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信永丰兴融:圆信永丰兴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查看PDF公告
圆信永丰兴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 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9 年 5 月 22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圆信永丰兴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圆信永丰兴融 基 金主代码 002073 基金管理人名称 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 称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 年 12 月 21 日 公告依据 《圆信永丰兴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圆信 永丰兴融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19 年 5 月 16 日 截止收益分 配 基准日的 相关指标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 元) - 基准日基金 可供分配利润(单位:人 民币元) 52,534,499.61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 约定的分 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人 民币元) 44,288,028.58 本次 分红方案(单位:元/10 份基金份额) -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圆信永丰 兴融 A 圆信永丰兴融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2073 002074 截 止 基 准 日 下 属 分 级 基 金 的 相关指标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份额净值 (单位: 人民币元) 1.023 1.021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可供分配利 润(单位:人民币 元) 52,533,094.77 1,404.84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 分红比例计算 的应分配金额(单 位:人民币元) 44,286,748.51 1,280.07 本次下属分级基 金分红方案(单位:元/10 份基金 份额) 0.18 0.18 注:(1)根据《圆信永丰兴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的约定,基金收益分配后两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 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两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该类基金份额每单位 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2)因大额申购、赎回 等客观原因导致截至收益分配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每 10 份基金份额所分配金额等与本次分红相关事项不 符的,本基金管理人可及时公告调整本次分红相关事项。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19 年 5 月 24 日 除息日 2019 年 5 月 24 日 现金红利 发放日 2019 年 5 月 27 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登记 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选择红利再 投资的投资者,其红利将按 2019 年 5 月 24 日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折 算 成再投资基金份额,并于 2019 年 5 月 27 日直接计入投资者基金账户。 2019 年 5 月 28 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赎回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 税收 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 收问题的通知》(财税 [2002]128 号),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 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选择红 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折算的 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注:现金红利发放日是指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 款划往销售机构相关账户的日期。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 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 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 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 红。 3、投资者如需设置或修改本次收益分配方式,须于 2019 年 5 月 23 日下午 15 点前到销售机构设置、修改收益分配方式;若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申请设置或修改收益分配方式,该 申请仅对本基金后续的收益分配有效,对本次收益分配无效。 4、投资者若在多个销售机构持有本基金份额,其在某个销售 机构设置的收益分配方式不会改变在其他销售机构设置的收益分 配方式。 5、投资者若在本公司直销中心通过多个交易账号持有本基金 份额,不同的交易账号可设置不同的收益分配方式,修改某个交 易账号的收益分配方式不会改变其他交易账号的收益分配方式。 6、本公司只接受投资者通过交易类申请单独设置单只基金收 益分配方式。 7、本基金收益分配并不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 因此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8、咨询方式 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gtsfund.com.cn)或本公 司客服热线(400-607-0088)或本基金其他销售机构咨询相关 情况。 特此公告。 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 年 5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