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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尊益债一年(000931)

国寿尊益债一年: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国寿安保尊益信用纯债一年定期开放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 年 度报 告 (摘要)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管 理人: 国寿安保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 管人: 上海浦东发 展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 
送出日 期:2019 年3 月30 日 国寿安保尊益信用纯债一年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 页 共 31 页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 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年 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 规定,于 2019 年 3 月 29 日复核了本报告 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 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 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 风险, 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 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的财务资料经审计,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为本基金 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 投资 者欲 了解详细内容, 应阅读年度报告正 文。 本报告期自2018 年01 月01 日起至12 月 31 日止。 国寿安保尊益信用纯债一年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 页 共 31 页


§2 基金简 介 2.1 基 金基 本情况 基金简 称 国寿安 保尊 益信 用纯 债一 年 基金主 代码 000931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型 开放 式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5 年1 月22 日 基金管 理人 国寿安 保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上海浦 东发 展银 行股 份有 限公司 报告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126,158,571.05 份 基金合 同存 续期 不定期 2.2 基 金产 品说明 投资目 标 本基金 在追 求本 金安 全 、 保 持资产 流动 性以 及有 效控 制风险 的基础 上, 通 过主 要配 置 公司债 券、 企业债 券等 固 定收益 类 金融工 具, 追求资 产的 长 期稳定 增值 , 力争 为基 金 份额持 有 人提供 超越 业绩 比较 基准 的投资 收益 。 投资策 略 本基金 在投 资中 主要 基于 对国家 财政 政策 、 货币 政策 的深入 分析以 及对 宏观 经济 的动 态跟踪 , 采用 期限 匹配 下的 主动性 投资策 略, 主要 包括 :类 属资产 配置 策略 、期 限配 置策略 、 信用债 投资 策略 、 回 购套 利策略 、 可 转换 债券 投资 策略 、 中 小企业 私募 债投 资策 略等 投资管 理手 段, 对 债券 市 场、 债 券 收益率 曲线 以及 各种 固定 收益品 种价 格的 变化 进行 预测 , 相 机而动 、积 极调 整。 业绩比 较基 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 定期存 款基 准利 率( 税后 )+1.2% 风险收 益特 征 本基金 为债 券型 基金 , 其风 险和预 期收 益水 平低 于股 票型基 金、混 合型 基金 ,高 于货 币市场 基金 。 2.3 基 金管 理人和 基金 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 理人 基金托 管人 名称 国寿安 保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上海浦 东发 展银 行股 份有 限公司 信息披 露负 责人 姓名 张彬 胡波 联系电 话 010-50850744 021-61618888 电子邮 箱 public@gsfunds.com.cn Hub5@spdb.com.cn 客户服 务电 话


4009-258-258 95528 传真 010-50850776 021-63602540 2.4 信 息披 露方式


登载基 金年 度报 告正 文的 管理人 互联 网网 址 http://www.gsfunds.com.cn 基金年 度报 告备 置地 点 基金管 理人 、基 金托 管人 处 §3 主要财 务指标、基金净值 表现及利润分配情 况 3.1 主 要会 计数据 和财 务指标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国寿安保尊益信用纯债一年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4 页 共 31 页


3.1.1


期间 数据 和指 标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本期已 实现 收益 10,651.77 3,467,982.54 14,684,860.31 本期利 润 6,818,472.57 5,476,663.18 7,534,256.74 加权平 均基 金份 额本 期利 润 0.0517 0.0257 0.0213 本期基 金份 额净 值增 长率 5.09% 2.33% 2.05% 3.1.2


期末 数据 和指 标 2018 年末 2017 年末 2016 年末 期末可 供分 配基 金份 额利 润 0.0238 0.0008 0.0968 期末基 金资 产净 值 132,701,664.16 201,045,997.74 390,105,104.07 期末基 金份 额净 值 1.052 1.001 1.097 注: 本期已实 现收益指 基 金本期利息收 入、投资 收 益、其他收入 (不含公 允 价值变动收益 ) 扣除相关费用 后的余额 , 本期利润为本 期已实现 收 益加上本期公 允价值变 动 收益。上述 基金业绩 指标不 包括 持有 人交 易基 金的各 项费 用, 计入 费用 后投资 人的 实际 收益 水平 要低于 所列 数字 。 3.2 基 金净 值表现 3.2.1 基 金份 额净值 增长 率及其 与同 期业绩 比较 基准收 益率 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 值 增长率 ① 份额净 值 增长率 标 准差②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③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 个月 2.43% 0.07% 0.68% 0.01% 1.75% 0.06% 过去六 个月 4.57% 0.08% 1.36% 0.01% 3.21% 0.07% 过去一 年 5.09% 0.10% 2.70% 0.01% 2.39% 0.09% 过去三 年 9.74% 0.09% 8.10% 0.01% 1.64% 0.08% 自基金 合同 生效起 至今 17.97% 0.11% 11.19% 0.01% 6.78% 0.10% 国寿安保尊益信用纯债一年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5 页 共 31 页


3.2.2 自 基金 合同生 效以 来基金 份额 累计净 值增 长率变 动及 其与同 期业 绩比较 基准 收 益 率变 动的比 较 注: 本 基金 的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为 2015 年1 月22 日 。 按照 本基 金的 基金 合同 规定, 自基 金合 同 生效之 日 起 6 个 月内 使基 金的投 资组 合比 例符 合基 金合同 关于 投资 范围 和投 资限制 的有 关约 定 。 本基金 建仓 期结 束时 各项 资产配 置比 例符 合基 金合 同约定 。图 示日 期 为 2015 年 1 月 22 日 (基 金 合同生 效日 ) 至2018 年12 月 31 日。 国寿安保尊益信用纯债一年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6 页 共 31 页


3.2.3 自 基金 合同生 效以 来基金 每年 净值增 长率 及其与 同期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的 比 较 3.3 过 去三 年基金 的利 润分配 情况 单位: 人民 币元 年度 每10 份 基 金 份 额 分红数 现金 形 式 发 放 总额 再 投 资 形 式 发 放总额 年 度 利 润 分 配 合 计 备注 2018 - - - -


2017 1.2000 23,677,396.48 391,685.65 24,069,082.13


2016 - - - -


合计 1.2000 23,677,396.48 391,685.65 24,069,082.13


§4 管理人 报告 4.1 基 金管 理人及 基金 经理情 况 4.1.1 基 金管 理人及 其管 理基金 的经 验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 许可〔2013 〕1308 号 文 核 准 , 于 2013 年10 月29 日设立, 公司注册资本 12.88 亿元人民币, 公司股东为中国人寿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其持有股份 85.03%,AMP CAPITAL INVESTORS LIMITED (澳大利亚安 保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 其 持有股份14.97%。 截至 2018 年12 月31 日, 公司共管理 43 只公募基金和部分资产管理计划, 公司管理资 产总规模为 2017.49 亿元, 其中公募基 金管理规模1570.15 亿元。 国寿安保尊益信用纯债一年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7 页 共 31 页


4.1.2 基 金经 理(或 基金 经理小 组) 及基金 经理 助理简 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 金的 基金 经理 (助理 )期 限 证券从 业 年限 说明 任职日 期 离任日 期 李一鸣 基金经 理 2015 年 1 月22 日 - 10 年 曾 任 中银 国 际定 息收 益 部研 究 员、 中 信 证券固 定收 益部 研究 员,2013 年 11 月 加 入 国寿 安 保基 金任 基 金经 理 助理 , 现 任 国 寿安 保 尊益 信用 纯 债一 年 定期 开 放 债 券 型证 券 投资 基金 、 国寿 安 保尊 利 增 强 回 报债 券 型证 券投 资 基金 、 国寿 安 保 安 康 纯债 债 券型 证券 投 资基 金 、国 寿 安 保 安 享纯 债 债券 型证 券 投资 基 金、 国 寿 安 保 稳嘉 混 合型 证券 投 资基 金 、国 寿 安 保 安 丰纯 债 债券 型证 券 投资 基 金及 国 寿 安 保 稳 寿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董瑞倩 固 定 收 益 投资总 监 、 投 资 管 理 部 总 经 理 、 基 金经理 2015 年 1 月22 日 - 21 年 董 瑞 倩女 士 ,硕 士。 曾 任工 银 瑞信 基 金 管 理 有限 公 司专 户投 资 部基 金 经理 , 中 银 国 际证 券 有限 责任 公 司定 息 收益 部 副 总 经 理、 执 行总 经理 ; 现任 国 寿安 保 基 金 管 理有 限 公司 固定 收 益投 资 总监 、 投 资 管 理部 总 经理 ,国 寿 安保 尊 享债 券 型 证 券 投资 基 金、 国寿 安 保尊 益 信用 纯 债 一 年 定期 开 放债 券型 证 券投 资 基金 、 国 寿 安 保稳 信 混合 型证 券 投资 基 金、 国 寿 安 保 安吉 纯 债半 年定 期 开放 债 券型 发 起 式 证 券投 资 基金 及国 寿 安保 安 裕纯 债 半 年 定 期开 放 债券 型发 起 式证 券 投资 基 金 基金经 理。 注: 任职日期 为基金合 同 生效日。证券 从业的含 义 遵从行业协会 《证券从 业 人员资格管理 办 法》的 相关 规定 。 4.2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本基金 运作 遵规守 信情 况的说 明 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 《证券投资基金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 合同、 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 以取信于 市场、 取信于基金份额 持有人为宗旨, 本着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在控制风险的 前提下, 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在本报告期内, 基金运作合法合规, 不存 在违反基金合同和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国寿安保尊益信用纯债一年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8 页 共 31 页


4.3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公平交 易情 况的专 项说 明 4.3.1 公 平交 易制度 和控 制方法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 《证 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 等法律法规 制定了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 以及其配套实施细则。 公司以科 学、制衡的投资决策体系,通过完善集中交易制度、优化工作流程、加强技术手段, 保证公平交易原 则的实现。 同时, 公司通过监 察稽核、 盘中监控、 事 后分析和信息披 露来加强对于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监督。 4.3.2 公 平交 易制度 的执 行情况 报 告 期 内 , 本 基 金 管 理 人 通 过 系 统 和 人 工 等 方 式 在 各 环 节 严 格 控 制 交 易 公 平 执 行, 严格执行了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 和公司制定的公平 交易相关制度。本报告期,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不公平交易行为。 4.3.3 异 常交 易行为 的专 项说明 报告期内, 本基金未发 生违法违规且对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异常交易行为; 且不 存 在 所 有 投 资 组 合 参 与 的 交 易 所 公 开 竞 价 同 日 反 向 交 易 成 交 较 少 的 单 边 交 易 量 超 过 该证券当日成交量 的 5%的情形。 4.4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基金的 投资 策略和 业绩 表现的 说明 4.4.1 报 告期 内基金 投资 策略和 运作 分析 2018 年中国宏观经济下行压力明显加大, 海外增长回落及中美贸易摩擦升温使得 出口前景显著恶化, 金融严监管政策导致金融条件显著收紧, 社融增速出现回落, 表 外融资业务持续压缩。 受此影响, 基建投资增速大幅下滑, 房地产市场低迷, 股市持 续下跌加大金融市场风险。 加强金融监管是年 初的宏观政策重心, 但此后在经济下行 压力加大及股市系统性风险释放的背景下, 逆 周期的宏观调控政策逐步加大力度, 央 行多次实施定向降准, 维持资金面的合理充裕, 政府 出台了多项支持民企融资, 化解 股权质押风险的举措,努力纠正前期偏紧的金融条件。 在国内及海外宏观经济增长恶化、货币政策放松及机构旺盛的配置需求推动下, 2018 年债券牛市高歌猛进, 各品种收益率大幅下行, 但低等级信用债特别是低等级民 营企业债券的流动性依然不佳,违约风险仍然较高,信用利差持续处于高位。 投资运作方面, 本基金在报告期内继续以中短久期的高等级信用债为主要配置品 种,并波段操作利率债及转债。 国寿安保尊益信用纯债一年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9 页 共 31 页


4.4.2 报 告期 内基金 的业 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 份额净值为 1.052 元 ; 本 报 告 期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增 长 率 为 5.09%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 2.70%。 4.5 管 理人 对宏观 经济 、证券 市场 及行业 走势 的简要 展望 预计 2019 年发达经济 体和新兴市场延续放缓态势,贸易摩擦缓和或安抚市场避 险情绪, 但出口增速仍将承受下行压力; 在净出口对经济负贡献扩大、 地产及制造业 投资走弱以及消费继续降速的宏观背景下,基建投资对经济的托底意义将明显增大。 通胀方面, 预计CPI 同比受基数影响在上半年有所上行, 但不具有可持续, 总需求弱 势及货币政策传导不畅决定了通胀水平缺乏上涨基础。 2019 年美联储加息进入尾声有助于打开国内货币政策的放松空间, 央行在维持流 动性合理宽裕的前提 下, 存在下调政策利率的 可能性。 金融监管部门鼓励银行增加信 贷投放,对非标转 标的机制安排也在推进。财政政策方面,就业形势受到密切关注, 若就业形势更趋严峻,财政政策有望更加积极。 债券市场方面, 经济基 本面下行及资金面合理充裕对债券市场仍有一定支撑, 但 社会融资增速回升、财政政策或更加积极等因素制约了收益率下行空间,预计 2019 年债券牛市行情仍将持续, 涨幅较去年有所收 窄, 中高等级信用债的投资收益可能以 票息为主,低等级信用债仍会出现分化。 4.6 管 理人 内部有 关本 基金的 监察 稽核工 作情 况 报告期内, 本基金管理 人根据监管要求的发展 变化以及公司业务的开展情况, 不 断推进相关业务制度及流程的建立和完善, 进 一步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体系; 针对 投资交易业务, 建立了事前、 事中、 事后三层监控体系, 保障基金投资交易合法合规; 对基金产品的宣传推介、 销售协议、 营销活动 等市场营销方面展开各项合规管理工作, 有效防范风险,规避违规行为的发生。 报告期内, 本基金管理 人所管理的基金整体运作合法合规。 本基金管理人将继续 秉承以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 以风 险控制为核心, 提高监察稽核工作的科 学性和有效性,切实保障基金安全、合规运作。 4.7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基金估 值程 序等事 项的 说明 报告期内, 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 《企业会计准则》 、 《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 务指引》 以及中国证监 会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 日 常估值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一同进行。 国寿安保尊益信用纯债一年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0 页 共 31 页


本基金管理人设有基金估值委员会, 估值委员会负责人由主管运营工作的公司领 导担任, 委员由运营管理部负责人、 合规管理部负责人、 监察稽核部负责人、 研究部 负责人组成, 估值委员 会成员均具有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 估值委员会采取 定期或临时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评估基金的估值政策和程序, 在发生了影响估值政策 和程序的有效性及适用性 的情况时, 运营管理部及时提请估值委员会召开会议修订估 值方法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以保证其持续适 用。 相关基金经理和研 究员可列席会议, 向估值委员会提出估值意见或建议,但不参与具体的估值流程。 上述参与估值流程的各方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本 基 金 管 理 人 已 与 中 债 金 融 估 值 中 心 有 限 公 司 和 中 证 指 数 有 限 公 司 签 署 服 务 协 议, 由其按约定分别提供在银行间同业市场和在交易所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的估 值数据,以及流通受限股票的估值数据。 4.8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基金利 润分 配情况 的说 明 本基金报告期内未进行利润分配。 4.9 报 告期 内管理 人对 本基金 持有 人数或 基金 资产净 值预 警情形 的说 明 无。 §5 托管人 报告 5.1 报 告期 内本基 金托 管人遵 规守 信情况 声明 本报告期内,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托管人” )在对国 寿安保尊益信用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过程中, 严格遵守 《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 务。 5.2 托 管人 对报告 期内 本基金 投资 运作遵 规守 信、净 值计 算、利 润分 配等情 况的 说明 本报告期内, 本托管人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 法》 及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 基金合同、 托管协议的规定, 对国寿安保尊益信用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运作进行了监督, 对基金资 产净值的计算、 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 未发现基金管理人存在损害基金 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该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利润分配 。 5.3 托 管人 对本年 度报 告中财 务信 息等内 容的 真实、 准确 和完整 发表 意见 本报告期内, 由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本托管人复核的本报告中的财务国寿安保尊益信用纯债一年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1 页 共 31 页


指标、 净值表现、 收益 分配情况、 财务会计报 告 (注: 财务会计报告 中的 “金融工具 风险及管 理” 部分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内) 、 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6 审计报 告 本报告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投资者 欲了解审计报告详细内容, 可通过登载于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的年度报告 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7 年度财 务报表 7.1 资 产负 债表 会计主 体: 国寿 安保 尊益 信用纯 债一 年定 期开 放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报告截 止日 : 2018 年 12 月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资 产 本期末 2018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7 年 12 月 31 日 资 产:


银行存 款 1,821,851.18 1,004,583.37 结算备 付金 984,754.05 2,291,391.30 存出保 证金 12,452.62 5,765.20 交易性 金融 资产 179,504,850.80 263,700,724.00 其中: 股票 投资 - - 基金投 资 - - 债券投 资 179,504,850.80 263,700,724.00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 - - 贵金属 投资 - - 衍生金 融资 产 -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 -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 应收利 息 3,954,354.88 5,822,351.03 应收股 利 - - 应收申 购款 - - 递延所 得税 资产 - - 其他资 产 - - 资产总 计 186,278,263.53 272,824,814.9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8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7 年 12 月 31 日 负 债:


短期借 款 - - 交易性 金融 负债 - - 衍生金 融负 债 - - 国寿安保尊益信用纯债一年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2 页 共 31 页


卖出回 购金 融资 产款 53,000,000.00 70,999,525.00 应付证 券清 算款 - - 应付赎 回款 - - 应付管 理人 报酬 78,554.27 119,461.78 应付托 管费 16,833.09 25,598.95 应付销 售服 务费 - - 应付交 易费 用 11,605.28 12,616.01 应交税 费 18,071.89 - 应付利 息 57,534.84 67,615.42 应付利 润 - - 递延所 得税 负债 - - 其他负 债 394,000.00 554,000.00 负债合 计 53,576,599.37 71,778,817.16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 金 126,158,571.05 200,881,473.42 未分配 利润 6,543,093.11 164,524.32 所有者 权益 合计 132,701,664.16 201,045,997.74 负债和 所有 者权 益总 计 186,278,263.53 272,824,814.90 注: 报 告 截 止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人 民 币 1.052 元 , 基 金 份 额 总 额 126,158,571.05 份。


7.2 利 润表 会计主 体: 国寿 安保 尊益 信用纯 债一 年定 期开 放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本报告 期: 2018 年1 月1 日至2018 年 12 月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 目 本期 2018 年 1 月 1 日至2018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 年1 月1 日至 2017 年 12 月31 日 一、收入 10,580,697.33 11,916,579.76 1.利息 收入 8,937,471.39 15,441,345.18 其中: 存款 利息 收入 118,322.83 129,850.99 债券利 息收 入 8,597,678.01 15,307,512.16 资产支 持证 券利 息收 入 -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收 入 221,470.55 3,982.03 其他利 息收 入 - - 2.投资 收益 (损 失以 “- ” 填列) -5,164,594.86 -5,533,461.99 其中: 股票 投资 收益 - - 基金投 资收 益 - - 债券投 资收 益 -5,164,594.86 -5,533,461.99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收 益 - - 贵金属 投资 收益 - - 衍生工 具收 益 - - 国寿安保尊益信用纯债一年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3 页 共 31 页


股利收 益 - - 3.公允 价值 变动 收益 (损 失以“-” 号填列 ) 6,807,820.80 2,008,680.64 4.汇兑 收益 (损 失以 “- ”号填列 ) - - 5.其他 收入 (损 失以 “- ” 号填列 ) - 15.93 减: 二、费用 3,762,224.76 6,439,916.58 1.管 理人 报酬 933,568.06 1,568,129.16 2.托 管费 200,050.36 336,027.60 3.销 售服 务费 - - 4.交 易费 用 10,707.68 10,481.37 5.利 息支 出 2,344,314.31 4,117,788.04 其中: 卖出 回购 金融 资产 支出 2,344,314.31 4,117,788.04 6.税 金及 附加 21,728.56 - 7.其 他费 用 251,855.79 407,490.41 三、 利润总额 (亏损总额 以 “-”号 填列) 6,818,472.57 5,476,663.18 减:所 得税 费用 - - 四、 净利润 (净亏损以 “-” 号填列) 6,818,472.57 5,476,663.18 7.3 所 有者 权益( 基金 净值) 变动 表 会计主 体: 国寿 安保 尊益 信用纯 债一 年定 期开 放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本报告 期:2018 年1 月1 日至2018 年12 月 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 年1 月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期 初所 有者 权益 (基 金 净值) 200,881,473.42 164,524.32 201,045,997.74 二、 本 期经 营活 动产 生的 基 金净 值变动 数( 本期 利润 ) - 6,818,472.57 6,818,472.57 三、 本 期基 金份 额交 易产 生 的基 金净值 变动 数 (净值 减少 以“-” 号填 列 ) -74,722,902.37 -439,903.78 -75,162,806.15 其中:1.基 金申 购款 99,601,201.55 398,404.81 99,999,606.36 2.基金 赎回 款 -174,324,103.92 -838,308.59 -175,162,412.51 四、 本 期向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 分配 利润产 生的 基金 净值 变动 ( 净值 减少以 “- ”号 填列 ) - - - 五、 期 末所 有者 权益 (基 金 净值) 126,158,571.05 6,543,093.11 132,701,664.16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 年1 月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国寿安保尊益信用纯债一年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4 页 共 31 页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期 初所 有者 权益 (基 金 净值) 355,690,640.04 34,414,464.03 390,105,104.07 二、 本 期经 营活 动产 生的 基 金净 值变动 数( 本期 利润 ) - 5,476,663.18 5,476,663.18 三、 本 期基 金份 额交 易产 生 的基 金净值 变动 数 (净值 减少 以“-” 号填 列 ) -154,809,166.62 -15,657,520.76 -170,466,687.38 其中:1.基 金申 购款 12,816,816.98 1,248,524.77 14,065,341.75 2.基金 赎回 款 -167,625,983.60 -16,906,045.53 -184,532,029.13 四、 本 期向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 分配 利润产 生的 基金 净值 变动 ( 净 值 减少以 “- ”号 填列 ) - -24,069,082.13 -24,069,082.13 五、 期 末所 有者 权益 (基 金 净值) 200,881,473.42 164,524.32 201,045,997.74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 左季庆______














______王文英______














____ 韩占锋____ 基金管理人 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 附注 7.4.1 基 金基 本情况 国寿安保尊益信用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简称 “本基金” ) , 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 )证监许可[2014]1207 号文《关于 准予国寿安保尊益信用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的核准, 由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简称 “国寿安 保 ”)于 2014 年12 月 19 日至2015 年 1 月20 日向社会公开募集, 募集期结束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验 证出具安永华明(2015 )验字第 61090605_A01 号验资报告后,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基 金备案材料。基金 合同于 2015 年 1 月22 日正式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定期开放式, 存续期限不定。 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后, 每年开放一次。 本基金第一个开放期为基 金合同生效之日后一年对日起 (包括该日, 如该对日不存在或为非工作日, 则顺延至 下一个工作日。 如该对日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 务的, 开放期自不可抗 力或其他情形的影响因素消除之日起的下一个工作日开始) 不 少于 5 个工作日,不超过 20 个工作日的期间;第二个开放期为基金合同生效之日后 两年的对日起(包括该日,如该对日不存在或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如该对 日因不可抗力或其 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 开放期自国寿安保尊益信用纯债一年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5 页 共 31 页


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的影响因素消除之日起的下一个工作日开始) 不少于5 个工作日, 不超过 20 个工作日的 期间。以此类推。本基金第一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 起 (包括该日) 至第一个开放期起始日的前一日的期间; 之后的每个封闭期为上一个 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 (包括该日) 至下一个开放期起始日的前一日的期间。 以此类 推。 在封闭期内, 本基 金不接受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 也不上市交易。 首次设立募 集规模为 332,852,909.84 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注册 登记机构为国寿 安保,基金托管人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浦发银行” )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 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国家 债券、 中央银行票据、 金融债券、 次级债券、 企业债券、 公司债券、 中期票据、 短期 融资券、 超短期融资券、 政府支持机构债券、 政府支持债券、 地方政府债券、 中小企 业私募债、资产支持证券、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 、债券回购、银行存款 (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和其他银行存款) ,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 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 本基金不直接 参与股票投资, 但可持 有因可转换债券转股所形成的股票 (包括因持有该股票所派发 的权证) 以及因投资可 分离债券而产生的权证。 因上述原因持有的股 票和权证等资产, 本基金将在其可交易之日起 30 个交易日内卖出。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 其中对信用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在每个开放期的前 1 个月 和后1 个月以及开放期期间不受前述投资组合比例的限制。 本基金在封闭期内持有现 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受限制, 但在开放期内 现金或到 期日在一年 以内的政府债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低于 5% 。 7.4.2 会 计报 表的编 制基 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财政部颁布的 《企业会计准 则 —基本准则》 以及其后颁布及修 订的具体会计准则、 应用指南、 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以下统称 “ 企业会计准则” ) 编制, 同时, 对于在具体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 也参考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 会修订并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 、中国证监会制定的《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 2 号 《年度报告 的内容与格式》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 第 3 号 《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 披露》 、 《证券投 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 模板第 3 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及中国寿安保尊益信用纯债一年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6 页 共 31 页


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相关规定。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7.4.3 遵 循企 业会计 准则 及其他 有关 规定的 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 2018 年 12 月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8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7.4.4 重 要会 计政策 和会 计估计 7.4.4.1 会 计年 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 1 月1 日起至12 月31 日止。 7.4.4.2 记 账本 位币 本 基 金 记 账 本 位 币 和 编 制 本 财 务 报 表 所 采 用 的 货 币 均 为 人 民 币 。 除 有 特 别 说 明 外,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表示。 7.4.4.3 金 融资 产和金 融负 债的分 类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本基金的金融资产 (或负债) , 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 (或 资产)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 金融资产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为以下两类: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及贷款和应收款项; 本 基 金 持 有 的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主 要 为 债 券 投 资; (2) 金融负债分类 本 基 金 的 金 融 负 债 于 初 始 确 认 时 归 类 为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持有的金融负债划分为其他金融负债。 7.4.4.4 金 融资 产和金 融负 债的初 始确 认、后 续计 量和终 止确 认 本基金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债券等, 以及不作为 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 按照取得时的公允 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相关的交易费 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在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期间取得的利息, 应当 确认为当期收益。 每日 , 本基金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国寿安保尊益信用纯债一年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7 页 共 31 页


或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处置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 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应确认为 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当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或该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 已转移,且符合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将终止确认;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 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将终止确 认; 本基金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 终止确认 该金融资产; 保留了金 融资产所 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 不终止确认该金融 资产; 本基金既没有转 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 分 别下列情况处理: 放弃 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 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 产和负债; 未放弃对该 金融资产控制的, 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 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本基金主要金融工具的成本计价方法具体如下: (1) 债券投资 买入债券于成交日确认为债券投资。 债券投资 成本, 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 扣除交易费用入账,其中所包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单独核算,不构成债券投资成本; 买入零息债券视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的附息债券, 根据其发行价、 到期价和发 行期限按直线法推算内含票面利率后,按上述会计处理方法核算; 卖出债券于成交日确认债券投资收益,卖出债券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结转; (2) 回购协议 本基金持有的回购协议(封闭式回购) ,以成本列示,按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 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实际持有期间内逐日计提利息。 7.4.4.5 金 融资 产和金 融负 债的估 值原 则 公允价值, 是指市场参 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 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 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本基金以 公允价值计量 相关资产或负债, 假定出 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有序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 不存在主要市场 的, 本基金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行。 主要市场 (或最有利市 场) 是本基金在计量日 能够进入的交易市场。 本基金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 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 国寿安保尊益信用纯债一年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8 页 共 31 页


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 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 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 值计量整体 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输 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 在 计 量 日 能 够 取 得 的 相 同 资 产 或 负 债 在 活 跃 市 场 上 未 经 调 整 的 报 价 ; 第 二 层 次 输 入 值, 除 第一层次输入值 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输入 值,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 本基金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 负债进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本基金持有的债券投资等投资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 按照估值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 场上未经调整 的报价作为公允价值; 估值日无报价且最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 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 应采用最近交易日的报价确定公允价值。 有充足证 据表明估值 日或最近交易日的报价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 应对报价进行调整 , 确定公允价值。 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 但具有不同特征的, 应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 础, 并在估值技术中考 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 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 或使用的限制等, 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 那么在估值 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 此 外,基金管理人不应考虑因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2) 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 应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 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 价值时, 应优先 使用可观察输入值, 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 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3) 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 基金管 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方法估值; (4) 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7.4.4.6 金 融资 产和金 融负 债的抵 销 当本基金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 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 是 可 执 行 的 , 同 时 本 基 金 计 划 以 净 额 结 算 或 同 时 变 现 该 金 融 资 产 和 清 偿 该 金 融 负 债 时,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 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除此以外, 金融 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国寿安保尊益信用纯债一年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9 页 共 31 页


7.4.4.7 实 收基 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的基金份额总额所对应的金额。 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 基金份额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 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 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7.4.4.8 损 益平 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和未实现损益平准金。 已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 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收益/ (损 失) 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 未实现损 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 申 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利得/ (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 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 未实现损益平准金与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均在 “损益平准金” 科目中核算, 并于期 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7.4.4.9 收入/( 损失) 的 确认和计 量 (1) 存款利息收入按存款的本金与适用的利率逐日计提的金额入账。 若提前支取 定期存款, 按协议规定 的利率及持有期重新计算存款利息收入, 并根据提前支取所实 际 收 到 的 利 息 收 入 与 账 面 已 确 认 的 利 息 收 入 的 差 额 确 认 利 息 损 失 , 列 入 利 息 收入减 项,存款利息收入以净额列示; (2) 债 券 利 息 收 入 按 债 券 票 面 价 值 与 票 面 利 率 或 内 含 票 面 利 率 计 算 的 金 额 扣 除 应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 在债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 提; (3)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按证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 扣除应由资 产支持证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 得税后的净额确认, 在证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 计提; (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按买入返售金融 资产的成本及实际利率 (当实际利 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 ,在回购期内逐日计提; (5) 债券投资收益/ ( 损 失 )于成交日确认, 并按成交总额与其成本 、应收利息 的差额入账; (6)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损失)系本基金持 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等公允价值国寿安保尊益信用纯债一年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0 页 共 31 页


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7) 其他收入在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给对方 , 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金额可 以可靠计量的时候确认。 7.4.4.10 费 用的 确认和 计量 本 基 金 的 管 理 人 报 酬 和 托 管 费 等 在 费 用 涵 盖 期 间 按 基 金 合 同 或 相 关 公 告 约 定 的 费率和计算方法逐日确认。 其他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 实际利率法与直线 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7.4.4.11 基 金的 收益分 配政 策 (1)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 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12 次, 每 份 基 金 份 额 每 次 收 益 分 配 比 例 不 得 低 于 收 益 分 配 基 准 日 每 份 基 金 份 额 该 次 可 供 分 配利润的6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 现金分红与 红利再投资, 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 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 若投资者不选择, 本基金默认的收益 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 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 的基金 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 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4.4.12 其 他重 要的会 计政 策和会 计估 计 无。 7.4.5 会 计政 策和会 计估 计变更 以及 差错更 正的 说明 7.4.5.1 会 计政 策变更 的说 明 无。 7.4.5.2 会 计估 计变更 的说 明 无。 7.4.5.3 差 错更 正的说 明 无。 国寿安保尊益信用纯债一年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1 页 共 31 页


7.4.6 税项 7.4.6.1 增 值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36 号文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 点的通知》的规定,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 债券的 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 国债、 地方政府债利息收入 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存款利息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46 号文 《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 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 的规定, 金融机构开展的质押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 及持有政策性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 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70 号文 《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 政策的补充通知》 的规定, 金融机构开展的买断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 同业存款、 同业存单以及持有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 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140 号文《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的规定, 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 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56 号文 《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 通知 》的规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资管 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 增值税应税行为(以下简称 “资管产品运营业务 ”) ,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 3% 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资管产品管理人未分别核算资管产品运营业务 和其他业务的销 售额和增值税应纳税额的除外。 资管产品管理人可选择分别或汇总核算资管产品运营 业务销售额和增值税应纳税额。对资管产品在 2018 年 1 月 1 日前 运营过程中发生的 增值税应税行为, 未缴纳增值税的, 不再缴纳; 已缴纳增值税的, 已 纳税额从资管产 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90 号文 《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 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 品提供的贷款服务、 发生的部分金融商品转让业务, 按照以下规定确定销售额: (一) 提供贷款服务,以2018 年1 月1 日起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 (二) 转让2017 年12 月31 日前取得的股票(不包括限售股) 、债券、基金、非货物期货, 可以选择按照实际买入价计算销售额,或者以 2017 年最后一个交 易日的股票收盘价 (2017 年最后一个交易日处于停牌期间的股票,为停牌前最后一个交易日 收盘价) 、国寿安保尊益信用纯债一年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2 页 共 31 页


债券估值(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或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提供的债券估值) 、基金 份额净值、非货物期货结算价格作为买入价计算销售额。 增值税附加税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 教育费附 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 以实际缴纳 的增值 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按规定的比例缴纳。 7.4.6.2 企 业所得 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 号文 《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 知》的规定,自 2004 年 1 月 1 日起,对证券 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 式证券投资基金) 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 债券的差价收入, 继续免征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 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 通知》 的规定, 对证券 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 包括买卖股票、 债券的差 价收入, 股权的股息、 红利收入, 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 暂不征 收企业所得税。 7.4.6.3 个 人所得 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32 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 蓄存款利息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的规定, 自 2008 年10 月9 日起, 对储 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7.4.7 关 联方 关系 关联方 名称 与本基 金的 关系 国寿安 保 基金管 理人 、注 册登 记机 构、直 销机 构 浦发银 行 基金托 管人 、销 售机 构 中国人 寿资 产管 理有 限公 司(简 称 “ 国寿 资产 ”) 基金管 理人 的股 东 安保资 本投 资有 限公 司( 简称 “ 安保 资本 ”) 基金管 理人 的股 东 中国人 寿保 险( 集团 )公 司(简称 “ 集团 公司 ”) 基金管 理人 的最 终控 制人 中国人 寿保 险股 份有 限公 司(简 称" 中国 人寿" ) 与基金 管理 人同 受集 团公 司控制 的公 司 国寿财 富管 理有 限公 司( 简称 “ 国寿 财富 ”) 基金管 理人 的子 公司 注: 以 下关 联交 易均 在正 常业务 范围 内按 一般 商业 条款订 立。 7.4.8 本 报告 期及上 年度 可比期 间的 关联方 交易 7.4.8.1 通 过关 联方交 易单 元进行 的交 易 7.4.8.1.1 股 票交 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股票交易。 7.4.8.1.2 权 证交 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 国寿安保尊益信用纯债一年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3 页 共 31 页


7.4.8.1.3 应 支付 关联方 的佣 金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 年度可比期间均未发生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7.4.8.2 关 联方 报酬 7.4.8.2.1 基 金管 理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管理费 933,568.06 1,568,129.16 其中: 支付 销售 机构 的客 户维护 费 88,217.31 219,375.67 注: 基金管理 费每日计提 ,按月支付。 基金管理费 按前一日的基 金资产净值 的 0.70% 的年 费 率计提 。计 算方 法如 下: H=E×0 .70% / 当 年天 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管 理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7.4.8.2.2 基 金托 管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托管费 200,050.36 336,027.60 注: 基金托管 费每日计提 ,按月支付。 基金托管费 按前一日的基 金资产净值 的 0.15% 的年 费 率计提 。计 算方 法如 下: H=E×0 .15% / 当 年天 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托 管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7.4.8.3 与 关联 方进行 银行 间同业 市场 的债券( 含回购) 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 及上年度可比区间均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 (含 回购)交易。 7.4.8.4 各 关联 方投资 本基 金的情 况 7.4.8.4.1 报 告期 内基金 管理 人运用 固有 资金投 资本 基金的 情况 本基金的管理人于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国寿安保尊益信用纯债一年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4 页 共 31 页


7.4.8.4.2 报 告期 末除基 金管 理人之 外的 其他关 联方 投资本 基金 的情况 份额单 位: 份 关联方 名称 本期末 2018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 末 2017 年12 月 31 日 持有的 基金份 额 持有的 基金 份额 占基金 总份 额的 比例 持有的 基金份 额 持有的 基金 份额 占基金 总份 额的 比例 集团公 司 - - 130,004,850.00 64.7200% 中国人 寿 99,600,597.61 78.9500% - - 7.4.8.5 由 关联 方保管 的银 行存款 余额 及当期 产生 的利息 收入 单位: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8 年1 月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7 年1 月1 日至2017 年12 月31 日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浦发银 行 1,821,851.18 98,255.05 1,004,583.37 62,500.54 7.4.8.6 本 基金 在承销 期内 参与关 联方 承销证 券的 情况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 期间在承销期内均未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 7.4.8.7 其 他关 联交易 事项 的说明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7.4.9 利 润分 配情况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未进行利润分配。 7.4.10 期 末( 2018 年 12 月 31 日 ) 本基 金持 有的流 通受 限证券 7.4.10.1 因 认购 新发/ 增发 证券而 于期 末持有 的流 通受限 证券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7.4.12.1.2 受限 证券 类别 : 债券 证券 代码 证券 名称 成功 认购日 可流通 日 流通受 限类型 认购 价格 期末估 值单价 数量 (单位 : 张) 期末 成本总 额 期末估 值 总额 备注 110049 海尔 转债 2018 年12 月20 日 2019 年1 月18 日 新债未 上市 100.00 100.00 510 51,000.00 51,000.00 - 7.4.10.2 期 末持 有的暂 时停 牌等流 通受 限股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国寿安保尊益信用纯债一年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5 页 共 31 页


7.4.10.3 期 末债 券正回 购交 易中作 为抵 押的债 券 7.4.10.3.1 银 行间 市场债 券正 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基 金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 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无余额。 7.4.10.3.2 交 易所 市场债 券正 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基 金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 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人民币 53,000,000.00 元,于 2019 年 1 月 2 日到期。该 类交易要求本基金在回购期内持有的质押式回购下转入质押库的债券, 按证券交易所 规定的比例折算为标准券后,不低于债券回购交易的余额。 §8 投资组 合报告 8.1 期 末基 金资产 组合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 1 权益投 资 - - 其中: 股票 - - 2 基金投 资 - - 3 固定收 益投 资 179,504,850.80 96.36 其中: 债券 179,504,850.80 96.36








资产 支持 证券 - - 4 贵金属 投资 - - 5 金融衍 生品 投资 - - 6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 -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的 买入 返售金 融资 产 - - 7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合 计 2,806,605.23 1.51 8 其他各 项资 产 3,966,807.50 2.13 9 合计 186,278,263.53 100.00 8.2 期 末按 行业分 类的 股票投 资组 合 8.2.1 报 告期 末按行 业分 类的境 内股 票投资 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2.2 报 告期 末按行 业分 类的 港 股通 投资股 票投 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港股通股票。 8.3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 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序的 前十 名 股票 投资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国寿安保尊益信用纯债一年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6 页 共 31 页


8.4 报 告期 内股票 投资 组合的 重大 变动 8.4.1


累 计买 入金 额超出 期初 基金 资产净 值 2% 或前 20 名 的股 票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买入股票。 8.4.2


累 计卖 出金 额超出 期初 基金 资产净 值 2% 或前 20 名 的股 票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买入股票。 8.5 期 末按 债券品 种分 类的债 券投 资组合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品 种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 1 国家债 券 - - 2 央行票 据 - - 3 金融债 券 42,397,000.00 31.95 其中: 政策 性 金 融债 42,397,000.00 31.95 4 企业债 券 86,015,000.00 64.82 5 企业短 期融 资券 10,037,000.00 7.56 6 中期票 据 39,299,600.00 29.62 7 可转债 (可 交换 债) 1,756,250.80 1.32 8 同业存 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179,504,850.80 135.27 8.6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 序的 前五 名债券 投资 明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数量( 张)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180205 18 国开 05 200,000 21,792,000.00 16.42 2 180204 18 国开 04 100,000 10,472,000.00 7.89 3 143460 18 招商 G1 100,000 10,281,000.00 7.75 4 143504 18 华能 01 100,000 10,239,000.00 7.72 5 180211 18 国开 11 100,000 10,133,000.00 7.64 8.7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 序的 前十 名 资产 支持 证券投 资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报告 期 末按公 允价 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五名 贵金 属投资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9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 序的 前五 名权证 投资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10 报 告期 末本基 金投 资的国 债期 货交易 情况 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国寿安保尊益信用纯债一年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7 页 共 31 页


8.11 投 资组 合报告 附注 8.11.1 本 基金 投资的 前十 名证券 的发 行主体 本期 受到调 查以 及处罚 的情 况的说 明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 或在报告 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 开谴责、处罚。 8.11.2 基 金投 资的前 十名 股票超 出基 金合同 规定 的备选 股票 库情况 的说 明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8.11.3 期 末其 他各项 资产 构成 单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 证金 12,452.62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3 应收股 利 - 4 应收利 息 3,954,354.88 5 应收申 购款 - 6 其他应 收款 - 7 待摊费 用 - 8 其他 - 9 合计 3,966,807.50 8.11.4 期 末持 有的处 于转 股期的 可转 换债券 明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113011 光大转 债 1,218,340.80 0.92 2 110038 济川转 债 486,910.00 0.37 8.11.5 期 末前 十名股 票中 存在流 通受 限情况 的说 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11.6 投 资组 合报告 附注 的其他 文字 描述部 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9 基金份 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 末基 金份额 持有 人户数 及持 有人结 构 份额单 位: 份 持有人 户数 ( 户) 户均持 有的 基金份 额 持有人 结构 机构投 资者 个人投 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例 国寿安保尊益信用纯债一年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8 页 共 31 页


342 368,884.71 100,531,736.25 79.69% 25,626,834.80 20.31% 9.2 期 末基 金管理 人的 从业人 员持 有本基 金的 情况 项目 持有份 额总 数( 份) 占基金 总份 额比 例 基金管 理人 所有 从业 人员 持有本 基金 101,415.35 0.08% 9.3 期 末基 金管理 人的 从业人 员持 有本开 放式 基金份 额总 量区间 的情 况 项目 持有基 金份 额总 量的 数量 区间( 万份 ) 本公司 高级 管理 人员 、 基 金 投资和 研究 部 门负责 人 持 有本 开放 式基 金 0~10 本基金 基金 经 理 持有 本开 放式基 金 0 §10 开放式 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 份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 2015 年 1 月 22 日 ) 基金 份额 总额 332,852,909.84 本报告 期期 初基 金份 额总 额 200,881,473.42 本报告 期期 间基 金总 申购 份额 99,601,201.55 减: 本报 告期 期间 基金 总赎 回份额 174,324,103.92 本报告 期期 间基 金拆 分变 动份额 (份 额减 少以"-" 填 列) - 本报告 期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126,158,571.05 §11 重大事 件揭示 11.1 基 金份 额持有 人大 会决议 本报告 期未 召开 基金 份额 持有人 大会 。








11.2 基 金管 理人、 基金 托管人 的专 门基金 托管 部门的 重大 人事变 动 本报告 期内 ,基 金管 理人 的重大 人事 变动 如下 : (1)2018 年 2 月 10 日 , 本基金 管理 人发 布公 告, 王文英 女士 自 2018 年 2 月 7 日起 任公 司 总经理 助理 ; (2)2018 年 3 月 3 日, 本基金 管理 人发 布公 告, 董瑞倩 女士 自 2018 年 2 月 28 日 起任 公 司 固定收 益投 资总 监; (3)2018 年 3 月 10 日 , 本基金 管理 人发 布公 告, 张琦先 生 自 2018 年 3 月 7 日起任 公司 股 票投资 总监 ; (4)2018 年 5 月 12 日 , 本基金 管理 人发 布公 告, 王福新 先生 自 2018 年 5 月 9 日起 任公司 总经理 助理 ; (5)2018 年 7 月 14 日 , 本基金 管理 人发 布公 告, 封雪梅 女士 因个 人原 因自 2018 年 7 月 6 日起离 任公 司总 经理 助理 ; 国寿安保尊益信用纯债一年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9 页 共 31 页


(6)2018 年7 月 27 日 , 本基金 管理 人发 布公 告 , 王大朋 先生 自2018 年 7 月 25 日起 任公 司 总经理 助理 ; (7)2018 年8 月 30 日 , 本基金 管理 人发 布公 告 , 石伟先 生 自2018 年8 月29 日起 任公 司资 产配置 总监 。 本报告 期, 上海 浦东 发展 银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 以下 简称 “ 公司 ”) 根据 工作 需要, 任命 孔建 先生担 任公 司资 产托 管部 总经理 , 主持 资产 托管 部 相关工 作 。 孔 建先 生的 托 管人高 级管 理人 员任 职信息 已 经 在中 国证 券投 资基金 业协 会备 案。





11.3 涉 及基 金管理 人、 基金财 产、 基金托 管业 务的诉 讼 本报告 期内 无涉 及本 基金 管理人 、基 金财 产、 基金 托管业 务的 诉讼 。





11.4 基 金投 资策略 的改 变 本报告 期内 本基 金投 资策 略未改 变。





11.5 为 基金 进行审 计的 会计师 事务 所情况 本基金 自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起聘请 安永 华明 会计 师事 务所 (特 殊普 通合 伙) 为 本基金 提供 审 计 服务。





11.6 管 理人 、托管 人及 其高级 管理 人员受 稽查 或处罚 等情 况 本报告 期内 , 基金 管理 人 收到中 国证 券监 督管 理委 员会北 京监 管局 《 关于 对 国寿安 保基 金管 理 有 限公 司采 取责 令改 正并 暂 停办 理相 关业 务措 施的 决 定》 ,责 令公 司进 行整改 , 并暂 停受 理公 募基金 产品 注册 申 请3 个 月。 公 司高 度重 视, 制 定 相关整 改措 施, 并持 续进 行全面 整改 。 公 司对 行政监 管措 施决 定书 指出 的问题 已整 改完 毕并 向监 管部门 报告 了整 改报 告 , 整改已 完成 验收 。 本 报告期 内, 基金 管理 人的 高级管 理人 员未 受监 管部 门稽查 或处 罚。 本报告 期内 ,基 金托 管人 的托管 业务 部门 及其 高级 管理人 员未 受监 管部 门稽 查或处 罚。 11.7 基 金租 用证券 公司 交易单 元的 有关情 况 11.7.1 基 金租 用证券 公司 交易单 元进 行股票 投资 及佣金 支付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交易单 元 数量 股票交 易 应支付 该券 商的 佣金 备注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股票 成交总 额的 比 例 佣金 占当期 佣金 总量的 比例 国寿安保尊益信用纯债一年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0 页 共 31 页


银河证 券 2 - - - - - 注: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关于完善证券 投资基金交易席位制度有 关问题的通知》 (证监 基字[2007]48 号 ) 的有关 规定 要求 , 我 公司 在比较 了多 家证 券经 营机 构的财 务状 况、 经营 状况、 研究 水平 后, 向多 家券商 租用 了基 金专 用交 易单元 。 1 、基 金专 用交 易单 元的 选 择标准 如下 : (1) 综合 实力 较强 、市 场 信誉良 好; (2) 财务 状况 良好 ,经 营 状况稳 健; (3) 经营 行为 规范 ,具 备 健全的 内部 控制 制度 ; (4) 研究 实力 较强 , 并能 够第一 时间 提供 丰富 的高 质量研 究咨 询报 告 , 并 能 根据特 定要 求提 供定制 研究 报告 ;能 够积 极同我 公司 进行 业务 交流 ,定期 来我 公司 进行 观点 交流和 路演 ;


(5) 具有 丰富 的投 行资 源 和大宗 交易 信息 , 愿意 积 极为我 公司 提供 相关 投资 机会 , 能 够对 公 司业务 发展 形成 支持 ;


(6) 具 有费 率优 势, 具 备 支持交 易的 安全 、 稳 定、 便捷、 高效 的通 讯条 件和 交易环 境, 能提 供全面 的交 易信 息服 务;


(7) 从制 度上 和技 术上 保 证我公 司租 用交 易单 元的 交易信 息严 格保 密。 2 、基 金专 用交 易单 元的 选 择程序 如下 : (1) 公司 根据 上述 标准 确 定选用 交易 单元 的证 券经 营机构 ; (2) 公司 和被 选中 的证 券 经营机 构签 订交 易单 元租 用协议 。 11.7.2 基 金租 用证券 公司 交易单 元进 行其他 证券 投资的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债券交 易 债券回 购交 易 权证交 易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券 成交总 额的 比 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 券回购 成交总 额 的比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权 证 成交总 额 的比例 银河证 券 275,618,525.02 100.00% 3,001,000,000.00 100.00% - - §12 影响投 资者决策的其他重 要信息 12.1 报 告期 内单一 投资 者持有 基金 份额比 例达 到或 超过 20% 的 情况 投 报告期 内持 有基 金份 额变 化情况 报告期 末持 有基 金情 况 国寿安保尊益信用纯债一年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1 页 共 31 页


资 者 类 别 序 号 持有基 金份 额比 例 达到或 者超 过20% 的时间 区间


期初 份额 申购 份额 赎回 份额 持有份 额 份额占 比 机 构 1 20180101~20181231 130,004,850.00 99,600,597.61 130,004,850.00 99,600,597.61 78.95% 个 人 - - - - - - - - - - - - - - - 产品特 有风 险 本基金 在报 告期 内出 现单 一投资 者持 有基 金份 额达 到或超 过 20% 的 情形 , 可 能存在 大额 赎回 的风 险 , 并导 致基金 净值 波动 。此 外, 机构投 资者 赎回 后, 可能 导致基 金规 模大 幅减 小, 不利于 基金 的正 常运 作。 基金管 理人 承诺 以诚 实信 用、 勤勉 尽责 的原 则管 理 和运用 基金 资产 , 并将 采 取有效 措施 保证 中小 投资 者的 合法权 益。 12.2 影 响投 资者决 策的 其他重 要信 息 无。





国 寿安 保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 2019 年 3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