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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聚盈A(686868)

浙商聚盈: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9年第1期)查看PDF公告

1
浙商聚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9年第1期)
(摘要)
本基金的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947号文核准。本基金的
基金合同于2012年9月18日正式生效。根据2017年10月18日召开的浙商聚盈信用
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的大会决议,自2017年
10月19日起,《浙商聚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原《浙商
聚盈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日起失效。
重要提示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份额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
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全
面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
性判断市场,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
决策。基金投资人根据所持有的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需承担相应的
投资风险。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
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
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
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特定风险及其他风险等。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其预期风险
与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管理人建议基金投资人根据自身的风险收益偏好,选择适合自己的基
金产品,并且中长期持有。2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
构成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
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
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
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本次招募说明书的更新内容中与托管相关的信息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
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9年4月19日,投资组合报告为2019年1季度报告,有关财
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9年3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环城北路208号180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西路99号万向大厦10楼


法定代表人:肖风 成立日期:2010年10月21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1312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3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股权结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浙大网新集团有限公司、通联资 本管理有限公司、养生堂有限公司分别占公司注册资本的25% 联系人:何萍 联系电话:021-60350835 (二) 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3 肖风先生,董事长,1961年生,中共党员,博士生学历。历任深圳证券管 理办公室副处长、处长、证券办副主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裁。现任中 国万向控股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执行董事、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 长、万向信托股份公司董事长、民生通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通联数据 股份公司董事长、浙江股权交易中心独立董事、上海万向区块链股份公司董事 长兼总经理。 邓宏光先生,董事,1971年生,中共党员,复旦大学国际经营管理专业硕 士。历任中国石油集团华东管道设计研究院石化设备设计师、中国石化集团石 化设备设计师、兴业证券研究发展中心行业研究员、天同星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研究发展部经理、天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研究所所长助理、东方证券研究所副 所长,现任浙商证券总裁助理兼研究所所长。 耿小平先生,董事,1948年生,华东政法学院法律专业毕业,中欧国际工 商管理学院EMBA,高级经济师。历任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浙江省高 速公路指挥部副指挥;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浙 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浙商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顾问;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李志惠先生,董事,1967年生,经济学博士。历任深圳市住宅局房改处主 任科员、助理调研员,深圳市委政策研究室城市处助理调研员、综合处副处长,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行政及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总裁办公室总经理兼董事 会秘书、公司副总裁,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分公司总经理、上 海聚潮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钟睒睒先生,董事,1954年生,大专。历任养生堂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 经理、董事、董事长;农夫山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农夫山泉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养生堂有限公司董事长。 聂挺进先生,董事,1979年生,南开大学世界经济系硕士,历任博时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投资总监;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 经理。现任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分公司总经理、上海聚潮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章晓洪先生,独立董事,1973年生,西南政法大学法学硕士、博士。历任 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现任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4 浙江财经大学中国金融研究院院长及教授、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金融与公司专业委员会委员,浙江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 员会特聘专家、复旦大学法学院、浙江大学法学院、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的客 座教授或研究员。 刘纪鹏先生,独立董事,1956年生,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工业经济系 硕士,高级研究员,高级经济师,注册会计师。历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 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学术秘书;中信国际研究所经济研究室主任、副研究员;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授、公司研究中心主任、中国政法大学法与经济研究中心 主任、教授、博导。现任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院长、资本金融研究院院长、二 级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独立董事委员会副主任、中国企业改 革与发展研究会副会长;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法律顾问。 金雪军先生,独立董事,1958年生,南开大学经济学硕士。历任浙江大学 经济学院副院长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及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浙江大学教授、 博士生导师;浙江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执行院长,浙江省国际金融学会会长、 大地期货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长、浙江伟星实业发 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商期货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肖幼航女士,独立董事,1963年生,上海财经大学硕士,高级会计师,注 册会计师。历任杭州市审计局副主任科员;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五部副经理、 综合部经理;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浙江中秦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上海龙力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总裁助理。 2、监事会成员 王平玉先生,监事,1951年生,大专,经济师。历任建设银行杭州分行科 长、支行行长、党组副书记、副行长,养生堂有限公司总经济师。现任养生堂 有限公司顾问。 赵琦女士,监事,1971年生,大学本科,注册会计师。历任通联资本管理 有限公司副总裁、通联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中国万向控股有限公 司财务管理部执行总经理。 谢志强先生,职工监事,1981年生,厦门大学金融学专业学士、硕士,特 许金融分析师(CFA),金融风险管理师(FRM)。历任浙江证监局稽查处副5 主任科员、主任科员,曾借调中国证监会稽查局工作。现任浙商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监察稽核部总经理。 高远女士,职工监事,1986年生,复旦大学经济学系学士、上海交通大学 工商管理硕士。曾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2009年加入浙商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现任综合管理部总经理。 3、公司高管人员 聂挺进先生,总经理,1979年生,简历同上。 唐生林先生,副总经理,1980年生,北京邮电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士。 曾任深圳市脉山龙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集成部系统工程师、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信息技术部系统运维主管、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总 监。 郭乐琦女士,督察长,1980年生,南开大学法学硕士。曾任北京中伦律师 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平安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台风控、北京市柳沈律师 事务所律师、上海嘉路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及合伙人、平安集团投资管理委员 会投资管理中心、CIO办公室PE投资管理经理。 4、本基金基金经理 周锦程先生,复旦大学经济学硕士,曾任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 部自营投资经理。现任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基金经理,浙商日添 利货币市场基金、浙商日添金货币市场基金、浙商惠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浙商惠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浙商惠裕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浙商惠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浙商惠南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浙商 惠丰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浙商聚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浙商 聚潮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浙商丰利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 刘爱民先生,复旦大学经济学硕士,曾任兴业银行计划财务部司库本币货 币交易员。现任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基金经理,浙商日添金货币 市场基金、浙商日添利货币市场基金、浙商惠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浙 商惠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浙商惠裕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浙商惠 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浙商惠南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浙商惠丰定 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浙商聚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6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聂挺进先生,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简历同上。 叶予璋先生,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1979年生,复旦大学数学金融硕士。 历任兴业银行资金营运中心外汇交易员、利率互换交易员、跨产品自营交易员、 债券自营交易员、汇率利率及债券交易处副处长(主持工作)。现任浙商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固定收益部总经理。 唐桦先生,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1980年生,上海财经大学国际金融硕士。 历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基金经理。 倪权生先生,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1983年生,上海交通大学金融学博士。 历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研究员、高级研究员。现任浙商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股票投资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浙商聚潮新思维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浙商全景消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查晓磊先生,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1982年生,曾任香港中文大学中国金 融发展与改革研究中心核心研究员,博时基金博士后工作站研究员、博士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策略及大宗商品分析师兼投资经理助理。现任浙商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智能投资部总经理,浙商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浙商丰利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浙商聚潮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浙商大数据智选消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王峥先生,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1983年生,历任华宝兴业基金管理公司 海外投资部投资助理,交易部交易员、高级交易员、交易主管,上海国富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交易主管。现任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央交易室总经理。 6、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 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按照《基金法》,基金管理人必须履行以下职责: (1)依法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 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 金财产;7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 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配备足够的专业人员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业务; (6)配备足够的专业人员和相应的技术设施进行基金的登记或委托其他机 构代理该项业务; (7)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 保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 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8)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以基金财产为 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非法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9)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10)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方法符合基 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份额净值,确定基金份 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11)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 报告义务; (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 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 密,不向他人泄露; (13)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 分配基金收益; (14)按照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受理申购和赎回等申请,及时、 足额支付赎回和分红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 资料不少于15年; (17)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的财务会计报告; (18)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8 (19)确保需要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能在规定时间 内发出;保证投资人能够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 有关的公开资料,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20)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 变现和分配; (21)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被依法宣告破产或者由接管人接管其资产 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22)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 益,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3)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 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托 管人追偿; (24)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财产及本基金其他当事人利益的活动; (25)公平对待所管理的不同基金,防止在不同基金间进行有损本基金基 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的资源分配; (26)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 其他法律行为; (27)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 基金事务的行为承担责任; (28)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9)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30)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四) 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行为,并承 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 风险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 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 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9 3) 利用基金财产或者职务之便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 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6) 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 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7) 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8)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基金合同,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 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基金合同行为的发生; (4)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 (5)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其他法规规定禁止从事的行为。 (五) 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 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3)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 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 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4)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六) 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的目标 1) 保证公司经营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自觉形 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风格; 2) 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效益,确保经营业务的稳健运行和 受托资产的安全完整,实现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3) 确保基金、公司财务及其他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4) 建立和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形成合理的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通过完 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风险控制流程,保护基金持有人利益不受侵犯。 (2)内部控制的原则10 1) 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必须覆盖公司所有部门、岗位业务过程和业务环 节,并普遍适用于公司每位员工; 2) 独立性原则:公司根据业务的需要设立相对独立的机构、部门和岗位; 3) 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4) 有效性原则:用科学合理的内控程序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保 证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 5) 审慎性原则:内部控制的核心是有效防范各种风险,公司组织体系的构 成、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都要以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为出发点; 6) 适时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具有前瞻性,并且必须随着公司的经营战略、 经营目标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等外部环境的改变及 时进行相应的修改和完善; 7) 防火墙原则:公司基金投资、交易、研究、评估、市场开发等相关部门, 应当在空间上和制度上适当分离,以达到防范风险的目的。对因业务需要知悉 内部信息的人员,应制定严格的批准程序和监督措施; 8) 成本效益原则:公司通过科学有效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各种成本,提高 经营效益,通过控制成本实现最佳经济效益,从而达到最佳内控效果。 (3)内部控制的组织机构 公司内部控制的组织机构可以划分为监督系统、决策与业务执行两大系统, 均有明确的层次分工和畅通的监督与执行通道,并建立完善的报告与反馈机制。 1) 监督系统 公司监事会、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监察稽核部为公司不同层面的监督 机构,构成相互独立的监督系统。 监事会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对公司经营管理活动、董事和公司管理层的 行为行使监督权。董事会下设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对公司经营管理和 基金资产运作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审查、分析和评估。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 独立行使职责。监察稽核部独立于公司各业务部门和各分支机构,对各岗位、 各部门、各机构、各项业务中的风险控制情况实施监督。督察长由董事会聘任, 根据董事会的授权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 2) 决策和执行系统11 股东会、董事会、管理层及职能部门构成公司决策与业务执行系统。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依照法律和公司章程行使职权。股东会选 举董事组成董事会。董事会依照法律和公司章程行使职权。独立董事对公司事 项发表不受任何人干预的独立意见并参与表决。董事会聘任公司总经理,由总 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 公司根据独立性、防火墙以及相互制约、互为衔接的原则,设立满足公司 经营运作必需的机构、部门及岗位。各部门在分工合作的基础上,明确各岗位 相应的责任和职权,建立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的工作关系。通过制 定规范的岗位责任制、合理的工作标准和严格的操作程序,使各项工作规范化、 程序化、标准化。 (4)内部控制的制度体系 公司制定合理、完备、有效并易于执行的制度体系。公司制度体系由不同 层面的制度构成。按照其效力大小分为四个层面:第一个层面是公司章程,是 公司经营管理遵循的最高文件;第二个层面是公司内部控制大纲,是公司制定 各项基本管理制度的基础和依据;第三个层面是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公司日常 运作的有针对性并较为具体的行为要求与规范;第四个层面是公司各部门根据 业务的需要制定的各种规章及实施细则等。上述不同层面的控制制度的制定、 修改、实施、废止应该遵循相应的程序,较高层面的制度与较低层面的制度有 机联系,前者的内容指导和制约后者内容,后者的内容体现和细化前者的内容。 公司章程的修改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监管部门核准后生效。公司内部控 制大纲、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的制订与修改由公司总经理提出议案,经董事会审 议通过后实施。各部门的规章及实施细则由相关部门依据公司章程和内部控制 大纲提出议案,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 监察稽核部对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各部门规章及实施细则的执行情况进行 日常性的检查和评价,并报公司总经理和督察长。总经理和督察长向有关部门 提出改进意见由相关部门负责落实,并由监察稽核部跟踪落实情况并继续检查 评估。各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涉及到本部门的公司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自 查,并负责落实相关事项。 (5)内部控制的层次体系12 公司内部控制的层次体系共分四层:建立一线岗位的第一道监控防线,属 于单人、单岗处理业务的,必须有相应的后续监督机制;建立相关部门、相关 岗位之间相互制约的工作程序作为第二道监控防线,建立业务文件在公司与托 管银行之间、相关部门和相关岗位之间传递的标准,明确文字签字的授权;成 立独立的监察稽核部,对各部门、各岗位各项业务全面实行监督反馈,必要时 对有关部门进行不定期突击检查,形成第三道防线;董事会合规与风险控制委 员会和公司风险控制委员会形成公司的第四道防线。 (6)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 本公司确知建立内部控制系统、维持其有效性以及有效执行内部控制制度 是本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责任,董事会承担最终责任;本公司特别声明以上 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并承诺根据市场的变化和公司的发展不断完 善内部控制制度。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一)基金托管人概况 公司法定中文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交通银行) 公司法定英文名称:BANK OF COMMUNICATIONS CO.,LTD 法定代表人:彭纯 住





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长宁区仙霞路18号 邮政编码:200336 注册时间:1987年3月30日 注册资本:742.63亿元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5号 联系人:陆志俊 电


话:95559 交通银行始建于1908年,是中国历史最悠久的银行之一,也是近代中国的 发钞行之一。1987年重新组建后的交通银行正式对外营业,成为中国第一家全13 国性的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总部设在上海。2005年6月交通银行在香港联合 交易所挂牌上市,2007年5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根据2018年英国 《银行家》杂志发布的全球千家大银行报告,交通银行一级资本位列第11位, 连续五年跻身全球银行20强;根据2018年美国《财富》杂志发布的世界 500强公司排行榜,交通银行营业收入位列第168位,较上年提升3位。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交通银行资产总额为人民币95,311.71亿元。 2018年1-12月,交通银行实现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人民币736.30亿元。 交通银行总行设资产托管业务中心(下文简称“托管中心”)。现有员工 具有多年基金、证券和银行的从业经验,具备基金从业资格,以及经济师、会 计师、工程师和律师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员工的学历层次较高,专业分布 合理,职业技能优良,职业道德素质过硬,是一支诚实勤勉、积极进取、开拓 创新、奋发向上的资产托管从业人员队伍。 (二)主要人员情况 彭纯先生,董事长、执行董事,高级会计师。 彭先生2018年2月起任本行董事长、执行董事。2013年11月至2018年 2月任本行副董事长、执行董事,2013年10月至2018年1月任本行行长; 2010年4月至2013年9月任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中央汇金投资 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05年8月至2010年4月任本行执行董事、 副行长;2004年9月至2005年8月任本行副行长;2004年6月至2004年9月 任本行董事、行长助理;2001年9月至2004年6月任本行行长助理;1994年 至2001年历任本行乌鲁木齐分行副行长、行长,南宁分行行长,广州分行行长。 彭先生1986年于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获经济学硕士学位。 任德奇先生,副董事长、执行董事、行长,高级经济师。 任先生2018年8月起任本行副董事长、执行董事、行长;2016年12月至 2018年6月任中国银行执行董事、副行长,其中:2015年10月至2018年6月 兼任中银香港(控股)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2016年9月至2018年6月兼任 中国银行上海人民币交易业务总部总裁;2014年7月至2016年11月任中国银 行副行长,2003年8月至2014年5月历任中国建设银行信贷审批部副总经理、14 风险监控部总经理、授信管理部总经理、湖北省分行行长、风险管理部总经理; 1988年7月至2003年8月先后在中国建设银行岳阳长岭支行、岳阳市中心支 行、岳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信贷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信贷风险管理部工作。 任先生1988年于清华大学获工学硕士学位。 袁庆伟女士,资产托管业务中心总裁,高级经济师。 袁女士2015年8月起任本行资产托管业务中心总裁;2007年12月至 2015年8月,历任本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本行资产托管业务 中心副总裁;1999年12月至2007年12月,历任本行乌鲁木齐分行财务会计 部副科长、科长、处长助理、副处长,会计结算部高级经理。袁女士1992年毕 业于中国石油大学计算机科学系,获得学士学位,2005年于新疆财经学院获硕 士学位。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交通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400只。此外,交 通银行还托管了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私募投资基金、保险资金、全国社保基金、养老保 障管理基金、企业年金基金、QFII证券投资资产、RQFII证券投资资产、 QDII证券投资资产、RQDII证券投资资产和QDLP资金等产品。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一)内部控制目标 交通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章及行内相关管理规定,加强内 部管理,保证托管中心业务规章的健全和各项规章的贯彻执行,通过对各种风 险的识别、评估、监控,有效地实现对各项业务风险的管控,确保业务稳健运 行,保护基金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二)内部控制原则 1、合法性原则:托管中心制定的各项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 监管要求,并贯穿于托管业务经营管理活动的始终。 2、全面性原则:托管中心建立各二级部自我监控和风险合规部风险管控的 内部控制机制,覆盖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级人员,并渗透到决策、执行、 监督、反馈等各个经营环节,建立全面的风险管理监督机制。15 3、独立性原则:托管中心独立负责受托基金资产的保管,保证基金资产与 交通银行的自有资产相互独立,对不同的受托基金资产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 算,分账管理。 4、制衡性原则:托管中心贯彻适当授权、相互制约的原则,从组织架构的 设置上确保各二级部和各岗位权责分明、相互牵制,并通过有效的相互制衡措 施消除内部控制中的盲点。 5、有效性原则:托管中心在岗位、业务二级部和风险合规部三级内控管理 模式的基础上,形成科学合理的内部控制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通 过行之有效的控制流程、控制措施,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保障内控管理的有 效执行。 6、效益性原则:托管中心内部控制与基金托管规模、业务范围和业务运作 环节的风险控制要求相适应,尽量降低经营运作成本,以合理的控制成本实现 最佳的内部控制目标。 (三)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 资产托管业务指引》等法律法规,托管中心制定了一整套严密、完整的证券投 资基金托管管理规章制度,确保基金托管业务运行的规范、安全、高效,包括 《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管理办法》、《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风险管理办法》 、《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系统建设管理办法》、《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信息 披露制度》、《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商业秘密管理规定》、《交通银行资产 托管业务从业人员行为规范》、《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 等,并根据市场变化和基金业务的发展不断加以完善。做到业务分工科学合理, 技术系统管理规范,业务管理制度健全,核心作业区实行封闭管理,落实各项 安全隔离措施,相关信息披露由专人负责。 托管中心通过对基金托管业务各环节的事前揭示、事中控制和事后检查措 施实现全流程、全链条的风险管理,聘请国际著名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托管业 务运行进行国际标准的内部控制评审。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交通银行作为基金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16 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有关证券法规的规定,对基金的投资对象、基金资产 的投资组合比例、基金资产的核算、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管理人报酬的 计提和支付、基金托管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的申购资金的到账与赎回资 金的划付、基金收益分配等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核查。 交通银行作为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证券投资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有关证券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行 为,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予以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及时核对确认并进 行调整。交通银行有权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 人对交通银行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及时纠正的,交通银行有权报告中国证监会。 交通银行作为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有权立即报 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四、其他事项 最近一年内交通银行及其负责资产托管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无重大违法违 规行为,未受到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中国银保监会及其他有关机关的 处罚。负责基金托管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在基金管理公司无兼职的情况。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西路99号万向大厦10楼 电话:021-60350857 传真:021-60350836 联系人:周国丽 2)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 网址:http://www.zsfund.com 客服电话:400-067-9908(免长途话费)、021-6035900017 (2)代销机构 1)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彭纯 联系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483 联系人:王菁 客服电话:95559 公司网址:http://www.bankcomm.com


2)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洪崎 联系电话:010-58560666 传真:010-57092611 联系人:董云巍 客服电话:95568 公司网址:http://www.cmbc.com.cn 3)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联系电话:010-85108227 传真:010-85109219 联系人:刘一宁 客服电话:95599 公司网址:http://www.abchina.com 4)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00号18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联系电话:021-61618888 传真:021-63604199 联系人:倪苏云、虞谷云 客服电话:95528 公司网址:http://www.spdb.com.cn 5)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201-205号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201-205号 法定代表人:刘宝凤 联系电话:022-58316666 传真:022-58316569 联系人:王宏 客服电话:400-888-8811 公司网址:http://www.cbhb.com.cn 6) 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金华市光南路668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光南路668号 法定代表人:徐雅清 联系电话:0579-83207775 传真:0579-82178321 联系人:徐晓峰 客服电话:400-711-6668 公司网址:http://www.jhccb.com.cn 7)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长江中路357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阜南路166号润安大厦A座24层-32层 法定代表人:李工 联系电话:0551-516166619 传真:0551-5161600 联系人:甘霖 客服电话:96518、400-80-96518 公司网址:http://www.hazq.com 8)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2层-2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1层-29层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联系电话:021-63325888 传真:021-63326173 联系人:吴宇 客服电话:95503 公司网址:http://www.dfzq.com.cn 9) 中泰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电话:0531-68889155 传真:0531-68889752 联系人:吴阳 客服电话:95538 公司网址:http://www.qlzq.com..cn 10)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联系电话:010-63081000 传真:010-63080978 联系人:唐静 客服电话:400-800-889920 公司网址:http://www.cindasc.com 11)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701邮编:100032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8号C座5层 邮编:100088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联系电话:010-66045529 传真:010-66045518 联系人:尹伶 客服电话:010-66045678 公司网址:http://www.txsec.com 12)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电话:021-22169999 传真:021-22169134 联系人:刘晨、李芳芳 客服电话:4008888788、10108998 公司网址:http://www.ebscn.com 13)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顾伟国 联系电话:010-66568430 传真:010-66568536 联系人:田薇 客服电话:4008-888-888 公司网址:http://www.chinastock.com.cn 1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第A层21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3层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联系电话:010-84588888 传真:010-84865560 联系人:张于爱 客服电话:95558 公司网址:http://www.cs.ecitic.com 15)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29号澳柯玛大厦15层(1507-1510室)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第20层 (266061)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联系电话:0532-85022326 传真:0532-85022605 联系人:吴忠超 客服电话:0532-96577 公司网址:http://www.zxwt.com.cn 16)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解放东路29号迪凯银座22层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解放东路29号迪凯银座22层 法定代表人:沈强 联系电话:0571-85783737 联系人:王霈霈 客服电话:0571-95548 公司网址:http://www.bigsun.com.cn 17)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民生路1199弄证大五道口广场1号楼21楼 法定代表人:兰荣 联系电话:021-3856578522 传真:021-38565955 联系人:谢高得 客服电话:95562 公司网址:http://www.xyzq.com.cn 18)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联系电话:025-83290979 传真:025-51863323 联系人:万鸣 客服电话:95597 公司网址:http://www.htsc.com.cn/ 19)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952 联系人:齐晓燕 客服电话:95536 公司网址:http://www.guosen.com.cn 20)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电话:0755-33227953 传真:0755-82080798 联系人:张玉静 客服电话:4006-788-88723 公司网址:http://www.zlfund.cn及http://www.jjmmw.com 21)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二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号3C座9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服电话:4001818188 公司网址:http://www.1234567.com.cn 22)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江苏省常州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928号东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刘化军 电话:021-20333333 传真:021-50498825 联系人:王一彦 客服电话:95531;400-8888-588 网址:www.longone.com.cn 23)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中路336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中路336号 法定代表人:郁忠民 联系电话:021-53519888 传真:021-63608300 联系人:张瑾 客服电话:4008918918(全国)、021-962518 公司网址:http://www.962518.com 24)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杭州市杭大路15号嘉华国际商务中心 办公地址:杭州市杭大路15号嘉华国际商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沈继宁 联系电话:0571-8792512924 传真:0571-87818329 联系人:乔骏 客服电话:0571-96336(上海地区:962336) 公司网址:http://www.ctsec.com 25)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电话:010-85130588 传真:010-65182261 联系人:权唐 客服电话:4008888108 公司网址:http://www.csc108.com 26)申万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储晓明 联系电话:021-54033888 传真:021-54038844 联系人:邓寒冰 客服电话:95523、4008895523 公司网址:http://www.sywg.com 27)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楼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联系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38670666 联系人:芮敏琪 客服电话:9552125 公司网址:http://www.gtja.com 28)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1号元茂大厦903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1号元茂大厦903 法定代表人:李晓涛 联系电话:0571-88920897 传真:0571-86800423 联系人:杨翼 客服电话:4008-773-772 公司网址:http://www.ijijin.cn 29)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A座16-1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A座16-18层 法定代表人:余政 客服电话:4006198888 公司网址: http://www.mszq.com 30)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西南宁市滨湖路46号国海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四路光大银行大厦3F 法定代表人:张雅锋 客服电话:95563 公司网址:http://www.ghzq.com.cn 31)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楼 法定代表人:杨宇翔 客服电话:95511 公司网址:http://www.pingan.com 32)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二层26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号3C座9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服电话:4001818188 公司网址:http://www.1234567.com.cn 3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益田路江苏大厦38-4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益田路江苏大厦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客服电话:95565、4008888111 公司网址:http://www.newone.com.cn 3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客服电话:95553 公司网址:http://www.htsec.com 35)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555号裕景国际B座16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电话:021-58788678-8201 传真:021-58787698 联系人:敖玲 客服电话: 400-820-2899 公司网址:http://www.erichfund.com 36)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金山区廊下镇漕廊公路7650号20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8楼801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联系电话:021-3860237727 传真:021-38509777 联系人:方成 客服电话:400-821-5399 公司网址:http:// www.noah-fund.com 37)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685弄37号4号楼449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电话:021-58870011 传真:021-68596919 联系人:张茹 客服电话:400-700-9665 公司网址:http://www.ehowbuy.com 38)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杭州市建国中路99号 办公地址:杭州市建国中路99号 法定代表人:张晨 联系电话:0571-87923324 客服电话:96592 公司网址:http://www.urcb.com 39)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6号建威大厦120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6号建威大厦1208-1209室 法定代表人:罗细安 客服电话:400-001-8811 公司网址:http://www.zcvc.com.cn 40)万银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号院5号楼3201内3201单元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号院5号楼3201内3201单元 法定代表人: 李招弟 28 客服电话:400-808-0069 公司网址: http://www.wy-fund.com 41)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6号1幢9层1008-1012 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6号1幢9层1008-1012 法定代表人: 赵荣春 客服电话:400-678-5095 公司网址:http://www.niuji.net 42)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西南宁市滨湖路46号国海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四路光大银行大厦3F 法定代表人:张雅锋 客服电话:95563 公司网址:http://www.ghzq.com.cn 43)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5475号1033号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峨山路91弄61号10号楼12楼 法定代表人:沈继伟 客服电话:400-067-6266 网址:admin.leadfund.com.cn 44)深圳宜投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鲤鱼门街1号深港合作区管理局综 合办公楼A栋201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2028号皇岗商务中心2405 法定代表人:华建强 客服电话:4008-955-811 公司网址:http://www.yitfund.com 45)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1号1号楼1603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1号温特莱中心A座16层29 法定代表人:于婷婷 客服电话:400-068-1176 公司网址:www.jimufund.com 46)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东江三路惠州广播电视新闻中心三、 四楼 办公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东江三路惠州广播电视新闻中心三楼 法定代表人:徐刚 存续期间:永续经营 客服电话:95564 公司网址: www.lxzq.com.cn 47)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 法定代表人: 郭坚 客服电话:400-821-9031 48)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楼B1201- 1203 法定代表人:肖雯 公司网址:www.yingmi.cn 49)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东江三路惠州广播电视新闻中心三、 四楼 办公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东江三路惠州广播电视新闻中心三楼 法定代表人:徐刚 客服电话:95564 公司网址: www.lxzq.com.cn 50)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30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77号3层31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福泉北路518弄8座3楼 法定代表人:燕斌 客服电话:4000-466-788 公司网址:www.91fund.com.cn 51)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100号金外滩国际广场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100号金外滩国际广场19楼 法定代表人:冯修敏 客服电话:400-821-3999 公司网址:tty.chinapnr.com 52)中大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中山北路310号五矿大厦3层12层东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中山北路310号五矿大厦3楼 法定代表人:颜亮 客服电话:400-8810-999 公司网址:www.zdqh.com 53)日发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花园石桥路66号东亚银行金融大厦 33楼3301室 办公地址:东亚银行大厦33楼3301室 法定代表人:周泉恭 客服电话:400-021-1010 公司网址:www.rffund.com 54)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6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15-1号邮电新闻大厦2层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客服电话:400-818-8000 公司网址:www.myfund.com31 55)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10号五层512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双井乐成中心A座23层 法定代表人:梁越 客服电话:4008-980-618 公司网址:www.chtfund.com 56)北京晟视天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怀柔区九渡河镇黄坎村735号03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怀柔区九渡河镇黄坎村735号03室 法定代表人:蒋煜 客服电话:400-818-8866 公司网址:shengshiview.com 57)上海通华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同丰路667弄107号20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同丰路667弄107号201室 法定代表人:兰奇 客服电话:400-66-95156 公司网址:www.tonghuafund.com 58)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客服电话:95310 公司网址:www.gjzq.com.cn 59)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2225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222507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客服电话:4000-618-518 公司网址:www.danjuanapp.com32 60)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66号1号楼22层2603-06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66号1号楼22层2603-06 法定代表人:江卉 客服电话:95118 公司网址:jr.jd.com 61)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拉萨市北京中路101号 办公地址:拉萨市北京中路101号 法定代表人:陈宏 客服电话:95357 公司网址:www.18.cn (二)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环城北路208号1801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教工路18号世贸丽晶城欧美中心B座507室 法人代表人:肖风 电话:021-60350830 传真:021-60350836 联系人:高日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俞卫锋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陆奇 经办律师:安冬、陆奇33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毕马威大楼8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南京西路1266号恒隆广场2号楼25楼 法定代表人:邹俊 电话:021-22122888 传真:021-62881889 联系人:王国蓓 经办注册会计师:王国蓓、叶凯韵 四、基金的名称 浙商聚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组合风险的前提下,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投资回报。 七、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债、金融债、 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地方政府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 超短期融资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资产支持证 券、债券回购、国债期货、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等法律法规或34 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权证,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 的纯债部分除外)、可交换债券。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对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 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持有现金 (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 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 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投资策略,在科学分析与有效管 理信用风险的基础上,实现风险与收益的最佳配比。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指标、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商业银行信贷扩张、 国际资本流动和其他影响短期资金供求状况等因素的分析,预判对未来利率市 场变化情况。 根据对未来利率市场变化的预判情况,分析不同类别资产的收益率水平、 流动性特征和风险水平特征,并以此决定各类资产的配置比例和期限匹配。 (2)固定收益类资产投资策略 1)久期策略





久期是衡量组合相对于利率变化敏感性的重要指标。本基金通过对影响市 场利率的各种因素如宏观经济状况、货币政策走向等的分析,判断市场利率变 化趋势,以确定债券组合的久期目标。当预期未来市场利率水平下降时,本基 金将提高债券组合久期,以获得债券价格上升带来的收益;当预期未来市场利 率水平上升时,将缩短债券组合久期,以规避债券价格下降造成的损失。 2)收益率曲线策略35 本基金通过情景分析法,预期收益率曲线的形态变化和信用利差曲线的走 势,据此调整组合头寸。 本基金通过对收益率曲线形态的预期确定组合内不同期限债券的配置比例。 当预期收益率曲线变陡峭时,本基金将采用子弹策略,使债券的到期期限集中 于一点;当预期收益率曲线变平缓时,本基金将采用哑铃策略,使债券的到期 期限集中于两级;当预期收益率曲线平行移动时,本基金将采用梯形策略。 3)类属配置策略 类属配置是指债券组合中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可转换债券等 不同债券投资品种之间的配置比例。 本基金将综合分析各类属相对收益情况、利差变化状况、信用风险评级、 流动性风险管理等因素来确定各类属配置比例,发掘具有较好投资价值的投资 品种,增持相对低估并能给组合带来相对较高回报的类属,减持相对高估并给 组合带来相对较低回报的类属。 4)个券选择策略 本基金在个券选择上将安全性因素放在首位,优先选择高信用等级的债券 品种,防范违约风险。其次,在具体的券种选择上,将根据拟合收益率曲线的 实际情况,挖掘收益率明显偏高的券种,若发现该类券种主要由于市场波动原 因所导致的收益率高于公允水平,则该券种价格属于相对低估,本基金将重点 关注此类低估品种,并选择收益率曲线上定价相对低估的期限段进行投资。 (3)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池结构和质量的跟踪考察,分析资产支持 证券底层资产信用状况变化,并预估提前偿还率变化对资产支持证券未来现金 流的影响情况,评估其内在价值进行投资。 (4)中小企业私募债投资策略 与传统信用债券相比,一方面,中小企业私募债由于以非公开方式发行和 交易,并且限制投资人数量上限,整体流动性相对较差;另一方面,受到发债 主体资产规模较小、经营波动性较高、信用基本面稳定性较差影响,整体的信 用风险相对较高。36 鉴于中小企业私募债的弱流动性和高风险性,本基金将运用基本面研究, 结合财务分析方法对债券发行人信用风险进行分析和度量,综合考虑信用基本 面、债券收益率和流动性等因素的基础上,选择风险与收益相匹配的品种进行 投资。 (5)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进行国债期货投资时,将根据风险管理原则,以套期保值为主要 目的,采用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期货合约,通过对债券交易市场和期货市场 运行趋势的研究,结合国债期货的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的估值水平,与现货资 产进行匹配,通过多头或空头套期保值等策略进行套期保值操作。基金管理人 将充分考虑国债期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性特征,运用国债期货对冲系统 风险、对冲特殊情况下的流动性风险,如大额申购赎回等;利用金融衍生品的 杠杆作用,以达到降低投资组合的整体风险的目的。 未来,根据市场情况,本基金可在履行适当程序后调整或更新投资策略。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全价) 该指数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编制,样本债券涵盖的范围全面, 涵盖主要交易市场(银行间市场、交易所市场等)、不同发行主体(政府、企 业等)和期限(长、中、短期等),具有广泛的市场代表性,能够很好地反映 中国债券市场总体价格水平和变动趋势。此外,该指数各项指标值的时间序列 更加完整,有利于更加深入地研究和分析市场。 基于对指数权威性和代表性、指数编制方法和本基金投资范围、投资理念 的综合考虑,本基金选择市场认同度较高的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全价)作为 业绩比较基准。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 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基准的债券指37 数时,本基金在与本基金托管人协商同意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而 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由于上述原因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基金管理人应于变更前在中国证 监会指定的媒介上公告。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其预期风险 与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十一、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报告中的 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9年1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 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2,126,814,800.00 97.31 其中:债券


2,126,814,800.00 97.31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38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 返售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 计 14,033,383.01 0.64 8 其他资产


44,738,567.63 2.05 9 合计





2,185,586,750.64


100.00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3、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沪港通股票。 4、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5、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1)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资产。 (2)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资产。 (3)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本基金本报告期间未持有股票资产。 6、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39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2,126,814,800.00 101.37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957,224,000.00 45.62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2,126,814,800.00 101.37 7、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 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170309 17进出09 3,000,000 307,140,000.00 14.64 2 160316 16进出16 3,000,000 301,050,000.00 14.35 3 1820059 18宁波银行绿色 金融债 1,500,000 152,085,000.00 7.25 4 1820014 18天津银行01 1,400,000 144,494,000.00 6.89 5 1720016 17北京银行绿色 金融01 1,400,000 142,954,000.00 6.81 8、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9、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10、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40 1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12、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 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3)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5,322.82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44,696,539.91 5 应收申购款 36,704.90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44,738,567.63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可转债。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 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 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 明书。41 (1)截至2019年3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的比较 浙商聚盈纯债债券A 阶段 净值增 长率① 净值增 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 较基准 收益率 ③ 业绩比 较基准 收益率 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2012.9.18-2012.12.31 1.10% 0.04% 0.11% 0.03% 0.99% 0.01% 2013.1.1-2013.12.31 -0.30% 0.19% -3.75% 0.08% 3.45% 0.11% 2014.1.1-2014.12.31 19.44% 0.47% 6.54% 0.11% 12.90% 0.36% 2015.1.1-2015.12.31 -2.91% 0.46% 4.19% 0.08% -7.10% 0.38% 2016.1.1-2016.12.31 1.46% 0.09% -1.63% 0.09% 3.09% 0.00% 2017.1.1-2017.12.31 2.66% 0.04% -3.38% 0.06% 6.04% -0.02% 2018.1.1-2018.6.30 3.64% 0.07% 2.16% 0.08% 1.48% -0.01% 2018.7.1-2018.9.30 2.22% 0.09% 0.57% 0.07% 1.65% 0.02% 2018.10.1-2018.12.31 2.46% 0.07% 1.99% 0.05% 0.47% 0.02% 2019.1.1-2019.3.31 1.50% 0.08% 0.47% 0.05% 1.03% 0.03% 浙商聚盈纯债债券C 阶段 净值增长 率① 净值增长 率标准差 ② 业绩比 较基准 收益率 ③ 业绩比 较基准 收益率 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2012.9.18-2012.12.31 0.90% 0.04% 0.11% 0.03% 0.79% 0.01% 2013.1.1-2013.12.31 -0.69% 0.18% -3.75% 0.08% 3.06% 0.10% 2014.1.1-2014.12.31 19.06% 0.47% 6.54% 0.11% 12.52% 0.36% 2015.1.1-2015.12.31 -3.27% 0.46% 4.19% 0.08% -7.46% 0.38% 2016.1.1-2016.12.31 1.03% 0.09% -1.63% 0.09% 2.66% 0.00% 2017.1.1-2017.12.31 2.37% 0.05% -3.38% 0.06% 5.75% -0.01% 2018.1.1-2018.6.30 3.50% 0.07% 2.16% 0.08% 1.34% -0.01% 2018.7.1-2018.9.30 2.23% 0.10% 0.57% 0.07% 1.66% 0.03% 2018.10.1-2018.12.31 2.43% 0.07% 1.99% 0.05% 0.44% 0.02%42 2019.1.1-2019.3.31 1.46% 0.07% 0.47% 0.05% 0.99% 0.02% 注: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全价)收益率 (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 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浙商聚盈纯债债券A 浙商聚盈纯债债券C43 注:1、本基金转型后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7年10月1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 至本报告期期末,本基金生效时间已满一年。 2、本基金建仓期为6个月,从2017年10月19日至2018年4月18日,建仓 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均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十三、费用概览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4)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44 (5)基金合同生效以后的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合同生效以后的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诉讼费和仲裁 费; (8)基金银行汇划费用; (9)基金的账户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10)基金财产投资运营过程中的增值税; (1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 其他费用。 上述费用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率为年费率0.3%。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 法如下: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 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 日,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率为年费率0.1%。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 法如下: H=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45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 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 日,支付日期顺延。 (3)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基金销售服务费用于支付销售机构佣金、基金的营销费用以及基金份额持 人服务费等。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 务费率为年费率0.2%。 在通常情况下,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资产净 值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销售服务费率÷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 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划出,经注册登记机构分别支付给各个销售机构, 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4)本条第(一)款第(4)至第(11)项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 人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列入或摊入当期基金费用,由基金托管人 根据基金管理人指令并参照行业惯例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 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 基金合同生效之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和信息披露费用等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 支。 (四)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的调整 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履行了必备的程序的条件下,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 管人可协商酌情调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基金销售服务费,无须召开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2日在中国证监 会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46 (五)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 义务。 鉴于基金管理人为本基金的利益投资、运用基金财产过程中,可能因法律 法规、税收政策的要求而成为纳税义务人,就归属于基金的投资收益、投资回 报和/或本金承担纳税义务。因此,本基金运营过程中由于上述原因发生的增值 税等税负,仍由本基金财产承担,届时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可通过本基金 财产账户直接缴付,或划付至基金管理人账户并由基金管理人依据税务部门要 求完成税款申报缴纳。 (六)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 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 申购费用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如下: 投资人在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时需缴纳申购费,申购本基金C类基金 份额时不需缴纳申购费。本基金的申购费率最高不超过净申购金额的5%。 费用种类 A类基金份额 C类基金份额 M<50 0.8% 50≤M<250 0.5% 250≤M<500 0.3% 申购费率 M≥500 1,000元/笔 申购费率为0 (注:M:申购金额;单位:万元) 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 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3. 赎回费用 投资人赎回本基金份额需缴纳赎回费,本基金的赎回费率最高不超过赎回 总额(含赎回费用)的5%。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按持有时间的增加而递减,具体费率如下:47 费用种类 A类基金份额 C类基金份额 Y<7天 1.5% Y<7天 1.5% 7天≤Y<365天 0.1% 7天≤Y<30天 0.1% 365天≤Y< 730天 0.05% 赎回费率 Y≥730天 0% Y≥30天 0% (注:Y:持有时间)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 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本基金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天的投资者收取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 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A类基金份额持有期大于7天(含7天)的投资者所 收取的赎回费总额不低于25%应计入基金财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 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对C类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4.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和调低 赎回费率。费率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 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5.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 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基金投资者和特定交易方式定期和不定期地开 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按中国证监会要求履 行必要手续后,对促销活动范围内的基金投资人适当调整基金申购费率和赎回 费率。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2018年第2期的《浙商聚 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并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对 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经营活动进行了内容补充和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 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重要提示”部分。48 2、 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三、基金管理人”部分。 3、 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四、基金托管人”部分。 4、 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 5、 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六、基金的历史沿革”部分。 6、 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部分。 7、 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九、基金的投资”部分。 8、 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十八、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部分。 9、 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十九、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部分。 10、 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二十一、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