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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银致远智投混合(005724)

交银致远智投混合: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交银施罗德致远量化智投策略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于第一个开放期办理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交银施罗德致远量化智投策 略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于第一个开放期办理申购、赎 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9年5月16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交银施罗德致远量化智投策略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交银致远智投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5724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年 5月 18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依据 《交银施罗德致远量化智投策略定期开放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交银施罗德致远量化智 投策略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等 申购起始日 2019年 5月 20日 赎回起始日 2019年 5月 20日 注:根据《交银施罗德致远量化智投策略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交银施罗德致远量化智投策略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 书》的有关规定,交银施罗德致远量化智投策略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本基金”)的第一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基金合同 1



































































































































生效日所对应的下一年年度对日的前一日。第一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 日起进入第一个开放期,第二个封闭期的起始之日为第一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 日,结束之日为第二个封闭期起始之日所对应的下一年年度对日的前一日,依 此类推。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若该日历 年度中不存在对应日期的,则该年度对日为该特定日期在后续日历年度中对应 月度的最后一日。如该年度对日为非工作日的,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本基金于第一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进入开放期,期间可以 办理申购、赎回业务。本基金每个开放期办理申购或赎回业务的时间分别至少 为 5个工作日最长不超过 20个工作日。本次开放的具体时间为 2019年 5月 20日至 2019年 5月 24日。自 2019年 5月 27日起,本基金进入第二个封闭期, 届时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2.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自 2019年 5月 20日起,本基金进入第一个开放期,2019年 5月 20日为 本基金本次开放期的第一个开放日,基金管理人自该日起开始办理本基金的申 购、赎回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 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 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 赎回业务。在开放期内,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 赎回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该开放期内下 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在开放期最后一个开放日,投资人在基 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时间提出申购、赎回申请的,视为无效申请。 由于各基金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 可能有所不同,投资人应参照各基金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若出现新的证券/期 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 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证券投 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2



































































































































直销机构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 100,000元,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 单笔 10,000元;已在直销机构有认购或申购过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任一基金 (包括本基金)记录的投资人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通过基金管理人 网上直销交易平台(网站及手机 APP,下同)办理基金申购业务的不受直销机 构单笔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申购最低金额为单笔 1元。本基金直销机构单笔 申购最低金额可由基金管理人酌情调整。其他销售机构接受申购申请的最低金 额为单笔 1元,如果销售机构业务规则规定的最低单笔申购金额高于 1元,以 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申购的金额 以及最低基金份额余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证券 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并报中国证监 会备案。 3.2申购费率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基金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 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投资人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用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备注 申购金额<1,000,000.00 1.5% 申购金额<5,000,000.00, 申购金额>=1,000,000.00 1.2% 申购金额>=5,000,000.00 1000元/笔 注:因红利自动再投资而产生的基金份额,不收取相应的申购费用。 本基金对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实施 特定申购费率。 养老金客户指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 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等,具体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 地方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 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 3



































































































































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或发布临时公告 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特定申购费率 如下表: 申购金额(M) 特定申购费率 备注 申购金额<1,000,000.00 0.6% 申购金额<5,000,000.00, 申购金额>=1,000,000.00 0.36% 申购金额>=5,000,000.00 1000元/笔 注:1、申购金额中已包含申购费; 2、基金份额的投资人因红利自动再投资而产生的基金份额,不收取相应的 申购费用; 3、有关养老金客户实施特定申购费率的具体规定以及活动时间如有变化, 敬请投资人留意本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办理本基金申购业务的投资者,享受申购费 率一折优惠;对上述实施特定申购费率的养老金客户而言,以其目前适用的特 定申购费率和上述一般申购费率的一折优惠中孰低者执行。若享有折扣前的原 申购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固定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2、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办理本基金申购业务的个人投资者 享受申购费率优惠,赎回费率标准不变。具体优惠费率请参见本基金管理人网 站列示的网上直销交易平台申购费率表或相关公告。 本基金管理人基金网上直销业务已开通的银行卡及各银行卡交易金额限额 请参阅本基金管理人网站。 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业务情况调整上述交易费用和限额要求,并依据相关 法规的要求提前进行公告。 3、有关上述费率优惠活动的具体费率折扣及活动起止时间如有变化,敬请 投资者留意本基金管理人的有关公告,届时费率优惠相关事项以最新公告为准。 4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赎回的最低份额为 1份基金份额,如果销售机构业务规则规定的最低单笔 赎回份额高于 1份,以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每个工作日投资人在单个交易账户保留的本基金份额余额少于 1份时,若 当日该账户同时有基金份额减少类业务(如赎回、转换出等)被确认,则基金 管理人有权将投资人在该账户保留的本基金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赎回的份额 以及最低基金份额余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证券 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的媒介上刊登公告并报中国证 监会备案。 4.2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如下表: 持有期限(Y) 赎回费率 Y<一年 1.5% 赎回费率 Y≥一年 0 上表中的“年”指的是 365个自然日。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 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总额的 100%计入基金财产。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5. 基金销售机构 5.1 场外销售机构 5.1.1 直销机构 本基金直销机构为本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以及本基金管理人的网上直销交 易平台(网站及手机 APP,下同)。 机构名称: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 188号交通银行大楼二层 (裙) 5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号国金中心二期 21-22楼 法定代表人:阮红 电话:021-61055724 传真:021-61055054 联系人:傅鲸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免长途话费),(021)61055000 网址:www.fund001.com





本次开放期期间,个人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办 理开户、本基金的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本基金管理人网站。 网上直销交易平台网址:www.fund001.com。 5.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上 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上海)基金 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北京 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联泰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 售有限公司、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 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富济财富 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 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广源达信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唐鼎耀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创金启 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上海云湾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乾道盈泰基金销售(北京)有限公司、杭州科地瑞富基金销售有 限公司、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凤凰金信(银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金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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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 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投资本基金的意愿、时机、 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人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 时也需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因受到经济因 素、政治因素、投资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种因素的影响而引起的市场风险;基 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交易对手 违约风险;本基金的特有风险;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的特定风险;投资资产支 持证券的特定风险;投资股指期货的特定风险;投资流通受限证券的特定风险; 投资本基金特有的其他风险等等。 本基金投资于中小企业私募债,中小企业私募债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非 上市中小企业采用非公开方式发行的债券。由于不能公开交易,一般情况下, 交易不活跃,潜在较大流动性风险。当发债主体信用质量恶化时,受市场流动 性所限,本基金可能无法卖出所持有的中小企业私募债,由此可能给基金净值 带来更大的负面影响和损失。 本基金面临特定运作方式的风险:本基金以封闭期和开放期滚动的方式运 作,投资者需在开放期提出申购、赎回申请,每个开放期办理申购或赎回业务 的时间分别至少为 5个工作日最长不超过 20个工作日。在非开放期间将无法按 照基金份额净值进行申购和赎回。基金份额持有人面临封闭期内无法赎回的风 险。此外,本基金封闭期为一年,封闭期间较长,在封闭期内投资者均无法通 过赎回进行资产变现,所以本基金与封闭期较短的混合型基金相比流动性更低, 投资者需要承担相应的流动性风险。 本基金还面临基金合同提前终止的风险:(1)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六十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万元 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可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可提前终止基金合同,无需召开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2)在任一开放期最后一日日终(登记机构完成最后一日 申购、赎回业务申请的确认以后),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人或当 日基金资产净值加上当日净申购金额或者减去当日净赎回金额后低于 5000万元 情形的,本基金将自动终止基金合同并进行基金财产清算,无需召开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 9



































































































































本基金是一只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 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 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 承担投资风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 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 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 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