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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泰蓝月短债A(007057)

中泰蓝月短债:中泰蓝月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查看PDF公告

中泰蓝月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基金名称 中泰蓝月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中泰蓝月短债
基金主代码 007057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 年 04 月 26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泰蓝月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泰蓝月短债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19-05-15
赎回起始日 2019-05-15
转换转入起始日 -
转换转出起始日 -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19-05-15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中泰蓝月短债 A 中泰蓝月短债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7057 007058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 是 是
2 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者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
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
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
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
媒介上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1、申购金额的限制
投资者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 10.00 元(含申购费)。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份额时,首
次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0,000 元(含申购费),已在直销柜台有本基金认购记录的投资者不受首次申
购最低金额的限制,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000 元(含申购费);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平台申购
本基金份额时,每次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 元(含申购费)。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申购金额及交
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2、本基金不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进行限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或基金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3、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
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
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申购金额限制,并在调整实施前依照有关规定在指
定媒介上公告并报监管机构备案。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申购费,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投资人可多次申购本基金,申购
费用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
3.2.1 前端收费
中泰蓝月短债 A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备注
M<100 万 0.30%
100 万≤M<500 万 0.10%
500 万≤M 1000.00 元/笔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 A 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在投资人申购 A 类基金份额时收取,
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结算等各项费用。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申请日(T 日),在正常情况下,
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 T+1 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 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者应在 T+2 日后
(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机构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则
申购款项退还给投资者。
销售机构对申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申购的确认以注
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否则,由此
产生的投资者任何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依法对上述申购申请的确认时间进行调整,并在调整实施日前
按照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监管机构备案。
2、"未知价"原则,即申购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3、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全额交付申购款项,投资者交付申购款项时,申购成立;注册登记机构
确认基金份额时,申购生效。若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未全额到账则申购不成立,申购款项将退回投资者账户,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等不承担由此产生的利息等任何损失。
4、当日的申购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1、赎回份额的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单笔赎回申请最低份数为 10.00 份,若某基金份额持有
人赎回时在销售机构保留的基金份额不足 10.00 份,则该次赎回时必须一起赎回。
2、本基金不对投资者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进行限制,但各销售机构对交易账户最低份额余
额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3、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并在调整实施前依照有
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监管机构备案。
4.2 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相同,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本基金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
或等于 7 日但少于 30 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25%计入基金财产;对
持续持有期长于或等于 30 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不收取赎回费。赎回费中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
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具体如下:
中泰蓝月短债持有期限(N) 赎回费率
N〈7 天 1.50%
7 天≤N 〈30 天 0.10%
30 天≤N 0.0
赎回份额持有时间的计算,以该份额在注册登记机构的登记日开始计算。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赎回申请日(T 日),在正常情况下,
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 T+1 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 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者应在 T+2 日后
(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机构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销售机构对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赎回的确认以注
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否则,由此
产生的投资者任何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依法对上述赎回申请的确认时间进行调整,并在调整实施日前
按照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监管机构备案。
2、"未知价"原则,即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3、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时,赎回成立;注册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赎回生效。基金份额持有人
赎回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将在 T+7 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在发生巨额赎回或基金合同载明的
其他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4、当日的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5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1、办理方式
申请办理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须拥有基金管理人开放式基金账户。
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后即可到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销售机构网点(包括电子化服务渠道)申请办理此
项业务,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2、办理时间
自 2019 年 5 月 15 日起正式开通,本业务的申请受理时间与本基金日常申购业务受理时间相同。
3、办理机构
投资者目前可以通过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
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肯特瑞基金销
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办理
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除上述机构外,其他机构如以后开展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基金管理人可不再另行公告,以各销售机构公告
为准。
4、定期定额投资金额
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单笔最低金额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投资者可与各销售机构就申请开办本
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约定每期申购金额。
5、扣款日期及扣款方式投资者通过各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相关流程和业务规则遵循各销售机构有关规定。
详情请咨询各销售机构的当地销售网点。
6、定期定额投资费率的说明
若无另行公告,定期定额投资费率和计费方式与日常申购业务相同。如有费率优惠以本基金各销售机构相
关公告为准。
7、扣款和交易确认
每期实际扣款日为基金申购申请日,并以该日(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将
在 T +1 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基金份额查询起始日为 T +2 工作日。
8、变更与解约
如果投资者想变更每期申购金额和扣款日期,可提出变更申请;如果投资者想终止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可
提出解除申请。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6 基金销售机构
6.1 场外销售机构
6.1.1 直销机构
1、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柜台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488 号太平金融大厦 1002-1003 室
邮编:200120
网站:www.ztzqzg.com
传真:021-68883868
联系电话:400-821-0808
2、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平台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488 号太平金融大厦 1002-1003 室
邮编:200120
网站:www.ztzqzg.com传真:021-68883868
联系电话:400-821-0808
6.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1、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 86 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网址:www.zts.com.cn
客服电话:95538
2、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 154 号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网址:www.cib.com.cn
客服电话:95561
3、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
法定代表人:其实
网址:www.1234567.com.cn
客服电话:95021 或 400-1818-188
4、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金所环路 1333 号
法定代表人:王之光
网址:www.lufunds.com客服电话:400-821-9031
5、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 196 号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网址:www.howbuy.com
客服电话:400-700-9665
6、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路 1 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1201-1203
法定代表人:肖雯
网址:www.yingmi.cn
客服电话:020-89629066
7、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 18 号院 A 座
法定代表人:江卉
网址:kenterui.jd.com
客服电话:400-098-8511
8、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 526 号 2 幢 220 室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网址:www.erichfund.com
客服电话:400-820-2899
9、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地区中关村大街 11 号 11 层 1108 号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网址:www.hcjijin.com
客服电话:400-619-9059
10、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东风南路东康宁街北 6 号楼 5 楼 503
法定代表人:王旋
网址:www.hgccpb.com
客服电话:4000-555-671
6.2 场内销售机构
无
7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 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自 2019 年 5 月 15 日起,基金管理人将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销售机构以及其他媒介,披
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前款规定的市场交易日的次日,将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登
载在指定媒介上。
8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基金份额日常申购、赎回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
2.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中泰蓝月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
泰蓝月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投资者亦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
821-0808 或登陆本公司网站 www.ztzqzg.com 了解相关情况。
3.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职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
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
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银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基金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
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
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敬请注意投资风险。
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拟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特此公告。
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9 年 05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