、 《试行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 2007 年 6 月 18 日颁布、同年 7 月 5 日实施 的 《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 的修订 10、 《通知》 :指中国证监会 2007 年 6 月 18 日颁布、同年 7 月 5 日实施的 《 关于实 施<合 格境内 机构投资 者境外 证券投 资管理试 行办法>有关 问题的通 知》 11、 招募说明书 或本招募说明书: 指 《 汇添富精选美元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 金招募说明书》 及其定期的更新 汇添富精选美元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3 12、 托管协议: 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 《汇添富 精选美 元债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13、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指 《 汇添富精选美元债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 额发售公告》 14、 《业务规则》 : 指《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 是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 由基金管 理人和 投资者 共同遵守 15、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 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8 月31 日颁布、 同年 10 月1 日实施的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及颁布机关 对其不时作出的修订 16、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7、银行 业监督 管理机 构:指中 国人民 银行和/或中国 银行保 险监督 管理委 员会 18、 外管局:指国家外汇管理局 或其授权的派出机构 19、基金管理人 :指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基金托管人 :指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1、 境外托管人:指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的条件, 根据基金托管人与其签订 的 合同,为本 基金提供 境外资产托管服务的境外 金融机构 22、 基金份额持有人: 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 投资 者 23、 基金销售业务: 指基 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 发售基金份额, 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4、 销售机构: 指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以及符合 《销售办法》 和中 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 售服务代理协议,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5、 登记业务: 指基金 登记、 存管、 过户、 清 算和结算业务, 具体内 容包括 投资者 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 基金份额登记、 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 清算和结 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6、 登记机构: 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基金的登记机构为 汇添富基金管理汇添富精选美元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4 股份有限公司或接受 汇 添 富 基金管理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委托代为办 理 登 记 业 务 的 机 构 27、 基金 合同当事人:指 受基金合同约束, 根据基金合同 享有权利并承担义 务的法律主体,包括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 基金份额持有人 28、 个人投资者 : 指依据 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 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29、 机构投资者 : 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 事业法人、 社会 团体 或其他组织 30、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指符合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 办法》 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 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 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31、 投资者: 指个人投资者、 机构投资者和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 法律法 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的 合称 32、 基金合同生效日: 指 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 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 基金备案手续完毕, 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 日期 33、 基金合同终止日: 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 基金财 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4、 基金募集期: 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 最长 不得超过3 个月 35、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6、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7、T 日: 指销售机构 在规定时间受理 投资者申购、 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 开放日 38、T+n 日:指自 T 日起第n 个工作日(不包含T 日) 39、开放日:指为 投资者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40、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41、 认购: 指在基金募集期内, 投资者 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申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汇添富精选美元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5 42、 申购: 指基金合同生效后, 投资者 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3、 赎回: 指基金合同生效后, 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 和招募说明书 规 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4、 巨额赎回: 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 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 (①赎回申请份 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 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②美元基金份额按当日汇率折算为人民币等值基 金份额后同人民币基金份额合并计算) 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美元基金份 额按上一开放日当日汇率折算为人民币等值基金份额后同人民币基金份额合并 计算)的10% 45、 基金账户: 指登记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 、 记录其持有的、 基金管理人 所 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46、 基金交易账户 : 指销售机构为投资者 开立的、 记录投资者通过该销售机 构 办理认购、 申购、 赎回、 转换 、 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 等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 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47、 转托管: 指基金份 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 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8、 基金转换: 指基金 份额持有人按照 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 规定的条件, 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 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 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9、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指 投资者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 约定每期申 购日、 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 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 投资者 指定银行账 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 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50、基金 份额类 别: 本 基金根据 认购/ 申购费 用、销售 服务费 收取方 式的不 同,将基 金份额 分为不 同的类别 。在投 资者认 购、申购 时收取 认购、 申购费用, 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 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的基金份额, 称为 A 类基金份额; 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而不收取 认购/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基金份额,称为 C 类基 金份额 汇添富精选美元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6 51、 基准货币: 指基金资产估值的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基准货币为人民币 52、人民币:指中国法定货 币及法定货币单位 53、美元:指美国法定货币及法定货币单位 54、元: 如无特指, 指人民币元 55、 汇率: 如无特指, 指中国人民银行或其授权机构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 价 56、 基金收益: 指基金 投资所得红利、 股息、 债券利息、 买卖证券价 差、 银 行存款利息、 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57、 基金资产总值: 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 银行存款本息、 基金应收 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8、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9、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60、 基金资产估值: 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 以确定基金资产净 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61、 流动性受限资产: 指由于法律法规、 监管、 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 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 上的逆回购 与银行定 期存款 (含协 议约定有 条件提 前支取 的银行存 款) 、 停牌股 票、流通受 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 资产支持证券、 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 交易的债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流动性受限资产, 如未来法律 法规变动, 基 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对上述流动性受限资产范围进行调 整 62、 指定媒介: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 互联网网站 及其他 媒介 63、 公司行为信息 : 指 证券发行人所公告的会或将会影响到基金资产的价值 及权益的任何未完成或已完成的行动, 及其他与本基金持仓证券所投资的发行公 司有关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权益派发、配股、提前赎回等信息 64、 不可抗力: 指 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 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 件 汇添富精选美元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7 第 三部 分


风险 揭示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 以美元计价的债券, 基金净值会因为全球 证券 市场波动及 汇率 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 基金投资中出现的风险分为如下两类, 一是投资产品 风险, 包括市场风险、 汇率风险、 政治风险等; 二是开放式基金风险, 包括利率 风险、 信用风险、 流动 性风险、 操作风险、 会 计核算风险、 税务风险 、 交易结算 风险、法律风险等。 一、投资产品风险 1、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由于市场因素如基础利率、 汇率的变化或由于这些市场因素的 波动率的变化而引起的证券价格的非预期变化,并产生损失的可能性。 由于本基金投资于 全球证券市场, 因而会受到不同国家或地区特有的政治因 素、 法律制度、 经济周期等基本因素的影响, 导致本基金的投资绩效面临较大的 波动性和存在潜在损失的风险。 例如美国证券交易市场 对每日证券交易价格并无 涨跌幅上下限的规定 , 因此在美国证券交易市场交易的 证券的每日涨跌幅空间相 对较大 。 2、汇率风险 汇率风险是指因境外证券投资所产生的以非本币计价 的 各类资产 受 汇率波 动影响而引起本币估值下的基金资产 波动,使 基金资产面临的风险。 3、政治风险 政治风险是国家或地区的财政政策、 货币政策、 产业政策、 地区发展政策等 宏观政策发生变化, 导致市场波动从而 影响基金收益产生的风险。 例如新政府或 许会拒绝承担前任政府的债务。 二、开放式基金风险 1、流动性风险 及风险管理方法说明 流动性风险是指基金管理人未能以合理价格及时变现基金资产以支付投资 者赎回款项的风险。 开放式基金要随时应对投资者的赎回, 如果基金资产不能迅 速转变成现金, 或者变现为现金时对基金资金净值产生不利的影响, 都会影响基 金运作和收益水平。 尤其是在发生巨额赎回时, 如果基金资产变现能力差, 可能汇添富精选美元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8 会产生基金仓位调整的困难,导致流动性风险,可能影响基金份额净值。 (1 )拟投资市场、行业及资产的流动性风险评估 1)投资市场的流动性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境内、 境外市场, 针对境外投资,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 债券型及 货币型 公 募基金 、债券 、资产支 持证券 、银行 存款、货 币市场 工具 等 投资 品种; 针对境内投资, 本基金主要 投资于债券、 资产支持证券、 同业存单、 货币市场工 具、 银行存款等固定收益类品种 。 上述资产均 存在规范的交易场所、 运作时间长, 市场透明度较高, 运作方式规范, 历史流动性状况良好, 正常情况下能够及时满 足基金变现需求, 保证基金按时应对赎回要求。 极端市场情况下, 上述资产可能 出现流动 性不足 ,导致 基金资产 无法变 现,从 而影响投 资者按 时收到 赎回款项。 根据过往经验统计, 绝大部分时间上述资产流动性充裕, 流动性风险可控, 当遇 到极端市场情况时, 基金管理人会按照基金合同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及时启动 流动性风险应对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投资行业的流动性风险 本基金不主动参与股票等权益类资产的投资 。 债券投资方面, 本基金通过深 入分析宏观经济数据、 货币政策和利率变化趋势以及不同类属的收益率水平、 流 动性和信 用风险 等因素 ,以久期 控制和 结构分 布策略为 主,以 收益率 曲线策略、 利差策略等为辅,构造能够提供稳定收益的债券和货币市场工具组合。 因此本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的行业配置较为灵活, 在综合考虑宏观因素及 债券市场 的前提下进行配置, 不以投资于某单一 细分行业为投资目标, 受到单一 细分 行业流动性风险的影响较小。 3)投资资产的流动性风险 本基金针对流动性较低资产的投资进行了严格的限制, 以降低基金的流动性 风险: 针对境内投资, 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 金资产净值的 15% ; 针 对境外投资, 本基金持有非流动性资产市值不得超过基金 资产净值的 10% 。 本基金为开放式基金, 为保持较高的组合流动性, 方便投资人安排投资, 在 遵守本基金有关投资限制与投资比例的前提下, 将主要投资于高流动性的投资品 种, 防范流动性风险。 同时, 结合市场流动性特点, 本基金将合理安排组合流动汇添富精选美元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9 性, 统筹考虑投资者申购赎回特征和客户大额资金流向特征, 以确定本基金在不 同投资品种的配置比例,确保流动性充裕。 (2 )本基金申购、赎回安排 本基金为普通开放式基金, 投资人可在本基金的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 和赎回业务。 为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 利益优先原则, 本基金管理人将合理 控制基金份额持有人集中度, 审慎确认申购 赎回业务申请,包括但不限于: 1) 当接 受申购 申请对 存量基金 份额持 有人利 益构成潜 在重大 不利影 响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规定单个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 基金规模上限或基金单日净 申购比例上限, 以及拒绝大额申购、 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 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 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 2) 本基金管理人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 者收取 不低于 1.5% 的赎回费, 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 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 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 定性时,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 认后,基 金管理 人应当 暂停接受 基金申 购申请 、赎回申 请或延 缓支付 赎回款项。 具体措施详见本招募说明书“第 九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3 )巨额赎回情形下流动性风险管理措施 当本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情形时, 本基金管理人经内部决策, 并与基金托管人 协商一致后, 将运用多种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对赎回申请进行适度调整, 以应对 流动性风险,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包括但不限于: 1)延缓办理巨额赎回申请; 2)暂停接受赎回申请; 3)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4)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措施。 具体措施详见本招募说明书“第 九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4 )实施备用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的情形、程序及对投资者的潜在影响 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 在确保投资者得到公平对待的前提下, 可依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综合运用各类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 对赎回汇添富精选美元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10 申请进行适度调整,作为特定情形下基金管理人流动性风险管理的辅助措施。 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 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 可综合运用包 括延期办理巨额赎回申请、 暂停接受赎回申请 、 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收取短期赎 回费、 暂停基金估值等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 投资者将面临其赎回申请被拒绝或 延期办理、赎回款项延缓支付,或面临赎回成本或申购成本较高等的风险。 2、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由于利率变动而导致的证券价格和证券利息的损失。 利率风险 是债券投资所面临的主要风险, 息票利率、 期 限和到期收益率水平都将影响债券 的利率风险水平。国家或地区的利率变动还将影响该地区的经济与汇率等。 3、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债券发行人是否能够实现发行时的承诺, 按时足额还本付息的 风险。 一般认为: 国债的信用风险可以视为零, 而 其它债券的信用风险可按专业 机构的信用评级确定, 信用等级的变化或市场对某一信用等级水平下债券利率的 变化都会迅速的改变债券的价格, 从而影响到基金资产。 投资标的可能因财务结 构恶化或整体产业衰退, 致使专业评级机构调降该投资标的债信, 进而使得该投 资标的产生潜在资本损失的风险。 衍生品有一定的交易对手信用风险, 可通过严 格筛选交易对手来控制。 4、中小企业私募债投资风险 本基金持有单只中小企业私募债券, 其市值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 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属于高风险的债券投资品种, 其流动性风险和信用风险均高于 一般债券品种, 会影响组合的风险特征。 中小企业 私募债 券的流 动性风险 在于该 类债券 采取非公 开方式 发行和 交易, 由于不公开资料, 外部评级机构一般不对这类债券进行外部评级, 可能会降低市 场对该类债券的认可度,从而影响该类债券的市场流动性。 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信用风险在于该类债券发行主体的资产规模较小、 经营 的波动性较大, 同时, 各类材料 (包括募集说 明书、 审计报告) 不公 开发布, 也 大大提高了分析并跟踪发债主体信用基本面的难度。 5、投资国债期货的风险 汇添富精选美元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11 国债期货的投资可能面临市场风险、 基差风险、 流动性风险。 市场风险是因 期货市场价格波动使所持有的期货合约价值发生变化的风险。 基差风险是期货市 场的特有风险之一, 是指由于期货与现货间的价差的波动, 影响套期保值或套利 效果,使 之发生 意外损 益的风险 。流动 性风险 可分为两 类:一 类为流 通量风险, 是指期货合约无法及时以所希望的价格建立或了结头寸的风险, 此类风险往往是 由市场缺乏广度或深度导致的; 另一类为资金量风险, 是指资金量无法满足保证 金要求,使得所持有的头寸面临被强制平仓的风险。 6、操作风险 操作风险主要是相关当事人在业务各环节操作过程中, 因内部控制存在缺陷 或者人为因素造成操作失误或违反操作规程等原因可能引致风险。 例如, 越权违 规交易、 会计部门欺诈、 交易错误、 IT 系统故 障等风险。 在开放式基金的各种交 易行为或者后台运作中, 可能因为技术系统的故障或者差错而影响交易的正常进 行或者导致投资者的利益受到影响。 这种技术风险可能来自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 管人、境外资产托管人、登记结算机构、销售机构、证券交易所等等。 7、交易结算风险 在基金的投资交易中, 当交易对手方无法履行对一位或多位交易对手的支付 义务时,基金有蒙 受损失的可能性。 8、会计核算风险 会计核算风险主要是指由于会计核算及会计管理上违规操作形成的风险, 如 经常性的串户, 账务记重, 透支, 过失付款, 资金汇划系统款项错划, 日终轧 账 假平,会 计备份 数据丢 失,利息 计算错 误等。 通过双会 计制以 及基金 会计核算、 托管方会计复核的方法可以有效控制会计核算风险。 9、税务风险 在投资各国或地区市场时, 因各国、 地区税务法律法规的不同, 可能会就利 息、 资本利得等收益向各国、 地区税务机构缴纳税金, 包括预扣税, 该行为可能 会使得资产回报受到一定影响。 各国、 地区的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可能变化, 或 者 加以具有追溯力的修订, 所以可能须向该等国家或地区缴纳本基金销售、 估值 或者出售投资当日并未预计的额外税项。 10、法律风险 汇添富精选美元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12 指由于交易合约在法律上无效、 合约内容不符合法律的规定, 或者由于税制、 破产制度的改变等法律上的原因,给交易者带来损失的可能性。 法律风险主要来自两个方面: 一是合约的不可实施性, 包括合约潜在的非法 性, 对手缺乏进行该项交易的合法资格, 以及现行的法律法规发生变更而使该合 约失去法律效力等; 二是交易对手因经营不善等原因失去清偿能力或不能依照法 律规定对其为清偿合约进行平仓交易。 对于法律风险, 本基金将本 着审慎的原则 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选择交易对手, 同时, 关注相应地区法律环境的变化, 有 效规避法律风险。 11 、正回购/ 逆回购风险 在回购交易中, 交易对手方可能因财务状况或其它原因不能履行付款或结算 的义务,从而造成基金资产的损失。 12、证券借贷风险 证券借贷风险是指作为证券借出方, 如果交易对手方违约, 则基金可能面临 到期无法获得证券借贷收入甚至借出证券无法归还的风险, 从而导致基金资产发 生损失。 13、大宗交易风险 大宗交易的成交价格并非完全由市场供需关系形成, 可能与市场价格存在一 定差异,从而导致大宗交易参与者的非 正常损益。 14、 不可抗力风险 战争、 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 将会严重影响证券市场的运行, 可 能导致基金资产的损失。 金融市场危机、 境外 代理机构破产等超出基金管理人自 身直接控制能力之外的风险,可能导致基金及 投资者的利益受损。 汇添富精选美元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13 第 四部 分


基金的 投资 一、投资目标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以美元计价的债券, 通过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 式,对组 合资产 配置及 个券选择 进行合 理布局 ,在科学 严格管 理风险 的前提下, 谋求基金资产的中长期的稳定增值。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 于境内境外市场。 针对境外投资, 本基金可投资于下列金融产品或工具: 在已与中国证监会签 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监管机构登记注册的 债 券 型 及 货 币型 公募基金(以下无特别说明,均包括 exchange traded fund, ETF ) ;政府 债券、 公司债券、 可转换债券、 住房按揭支持证券、 资产支持证券等及经中国证 监会认可 的国际 金融组 织发行的 证券; 银行存 款、可转 让存单 、银行 承兑汇票、 银行票据、 商业票据、 回购协议、 短期政府债券等货币市场工具; 远期合约、 互 换及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境外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期权、 期货等金融衍生产品、 与 固定收益、信用、商 品指数、基金等标的物挂钩的 结构性投资产品; 针对境内投资, 本基金可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 包括 国债、 金 融债、 政府支持债券、 政府支持机构债券、 地 方政府债、 企业债、 公 司债、 央行 票据、 中期票据、 短期 融资券、 超短期融资券 、 资产支持证券、 次级 债、 中小企 业私募债券、 可转换债券 、 可交换债券、 可分离交易债券、 债券回购、 同业存单、 货币市场工具、 银行存款等固定收益类品种, 国债期货 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 会允许基金投资的 其它 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主动参与股票等权益类资产的投资。 因 投资可转换债券 、 可交换债 券 所得的股票、 因所持股票派发的权证以及因投资可分离 交易债券而产生的权证, 应当在其可上市交易后的 10 个交易日内卖出。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本基金投资于债券 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 其中 投资于美元债的资产占非现金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 80%, 美元债是指以美 元计价的债券 。 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 本汇添富精选美元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14 基金持有 的现金 或到期 日在一年 以内的 政府债 券不低于 基金资 产净值 的 5%,本 基金所指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 三、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密切关注 全球美元债市场的运行状况与风险收益特征, 分析 全球宏 观经济运 行状况 和金融 市场运行 趋势, 自上而 下决定类 属资产 配置及 组合久期, 并依据内部信用评级系统, 深入挖掘价值被低估的标的券种。 本基金采取的投资 策略主要 包括国家/地 区配置策 略、类属 资产 配置策略 、利率 类品种 投资 策略、 信用 债投资 策略等。在谨慎投资的基础上,力争实现组合的稳健增值。 1、国家/地区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对全球市场经济发展的判断, 以及对不同国家和地区宏观经济、 财政和货币政策、 证券市场走势、 金融市场环境的分析, 确定基金资产在不同国 家和地区的配置比例。 2、类属 资产配置策略


不同类属的券种, 由于受到不同的因素影响, 在收益率变化及利差变化上表 现出明显不同的差异。 本基金将分析各券种的利差变化趋势, 综合分析收益率水 平、 利息支付方式、 市场偏好及流动性等因素, 合理配置并动态调整不同类属债 券的投资比例。 3、利率类品种投资策略


本基金对利率品种的投资, 是在对经济趋势进行分析和预测基础上, 对利率 期限结构变化趋势和债券市场供求关系变化进行分析和预测, 深入分析利率品种 的收益和风险, 同时结合基金的现金流预测调整债券组合的平均久期。 在确定组 合平均久期后, 本基金对债券的期限结构进行分析, 选择合适的期限结构的配置 策略, 在合理控制风险的前提下, 综合考虑组合的流动性, 决定投资品种。 具体 的利率品种投资策略如下:


(1 )目标久期策略 基于对宏 观经 济环境 的深入研 究, 预期未 来 市场利率 的变 化趋势 , 确定债 券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如果预测未来利率将上升, 则可以通 过缩短组合平均剩余 期限的办法规避利率风险; 相反, 如果预测未来利率下降, 则延长组合平均剩余 期限,赚取利率下降带来的超额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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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 新招募说明书 15 (2 )收益率曲线策略 在目标久期确定的基础上, 通过对债券市场收益率曲线形状变化的合理预期, 调整组合期限结构策略 (主要包括子弹式策略、 两极策略和梯式策略) , 在短期、 中期、长 期债券 间进行 配置,从 短、中 、长期 债券的相 对价格 变化中 获取收益。 其中, 子弹式策略是使投资组合中债券的到期期限集中于收益率曲线的一点; 两 极策略是将组合中债券的到期期限集中于两极; 而梯式策略则是将债券到期期限 进行均匀分布。


(3 )骑乘策略


通过分析收益率曲线各期限段的利差情况, 买入收益率曲线最陡峭处所对应 的期限债券, 持有一定时间后, 随着债券剩余期限的缩短, 到期收益率将迅速下 降,基金可获得较高的资本利得收入。


4、信用债投资策略


本基金依靠内部信用评级系统跟踪研究发债主体的经营状况、 财务指标等情 况, 对其信用风险进行评估, 以此作为个券选择的基本依据。 为了准确评估发债 主体的信用风险, 基金管理人设计了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内部信用评级体系。 内 部信用评 级体系 遵循从 “行业风 险”- “公司 风险” ( 公司背 景+公 司行业地位 +企业盈利模式+公 司治理结构和信息披露状况+企业财务状况) - “ 外部支持” (外部流动性支持能力+债券担保增信)- “得到评分” 的评级过程。 其中, 定量 分析主要是指对企业财务数据的定量分析, 定量分析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盈利能 力分析、 偿债能力分析、 现金流获取能力分析、 营运能力分析。 定性分析包括所 有非定量信息的分析和研究, 它是对定量分析的重要补充, 能够有效提高定量分 析的准确性。 本基金内部的信用评级体系定位为即期评级, 侧重于评级的准确性, 从而为 信用产品的实时交易提供参考。 本基金会对宏观、 行业、 公司自身信用状况的变 化和趋势进行跟踪, 并快速做出反应, 以便及时有效地抓住信用利差变化带来的 市场交易机会。 5、基金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基金投资主要对象为 债券型及货币型公募基金 。 封闭式基金: 封闭式基金由于份额固定, 可直接体现投资管理人的持续管理汇添富精选美元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16 能力。本基金对封闭式基金的选择要素: (1 ) 考察封闭式基金的投资管理能力, 选择持续投资管理能力卓越的基金, 享受因其净值变化而导致价格变化所带来的收益; (2 )考 察基金 折价率 的变动, 在其他 条件相 当的情况 下,选 择折价 率高的 基金,享受基金折价率向市场平均水平方向变动带来的收益。


开放式基金: 对债券型基金考察其久期配置和信用配置能力并判断其投资行 为, 根据各指标贡献度综合基金排名, 精选成立历史较长, 规模大, 品牌好的基 金公司, 资产管理能力优异的基金作为投资的对象, 以争取获得长期、 稳定且丰 厚的投资回报。


6、其他金融衍生品投资


本基金将以投资组合避险或有效管理为目标, 在基金风险承受能力许可的范 围内, 本着谨慎原则, 适度参与衍生品投资; 可能使用到的衍生产品包含货币远 期/期货/互换、 利率互换、 信用违约互换及相关指数等可以进行宏观和微观风险 对冲的工具。 衍生品投资的策略包括利用指数衍生品, 降低基金的市场整体风险 等。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在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交易所上市交易的金融衍生品, 当 这些交易所没有本基金需要的衍生产品时, 在严格风险控制的前提下, 本基金将 采用场外交易市场(OTC)买卖衍生产品。 7、汇率避险策略 紧密跟踪 汇率动 向,通 过对各国/地区 的宏观 经济形势 、货币 政策、 市场环 境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汇率走势的因素进行深入分析, 并结合相关外汇研究机构的 成果, 研判主要汇率走势, 并适度投资 外汇远期合约、 外汇期权及外汇期权组合、 外汇互换协议、与汇率挂钩的结构性投资产品等金融工具 ,以降低外汇风险。 此外, 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 本基金还可进行 境外 证券借贷交 易、 境外回购交易等投资, 以增加收益。 未来, 随着全球证券市场投资工具的发 展和丰富, 本基金可相应调整和更新相关投资策略, 并在 《招募说明书》 更新中 公告。 四、投资限制 1、禁止行为 汇添富精选美元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17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 法权益, 本 基金境内投资不得参与下列投资或者 活动: (1 )承销证券; (2 )违反规定 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 )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 )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 (5 )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6 )当 时有效 的法律 法规、中 国证监 会及《 基金合同 》规定 禁止从 事的其 他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本基金 境外投资不得参与下列 投资或者 活动 : (1 )承销证券; (2 )违反规定 向他人贷款或提供担保; (3 )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 )购买不动产 ; (5 )购买房地产抵押按揭 ; (6 )购买贵重金属或代表贵重金属的凭证 ; (7 )购买实物商品 ; (8 )除 应付赎 回、交 易清算等 临时用 途以外 ,借入现 金 ;该 临时用 途借入 现金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9 )利用融资购买证券,但投资金融衍生品除外 ; (10 )参与未持有基础资产的卖空交易 ; (11 )购买证券用于控制或影响发行该证券的机构或其管理层; (12 )直接投资与实物商品相关的衍生品; (13 )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14 )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15 )法律、行政 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 实际 控制人或者与其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汇添富精选美元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18 券, 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 应当符合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 遵循 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 防范利益冲突, 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 机制,按 照市场 公平合 理价格执 行。相 关交易 必须事先 得到基 金托管 人的同意, 并按法律法规予以披露。 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 并经过三 分之二以上的独立董事通过。 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 交易事项进 行审查。 法律 、行 政 法规 或监管 部门取消 或变更 上述禁 止性规定 ,如适 用于本 基金, 基金管理人 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或按变更后的规定 执行 。 2、 投资组合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 )本 基金 投资于 债 券资产比 例不 低于基 金 资产的 80%, 其中 投资 于美元 债的资产占非现金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 80% ; (2 )每 个交易 日日终 在扣除国 债期货 合约需 缴纳的交 易保证 金后, 本基金 保留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的5%,本基金所指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 (3 )本基金的基金资产总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40%; (4 )本基金境内投资的,还须遵循以下限制 : 1) 本基 金管理 人管理 的全部开 放式基 金(包 括开放式 基金以 及处于 开放期 的定期开放基金, 完全按照有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证券投资的开放式基金以及 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特殊投资组合除外) 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 不 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 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 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2) 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 ; 3)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 不得超过该权证的 10%; 4)本基 金投资 于同一 原始权益 人的各 类资产 支持证券 的比例 ,不得 超过基 金资产净值的10%; 5) 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 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6)本基 金持有 的同一 (指同一 信用级 别)资 产支持证 券的比 例,不 得超过汇添富精选美元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19 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 10%; 7)本基 金管理 人管理 的全部基 金投资 于同一 原始权益 人的各 类资产 支持证 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 10%; 8) 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 BBB 以上 (含 BBB) 的资产支持证券。 基 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 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 不再符合投资标准, 应在评级 报告发布之日起3 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9)本基 金进入 全国银 行间同业 市场进 行债券 回购的资 金余额 不得超 过基金 资产净值的 40%;本基金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中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 1 年, 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得展期; 10) 在任何交易日日终, 本基金持有的买入国债期货合约价值, 不得超过基 金资产净值的15%; 在任何交易日日终, 本基金持有的卖出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 得超过基金持有的债券总市值的 30%; 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 (不包括平仓) 的国 债期货合约的成交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30%; 本基金所持有 的债券 (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市值和买入、 卖出国债期货合约价 值,合计(轧差计算)应当符合基金合同关于债券投资比例的有关约定; 11) 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 其市值 (同一家公司在境内和境外同 时上市的,持股比例合并计算)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12)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 不超过该证券 的10%(同一家公司在境内和境外同时上市的,持股比例合并计算) ; 13) 本基金持有单只中小企业私募债券, 其市值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 14) 本基金主动投资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本基金基金资产净 值的15% ; 因证券市场波动、 上市公司股票停牌、 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 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投资比 例限制的, 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 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5 )本基金境外投资的,还须遵循以下限制: 1)本 基 金持 有同一 家 银行的存 款不 得超过 基 金 资产净 值的 20% ,在 基金托 管账户的存款可以不受上述限制 ; 其中境外银行中, 银行应当是中资商业银行在汇添富精选美元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20 境外设立的分行或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达到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信用评级机构评 级的境外银行; 2)本 基 金持有 同一机 构(政府 、国际 金融组 织除外) 发行的 证券市 值不得 超过基金 资产净值的 10%; 3 )本基 金 持 有 与 中 国 证 监 会 签 署 双 边 监 管 合 作 谅 解 备 忘 录 国 家 或 地 区 以 外 的其他国 家或地 区证券 市场挂牌 交易的 证券资 产不得超 过基金 资产净 值的 10%, 其中持有任一国家或地区市场的证券资产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 4)本 基金持有非流动 性资产市值不得超过基金 资产净值的10%; 前述 非流动 性资产是指法律或基金合同规定的流通受限证券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资 产 ; 5 ) 本基金持有境外基 金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 本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持有货 币市场基金不受 上述 限制; 6 ) 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任何一只境外基金, 不得超过该境外 基金总份额的20%; 7 ) 为应付赎回、 交易清算等临时用途借入现金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 的10%。 (6 )本 基金与 私募类 证券资管 产品及 中国证 监会认定 的其他 主体为 交易对 手方开展逆回购交易的, 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 围保持一致; (7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限制。 因证券/ 期货市 场波动 、 证券发 行人 合 并、基 金规模变 动等基 金管理 人之外 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 , 针对境内投资部分, 除上 述组合限制中 第8) 、14) 、 (6) 条以外,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 整, 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 从其规定。 针对境 外投资部分,应当在超过比例后 30 个工作日 内采用合理的商业措施进行调整以 符合投资比例限制要求,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3、 本基 金投资 衍生品 应当仅限 于投资 组合避 险或有效 管理, 不得用 于投机 或放大交易, 投资于境外金融衍生品的, 同时应当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1 )本基金的金融衍生品全部敞口不得高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100 %; 汇添富精选美元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21 (2 )本 基金投 资期 货 支付的初 始保证 金、投 资期权支 付或收 取的期 权费、 投资柜台交易衍生品支付的初始费用的总额不得高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3 )本 基金投 资于远 期合约、 互换等 柜台交 易金融衍 生品, 应当符 合以下 要求: 1)所有 参与交 易的对 手方(中 资商业 银行除 外)应当 具有不 低于中 国证监 会认可的信用评级机构评级 ; 2)交易 对手方 应当至 少每个工 作日对 交易进 行估值, 并且基 金可在 任何时 候以公允价值终止交易 ; 3)任一交易对手方的市值计价敞口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 (4 )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本基金会计年度结束后 60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 提交包括衍生品头寸及风险分析年度报告。 4、 本基金可以参与 境外证券借贷交易,并且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 )所 有参与 交易的 对手方( 中资商 业银行 除外)应 当具有 中国证 监会认 可的信用评级机构评级 ; (2 )应 当采取 市值计 价制度进 行调整 以确保 担保物市 值不低 于已借 出证券 市值的102%; (3 )借 方应当 在交易 期内及时 向本基 金支付 已借出证 券产生 的所有 股息、 利息和分红。 一旦借方违约, 本基金根据协议和有关法律有权保留和处置担保物 以满足索赔需要 ; (4 )除中国证监会另有 规定外,担保物可以是以下金融工具或品种: 1)现金; 2)存款证明; 3)商业票据; 4)政府债券; 5) 中资商业银行或由不低于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信用评级机构评级的境外金 融机构(作为交易对手方或其关联方的除外)出具的不可撤销信用证 ; (5 )本 基金有 权在任 何时候终 止证券 借贷交 易并在正 常市场 惯例的 合理期 限内要求归还任一或所有已借出的证券 ; (6 )基 金管理 人应当 对基金参 与证券 借贷交 易中发生 的任何 损失负 相应责汇添富精选美元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22 任。 5、 基金 可以根 据正常 市场惯例 参与 境外 正回 购交易、 逆回购 交易, 并且应 当遵守下列规定: (1 )所 有参与 正回 购 交易的对 手方( 中资商 业银行除 外)应 当具有 中国证 监会认可的信用评级机构信用评级 ; (2 )参 与正回 购交易 ,应当采 取市值 计价制 度对卖出 收益进 行调整 以确保 现金不低于已售出证券市值的 102%。 一旦买方违约, 本基金根据协议和有关法 律有权保留或处置卖出收益以满足索赔需要 ; (3 )买 方应当 在正回 购交易期 内及时 向本基 金支付售 出证券 产生的 所有股 息、利息和分红 ; (4 )参 与逆回 购交易 ,应当对 购入证 券采取 市值计价 制度进 行调整 以确保 已购入证券市值不低于支付现金的 102%。 一旦卖方违约, 本基金根据协议和有 关法律有权保留或处置已购入证券以满足索赔需要 ; (5 )基 金管理 人应当 对基金参 与证券 正回购 交易、逆 回购交 易中发 生的任 何损失负相应责任。 6、 基金 参与境外 证券 借贷交易 、正回 购交易 ,所有已 借出而 未归还 证券总 市值或所 有已售 出而未 回购证券 总市值 均不得 超过基金 总资产的 40 %。前述比 例限制计算, 基金因参与证券借贷交易、 正回购交易而持有的担保物、 现金不得 计入基金总资产。 基金管 理人应 当自基 金 合 同生 效之日起 6 个 月内使 基金的 投资组 合 比例符 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在上述期间内,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 投资策略应当符合 基金合同的约定。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 基金合同 生效之日起 开始。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 或变更上述限制, 如适用于本基金, 基金管理人 在 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或按变更后的规定执行 。 五、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iBoxx 美 元 债 总 回 报 指数(iBoxx USD Overall Total Return Index ) 收益率×95%+商业银行活期存款基准利率(税后)×5%。 由于本基金以全球各国家和地区 的美元债券为主要投资标的, 现金或者到期汇添富精选美元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23 日在一年 以内的 政府债 券的比例 合计不 低于基 金资产净 值的 5%。 因 此选择本基 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iBoxx 美元债总回报指数 (iBoxx USD Overall Total Return Index )收益率 ×95%+商业银行活期存款基准利率(税后)×5%。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 或者指数编制单位停止计算编制上述指数或更 改指数名称、 或者有更权威的、 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 或者 市场上出 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指数时,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 致, 本基金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变更业绩比较基准 并及时公告, 而无需召 开 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 六、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 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较低预期风险、 较低预期收益的 品种, 其预期风险及预期收益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低于混合型基金及股票型 基金。 本基金可投资于境外证券, 除了需要承担与境内证券投资基金类似的市场波 动风险等一般投资风险之外, 本基金还面临汇率风险等境外证券市场投资所面临 的特别投资风险。 七、 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行使股东 或债权人 权利的处理原则及方法 1、 基金 管理人 按照国 家有关规 定代表 基金独 立行使股 东 或债 权人 权 利,保 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 2、不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股; 3、有利于基金 财产的安全与增值; 4、不通 过关联 交易为 自身、雇 员、授 权代理 人或任何 存在利 害关系 的第三 人牟取任何不当利益。 八、 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 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9 年 4 月 18 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 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汇添富精选美元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24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至 3 月 31 日止。 投 资组 合报告 1.1 报 告期 末基金 资产 组合情 况


序号


项目


金额( 人民 币元 )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 )


1


权益投 资


- 0.00 其中: 普通 股


- 0.00 优先股


- - 存托凭 证


- 0.00 房地产 信托 凭 证


- - 2


基金投 资


- 0.00 3


固定收 益投 资


56,649,932.29 89.40 其中: 债券


56,649,932.29 89.40 资产支 持证 券


- 0.00 4


金融衍 生品 投资


- 0.00 其中: 远期


- 0.00 期货


- 0.00 期权


- 0.00 权证


- 0.00 5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 0.00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的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 0.00 6


货币市 场工 具


- 0.00 7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合计


4,589,481.58 7.24 8


其他资 产


2,130,851.17 3.36 9


合计


63,370,265.04 100.00


1.2 报 告期 末在各 个国 家(地 区) 证券市 场的 股票及 存托 凭证投 资分 布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股 票及 存托 凭证 。 1.3 报 告期 末按行 业分 类的股 票及 存托凭 证投 资组合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股 票及 存托 凭证 。 1.4 报 告期 末按公 允价 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十名 股票 及存托 凭 证 投资 明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股 票及 存托 凭证 。 1.5 报 告期 末按债 券信 用等级 分类 的债券 投资 组合


汇添富精选美元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25 债券信 用等 级


公允价 值( 人民 币元 )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


A- 至 A+ 9,713,453.73 15.55 BBB- 至BBB+ - 0.00 BB- 至BB+ 27,788,151.21 44.48 B- 至 B+ 16,564,477.35 26.51 无评级 2,583,850.00 4.14 注:本 基金 债券 投资 组合 主要采 用穆 迪、 标准 普尔 等国际 权威 评级 机构 提供 的债券 信用 评 级信息 。 1.6 报 告期 末按公 允价 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五名 债券 投资明 细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数量( 份)


公允价 值( 人 民币元 )


占基金 资产 净 值比例 (% )


1 XS1637274124 SHIMAO 4.75 07/03/22 Cor 7,000 4,687,667.43 7.50 2 XS1219965297 CENCHI 8.75 01/21 5,000 3,503,507.39 5.61 3 XS1215617272 AGILE 9 05/21/20 5,000 3,484,215.91 5.58 4 USG8450LAN40 CHGRID3.75 05/23 5,000 3,454,891.52 5.53 5 XS1521768058 YLLGSP 5 7/8 01/23/22 5,000 3,414,726.19 5.47 1.7 报 告期 末按公 允价 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十名 资产 支持证 券 投 资明 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资 产支 持证 券。


1.8 报 告期 末按公 允价 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五名 金融 衍生品 投 资 明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金 融衍 生品 。 1.9 报 告期 末按公 允价 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十名 基金 投资明 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基 金。 1.10 投 资组 合报告 附注


1.10.1


报告期 内本 基金 投资 的前 十名证 券的 发行 主体 没有 被监管 部门 立案 调查 或在 报告编 制 日前一 年内 受到 公开 谴责 、处罚 的情 况。 1.10.2


本基金 投资 的前 十名 股票 没有超 出基 金合 同规 定的 备选股 票库 。 1.10.3 其 他资 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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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 新招募说明书 26 序号


名称


金额( 人民 币元 )


1


存出保 证金


918.76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3


应收股 利


- 4


应收利 息


870,205.35 5


应收申 购款


1,259,727.06 6


其他应 收款


- 7


待摊费 用


- 8


其他


- 9


合计


2,130,851.17


1.10.4 报 告期 末持有 的处 于转股 期的 可转换 债券 明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处 于转 股期 的可 转换 债券。 1.10.5 报 告期 末前十 名股 票中存 在流 通受限 情况 的说明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前 十名股 票中 未存 在流 通受 限的情 况。


汇添富精选美元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27 第五部 分


基金的 业绩 本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 诚实信用、 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 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 来表现。 投资有风险, 投 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一) 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人民币 A 类份额 阶段 净值增长 率(1 ) 净值增长 率标 准差(2 ) 业绩比较 基准收 益率(3 ) 业绩比较 基准收 益率标准 差(4 ) (1) -(3) (2) -(4) 2017 年 4 月 20 日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日 ) 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25% 0.12% 1.60% 0.16% -3.85% -0.04%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3.24% 0.27% -0.20% 0.17% 3.44% 0.10%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 4.11% 0.28% 3.03% 0.18% 1.08% 0.10% 2017 年 4 月 20 日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日 ) 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 5.07% 0.23% 4.47% 0.17% 0.60% 0.06% 人民币 C 类份额 阶段 净值增长 率(1 ) 净值增长 率标 准差(2 ) 业绩比较 基准收 益率(3 ) 业绩比较 基准收 益率标准 差(4 ) (1) -(3) (2) -(4) 2017 年 4 月 20 日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日 ) 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36% 0.12% 1.60% 0.16% -3.96% -0.04%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3.11% 0.27% -0.20% 0.17% 3.31% 0.10%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 3.96% 0.27% 3.03% 0.18% 0.93% 0.09% 2017 年 4 月 20 日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日 ) 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 4.67% 0.23% 4.47% 0.17% 0.20% 0.06% 美元 A 类份额 阶段 净值增长 率(1 ) 净值增长 率标 准差(2 ) 业绩比较 基准收 益率(3 ) 业绩比较 基准收 益率标准 差(4 ) (1) -(3) (2) -(4) 2017 年 4 月 20 日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日 ) 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82% 0.09% 1.60% 0.16% 1.22% -0.07%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1.67% 0.15% -0.20% 0.17% -1.47% -0.02% 汇添富精选美元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28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 6.09% 0.17% 3.03% 0.18% 3.06% -0.01% 2017 年 4 月 20 日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日 ) 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 7.26% 0.14% 4.47% 0.17% 2.79% -0.03% 美元 C 类份额 阶段 净值增长 率(1 ) 净值增长 率标 准差(2 ) 业绩比较 基准收 益率(3 ) 业绩比较 基准收 益率标准 差(4 ) (1) -(3) (2) -(4) 2017 年 4 月 20 日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日 ) 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61% 0.09% 1.60% 0.16% 1.01% -0.07%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21% 0.15% -0.20% 0.17% -2.01% -0.02%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 5.99% 0.17% 3.03% 0.18% 2.96% -0.01% 2017 年 4 月 20 日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日 ) 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 6.35% 0.14% 4.47% 0.17% 1.88% -0.03% (二)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 益率变动的比较图 人民币 A 类份额 汇添富精选美元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29 人民币 C 类份额 美元 A 类份额 美元 C 类份额 汇添富精选美元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30 第 六部分


基金管 理人 汇添富精选美元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31 一、 基金管理人简况


名称: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北京东路 666 号H 区(东座)6 楼H686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富城路 99 号震旦国际大楼 20 楼


法定代表人:李文


成立时间: 2005 年2 月3 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设立文号:证监基金字[2005]5 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 132,724,224 元


联系人:李鹏


联系电话:021 -28932888


股东名称及其出资比例: 股东名称 股权比例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5.412% 上海菁聚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4.656% 上海上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9.966% 东航金控有限责任公司 19.966% 合计 10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李文先生,2015 年4 月16 日担任董事长。国籍:中国,1967 年出生,厦 门大学会计学博士。现任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历任中国人民 银行厦门市分行稽核处科长,中国人民银行杏林支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杏林支 局副行长、副局长,中国人民银行厦门市中心支行银行监管一处、二处副处 长,东方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资金财务管理总部副总经理,稽核总部总经理,东 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金财务管理总部总经理,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督察长。 林福杰先生,2018 年3 月 21 日担任董事。国籍:中国,1971 年出生,上 海交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现任东航金控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汇添富精选美元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32 东航集团财务有 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曾任东航期货有限责任公司部门经理,东 航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国泰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东 航金控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 程峰先生,2016 年11 月20 日担任董事。国籍:中国,1971 年出生,上 海交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现任上海报业集团副总经理,上海上报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董事长,上海文化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瑞力投资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历任上海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团委副书记、书记,上 海机械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上海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技术进口处 副 处长,上海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科技发展与技术贸易处副处长、处长,上 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信息中心主任,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行政管理 总部总经理,上海国际集团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上海国际 集团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上海国际集团金融服务有 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张晖先生,2015 年4 月16 日担任董事,总经理。国籍:中国,1971 年出 生,上海财经大学数量经济学硕士。现任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总经 理,汇添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历 任申银万国证券研究所高级分析师,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分析师、研究主管和基金经理,汇添富基金管理股 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投资总监、投资决策委员会副主席,曾担任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第十届和第十一届发行审核委员会委员。 韦杰夫(Jeffrey R. Williams )先生,2007 年3 月2 日担任独立董事。 国籍:美国,1953 年出生,哈佛大学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哈佛大学肯尼迪政 府学院艾什民主治理与创新中心高级研究学者。现任美国中华医学基金会理 事。历任美国花旗银行香港分行副总裁、深圳分行行长,美国运通银行台湾分 行 副总裁,台湾美国运通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渣打银行台湾分行总裁, 深圳发展银行行长,哈佛上海中心董事总经理。 林志军先生,2015 年4 月 16 日担任独立董事。国籍:中国香港,1955 年 出生,厦门大学经济学博士,加拿大 Saskatchewan 大学工商管理理学硕士。现 任澳门科技大学副校长兼商学院院长、教授、博导。历任福建省科学技术委员 计划财务处会计,五大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Touche Ross International( 现为德汇添富精选美元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33 勤) 加拿大多伦多分所审计员,厦门大学会计师事务所副主任会计师,厦门大 学经济学院讲师、副 教授,伊利诺大学(University of Illinois) 国际会计教 育与研究中心访问学者,美国斯坦福大学(Stanford University) 经济系访问学 者,加拿大Lethbridge 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讲师、副教授 (tenured) ,香港大 学商学院访问教授,香港浸会大学商学院会计与法律系教授,博导,系主任。 杨燕青女士,2011 年12 月19 日担任独立董事,国籍:中国,1971 年出 生,复旦大学经济学博士。现任《第一财经日报》副总编辑,第一财经研究院 院长,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特邀高级研究员,上海政协 委员, 《第一财经日 报》创始编委之一,第一财经频道高端对话节目《经济学人》等栏目创始人和 主持人, 《波士堂》等栏目资深评论员。2002-2003 年期间受邀成为约翰-霍普 金斯大学访问学者。 2、监事会成员 任瑞良先生,2004 年10 月20 日担任监事,2015 年6 月30 日担任监事会 主席。国籍:中国,1963 年出生,大学学历,会计师、非执业注册会计师职 称。现任上海报业集团上海上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历任文汇新民联 合报业集团财务中心财务主管,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文新投资公司财务主 管、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等。 王如 富先生,2015 年9 月 8 日担任监事。国籍:中国,1973 年出生,硕士 研究生,注册会计师。现任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董事会办公室 主任。历任申银万国证券计划统筹总部综合计划部专员、发展协调办公室专 员,金信证券规划发展总部总经理助理、秘书处副主任(主持工作) ,东方证券 研究所证券市场战略资深研究员、董事会办公室资深主管、主任助理、副主 任。 毛海东先生,2015 年6 月 30 日担任监事,国籍:中国,1978 年出生,国 际金融学硕士。现任东航金控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财富管理中心总经 理。曾任职于东航期货有限责任公 司,东航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王静女士,2008 年2 月23 日担任职工监事,国籍:中国,1977 年出生, 中加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现任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互联网金融部总 监。曾任职于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宣传部,东航金控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发展汇添富精选美元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34 部。 林旋女士,2008 年2 月23 日担任职工监事,国籍:中国,1977 年出生, 华东政法学院法学硕士。现任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副总 监,汇添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监事。曾任职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 陈杰先生,2013 年8 月8 日担任职工监事,国籍:中国,1979 年出生,北 京大学理学博士。现任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副总监。曾任 职于罗兰贝格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泰科电子(上海)有限公司能源事业部。 3、高管人员 李文先生,董事长。 (简历请参见上述董事会成员介绍) 张晖先生,2015 年6 月25 日担任总经理。 (简历请参见上述董事会成员介 绍) 雷继明先生,2012 年3 月7 日担任副总经理。国籍:中国,1971 年出生, 工商管理硕士。历任中国民族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网上交易部副总经理,中国民 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营业部总经理、经纪业务总监、总裁助理。2011 年12 月 加盟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娄焱女士,2013 年1 月7 日担任副总经理。国籍:中国,1971 年出生,金 融经济学硕士。曾在赛格国际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及富达基金北京与上海代表处工作,负责投资 银行、证券投资研究,以及基 金产品策划、机构理财等管理工作。2011 年 4 月加入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 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袁建军先生,2015 年8 月 5 日担任副总经理。国籍:中国,1972 年出生, 金融学硕士。历任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行业二部副经理,汇添富基金 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经理、专户投资总监、总经理助理,并于 2014 年至 2015 年期间担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十六届主板发行审核委员会专职委 员。2005 年4 月加入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现任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 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 。 李骁先生,2017 年3 月3 日担任副总经理。国籍:中国,1969 出生,武汉 大学金融学硕士。历任厦门建行计算机处副处长,厦门建行信用卡部副处长、汇添富精选美元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35 处长,厦门建行信息技术部处长,建总行北京开发中心负责人,建总行信息技 术管理部副总经理,建总行信息技术管理部副总经理兼北京研发中心主任,建 总行信息技术管理部资深专员(副总经理级) 。2016 年9 月加入汇添富基金管 理股份有限公司,现任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首席技术官。 李鹏先生,2015 年6 月25 日担任督察长。 国籍: 中国,1978 年出生, 上海 财经大学经济学博士, 历任上海证监局主任科员、 副处长, 上海农商银行同业金 融部副总经理,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稽核监察总监。2015 年 3 月加入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现任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督察长。 4、基金经理 何旻先生, 国籍: 中国, 1975 年出生, 英国伦敦政治经济学院金融经济学硕 士, CFA 、 FRM , 21 年 证券从业经历。 曾任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行业研究员、 综合研究小组负责人、 基金经理助理, 固定收益部负责人; 金元比联基金管理 有 限公司基金经理。2004 年 10 月 28 日至 2006 年 11 月 11 日担任国泰 金龙债券基 金的基金经理,2005 年 10 月 27 日至 2006 年 11 月 11 日担任国泰 金象保本基金 的基金经理,2006 年 4 月 28 日至 2006 年 11 月 11 日担任国泰金鹿保本基金的 基金经理。2007 年 8 月 15 日至 2010 年 12 月 29 日担任金元比联 宝石动力双利 债券基金的基金经理,2008 年 9 月 3 日至 2009 年 3 月 10 日担任金 元比联成长 动力混合基金的基金经理,2009 年 3 月 29 日至 2010 年 12 月 29 日 担任金元比 联丰利债券基金的基金经理。2011 年 1 月 加 入汇添富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 司, 2012 年 2 月 17 日至今任汇添富人民币债券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2 年 8 月加 入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13 年 11 月 22 日至今任汇添富安心中国债 券基金的基金经理,2014 年 1 月 21 日至今 任汇添富 6 月红定期 开放债券基金 (原汇添富信用债债券基金) 的基金经理,2016 年 3 月 11 日至今任汇添富盈鑫 混合 (原汇添富盈鑫保本混合) 基金的基金经理,2017 年 4 月 20 日至今任汇添 富美元债债券 (QDII ) 基金的基金经理,2017 年 7 月 24 日至今任添富添福吉祥 混合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7 年 9 月 6 日至今任 添富盈润混合基金的基金经理,2017 年 9 月 29 日至今任汇添富弘安混合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8 年 7 月 5 日至今任添 富 3 年封闭配售混合(LOF )基金的基金经理 。 高欣先生, 国籍: 中国香港, 1981 年出生, 香港大学经济学硕士, 香港中文 大学电子工程学哲学硕士, 10 年证券从业经历。 曾任泰康资产管理 (香港) 有限汇添富精选美元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36 公司助理投资经理, 广 发资产管理 (香港) 有 限公司高级分析师。2012 年 10 月 加入汇添富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2013 年 9 月 2 日至今任汇 添富港币债 券基金 (香港公募基金) 的基金经理,2017 年 3 月 27 日至今任汇添富精选美元 债券基金 (香港公募基金) 的基金经理,2017 年 4 月 20 日至今任汇添富美元债 债券(QDII )基金的基 金经理 。 5、投资决策委员会 主席:袁建军先生(副总经理) 成员: 韩贤旺先生 (首 席经济学家) 、 王栩 ( 权益投资总监) 、 陆文 磊 (总经 理助理,固定收益投资总监) 、劳杰男(研究总监) 6、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根据 《基金法》 、 《运 作办法》 及其他法律、 法规的规定, 基金管理人应履 行以下职责: 1、依法 募集资 金,办 理或者委 托经中 国证监 会认定的 其他机 构代为 办理基 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 基金合 同的约 定确定基 金收益 分配方 案,及时 足额向 基金份 额持有 人分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基金季度、半年度和年度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各类 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 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 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 他法律行为; 12、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和基金经理的承诺 1、本基 金管理 人承诺 严格遵守 现行有 效的相 关法律、 行政法 规、规 章、基汇添富精选美元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37 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 采取有效措施, 防止 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 规章、 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的 行为发生。 2、本基 金管理 人承诺 严格遵守 《中华 人民共 和国证券 法》、 《基金 法》及 有关法律 法规, 建立健 全的内部 控制制 度,采 取有效措 施,防 止下列 行为发生: (1 )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 )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 )利用基金财产或职务之便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 )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6 )泄 露因职 务便利 获取的未 公开信 息、利 用该信息 从事或 者明示 、暗示 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7 )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8 )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本基 金管理 人承诺 加强人员 管理, 强化职 业操守, 督促和 约束员 工遵守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 )越权或违规经营; (2 )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 )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利益; (4 )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 )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 )玩忽职守、滥用职权,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7 )违 反现行 有效的 有关法律 、法规 、规章 、基金合 同和中 国证监 会的有 关规定, 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 基金的商业秘密, 尚未依法公开的基 金投资内容、 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 暗示他人从事 相关的交易活动; (8 )违 反证券 交易场 所业务规 则,利 用对敲 、倒仓等 手段操 纵市场 价格, 扰乱市场秩序; (9 )贬损同行,以抬高自己; 汇添富精选美元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38 (10 )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1 )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2 )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3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行为。 4、基金经理承诺 (1 )依 照有关 法 律、 行政法规 和基金 合同的 规定,本 着谨慎 勤勉的 原则为 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 )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代理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3 ) 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 基金的商业秘密、 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 容、 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 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 易活动; (4 )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五、基金管理人的风险管理体系 本基金管理人将经营管理中的主要风险划分为投资风险、 合规风险、 营运风 险和道德风险四大类, 其中, 投资风险主要包括市场风险、 信用风险、 流动性风 险等。针对上述各类风险,基金管理人建立了一套完整的风险管理体系。 1、风险管理原则 基金管理人风险管理体系的构建遵循以下六项基本原则: (1 )营 造良好 的风险 管理文化 和内部 控制环 境,使风 险意识 贯穿到 每位员 工、各个岗位和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 (2 )建 立完善 的风险 管理组织 体系, 切实保 证风险管 理部门 的独立 性和权 威性,使其有效地发挥职能作用。 (3 )确 保风险 管理制 度的严肃 性,保 证风险 管理制度 在投资 管理和 经营活 动过程中得到切实有效的执行。 (4 )运 用合理 有效的 风险指标 和模型 ,实现 风险事前 配置和 预警、 事中实 时监控、事后评估和反馈的全程嵌入式投资风险管理模式。 (5 )建 立和推 进员工 职业守则 教育和 专业培 训体系, 确保员 工具备 良好的 职业操守和充分的职责胜任能力。 汇添富精选美元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39 (6 )建 立风险 事件学 习机制, 认真剖 析各类 风险事件 ,汲取 经验和 教训, 不断完善风险管理体系。 2、风险管理组织架构


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董事会、 经营管理层、 风险管理部门、 各职能部门四级 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并明确了相应的风险管理职能。 汇 添富 风险管 理组 织结构 图 (1 )董 事会对 公司风 险管理负 有最终 责任, 董事会下 设审计 与风险 管理委 员会与督察长。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主要负责审核和指导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 对公司的整体风险水平、 风险控制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价。 督察长负责组织指 导公司监察稽核工作, 监督检查受托资产和公司运作的合法合规情况及公司内部 风险控制情况。 (2 )经 营管理 层负责 风险管理 政策、 风险控 制措施的 制定和 落实, 经营管 理层下设 风险控 制委员 会。风险 控制委 员会主 要负责审 议风险 管理制 度和流程, 处置重大风险事件,促进风险管理文化的形成。 (3 )稽 核监察 部是风 险管理的 职能部 门。稽 核监察部 负责投 资组合 市场风 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合规风险、营运风险、道德风险等的管理。 (4 )各 职能部 门负责 从经营管 理的各 业务环 节上贯彻 落实风 险管理 措施, 执行风险识别、 风险测量、 风险控制、 风险评价和风险报告等风险管理程序, 并 持续完善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和流程。 3、风险管理内容 经营管理层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 会 董事会 风险控制委员会 各职能部门 稽核监察部 督察长 汇添富精选美元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40 本基金管 理人的 风险管 理包括风 险识别 、风险 测量、风 险控制 、风险 评价、 风险报告等内容。 (1 )风 险识别 是指对 现实以及 潜在的 各种风 险加以判 断、归 类和鉴 定风险 性质的过程。 (2 )风 险测量 是指估 计和预测 风险发 生的概 率和可能 造成的 损失, 并根据 这两个因素的结合来衡量风险大小的程度。 (3 )风 险控制 是指采 取相应的 措施, 监控和 防止各种 风险的 发生, 实现以 合理的成本在最大限度内防范风险和减轻损失。 (4 )风 险评价 是指分 析风险识 别、风 险测量 和风险控 制的执 行情况 和运行 效果的过程。 (5 )风 险报告 是指将 风险事件 及处置 、风险 评价情况 以一定 程序进 行报告 的过程。 六、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内部控制是指基金管理人为防范和化解风险, 保证经营运作符合基金管理人 发展规划, 在充分考虑内外部环境的基础上, 通过建立组织机制、 运用管理方法、 实施控制程序与控制措施而形成的系统。 基金管理人结合自身具体情况, 建立了科学合理、 控制严密、 运行高效的内 部控制体系,并制定了科学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目标 (1 )保 证基金 管理人 经营运作 遵守国 家法律 法规和行 业监管 规则, 自觉形 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理念。 (2 )防 范和化 解经营 风险,提 高经营 管理效 益,确保 经营业 务 的稳 健运行 和受托资产的安全完整,实现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3 )确保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财务及其他信息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2、内部控制原则 (1 )健 全性原 则。内 部控制机 制覆盖 基金管 理人的各 项业务 、各个 部门和 各级人员,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 )有 效性原 则。通 过科学的 内部控 制手段 和方法, 建立合 理的内 部控制 程序,维护内部控制的有效执行。 (3 )独 立性原 则。基 金管理人 各机构 、部门 和岗位职 责保持 相对独 立,基汇添富精选美元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41 金资产、固有财产、其他资产的运作相互分离。 (4 )相 互制约 原则。 基金管理 人内部 部门和 岗位的设 置权责 分明、 相互制 衡。 (5 ) 成本效益原则。 基 金管理人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 提高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3、内部控制内容 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要求建立: 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机制、 完善的岗位责 任制、 规范的岗位管理措施、 完整的信息资料保全系统、 严格的授权控制、 有效 的风险防范系统和快速反应机制等。 基金管理人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遵循合法合规性原则、 全面性原则、 审 慎性原则和适时性原则, 制订了系统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 内部控制的内容 包括 投资管理业务控制、 信息披露控制、 信息技术系统控制、 会计系统控制以及内部 稽核控制等。 (1 )投资管理业务控制 基金管理人通过规范投资业务流程, 分层次强化投资风险控制。 公司根据投 资管理业务不同阶段的性质和特点, 制定了完善的管理规章、 操作流程和岗位手 册,明确揭示不同业务可能存在的风险,分别采取不同措施进行控制。 针对投资研究业务, 基金管理人制定了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投资 研究部制度》 , 对研究工作的业务流程、 研究报告质量评价, 研究与投资的交流 渠道等都做了明确的规定; 对于投资决策业务, 基金管理人制定了 《汇添 富基金 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制度》 , 保证投资决 策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符合基金合同所规定的要求, 同时设立了汇添富投资风险评估与管理制度以及投 资管理业绩评价体系; 对于基金交易业务, 基金管理人将实行集中交易与防火墙 制度, 建立交易监测系统、 预警系统和交易反馈系统, 完善相关的安全设施, 交 易流程将严格按照“ 审核—执行— 反馈—复核—存档” 的程序进行, 防 止不正当关 联交易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2 )信息披露控制 基金管理人通过完善信息披露制度, 确保基金份额持有人及时完整地了解基 金信息。 基金管理人按照法律、 法规和 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 建立了 《汇添富基汇添富精选美元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42 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 指 定了信息披露责任人负责信息披露 工作, 进行信息的组织、 审核和发布, 并将定期对信息披露进行检查和评价, 保 证公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3 )信息技术系统控制 基金管理人建立了先进的信息技术系统和完善的信息技术管理制度。 基金管 理人的信息技术系统由先进的计算机系统构成, 通过了国家、 金融行 业软件工程 标准的认证, 并有完整的技术资料。 基金管理人制定了严格的信息技术岗位责任 制度、 门禁制度、 内外网分离制度等管理措施, 对电子信息数据进行即时保存和 备份, 重要数据实行异地备份并且长期保存, 确保了系统可靠、 稳定、 安全地运 行。 在人员控制方面, 对 信息技术人员进行有关信息系统安全的统一培训和考核; 信息技术人员之间定期轮换岗位。 (4 )会计系统控制 基金管理人通过建立严格的会计系统控制措施, 确保会计核算正常运转。 基 金管理人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 《 金融企业会计制度》 、 《证券投资 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 、 《企业财务通则》 等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制订了基金 会计制度、 公司财务制度、 会计工作操作流程和会计岗位工作手册。 通过事前防 范、 事中检查、 事后监督的方式发现、 堵截、 杜 绝基金会计核算中存在的各种风 险。 具体措施包括: 采用了目前最先进的基金核算软件; 基金会计严格执行复核 制度; 基金会计核算采用基金管理人与托管银行双人同步独立核算、 相互核对的 方式; 每日制作基金会计核算估值系统电子数据的备份, 同时打印保存书面的记 账凭证、各类会计报表、统计报表,并由专人保存原始记账凭证等。 (5 )内部稽核控制 基金管理人通过建立独立的监察稽核制度, 确保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基金管 理人设立 督察长 ,督察 长可以列 席基金 管理人 召开的任 何会议 ,调阅 相关档案, 就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独立地履行检查、 评价、 报告、 建议 职能。 督察长定 期和不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另外, 在经营管理层设立稽核监察部门, 配备充足合格的稽核监察人员, 并 制订了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稽核监察制度》 , 明确规定了稽核监察部 门及内部各岗位的职责和工作流程, 监督各业务部门和人员遵守法律、 法规和规汇添富精选美元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43 章的有关情况; 检查各业务部门和人员执行内部控制制度、 各项管理制度和业务 规章的情况。 4、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制度声明书 (1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披露真实、准确; (2 )基 金管理 人承诺 根据市场 变化和 基金管 理人业务 发展不 断完善 内部 风 险控制制度。 汇添富精选美元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44 第 七部分


基金的 募集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 《基金法》 、 《运作办法》 、 《销售办法》 、 《信 息披露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7】 212 号文件准予注册募集。 一、基金的类别及存续期间 1、基金类别: 债券型 2、基金的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3、基金存续期限:不定期 二、募集期限 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 3 个月, 具体发售时间见基金份额发售 公告。 三、募集规模 基金最低募集金额 (募集资金中的美元应以募集期最后一日中国人民银行公 布的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中间价折算为人民币)不少于人民币 2 亿元。 基金可根据中国证监会、 外管局核准的境外投资额度 (美元额度需折算为人 民币)设定基金募集上限,具体规模限制在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中规定。 基金合同生效后, 基金的资产规模不受上述限制, 但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境 外证券投资额度控制基金申购规模并暂停基金的申购。 四、募集方式及场所 通过各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点公开发售, 各销售机构的具体名单见基金份 额发售公告以及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调整销售机构的相关 公告。 五、募集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 机构投资者和合 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以人民币、 美元购买证券投资 基金相应币种份额的其他投资者。 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 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 实接收到认购申请。 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 对于认购申请及认 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 汇添富精选美元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45 六、 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本基金人民币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美元份额发售面值为 1.00 美 元。 七、 基金份额的类别 及销售币种 本基金根据认购/ 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 不同的类别。在投资者认购、申购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 期限收取赎回费用,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 为A 类基金份额;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而不收取认购/ 申购费 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基金份额,称为C 类基金份额。 在每一份额类别内,本基金根据认购、申购、赎回所使用货币的不同,分 为人民币份额和美元份额。 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分别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 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投资者在认购、 申购基金份额时可自行选择基金份额 类别。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 下,本基金可增加新的基金份额类别、或者停止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或 者开通除人民币、美元以外的其他销售币种的认购、申购、赎回等业务、或者 终止某一币种的销售,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 致后,提前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八、 认购费用 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 不收取认购费,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认 购费率按认 购金额进行分档。 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认购, 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本基金对 A 类基金份 额的人民币份额和美元份额分别设置认购费率及认购金额 分档标准。 人民币份额的认购费用以人民币支付, 美元份额的认购费用以美元支 付。 本基金 A 类人民币份额的认购费率如下: 认购金额(M ,含认购费) 认购费率 M <100 万元 0.60% 100 万元≤M <500 万元 0.40% 500 万元≤M <1,000 万元 0.20% 汇添富精选美元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46 M≥1,000 万元 每笔 1,000 元 本基金 A 类美元份额的认购费率如下: 认购金额(M ,含认购费) 认购费率 M <20 万美元 0.60% 20 万美元≤M <100 万美元 0.40% 100 万美元≤M <200 万美元 0.20% M≥200 万美元 每笔 200 美元 基金认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 销售、 注册登记 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募集期间发生的信息披露费、 会计师费和律师费等 各项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 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 开展基金促销活动。 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 基金管理人 可以适当调低基金认购费率。 九、认购份额的计算 认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1 )A 类基金份额 1)认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的情形下: 净认购金额= 认购金额/ (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 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 (净认购金额+认购期利息)/ 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2)认购费用适用固定金额的情形下: 认购费用=固定金额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 认购费用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期利息)/ 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2 )C 类基金份额 认购份额= (认购金额+认购利息)/ 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认购费用的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 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认购份额计算 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例 1:某投资者投资 10,000 元认购本基金的 A 类人民币份额,如果认购期 内认购资金获得的利息为 5 元,则其可得到的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汇添富精选美元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47 净认购金额=10,000/ (1+0.60% )=9,940.36 元 认购费用=10,000 -9,940.36=59.64 元 认购份额= (9,940.36 +5)/1.00=9,945.36 份 即投资者投资 10,000 元认购本基金的 A 类 人民币份额,如果认购期内认购 资金获得的利息为 5 元,可得到 9,945.36 份 A 类人民币份额。 例 2:某投资者投资 10,000 美元认购本基金的 A 类美元份额,如果认购期 内认购 资金获得的利息为 5 美元,则其可得到的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净认购金额=10,000/ (1+0.60% )=9,940.36 美元 认购费用=10,000 -9,940.36=59.64 美元 认购份额= (9,940.36 +5)/1.00=9,945.36 份 即投资者投资 10,000 美元认购本基金的 A 类美元份额,如果认购期内认购 资金获得的利息为 5 美元,可得到 9,945.36 份 A 类美元份额。 例 3:某投资者投资 10,000 元认购本基金的 C 类人民币份额,如果认购期 内认购资金获得的利息为 5 元,则其可得到的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认购份额= (10,000+5)/ 1=10,005.00 份 即投资者投资 10,000 元认购本基金的 C 类 人民币份额,如果认购期内认购 资金获得的利息为 5 元,可得到 10,005.00 份 C 类人民币份额。 例 4:某投资者投资 10,000 美元认购本基金的 C 类美元份额,如 果认购期 内认购资金获得的利息为 5 美元,则其可得到的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认购份额= (10,000+5)/ 1=10,005.00 份 即投资者投资 10,000 美元认购本基金的 C 类美元份额,如果认购期内认购 资金获得的利息为 5 美元,可得到 10,005.00 份 C 类美元份额。 十、投资者对基金份额的认购 1、本基 金的认 购时间 安排、投 资者认 购应提 交的文件 和办理 的手续 等事项 请详细查阅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认购的限制 (1 )本基金认购采取金额认购的方式。 (2 )投资者认购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缴款。 汇添富精选美元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48 (3 )投 资者在 认购期 内可以多 次认购 基金份 额,已受 理的认 购申请 不允许 撤销。 (4 )对 于人民 币份额 的认购, 投资者 通过其 他销售机 构单个 基金账 户单笔 最低认购金额为 1,000 元 (含认购费) 。 基金 管理人直销中心首次认购的最低金 额为人民币 50,000 元 (含认购 费) , 网上直销系统 (trade.99fund.com ) 认购最低 金额为人民币 1,000 元(含认购费),超过最低认购金额的部分不设金额级差。 对于美元份额的认购, 投资者通过其他销售机构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认购 金额为 200 美元 (含认购费) 。 基金管理人直销 中心首次认购的最低金额为 10,000 美元(含认购费),超过最低认购金额的部分不设金额级差。 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认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 以各销售机构 的业务规定为准。 (5 )基 金募集 期间单 个 投资者 的累计 认购规 模没有限 制 ,但 超过本 基金募 集上限的除外 。


(6 ) 投资者在 T 日规定时间内提交的认购申请, 通常应在 T+2 日后 及时到 原认购网点查询认购申请的确认情况。 但此次确认是对认购申请的确认, 认购的 最终结果要待基金合同生效后才能够确认。 (7 )销 售机构 对认购 申请的受 理并不 代表该 申请一定 成功, 而仅代 表销售 机构确实 接受了 认购申 请,申请 的成功 与否应 以基金登 记机构 的确认 结果为准。 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 投资者 应及时查询。 (8 )如果法律法规对单笔认购限制进行变更的,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 十一 、募集期间认购资金利息的处理方式 投资者的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内所产生的利息 ( 以本基金的登记机构计算 并确认的结果为准) , 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折算成基金份额, 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 有 , 且人民币份额和美元份额的认购款项所产生的人民币利息和美元利息将按人 民币份额发售面值和美元份额发售面值分别折算为人民币份额和美元份额 。 本基 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 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 任何人不得动用。 十二 、基金募集情况 本基金募集期为 2017 年 3 月 15 日至 2017 年 4 月 17 日。经会计师事务所 验资,按照每份基金份额面值人民币 1.00 元计算,基金募集期共募集汇添富精选美元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49 244,252,284.80 份基金份额(其中包括利息转份额 48,518.72 份) ,有 效认购户数 为 2,862 户 。 汇 添 富 基 金 管 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基 金 从 业 人 员 认 购 本 基 金 基 金 份 额 930,970.37 份(含募集期利息结转的份额) ,占比例为 0.38% 。 汇添富精选美元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50 第 八部分


基金 合同 的生 效 一、基金备案的条件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 3 个月内,在 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 2 亿 份, 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 2 亿元人民币 (募集资金中的美元应以募集期最后一日 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中间价折算为人民币) 且基金认购人数不 少于200 人的条件下, 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 发售, 并在10 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 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 10 日内, 向 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 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 《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 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 告。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 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二、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时募集资金的处理方式 如果募集期 限届满, 未满足 基金备案的条件, 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 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 30 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 并加计银行同 期 活期存款 利息; 3、如基 金募集 失败, 基金管理 人、基 金托管 人及销售 机构不 得请求 报酬。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 担。 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基金合同》生效后, 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 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 (美元基金份额所对应的基金资产净值需按计算日中国人民 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中间价折算为人民币) 低于 5000 万元 的,基金管 理人应当 在定期报告 中予以披露;连续 60 个 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 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 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 如转换运作方式、 与其他基金合并或 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 汇添富精选美元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51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四、 本基金基金合同已于 2017 年 4 月 20 日生效。 汇添富精选美元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52 第 九部分


基金 份额 的申 购与 赎回 一、申购和赎回场所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行 , 各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或有不 同 。 具体的销售网点将由基金管理人在招募说明书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明。 基金 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 并予以公告。 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 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 申购与赎回。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投资者 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 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 深 圳证券交易所 和本基金投资 的主要境外市场 同时交易的工作日, 但基金管理人根 据法律法 规、中 国证监 会的要求 或 基金 合同 的 规定公告 暂停申 购、赎 回时除外。 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 以销售机构公布时间为准 。 基金合同生效后,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 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 他特殊情况, 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 但 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 媒介上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开始办理申购, 具体业务办 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开始办理赎回, 具体业务办 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 基金 管理人应在申购、 赎回开放日前依 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 媒介 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管理 人不得 在基金 合同约定 之外的 日期或 者时间办 理基金 份额的 申购 、 赎回或者转换。 投资者 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 赎回或转换 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 其基金份额申购、 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 申购、赎回的价格。 本基金已于 2017 年 5 月 22 日开始办理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汇添富精选美元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53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 “未知价” 原则, 即 申购、 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 的对应份额类别 的基金份 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 “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赎回 遵循“ 先进先 出”原则 ,即按 照 投资 者 认购、 申购的 先后次 序进行 顺序赎回 ; 5、 “分币种申赎” 原则, 即投资者在申购时可自行选择申购币种, 赎回币种 与其对应份额的认购/申购币种相同;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 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 基金管理人 必须在新 规则开 始实施 前依照《 信息披 露办法 》的有关 规定在 指定 媒介 上公告。 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者 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 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 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2、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投资者 申购基金份额时, 必须全额交付申购款项, 投资者交付申购 款项, 申 购 成立;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时,申购生效 。 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 赎回成立; 登记 机构确认赎回时, 赎回生效。 投资者 赎回申请成功后, 基金管理人将在 T+10 日 (包括该日) 内支付 赎回款项。 若遇特殊情 况, 如外管局相关规定变更 、 基金投资主要市场暂停交易 、 延迟支付 赎回款项或 交易清算规则发生 变更等, 赎回款项支付的时间可相应调整。 在发生 巨额赎回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 基金合同 有关条款处理。 3、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 或赎回申请日 (T 日 ) ,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 T+2 日内对该交易的 有效性进行确认。T 日 提交的有效申请, 投资 者 应在T+3 日后 (包括 该日 ) 及时 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 若申购不成 功,则申购款项退还给 投资者。 汇添富精选美元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54 销售机构对申购 、 赎回 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 而仅代表销售机 构确实接收到申请。 申购 、 赎回 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 对于申请的 确认情况, 投资者应及时查询 。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1、基金申购的限制 对于人民币份额的申购, 投资者通过其他销售机构网点申购 的单笔最低金额 为人民币 10 元 (含申购费) ; 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 民币 50000 元(含申购费) ;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系统(trade.99fund.com ) 申购 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 元(含申购费) 。 对于美元份额的申购, 投资者通过其他销售机构网点申购 的单笔最低金额为 200 美元(含申购费) ;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 10,000 美 元(含申购费) 。 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申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 以各销售机构 的业务规定为准。 2、基金赎回的限制 对于人民币份额, 投资者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 同类基金份额的 赎回, 赎回最低份额 1 份,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保留的基金份额不足 1 份 的,登记系统 有权将全部剩余份额自动赎回。 对于美元份额, 投资者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 同类基金份额的赎 回, 赎回最低份额 5 份,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保留的基金份额不足 5 份 的,登 记系统 有权将全部剩余份额自动赎回。 3、基金 管理人 可在法 律法规允 许的情 况下, 调整上述 规定申 购金额 和赎回 份额 等数量限制。 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 实施 前依照 《信息披露办法》 的有关规 定在指定 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 当接 受申购 申请对 存量基金 份额持 有人利 益构成潜 在重大 不利影 响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规定单个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 基金规模上限或基金单日净 申购比例上限, 以及拒绝大额申购、 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 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 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规定请参见 更新的 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汇添富精选美元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55 5、如果法律法规对单笔申购限制进行变更的,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 六、申购 费用和赎回费用 1、本基 金的申 购和赎 回价格以 申请当 日 该类 基金份额 的基金 份额净 值为基 准进行计算。 2、申购费率 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 不收取申购费,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投资者承 担,不列入基金财产 ,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 的申购费用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本基金对 A 类 基金份额的人民币份额和美元份额分别设置申购费率及申购金额分档标准。 A 类人民币份额申购费用采取前端收费模式,申购费率如下: 购买金额(M ) 申购费率 M <100 万元 0.80% 100 万元≤M<500 万元 0.50% 500 万元≤M<1000 万元 0.30% M≥1000 万元 每笔 1000 元 A 类美元份额申购费用采取前端收费模式,申购费率如下: 购买金额(M ) 申购费率 M <20 万美元 0.80% 20 万美元≤M<100 万美元 0.50% 100 万美元≤M<200 万美元 0.30% M≥200 万美元 每笔 200 美元 3、赎回费率 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该部分基金份额的 时间分段设定如下: (1 ) A 类基金份额 持有时间(N ) 赎回费率 归入基金资产比例 N <7 日 1.50% 100% 7 日≤N <1 年 0.10% 25% 1 年≤N <2 年 0.05% 25% 汇添富精选美元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56 N≥2 年 0 - (注:1 年指 365 天,2 年为 730 天) (2 )C 类基金份额 持有时间(N ) 赎回费率 归入基金资产比例 N <7 日 1.50% 100% 7 日≤N <30 天 0.10% 100% N≥30 天 0 - 4、基金 管理人 可以在 基金合同 约定的 范围内 调整费率 或收费 方式, 并最迟 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 《信息披露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指定 媒介 上公告。 5、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 情况 下根据市 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 定期和不定期地 开展基金促销活动。 在基金促销活动 期间, 基金管理人可以 按中国证监会要求履行 必要手续后, 对基金投资者 适当调 低 基金申购费率 和赎回费率。 七、 申购份额与赎回金额的计算


1、申购份额的计算


(1 )A 类基金份额 基金的申购金额包括申购费用和净申购金额,其中: 1)申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时: 净申购金额= 申购金额/(1+ 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 申购金额- 净 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 净申购金额/ 申购当日该类基金份额的 基金份额净值 2)申购时适用固定金额时: 申购费用= 固定金额 净申购金额= 申购金额- 申购费用 申购份额= 净申购金额/ 申购当日该类基金份额的 基金份额净值 (2 )C 类基金份额





申购份额 = 申购金额/ 申购当日该类基金份额净值 汇添富精选美元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57 例 5:假定某投资者 在 T 日投资 50,000 元申购本基金 A 类人民币份额 ,假 设申购当日 A 类人民 币份额 基金份额净值为 1.0520 元,则其可 得到的申购份额 计算如下:


净申购金额=50,000/(1+0.80%)=49,603.17 元 申购费用=50,000-49,603.17=396.83 元 申购份额=49,603.17/1.0520=47,151.30 份 即: 投资者投资 5 万元申购本基金 A 类人民币份额 , 对应的申购费率为 0.80% , 假设申购当日 A 类 人民币份额基金份额净值为 1.0520 元, 则其可得到 47,151.30 份基金份额。 例 6:假定某投资者 在 T 日投资 50,000 美元申购本基金 A 类美元份额 ,假 设申购当日 A 类美元 份额 基金份额净值为 1.0520 美元,则其可得到的申购份额 计算如下:


净申购金额=50,000/(1+0.80%)=49,603.17 美元 申购费用=50,000-49,603.17=396.83 美元 申购份额=49,603.17/1.0520=47,151.30 份 即: 投资者投资 5 万美元申购本基金 A 类 美元份额, 对应的申购费率为 0.80% , 假设申购当日 A 类 美元份额基金份额净值为 1.0520 美元, 则其可得到 47,151.30 份基金份额。 例 7:假定某投资者 在 T 日投资 50,000 元申 购本基金 C 类人民币 份额 ,假 设申购当日 C 类人民 币份额 基金份额净值为 1.0520 元,则其可得到的申购份额 计算如下:


申购份额 = 50,000/1.0520=47528.52 份 即:投资者投资 5 万元 申购本基金 C 类人民 币份额 ,假设申购当日 C 类人 民币份额 基金份额净值为 1.0520 元,则其可得到 47528.52 份基金份额。 例 8:假定某投资者 在 T 日投资 50,000 美元 申购本基金 C 类美元 份额 ,假 设申购当日 C 类美元 份额 基金份额净值为 1.0520 美元,则其可得到的申购份额 计算如下:


申购份额 = 50,000/1.0520=47528.52 份 汇添富精选美元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58 即:投资者投 资 5 万美 元申购本基金 C 类美 元份额 ,假设申购当日 C 类美 元份额 基金份额净值为 1.0520 美元,则其可得到 47528.52 份基金份额。 2、赎回金额的计算


采用 “份额赎回 ” 方式 , 赎回价格以 T 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基 准 进行计算。赎回金额的计算公式为: 赎回总金额= 赎回份额×T 日该类基金份额 的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 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率 净赎回金额= 赎回总金额- 赎回费用 例 9:某 投资者 赎回本基金 A 类人民币份额 10,000.00 份, 持有时间为 90 日, 对应的 赎回 费率为 0.10% ,假设赎回当日人民币份额 基金份额净值为 1.0520 元, 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赎回总金额=10,000.00 ×1.0520=10,520.00 元 赎回费用=10,520.00 ×0.10%=10.52 元 净赎回金额=10,520.00-10.52=10,509.48 元 即投资者赎回本基金 1 万份 A 类人民币 基金份额, 持有时间为 90 日, 对应 的赎回费率为 0.10% , 假设赎回当日 A 类人民币份额 基金份额净值是 1.0520 元, 则其可得到的净赎回金额为 10,509.48 元。 例 10:某 投资者 赎回本基金 C 类美元份额 10,000.00 份, 持有时间为 20 日, 对应的 赎回 费率为 0.10% ,假设赎回当日 C 类美元份额基金份额净值为 1.0520 美 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赎回总金额=10,000.00 ×1.0520=10,520.00 美元 赎回费用=10,520.00 ×0.10%=10.52 美元 净赎回金额=10,520.00-10.52=10,509.48 美元 即投资者赎回本基金 1 万份 C 类美元基金份额, 持有时间为 90 日, 对应的 赎回费率为 0.10% ,假 设赎回当日 C 类美元份额 基金份额净值是 1.0520 美元, 则其可得到的净赎回金额为 10,509.48 美元。 3、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 人民币 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 精确到 0.0001 元 ,小数点后第 5 位 四舍 五入 ; 美元 基金 份额净值的计算 精确到 0.0001 美元 ,小数点后第 5 位四舍 五入, 由此汇添富精选美元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59 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 T+2 日内公告。 遇特 殊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同意, 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未来, 若市场情况发生 变化 或实际情况需要 , 经中国证监会允许, 本基金可相应调整基金净值计算和公 告时间 或频率 并提前公告。 4、 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 (1 )人 民币 申 购的有 效份额为 净申购 金额除 以当日 对 应份额 类别 的 人民币 基金份额净值, 有效份额单位为份, 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 保留到小 数点后2 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2 )美 元 申购 的有效 份额为净 申购金 额除以 当日 对应 份额类 别 的美元 基金 份额净值, 有效份额单位为份, 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 保留到小数点 后2 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5、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 (1 )人 民币 赎 回金额 为按实际 确认的 有效赎 回份额乘 以当日 对应份 额类别 的 人民币 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 人民币份额赎回金额单位为元。 上述 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 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 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 金财产承担。 (2 )美 元 赎回 金额为 按实际确 认的有 效赎回 份额乘以 当日 对 应份额 类别的 美元 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 , 美元 份额赎回金额单位为美元 。 上述计算 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 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 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 产承担。 八、 申购和赎回的登记 投资者 T 日申购基金成功后, 基金登记机构在 T+2 日为投资者登记权益并办 理登记手续,投资者自 T+3 日(含该日)后有权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 投资者 T 日赎回基金成功后, 基金登记机构在 T+2 日为投资者办理扣除权益 的登记手续。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 依法对上述登记办理时间进行调 整, 并应当在开始实施前按照 《信息披露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指定 媒介 公告, 但 不得实质影响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九、 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汇添富精选美元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60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 投资者的申购申请: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发生 基金合 同规定 的暂停基 金资产 估值情 况时,基 金管理 人可暂 停 接受 投资者 的申购申请。 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 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 经与基金托 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3、 基金投资的主要 证券/期货交易市场 或外汇市场正常或非正常停市, 导致 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4、 本基金 的资 产组合 中的重要 部分发 生暂停 交易或其 他重大 事件, 继续 接 受申购可能会影响或损害 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 5、基金 资产规 模 或者 份额数量 达到了 基金管 理人规定 的上限 (基金 管理人 可根据外管局的审批及市场情况进行调整) 。 6、 基金管理人 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 会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时。 7、 基金 资产规 模 过大 ,使基金 管理人 无法找 到合适的 投资品 种,或 其他可 能对基金 业绩产 生负面 影响, 或 出现其 他 损害 现有基金 份额持 有人利 益的情形。 8、 基金 管理人 、基金 托管人、 基金销 售机构 或登记机 构的异 常情况 导致基 金销售系统、基金登记系统或基金会计系统无法正常运行。 9、 基金 管理人 接受某 笔或者某 些申购 申请有 可能导致 单一投 资者持 有基金 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 50%,或者变相规避 50%集中度的情形时。 10、 申请超过基金管理人设定的基金总规模、 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 单个投 资者单日或单笔申购金额上限的。 11、 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第 1-5、7、8、11 项暂停申购情形 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申购 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 媒介 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 如果 投资者 的申购申请被 全部或部分 拒绝的, 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 投资者 。 在暂停申 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十、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形时, 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 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 款项: 汇添富精选美元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61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赎回款项。 2、发生基 金合同 规定 的暂停基金 资产估 值情 况时,基金 管理人 可暂 停接收 投资者 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 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 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 确定性时,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 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措施 。 3、 基金投资的主要 证券/期货 交易市场 或外汇市场正常或非正常停市, 导致 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4、连续两个或两个以上开放日发生巨额赎回。 5、 出现继 续接受 赎回 申请将损害 现有基 金份 额持有人利 益的情 形时 ,可暂 停接受 投资者 的赎回申请。 6、 本基 金的资 产组合 中的重要 部分发 生暂停 交易或其 他重大 事件, 继续接 受 赎回可能会影响或损害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时。 7、 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投资者 的 赎回申请或延缓支 付赎回款项 , 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已确认的赎回申请, 基金 管理人应足额支付; 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 应将可支付部分按单个账户申请量 (美 元基金份额按当日汇率折算为人民币等值基金份额后同人民币基金份额合并计 算) 占申请总量 (美元 基金份额按当日汇率折算为人民币等值基金份额后同人民 币基金份额合并计算) 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 未支付部分可延期支付 。 若出 现上述第4 项所述情形, 按基金合同的相关条款处理。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申请赎 回时可事 先选择 将当日 可能未获 受理部 分予以 撤销。在 暂停赎 回的情 况消除时, 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并公告。 十一 、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1、巨额赎回的认定 若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 (①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 金 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 总数后的余额 ; ②美元基金份额按当日汇率折算为人民币等值基金份额后同人民 币基金份额合并计算) 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美元基金份额按上一开放日汇添富精选美元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62 当日汇率折算为人民币等值基金份额后同人民币基金份额合并计算) 的 10%,即 认为是发生了巨额赎回。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 全额赎回或部分延期赎回。 (1 )全 额赎回 :当基 金管理人 认为有 能力支 付 投资者 的全部 赎回申 请时, 按正常赎回程序执行。 (2 )部 分延期 赎回: 当基金管 理人认 为支付 投资者的 赎回申 请有困 难或认 为因支付投资者的 赎 回 申 请 而 进 行 的 财 产 变 现 可 能 会 对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造 成 较 大 波动时, 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的 前提下, 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 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 应当按单个账户赎 回申请量 (美元基金份额按当日汇率折算为人民币等值基金份额后同人民币基金 份额合并计算) 占赎回申请总量 (美元基金份额按当日汇率折算为人民币等值基 金份额后同人民币基金份额合并计算) 的比例, 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 对于 未能赎回部分, 投资者 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 选择延 期赎回的, 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 直到全部赎回为止; 选择取消赎 回的, 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 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 回申请一并处理, 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 对应份额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 计算赎回金额, 以此类推, 直到全部赎回为止。 如 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 明确选择, 投资者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3 )如 发生 巨 额赎回 ,且 单个 开放日 内单个 基金份额 持有人 申请赎 回的基 金份额 (美元基金份额按当日汇率折算为人民币等值基金份额后同人民币基 金份 额合并计算) 占前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美元基金份额按当日汇率折算为人民币 等值基金份额后同人民币基金份额合并计算) 的比例超过 30%时, 本基金管理人 可以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前述约定比例的赎回申请实施延期赎回。 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超过前述比例的赎回申请, 与当日其他赎回申请 一起, 按上述 (1) 、 (2 ) 方式处理。 如下一开 放日, 该单一基金份额 持有人剩余 未赎回部分仍旧超出前述比例约定的, 继续按前述规则处理, 直至该单一基金份 额持有人单个开放日内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 (美元基金份额按当日汇率折算为人汇添富精选美元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63 民币等值基金份额后 同人民币基金份额合并计算) 占前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美 元基金份额按当日汇率折算为人民币等值基金份额后同人民币基金份额合并计 算)的比例低于前述比例。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有权根据当时市场环境调整前述比例及处理 规则,并在指定媒介上进行公告。 (4 )暂停赎回:连续 2 个开放日以上 (含本数)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 理人认为有必要, 可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 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 付赎回款项,但不得超过 20 个工作日,并应当在指定 媒介上进行公告。 3、巨额赎回的公告 当发生上述 巨额 赎回并延期办理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 传真或者招 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在 3 个交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 说明有关处理方 法,同时在指定 媒介 上刊登公告。 十二 、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1、发生 上述暂 停申购 或赎回情 况的, 基金管 理人当日 应立即 向中国 证监会 备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在指定 媒介上刊登暂停公告。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 1 日,基金管理人应 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 媒介上 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 并公布最近 1 个开放日各类基金份额 的基金 份额净值。 3、 若暂停时间超过 1 日,基金管理人 自行确定公告增加次数,并 根据《信 息披露办法 》在指定 媒介刊登公告。 十三 、基金转换 为方便基金份额持有人, 未来在各项技术条件和准备完备的情况下, 投资者 可以依照基金管理人的有关规定选择在本基金和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之 间进行基金转换。 基金转换的数额限制、 转换费率等具体规定可以由基金管理人 届时另行规定并公告。 十四 、基金份额的转让 在法律法规允许且条件具备的情况下, 基金管理人可受理基金份额持有人通 过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交易场所或者交易方式进行份额转让的申请并由登记机构 办理基金份额的过户登记。 基金管理人拟受理基金份额转让业务的, 将提前公告,汇添富精选美元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64 基金份额持有人应根据基金管理人公告的业务规则办理基金份额转让业务。 十五 、基金的非交易过户 基金的非交易过户是指基金登记机构受理继承、 捐赠和司法强制执行等情形 而产生的非交易过户以及登记机构认可、 符合法律法规的其它非交易过户。 无论 在上述何种情况下, 接受划转的主体必须是依法可以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 投资 者 。 继承是指 基金份 额持有 人死亡, 其持有 的基金 份额由其 合法的 继承人 继承; 捐赠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合法持有的基金份额捐赠给福利性质的基金会或社 会团体; 司法强制执行是指司法机构依据生效司法文书将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 基金份额强制划转给其他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办理非交易过户必须提供基 金登记机构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 对于符合条件的非交易过户申请按基金登记机 构的规定办理,并按基金登记机构规定的标准收费。 十六 、基金的转托管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办理已持有基金份额在不同销售机构之间的转托管, 基金 销售机构可以按照规定的标准收取转托管费。 十七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基金管理人可以为 投资者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具体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另 行规定。 投资者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可自行约定每期扣款金额, 每期扣款 金额必须不低于基金管理人在相关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所规定的定期定 额投资计划最低申购金额。 本基金已于 2017 年 5 月 22 日开始开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十八 、基金份额 的冻结和解冻 基金登记机构只受理国家有权机关依法要求的基金份额的冻结与解冻, 以及 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况下的冻结与解冻。 汇添富精选美元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65 第 十部分


基金 费用 与税 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含境外资产托管人收取的费用) ; 3、 销售服务费:本 基金从 C 类基金份额 的基金资产中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 4、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 信息披露费用 ; 5、基金 的证券 、期货 交易费用 及在境 外市场 的交易、 清算、 登记等 实际发 生的费用(out-of-pocket fees) ; 6、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 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 和诉讼费 ; 8、 基金 依照有 关法律 法规应当 缴纳的 ,购买 或处置 证券 有关 的任何 税收、 征费、关 税、印 花税及 预扣提税 (以及 与前述 各项有关 的任何 利息及 费用) (简 称“税收” ) ; 9、代表基金投票或其他与基金投资活动有关的费用; 10、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和外汇兑换交易的相关费用 ; 11、 基金的开户 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12、为应付赎回和交易清算而进行临时借款所发生的费用; 13、 除去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自身原因而导致的更换基金管理人、 更 换基金托管人及基金资产由原任基金托管人转移至新任基金托管人以及由于境 外托管人更换导致基金资产转移所引起的费用 ; 14、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 《基金合同》 约定, 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 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 的管理 费按前 一 自然日 基金资 产净值 的 0.8%年费 率计提 。 管理费的 计算方法如下: H=E×0.8%÷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汇添富精选美元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66 E 为前一 自然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 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 按月支付。 经基金管理人与 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 由基金托管人 按基金管理人指令 于次月首日起 2-5 个工 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若遇法定节假日、 休息日或不可抗力等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 顺延至最近可 支付日支付。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 自然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22%的年费率计提。 托管费 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2%÷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 自然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 , 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 按月支付。 经基金管理人与 基金 托管人核对一致后, 由基金托管人 按基金管理人指令 于次月首日起 2-5 个工 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 若遇法定节假日、 休息日或不可抗力等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 顺延至最近可 支付日支付。 基金托管费为包含增值税的含税价款,增值税税率 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3、 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 为0.40% 。 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的0.40% 年费率计提。 计算方法如下:


H=E×0.40%÷当年天数


H 为 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 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 费每日 计提, 按月支付 。经基 金管理 人与基金 托管人 核对一 致后, 由基金托管人 按基金管理人指令 于次月首日起 2-5 个从基金财产中划出, 经登记汇添富精选美元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67 结算机构分别支付给各个基金销售机构。 若遇法定节假日、 休息日或不可抗力等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 顺延至最近可 支付日支付。 上述 “一、 基金费用的种类 ” 中第4-14 项费用, 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 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 管理人 和基金 托管人因 未履行 或未完 全履行义 务导致 的费用 支出或 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 《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 根据相 关法律 法规及中 国证监 会的有 关规定不 得列入 基金费 用的项 目。 四、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 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 法规执 行。 托管费为保含增值税的含税价款,增值税税率按照 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汇添富精选美元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68 第十 一 部分


基 金的 财产 一、基金资产总值 基金资产总值是指购买的各类证券及票据价值、 银行存款本息和基金应收的 申购基金款以及其他投资所形成的价值总和。 二、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三、基金财产的账户 基金托管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为本基金开立 人民币和外币 资金 账户、 证券账户以及投资所需的其他专用账户。 开立的基金专用账户与基金管理 人、 基金托管人、 基金 销售机构和基金登记机构自有的财产账户以及其他基金财 产账户相独立。 四、基金财产的保管和处分 本基金财产独立于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 人、 境外托管人和基金销售机构的 财产, 并由基金托管 人和境外托管人保管。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境外托管 人 基金登记机构和基金销售机构以其自有的财产承担其自身的法律责任, 其债权 人不得对本基金财产行使请求冻结、 扣押或其他权利。 除依法律法规和 《基金合 同》的规定处分外,基金财产不得被处分。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 境外托管人 因依法解散、 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 宣告破产等原因进行清算的, 基金财产不属于其清算财产 , 基金财产所在地法律 另有规定的除外 。 资金账户中的现金由基金托管人或其境外托管人以银行身份持 有, 现金存入资金账户时构成境外托管人的等额债务, 基金份额持有人不对该现 金资产享有优先求偿权, 除非法律法规及撤销或清盘程序明文规定该等现金不归 于清算财产外。 基金管理人管理运作基金财产所产生的债权, 不得与其固有资产 产生的债务相互抵销; 基金管理人管理运作不同基金的基金财产所产生的债权债 务不得相互抵销。 境外托管人根据基金财产所在地法律法规、 证券交易所规则、 市场惯例及其 与基金托管 人签订的 次托管协议持有并保管基金财产。 基金托管人在已根据 《试 行办法》 的要求谨慎、 尽职 的原则选择、 委任和监督境外托管人, 基金 托管人对汇添富精选美元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69 境外托管人破产产生的损失不承担责任。 但基金托管人根据 基金管理人的指令采 取措施进行追偿, 基金管理人配合基金托管人进行追偿。 除非基金管理人、 基金 托管人 及 境外托管人存在过失、 疏忽、 欺诈或故意不当行为, 基金管理人、 基金 托管人不对境外托管人依据当地法律法规、 证券交易所规则、 市场惯例的作为或 不作为承担责任。 汇添富精选美元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70 第十 二 部分


基 金资 产估 值 一、估值日 本基金的估值日为本基金相关的证券交易场所的交易日以及国家法律法规 规定需要对外披露基金净值的非交易日 ,T+1 日完成T 日估值,T+2 日内披露。 二、估值对象 基金所拥有的 债券 、 银行存款本息、 应收款项、 股票、 金融衍生品、 其它投 资等资产 及负债。 三、估值方法 1、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有价证券的估值 (1 )交 易所上 市的有 价证券( 包括股 票、权 证 、存托 凭证、 上市流 通的 基 金 、衍生 品 等) ,以其 估值日在 证券交 易所挂 牌的市价 (收盘 价)估 值;估值日 无交易的, 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 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 以最近交易日的市价 (收盘价) 估值; 如最 近交易日后 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 可参 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 调整最近交易市价, 确定公允价格 ; (2 )交 易所上 市实行 净价交易 的债券 按估值 日收盘价 估值, 估值日 没有交 易的,且 最近交 易日后 经济环境 未发生 重大变 化,按最 近交易 日的收 盘价估值。 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 化的, 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 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格; (3 )交 易所上 市未实 行净价交 易的债 券按估 值日收盘 价减去 债券收 盘价中 所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 估值日没有交易的, 且最近交易日后 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按最近交易日债券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所含的债 券应收利 息得到 的净价 进行估值 。如最 近交易 日后经济 环境发 生了重 大变化的, 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 调整最近交易市价, 确定公允 价格; (4 ) 交易所上市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有价证券, 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交易所 上市的资产支持证券, 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 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汇添富精选美元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71 2、首次 公开发 行未上 市的债券 和权证 ,采用 估值技术 确定公 允价值 ,在估 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3、全国 银行间 债券市 场交易的 债券、 资产支 持证券等 固定收 益品种 ,采用 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4、中小 企业私 募债券 采用市场 参与者 普遍认 同,且被 以往市 场实际 交易价 格验证具有可靠性的估值技术, 确定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公允价值。 中小企业私 募债券采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 按成本估值。 法律法规对 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估值有最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5、基金 投资同 业存单 ,按估值 日第三 方估值 机构提供 的估值 净价估 值;选 定的第三方估值机构未提供估值价格的,按成本估值。 6、因持 有股票 而享有 的配股权 证,从 配股除 权日起到 配股确 认日止 ,若配 股权证可以在交易所交易, 则按照 1 中确定的方法进行估值; 不能在交易所交易 的配股权证, 如果收盘价高于配股价, 则按收盘价和配股价的差额进行估值, 如 果收盘价低于或等于配股价,则估值为零。 7、对于 非上市 证券, 采用行业 通用权 威的报 价系统提 供的报 价进行 估值 , 未能取得上述报价的,按成本估值 。 8、衍生工具估值方法 (1 )上 市流通 的衍生 工具 按估 值日当 日其所 在证券交 易所的 收盘价 估值; 估值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 (2 )未 上市的 衍生工 具按成本 价估值 ,如成 本价不能 反映公 允价值 ,则采 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9、开放 式基金 的估值 以其公布 的 估值 日 净值 进行估值 ,开放 式基金 未公布 估值日的净值的, 以估值日前最新的净值进行估值。 若基金价格无法通过公开信 息取得, 参照最近一个交易日可取得的主要做市商或其他权威价格提供机构的报 价进行估值 。 10、 非流动性资产或暂停交易的证券估值方法 对于未上市流通、 或流通受限、 或暂停交易的证券, 应参照上述估值原则进 行估值。 如果上述估值方法不能客观反映公允价值的,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 况,并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 汇添富精选美元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72 11、外汇汇率 (1 )估 值计算 中涉及 中国人民 银行公 布人民 币与主要 货币中 间价 的 货币 , 使用 中国人民银行公布 的人民币与主要货币 的中间价。 (2 )其 他货币 采用美 元作为中 间货币 进行换 算,与美 元的汇 率则以 估值日 彭博(伦敦时间)16 :00 报价数据为准。 12、 税收 对于按照中国法律法规和基金投资所在地的法律法规规定应交纳的各项税 金 , 本基金将按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估值; 对于因税收规定调整或其他原因导致 基金实际交纳税金与估算的应交税金有差异的, 基金将在相关税金调整日或实际 支付日进行相应的 会计处理 。 对于非代扣代缴的税收 , 基金管理人可 聘请税收顾问对相关投资市场的税收 情况给予意见和建议。 境外 资产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示具体协调基金在海 外税务的申报、缴纳及索取税收返还等相关工作。 13、 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 基 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 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 14、相关 法律法 规以及 监管部门 有强制 规定的 ,从其规 定。如 有新增 事项, 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如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估值违反基金合同订明的估值方法、 程 序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未能充分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 应立即通知 对方,共同查明原因,双方协商解决。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 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基金会计核算的义务由基金管理人 承担。 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由基金管理人担任, 因此, 就与本基金有关的会 计问题, 如经相关各方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 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 按照 基金管理人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 四、估值程序 1、 各类 基金份 额净值 是按照每 个 估值 日 该类 基金资产 净值除 以 估值 日 该类 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 人民币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 精确到 0.0001 元,小数 点后 第 5 位四舍五入 ; 美元 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 精确到 0.0001 美元 ,小数点后 第5 位四舍五入 。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汇添富精选美元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73 基金管理人 每个 估值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 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并按规定公 告。 2、基金 管理人 应每个 估值日对 基金资 产估值 。但基金 管理人 根据法 律法规 或 基金合 同 的规 定暂停 估值时除 外。基 金管理 人每个 估值 日对 基金资 产估值后, 将 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 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 由基金管 理人 按约定 对外公布。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 适当、 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 的准确性、 及时性。 当 人民币基金份额或美元 基金份额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 4 位以内 ( 含第4 位) 发生估值错误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基金合同 的当事人应按照以下约定处理: 1、估值错误类型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 如果由于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 或登记机构、 或销 售机构、 或 投资者自身的过错造成估值错误, 导致其他当事人遭受损失的, 过错 的责任人应当对由于该估值错误遭受损失当事人 ( “受损方” ) 的直接 损失按下述 “估值错误处理原则”给予赔偿,承担赔偿责任。 上述估值错误的主要类型包括但不限于: 资料申报差错、 数据传输差错、 数 据计算差错、系统故障差错、下达指令差错等。 2、估值错误处理原则 (1 )估 值错误 已发生 ,但尚未 给当事 人造成 损失时, 估值错 误责任 方应及 时协调各方, 及时进行更正, 因更正估值错误发生的费用由估值错误责任方承担; 由于估值错误责任方未及时更正已产生的估值错误, 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 由估 值错误责任方对直接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若估值错误责任方已经积极协调, 并且 有协助义务的当事人有足够的时间进行更正而未更正, 则其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 任。 估值错误责任方应对更正的情况向有关当事人进行确认, 确保估值错误已得 到更正。 (2 ) 估值错误的责任方对有关当事人的直接损失负责, 不对间接损失负责, 并且仅对估值错误的有关直接当事人负责,不对第三方负责。 (3 )因 估值错 误而获 得不当得 利的当 事人负 有及时返 还不当 得利的 义务。汇添富精选美元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74 但估值错误责任方仍应对估值错误负责。 如果由于获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不返还 或不全部返还不当得利造成其他当事人的利益损失( “受损方”), 则估值错误责 任方应赔偿受损方的损失, 并在其支付的赔偿金额的范围内对获得不当得利的当 事人享有要求交付不当得利的权利; 如果获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已经将此部分不 当得利返还给受损方, 则受损方应当将其已经获得的赔偿额加上已经获得的不当 得利返还的总和超过其实际损失的差额部分支付给估值错误责任方。 (4 ) 估值错误调整采用尽量恢复至假设未发生估值错误的正确情形的方式。 3、估值错误处理程序 估值错 误被发现后,有关的当事人应当及时进行处理,处理的程序如下: (1 )查 明估值 错误发 生的原因 ,列明 所有的 当事人, 并根据 估值错 误发生 的原因确定估值错误的责任方; (2 )根 据估值 错误处 理原则或 当事人 协商的 方法对因 估值错 误造成 的损失 进行评估; (3 )根 据估值 错误处 理原则或 当事人 协商的 方法由估 值错误 的责任 方进行 更正和赔偿损失; (4 )根 据估值 错误处 理的方法 ,需要 修改基 金登记机 构交易 数据的 ,由基 金登记机构进行更正,并就估值错误的更正向有关当事人进行确认。 4、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如下: (1 )基 金份额 净值计 算出 现错 误时, 基金管 理人应当 立即予 以纠正 ,通报 基金托管人,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 (2 ) 错误偏 差达到 该类 基金 份额净 值的 0.25% 时, 基金管 理人应 当 通报基 金托管人 并报 中国证 监 会备案; 错误 偏差达 到 该类基金 份额 净值的 0.5% 时,基 金管理人应当公告。 (3 )前述内容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处理。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1、基金 投资所 涉及的 证券 、期 货 交易 市场 、 外汇市场 遇法定 节假日 或因其 他原因暂停营业时; 2、 因不可抗力致使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无法准确评估基金资产价值时;


3、 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汇添富精选美元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75 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 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估值; 4、 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七、基金净值的确认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 管理人负责计算, 基金托管人负责进行复核。 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 估值 日计算前 一 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和 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 基金 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 由基金管理人 按约定对基 金净值予以 公布。 八、特殊情形的处理 1、 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按估值方法的第 13 项进行估值时, 所造成的误 差不作为基金资产估值错误处理。 2、由于 不可抗 力,或 证券、期 货交易 所、登 记结算公 司发送 的数据 错误 等 原因,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虽然已经采取必要、 适当、 合理的措施 进行检查, 但是未能发现该错误而造成的基金资产 估值 错误, 基金管理人、 基金 托管人可以 免除赔偿责任。 但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应积极采取必要的措施减轻或消除由 此造成的影响。 3、 由于 时差、 通讯或 其他非可 控的客 观原因 ,在本基 金管理 人和本 基金托 管人协商一致的时间点前无法确认的交易, 导致的对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 不作 为基金资产估值错误处理。 4、对于 因税收 规定调 整或其他 原因导 致基金 实际交纳 税金与 基金按 照权责 发生制进行估值的应交税金有差异的, 相关估值调整不作为基金资产估值错误处 理 。 汇添富精选美元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76 第十 三 部分


基 金的 收益 与分 配 一、基金利润的构成 基金利润指基金利息收入、 投资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和其他收入扣除相 关费用后 的余额 ,基金 已实现收 益指基 金利润 减去公允 价值变 动收益 后的余额。 二、基金可供分配利润 基金可供分配利润指 截 至收益分配基准日基 金 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 利 润中 已实现收益的孰低数。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1、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 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 行 收益分配 , 具体分配 方案以公告为准, 若 《基金合同》 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 行收益分配; 2、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 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 投资者可选择现 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 若投资者不选择, 本基金默 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 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 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 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 4、 本基金同一类别 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 人民币基金份额的现金分红币种为人民币, 美元基金份额的现金分红币 种为美元 ;不同 币种份 额红利再 投资适 用的净 值为该币 种份额 的基金 份额净值 ; 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且 对 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无 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 提 下, 基金管理人可对基金收益分配的有关业务规则进行调整,并及时公告。 四、收益分配方案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中 应 载明截止收益分配基 准 日的可供分配 利 润 、 基 金 收 益分配对象、分配时间、分配数额及比例、分配方式等内容。 五、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实施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在 2 个工 作日内在指定 媒介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汇添富精选美元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77 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 (即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止日) 的时间 不得超过15 个工作日。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 生 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 续 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 担 。当 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 不足于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 基金 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 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 红利再 投资的计算方法,依照《业务规则》执行。 汇添富精选美元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78 第十 四 部分


基 金的 会计 与审 计 一、基金会计政策 1、基金管理人为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 2、基金的会计年度为公历年度的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基金首 次募集的 会计年度按如下原则: 如果 《基金合同》 生效少于 2 个月, 可以并入下一个会计 年度 披露 ; 3、基金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以人民币元为记账单位; 4、会计制度执行国家有关会计制度; 5、本基金独立建账、独立核算; 6、基金 管理人 及基金 托管人各 自保留 完整的 会计账目 、凭证 并进行 日常的 会计核算,按照有关规定编制基金会计报表; 7、基金 托管人 每月与 基金管理 人就基 金的会 计核算、 报表编 制等进 行核对 并以 书面 方式进行确认。 二、基金的年度审计 1、基金 管理人 聘请与 基金管理 人、基 金托管 人相互独 立的具 有证券 从业资 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对本基金的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 2、会计师事务所更换经办注册会计师,应事先征得基金管理人同意。 3、基金 管理人 认为有 充足理由 更换会 计师事 务所,须 通报基 金托管 人。更 换会计师事务所需在 2 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介 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汇添富精选美元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79 第十 五 部分


基 金的 信息 披露 一、本基 金的信 息披露 应符合《 基金法 》 、 《 运 作办法》 、 《信 息披露 办 法》 、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自然人、 法人和其他组织。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披露基金信息, 并 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中国证监会规定时间内, 将应予披露的基金信 息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媒介披露, 并保证基金投资者能够按照 《基金合同》 约 定的时间和方式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信息资料。 三、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不得有下列行为: 1、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对证券投资业绩进行预测; 3、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4、诋毁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或者基金销售机构; 5、 登载任何自然人、 法 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祝贺性、 恭维性或推荐性的文字; 6、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四、 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应采用中文文本。 如同时采用外文文本的, 基金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保证两种文本的内容一致。 两种文本发生歧义的, 以中文文本 为准。 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采用阿拉伯数字; 除特别说明外, 货币单位为人民币 元。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一)基金招募说明书、 《基金合同》 、基金托管协议 1、 《基金合同》 是界定 《基金合同》 当事人的 各项权利、 义务关系, 明确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的规则及具体程序, 说明基金产品的特性等涉及基金投资汇添富精选美元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80 者重大利益的事项的法律文件。 2、基金 招募说 明书应 当最大限 度地 披 露影响 基金投资 者决策 的全部 事项, 说明基金认购、 申购和赎回安排、 基金投资、 基金产品特性、 风险揭示、 信息披 露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内容。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在每 6 个月 结束之日起 45 日内, 更新招募说明书并登载在网站上,将更新后的招募说明书 摘要登载在指定 媒介 上;基金管理人在公告的 15 日前向主要办公 场所所在地的 中国证监 会派出 机构报 送更新的 招募说 明书, 并就有关 更新内 容提供 书面说明。 3、基金 托管协 议是界 定基金托 管人和 基金管 理人在基 金财产 保管及 基金运 作监督等活动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文件。 基金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会 注册后,基金管理人在基金份额发售的 3 日前, 将基金招 募说明 书、 《 基金合同 》摘要 登载在 指定 媒介 上;基 金管理 人、基金托 管人应当将《基金合同》 、基金托管协议登载在网站上。 (二)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就基金份额发售的具体事宜编制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并在披 露招募说明书的当日登载于指定 媒介上。 (三)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在指定 媒介上登载 《基金 合同》生效公告。 (四)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合同》 生效后,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 前, 基金管理人应 当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和 各类基金份额的 基金份额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 后2 个工作日内 , 通过网站、 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 披露开放日 各类基金 份额 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和 各 类基金份额的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前款规定的市场交易日的 后2 个 工作日内 , 将基金资产净值、 各类基金份额的 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登载在指定 媒介上。 (五)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汇添富精选美元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81 基金管理 人应当 在《基 金合同》 、招募 说明书 等信息披 露文件 上载明 各类基 金份额申购、 赎回价格的计算方式及有关申购、 赎回费率, 并保证投资者能够在 基金份额发售网点查阅或者复制前述信息资料。 (六) 基金定期报告, 包括基金年度报告、 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 90 日内, 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并将 年度报告正文登载于网站上, 将年度报告摘要登载在指定 媒介上。 基金年度报告 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过审计。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 60 日内 ,编制完成基金半年度报告, 并将半年度报告正文登载在网站上,将半年度报告摘要登载在指定 媒介 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季度结束之日起 15 个 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季度 报告,并将季度报告登载在指定 媒介上。 《基金合同》 生效不足 2 个月的, 基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 半 年度报告或者年度报告。 基金定期报告在公开披露的第 2 个工作日, 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 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报备应当采用电子文本或书面报 告方式。 基金管理人应在半年度报告、 年度报告等文 件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 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如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 (美元基金 份额按当 日汇率 折算为 人民币等 值基金 份额同 人民币基 金份额 合并计 算)20%的 情形, 为保障其他投资者利益, 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定期报告 “影响投资者决 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 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 报告 期内持有 份额变 化情况 及本基金 的特有 风险。 中国证监 会认定 的特殊 情形除外。 (七)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 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 个工作日内编制临时报 告书, 予以公告, 并在 公开披露日分 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 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 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 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汇添富精选美元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82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 2、终止《基金合同》 ; 3、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4、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境外托管人 ; 5、基金管理人、基金 托管人、境外托管人 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6、基金管理人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发生变更; 7、基金募集期延长; 8、基金 管理人 的董事 长、总经 理及其 他高级 管理人员 、基金 经理和 基金托 管人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9、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一年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 10、 基金管理人、 基金 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一年内变动超 过百分之三十; 11、涉及基金管理 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和仲裁 ; 1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境外托管人 受到监管部门的调查; 13、 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基金经理受到严重 行政处罚,基金托管人及其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受到严重行政处罚; 14、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15、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6、 管理费、 托管费 、 销售服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 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 更; 17、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 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8、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19、变更基金销售机构; 20、更换基金登记机构; 21、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22、本基金申购、赎回费率及其收费方式发生变更; 23、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 办理; 24、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受赎回申请; 25、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后重新接受申购、赎回; 汇添富精选美元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83 26、 调整基金份额类别设置; 27、 基金增减销售币种; 28、 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服务 ; 29、 发生涉及基金申购、 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30、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八)澄清公告 在 《基金合同》 存续期限内, 任何公共媒体中出现的或者在市场上流传的消 息可能对基金份额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或者引起较大波动的, 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人知悉后 应当立 即对该 消息进行 公开澄 清,并 将有关情 况立即 报告中 国证监会。 (九)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 应当依法报 中国证监会备案, 并予以公告。 (十 )投资境内 资产支持证券的信息披露 基金管理人应在基金年报及半年报中披露其持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总额、 资产 支持证券市值占基金净资产的比例和报告期内所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明细。 基金管理人应在基金季度报告中披露其持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总额、 资产支持 证券市值占基金净资产的比例和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净资产比例大小排序的 前10 名资产支持证券明细。 (十一)投资 境内 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信息披露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本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后 2 个交易日内, 在中国证 监会指定媒介披露所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名称、 数量、 期限、 收益 率等信息。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季度报告、 半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等定期报告和招募 说明书(更新)等文件中披露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投资情况。 (十 二)投资境内 国债期货信息披露


基金管理人应在季度报告、 半年度报告、 年度 报告等定期报告和招募说明书 (更新) 等文件中披露 国债期货交易情况, 包括投资政策、 持仓情况、 损益情况、 风险指标等, 并充分揭示 国债期货交易对基金总体风险的影响以及是否符合既定 的投资政策和投资目标等。 (十 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汇添富精选美元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84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应当建立健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指定专人负责管 理信息披露事务。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基金信息, 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基金信息 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的规定。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 《基金合同》 的约 定, 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 各类基金份额的 基金份额净值、 各类基 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基金定期报告和定期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公开披露的相关 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出具书面文件或者盖章确认。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在指定 媒介 中选择披露信息的报刊。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除依法在指定 媒介上披露信息外, 还可以根据需要 在其他公共媒体披露信息, 但是其他公共媒体不得早于指定 媒介披露信息, 并且 在不同媒介上披露同一信息的内容应当一致。 为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出具审计报告、 法律意见书的专 业机构, 应当制 作工作 底稿,并 将相关 档案至 少保存到 《基金 合同》 终止后 10 年。 七、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与查阅 基金合同、 托管协议、 招募说明书公布后, 应当分别置备于基金管理人、 基 金托管人和基金销售机构的住所,供公众查阅、复制。 基金定期报告公布后, 应当分别置备于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 以 供公众查阅、复制。 汇添富精选美元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85 第十 六 部分


基 金合 同的 变更 、终 止与 基金 财产 的清 算 一、 《基金合同》的变更 1、变更 基金合 同涉及 法律法规 规定或 基金合 同 约定应 经基金 份额持 有人大 会决议通过的事项的, 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 对于可不经基金份 额持有人 大会决 议通过 的事项, 由基金 管理人 和基金托 管人同 意后变 更并公告, 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关于 《基金 合同》 变更的基 金份额 持有人 大会决议 自生效 后方可 执行, 自决议生效后两 个工作 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 二、 《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基金合同》应当终止: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的; 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在 6 个月内没有新基金管理人、新 基金托管人承接的; 3、 《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4、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况。 三、 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且监管部门认可的前提下, 基 金托管人有权立即终止提供托管服务、 冻结涉恐资金、 要求赔偿损失或采取其他 反洗钱管控措施: 1、基金 管理人 被列入 国际组织 、当地 监管或 有关外国 政府的 制裁名 单,且 相关名单在基金托管人或当地监管禁止提供账户服务、禁止交易之列; 2、基金 管理人 从事洗 钱、恐怖 融资或 其他违 法犯罪行 为被司 法机关 定罪量 刑; 3、基金 管理人 涉嫌洗 钱、恐怖 融资或 其他违 法犯罪行 为被诉 讼或调 查,使 基金托管人遭受或可能遭受巨大声誉、财务等损失; 4、有合 理理由 怀疑基 金管理人 涉嫌洗 钱、恐 怖融资或 其他违 法犯罪 行为, 要求基金管理人提供证明交易合法性、 真实性等相关材料, 基金管理人无合理理 由拒绝配合; 5、基金 管理人 未建立 合理有效 的客户 尽职调 查等反 洗 钱内部 控制机 制,基汇添富精选美元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86 金托管人评估认为基金管理人在反洗钱、 恐怖融资及制裁合规风险管理方面风险 等级过高。 四、基金财产的清算 1、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自出现 《基金合同》 终止事由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 成立清算小组, 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 基金清算。 2、基金 财产清 算小组 组成:基 金财产 清算小 组成员由 基金管 理人、 基金托 管人、 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 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 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3、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 的保管、 清理、 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4、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 ) 《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2 )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 )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 )制作清算报告; (5 )聘 请会计 师事务 所对清算 报告进 行外部 审计,聘 请律师 事务所 对清算 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6 )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 (7 )对基金剩余 财产进行分配。 5、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 6 个月。 五、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 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六、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 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 财产清算费用、 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 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 份额比例 (美元基金份额按当日汇率折算为人民币等值基金份额 )进行分配。 七、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汇添富精选美元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87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 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基金财产 清算 公告于基 金财 产清算 报 告报中国 证监 会备案 后 5 个工作日 内由 基 金财产清 算小 组进行公告。 八、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 15 年以上。 汇添富精选美元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88 第十 七 部分


基 金 托 管人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银行”) 住所及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首次注册登记日期:1983 年 10 月 31 日 注册资本: 人民币贰仟玖佰肆拾叁亿捌仟柒佰柒拾玖万壹仟贰佰肆拾壹元整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4 号 托管部门信息披露联系人:王永民 传真:(010)66594942 中国银行客服电话:95566 (二)基金托管部门及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设立于 1998 年,现有员 工 110 余人,大部分员 工具有 丰富的银 行、证 券、基 金、信托 从业经 验,且 具有海外 工作、 学习或 培训经历, 60 %以上的员工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高级职称。 为给客户提供专业化的托管服务, 中国银行已在境内、外分行开展托管业务。 作为国内首批开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 中国银行拥有证券投 资基金、 基金 (一对多 、 一对一) 、 社保基金 、 保险资金、QFII 、RQFII 、QDII 、 境外三类机构、 券商资产管理计划、 信托计划、 企业年金、 银行理财产品、 股权 基金、 私募基金、 资金托管等门类齐全、 产品丰富的托管业务体系。 在国内, 中 国银行首家开展绩效评估、 风险分析等增值服务, 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 增值服务,是国内领先的大型中资托管银行。 (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情况 截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 中国银行已托管 710 只证券投资基金, 其中境内基 金 670 只, QDII 基金 40 只, 覆盖了股票型、 债券型、 混合型、 货币型、 指数型、 FOF 等多种类 型的基金 , 满足了不同客户多元化的投资理财需求, 基金托管规模 位居同业前列。 (四)托管业务的内部控制制度 汇添富精选美元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89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风险管理与控制工作是中国银行全面风险控制工作的 组成部分 ,秉承 中国银 行风险控 制理念 ,坚持 “规范运 作、稳 健经营 ”的原则。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风险控制工作贯穿业务各环节, 通过风险识别与评估、 风险 控制措施 设定及 制度建 设、内外 部检查 及审计 等措施强 化托管 业务全 员、全面、 全程的风险管控。 2007 年起, 中国银 行 连续聘 请外部 会计会 计 师事务 所开展 托管业 务 内部控 制审阅工作。 先后获得基于 “SAS70 ” 、 “AAF01/06 ” “ISAE3402”和“ SSAE16 ” 等国际主 流内 控审阅 准 则的无保 留意 见的审 阅 报告。2017 年 ,中 国 银行继续获 得了基于 “ISAE3402 ”和 “SSAE16 ” 双准则 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中国银行托 管业务内控制度完善,内控措施严密,能够有效保证托管资产的安全。 (五)托管人对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 行政法 规和其他有关规定, 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 应当拒绝执行, 及时通知基金管 理人, 并及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 理机构报告。 基金托管人如发现基金管理人依 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 或者违反 基金合同约定的, 应 当 及 时 通 知 基 金 管 理 人 , 并 及 时 向 国 务 院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机 构 报告 。 汇添富精选美元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90 第十 八 部分


境 外 托 管人 一、中银香港概况 名称:[ 中国银行( 香港) 有限公司] 住所:[ 香港中环花园 道 1 号中银大厦] 办公地址:[ 香港中环 花园道 1 号中银大厦] 法定代表人:[ 高迎欣 总裁] 成立时间:[1964 年 10 月 16 日] 组织形式:[ 股份有限 公司] 存续期间:[ 持续经营] 联系人:[ 黄晚仪 副总 经理 托管业务主管] 联系电话:[852-3982-6753]


中国银行( 香港) 有限公 司 (“ 中银香港” ) 早于 1964 年成立, 并在 2001 年 10 月 1 日正式重组为中国银行( 香港) 有限公司, 是一家在香港注册的持牌银行。 其 控股公司- 中银香港(控股) 有限公司 (“ 中银香 港( 控股)”)- 则于 2001 年 2 日在香 港注册成立,并于 2002 年 7 月 25 日开始在 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2002 年 12 月 2 日被纳入为恒生指数成分股。中银香港目前主要受香港金管局、证监会 以及联交所等机构的监管。 截至 2017 年末, 中银香港( 控股) 有限公司的 总资产超过 23, 399 亿港元, 资 本总额超过 2,417.4 亿港元, 总资本比率为 21.76% 。中银香港( 控股) 的财务实力 及双 A 级信用评级, 可媲美不少大型全球托管银行, 其最新信评如下(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穆 迪投 资服务 标 准普 尔 惠 誉国 际评级 评级展望 稳定 稳定 稳定 长期 Aa3 A+ A 短期 P-1 A-1 F1 展望 稳定 稳定 稳定 中银香港作为香港第二大银行集团, 亦为三家本地发钞银行之一, 拥有最庞汇添富精选美元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91 大分行网络与广阔的客户基础, 且连续四年成为 “亚太及香港区最稳健银行” 《银 行间杂志》, 并三度获得“香港区最佳银行”《银行家杂志》等。 托管服务是中银香港企业银行业务的核心产品之一, 目前为超过六十万企业 及工商客 户提供 一站式 的证券托 管服务 。对于 服务国内 企业及 机构性 客户(包括 各类 QDII 及其各类产品等),亦素有经验,于行业处于领先地位,包括于 2006 年被委任为国内首只银行类 QDII 产品之境外托管行, 于 2007 年被委任为国内首 只券商类QDII 集成计划之境外托管行, 另于 2010 年服务市场首宗的跨境 QDII- ETF 等; 至于服务境外机构客户方面亦成就显著: 在 “ 债 券通 ” 的领 域








=> 自开 通 至今 , 持续 维 持最大 的 市 场份 额 在 人 民 币合 格 境外 机 构投 资者(RQFII)的领域


=> 成为 此 类人 民 币产 品 的最大 香 港 服务 商 在 离 岸 人民 币 CNH 公 募 基金的 领 域





=> 成为 市 场上 首 家服 务 商(2010 年 8 月)














=> 目前 亦 为最 大 的服 务 商 在 港 上 市的 交 易所 买 卖基 金(ETF)








=> 中资 发 行商 的 最大 服 务商之 一 在 离 岸 私募 基 金的 领 域








=> 新募 长 仓基 金 的最 大 服务商 之 一 在 非 上 市的 股 权/ 债 权 投资领 域





=> 香港 少 有的 服 务商 之 一 其业务专长及全方位的配备, 令中银香港成为目前本地唯一的中资全面性专 业全球托管银行, 亦是唯一获颁行业奖项的中资托管行:














































































































































































































专 业杂 志 所 获托 管奖项 亚 洲投 资人杂 志 (Asian Investors) 服 务提供 者奖 项: - 最 佳跨 境托管 亚洲 银行 (2012 ) 财 资杂 志(The Asset) Triple A 托管专 家系列 奖项 : -


最佳QFII 托 管行 (2013) -


最佳中 国区 托管专 家 (2016) 财 资杂 志(The Asset) Triple A 个人领 袖奖项 : 汇添富精选美元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92 Fanny Wong - 香 港区年 度托 管银行 家 (2014) 财 资杂 志 (The Asset )Triple A 资产 服务、 机构 投资 者 及 保险 机构系列 奖 项: -


最佳QDII 托管 行(2018); 及 -


最佳QDII 客户 个案 (2018) 获 债券 通有限 公司 颁发“ 债券 通优秀 托管 机构”(2018) 截至 2017 年末,中银香港( 控股) 的托管资产 规模达 11,623 亿港元。 二、托管部门人员配备、安全保管资产条件的说明 (一)主要人员情况 托管业务是中银香港的核心产品之一, 由管理委员会成员兼副总裁袁树先生 直接领导 。针对 国内机 构客户而 设的专 职托管 业务团队 现时有 二十名 骨干成员, 职 级 均 为 经 理 或 以 上 , 分 别 主 理 结 算 、 公 司 行 动 、 账 务 (Billing) 、 对 账 (Reconciliation) 、客户 服务、 产品开 发、 营销 及网管 理等方 面。 骨干 人员均 来自 各大跨国银行, 平均具备 15 年以上的专业托管工作经验( 包括本地托管及全球托 管) ,并操流利普通话,可说是香港最资深的托管团队。 除配备专职的客户关系经理, 中银香港更特设为内地及本地客户服务的专业 托管业务团队,以提供同时区、同语言的高素质服务。 除上述托管服务外, 若客户需要估值、 会计、 投资监督等增值性服务, 则由 中银香港的附属公司中银国际英国保诚信托有限公司 (“ 中银保诚” ) 提供。 作为 「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 认可的信托公司, 中银保诚多年来均提供国际水平 的估值、 会计、投资监督等服务,其专职基金会计与投资监督人员达 50 多名, 人员平均具备 10 年以上相关经验。 中银香港的管理层对上述服务极为重视, 有关方面的人员配置及系统提升正 不断加强。 另外, 其它 中/ 后台部门亦全力配合及支持托管服务的提供, 力求以最 高水平服务各机构性客户。 汇添富精选美元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93 关键人员简历 黄晚仪女士 托管业务主管 黄女士于香港大学毕业 ,并取得英国 Heriot-Watt University 的 工 商 管 理 硕 士及英国特许银行公会的会士资格。 黄女士从事银行业务超过二十年, 大部分时 间专职于托管业务, 服务企业及机构性客户。 效力的机构包括曾为全球最大之金 融集团 - 花旗集团 - 及本地两大发钞银行 - 渣打及中银香港。 参加中银香港前, 黄女士为花旗集团之董事及香港区环球托管业务总监。 目前黄女士专职于领导中 银香港的全球托管及基金服务发展, 并全力配合中国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之境外 投资及理财业务之所需, 且担任中银香港集团属下多家代理人公司及信托公司的 企业董事。 黄女士亦热心推动行业发展, 包括代表中银香港继续担任 「香港信托 人公会」 行政委员会之董事一职;自 09 年 9 月至 2015 年 6 月期 间, 获「香港 交易所」 委任作为其结算咨询小组成员; 另外, 黄女士目前亦是香港证监会产品 咨询委员会的委员之一。 张海萍女士 托管运作主管 张女 士拥有超过二十年金融行业的工作经验。 加入中银香港前, 张女士曾任 职于所罗门美邦、 纽约梅隆银行、 摩根大通和道富银行。 来香港工作之前, 她曾 在美国纽约和达拉斯工作。 阮美莲女士 财务主管 阮女士拥有超过二十年退休金及信托基金管理经验, 管理工作包括投资估值、 基金核算、 投资合规监控及信托运作等。 加入中银国际集团前, 阮女士曾于百慕 达银行任职退休金部门经理一职, 以及于汇丰人寿任职会计经理, 负责退休金基 金会计工作。 阮女士是香港会计师公会及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 并 持有英国列斯特大学硕士学位。 (二)安全保管资产条件 在安全保管资产方面, 为了清楚区分托管客户与银行拥有的资产, 中银香港 目前已以托管人身份在本港及海外存管或结算机构开设了独立的账户以持有及汇添富精选美元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94 处理客户的股票、债券等资产交收。 除获得客户特别指令或法例要求外, 所有实物证券均透过当地市场之次托管 人以该次托管人或当地存管机构之名义登记过户, 并存放于次托管人或存管机构 内,以确保客户权益。 至于在异地市场进 行证 券交割所需之跨国 汇款 ,除非市场/ 存托机构/ 次托管 行等另有要求, 否则中银香港会尽可能在交收日汇入所需款项, 以减少现金停留 于相关异地市场的风险。 先进的系统是安全保管资产 的重要条件。 中银香港所采用的托管系统名为”Custody & Securities System” 或简 称 CSS , 是中银香港聘用一支科技专家、 并结合银行内部的专才, 针对机构性客户的托管 需求在原有的零售托管 系统上重新组建而成的 。CSS 整 个 系 统 构 建在 开 放 平 台 上, 以 IBM P5 系列 AIX 运行。 系统需使用两台服务器, 主要用作数据存取及支 持应用系统软件, 另各自附有备用服务器配合。 此外, 一台窗口服务器已安装 NFS (Network File System, for Unix) 模块,负责与 AIX 服务器沟通。 新系统除了采 用尖端科技开发, 并融合机构性客户的需求与及零售层面的系 统优势,不单符合 SWIFT-15022 之要求,兼 容 file transfer 等不同 的数据传输, 亦 拥 有 庞 大 的 容 量 ( 原 有 的 零 售 托 管 系 统 就 曾 多 次 证 实 其 在 市 场 买 卖 高 峰 期 均 运作如常,反观部分主要银行的系统则瘫痪超过 1.5 小时) 。 至于基金估值、 会计核算以及投资监督服务, 则采用自行 研发的 FAMEX 系 统进行处理, 系统可相容多种货币、 多种成本定价法及多种会计核算法, 以满足 不同机构客户及各类基金的需要。 系统优势包括: 多种货币; 多种分类; 实时更 新; 支持庞大数据量; 简易 操作,方便用户。 系统所支持的核算方法包括: 权重平 均(Weighted Average) ; 后入先出(LIFO) ; 先入 先出(FIFO) ; 其它方法 可经与客户 商讨后实施。系统所支持的估值方法有: 以市场价格标明 (Marking to Market) ; 成 本 法 ; 成 本 或 市 场 价 的 较 低 者 ; 入 价 与 出 价 (Bid and offer) ;分期偿还 (Amortization) ;含息或除息(Clean/dirty) ;及其 它根据证券类别的例外估值等。 六、托管业务的主要管理制度 作为一家本地持牌银行, 中银香港的业务受香港金融管理局全面监管; 另外, 作为本地上市的金融机构, 中银香港亦需严格遵守香港联合交易所的规定及要求。 汇添富精选美元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95 中银香港实施严格的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流程, 所有重要环节均采用双 人复核,减少人工操 作 风险;并由独立风险 管 理部门就任何新产品/ 服务/ 措施等 进行全面评核及监控, 避免人为失误或道德风险。 任何外判安排, 除上述风险分 析外,还需寻求监管机构之批淮。 对于次托管行或服务商的委任, 中银香港亦制定了有关选任、 服务标准、 及 日常服务水平监控等制度及要求, 以确保服务质量。 对托管客户而言, 中银香港 亦承担其次托管行之服务疏失等风险,并在托管合约中清楚订明。 中银香港具备经审核之应变计划以应付各种各样特殊情况的发生。 应变计划 每年均会进行测试及演练, 模拟在突发情形下之业务运作, 并对测试结果进行检 讨及评估, 以确保在突发情形下仍能提供服务。 系统方面, 灾难应变措施中心亦 已预留独立应用软件及数据库服务器,随时取代生产服务器运作。 托管业务之规章制度及工作手册乃根据与托管相关的监管条例或指引( 如: 员工守则, 了解你的客 户政策 、防洗钱政策 及个人私隐条例等) 与 中银香港本身 制定的内控制度( 如 : 信息安全管理办法,包括托管系统用户之管理、权限之设 定等) 缮制, 并因应有关条例、 指引或政策之修订而适时调整, 以确保乎合对外、 对内的监控要求。


有关托管业务的重要规章制度包括《托管业务标准操作规程》(Custody - Standard Operating Procedure Overview ) , 主要 内容包括: 账户开立、 客户账户管 理、 结算程序、 公司行 动程序、 资产核对、 资 金报告、 账单、 投诉、 应急计划等 等。以及《托管系统进入控制规程》(Custody - System Access Control Procedure Overview ) , 内 容 涵盖系 统 范围 、系 统描 述、用 户 概况 、功 能列 表、职 责 定义 、 增加、删除、修改程序、请求格式、控制与备份安排等。 中银香港设有独立的稽核委员会, 直接向董事会负责, 对各部门进行定期及 不定期之稽核。至于年度审计,则委任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进行。 中银集团 系内 各企业 法 人或业务 条线 均严格 分 开, 并设严 密的 防火墙, 以确 保客户资料高度保密。 七、重大处罚 中银香港托管业务自成立至今已十二年, 从未受到监管机构的重大处罚, 亦 没有重大事项正在接受司法部门、监管机构的立案调查。 汇添富精选美元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96 第十 九 部分


相 关 服 务机 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北京东路 666 号 H 区(东座)6 楼 H686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樱花路 868 号建工大唐国际广场 A 座 7 楼 法定代表人:李文


电话:(021)28932893 传真:(021)50199035 或(021)50199036 联系人:陈卓膺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9918(免长途话费) 网址:www.99fund.com


(2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上直销系统(trade.99fund.com ) 2、其他销售机构 人民币份额: 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成立时间:1984 年1月1日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注册资本:人民币34,932,123.46万元


联系电话:010-66105799


联系人:郭明


2)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全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办公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汇添富精选美元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97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3)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全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孔丹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 座


客服电话:95558


网址:www.citicbank.com


4)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全称: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金煜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 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94


网址:www.bosc.cn


5)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全称: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若虹


注册地址:广州农林下路83 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东风东路713号


客户服务热线:400-830-8003


网址:www.cgbchina.com.cn


6) 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全称: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金山 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 1 号院 2 号楼 客户服务电话:96198


网址 :www.bjrcb.com 汇添富精选美元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98 7) 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全称: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祝健


注册地址:世纪大道1600号陆家嘴商务广场32楼


办公地址:世纪大道1600号陆家嘴商务广场32楼


客户服务电话:4001-962-502


网址:www.ajzq.com


8)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全称: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连志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08 号中国凤凰大厦1栋9层


客服电话:95517


公司网站地址:www.essence.com.cn


9)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全称: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春峰


注册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写字楼101室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8号


客户服务电话:400-651-5988


网址:www.ewww.com.cn


10) 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全称: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蔡一兵


注册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80号顺天国际财富中 心26楼


办公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80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26、27、28楼


客服电话:95317


网址:www.cfzq.com


11)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汇添富精选美元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99 公司全称: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沈继宁


注册地址:杭州市杭大路15号嘉华国际商务中心


办公地址:杭州市杭大路15号嘉华国际商务中心


客服电话:95336


公司网址:www.ctsec.com


12) 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 公司全称: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勇


注册地址:厦门市思明区莲前西路2号莲富大厦17楼


办公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深田路46号深田国际大厦20楼


客户服务电话:400-0099-886


网址:www.gwgsc.com


13)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全称: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丁益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16、17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层


客服电话:400-6666-888


公司网站: www.cgws.com


14) 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全称:大同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董祥


注册地址:山西省大同市城区迎宾街15 号桐城中央21层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长治路111 号山西世 贸中心A 座12、13 层


客服电话:4007-121212


网站地址:www.dtsbc.com.cn


15) 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全称: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汇添富精选美元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100 法定代表人:武晓春


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510号南半幢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500号城建国际中心29楼


客服电话:400-8888-128


网址:www.tebon.com.cn


16)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全称: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注册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B 座25层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 号投行大厦20楼


客服电话:95358


网址:www.firstcapital.com.cn


17)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全称: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福春


注册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


客户服务电话:95360 网址:www.nesc.cn


18)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全称: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国际金融广场2号楼22层-2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国际金融广场2号楼22层-29层


客户服务热线:95503


东方证券网站:www.dfzq.com.cn


19)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全称: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俊


汇添富精选美元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101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928 号东海证券大厦


客服电话:95531 ;400-8888-588


网址:www.longone.com.cn


20)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全称: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范力


注册地址:江苏省苏州市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东吴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江苏省苏州市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东吴证券大厦


客服电话:95330


网址:www.dwzq.com.cn


21)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全称: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魏庆华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 座12、15层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 座12、15层


客服电话:95309


公司网址:www.dxzq.net


22)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全称: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利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22-24层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22-24层


全国统一客服热线:95571


方正证券网站:www.foundersc.com


23)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全称: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薛峰


注册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汇添富精选美元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102 办公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客户服务电话: 95525


公司网址: www.ebscn.com


24)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全称: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胡伏云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 层、20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 层、20层


客服电话:95396


公司网站: www.gzs.com.cn


25)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全称: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少华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 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 层


客服电话:400-818-8118


网址:www.guodu.com


26)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春梅


注册地址:广西桂林市辅星路13楼


办公地址:广西南宁市滨湖路46号国海大厦


客服电话:95563


公司网站:www.ghzq.com.cn


27)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全称: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冉云


注册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95 号


办公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95 号


汇添富精选美元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103 客户服务电话:95310


网址:www.gjzq.com.cn


28)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全称: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姚志勇


注册地址:江苏省无锡市县前东街168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太湖新城金融一街8号国联金融大厦


客服电话:95570


公司网址:www.glsc.com.cn


29) 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全称: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智河


注册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锡林南路18号


办公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武川县腾飞大道与呈祥路交汇处武川 立农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楼


客服电话:95385


网址:www.rxzq.com.cn


30)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全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 号上海银行大厦29楼


客服电话:95521


网址:www.gtja.com


31)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全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如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汇添富精选美元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104 客户服务电话:95536


公司网址:www.guosen.com.cn


32)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全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杰


注册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客服电话:95553 、4008888001、021-95553


公司网址:www.htsec.com


33)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全称: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章宏韬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财智中心B1 座


客户服务电话:95318


网址:www.hazq.com


34) 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全称: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林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 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57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 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57 楼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9898


网址:www.cnhbstock.com


35)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全称: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注册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


办公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至9层(福州行政总部)


客户服务电话:95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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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 新招募说明书 105 公司网址: www.hfzq.com.cn


36)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全称: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孙耀志


注册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38号兰州财富中心


办公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38号兰州财富中心


客服电话:95368 、400-6898888


公司网址:www.hlzq.com


37)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全称: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祝献忠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18号中国人保寿险大厦11 至18层


客服电话:95390


网址:www.hrsec.com.cn


38)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 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联系人:程高峰、万鸣 客服电话:95597


网址:www.htsc.com.cn


39)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全称: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俞洋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28层A01 、B01(b)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28层A01 、B01(b)单元


客服电话:95323


公司网址:http://www.cfsc.com.cn/


汇添富精选美元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106 40)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公司全称: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洪波


注册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号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三路833号


客户服务热线:400-666-2288


网址:www.jhzq.com.cn


41) 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全称: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魏先锋


注册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南川工业园区创业路10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30号仰山公园东一门2号楼


客服电话:95305


网址: http://www.jzsec.com


42)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全称: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刚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B 座5层


办公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B 座5层


客服电话:95325


公司网址: www.kysec.cn


43) 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全称: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刚


注册地址:中国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东江三路广播电视新闻中心


办公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东江三路惠州广播电视新闻中心三、 四楼


联系电话:95564


网址:www.lxzq.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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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 新招募说明书 107 44)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 号民生金融中心A 座18层


注册资本:4,580,607,669 元


公司网站:http://www.mszq.com


客服电话:95376


电子邮箱:mszqhr2011@sina.com


45) 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全称: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亚刚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 城区金融街5号新盛大厦A 座6-9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 号盘古大观A 座40F-43F


客服电话:400 -889-5618


网址:www.e5618.com


46)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全称: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世安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4036 号荣超大厦16-20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4036 号荣超大厦16-20层;


全国免费业务咨询电话:95511-8、4000-188-288


网址:stock.pingan.com


47)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全称: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俊杰


注册地址:上海市西藏中路336号华旭国际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213号久事商务大厦7楼


客户服务电话: (021)962518、4008918918 (全国热线)


公司网站:www.962518.com


48)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公司全称: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汇添富精选美元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108 法定代表人:韩志谦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 20 楼2005 室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 20 楼2005 室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


网址:www.hysec.com


联系人:李巍


49)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公司全称: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梅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世纪商贸广场45层


客服电话:95523 或4008895523或021-33389888


网址: www.swhysc.com


50) 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全称: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姜昧军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40-42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40-42层


客服热线:400-832-3000


网站: www.csco.com.cn


51) 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全称: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毕劲松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115号德胜尚城E 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115号德胜尚城E 座


客户服务电话:400-620-0620


网址: www.sczq.com.cn


汇添富精选美元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109 52)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全称: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长伟


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市青年路389号志远大厦18层


公司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926号同德广场写字楼31楼


客服电话:95397


网址:www.tpyzq.com


53) 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全称: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建军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1 号高德置地广场F 栋18、19 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1 号高德置地广场F 栋18、19 层


客服电话:400-8888-133


网址:www.wlzq.cn


54)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全称: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坚


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号


办公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号西南证券大厦


客户服务电话:95355


网址:www.swsc.com.cn


55) 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全称: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永祥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198号标志商务中心A 栋11 层


办公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198号标志商务中心A 栋11 层


客服电话:95351


公司网址:www.xcsc.com


56) 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汇添富精选美元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110 公司全称: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叶顺德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 号院1号楼15层1501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 号院1号楼15层1501


客服电话:95399


网址:www.xsdzq.cn


57)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全称: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办公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客服电话:95321


公司网址:www.cindasc.com


58)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全称: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华辉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长柳路36号


客服电话:95562


公司网址:www.xyzq.com.cn


59)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全称: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 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 座


客服电话:95551 或4008-888-88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60)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全称: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汇添富精选美元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111 法定代表人:霍达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 座38—4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 座38—45层


客户服务电话:95565、4008888111


公司网址:www.newone.com.cn


61)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公司全称: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宜四


注册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1619号国际金融大厦A 座41楼


办公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1619号国际金融大厦A 座41楼


客户服务电话:95335或400-88-95335


网址:www.avicsec.com


62)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全称: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玮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客服电话:95538


网址:www.zts.com.cn


63) 中天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全称:中天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马功勋


注册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光荣街23甲


办公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五马路121号万丽城晶座4楼中天证券经纪事业 部


客服电话: (024 )95346


公司网站:www.iztzq.com


64)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全称: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汇添富精选美元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112 法定代表人:高涛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 栋第18层- 21 层及第04层01、02 、03、05、11 、12、13 、15、16、18、19、20、21、22、 23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A 栋第04、18层至21 层


客服电话:400-600-8008 、95532


网址:www.china-invs.cn


65)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全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姓名:王常青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客服电话:400-8888-108


公司网址:www.csc108.com


66)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全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注册住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中信证券大厦


客服电话:95548


公司网址:www.cs.ecitic.com


67)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全称: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金融广场1号楼20层 (266061 )


办公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28号龙翔广场东座2层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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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 新招募说明书 113 公司网址:www.zxwt.com.cn


68)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全称: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宁敏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 号中银大厦3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 号中银大厦39层


客户服务电话:400-620-8888


公司网址:www.bocichina.com


69)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全称: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菅明军


注册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10号


办公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10号中原广发金融大厦19楼


客服电话:95377


网址: www.ccnew.com


70) 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公司全称: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马勇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4栋10层1006


公司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 民田路178号华融大厦27层2704


客服中心:400-166-1188


公司网站:8.jrj.com.cn


71) 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全称: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莉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客服电话:010-85697400、4009200022


网址:licaike.hexun.com


汇添富精选美元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114 72) 厦门市鑫鼎盛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全称:厦门市鑫鼎盛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林松


注册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2号第一广场15楼 办公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2号第一广场15楼


客户服务电话:400-918-0808


网址:www.xds.com.cn


73) 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021-50810673


网站:www.wacaijijin.com


74) 上海有鱼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销售机构全称: 上海有鱼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销售机构简称: 有鱼基金


客服电话:021-60907378


网站:www.youyufund.com


75) 北京百度百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公司全称:北京百度百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旭阳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十街10号1幢1层101


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信息路甲9号奎科科技大厦


客服电话:95055


76) 诺亚正行( 上海) 基 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公司全称:诺亚正行( 上海) 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注册地址:上海市金山区廊下镇漕廊公路7650号20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秦皇岛路32号C 栋


客服电话:400-821-5399


公司网址: www.noah-fund.com


汇添富精选美元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115 77)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全称: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薛峰


注册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 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 、J 单元


办公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


客服电话: 4006-788-887 网址:www.zlfund.cn 及 www.jjmmw.com


78)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公司全称: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其实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 号楼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东方财富大厦


客服电话:95021 、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79)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公司全称: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685弄37 号4号楼449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 号鄂尔多斯国 际大厦903~906室


客服电话:400-700-9665


公司网站:www.howbuy.com


80) 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公司全称: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海曙路东2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恒生大厦12楼 客服电话:95188 、4000-766-123


网址:www.fund123.cn


81)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汇添富精选美元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116 公司全称: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67 号陆家嘴金融服务广场2 期11 层


客服电话:400-820-2899


公司网站:www.erichfund.com


82)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公司全称: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903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街18号


客服电话:95105885 、4008-773-772


公司网址:www.5ifund.com


83) 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公司全称: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5475号1033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1098 号浦江金融世纪广场18F


客服电话: 400-921-7755


网址: www.leadfund.com.cn


84) 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全称: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学军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办公楼二期46层 4609-10 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1号金地中心A 座6层


客服电话:400-021-8850


网址:www.harvestwm.cn


85) 北京创金启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汇添富精选美元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117 公司全称:北京创金启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梁蓉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民丰胡同31号5号楼215A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纸坊东街2号经济日报社A 座综合楼712号


客服电话:400-6262-818 、66154828


网站:www.5irich.com


86) 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公司全称: 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汉青


注册地址: 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 号


办公地址: 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 号


客服电话:95177


公司网址: www.snjijin.com


87) 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公司全名: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斌


注册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10号五层512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20 号乐成中心A 座23层


客服电话:4008-980-618


公司网址:www.chtfund.com


88) 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 号11 层1108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 号11 层1108


邮政编码:100190


电 话:010-56282140 、400-619-9059


传 真:010-62680827


89) 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名 称: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五栋大楼C 座702室


汇添富精选美元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118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万通新世界广场A 座2208


邮政编码:100033


注册资本: 5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吴雪秀


电 话:010-88312877


传 真:010-88312099


90) 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公司全称: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荣春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6号1幢9层1008-1012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6号1幢9层1008-1012


客户服务电话:4008936885


公司网址:www.qianjing.com


91) 北京广源达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8号C 座六层60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13号楼浦项中心B 座19层


邮政编码:100102


电 话:4006236060


传 真:010-82055860


92) 天津国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名 称: 天津国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综合服务区办公楼D 座二层202- 124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26号鹏润大厦B 座19层


邮政编码 :100016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丁东华


电 话:010-59287061 、400-111-0889


传 真:010-59287825


汇添富精选美元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119 93) 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58 号906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北二街10 号泰鹏大厦12层


邮政编码:100080


电 话:010-62675369


传 真:010-82607151


94) 北京辉腾汇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北京辉腾汇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振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8号15层办公楼一座1502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8号恒基中心办公楼一座2202室


客服电话:400-829-1218


公司网址:http://www.htfund.com


95) 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名 称: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33号11 楼B 座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33号8楼


邮政编码:200120


注册资本: 2千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王廷富


电 话:021-5132 7185 、400-821-0203


传 真:021-50710161


96) 凤凰金信( 银川) 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 销售机构全称:凤凰金信( 银川) 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


销售机构简称:凤凰金信


客服电话:400-810-5919


网站:www.fengfd.com


97) 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名 称: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汇添富精选美元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120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77号3层310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518号8座3层


邮政编码:200335


注册资本:2000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尹彬彬


电 话:021-62828102 、400-166-6788


传 真:021-62990063


98) 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 公司全名: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林卓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3号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3号


客服电话:4006411999


网站:www.taichengcaifu.com


99) 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名 称: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西藏中路336号1807-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100号金外滩国际广场19楼


邮政编码:200010


注册资本: 2000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张皛


电 话:021-34013996


传 真:021-33323993


100) 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公司全称: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潘园公路 1800 号 2 号楼 6153 室( 上海泰和 经济发展区)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488 号太平金融大厦 1503 室 法定代表人: 王翔 汇添富精选美元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121 电话:400-820-5369


传真:021-55085991 网址 :www.jiyufund.com.cn 101) 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765号602-11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1号凯石大厦4楼


法定代表人:陈继武


电话:021-63333389 、4006-433-389


传真:021-63333390


102) 中正达广股份有 限公司 公司名称:中正达广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上海徐汇区龙腾大道2815号30


客服电话:400-6767-523


邮箱:zzwealth@zzwealth.cn


103) 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北路甲2号裙房2层222单元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北路甲2号裙房2层222单元


邮政编码:100022


注册资本: 2000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郑毓栋


传真:010-65951887


座机:010-65951887


网址 http://www.hongdianfund.com/


104) 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台北一路17-19号环亚大厦B 座601


公司注册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台北一路17-19号环亚大厦B 座601


汇添富精选美元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122 邮政编码:430000


注册资本:2208 万元人民币


公司网站:www.buyfunds.cn


服务热线:400-027-9899


传真电话:027-83862682


客服邮箱:4000279899@buyfunds.cn


105) 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


法定代表人: 郭坚


组织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


存续期间: 持续经营


联系人: 宁博宇


电 话: 021-20665952 、4008219031


传 真: 021-22066653


106) 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公司全称: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肖雯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 路6号105 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路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01-1203室


客服电话:020-89629066


网站:www.yingmi.cn


107) 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公司全称: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淑慧


注册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东路东、康宁街北6号楼6楼602 、603房间


办公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康宁街互联网金融大厦6楼


客服电话:4000-555-671


网址:www.hgccpb.com


汇添富精选美元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123 108) 南京途牛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销售机构全称:南京途牛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销售机构简称:途牛金服


客服电话:4007-999-999 转3


网站:http://jr.tuniu.com/


109) 奕丰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 公司全称:奕丰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TEO WEE HOWE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 栋201室(入住深圳市前 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航天科技广场A 座17楼1704室


客服电话:400-684-0500


公司网址: www.ifastps.com.cn


110) 中证金牛(北京 )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公司全称: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钱昊旻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1号2号楼2-4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一号环球财讯中心A 座5层


客服电话:4008-909-998


公司网址: www.jnlc.com


111) 北京肯特瑞基金 销售有限公司 公司全称: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江卉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东三街2号4层401-15


办公地址:北京市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18号院A 座


客服电话:400 098 8511 ( 个人业务) 、400 088 8816 ( 企业业务) 95118


公司网址: http://Fund.jd.com/


112) 中民财富管理( 上海)有限公司 公司全称:中民财富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


汇添富精选美元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124 法定代表人:弭洪军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00号7层05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199 弄证大五道口广场1号楼27层 客服电话:400-876-5716


公司网址: www.cmiwm.com


113) 上海云湾基金销 售有限公司 公司全称:上海云湾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戴新装


注册地址:中国浦东新区新金桥路27号13号楼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锦康路308号6号楼6楼


114) 北京蛋卷基金销 售有限公司 公司全称: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钟斐斐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2225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 34 号院融新科技中心 C 座 17 层


邮编:100102


客服电话:4000-618-518


公司网址:https://danjuanapp.com/


115) 深圳前海财厚基 金销售有限公司 销售机构全称:深圳前海财厚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销售机构简称:前海财厚


客服电话:400-128-6800


网站:www.caiho.cn


116) 中信期货有限公 司 公司全称: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皓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 层1301-1305、14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汇添富精选美元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125 层1301-1305、14层


客服电话:400-990-8826


网站:www.citicsf.com


117) 阳光人寿保险股 份有限公司 公司全称: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科


注册地址:海南省三亚市河东区三亚河东路海康商务12、13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乙1号1号楼昆泰国际大厦12层


客服电话:95510


公司网站:https://fund.sinosig.com/ 美元份额: 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易会满


电话:010-66105799


传真:010-66107914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网址:www.icbc.com.cn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基 金,并及时公告。 二、登记机构


名称: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北京东路 666 号 H 区(东座)6 楼 H686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樱花路 868 号建工大唐国际广场 A 座 7 楼 法定代表人:李文 电话:(021)28932888 传真:(021)28932876 联系人:韩从慧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汇添富精选美元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126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负责人:俞卫锋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经办律师:黎明、陈颖华 联系人:陈颖华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邮政编码:100738


执行事务合伙人:毛鞍宁 电话: 010-58153000 传真: 010-85188298 业务联系人:徐艳 经办会计师:徐艳、许培菁 汇添富精选美元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127 第 二十 部分


基 金合 同内 容摘 要 一、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与义务 (一)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 《基金 法》 、 《 运作办法 》及其 他有关 规定,基 金管理 人的权 利包括 但不限于: (1 )依法募集 资金; (2 )自 《基金 合同》 生效之日 起,根 据法律 法规和《 基金合 同》独 立运用 并管理基金财产; (3 )依 照《基 金合同 》收取基 金管理 费以及 法律法规 规定或 中国证 监会批 准的其他费用; (4 )销售基金份额; (5 )按照规定 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 )依 据《基 金合同 》及有关 法律规 定监督 基金托管 人,如 认为基 金托管 人违反了 《基金合同》 及 国家有关法律规定, 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部门, 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7 )在基金托管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8 )选 择、更 换基金 销售机构 ,对基 金销售 机构的相 关行为 进行监 督和处 理;


(9 )担 任或委 托其他 符合条件 的机构 担任基 金登记机 构办理 基金登 记业务 并获 得《基金合同》规定的费用;


(10 )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决定基金收益的分配方案;


(11 )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


(12 ) 依照法律法规为基金的利益对被投资公司行使股东权利, 为基金的利 益行使因基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


(13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为基金的利益依法为基金进行融资;


(14 ) 以基金管理人的名义, 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 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5 ) 选择、 更换律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 证券经纪商 、 期货经纪机构 或其他为基 金提供服务的外部机构; 汇添富精选美元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128 (16 )选择、更换或撤销境外投资顾问; (17)在 符合有 关法律 、法规的 前提下 ,制订 和调整有 关基金 认购、 申购、 赎回、转 换和非 交易过 户 等业务 规则; 在不违 反法律法 规规定 的情况 下,增加 、 减少或调整基金销售币种 ; (18 ) 在法律法规和 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决定除调 整基金托管费、 基金管 理费 、提高销售服务费 之外的基金费率结构和收费方式; (19)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 《基金 法》 、 《 运作办法 》及其 他有关 规定,基 金管理 人的义 务包括 但不限于: (1 )依 法募集 资金, 办理或者 委托经 中国证 监会认定 的其他 机构代 为办理 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 )自 《基金 合同》 生效之日 起 ,以 诚实信 用、谨慎 勤勉的 原则管 理和运 用基金财产; (4 )配 备足够 的具有 专业资格 的人员 进行基 金投资分 析、决 策,以 专业化 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 )委 托境外 证券服 务机构代 理买卖 证券的 ,应当严 格履行 受信责 任,并 按照有关规定对投资交易的流程、信息披露、记录保存进行管理 ; (6 )与 境外证 券服务 机构之间 的证券 交易和 研究服务 安排, 应当严 格按照 《试行办法》第三十条规定的原则进行 ; (7 )进 行境外 证券投 资,应当 遵守当 地监管 机构、交 易所的 有关法 律法规 规定 ; (8 )建 立健全 内部风 险控制、 监察与 稽核、 财务管理 及人事 管理等 制度, 保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 , 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 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9 )除 依据《 基金法 》 、 《基金 合同》 及其他 有关规定 外 ,不 得利用 基金财 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10 )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11 ) 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 申购、 赎回价格的方法符 合 《基金合同》 等法律文件的规定, 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 确定 各类 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汇添富精选美元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129 (12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3 )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14 ) 严格按照 《基金法》 、 《基金合同》 及其他有关规定, 履行信息披露及 报告义务; (15 ) 保守基金商业秘密, 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 投资意向等。 除 《基 金法》 、 《基金合同》 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 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 不 向他人泄露; (16 ) 按 《基金合 同》 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 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 人分配基金收益; (17 )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8) 依据 《基金法》 、 《基金合同》 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9) 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 报表、 记录和其他相 关资料15 年以上; (20 ) 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 并且 保证投资者能够按照 《基金合同》 规定的时间和方式, 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 公开资料,并在支付合理成 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21 )组 织并参 加基金 财产清算 小组, 参与基 金财产的 保管、 清理、 估价、 变现和分配; (22 ) 面临解散、 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 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23 ) 因违反 《基金合同》 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 权益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4 ) 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 《基金合同》 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基 金托管人违反 《基金合同》 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 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 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5 ) 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 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 金事务的行为承担责任; (26 )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 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汇添富精选美元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130 他法律行为;


(27)基 金管理 人在募 集期间未 能达到 基金的 备案条件 , 《基 金合同 》不能 生效, 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 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 活期存款利 息在基金募集期结束后 30 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28)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9)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30 ) 基金管理人应承担尽职调查等反洗钱工作职责, 包括但不限于建立合 理有 效的反洗钱控制措施, 对其自身客户开展反洗钱尽职调查等管控工作, 确保 所管理的资金来源合法, 资金管理及投资使用不涉及恐怖融资或其他违法犯罪活 动, 不涉及被联合国、 美国、 欧盟、 英国、 中 国公安部等制裁规则制裁的人员或 行为等。 基金管理人应建立健全客户尽职调查等反洗钱内部控制机制, 与基金托 管人共享本业务项下 以基金托管人针对基金管理人、 基金投资人所需履行的法定 反洗钱义务为目的的 客户尽职调查及其他相关情况。 (31)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二 )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 《基金 法》 、 《 运作办法 》及其 他有关 规定,基 金托管 人的权 利包括 但不限于: (1 )自 《基金 合同》 生效之日 起,依 法律法 规和《基 金合同 》的规 定安全 保管基金财产; (2 )依 《基金 合同》 约定获得 基金托 管费以 及法律法 规规定 或监管 部门批 准的其他费用; (3 )监 督基金 管理人 对本基金 的投资 运作, 如发现基 金管理 人有违 反《基 金合同》 及国家法律法规行为, 对基金财产、 其他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情形,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4 )选择、更换或撤销境外托管人; (5 ) 根据相关市场规则, 为基金开设 资金账户、 证券账户等投资所需账户, 为基金办理证券 、期货 交易资金清算; (6 )提议召开或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7 )在基金管理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 汇添富精选美元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131 (8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 《基金 法》 、 《 运作办法 》及其 他有关 规定,基 金托管 人的义 务包括 但不限于: (1 )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持有并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 )设 立专门 的基金 托管部门 ,具有 符合要 求的营业 场所, 配备足 够的、 合格的熟悉基金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基金财产托管事宜; (3 )建 立健全 内部风 险控制、 监察与 稽核、 财务管理 及人事 管理等 制度, 确保基金财产的安全, 保证其托管的基金财产与基金托管人自有财产以及不同的 基金财产相互独立; 对所托管的不同的基金分别设置账户, 独立核算, 分账管理, 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账户设置、资金划拨、账册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 (4 )除 依据《 基金法 》 、 《基金 合同》 及其他 有关规定 外,不 得利用 基金财 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5 ) 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订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及有关凭证; (6 ) 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 、 证券账户等投资所需账户, 按照 《基 金合同》的约定,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 (7 )保 守基金 商业秘 密,除《 基金法 》 、 《 基 金合同》 及其他 有关规 定另有 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8 )复 核、审 查基金 管理人计 算的基 金资产 净值、 各类 基金 份额申 购、赎 回价格; (9 )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10 ) 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季度、 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出具意见, 说明 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 《基金合同》 的规定进行; 如果基 金管理人有未执行 《基金合同》 规 定的行为, 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了 适当的措施; (11 ) 保存基金 管理人就管理本基金的资金汇出、 汇入、 兑换、 收汇、 付汇、 资金往来、委托及成交记录等相关资料,其保存的时间应当不少于 20 年;其它 基金 托管业务活动的相关资料 的保存时间应不少于 15 年; (12 )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13 )按规定制作相关账册并与基金管理人核对; 汇添富精选美元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132 (14 ) 依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有关规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和 赎回款项; (15 ) 依据 《基金法》 、 《基金合同》 及其他有关规定, 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或配合基金 管理人、 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 )按 照法律 法规 、 《基金合 同》 和 《托管 协议》的 规定监 督基金 管理人 的投资运作; (17 ) 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 清理、 估价、 变现和 分配; (18 ) 面临解散、 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 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和银行监管机构,并通知基金管理人; (19 ) 因违反 《基金合同》 导致基金财产损失时, 应承担赔偿责任, 其赔偿 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0 ) 按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按法律法规和 《基金合同》 规定履行自己的义 务, 基金管理人因违反 《基金合同》 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 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 利益向基金管理人追偿; (21 )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 决议; (22 ) 对基金的境外财产, 基金托管人可授权境外托管人代为履行其承担的 职责。境 外托管 人依据 基金财产 投资地 法律法 规、监管 要求、 证券交 易所规则、 市场惯例以及其与基金托管人之间的 次托管协议持有、 保管基金财产, 并履行资 金清算等职责。 境外托管人在履行职责过程中, 因本身过错、 疏忽原因而导致基 金财产受损的,基金托管人承 担相应责任; (23 ) 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按照规定对基金日常投资行为和资金汇出 入情况实施监督, 如发现投资指令或资金汇出入违法、 违规, 应当及时向中国证 监会、外管局报告; (24 )安全保护基金财产,准时将公司行为信息通知基金管理人; (25 ) 每月结束后 7 个工作日内, 向中国证监会和外管局报告基金管理人境 外投资情况,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国际收支申报; (26 ) 办理基金管理人就管理本基金的有关结汇、 售汇、 收汇、 付汇 和人民 币资金结算业务 ; 汇添富精选美元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133 (27 )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 、 外管局 规定的和 《基金合同》 约定的其他义 务。 (三)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 义务 基金投资者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即视为对 《基金合同》 的承认和 接受, 基金投资者自依据 《基金合同》 取得基金份额, 即成为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和 《基 金合同》 的当事人, 直至其不再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 《基 金合同》当事人并不以在《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或签字为必要条件。 同一类别 内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1、根据 《基金 法》 、 《 运作办法 》及其 他有关 规定,基 金份额 持有人 的权利 包括但不限于: (1 )分享基金财产收益; (2 )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3 )依法申请赎回 或转让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4 ) 按照规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或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 (5 )出 席或者 委派代 表出席基 金份额 持有人 大会,对 基金份 额持有 人大会 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6 )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 (7 )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8 )对 基金管 理人、 基金托管 人、基 金 服务 机构损害 其合法 权益的 行为依 法提起诉讼或仲裁; (9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 《基金 法》 、 《 运作办法 》及其 他有关 规定,基 金份额 持有人 的义务 包括但不限于: (1 )认真阅读并遵守《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 ; (2 )了 解所投 资基金 产品,了 解自身 风险承 受能力, 自主判 断基金 的投资 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 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3 )关注基金信息披露,及时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4 )缴纳基金认购、申购款项及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所规定的费用; (5 )在 其持有 的基金 份额范围 内,承 担基金 亏损或者 《基金 合同》 终止的汇添富精选美元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134 有限责任; (6 )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7 )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 决议; (8 )返还在基金交易过程中因任何原 因获得的不当得利; (9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议事规则及表决的程序和规则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组成,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授权代 表有权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并表决。 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 同一币种基金份额拥有平等的投票权。 基金份额持有 人持有的不同币种份额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所代表的表决权不同。 每份人民币 份额代表一份表决权。 每份美元份额, 按其在权益登记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以当日 适用汇率折算为人民币后的金额与权益登记日的人民币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之 比计算其代表的表决权。 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设日常机构。 (一 )召开事由 1、当出 现或需 要决定 下列事由 之一的 ,应当 召开基金 份额持 有人大 会 ,但 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 (1 )终止《基金合同》 ; (2 )更换基金管理人; (3 )更换基金托管人; (4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5 )调整 基金 管理人 、基金托 管人的 报酬标 准 或提高 销售服 务费 , 但法律 法规要求调整该等报酬标准 或提高销售服务费 的除外; (6 )变更基金类别; (7 )本基金与其他基金的合并; (8 )变更基金投资目标、范围或策略; (9 )变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程序; (10 )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 ) 单独或合计持有 的基金份额对应的基金资产净值占 本基金 基金资产净汇添富精选美元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135 值 10%以上(含 10% )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基金管理人收到提议当日的基金份 额计算,下同)就同一事项书面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2 )对基金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13 )法 律法规 、 《基 金合同》 或中国 证监会 规定的其 他应当 召开基 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的事项。 2、以下 情况可 由基金 管理人和 基金托 管人协 商后修改 ,不需 召开基 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 (1 )调低销售服务费和其他除 管理费、托管费 以外应由基金承担的费用 ; (2 )法律法规要求增加的基金费用的收取; (3 )在 法律法 规和《 基金合同 》规定 的范围 内 且在对 现有基 金份额 持有人 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 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 调低赎回费率 或变更收 费方式 、增加 或调整 份额类别设置; (4 )基 金管理 人、基 金登记机 构、基 金销售 机构在法 律法规 规定的 范围内 且在对现 有基金 份额持 有人利益 无实质 性不利 影响的前 提下调 整有关 基金申购、 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等业务规则 ; (5 )在 法律法 规规定 的范围内 且在对 现有基 金份额持 有人利 益无实 质性不 利影响的前提下 ,增加 、减少或调整基金销售币种; (6 )在 法律法 规规定 的范围内 且在对 现有基 金份额持 有人利 益无实 质性不 利影响的前提下,调整基金净值的计算和公告时间或频率; (7 )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应当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 (8 )对 《基金 合同》 的修改对 基金份 额持有 人利益无 实质性 不利影 响或修 改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 重大变化; (9 )按 照法律 法规和 《基金合 同》规 定不需 召开基金 份额持 有人大 会的以 外的其他情形。 (二 )会议召集人及召集方式 1、除法 律法规 规定或 《基金合 同》另 有约定 外,基金 份额持 有人大 会由基 金管理人召集; 2、基金管理人未按规定召集或不能召集时,由基金托管人召集; 3、基金 托管人 认为有 必要召开 基金份 额持有 人大会的 ,应当 向基金 管理人 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 日内决定 是否召集,汇添富精选美元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136 并书面告 知基金托管人。 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 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 日内召开; 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 基金托管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 应当由基 金托管人自行召集 ,并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 日内召开并告知 基金管理人, 基金管理人应当配合 ; 4、 单独 或合计 持有 的 基金份额 对应的 基金资 产净值占 本基金 基金资 产净值 10% 以上(含 10% ) 的 基金份额 持有 人就同 一 事项书面 要求 召开基 金 份额持有人 大会, 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 日内决定 是否召 集 ,并书面 告知提 出提议 的基金份 额持有 人代表 和基金托管 人。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 日内召 开;基金管 理人决定不召集, 单独或合计持有 的基金份额对应的基金资产净值占本基金基金 资产净值 10%以上(含 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向基 金托管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托管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 日内决定是 否召集, 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 日内召开并告知基金管理人,基金 管理人应当配合 ; 5、 单独 或合计 持有 的 基金份额 对应的 基金资 产净值占 本基金 基金资 产净值 10% 以上 (含10%)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而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都不召集的, 单独或合计持有 的基金份额对应的基金 资产净值占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 10%以上(含 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自行 召集,并至少提前 30 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配合,不得阻碍、干扰 ; 6、基金 份额持 有人会 议的召集 人负责 选择确 定开会时 间、地 点、方 式和权 益登记日。 (三 )召开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时间、通知内容、通知方式 1、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召集人应于会议召开前 30 日, 在指定 媒介公 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知应至少载明以下内容: (1 )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会议形式; (2 )会议拟审议的事项、议事程序和表决方式; (3 )有权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登记日; 汇添富精选美元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137 (4 )授 权委托 证明的 内容要求 (包括 但不限 于代理人 身份, 代理权 限和代 理有效期限等) 、送达时间和地点 ; (5 )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6 )出席会议者必须准备的文件和必须履行的手续; (7 )召集人需要通知的其他事项。 2、采取 通讯开 会方式 并进行表 决的情 况下, 由会议召 集人决 定在会 议通知 中说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所采取的具体通讯方式、 委托的公证机关及其联 系方式和联系人、表决意见寄交的截止时间和收取方式。 3、如召 集人为 基金管 理人,还 应另行 书面通 知基金托 管人到 指定地 点对表 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 如召集人为基金托管人, 则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 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 如召集人为基金份额持有人, 则应另行 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 基金 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派代表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 不影响表决意见 的计票效力。 (四 )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的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通过现场开会方式 、 通讯开会方式或法律法规及监管 机关允许的其他 方式召开,会议的召开方式由会议召集人 确定。 1、现场 开会。 由基金 份额持有 人本人 出席或 以代理投 票授权 委托证 明委派 代表出席, 现场开会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授权代表应当列席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或 基金托管人不派代表列席的, 不影响表决效力。 现场开 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可以进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议程: (1 )亲 自出席 会议者 持有基金 份额的 凭证、 受托出席 会议者 出具的 委托人 持有基金 份额的 凭证及 委托人的 代理投 票授权 委托证明 符合法 律法规 、 《基金合 同》 和会议通知的规定, 并且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与基金管理人持有的登记资料 相符; (2 )经 核对, 汇总到 会者出示 的在权 益登记 日持有基 金份额 的凭证 显示, 全部有效凭证所代表的基金资产净值不少于权益登记日基金资产净值 的 二 分 之 一 (含二 分之一)。 若 到会者在 权益登 记日代 表的 有效 的基金 份额对应 的基金资 产净值 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 资产净值 的二分之一, 召集人可以在原公告汇添富精选美元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138 的基金 份额 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 3 个月以后、6 个月以内, 就原定审议事项重 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到会者在权益登记 日代表的有效的基金份额对应的基金资产净值应不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 基 金资产净值 的三分之一(含三分之一)。 2、通讯 开会。 通讯开 会系指基 金份额 持有人 将其对表 决事项 的投票 以书面 形式在表决截至日以前送达至召集人指定的地址。 通讯开会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表 决。 在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通讯开会的方式视为有效: (1 )会议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公布会议通知后,在 2 个工作 日内连 续公布相关提示性公告; (2 )召 集人按 基金合 同约定通 知基金 托管人 (如果基 金托管 人为召 集人, 则为基金管理人) 到指定地点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 会议召集人在基 金托管人 (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 则为基金管理人) 和公证机关的监督下按 照会议通知规定的方式收取基 金份额持有人的书面表决意见; 基金托管人或基金 管理人经通知不参加收取书面表决意见的,不影响表决效力; (3) 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 基金份额持 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对应的 基金资产净值 不 小 于 在 权 益 登 记 日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的 二分之 一 (含 二分之 一); 若 本人直 接出具 书面意见 或授权 他人代 表出具书面 意见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对应 的基金资产净值小于 在 权 益 登 记 日 基金 资产净值 的二分之一, 召集人可以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 的3 个月以后、6 个月以内, 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重 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有 持 有 基 金 份 额 对 应 的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占 本 基 金基金资产净值 三分之一以上 (含三分之一) 基金份额持有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 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 ; (4 ) 上述第 (3) 项中直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受托代表他人 出具书面意见的代理人, 同时提交的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 受托出具书面意见的 代理人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符 合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与基金登记机构记录相符 。 3、在法 律法规 和监管 机关允许 的情况 下,本 基金亦可 采用网 络、电 话等其汇添富精选美元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139 他 非现场方式或者以非现场方式与现场方式结合的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 会议程序比照现场开会和通讯方式开会的程序进行。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 采用 网络、 电话或其他方式 进行表决或授权他人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 具体方式由会 议召集人确定并在会议通知中列明 。 (五 )议事内容与程序 1、议事内容及提案权 议事内容为关系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重大事项, 如 《基金合同》 的重大修 改、决定 终止《 基金合 同》 、更 换基金 管理人 、更换基 金托管 人、与 其他基金合 并、 法律法规及 《基金合同》 规定的其他事项以及会议召集人认为需提交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讨论的其他事项。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人发出召集会议的通知后, 对原有提案的修改应 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前及时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得对未事先公告的议事内容进行表决。 2、议事程序 (1 )现场开会 在现场开会的方式下, 首先由大会主持人按照下列第七条规定程序确定和公 布监票人 ,然后 由大会 主持人宣 读提案 ,经讨 论后进行 表决, 并形成 大会决议。 大会主持人为基金管理人授权出席会议的代表, 在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未能主持 大会的情况下, 由基金托管人授权其出席会议的代表主持; 如果基金管理人授权 代表和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均未能主持大会, 则由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 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二分之一以上 (含二分之一 ) 选举产生一名基金份额持有人 作为该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拒不出席或主 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影 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作出的决议的效力。 会议召集人应当制作出席会议人员的签名册。 签名册载明参加会议人员姓名 (或单位 名称) 、身份 证明文件 号码、 持有或 代表有表 决权的 基金份 额、委托人 姓名(或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等事项。 (2 )通讯开会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首先由召集人提前 30 日公布提案,在所通知的表决 截止日期后2 个工作日内在公证机关监督下由召集人统计全部有效表决, 在公证汇添富精选美元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140 机关监督下形成决议。 (六 )表决 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不同币种份额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所代表的表决 权不同。 每份人民币份额代表一份表决权。 每份美元份 额, 按其在权益登记日的 基金份额净值以当日适用汇率折算为人民币后的金额与权益登记日的人民币份 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之比计算其代表的表决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分为一般决议和特别决议: 1、一般 决议, 一般决 议须经参 加大会 的基金 份额持有 人或其 代理人 所持表 决权的 二分之一 以上 (含 二分之一) 通过方为有效; 除下列第 2 项所规定的须以 特别决议通过事项以外的其他事项均以一般决议的方式通过。 2、特别 决议, 特别决 议应当经 参加大 会的基 金份额持 有人或 其代理 人所持 表决权的 三分之二以上 (含 三分之二) 通过方可做出。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更换 基金管理 人或者 基金托 管人、终 止《基 金合同 》 、本基 金与其 他基金 合并 以特别 决议通过方为有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采取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时, 除非在计票时有充分的相反证据证明, 否则提交 符合会议通知中规定的确认投资者身份文件的表决视为有效出席的投资者, 表面 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书面表决意见视为有效表决, 表决意见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 的视为弃权表决, 但应当计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 总数。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各项提案或同一项提案内并列的各项议题应当分开 审议、逐项表决。 (七)计票 1、现场开会 (1 )如 大会由 基金管 理人或基 金托管 人召集 ,基金份 额持有 人大会 的主持 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中选举两名基 金份额持有人代表与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一名监督员共同担任监票人; 如大会由基 金份额持有人自行召集或大会虽然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 但是基金管 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未出席大会的,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应当在会议开始汇添富精选美元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141 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中选举三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担任监票 人。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不出席大会的,不影响 计票的效力。 (2 )监 票人应 当在基 金份额持 有人表 决后立 即进行清 点并由 大会主 持人当 场公布计票结果。 (3 )如 果会议 主持人 或基金份 额持有 人或代 理人对于 提交的 表决结 果有怀 疑, 可以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对所投票数要求进行重新清点。 监票人应当进行 重新清点, 重新清点以一次为限。 重新清点后, 大会主持人应当当场公布重新清 点结果。 (4 ) 计票过程应由公证机关予以公证, 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出席大 会的,不影响计票的效力。 2、通讯开会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 计票方式为: 由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 托管人授权代表 (若由基金 托管人召集, 则为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 的监督下进 行计票, 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 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派代 表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计票和表决结果。 (八 )生效与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召集人应当自通过之日起 5 日内报中国证监会 备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自 表决通过 之日起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介 上公告。 如 果采用通讯方式进行表决, 在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时, 必须将公证书全 文、公证机构、公证员姓名等一同公告。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和 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的决议。 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对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管理 人、基金托管人均有约束力。 (九 )本部分关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事由、召开条件、议事程序、 表决条件等规定,凡是直接引用法律法规的部分,如将来法律法规修改导致相 关内容被取消或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提前公告后,可直接对本部分内容进行修 改和调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三、基金合同解除和终止的事由、程序以及基金财产清算方式 汇添富精选美元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142 (一 ) 《基金合同》的变更 1、变更 基金合 同涉及 法律法规 规定或 基金合 同 约定应 经基金 份额持 有人大 会决议通过的事项的, 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 对于可不经基金份 额持有人 大会决 议通过 的事项, 由基金 管理人 和基金托 管人同 意后变 更并公告, 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关于 《基金 合同》 变更的基 金份额 持有人 大会决议 自生效 后方可 执行, 自决议生效后两 个工作 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 (二 ) 《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基金合同》应当终止: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的; 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在 6 个月内没有新基金管理人、新 基金托管人承接的; 3、 《基金合同》约定的其 他情形; 4、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况。 (三 )具 备下列 情形之 一的, 在 不违反 法律法 规且监管 部门认 可的前 提下, 基金托管人有权立即终止提供托管服务、 冻结涉恐资金、 要求赔偿损失或采取其 他反洗钱管控措施: 1、基金 管理人 被列入 国际组织 、当地 监管或 有关外国 政府的 制裁名 单,且 相关名单在基金托管人或当地监管禁止提供账户服务、禁止交易之列; 2、基金 管理人 从事洗 钱、恐怖 融资或 其他违 法犯罪行 为被司 法机关 定罪量 刑; 3、基金 管理人 涉嫌洗 钱、恐怖 融资或 其他违 法犯罪行 为被诉 讼或调 查,使 基金托管人遭受或可能遭受巨大声誉、财务等损失; 4、有合 理理由 怀疑基 金管理人 涉嫌洗 钱、恐 怖融资或 其他违 法犯罪 行为, 要求基金管理人提供证明交易合法性、 真实性等相关材料, 基金管理人无合理理 由拒绝配合; 5、基金 管理人 未建立 合理有效 的客户 尽职调 查等反洗 钱内部 控制机 制,基 金托管人评估认为基金管理人在反洗钱、 恐怖融资及制裁合规风险管理方面风险 等级过高。 汇添富精选美元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143 (四) 基金财产的清算 1、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自出现 《基金合同》 终止事由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 成立清算小 组, 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 基金清算。 2、基金 财产清 算小组 组成:基 金财产 清算小 组成员由 基金管 理人、 基金托 管人、 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 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 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3、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 清理、 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4、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 ) 《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2 )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 清理和确认; (3 )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 )制作清算报告; (5 )聘 请会计 师事务 所对清算 报告进 行外部 审计,聘 请律师 事务所 对清算 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6 )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 (7 )对基金剩余 财产进行分配。 5、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 6 个月。 (五) 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 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六) 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 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 财产清算费用、 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 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 份额比例 (美元基金份额按当日汇率折算为人民币等值基金份额 )进行分配。 (七 )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 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基金财产清算汇添富精选美元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144 公告于基 金财 产清算 报 告报中国 证监 会备案 后 5 个工作日 内由 基 金财产清 算小 组进行公告。 (八)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 由基金托管人保存 15 年以上。 四、争议的处理和适用的法律 各方当事人同意, 因 《基金合同》 而产生的或与 《基金合同》 有关的一切争 议, 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 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 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 仲 裁 委员会 , 按照届时 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 仲裁地点为北京市。 仲裁裁决是 终局 的, 对各方当事 人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 由败诉方承担。 争议处理期间, 基金合同当事 人应恪守各自的职责, 继续忠实、 勤勉、 尽责 地履行 《基金合同》 规定的义务,维护基金 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基金合同》受中国法律管辖。 五、基金合同存放地和投资者取得基金合同的方式 《基金合同》 可印制成册, 供投资者在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销售机构 的办公场所和营业场所查阅。 汇添富精选美元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145 第 二十 一部分


基金 托管 协议 的 内 容摘 要 一、托管协议当事人 (一)基金管理人(或简称“管理人” ) 名称: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北京东路 666 号 H 区(东座)6 楼 H686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富城路 99 号震旦国际大楼 20 楼 法定代表人:李文 成立时间:2005 年 2 月 3 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5 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 132,724,224 元 组织形式: :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经营范围: 基金募集、 基金销售、 特定客户资产管理、 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 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电话: (021)28932888 传真: (021)28932998 联系人:李鹏 (二)基金托管人(或简称“托管人” )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 陈四清 成立时间:1983 年 10 月 31 日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4 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人民币贰仟柒佰玖拾壹亿肆仟柒佰贰拾贰万叁仟壹佰玖拾伍元整 经营范围: 吸收人民币存款; 发放短期、 中期和长期贷款; 办理结算; 办理 票据贴现; 发行金融债券; 代理发行、 代理兑付、 承销政府债券; 买卖政府债券; 从事同业拆借; 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 代理收付款项; 提供保管箱服务; 外汇汇添富精选美元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146 存款; 外汇贷款; 外汇 汇款; 外币兑换; 国际 结算; 同业外汇拆借; 外汇票据的 承兑和贴现; 外汇借款; 外汇担保; 结汇、 售 汇; 发行和代理发行股票以外的外 币有价证券; 买卖和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 自营外汇买卖; 代客外 汇买卖; 外汇信 用卡的 发行和 代 理国外 信用卡 的发行及 付款; 资信调 查、咨询、 见证业务; 组织或参加银团贷款; 国际贵金属买卖; 海外分支机构经营当地法律 许可的一切银行业务; 在港澳地区的分行依据当地法令可发行或参与代理发行当 地货币; 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保险兼业代 理 (有效期至 2018 年 8 月 20 日) 。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二、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一) 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基金管理人的下列投资运作进 行监督: 1、对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对象进行监督。 本基金投资于境内境外市场。 针对境外投资, 本基金可投资于下列金融产品或工具: 在已与中国证监会签 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监管机构登记注册的债券型及货 币型公募基金 (以下无特别说明, 均包括 exchange traded fund, ETF ) ; 政府债券、 公司债券、 可转换债券、 住房按揭支持证券、 资产支持证券等及经中国证监会认 可的国际金融组织发行的证券; 银行存款、 可转让存单、 银行承兑汇票、 银行票 据、 商业票据、 回购协议、 短期政府债券等货币市场工具; 远期合约、 互换及经 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境外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期权、 期货等金融衍生产品、 与固定收 益、信用、商品指数、基金等标的物挂钩的结构性投资产品; 针对境内投资, 本基金可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 包括国债、 金 融债、 政府支持债券、 政府支持机构债券、 地 方政府债、 企业债、 公 司债、 央行 票据、 中期票据、 短期 融资券、 超短期融资券 、 资产支持证券、 次级 债、 中小企 业私募债券、 可转换债券 、 可交换债券、 可分离交易债券、 债券回购、 同业存单、 货币市场工具、 银行存款等固定收益类品种, 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汇添富精选美元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147 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但须符合 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 本基金不主动参与股票等权益类资产的投资。 因 投资可转换债券 、 可交换债 券 所得的股票、 因所持股票派发的权证以及因投资可分离 交易债券而产生的权证, 应当在其可上市交易后的 10 个交易日内卖出。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 , 其中投资于美元债的资 产占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比例不低于 80% ,美元债是指以 美元计价 的债券 。每个 交易日日 终在扣 除国债 期货合约 需缴纳 的交易 保证金后 , 本基金持有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 本基金所指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 2、对基金投融资比例进行监督。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 )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 ,其中投资于美元 债的资产占非现金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 80% ; (2 )每 个交易 日日终 在扣除国 债期货 合约需 缴纳的交 易保证 金后, 本基金 保留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的 5% , 本基金所指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 (3 )本基金的基金资产总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40% ; (4 )本基金境内投资的,还须遵循以下限制: 1) 本基 金管理 人管理 的且由本 基金托 管人托 管的全部 开放式 基金( 包括开 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期开放基金, 完全按照有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证 券投资的开放式基金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特殊投资组合除外) 持有一家上市公 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 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 同一基金管理人 管理的且由本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 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 2) 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 ; 3)本基 金管理 人管理 的且在本 托管人 处托管 的全部基 金持有 的同一 权证, 不得超过该权证的 10% ; 汇添富精选美元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148 4)本基 金投资 于同一 原始权益 人的各 类资产 支持证券 的比例 ,不得 超过基 金资产净值的 10% ; 5) 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 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 6)本基 金持有 的同一 (指同一 信用级 别)资 产支持证 券的比 例,不 得超过 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 10% ; 7)本基 金管理 人管理 的且在本 托管人 处托管 的全部基 金投资 于同一 原始权 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 10% ; 8) 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 BBB 以 上 (含 BBB ) 的资产支持证券。 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 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 不再符合投资标准, 应在评 级报告发布之日起 3 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9)本基 金进入 全国银 行间同业 市场进 行债券 回购的资 金余额 不得超 过基金 资产净值的 40% ;本基金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中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 1 年, 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得展期; 10) 在任何交易日日终, 本基金持有 的买入国债期货合约价值, 不得超过基 金资产净值的 15% ; 在 任何交易日日终, 本基金持有的卖出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 得超过基金持有的债券总市值的 30% ; 在任何 交易日内交易 (不包括平仓) 的国 债期货合约的成交金额 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 金资产净值的 30% ;本基金所持 有的债券 (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市值和买入、 卖出国债期货合约 价值,合计(轧差计算)占基金资产的比例应当符合不低于 80% 的比例限制; 11) 本基金持有一家公 司发行的证券, 其市值 (同一家公司在境内和境外同 时上市的,持股比例合并计算)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 12)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在本托管人处托管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 的证券, 不超过该证券的 10% (同一家公司在 境内和境外同时上市的, 持股比例 合并计算) ; 13) 本基金持有单只中小企业私募债券, 其市值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 14) 本基金主动投资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本基金基金资产净 值的 15% ; 因证券市场 波动、 上市公司股票停牌、 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 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投资比例限制的, 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汇添富精选美元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149 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5 )本基金境外投资的,还须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持有同一家银行的存款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在基金托 管账户的存款可以不受上述限制 ; 其中境外银行中, 银行应当是中资商业银行在 境外设立的分行或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达到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信用评级机构评 级的境外银行; 2)本基 金持有 同一机 构(政府 、国际 金融组 织除外) 发行的 证券市 值不得 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 3)本基 金持有 与中国 证监会签 署双边 监管合 作谅解备 忘录国 家或地 区以外 的其他国家或地区证券市场挂牌交易的证券资产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 其中持有任一国家或地区市场的证券资产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 ; 4)本基金持有非流动性资产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前述非流 动性资产是指法律或基金合同规定的流通受限证券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 资产; 5)本基金持有境外基金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持有 货币市场基金不受上述限制; 6)同一 基金管 理人管 理的且在 本托管 人处托 管的全部 基金持 有任何 一只境 外基金,不得超过该境外基金总份额的 20% ; 7)为应 付赎回 、交易 清算等临 时用途 借入现 金的比例 不得超 过基金 资产净 值的 10% 。 (6 )本 基金与 私募类 证券资管 产品及 中国证 监会认定 的其他 主体为 交易对 手方开展逆回购交易的, 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 围保持一致;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 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 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与本基金合 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并承担由于不一致所导致的风险或损失。 (7 )法 律法规 及中国 证监会规 定的和 《基金 合同》约 定的其 他投资 比例限 制。 因证券/ 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汇添富精选美元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150 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 针对境内投资部分, 除上 述组合限制中 第 8) 、 14)、 15) 条以外,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 整, 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 从其规定。 针对境 外投资部分,应当在超过比例后 30 个工作日 内采用合理的商业措施进行调整以 符合投资比例限制要求,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3、基金 可以根 据正常 市场惯例 参与境 外正回 购交易、 逆回购 交易, 并且应 当遵守下列规定: (1 )所 有参与 正回购 交易的对 手方( 中资商 业银行除 外)应 当具有 中国证 监会认可的信用评级机构信用评级; (2 )参 与正回 购交易 ,应当采 取市 值 计价制 度对卖出 收益进 行调整 以确保 现金不低于已售出证券市值的 102%。 一旦买方违约, 本基金根据协议和有关法 律有权保留或处置卖出收益以满足索赔需要; (3 )买 方应当 在正回 购交易期 内及时 向本基 金支付售 出证券 产生的 所有股 息、利息和分红; (4 )参 与逆回 购交易 ,应当对 购入证 券采取 市值计价 制度进 行调整 以确保 已购入证券市值不低于支付现金的 102%。 一旦卖方违约, 本基金根据协议和有 关法律有权保留或处置已购入证券以满足索赔需要; (5 )基 金管理 人应当 对基金参 与证券 正回购 交易、逆 回购交 易中发 生的任 何损失负相应责任。 4、基金 参与境 外证券 借贷交易 、正回 购交易 ,所有已 借出而 未归还 证券总 市值或所 有已售 出而未 回购证券 总市值 均不得 超过基金 总资产的 40 %。前述比 例限制计算, 基金因参与证券借贷交易、 正回购交易而持有的担保物、 现金不得 计入基金总资产。 基金管 理人应 当自基 金 合同生 效之日起 6 个 月内使 基金的 投资组 合 比例符 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在上述期间内,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 投资策略应当符合 基金合同的约定。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开始。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或变更上述限制, 如适用于本基金, 基金管理人在 履行适当程序 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或按变更后的规定执行。 汇添富精选美元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151 (二) 基金托管人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 《基金合同》 的约定, 对基 金资产净值计算、 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 应收资金到账、 基金费用 开支及收入确定、 基金收益分配、 相关信息披露、 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 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复核。 (三) 基金托管人在上述第 (一) 、 (二) 款的 监督和核查中发现基金管理人 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协议的约定, 应及时提示基金管理人, 基金管理人收到 提示后应 及时核 对确认 并以书面 形式对 基金托 管人发出 回函并 改正。 在限期内, 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 对提示事项进行复查。 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提示的违规 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四)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法规、 本协议的规定, 应当拒绝执行, 及时提示基金管理人, 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向中国证监会 报告。基 金托管 人发现 基金管理 人依据 交易程 序已经生 效的指 令违反 法律法规、 本协议规定的, 应当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 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向中国证 监会报告。 (五) 基金管理人应积极配合和协助基金托管人的监督和核查, 包括但不限 于: 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基金托管人并改正, 就基金托管人的疑义进行解释或举证, 对基金托管人按照法规要求需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基金监督报告的, 基金管理人应 积极配合提供相关数据资料和制度等。 三、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的业务核查 (一) 在本协议的有效期内, 在不违反公平、 合理原则以及不妨碍基金托管 人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其行业监管要求的基础上, 基金管理人有权对基金托管人 履行本协议的情况进行必要的核查, 核查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基金托管人安全保管 基金财产、 开设基金财产 的资金账户、 证券账户及投资所需的其他账户、 复核基 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根据基金管理人 指令办理清算交收、相关信息披露和监督基金投资运作等行为。 (二) 基金管理人发现基金托管人擅自挪用基金财产、 未对基金财产实行分 账管理、 无正当理由未执行或延迟执行基金管理人资金划拨指令、 泄露基金投资 信息等违 反法律 法规、 《基金合 同》及 本协议 有关规定 时,应 及时以 书面形式通汇添富精选美元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152 知基金托管人限期纠正, 基金托管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对基金 管理人发出回函。 在限期内, 基金管理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 查, 督促基 金托管人 改正。 基金托 管人对基 金管理 人通知 的违规事 项未能 在限期 内纠正的, 基金管理人应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中国证监会。 (三) 基金托管人应积极配合基金管理人的核查行为, 包括但不限于: 提交 相关资料以供基金管理人核查托管财产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基 金管理人并改正。 四、基金财产的保管 (一)基金财产保管的原则 1、基金财产应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固有财产。 2、基金 托管人 应安全 保管基金 财产, 未经基 金管理人 的合法 合规指 令或法 律法规、 《基金 合同》 及本协议 另有规 定,不 得自行运 用、处 分、分 配基金的任 何财产。 3、基金 托管人 按照规 定开设基 金财产 的资金 账户、证 券账户 、期货 结算账 户及投资所需的其他账户。 4、基金 托管人 对所托 管的不同 基金财 产分别 设置账户 , 单独 核算、 独立运 作, 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与独立。 5、 基金 托管人 可将基 金 境外财 产安全 保管和 办理与基 金财产 过户有 关的手 续等职责委托给 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境外第三方机构履行 。 6、 托管人或其境外资产托管人按照有关市场的适用法律、 法规和市场惯例, 支付现金、办理证券登记等托管业务。 (二)基金合同生效前募集资金的验资和入账 1、基金 募集期 满或基 金管理人 宣布停 止募集 时,募集 的基金 份额总 额、基 金募集金 额、基 金份额 持有人人 数符合 《基金 法》 、 《 运作办 法》等有 关规定的, 由基金管理人在法定期限内聘请具有从事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 进行验资, 并出具验资报告, 出具的验资报告应由参加验资的 2 名以上 (含 2 名) 中国注册会计师签字方为有效。 2、基金 管理人 应将属 于本基金 财产的 全部资 金划入在 基金托 管人处 为本基汇添富精选美元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153 金开立的基金银行账户中,并确保划入的资金与验资确认金额相一致。 (三)基金的银行账户的开设和管理 1、基金 托管人 应负责 本基金的 银行账 户的开 设和管理 。基金 托管人 可委托 境外资产 托管人 开立资 金账户( 境外) ,境外 资产托管 人根据 基金托 管人的指令 办理境外资金收付。 2、基金 托管人 以本基 金的名义 开设本 基金的 银行账户 。本基 金的银 行预留 印鉴由基金托管人保管和使用。 本基金的一切货币收支活动, 包括但不限于投资、 支付赎回 金额、 支付基 金收益、 收取申 购款, 均需通过 本基金 的银行 账户进行。 3、本基 金银行 账户的 开立和使 用,限 于满足 开展本基 金业务 的需要 。基金 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不得假借本基金的名义开立其他任何银行账户; 亦不得使用 本基金的银行账户进行本基金业务以外的活动。 4、基 金银行账户的管理应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四)基金进行定期存款投资的账户开设和管理 基金管理人以基金名义在相关法规规定范围内存款银行的指定营业网点开 立存款账户, 基金托管人负责该账户银行预留印鉴的保管和使用。 在上述账户开 立和账户相关信息变更过程中, 基金管理人应提前向基金托管人提供开户或账户 变更所需的相关资料。 (五)境内基金证券账户、结算备付金账户及其他投资账户的开设和管理 1、基金 托管人 应当代 表本基金 ,以基 金托管 人和本基 金联名 的方式 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设证券账户。 2、本基 金证券 账户的 开立和 使 用,限 于满足 开展本基 金业务 的需要 。基金 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不得出借或转让本基金的证券账户, 亦不得使用本基金的证 券账户进行本基金业务以外的活动。 3、 基金 托管人 以自身 法人名义 在中国 证券登 记结算 有 限责任 公司开 立结算 备付金账户, 用于办理基金托管人所托管的 包括本基金在内的全部基金在证券交 易所进行证券投资所涉及的资金结算业务。 结算备付金的收取按照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 有限责任 公司的规定执行。 4、在本 托管协 议生效 日之后, 本基金 被允许 从事其他 投资品 种的投 资业务 的, 涉及相关账户的开设、 使用的, 若无相关规定, 则基金托管人应当比照 并遵汇添富精选美元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154 守上述关于账户开设、使用的规定。 (六)境内债券托管专户的开设和管理 基金合同生效后, 基金管理人负责以基金的名义申请并取得进入全国银行间 同业拆借市场的交易资格, 并代表基金进行交易; 基金托管人负责以基金的名义 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设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托管账户, 并代表基 金进行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和资金的清算。 在上述手续办理完毕之后, 由基金托 管人负责向中国人民银行报备。 (七)境外及其他账户的开立和管理


1、 基金托管人在基金所投资市场的交易所或登记机构或境外资产托管人处, 按照该交易所或登记机构的业务 规则开立证券账户。 2、因业 务发展 需要而 开立的其 他账户 ,可以 根据投资 市场所 在国家 或地区 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 由基金托管人或境外资产托管人负责开立。 新 账户按有关规则使用并管理。 3、法律 法规等 有关规 定对相关 账户的 开立和 管理另有 规定的 ,从其 规定办 理。 (八)基金财产投资的有关有价凭证的保管 基金财产投资的实物证券、 银行定期存款存单等有价凭证由基金托管人负责 妥善保管。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托管人及境外资产托管人以外机构实际有效控制的 有价凭证不承担责任。 (九)与基金财产有关的重大合同及有关凭证的保管 基金托管人按照法律法规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署的与基金有关的 重大合同及有关凭证。 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署有关重大合同后应在收到合同正 本后 30 日内将一份正 本的原件提交给基金托管人。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基金 管理人在代表基金签署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时应保证基金一方持有两份以上 的正本, 以便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至少各持有一份正本的原件。 重大合同由 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按规定各自保管至少 15 年。 五、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会计核算 (一)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和复核 汇添富精选美元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155 1、基金 资产净 值是指 基金资产 总值减 去基金 负债后的 价值。 各类基 金份额 的 基金份额净值是指计算日各类别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售在外的该类别 基金份额总数后的价值。 2、基金 管理人 应每估 值日对基 金财产 估值。 估值原则 应符合 《基金 合同》 、 《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 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 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 基金托 管人复核。 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估值日的下一工作日内计算估值日 基金资产净值、 各类基金份额的 基金份额净值, 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 基金托管人应对净值计算 结果进行复核, 并以双方约定的方式将复核结果传送给基金管理人 , 由基金管理 人对外公布。月末、年中和年末估值复核与基金会计账目的核对同时进行。 3、当相 关法律 法规或 《基金合 同》规 定的估 值方法不 能客观 反映基 金财产 公允价值时,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 , 并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 按最能反映 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 4、基金 管理人 、基金 托管人发 现基金 估值违 反《基金 合同》 订明的 估值方 法、 程序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未能充分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 双 方应及时进行协商和纠正。 5、当基 金资产 的估值 导致人民 币基金 份额或 美元基金 份额基 金份额 净值小 数点后4 位以内 (含第 4 位) 发生差错时, 视为基金 份额净值错误。 当基金份额 净值出现错误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 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 一步扩大; 当计价错误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0.25%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 托管人并 报中 国证监 会 备案;当 计价 错误达 到 基金份额 净值的 0.5% 时,基金管 理人应当及时进行公告。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 对前述内容另有规定的, 按其规 定处理。 6、除本 协议和 《基金 合同》另 有约定 外,由 于基金管 理人对 外公布 的任何 基金净值数据错误, 导致该基金财产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实际损失, 基金管理人 应对此承担责任。 若基金托管人计算的净值数据正确, 则基金托 管人对该损失不 承担责任; 若基金托管人计算的净值数据也不正确, 则基金托管人也应承担部分 未正确履行复核义务的责任。 如果上述错误造成了基金财产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 不当得利, 且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已各自承担了赔偿责任, 则基金管理人应汇添富精选美元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156 负责向不当得利之主体主张返还不当得利。 如果返还金额不足以弥补基金管理人 和基金托管人已承担的赔偿金额, 则双方按照各自赔偿金额的比例对返还金额进 行分配。 7、 由于 证券 、 期货交 易所及其 登记结 算公司 发送的数 据错误 ,或由 于其他 不可抗力原因 ,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虽然已经采取必要、 适当、 合理的措施 进行检查, 但是未能发现该错误的, 由此造成的基金资产估值错误, 基金管理人 和基金托管人可以免除赔偿责任。 但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当积极采取必要 的措施 减轻或 消除由此造成的影响。 8、如果 基金托 管人的 复核结果 与基金 管理人 的计算结 果存在 差异, 且双方 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 基金管理人可以按照其对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结果对外予 以公布,基金托管人可以将相关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9、管理 人所投 资品种 ,应提前 与托管 人沟通 ,确保拟 投资品 种在双 方业务 系统支持范围内。 对于不在托管 人业务系统支持范围内的新投资品种, 管理人应 为托管人预留足够的系统准备时间, 并在必要时与托管人进行系统联合测试。 同 时管理人需提供该投资品种的会计核算方法, 并与托管人协商一致, 托管人以该 会计核算方法为依据进行相关业务系统的准备工作。 (二)基金会计核算 1、基金账册的建立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在 《基金合同》 生效后, 应按照双方约定的同一记 账方法和会计处理原则, 分别独立地设置、 登记和保管基金的全套账册, 对双方 各自的账册定期进行核对, 互相监督, 以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 若双方对会计处 理方法存在分歧,应以基金管理人的处理 方法为准。 2、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核对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定期就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进行核对。 如发现存 在不符,双方应及时查明原因并纠正。 3、基金财务报表和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复核 基金财务报表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每月分别独立编制。 月度报表的编 制, 应于每月终了后 5 个工作日内完成; 招募说明书在 《基金合同》 生效后每六 个月更新并公告一次,于该等期间届满后 45 日内公告。季度报告应在每个季度汇添富精选美元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157 结束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毕并于每个季度结束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予 以公告;半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半年终了后 40 日内编制完毕并于会计年度半年 终了后60 日内予以公告; 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后 60 日内编制完毕并于会计 年度终了后 90 日内予 以公告。基金合同生效不足两个月的,基金管理人可以不 编制当期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或者年度报告。 基金管理人在月度报表完成当日, 将报表盖章后提供给基金托管人复核; 基 金托管人 在收 到后应 3 个工作日 内进 行复核 ,并将复 核结 果书面 通 知基金管理 人。 基金管理人在季度报告完成当日, 将有关报告提供给基金托管人复核, 基金 托管人应在收到后 5 个 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 基金管理人在半年度报告完成当日, 将 有关报告提供给基金托管人复核, 基金托 管人应在收到后 10 个 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 基金管理人在年度报告完成当日, 将有关报告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 基金托管人 应在收到后 15 个工作 日内完成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 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之间的上述文件往来均以传真的方式或双方商定的其他方 式进行。 基金托管人在复核过程中, 发现双方的报表存在不符时,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 托管人应共同查明原因, 进行调整, 调整以双方认可的账务处理方式为准; 若双 方无法达成一致以基金管理人的账务处理为准。 核对无误后 , 基金托 管人在基金 管理人提供的报告上加盖托管业务部门公章或者出具加盖托管业务部门公章的 复核意见书, 双方各自留存一份。 如果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不能于应当发布 公告之日之前就相关报表达成一致, 基金管理人有权按照其编制的报表对外发布 公告,基金托管人有权就相关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六、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保管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内容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名称和持有的 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包括以下几类: 1、基金募集期结束时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汇添富精选美元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158 2、基金权益登记日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4、每半年度最后一个交易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提供 对于每半年度最后一个交易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基金管理人应在每半 年度结束后5 个工作日内定期向基金托管人提供。 对于基金募集期结束时的基金 份额持有人名册、 基金权益登记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登记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基金管理人应在相关的名册生成后 5 个工作日 内向基金托管人提供。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保管 基金托管人应妥善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如基金托管人无法妥善保存持 有人名册, 基金管理人应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并代为履行保管基金份额持有 人名册的职责。基金托管人应对基金管理人由此产生的保管费给予补偿。 七、适用法律与争议解决方式 (一)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从其解释。 (二) 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之间因本协议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 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但争议未能以协商方式解决的, 则任何一方有权将争议提 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仲裁地点为北京市。 并按其时有效的仲裁规则 进行仲裁。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 对仲裁各方当事人均具有约束力, 仲裁费用由败 诉方承担。 (三) 除争议所涉的内容之外, 本协议的当事人仍应履行本协议的其他规定。 八、托管协议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一)托管协议的变更 本协议双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 可以对协议进行变更。 变更后的新协议, 其 内容不得与 《基金合同》 的规定有任何冲突。 变更后的协议应报证监会备案。 本 协议约定 事项如 与法律 法规、 《 基金合 同》的 规定不一 致,应 以法律 法规及《基 金合同》的规定为准。 (二)托管协议的终止 汇添富精选美元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159 发生以下情况,本托管协议应当终止: 1、 《基金合同》终止。 2、本基金更 换基金托管人。 3、本基金更换基金管理人。 4、发生 《基金 法》 、 《 运作办法 》或其 他法律 法规和中 国证监 会规定 的终止 事项。 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且监管部门认可的前提下, 基金托 管人有权立即终止提供托管服务、 冻结涉恐资金、 要求赔偿损失或采取其他反洗 钱管控措施: 1、 基金管理人被列入国际组织、 当地监管或有关外国政府的制裁名单, 且相 关名单在基金托管人或当地监管禁止提供账户服务、禁止交易之列; 2 、基金管理人从事洗 钱、恐怖融资或其他违 法犯罪行为被司法机关 定罪量 刑; 3、 基金管理人涉嫌洗钱、 恐怖融资或其他违法犯罪行为被诉讼或调查, 使基 金托管人遭受或可能遭受巨大声誉、财务等损失; 4、 有合理理由怀疑基金管理人涉嫌洗钱、 恐怖融资或其他违法犯罪行为, 要 求基金管理人提供证明交易合法性、 真实性等相关材料, 基金管理人无合理理由 拒绝配合; 5、基金 管理人 未建立 合理有效 的客户 尽职调 查等反洗 钱内部 控制机 制,基 金托管人评估认为基金管理人在反洗钱、 恐怖融资及制裁合规风险管理方面风险 等级过高。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按照 《基金合同》 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基 金的财产进行 清算。 汇添富精选美元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160 第 二十 二部分


对 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的服 务 对于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具体情况提供一系列的服务, 并将 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的需要和市场的变化, 增加或变更服务项目。 主要服务内容 如下: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登记服务 基金管理人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登记服务。 基金管理人将配备安全、 完善 的电脑系统及通讯系统, 准确、 及时地为基金投资者办理基金账户、 基金份额的 登记、 管理、 托管与转托管; 基金转换和非交易过户;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管 理; 权益分配时红利的登记派发; 基金交易份额的清算过户和基金交易资金的交 收等服务。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交易信息查询及信息定制服务 1、 基金交易确认查询服务: 基金投资者在交易申请被受理的 2 个工作日后, 可以到销售网点查询和打印该项交易的确认信息, 或者通过基金管理人客服电话 及网站进行查询。 2、基金 对账单 服务: 基金管理 人向基 金份额 持有人提 供对账 单服务 ,基金 份额持有人可自主选择对账单的发送方式, 如纸制对账单、 电子邮件对账单或短 信对账单,或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进行在线对账单的查询与打印。 3、信息 定制服 务:基 金份额持 有人可 以通过 基金管理 人网站 、客服 热线电 话、手机 短信等 通道提 交信息定 制申请 。可定 制的 信息 主要有 :基金 份额净值、 交易确认、 对账单服务等。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业务需要, 调整定制信息的条 件、方式和内容。 三、客户服务中心电话服务 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中心提供 24 小时自动语音查询服务, 基金份额持有人 可查询基金余额、交易情况、基金产品与服务等相关信息。 客户服务中心在每一工作日提供不少于 12 小 时的人工咨询服务。基金份额 持有人可通过基金管理人全国统一客服热线:400-888-9918 (免长途 话费) 享受 业务咨询、信息查询、信息定制、通讯资料修改、投诉建议等多项服务。 四、网站服务 汇添富精选美元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161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通过 基金管理人网站 (www.99fund.com ) 享受理 财资讯、 信息披露、账户信息、交易信息、在线咨询等多项服务。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 “网上交易” 办理开户、 交易及查 询等业务。有关基金网上交易的协议文本请参见基金管理人网站。 五、投诉受理服务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客服电话、 网站、 信函、 电子邮 件 (客 户服务邮箱: service@99fund.com ) 、 传真 (021-28932998) 等方式对基金管理人、 销售机构所提供的服务进行投诉。 现场投诉和意见簿投诉是补充投诉渠道, 由基 金管理人和各销售机构分别管理。 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中心负责受理投诉, 并承诺在收到投诉后 24 小时 (工 作日)之内做出回应。 六、如本招募说明书存在任何您/ 贵机构无法理解的内容,可通过上述方式 联系基金管理人 。请确保投资前,您/ 贵机构已经全面理解了本招募说明书。 汇添富精选美元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162 第 二十 三部分


招 募 说明 书的 存放 及查 阅方 式 本基金招 募说明 书存放 于基金管 理人、 基金托 管人和基 金销售 机构的 住所,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 基金投资者在支付工本费后, 可在合理时间内取 得招募说明书的复印件。 对投资者按上述方式所获得的文件及其复印件, 基金管 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保证与所公告文本的内容完全一致。 投 资 者 还 可 以 直 接 登 录 基 金 管 理 人 的 网 站(www.99fund.com) 查 阅 和 下 载 招 募说明书。


汇添富精选美元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163 第 二十 四部 分


其 他 应披 露事 项 以下信息披露事项已通过 《中国证券报》 、 《上海证券报》 、 《证券时报》 以及 基金管理人的公司网站(www.99fund.com)进行公开披露, 并已报送相关监管部门 备案。 序号 公 告事 项 法 定披 露方式 法 定披 露日期 1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 下部分基金在肯特瑞最低申购金额、最低 赎回份额和最低账户持有份额的公告 中证报, 证券时报, 上证报, 公司网站 2018-10-20 2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 下部分基金在肯特瑞最低定期定额投资金 额的公告 中证报, 证券时报, 上证报, 公司网站 2018-10-23 3 汇添富基金旗下 111 只基 金 2018 年第 3 季度报告 中证报, 上交所, 证券时报, 上证报, 公司网站, 深交所 2018-10-26 4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 分基金增加有鱼基金为代销机构并参与费 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中证报, 证券时报, 上证报, 公司网站 2018-11-20 5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 分基金增加同花顺为代销机构并参与费率 优惠活动的公告 中证报, 证券时报, 上证报, 公司网站 2018-11-23 6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 分基金增加国美基金为代销机构并参与费 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中证报, 证券时报, 上证报, 公司网站 2018-11-23 7 汇添富精选美元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 新招募说明书(2018 年第 2 号) 中证报, 证券时报, 上证报, 公司网站 2018-11-27 8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 分基金增加汇成基金为代销机构并参与费 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中证报, 证券时报, 上证报, 公司网站 2018-11-30 9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 分基金增加中民财富为代销机构并参与费 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中证报, 证券时报, 上证报, 公司网站 2018-11-30 10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 分基金增加陆基金为代销机构并参与费率 优惠活动的公告 中证报, 证券时报, 上证报, 公司网站 2018-11-30 11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 分基金增加阳光人寿为代销机构并参与费 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中证报, 证券时报, 上证报, 公司网站 2018-12-06 12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 分基金增加百度百盈为代销机构并参与费 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中证报, 证券时报, 上证报, 公司网站 2018-12-12 汇添富精选美元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164 13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 分基金增加伯嘉基金为代销机构并参与费 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中证报, 证券时报, 上证报, 公司网站 2018-12-14 14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 分基金增加一路财富为代销机构并参与费 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中证报, 证券时报, 上证报, 公司网站 2018-12-14 15 关于汇添富精选美元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 2019 年境外市场节假日暂 停申购、赎 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中证报, 证券时报, 上证报, 公司网站 2018-12-28 16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 分基金增加基煜基金为代销机构并参与费 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中证报, 证券时报, 上证报, 公司网站 2018-12-28 17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 QDII 基金 2018 年年度资产 净值的公告 中证报, 证券时报, 上证报, 公司网站 2019-01-03 18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 115 只基金 2018 年第 4 季度 报告 中证报, 上交所, 证券时报, 上证报, 公司网站, 深交所, 证券日报 2019-01-21 19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 分基金增加前海财厚为代销机构并参与费 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证券时报, 公司网站 2019-03-22 20 汇添富基金旗下 115 只基 金 2018 年年度 报告 中证报, 上交所, 证券时报, 上证报, 公司网站, 深交所, 证券日报 2019-03-26 21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 分基金开通网上直销申购和赎回业务的公 告 中证报, 公司网站 2019-04-12 22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 分基金直销系统最低赎回份额及最低账户 持有份额的公告 上证报, 公司网站 2019-04-15 23 汇添富基金旗下 123 只基 金 2019 年第 1 季度报告 中证报, 上交所, 证券时报, 上证报, 公司网站, 深交所, 证券日报 2019-04-20 汇添富精选美元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165 第 二十 五部分


备 查 文件 一、本基金备查文件包括下列文件:


1、中国证监会准予汇添富 精选美元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文件; 2、 《汇添富 精选美元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


3、 《汇添富 精选美元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


4、法律意见书;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6、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7、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二、备查文件的存放地点和投资者查阅方式: 以上备查文件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 在办公时间可供 免费查阅。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5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