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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达创盈A(001141)

泰达创盈: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9年5月)查看PDF公告

泰达宏利创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基金管理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泰达宏利创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已于 2014 年 3 月 5 日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249 号
文注册,并于 2015 年 3 月 16 日获得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关于泰达宏利创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延期募集备案的回函(机构部函[2015]646 号)。本基金合同于 2015 年 3 月 30 日生效。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
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本基
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当投资者赎回时,所得或会高于或低于投资者先前所支付的金额。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
的收益,但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
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
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管理风险、合规性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和其他风险等等。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较高风险的品种,其长期平均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高
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
保证。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
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摘自更新招募说明书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更新招募说明书正文。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9 年 3 月 30 日,有关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8 年 12 月 31 日。
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设立日期:2002 年 6 月 6 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南楼三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南楼三层
法定代表人:弓劲梅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010-66577513
信息披露联系人:袁静
注册资本:一亿八千万元人民币股权结构:天津市泰达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51%;宏利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49 %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原名湘财合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湘财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泰达荷银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2 年 6 月,是中国首批合资基金管理公司之一。截至目前,公司管理着包括泰
达宏利价值优化型系列基金、泰达宏利行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风险预算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泰达宏利货币市场基金、泰达宏利效率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泰达宏利首选企业股票
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市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集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
品质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红利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沪深 300 指数
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领先中小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泰达宏利中证 5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逆向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
宏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淘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转型机遇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泰达宏利改革动力量化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创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泰达宏利复兴伟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新起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
利蓝筹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新思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创益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活期友货币市场基金、泰达宏利同顺大数据量化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汇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量化增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定宏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创金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亚洲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
达宏利睿智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京元宝货币市场基金、泰达宏利纯利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溢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睿选稳健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启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港股通优选股票型证
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业绩驱动量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全能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FOF)、泰达宏利交利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金利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
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绩优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泽利 3 个月定期开放
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泰和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泰达宏
利印度机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年年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在内的五十多只证券投
资基金。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弓劲梅女士,董事长。拥有天津南开大学经济学博士学位。曾担任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员,天弘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研究员,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高级项目经理,天津市泰达国际控股(集团)有
限公司融资与风险管理部副部长。现任天津市泰达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部长。
杨雪屏女士,董事。拥有天津大学工科学士和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硕士学位。1995 年至 2003 年曾在天津
青年报社、经济观察报社、滨海时报社等报社担任记者及编辑;2003 年至 2012 年就职于天津泰达投资控
股有限公司办公室秘书科;自 2012 年至今就职于天津市泰达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曾担任资产管
理部高级项目经理,现任综合办公室副主任。
刁锋先生,董事。拥有南开大学经济学学士、经济学硕士及经济学博士学位。曾担任天津北方国际信托股
份有限公司交易员、信托经理,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资金运用部部门总助,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
公司高级项目经理。现任天津市泰达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
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等职。
陈展宇先生,董事,拥有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沃顿商学院经济学理学士学位,现任宏利资产管理(香港)
有限公司亚洲区机构投资业务部主管,兼任北亚区财富及资产管理部主管(日本除外)。加入宏利前,陈
展宇先生曾先后任职于怡富基金有限公司、时佳达投资管理(亚洲)有限公司、高盛(亚洲)资产管理部、
源富资产管理(亚洲)有限公司等。陈先生持有特许金融分析师执照。
杜汶高先生,董事。毕业于美国卡内基梅隆大学,持有数学及管理科学理学士学位,现为宏利资产管理
(亚洲)总裁兼亚洲区主管及宏利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掌管亚洲及日本的投资事务,专责管理宏利于区内不断壮大的资产,并确保公司的投资业务符合监管规定。出任现职前,杜先生掌管宏利于亚洲区
(香港除外)的投资事务。2001 年至 2004 年,负责波士顿领导机构息差产品的开发工作。杜先生于 2001 年
加入宏利,之前任职于一家环球评级机构,曾获派驻纽约、伦敦及悉尼担任杠杆融资及资产担保证券等不
同部门的主管,拥有二十多年的资本市场经验。
张凯女士,董事,拥有美国曼荷莲学院经济学学士、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现任中宏人寿
保险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和总经理。出任现职前,张凯女士曾担任花旗中国副行长、零售金融业务总裁。
加入花旗前,张凯女士曾担任麦肯锡管理咨询公司顾问以及华信惠悦咨询公司的精算分析师。张凯女士在
北美和亚洲金融业拥有 20 多年的经验。
刘建先生,董事。先后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天津财经学院,获法学学士、经济学硕士学位。1988 年至
2001 年任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机构部副处长;2001 年至 2003 年任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金
清算中心负责人;2003 年至 2014 年任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机构业务部董事总经理。2014 年 10 月
加盟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5 年 4 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15 年 8 月起任公司总经理。
何自力先生,独立董事,1982 年毕业于南开大学,经济学博士。1975 年至 1978 年,于宁夏国营农场和工
厂务农和做工:1982 年至 1985 年,于宁夏自治区党务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1988 年至今任职于南开大学,
历任经济学系系主任、经济学院副院长,担任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经济发展研究会副会长和秘书
长、天津经济学会副会长;2002 年 1 月至 7 月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伯克利分校作访问学者。
张建强先生,独立董事。二级律师,南开大学法学学士、国际经济法硕士。曾担任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法
官。现任天津建嘉律师事务所主任,天津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天津市律师协会理事,担任天津市政府、河
西区政府、北辰区政府,多家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法律顾问,万达、招商、保利等房地产企业法律顾问,
以及天津物产集团等大型国有企业的法律顾问等职。主要业务领域:金融、房地产、公司、投资。
查卡拉?西索瓦先生,独立董事。拥有艾戴克高等商学院(北部)工商管理学士、法国金融分析学院财务
分析学位、芝加哥商学院工商管理学硕士等学位。曾担任欧洲联合银行(巴黎)组合经理助理、组合经理,
富达管理与研究有限公司(东京)高级分析师,NatWest Securities Asia 亚洲运输研究负责人,Credit 
Lyonnais International Asset Management 研究部主管、高级分析师,Comgest 远东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基金经理及董事。现任 Jayu Ltd.负责人。
樸睿波先生,独立董事。拥有美国西北大学经济学学士、美国西北大学凯洛格管理学院管理学硕士、美国
西北大学凯洛格管理学院金融学博士等学位。曾担任联邦储备系统管理委员会金融经济师,芝加哥商业交
易所高级金融经济师,Ennis Knupp & Associates 合伙人、研究主管,Martingale 资产管理公司(波士顿)
董事,Commerz 国际资本管理(CICM)(德国)联合首席执行官/ 副执行董事,德国商业银行 (英国)
资产管理部门董事总经理。现任上海交通大学高级金融学院实践教授。
2、监事会成员
许宁先生,监事长。毕业于南开大学,经济学硕士。1991 年至 2008 年任职于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008 年加入天津市泰达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担任党委委员、董事会秘书、综合办公室主任。
吴纪泽先生,监事。毕业于新南威尔士大学(澳大利亚悉尼),商学硕士(金融专业)。现任宏利资产管
理公司(香港)北亚区投资业务部业务伙伴关系管理总监。曾任宏利投信(台湾)产品开发部襄理、宏利
投信(台湾)产品开发部副理、宏利资产管理公司(香港)北亚区投资业务部业务发展高级经理、业务伙
伴关系管理副总监等职。加入宏利前,吴纪泽先生曾先后任职于台湾龙扬资产管理、台湾宝来金融集团、
AIG 投资管理等。吴纪泽先生在跨国资产管理公司和投资银行积累了十六年的跨境战略发展、产品开发与
咨询以及市场研究经验。
廖仁勇先生,职工监事。人力资源管理在职研究生,曾在联想集团有限公司、中信国检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工作;2007 年 6 月加入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人力资源部招聘与培训主管、
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助理,自 2014 年 10 月起担任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主持部门工作。
葛文娜女士,职工监事。文学学士,金融学在职研究生。2006 年 7 月至 2015 年 12 月就职于中邮创业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渠道经理、机构主管、销售部门总经理助理;2016 年 1 月加入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销售管理部副总经理,主持部门工作。
3、高级管理人员
弓劲梅女士,董事长。简历同上。
刘建先生,总经理。简历同上。
傅国庆先生,副总经理。毕业于南开大学和美国罗斯福大学,获文学学士和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北京大学
国家发展研究院 EMBA。1993 年至 2006 年就职于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从事信托业务管理工作,
期间曾任办公室主任、研发部经理、信托业务总部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副总经理。2006 年
9 月起任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07 年 1 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
刘晓玲女士,副总经理,毕业于河北大学,获经济学学士学位。2002 年 9 月至 2011 年 7 月就职于博时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任零售业务部渠道总监;2011 年 7 月至 2013 年 9 月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零售业务
部负责人;2013 年 9 月至 2015 年 4 月任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公募事业部市场总监;2015 年 4 月加
入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5 年 9 月至 2018 年 7 月任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8 年 8 月加
入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8 年 9 月起任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聂志刚先生,督察长。毕业于复旦大学,获经济学学士、法律硕士学位。2004 年 12 月至 2007 年 5 月就
职于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2007 年 5 月至 2010 年 5 月任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法律合规部部门总经理;
2010 年 5 月至 2011 年 5 月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部门总经理;2011 年 5 月至 2013 年 5 月
任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部门总经理兼风控总监;2013 年 5 月至 2015 年 9 月任太平洋保险集
团有限公司集团审计中心投资条线首席审计师;2015 年 9 月至 2017 年 10 月任银河期货有限公司首席风
险官;2017 年 10 月至 2018 年 8 月任天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首席风险官。2018 年 8 月加入泰达宏利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2018 年 11 月起任公司督察长。
4、基金经理
傅浩先生,华中科技大学理学硕士;2007 年 7 月至 2011 年 8 月,任职于东兴证券研究所,担任固定收益
研究员;2011 年 8 月至 2013 年 4 月,任职于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担任投资主办人;2013 年 5 月至
2014 年 4 月,任职于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投资经理;2014 年 5 月至 2016 年 11 月,任职于中加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担任投资经理;2016 年 11 月 29 日加入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
后担任固定收益部基金经理助理、基金经理等职。2017 年 3 月 6 日至今担任泰达宏利创益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 年 5 月 27 日至今担任泰达宏利创金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2017 年 5 月 27 日至今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2017 年 9 月 4 日至今担任泰达宏利新思路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 年 10 月 13 日至今担任泰达宏利风险预算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7 年 12 月 27 日至今担任泰达宏利交利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8 年
9 月 20 日至今担任泰达宏利泽利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9 年 1 月 25 日
至今担任泰达宏利启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具备 12 年证券投资管理经验,具有基金
从业资格。
该基金历任基金经理:2015 年 3 月至 2015 年 6 月由胡振仓先生担任基金经理;2015 年 3 月至 2016 年
7 月由刘欣先生担任基金经理;2015 年 6 月至 2017 年 9 月由丁宇佳女士担任基金经理;2016 年 8 月至
2017 年 9 月由庞宝臣先生担任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名单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刘建、投资副总监(主持工作)戴洁、投资副总监刘欣、研究部副总
监张勋、固定收益部总经理丁宇佳、资深基金经理吴华、基金经理兼首席策略分析师庄腾飞、基金经理庞
宝臣、基金经理傅浩。
投资决策委员会根据决策事项,可分类固定收益类事项、权益类事项、其它事项:
(1)固定收益类事项由刘建、戴洁、丁宇佳、庞宝臣、傅浩表决。
(2)权益类事项由刘建、戴洁、刘欣、张勋、吴华、庄腾飞表决。
(3)其它事项由全体成员参与表决。6、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
登记事宜;
2、办理本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2、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的行为,并承诺
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证券法》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
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资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资产;
(3)承销证券;
(4)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5)从事可能使基金财产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6)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证券法规规定禁止从事的其他行为。
4、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行
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权益;
(4)在包括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进行虚假信息披露;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7)违法法律法规的规定,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
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
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8)除按本公司制度进行基金运作投资外,直接或间接进行其他股票投资;
(9)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他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10 )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对倒、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乱市场秩序;
(11 )贬损同行,以提高自己;
(12 )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3 )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14 )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5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行为。
5、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勤勉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3)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
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4)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的原则
(1)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必须覆盖公司的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程和业务环节;
(2)独立性原则:设立独立的监察稽核与风险管理部,监察稽核与风险管理部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
性,负责对公司各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稽核和检查;
(3)相互制约原则:各部门在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上要形成一种相互制约的机制,建立不同岗位之间的
制衡体系;
(4)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原则:建立完备的风险管理指标体系,使风险管理更具客观性和操作性。
2、内部控制的体系结构
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结构是一个分工明确、相互牵制的组织结构,由最高管理层对内部控制负最终责任,
各个业务部门负责本部门的风险评估和监控,监察稽核部负责监察公司的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具体而言,
包括如下组成部分:
(1)董事会:负责制定公司的内部控制政策,对内部控制负完全的和最终的责任;
(2)督察长:独立行使督察权利;直接对董事会负责;及时向董事会及/ 或董事会下设的相关专门委员会
提交有关公司规范运作和风险控制方面的工作报告;
(3)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指导基金财产的运作、制定本基金的资产配置方案和基本的投资策略;
(4)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对基金投资运作的风险进行测量和监控;
(5)监察稽核部:负责对公司风险管理政策和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察,并为每一个部门的风险管理系
统的发展提供协助,使公司在一种风险管理和控制的环境中实现业务目标;
(6)业务部门:风险管理是每一个业务部门最首要的责任。部门经理对本部门的风险负全部责任,负责
履行公司的风险管理程序,负责本部门的风险管理系统的开发、执行和维护,用于识别、监控和降低风险。
3、内部控制的措施
(1)建立、健全内控体系,完善内控制度:公司建立、健全了内控结构,高管人员关于内控有明确的分
工,确保各项业务活动有恰当的组织和授权,确保监察稽核工作是独立的,并得到高管人员的支持,同时
置备操作手册,并定期更新;
(2)建立相互分离、相互制衡的内控机制:建立、健全了各项制度,做到基金经理分开,投资决策分开,
基金交易集中,形成不同部门,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机制,从制度上减少和防范风险;
(3)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了岗位责任制,使每个员工都明确自己的任务、职责,并及时
将各自工作领域中的风险隐患上报,以防范和减少风险;
(4)建立风险分类、识别、评估、报告、提示程序:分别建立了公司营运风险和投资风险控制委员会,
使用适合的程序,确认和评估与公司运作和投资有关的风险;公司建立了自下而上的风险报告程序,对风
险隐患进行层层汇报,使各个层次的人员及时掌握风险状况,从而以最快速度作出决策;
(5)建立内部监控系统:建立了有效的内部监控系统,如电脑预警系统、投资监控系统,能对可能出现
的各种风险进行全面和实时的监控;
(6)使用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手段:采取数量化、技术化的风险控制手段,建立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模型,用以提示指数趋势、行业及个股的风险,以便公司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对风险进行分散、控制和规避,
尽可能地减少损失;
(7)提供足够的培训:制定了完整的培训计划,为所有员工提供足够和适当的培训,使员工明确其职责
所在,控制风险。
4、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声明
(1)基金管理人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披露真实、准确;
(2)基金管理人承诺根据市场变化和基金管理人发展不断完善内部合规控制。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一)基本情况
名称: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2 号(100005 )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2 号(100005 )
法定代表人:李民吉
成立时间:1992 年 10 月 14 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2,822,686,653 元人民币
批准设立机关和设立文号:中国人民银行[银复(1992)391 号]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25 号
联系人:王者凡
电话:(010)85238667
传真:(010)85238680
(二)主要人员情况
华夏银行资产托管部内设市场一室、市场二室、风险与合规管理室和运营室 4 个职能处室。资产托管部共
有员工 39 人,高管人员拥有硕士以上学位或高级职称。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华夏银行于 2005 年 2 月 23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获得证券投
资基金托管资格,是《证券投资基金法》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管理办法》实施后取得证券投资基金
托管资格的第一家银行。自成立以来,华夏银行资产托管部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行业精神,始
终遵循“安全保管基金资产,提供优质托管服务”的原则,坚持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依托严格的内
控管理、先进的技术系统、优秀的业务团队、丰富的业务经验,严格履行法律和托管协议所规定的各项义
务,为广大基金份额持有人和资产管理机构提供安全、高效、专业的托管服务,取得了优异业绩。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说明
(一)内部控制目标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和行内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
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资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二)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总行审计部对托管业务风险控制
工作进行检查指导。资产托管部内部专门设置了风险与合规管理室,配备了专职内控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
务的内控监督工作,具有独立行使监督稽核工作的职权和能力。
(三)内部风险控制的原则
1、合法性原则:必须符合国家及监管部门的法律法规和各项制度并贯穿于托管业务经营管理活动的始终;2、完整性原则:一切业务、管理活动的发生都必须有相应的规范程序和监督制约;监督制约必须渗透到
托管业务的全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盖到资产托管部所有的部门、岗位和人员;
3、及时性原则:托管业务经营活动必须在发生时能准确及时地记录;按照“内控优先”原则,新设机构
或新增业务品种时,必须做到已建立相关的规章制度;
4、审慎性原则:必须实现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与完整;
5、有效性原则:必须根据国家政策、法律及华夏银行经营管理的发展变化进行适时修订;必须保证制度
的全面落实执行,不得有任何空间、时限及人员的例外;
6、独立性原则:资产托管部内部专门设置了风险与合规管理室,配备了专职内控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
的内控监督工作,具有独立行使监督稽核工作的职权和能力。
(四)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等,可以保证托
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格;业务管理实行严格的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
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专门
设置业务操作区,封闭管理,实施音像监控;指定专人负责受托资产的信息披露工作,防止泄密;业务实
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本基金管理人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托管人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对基金投资范围、投资对
象、投资比例、融资比例、基金投资禁止行为、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管理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
托管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等进行监督。
1、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基金法》、《运作办法》、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的
行为,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确认。在限期内,基金托管人
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
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2、对基金托管人按照法规要求需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基金监督报告的事项,基金管理人应积极配合提供相
关数据资料和制度等。
3、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并将纠正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南楼三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南楼三层
联系人:郑小囡
联系电话:010-66577617
客服信箱:irm@mfcteda.com
客服电话:400-698-8888
传真:010-66577760/61
公司网站:http://www.mfcteda.com
2)泰达宏利基金网上直销系统
(1)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s://etrade.mfcteda.com/etrading/
支持基金管理人旗下基金网上交易系统的银行卡和第三方支付有:农业银行卡、建设银行卡、民生银行卡、
招商银行卡、兴业银行卡、中信银行卡、光大银行卡、交通银行卡、浦发银行卡、中国银行卡、广发银行
卡和快钱支付等。(2)泰达宏利微信公众账号:mfcteda_BJ
支持民生银行卡、招商银行卡和快钱支付。
客户服务电话:400-698-8888 或 010-66555662
客户服务信箱:irm@mfcteda.com
2、销售机构
1)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2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2 号
法定代表人:李民吉
联系人:王者凡
客户服务电话:95577
网址:www.hxb.com.cn
2)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 2-6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客服电话:4008-888-888 或 95551
联系人:辛国政
公司网站:www.chinastock.com.cn
3)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联系人:陈宇
客服电话:95523 或 400-889-5523
网址:www.swhysc.com
4)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 198 号新南城商务中心 A 栋 11 层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 198 号新南城商务中心 A 栋 11 层
法定代表人:孙永祥
联系人:李欣
客服电话:95351
公司网站:www.xcsc.com
5)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 228 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228 号华泰证券广场
法定代表人:周易
客户服务电话:95597
联系人:庞晓芸
公司网站:www.htsc.com.cn6)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何耀
客户服务电话:95525 
公司网址:www.ebscn.com
7)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金山区廊下镇漕廊公路 7650 号 205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68 号 8 楼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公司网址:www.noah-fund.com
客服热线:400-821-5399
8)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 8 楼 801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 1 号物资控股置地大厦 8 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公司网址:www.zlfund.cn;www.jjmmw.com
客服热线:4006-788-887
9)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 685 弄 37 号 4 号楼 449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1118 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 楼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公司网址:www.ehowbuy.com
客服热线:400-700-9665
10)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 1218 号 1 栋 202 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 266 号黄龙时代广场 B 座支付宝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客服电话:400-076-6123
公司网址:http://www.fund123.cn/
11)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浦东新区峨山路 613 号 6 幢 551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5 号 3C-9 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服电话:400-1818-188
公司网址:www.1234567.com.cn12)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 526 号 2 幢 220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267 号 11 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客服电话:4008202899
公司网址:www.erichfund.com
13)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 号 1002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 号泛利大厦 10 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客服电话:400-920-0022
公司网址:http://licaike.hexun.com/
14)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 6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 15-1 号邮电新闻大厦二层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客服电话:400-888-6661
公司网址:www.myfund.com
15)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 903 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街 18 号同花顺大楼 4 层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客户服务热线:4008-773-772
公司网址:www.5ifund.com
16)一路财富(北京)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五栋大楼 C 座 702 室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大街 2 号万通新世界广场 A 座 2208
法定代表人:吴雪秀
客服电话:400-001-1566
公司网址:www.yilucaifu.com
17)上海汇付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 100 号金外滩国际广场 19 楼
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 100 号金外滩国际广场 19 楼
法定代表人:冯修敏
客服电话:400-820-2819
公司网址:https://tty.chinapnr.com
18)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4 楼 09 单元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4 楼
法定代表人:郭坚
客服电话:400-821-9031
公司网址:www.lufunds.com
19)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 10 号五层 5122 室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20 号乐成中心 A 座 23 层 2302#
法定代表人:李悦
客服电话:4008-980-618
公司网址:www.chtfund.com
20)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古檀大道 47 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中环国际 1413 室 
法定代表人:吴言林
客服电话:025-56663409
公司网址:www.huilinbd.com
21)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 4 栋 10 层 1006#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 28 号富卓大厦 A 座 17 层
法定代表人:杨懿
客服热线:400-166-1188
公司网址:http://money.jrj.com.cn
22)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 277 号 3 层 310 室
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 518 号 8 座 3 层
法定代表人:燕斌
客服热线:400-046-6788
公司网址:http://www.66money.com
23)北京广源达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 28 号 C 座六层 605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宏泰东街浦项中心 B 座 19 层
法定代表人:齐剑辉
公司网址:http://www.niuguwang.com
客服热线:400-623-6060
24)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武汉中央商务区泛海国际 SOHO 城(一期)第七幢 23 层 1 号 4 号
办公地址:武汉市泛海国际 SOHO 城 7 栋 2301 、2304
法定代表人:陶捷公司网址:http://www.buyfunds.cn
客服热线:400-027-9899
25)北京晟视天下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怀柔区九渡河镇黄坎村 735 号 03 室
法定代表人:蒋煜
办公地址:北京朝阳区朝外大街甲 6 号万通中心 D 座 21-28 层
公司网址:www.gscaifu.com
客服热线:400-818-8866
26)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 1 号院 6 号楼 2 单元 21 层 222507
办公地址:北京朝阳区阜通东大街 1 号院望京 sohoT2B 座 2507 层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客服热线:4000-618-518
公司网址:www.ncfjj.com
27)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 、N-2 地块新浪总部科研楼 5 层 518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 10 号院西区 8 号楼新浪总部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昭琛
客服电话:010-62675369
公司网址:http://www.xincai.com/
28)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 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12 楼 b1201-1203
法定代表人:肖雯
客服电话:020-89629066
公司网址:www.yingmi.cn
29)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 号 11 层 1108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 号 11 层 1108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客服电话:400-619-90595
网址:www.fundzone.cn
30)上海云湾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金桥路 27 号 13 号楼 2 层
办公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新金桥水路 27 号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桂水发
客服电话:400-820-1515 
公司网址:www.zhengtongfunds.com31)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 33 号 11 楼 B 座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 1500 号万得大厦 11 楼
法定代表人:王廷富
客服电话:4007991888
公司网址:www.520fund.com.cn
32)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潘园公路 1800 号 2 号楼 6153 室(上海泰和经济发展区)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昆明路 518 号 A1002 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电话:021-65370077-209
公司网站:www.jiyufund.com.cn
33)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东三街 2 号 4 层 401-15
办公地址:北京市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 18 号院 a 座 17 层
法定代表人:江卉
客服电话:95518/400 088 8816
公司网址:http://fund.jd.com
34)北京格上富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 19 号楼 701 内 09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 19 号楼 701 内 09 室
法定代表人:李悦章
联系人:曹庆展
客服电话:400-066-8586
公司网址:www.igesafe.com
35)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 3 号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 3 号
法定代表人:林卓
客服电话:4000411001
公司网址:www.taichengcaifu.com
36)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 5475 号 1033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1098 号浦江国际金融广场 53 楼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客服电话:4009217755
公司网址:http://www.leadfund.com.cn37)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7 号 4 号楼 40 层 4601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7 号北京财富中心 A 座 46 层
法定代表人:杨健
客服电话:400-673-7010
公司网站:www.jianfortune.com
38)万家财富基金销售(天津)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区(中心商务区)迎宾大道 1988 号滨海浙商大厦公寓 2-2413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丰盛胡同 28 号太平洋保险大厦 A 座 5 层
法定代表人:李修辞
客服电话:010-59013842
公司网址:www.wanjiawealth.com
39)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8 号 9 号楼 15 层 1809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8 号楼 soho 现代城 C 座 18 层 1809
法定代表人:戎兵
客服电话:400-6099-200
公司网址:http://www.yixinfund.com
40)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南省三亚市迎宾路 360-1 号三亚阳光金融广场 16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乙 12 号院 1 号昆泰国际大厦 12 层
法定代表人:李科
客服电话:95510 
公司网址:http://fund.sinosig.com/
41)北京君德汇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 2-2-1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F 座 12 层 B 
法定代表人:李振
客服电话:400-829-1218
公司网址:www.kstreasure.com
(二)登记机构
名称: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南楼三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南楼三层
法定代表人:弓劲梅
联系人:石楠
联系电话:010-66577769
传真:010-66577750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负责人:俞卫锋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经办律师:黎明、孙睿
联系人:孙睿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 6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 202 号企业天地 2 号楼普华永道中心 11 楼
法定代表人:赵柏基
经办注册会计师:单峰、庞伊君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庞伊君
四、基金的名称
泰达宏利创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本基金类型:混合型
本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本基金存续期:不定期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基础上,通过主动管理,力争创造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的投资对象是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
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权证等权益类金融工具、债券等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包括国债、
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地方政府债券、中期票据、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
债)、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
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投资组合资产配置比例: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 0%-95%;投资于债券、债券回购、货币市场工具、
银行存款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5%;本基金保留的
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
金、应收申购款等。
未来若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基金投资同业存单的,在履行适当程序后,本基金可参与同业存单的投资,
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
围。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管理人充分发挥自身的研究优势,将严谨、规范化的基本面研究分析与积极主动的投资风格相结合,
在分析和判断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和金融市场运行趋势的基础上,自上而下决定债券组合久期、期限结构配
置及债券类别配置;同时在严谨深入的信用分析基础上,综合考量企业债券的信用评级以及各类债券的流动性、供求关系和收益率水平等,自下而上地精选具有较高投资价值的个券。同时,本基金深度关注股票
市场的运行状况与相应风险收益特征,在严格控制基金资产运作风险的基础上,把握投资机会。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在分析和判断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的基础上,并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资产配置范围内以投资时钟理论
为指导,通过对经济周期所处的发展阶段及其趋势的分析和判断以及不同资产类别的预期表现,对基金资
产配置进行动态调整,在有效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基础上,提高基金资产风险调整后收益。
2、股票投资策略
(1)行业配置策略
本基金的行业配置,将根据宏观经济中期趋势、政策环境变化、各行业关键指标情况以及估值区间水平等
因素的变化,结合公司特有的行业配置信号反应模型,对行业配置不断进行调整和优化。
(2)个股精选策略
研究员对上市公司和部分拟上市公司进行分析调研,判断其成长动力来源、成长潜力和成长的可持续性,
从中挑选出运营情况良好且具有长期竞争力和成长潜力的投资标的。本基金将选择合适时机,对此类优质
公司进行投资。
(3)组合构建及策略
根据不同时期市场的实际情况,在基金的风险承受范围内,基金经理将结合行业配置、个股选择的研究分
析结果,从基金股票备选库中精选股票构建实际投资组合,并通过使用资本增值、均值回归、动量等投资
策略中的一个或多个,获取投资的超额收益。
资本增值策略—以资本最大化增值为目的,在既定的资产配置策略和基金风险承受能力的基础上,根据市
场环境变化调整基金中各类资产的配置比例。
均值回归策略—以上市公司真实价值为标准,通过比对上市公司市场价格所反映出的价值,提前发现并买
入价值被低估的个股,利用市场价格向真实价格回归的规律,获得相应的投资回报。
动量策略—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基金经理会通过对市场整体、行业、个股的分析判断,确定它们是否显示
出反应不足、反应过度等特征,利用市场表现的短期连续性,获取超额收益。
3、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管理人充分发挥自身的研究优势,将严谨、规范化的基本面研究分析与积极主动的投资风格相结合,
在分析和判断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和金融市场运行趋势的基础上,自上而下决定债券组合久期、期限结构配
置及债券类别配置;同时在严谨深入的信用分析基础上,综合考量企业债券的信用评级以及各类债券的流
动性、供求关系和收益率水平等,自下而上地精选具有较高投资价值的个券。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总财富总指数+2%
中债总财富总指数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编制,并在中国债券网公开发布,具有较强的权威性和市场影
响力;该指数样本券涵盖央票、国债和政策性金融债,能较好地反映我国资本市场低风险利率水平。本基
金是灵活配置型基金,在严控风险的条件下为,为投资者获得稳定的资本回报为主要目的。为此,本基金
选取“中债总财富总指数+2%”作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
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基准的指数时,本基金可以在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履行适
当程序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及时公告,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在证券投资基金中属于较高风险的品种,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
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
十一、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未经审计)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
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基金托管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9 年 4 月 10 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
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85,747,806.11 76.99 
其中:股票 85,747,806.11 76.99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22,229,000.00 19.96 
其中:债券 22,229,000.00 19.96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2,985,602.61 2.68 
8 其他资产 409,066.37 0.37 
9 合计 111,371,475.09 100.00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4,974,200.00 4.48 
B 采矿业 9,075,000.00 8.18 
C 制造业 12,807,179.31 11.54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 -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9,463,200.00 8.53 
J 金融业 49,428,226.80 44.56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85,747,806.11 77.29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股票。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0547 山东黄金 300,000 9,075,000.00 8.18 
2 600837 海通证券 980,000 8,624,000.00 7.77 
3 601688 华泰证券 500,000 8,100,000.00 7.30 
4 600030 中信证券 500,000 8,005,000.00 7.22 
5 600036 招商银行 300,000 7,560,000.00 6.81 
6 000333 美的集团 190,090 7,006,717.40 6.32 
7 000001 平安银行 700,000 6,566,000.00 5.92 
8 601601 中国太保 226,700 6,445,081.00 5.81 
9 600050 中国联通 1,200,000 6,204,000.00 5.59 
10 000651 格力电器 159,950 5,708,615.50 5.15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14,114,800.00 12.72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8,035,200.00 7.24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8,035,200.00 7.24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79,000.00 0.07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22,229,000.00 20.04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010303 03 国债⑶ 140,000 14,114,800.00 12.72 
2 018005 国开 1701 80,000 8,035,200.00 7.24 
3 110049 海尔转债 790 79,000.00 0.07 
注:以上为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持有的全部债券投资。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未投资于股指期货。该策略符合基金合同的规定。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于国债期货。该策略符合基金合同的规定。
(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招商银行(600036)于 2018 年 2 月 12 日被银保监会做出行政处罚决定。招
商银行因(一)内控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二)违规批量转让以个人为借款主体的不良贷款;
(三)同业投资业务违规接受第三方金融机构信用担保;(四)销售同业非保本理财产品时违规承诺保本;
(五)违规将票据贴现资金直接转回出票人账户;(六)为同业投资业务违规提供第三方金融机构信用担
保;(七)未将房地产企业贷款计入房地产开发贷款科目;(八)高管人员在获得任职资格核准前履职;
(九)未严格审查贸易背景真实性办理银行承兑业务;(十)未严格审查贸易背景真实性开立信用证;
(十一)违规签订保本合同销售同业非保本理财产品;(十二)非真实转让信贷资产;(十三)违规向典
当行发放贷款;(十四)违规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罚款 6570 万元,没收违法所得 3.024 万元,罚没
合计 6573.024 万元。
基金管理人分析认为招商银行从 2004 年转型零售,大力发展零售业务,经过长期积累与发展逐渐形成独
特的业务结构与经营特色,存款结构持续优化,资产配置稳健。我们判断属于此次行政处罚属于个别业务
问题,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稳健经营,不影响其长期投资价值,因此,基金管理人经审慎分析,在本报告期
内继续保持对其的投资。
本基金投资的其余前九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报告期内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也没有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
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均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3)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84,720.32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323,167.23 
5 应收申购款 1,178.82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409,066.37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流通受限部分的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流通受限情况说明 
1 600030 中信证券 8,005,000.00 7.22 重大事项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
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
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5 年 3 月 30 日,基金合同生效以来的投资业绩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如下
表所示:
(一)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泰达宏利创盈混合 A
阶段 基金净值收益率① 基金净值收益率标准差② 比较基准收益率 ③ 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2015.3.30~2015.12.31 4.50% 0.06% 8.79% 0.11% -4.29% -0.05% 
2016.1.1~2016.12.31 3.54% 0.07% 3.33% 0.12% 0.21% -0.05% 
2017.1.1~2017.12.31 13.22% 0.25% 0.79% 0.09% 12.43% 0.16% 
2018.1.1~2018.12.31 -5.31% 0.93% 11.83% 0.11% -17.14% 0.82% 
基金合同生效以来至 2018.12.31 16.00% 0.50% 26.69% 0.11% -10.69% 0.39% 
泰达宏利创盈混合 B
阶段 基金净值收益率① 基金净值收益率标准差② 比较基准收益率 ③ 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2015.3.30~2015.12.31 3.40% 0.05% 8.79% 0.11% -5.39% -0.06% 
2016.1.1~2016.12.31 3.29% 0.07% 3.33% 0.12% -0.04% -0.05% 
2017.1.1~2017.12.31 12.55% 0.26% 0.79% 0.09% 11.76% 0.17% 
2018.1.1~2018.12.31 -5.66% 0.92% 11.83% 0.11% -17.49% 0.81% 
基金合同生效以来至 2018.12.31 13.40% 0.50% 26.69% 0.11% -13.29% 0.39%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中债总财富总指数+2%
(二)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净值的变动情况,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变动的比较
泰达宏利创盈混合 A 基金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2015 年
3 月 30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泰达宏利创盈混合 B 基金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2015 年
3 月 30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注:本基金在建仓期结束时及截止报告期末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规定的比例要求。
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B 类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70% 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7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上述基金管理费率的调整,自 2015 年 11 月 2 日起生效。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
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3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
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2%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
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3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
支付日期顺延。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B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3%。本基金销售服务费
将专门用于本基金的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基金管理人将在基金年度报告中对该项费用的列支情况
作专项说明。
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B 类份额基金资产净值的 0.3% 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3%÷当年天数
H 为 B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 B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
后于次月首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划出,由登记机构代收,登记机构收到后按相关合同规定支付
给基金销售机构等。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3-7 项及第 9 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
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四)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一)在“重要提示”中,更新了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的截止日期。
(二)对“三、基金管理人”中,基金管理人概况、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投资决策委
员会成员名单部分进行更新。
(三)“五、相关服务机构”中,更新第三方销售机构部分内容及增加第三方销售机构。
(四)“九、基金的投资”部分投资组合报告内容更新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五)“十、基金的业绩”部分对基金业绩更新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并更新了历史走势对比图。
(六)更新了“二十一、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部分内容。
(七)更新了“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内容。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 年 5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