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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金融地产混合(004871)

中银金融地产混合: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9年第1号)查看PDF公告

 
 
 
 
中银金融地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9 年第 1 号) 
 
 
 
 
 
 
基金管 理人:





中银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 管人:





兴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 九年 五 月 中银金融地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 明书 摘要 2 重 要提 示 本基金 经 2017 年 6 月 21 日中国 证券 监督 管理 委员 会证监 许可[2017]979 号文 募集注 册 。 本基金 的基 金合 同 于 2017 年 9 月 28 日正 式生 效。 基金管 理人 保证 招募 说明 书的内 容真 实、 准确 、 完 整 。 本招 募说 明书 经中 国证 监 会注册 , 但中国 证监 会对 本基 金募 集的注 册, 并不 表明 其对 本 基金的 价值 和收 益做 出实 质性判 断或 保 证, 也不 表明 投资 于本 基 金没有 风险 。 中国 证监 会 不对基 金的 投资 价值 及市 场前景 等作 出实 质性判 断或 者保 证 。


基金管 理人 依照 恪尽 职守 、 诚 实信 用、 谨慎 勤勉 的 原则管 理和 运用 基金 财产 , 但 不保 证 本基金 一定 盈利 ,也 不保 证最低 收益 。


本摘要 根据 基金 合同 和基 金招募 说明 书编 写 , 并 经 中国证 监会 核准 。 基金 合 同是约 定基 金当事 人之 间权 利 、 义 务 的法律 文件 。 基金 投资 人 自依基 金合 同取 得基 金份 额, 即成 为基 金 份额持 有人 和本 基金 合同 的当事 人, 其持 有基 金份 额 的行为 本身 即表 明其 对基 金合同 的承 认 和接受 , 并按 照 《 基金 法》 、 《 运作 办法 》 、 基金 合同 及其他 有关 规定 享有 权利 、 承 担义 务。 基金投 资人 欲了 解基 金份 额持有 人的 权利 和义 务, 应详细 查阅 基金 合同 。 投资有 风险 , 投资者 根 据所 持有份 额享 受基 金的 收益 , 但同时 也要 承担 相应 的投 资风险 。 投资者 认购 ( 或申 购) 基 金时应 认真 阅读 本招 募说 明书基 金合 同等 信息 披露 文件 , 全 面认 识 本基金 产品 的风 险收 益特 征, 自主 判断 基金 的投 资 价值 , 自 主做 出投 资决 策 , 并 承担 基金 投 资中出 现的 各类 风险 , 包 括因政 治 、 经 济、 社会 等 环境因 素对 证券 价格 产生 影响而 形成 的系 统性风 险 , 个 别证 券特 有 的非系 统性 风险 , 由于 基 金投资 者连 续大 量赎 回基 金产生 的流 动性 风险 , 基 金管 理人 在基 金 管理实 施过 程中 产生 的基 金管理 风险 , 基金 投资 过 程中产 生的 操作 风险, 因交 收违 约和 投资 债券引 发的 信用 风险 ,基 金投 资 对象 与投 资策 略引 致的特 有风 险 , 等等 。 本 基金 投资 中小 企 业私募 债券 , 中小 企业 私 募债是 根据 相关 法律 法规 由非上 市中 小企 业采用 非公 开方 式发 行的 债券 。 由 于不 能公 开交 易 , 一 般情 况下 , 交 易不 活 跃, 潜在 较大 流 动性风 险 。 当 发债 主体 信 用质量 恶化 时 , 受 市场 流 动性所 限 , 本 基金 可能 无 法卖出 所持 有的 中小企 业私 募债 , 由此 可 能给基 金净 值带 来更 大的 负面影 响和 损失 。 本基 金 的特定 风险 详见 招募说 明书 “ 风 险揭 示 ” 章 节。 本基金 为混 合型 基金 , 其 预期收 益及 预期 风险 水平 高于债 券型 基金 和货 币市 场基金 , 但 低于股 票型 基金 ,属 于中 等风险 水平 的投 资品 种。 投资者 应充 分考 虑自 身的 风险承 受能 力 , 并 对于 认 购 ( 或申 购 ) 基 金的 意愿 、 时 机 、 数 量等投 资行 为作 出独 立决 策。


基金的 过往 业绩 并不 预示 其未来 表现 , 基 金管 理人 管 理的其 他基 金的 业绩 也不 构成对 本 基金业 绩表 现的 保证 。 基 金管理 人提 醒投 资者 基金 投资的 “ 买 者自 负 ” 原 则 , 在投资 者作 出投 资决策 后, 基金 运营 状况 与基金 净值 变化 引致 的投 资风险 ,由 投资 者自 行负 责。 本更新 招募 说明 书所 载内 容截止 日 为 2019 年 3 月 27 日, 有关 财务数 据和 净值 表现截 止 日为 2018 年 12 月 31 日 。 本基金 托管 人 兴 业银 行股 份有限 公司 已复 核了 本次 更新的 招募 说 明书。 4 一、 基 金合 同的生 效日





2017 年 9 月 28 日 二 、基 金管理 人 (一)基金管理人简 况 名称: 中银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银城 中 路 200 号中 银大 厦 45 楼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银城 中 路 200 号中 银大 厦 26 楼、27 楼、45 楼 法定代 表人 :章砚 设立日 期:2004 年 8 月 12 日 电话: (021 )38834999 联系人 :高 爽秋 注册资 本:1 亿 元人 民币 股权结 构: 股 东 出资额 占注册 资本 的比 例 中国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人民 币 8350 万元 83.5% 贝莱德 投资 管理 (英 国) 有限公 司 相当于 人民 币 1650 万元 的 美元 16.5%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 事会 成员 章砚(ZHANG Yan ) 女士 ,董事 长。 国籍 :中 国。 英国伦 敦大 学伦 敦政 治经 济学 院 公 共金融 政策 专业 硕士 。 现 任中银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董事长 。 历任 中国 银行 总 行全球 金融 市场 部主管 、助 理总 经理 、总 监,总 行金 融市 场总 部、 投资银 行与 资产 管理 部总 经理。 李道滨(LI Daobin )先生,董事。国籍:中国。清华大学法学博士。中银基 金管理有 限公司 执行 总裁 。2000 年 10 月至 2012 年 4 月任 职 于嘉实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历任 市场 部 副总监 、总 监、 总经 理助 理和公 司副 总经 理。 韩温(HAN Wen )先 生, 董事。国籍 :中国。 首都 经济贸易大 学经济学 学士 。现任中 国银行 总行 人力 资源 部副 总经理 。 历任 中国 银行 北 京市分 行公 司业 务部 高级 经理 , 通 州支 行5 副行长 ,海 淀支 行副 行长 ,上地 支行 副行 长( 主持 工作) 、行 长, 丰台 支行 行 长等职 。 王卫东 (Wang Weidong ) 先生 , 董 事 。 国 籍: 中国 。 清 华大 学- 香港中 文大 学 MBA,北 京大学 学士 。 现任 中国 银 行总行 投资 银行 与资 产管 理部副 总经 理 。 历 任中 国 银行总 行资 金部 交易员 , 中国 银行 香港 分 行投资 经理 , 中国 银行 总 行金融 市场 总部 高级 交易 员、 主管 , 中 国 银行总 行投 资银 行与 资产 管理部 主管 ,中 国银 行上 海分行 金融 市场 部总 经理 等职。 曾仲诚 (Paul Tsang ) 先生 ,董事 。国 籍: 中国 。为 贝莱德 亚太 区首 席风 险管 理总 监 、 董事总 经理 , 负责 领导 亚 太区的 风险 管理 工作 , 同 时担任 贝莱 德亚 太区 执行 委员会 成员 。 曾 先生 于 2015 年 6 月 加入 贝 莱德。 此前 ,他 曾担 任摩 根士丹 利亚 洲首 席风 险管 理总监 ,以 及 其亚太 区执 行委 员会 成员 , 带 领独 立的 风险 管理 团 队, 专责 管理 摩根 士丹 利 在亚洲 各经 营范 围的市场 、信贷及 营运风 险,包括 机构销售 及交易 (股票及 固定收益 ) 、资本 市场、投 资 银 行、 投资 管理 及财 富管 理 业务 。 曾 先生 过去 亦曾 于 美林的 市场 风险 管理 团队 效力九 年 , 并 曾 于瑞 银的利率衍 生工具交易\ 结 构部工作两年 。曾先生现 为中国清华大 学及北京大 学的风险 管理客 座讲 师 。 他 拥有 美 国威斯 康辛 大学 麦迪 逊分 校工商 管理 学士 学位 , 以 及宾夕 法尼 亚大 学沃顿 商学 院工 商管 理硕 士学位 。 赵欣舸 (ZHAO Xinge )先 生,独 立董 事。 国籍 :中 国。美 国西 北大 学经 济学 博士 。 曾 在美国 威廉 与玛 丽学 院商 学院任 教, 并曾 为美 国投 资公司 协会 (美 国共 同基 金业行 业协 会 ) 等公司 和机 构提 供咨 询 。 现 任中欧 国际 工商 学院 金融 学 与会 计学 教授 、 副教 务长 和金 融 MBA 主任, 并在 华宝 信托 担任 独立董 事。 杜惠芬 (DU Huifen ) 女士 ,独立 董事 。国 籍: 中国 。山西 财经 大学 经济 学学 士, 美 国 俄克拉 荷马 州梅 达斯 经济 学院工 商管 理硕 士 , 澳 大 利亚国 立大 学高 级访 问学 者, 中央 财经 大 学经济 学博 士。 现任 中央 财经大 学金 融学 院教 授, 兼任新 时代 信托 股份 有限 公司独 立董 事 。 曾任山 西财 经大 学计 统系 讲师、 山西 财经 大学 金融 学 院副教 授、 中央 财经 大学 独 立学院 (筹 ) 教授、 副院 长、 中央 财经 大学金 融学 院副 院长 等职 。 付磊 (Fu Lei ) 先生, 独立 董事。 国籍 : 中 国。 首都 经济贸 易大 学管 理学 博士 。 现 任 首 都经济 贸易 大学 会计 学院 教授 、 博 士生 导师 。 兼 任 中国商 业会 计学 会常 务理 事、 中国 内部 审 计协会 理事 、 中国 会计 学 会会计 史专 业委 员会 主任 、 北 京会 计学 会常 务理 事 、 北 京总 会计 师 协会学 术委 员 , 江 河创 建 集团股 份有 限公 司独 立董 事、 北京 九强 生物 技术 股 份有限 公司 独立 董事、 航天 长征 化学 工程 股份有 限公 司独 立董 事、 国投泰 康信 托有 限公 司独 立董事 等职 。 2、监 事 6 卢井泉 (LU Jingquan )先 生,监 事, 国籍 :中 国。 南京政 治学 院法 学硕 士。 历任空 军 指挥学 院教 员 、 中 国银 行 总行机 关党 委组 织部 副部 长、 武汉 中北 支行 副行 长 、 企 业年 金理 事 会高级 经理 、投 资银 行与 资产管 理部 高级 交易 员。 赵蓓青 (ZHAO Beiqing ) 女士, 职工 监事 ,国 籍: 中国, 研究 生学 历。 历任 辽宁省 证 券公司 上海 总部 交易 员 、 天治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交 易员 、 中 银基 金管 理有 限 公司交 易员 、 交 易主管 。现 任中 银基 金管 理有限 公司 交易 部总 经理 。 3、管 理层 成员


李道滨 (LI Daobin ) 先生 ,董事 、执 行总 裁。 简历 见董事 会成 员介 绍。


欧阳向 军(Jason X. OUYANG ) 先生 ,督 察长 。国 籍 :加拿 大。 中国 证券 业协 会- 沃顿 商学院 高级 管理 培训 班(Wharton-SAC Executive Program) 毕业证书, 加拿 大西 部 大学毅 伟商 学院(Ivey School of Business , Western University) 工 商管理 硕士 (MBA ) 和经 济学硕 士 。 曾 在加拿 大太 平洋 集团 公司 、 加拿大 帝国 商业 银行 和加 拿大伦 敦人 寿保 险公 司等 海外机 构从 事 金融工 作多 年 , 也 曾任 蔚 深证券 有限 责任 公司 ( 现 英大证 券 ) 研 究发 展中 心 总经理 、 融通 基 金管理 公司 市场 拓展 总监 、监察 稽核 总监 和上 海复 旦大学 国际 金融 系国 际金 融教研 室主 任 、 讲师。


张家文 (ZHANG Jiawen ) 先生 , 副执 行总 裁。 国籍 :中国 。西 安交 通大 学工 商管理 硕 士。 历任 中国 银行 苏州 分 行太仓 支行 副行 长 、 苏 州 分行风 险管 理处 处长 、 苏 州分行 工业 园区 支行行 长、 苏州 分行 副行 长、党 委委 员。


陈军(CHEN Jun ) 先生 , 副执行 总裁 。国 籍: 中国 。上海 交通 大学 工商 管理 硕士、 美 国伊利 诺伊 大学 金融 学硕 士。2004 年加 入中 银基 金 管理有 限公 司, 历任 基金 经理、 权益 投 资部总 经理 、助 理执 行总 裁。 王圣明 (WANG Shengming ) 先 生 , 副 执行 总裁 。 国 籍: 中国 。 北 京师 范大 学 教育管 理 学院硕 士。 现任 中银 基金 管理有 限公 司副 执行 总裁 。历任 中国 银行 托管 业 务 部副总 经理 。 4、基 金经 理 刘腾(LIU Teng ) 先生 , 金融学 硕士 。2012 年加 入 中银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曾任研 究 员、中 银资 产管 理有 限公 司资产 管理 部投 资经 理。2017 年 9 月 至今 任中 银金 融地产 基金 基 金经理 ,2018 年 9 月至 今 任中银 双息 回报 基金 基金 经理。 具 有 7 年 证券 从业 年限。 具备 基 金从业 资格 。 5、投 资决 策委 员会 成员 的 姓名及 职务 主席: 李道 滨( 执行 总裁 ) 7 成员 : 陈 军 (副 执行 总裁) 、 奚 鹏洲 ( 固定 收益 投资 部总经 理) 、 李建 (权益 投 资部 总 经 理) 、 张发 余( 研究 部总 经 理) 、 方明 (专 户理 财部 副 总经理 ) 、 李丽 洋( 财富 管 理部副 总经 理) 列席成 员: 欧阳 向军 (督 察长) 6、上 述人 员之 间均 不存 在 近亲属 关系 。 三、 基 金托管 人 (一)基本情况 名称: 兴业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以下 简称 “ 兴 业银 行 ” )


注册地 址: 福州 市湖 东 路 154 号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江 宁 路 168 号


法定代 表人 :高 建平


成立时 间:1988 年 8 月 22 日


注册资 本:207.74 亿 元人 民币


存续期 间: 持续 经营


基金托 管资 格批 文及 文号 :中国 证监 会证 监基 金字[2005]74 号


托管部 门联 系人 : 吴 玉婷 电话:021-52629999


传真:021-62159217 兴业银 行成 立 于 1988 年 8 月,是 经国 务院 、中 国人 民银行 批准 成立 的首 批股 份制商 业 银行之 一, 总行 设在 福建 省福州 市,2007 年 2 月 5 日正式 在上 海证 券交 易所 挂牌上 市( 股 票代码 :601166 ) , 注 册资 本 207.74 亿元。 开业 二十 多年来 , 兴 业银 行始 终坚 持 “ 真 诚服 务, 相伴成 长 ” 的经 营理 念, 致 力于为 客户 提供 全面 、优 质、高 效的 金融 服务 。截 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兴 业银 行资 产总 额达 6.42 万 亿元 ,实 现营 业收入 1399.75 亿 元, 全 年实现 归属 于 母公司 股东 的净 利润 572.00 亿元。 根据 2017 年 英国 《银行 家》 杂志 “ 全 球银 行 1000 强” 排 名,兴 业银 行按 一级 资本 排名第 28 位 ,按 总资 产排 名第 30 位, 跻身 全球 银 行 30 强 。按 照 美国 《财 富》 杂志 “世界 500 强” 最新 榜单 , 兴 业银 行 以 426.216 亿美 元总 营收 排名 第 230 位。 同时,过去一年 在国内外权威机构组织的 各项评比中,先后获得 “ 亚洲卓越商业银行 ”“ 年度8 最佳股 份制 银行 ”“中 国最 受尊敬 企业 ” 等 多项 殊荣 。 ( 二)托管业务部的 部门 设置及员工情况 兴业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总 行设资 产托 管部 , 下 设综 合 管理处 、 市 场处 、 委 托资 产 管理处 、 产品管 理处 、 稽核 监察 处 、 运 行管 理处 、 养老 金管 理中心 等处 室 , 共 有员 工 100 余 人, 业 务 岗位人 员均 具有 基金 从业 资格。


( 三)基金托管业务 经营 情况 兴业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于 2005 年 4 月 26 日 取得 基金 托管资 格。 基金 托管 业务 批 准文号 : 证监基 金字[2005]74 号。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兴业银 行已 托管 开放 式基 金 248 只, 托 管基金 财产 规 模 8964.38 亿元。 四、 相 关服务 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 机构


1、直 销机 构 中银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银城 中 路 200 号中 银大 厦 45 楼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银城 中 路 200 号中 银大 厦 26 楼、27 楼、45 楼 法定代 表人 :章砚 电话: (021 )38834999 传真: (021 )68872488 1) 中银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直 销中心 柜台 地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银 城中 路 200 号中 银大 厦 45 楼 客户服 务电 话:021-3883 4788 , 400-888-5566 电子信 箱:clientservice@bocim.com 联系人 :周虹 2) 中银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电 子直销 平台 本公司 电子 直销 平台 包括 : 中银基 金官 方网 站(www.bocim.com ) “ 中银 基金 ” 官方 微信 服务 号 中银基 金官 方 APP 客 户端 9 客户服 务电 话:021-3883 4788 , 400-888-5566


电子信 箱:clientservice@bocim.com 联系人 :张 磊 2、其 他销 售机 构


(1 ) 中国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 司 住所: 北京 市西 城区 复兴 门内大 街 1 号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复兴门 内大 街 1 号 法定代 表人 :陈 四清 客户服 务电 话: 95566 网址: www.boc.cn 联系人 :陈 洪源 网址: www.boc.cn (2) 中信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 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东 城区 朝阳门 北大 街 9 号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东 城区 朝阳门 北大 街 9 号 法定代 表人 :李 庆萍 客服电 话:95558 联系人 :赵 树林 网址:bank.ecitic.com (3) 兴业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 司 注册地 址: 福州 市湖 东 路 154 号 中山 大厦 邮 政编 码 :350003 法定代 表人 :高 建平 联系人 : 李博 联系电 话: 95561 公司网 址: www.cib.com.cn (4 ) 上海 陆金 所基 金销 售 有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陆家 嘴环 路 1333 号 14 楼 09 单元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陆家 嘴环 路 1333 号 14 楼 法定代 表人 :王 之光 客户服 务电 话:4008219031 10 联系人 :宁 博宇 网址:www.lufunds.com (5 ) 上海 天天 基金 销售 有 限公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徐 汇区 龙田 路 190 号 2 号楼 2 层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徐 汇区 宛平南 路 88 号 东方 财富 大 厦 法定代 表人 :其 实 客户服 务电 话:95021/4001818188 联系人 :唐 湘怡 网址:http://fund.eastmoney.com/ (6 ) 蚂蚁 (杭 州) 基金 销售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杭州 市余 杭区 仓前街 道文 一西 路 1218 号 1 栋 202 室 办公地 址: 浙江 省杭 州市 西湖区 万塘 路 18 号 黄龙 时 代广 场 B 座 6F 法定代 表人 :陈 柏青 客户服 务电 话:4000-766-123 联系人 :韩 爱彬 网址:www.fund123.cn (7 ) 上海 好买 基金 销售 有 限公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虹 口区 欧阳 路 196 号 26 号楼 2 楼 41 号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南 路 1118 号 鄂尔 多斯 国际 大 厦 903 ~906 室 法定代 表人 :杨 文斌 客户服 务电 话:4007009665 联系人 :王 诗玙 网址:www.ehowbuy.com (8 ) 珠海 盈米 基金 销售 有 限公司 注册地 址: 珠海 市横 琴新 区宝华 路 6 号 105 室-3491 办公地 址: 广州 市海 珠区 琶洲大 道 东 1 号 保利 国际 广场南 塔 1201-1203 室 法定代 表人 :肖 雯 客户服 务电 话:020-89629066


联系人 :邱 湘湘 网址:www.yingmi.cn 11 (9 ) 上海 利得 基金 销售 有 限公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宝 山区 蕴川 路 5475 号 1033 室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虹 口区 东大名 路 1098 号浦 江国 际 金融广 场 法定代 表人 :李 兴春 客户服 务电 话:400-921-7755 联系人 : 陈 孜明 网址:www.leadfund.com.cn (10) 浙江 同花 顺基 金销 售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杭州 市文 二西 路 1 号 903 室 办公地 址: 杭州 市西 湖区 文二西 路 1 号元 茂大 厦 903 室 法定代 表人 :凌 顺平 客户服 务电 话:4008773772 联系人 :董 一锋 网址:www.5ifund.com (11) 北京 肯特 瑞基 金销 售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海 淀区 中关村 东 路 66 号 1 号楼 22 层 2603-06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亦 庄经 济开发 区科 创十 一 街 18 号 院京东 集团 总 部 A 座 17 层 法定代 表人 :江 卉 客户服 务电 话:95118 网址:fund.jd.com (12) 北京 百度 百盈 基金 销售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海 淀区 上地十 街 10 号 1 幢 1 层 101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海 淀区 上地信 息路 甲 9 号奎 科科 技大 厦 1 层 法定代 表人 :张 旭阳 客户服 务电 话:95055-4


网址:www.baiyingfund.com 基金管 理人 可根 据有 关法 律法规 的要 求 , 选 择其 它 符合要 求的 机构 销售 本基 金, 并及 时 公告。 (二)登记机构


12 名称: 中银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上 海市 浦东 新 区银城 中路200 号中 银大 厦45楼 办公地 址: 上 海市 浦东 新 区银城 中 路 200 号中 银大 厦 26 楼、27 楼、45 楼








法定代 表人 :章砚 电话: (021 )38834999 传真: (021 )68872488 联系人 :乐 妮


(三)出具法律意见 书的 律师事务所 名称: 上海 市通 力律 师事 务所 住所: 上海 市银 城中 路 68 号时代 金融 中 心 19 楼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银 城中 路 68 号时 代金 融中 心 19 楼 负责人 :俞 卫锋 电话: (021 )31358666 传真: (021 )31358600 经办律 师: 黎明 、陈 颖华 联系人 :陈 颖华 (四)审计基金财产 的会 计师事务所 名称:











安 永华 明 会计师 事务 所( 特殊 普通 合伙)


住所:











北 京市 东 城区东 长安 街 1 号东 方广 场安永 大 楼 17 层 执行事 务合 伙人 : 毛 鞍宁 电话:











010-58153000 传真:











010-85188298 联系人 :








徐艳 经办会 计师 :


徐艳 、 许 培菁 五 、基 金的名 称 中银金 融地 产混 合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13 六 、基 金的类 型 混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七 、基 金的投 资目 标





本 基金 基于 对金 融地 产行业 的深 入研 究和 分析 , 寻找金 融地 产行 业内 具有 核心竞 争优 势 和持续 成长 潜力 的优 质上 市公司 , 力 争通 过积 极的 主 动管理 实现 长期 稳健 的超 越业绩 比较 基 准的收 益。 八 、基 金的投 资范 围 本基金 的投 资对 象是 具有 良好流 动性 的金 融工 具 , 包括国 内依 法发 行上 市的 股票 (包 括 中小板、 创业板及 其他经 中国证监 会核准上 市的股 票) 、国债 、金融 债、央行 票据、地 方 政 府债 、 企 业债 、 公 司债 、 可转换 公司 债券 、 可分 离 交易可 转债 、 可交 换债 券 、 中 小企 业私 募 债券 、 中 期票 据、 短期 融 资券 、 超 级短 期融 资券 、 资产支 持证 券 、 债 券回 购 、 银 行存 款、 货 币市场 工具 、 股指 期货 、 国债期 货 、 权 证以 及法 律 法规或 中国 证监 会允 许基 金投资 的其 他金 融工具 ,但 须符 合中 国证 监会的 相关 规定 。 本基金 投资 于股 票资 产的 比例为 基金 资产 的 60%-95% ,其中 投资 于金 融地 产 行业的股 票的合 计比 例不 低于 非现 金基金 资产 的 80% ; 权证 投资占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比 例为 0%-3% ; 每个交 易日 日终 在扣 除股 指期货 和国 债期 货合 约需 缴纳的 交易 保证 金后 , 现 金 或到期 日在 一 年以内 的政 府债 券的 比例 合计不 低于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 5% ,其 中现 金不 包括结 算备付 金 、 存 出保证 金、 应收 申购 款等 。 如法律 法规 或监 管机 构以 后允许 基金 投资 其他 品种 , 基 金管 理人 在履 行适 当 程序后 , 可 以将其 纳入 投资 范围 。 如果法 律法 规或 中国 证监 会变更 投资 品种 的投 资比 例限制 , 基 金管 理人 在履 行 适当程 序 后,可 以调 整上 述投 资品 种的投 资比 例。 九 、基 金的投 资策 略





( 一) 投资 策略 1 、大 类资 产配 置策 略 本基金 的资 产配 置策 略主 要依托 于本 基金 管理 人的 大类资 产配 置体 系, 对股 票、债 券 、14 商品 、 房 地产 、 现金 等主 要大类 资产 的表 现进 行预 测, 进而 确定 本基 金对 股 票、 债券 、 货币 市场工 具及 其他 金融 工具 的投资 比例 。 本基金管理人的大类资产 配置体系以定性和定量相 结合的方法,对宏观发展 政策驱动 力、 宏观 经济 驱动 力 、 宏 观价格 驱动 力 、 流 动性 政 策驱动 力 、 资 产主 体经 营 驱动力 、 市场 参 与度驱 动力 和境 外因 素驱 动力七 个因 素进 行综 合考 量, 在风 险与 收益 相匹 配 的原则 下 , 力 求 取得中 长期 的绝 对和 相对 收益。 1、股 票投 资策 略 (1) 金融 地产 行业 的定 义 金融行 业指 经营 金融 商品 的特殊 行业 ,包 括银 行以 及非银 行金 融机 构, 如保 险、证 券 、 信托及 其他 ; 房地 产行 业 指以土 地和 建筑 物为 经营 对象 , 从 事房 地产 开发 、 建设 、 经 营 、 管 理以及 维修 、 装饰 和服 务 的集多 种经 济活 动为 一体 的综合 性产 业 , 主 要包 括 土地开 发 、 房 屋 建设 、 维 修、 管理 , 土地 使用权 的有 偿划 拨 、 转 让 、 房 屋所 有权 的买 卖、 租 赁、 房地 产的 抵 押贷款 ,以 及由 此形 成的 房地产 市场 。 本基金界 定的金融 和房地 产行业包 括以下两 类公司 :1 )申银 万国行业 分类标 准一级 行 业界定的 银行、非 银金融 、房地产 、建筑材 料和建 筑装饰;2 )当前 非主营业 务提供的 产 品 或服务 隶属 于申 银万 国行 业分类 标准 一级 行业 界定 的银行 、 非银 金融 、 房 地 产、 建筑 材料 和 建筑装 饰, 且未 来这 些产 品或服 务有 望成 为主 要收 入或利 润来 源的 公司 。 如果申 银万 国行 业分 类标 准有所 调整 , 或者 基金 管 理人认 为有 更适 当的 金融 、 房 地产 行 业划分 标准 ,基 金管 理人 有权对 金融 和房 地产 行业 的界定 方法 进行 变更 并及 时公告 。 (2) 个股 选择 方法 1)核 心竞 争力 评估 判断一 个公 司的 主营 业务 或产品 在该 行业 内是 否具 备核心 竞争 力, 以及 该竞 争 力的壁 垒 和可持 续性 。 本基金 将选 择在 行业 内具 备较强 核心 竞争 力 , 而 且 该竞争 力由 于 品 牌 、 管 理 、 机 制等 方 面的优 势而 具有 较强 壁垒 的公司 。 2)财 务分 析 本基金 将对 备选 股票 进行 财务模 型分 析 , 重 点考 察 盈利能 力 、 资 产负 债结 构 、 现 金流 水 平、 表外 业务 等方 面 , 选 择盈利 能力 强 、 资 产负 债 结构合 理 、 现 金流 充裕 、 表外业 务风 险可 控的标 的, 剔除 具备 较大 财务风 险和 隐患 的标 的。 3)公 司治 理结 构 15 公司治 理结 构是 保证 上市 公司持 续 、 稳 定、 健康 发 展的重 要条 件 , 是 保证 上 市公司 谋求 股东价 值最 大化 的重 要因 素。 本 基金 管理 人认 为具 有 良好公 司治 理机 制的 公司 具有以 下几 个 方面的 特征 : ①公 司治 理 框架保 护并 便于 行使 股东 权利 , 公 平对 待所 有股 东 ; ② 尊重 公司 相 关利益 者的 权利 ; ③公 司 信息披 露及 时 、 准 确 、 完 整 ; ④ 公司 董事 会勤 勉 、 尽 责 , 运 作透 明; ⑤ 公司 股东 能够 对董 事会 成员施 加有 效的 监督 , 公 司能够 保证 外部 审计 机构 独立 、 客 观地 履 行审计 职责 。不 符合 上述 治理准 则的 公司 ,本 基金 将给予 其较 低的 评级 。 4)估 值水 平评 估 股票估 值水 平 (市 盈率 、 市净率 、 市销 率 、 市 现率 等) 是判 断其 投资 价值 的 重要衡 量标 准。 本基 金将 考察 备选 股 票的绝 对和 相对 估值 水平 , 并 结合 前述 在核 心竞 争 力、 财务 分析 和 公司治 理方 面的 结论 共同 决定对 相关 股票 的投 资决 策。 (3) 组合 构建 方法 本基金 将严 格遵 守基 金合 同中对 股票 、 债券 及其 他 金融工 具的 配置 比例 要求 , 严 格遵 守 对金融 地产 行业 的配 置比 例要求 ,并 按照 大类 资产 配置结 论决 定各 大类 资产 的比例 。 本基金 将根 据有 效前 沿理 论构建 股票 组合 , 追求 经 风险调 整后 的收 益最 大化 。 保 持对 组 合内相 关股 票的 跟踪 和评 估, 在 相关 股票 出现 重大 风 险事件 或者 股价 高于 其内 在价值 时将 其 卖出。 3、债 券投 资策 略 在大类 资产 配置 的基 础上 , 本 基金 将依 托基 金管 理 人固定 收益 团队 的研 究成 果, 综合 分 析市场 利率 和信 用利 差的 变动趋 势 , 采 取久 期调 整 、 收益率 曲线 配置 和券 种配 置等积 极投 资 策略。 力争 做到 保证 基金 资产的 流动 性把 握债 券市 场投资 机会 ,实 施积 极主 动的组 合管 理 , 精选个 券, 控制 风险 ,提 高基金 资产 的使 用效 率和 投资收 益。 (1) 久期 管理 本基金将在对国内宏观经 济要素变化趋势进行分析 和判断的基础上,通过有 效控制风 险 , 基 于 对 利 率 水 平 的 预 测 和 混 合 型 基 金 中 债 券 投 资 相 对 被 动 的 特 点 , 进 行 以 “ 目标久期” 为中心 的资 产配 置, 以收 益性和 安全 性为 导向 配置 债券组 合。 (2) 期限 结构 配置 由于期 限不 同 , 债 券对 市 场利率 的敏 感程 度也 不同 , 本 基金 将结 合对 收益 率 曲线变 化的 预测 , 采 取下 面的 几种 策 略进行 期限 结构 配置 : 首 先采取 主动 型策 略 , 直 接 进行期 限结 构配 置, 通过 分析 和情 景测 试 , 确 定长 期 、 中 期、 短期 三种债 券的 投资 比例 。 然 后与数 量化 方法 相结合 , 结合 对利 率走 势 、 收 益率 曲线 的变 化情 况 的判断 , 适时 采用 不同 投 资组合 中债 券的16 期限结 构配 置。 (3) 确定 类属 配置 收益率 利差 策略 是债 券资 产在类 属间 的主 要配 置策 略。 本 基金 在充 分考 虑不 同 类型债 券 流动性 、税 收以 及信 用风 险等因 素基 础上 ,进 行类 属的配 置, 优化 组合 收益 。 (4) 个债 选择 本基金 在综 合考 虑上 述配 置原则 基础 上 , 通 过对 个 体券种 的价 值分 析 , 重 点 考察各 券种 的收益 率 、 流 动性 、 信 用等 级, 选择 相应 的最 优投 资 对象 。 本 基金 还将 采取 积 极主动 的策 略, 针对市 场定 价失 误和 回 购 套利机 会等 ,在 确定 存在 超额收 益的 情况 下, 积极 把握市 场机 会 。 本基金 在已 有组 合基 础上 , 根 据对 未来 市场 预期 的 变化 , 持 续运 用上 述策 略 对债券 组合 进行 动态调 整。 (5) 中小 企业 私募 债券 投 资策略 中小企 业私 募债 券本 质上 为公司 债 , 只 是发 行主 体 扩展到 未上 市的 中小 型企 业, 扩大 了 基金进 行债 券投 资的 范围 。 由 于中 小企 业私 募债 券 发行主 体为 非上 市中 小企 业, 企业 管理 体 制和治 理结 构弱 于普 通上 市公司 , 信息 披露 情况 相 对滞后 , 对企 业偿 债能 力 的评估 难度 高于 普通上 市公 司 , 且 定向 发 行方式 限制 了合 格投 资者 的数量 , 会导 致一 定的 流 动性风 险 。 因 此 本基金 中小 企业 私募 债券 的投资 将重 点关 注信 用风 险和流 动性 风险 。 本 基金 采 取自下 而上 的 方法建 立适 合中 小企 业私 募债券 的信 用评 级体 系 , 对个券 进行 信用 分析 , 在 信用风 险可 控的 前提下 , 追求 合理 回报 。 本 基金根 据内 部 的 信用 分析 方法对 可选 的中 小企 业私 募债券 品种 进 行筛选 过滤 ,重 点分 析发 行主体 的公 司背 景、 竞争 地位、 治理 结构 、盈 利能 力、偿 债能 力 、 现金流 水平 等诸 多因 素 , 给予不 同因 素不 同权 重 , 采用数 量化 方法 对主 体所 发行债 券进 行打 分和投 资价 值评 估 , 选 择发 行主体 资质 优良 , 估值 合理 且流通 相对 充分 的品 种进 行适度 投 资 。 4、资 产支 持证 券投 资策 略 本基金 管理 人通 过考 量宏 观经济 形势 、 提前 偿还 率 、 违 约率 、 资 产池 结构 以 及资产 池资 产所在 行业 景气 情况 等因 素, 预判 资产 池未 来现 金 流变动 ; 研究 标的 证券 发 行条款 , 预测 提 前偿还 率变 化对 标的 证券 平均久 期及 收益 率曲 线 的 影响, 同时 密切 关注 流动 性 变化对 标的 证 券收益 率的 影响 , 在严 格 控制信 用风 险暴 露程 度的 前提下 , 通过 信用 研究 和 流动性 管理 , 选 择风险 调整 后收 益较 高的 品种进 行投 资。 5、衍 生品 投资 策略 在法律 法规 允许 的范 围内 , 本 基金 可基 于谨 慎原 则 运用股 指期 货 、 国 债期 货 等相关 金融 衍生工 具对 基金 投资 组合 进行管 理 , 以 套期 保值 为 目的 , 对 冲系 统性 风险 和 某些特 殊情 况下17 的流动 性风 险, 提高 投资 效率。 (1) 股指 期货 投资 策略 本基金 将根 据风 险管 理的 原则 , 以 套期 保值 为目 的 , 有 选择 地投 资于 股指 期 货。 套期 保 值将主 要采 用流 动性 好、 交易活 跃的 期货 合约 。 本基金 在进 行股 指期 货投 资时 , 将 通过 对证 券市 场 和期货 市场 运行 趋势 的研 究, 并结 合 股指期 货的 定价 模型 寻求 其合理 的估 值水 平。 本基 金管理 人将 充分 考虑 股指 期货的 收益 性 、 流动性 及风 险特 征 , 通 过 资产配 置 、 品 种选 择, 谨慎 进行投 资 , 以 降低 投资 组 合的整 体风 险。 (2) 国债 期货 投资 策略 国债期 货作 为利 率衍 生品 的一种 , 有助 于管 理债 券 组合的 久期 、 流动 性和 风 险水平 。 基 金管理 人将 按照 相关 法律 法规的 规定 , 根据 风险 管 理的原 则 , 以 套期 保值 为 目的 , 结 合对 宏 观经济 形势 和政 策趋 势的 判断 、 对 债券 市场 进行 定 性和定 量分 析 。 构 建量 化 分析体 系 , 对 国 债期货 和现 货的 基差 、 国 债期货 的流 动性 、 波动 水 平、 套期 保值 的有 效性 等 指标进 行跟 踪监 控,在 最大 限度 保证 基金 资产安 全的 基础 上, 力求 实现基 金资 产的 长期 稳定 增值。 (3) 权证 投资 策略 本基金 将因 为上 市公 司进 行股权 分置 改革 、 或增 发 配售等 原因 被动 获得 权证 , 或 者本 基 金在进 行套 利交 易 、 避 险 交易等 情形 下将 主动 投资 权证 。 本 基金 进行 权证 投 资时 , 将 在对 权 证标的 证券 进行 基本 面研 究及估 值的 基础 上 , 结 合 隐含波 动率 、 剩余 期限 、 标的证 券价 格走 势等参 数 , 运 用数 量化 期 权定价 模型 , 确定 其合 理 内在价 值 , 从 而构 建套 利 交易或 避险 交易 组合, 力求 取得 最优 的风 险调整 收益 。 (二) 投资 决策 依据 、机 制和程 序 1、投 资决 策依 据 (1) 国家 有关 法律 、法 规 和基金 合同 的有 关规 定; (2) 宏观 经济 发展 环境 、 债券市 场和 证券 市场 走势 。 2、投 资决 策机 制 本基金 管理 人实 行的 投资 决策机 制是 : 在投 资决 策 委员会 授权 范围 内 , 分 管 投资领 导领 导下的 基金 经理 负责 制。


投资决 策委 员会 : 根据 研 究报告 , 负责 制定 整体 投 资策略 和原 则 , 审 定季 度 资产配 置调 整计划 和转 持股 份产 品的 投资方 案 ; 参 考投 资报 告 , 审 定核 心投 资对 象和 范 围, 并定 期调 整 投资原 则和 投资 策略 。 18 基金经 理 : 在 投资 决策 委 员会的 授权 范围 内 , 参 考 投资决 策委 员会 的资 产配 置建议 、 行 业投资 比例 和整 体组 合的 绝对和 相对 风险 控制 水平 , 关 注整 个资 产组 合的 风 险收益 水平 、 增 值性 、 稳 定性 、 分 散性 和 流动性 等特 征 , 并 结合 自 身对证 券市 场的 分析 判断 , 确 定具 体的 投 资品种 、 数量 和买 卖时 间 , 构 建和 优化 投资 组合 , 并进行 日常 分析 和管 理 。 为有效 控制 组合 风险, 基金 经理 只有 获得 投资决 策委 员会 的批 准, 才可以 超越 权限 超配 个别 证券。


基金 经理助理/ 投资分析 员:通 过内部调 研和参考外部研 究报告, 定期提出宏观分 析、 行业分 析 、 公 司分 析以 及 数据模 拟的 各类 报告 或建 议, 提交 投资 决策 委员 会 , 作 为投 资决 策 的依据 。


数量分 析人 员通 过数 量模 型发现 潜在 投资 机会 , 运 用组合 业绩 评估 系统 , 定 期对投 资组 合中大 类资 产配 置 、 行 业 配置 、 风 格轮 动 、 个 股选 择、 个券 选择 、 买卖 成本 等对整 体业 绩的 贡献进 行归 因分 析。 风险 管 理人员 对投 资组 合的 风险 进行分 析、 监控 和报 告。 根 据反馈 结果 , 基金 经 理及 时对 组合 进行 必要的 调整 。 3、投 资决 策程 序 本基金 具体 的投 资决 策机 制与流 程为 :


(1) 研究 支持


研究人 员从 基本 面对 宏观 经济 、 行 业、 个券 、 和 市场 走势提 出研 究报 告 , 数 量 小组利 用 集成市 场预 测模 型和 风险 控制模 型对 市场 、行 业、 个券进 行分 析和 预期 收益 测算。


(2) 投资 决策


投资决 策委 员会 依据 上述 研究报 告 , 定 期 ( 月) 或遇 重大事 项时 召开 投资 决策 会议 , 决 定相关 事项 。基 金经 理根 据投资 决策 委员 会的 决议 ,进行 基金 投资 管理 的日 常决策 。


(3) 组合 构建


在投资 决策 委员 会制 定的 投资原 则和 资产 配置 原则 下, 基 金经 理根 据研 究人 员 和数量 小 组的投 资建 议 , 结 合自 身 对证券 市场 的分 析判 断 , 制定大 类资 产配 置 、 行 业 配置及 个股 投资 策略 , 在 严格 贯 彻 投资 流 程和投 资纪 律的 基础 上 , 严格控 制风 险构 建投 资组 合, 进行 投资 组 合的构 建和 日常 管理 ,并 定期进 行组 合优 化。


(4) 交易 执行


基金经 理直 接向 交易 部 下 达交易 指令 。 交易 部依据基金经 理的 指令 , 制定 交 易策略 , 统 一执行 投资 组合 计划 , 进 行具体 品种 的交 易 , 并 将 执行结 果反 馈基 金经 理确 认。 交易 执行 结 束后, 交易 员填 写交 易回 执,经 基金 经理 确认 后交 给基金 行政 人员 存档 。


(5) 业绩 评估 19 数量小 组和 风险 控制 小组 利用公 司开 发的 业绩 评估 系统, 对投 资组 合中 整体 资产配 置 、 投资组 合 、 个 股选 择、 个 券选择 、 买卖 成本 等因 素 对整体 业绩 的贡 献进 行分 析 。 该评 估结 果 将为基 金经 理进 行积 极投 资风险 的控 制和 调整 提供 依据。


(6) 组合 维护


基金经 理将 根据 市场 状况 , 结 合行 业、 个股 的基 本 面情况 、 流动 性状 况、 基 金申购 和赎 回的现 金流 量情 况以 及组 合投资 绩效 评估 的结 果, 对投资 组合 进行 监控 和调 整。 十、 业 绩比较 基准 本基金 的业 绩比 较基 准为 : 中证金 融地 产指 数收 益率× 65% + 中债 国债 总指 数收 益率 ( 全 价)× 35% 。 中证金 融地 产指 数为 中证 行业指 数之 一。 为反 映沪 深 A 股不 同行 业公 司股 票 的整体 表 现, 为投 资者 提供 分析 工 具, 中证 行业 指数 借鉴 国 际主流 行业 分类 标准 并结 合我国 上市 公司 特点 , 将 中证 800 指数 的 800 只 样本 股分 为能 源、 原 材料 、 工 业、 可选 消费 、 主要消 费 、 医 药卫生 、金 融地 产、 信息 技术、 电信 业务 和公 用事 业等 10 个 行业 并形 成相 应 行业指 数的 成 份股。 中债综 合指 数由 中央 国债 登记结 算有 限责 任公 司编 制, 样本 债券 涵盖 的范 围 全面 , 具 有 广泛的 市场 代表 性 , 涵 盖 主要交 易市 场 (银 行间 市 场、 交易 所市 场等 ) 、 不 同发行 主体 ( 政 府、 企业 等) 和期 限 (长 期、 中期 、 短 期等 ) , 能 够很好 地反 映中 国债 券市 场总体 价格 水 平 和变动 趋势 ,适 合作 为本 基金债 券投 资的 业绩 比较 基准。 如果今 后证 券市 场中 有其 他代表 性更 强 , 或 者指 数 编制单 位停 止编 制该 指数 , 或 者更 科 学客观 的业 绩比 较基 准适 用于本 基金 时, 基金 管理 人 可以依 据维 护基 金份 额持 有人合 法权 益 的原则 , 根 据实 际情 况在 按 照监管 部门 要求 履行 适当 的程序 并经 基金 托管 人同 意后对 业绩 比 较基准 进行 相应 调整 ,而 无需召 开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大会。 本基金 的业 绩比 较基 准仅 作为衡 量本 基金 业绩 的参 照, 不 决定 也不 必然 反映 本 基金的 投 资策略 。 20 十 一、 风险收 益特 征 本基金 为混 合型 基金 , 其 预期收 益及 预期 风险 水平 高于债 券型 基金 和货 币市 场基金 , 但 低于股 票型 基金 ,属 于中 等风险 水平 的投 资品 种。 十 二 、 投资组 合报 告 本基金 管理 人的 董事 会及 董事保 证本 报告 所载 资料 不存在 虚假 记载 、 误 导性 陈 述或重 大 遗漏, 并对 其内 容的 真实 性、准 确性 和完 整性 承担 个别及 连带 责任 。 本基金 的托 管人 —— 兴业 银行股 份有 限公 司根 据本 基金合 同规 定, 于 2019 年 4 月 12 日复核 了本 报告 中的 财务 指标 、 净 值表 现和 投资 组 合报告 等内 容 , 保 证复 核 内容不 存在 虚假 记载、 误导 性陈 述或 者重 大遗漏 。





本 投资 组合 报告 所载 数据截 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一)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 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 元)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 1 权益投 资 62,450,434.52 86.20 其中: 股票 62,450,434.52 86.20 2 固定收 益投 资 - - 其中: 债券 - - 资产支 持证 券 - - 3 贵金属 投资 - - 4 金融衍 生品 投资 - - 5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 -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的 买入 返售金 融资产 - - 6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合 计 4,728,760.49 6.53 7 其他各 项资 产 5,272,055.05 7.28 8 合计 72,451,250.06 100.00 (二) 报告期末按行 业分 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 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行业类 别 公允价 值(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A 农、林 、牧 、渔 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765,776.53 1.06 D 电力、 热力 、燃 气及 水生 产和供 应业 210,933.72 0.29 21 E 建筑业 365,986.80 0.51 F 批发和 零售 业 72,041.98 0.10 G 交通运 输、 仓储 和邮 政业 83,425.80 0.12 H 住宿和 餐饮 业 - - I 信息传 输、 软件 和信 息技 术服务 业 41,933.40 0.06 J 金融业 53,047,388.49 73.55 K 房地产 业 7,587,946.08 10.52 L 租赁和 商务 服务 业 219,696.00 0.30 M 科学研 究和 技术 服务 业 - - N 水利、 环境 和公 共设 施管 理业 - - O 居民服 务、 修理 和其 他服 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 社会 工作 - - R 文化、 体育 和娱 乐业 55,305.72 0.08 S 综合 - - 合计 62,450,434.52 86.59 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 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 组合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港股通 投资 股票 。 (三)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 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 例大 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 投资 明细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数量( 股) 公允价 值(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 值比例( %) 1 601318 中国平 安 104,021 5,835,578.10 8.09 2 600036 招商银 行 189,436 4,773,787.20 6.62 3 601398 工商银 行 780,356 4,128,083.24 5.72 4 600030 中信证 券 233,148 3,732,699.48 5.18 5 601601 中国太 保 112,117 3,187,486.31 4.42 6 601328 交通银 行 432,900 2,506,491.00 3.48 7 600016 民生银 行 423,749 2,428,081.77 3.37 8 601288 农业银 行 650,307 2,341,105.20 3.25 9 601818 光大银 行 604,175 2,235,447.50 3.10 10 000002 万科 A 79,279 1,888,425.78 2.62 (四)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 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 合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债券。 (五) 报告期末按公 允价 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 例大 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 投资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债券。 (六) 报告期末按公 允价 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 例大 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 支持 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资产支 持证 券。 (七) 报告期末按公 允价 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 例大 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 属投 资明细 22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贵金属 。 (八)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 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 例大 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 投资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权证。 (九)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 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 况说 明 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 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内未 参与 股指期 货投 资。 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 投资政策 本基金 将根 据风 险管 理的 原则 , 以 套期 保值 为目 的 , 有 选择 地投 资于 股指 期 货。 套期 保值 将 主要采 用流 动性 好、 交易 活跃的 期货 合约 。 本基金 在进 行股 指期 货投 资时 , 将 通过 对证 券市 场 和期货 市场 运行 趋势 的研 究, 并结 合股 指 期货的 定价 模型 寻求 其合 理的估 值水 平 。 本 基金 管 理人将 充分 考虑 股指 期货 的收益 性 、 流 动 性及风 险特 征, 通过 资产 配置、 品种 选择 ,谨 慎进 行投资 ,以 降低 投资 组合 的整体 风险 。 (十) 报告期末本基 金投 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 况说 明 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国债期 货作 为利 率衍 生品 的一种 , 有助 于管 理债 券 组合的 久期 、 流动 性和 风 险水平 。 管理 人 将按照 相关 法律 法规 的规 定, 结合 对宏 观经 济形 势 和政策 趋势 的判 断 、 对 债 券市场 进行 定性 和定量 分析 。 构建 量化 分 析体系 , 对国 债期 货和 现 货的基 差 、 国 债期 货的 流 动性 、 波 动水 平、 套期保 值的 有效 性等 指标 进行跟 踪监 控 , 在 最大 限 度保证 基金 资产 安全 的基 础上 , 力 求实 现 基金资 产的 长期 稳定 增值 。 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 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 明细 本基金 报告 期内 未参 与国 债期货 投资 。 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 报告 期内 未参 与国 债期货 投资 ,无 相关 投资 评价。 (十一) 投资组合报告附 注 1. 本 报告 编制 日前 一年 内 ,招商 银行 由于 涉嫌 违反 法律法 规, 被深 圳保 监局 、中国 银监 会 处以罚 款, 没收 违法 所得 ; 光大银 行因 违规 经营 、未 依法履 行职 责等 被上 海银 监局、 中国 银行 间市 场交 易商协 会罚 款 、 监管( 约见 谈话 )并 责令 改正。 基金管 理人 通过 进行 进一 步了解 后, 认为 以上 处罚 不 会对相 关证 券的 投资 价值 构成实 质性 的 影响。 23 报告期 内, 本基 金投 资的 前十名 证券 的其 余的 发行 主体本 期没 有出 现被 监管 部门立 案调 查 , 或在报 告编 制日 前一 年内 受到公 开谴 责、 处罚 的情 形。 2.本基 金投 资的 前十 名股 票没有 超出 基金 合同 规定 的备选 股票 库。 3. 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 元) 1 存出保 证金 31,799.39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5,218,809.25 3 应收股 利 - 4 应收利 息 2,525.60 5 应收申 购款 18,920.81 6 其他应 收款 - 7 待摊费 用 - 8 其他 - 9 合计 5,272,055.05 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 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 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处于转 股期 的可 转换 债券 。 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 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 说明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流通受 限部 分的 公允价 值(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 值比例(%) 流通受 限情 况 说明 1 600030 中信证 券 3,732,699.48 5.18 重大事 项 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 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计 算中 四舍 五入 的原 因,本 报告 分项 之和 与合 计项之 间可 能存 在尾 差。 十三 、 基金的 业绩 基金管 理人 依照 恪尽 职守 、 诚 实信 用、 谨慎 勤勉 的 原则管 理和 运用 基金 财产 , 但 不保 证 基金一 定盈 利 , 也 不保 证 最低收 益 。 基 金的 过往 业 绩并不 代表 其未 来表 现 。 投资有 风险 , 投 资者在 做出 投资 决策 前应 仔细阅 读本 基金 的招 募说 明书。 本基金 合同 生效 日 为 2017 年 9 月 28 日, 基 金合 同生 效以来 基金 投资 业绩 与同 期业绩 比 较基准 的比 较如 下表 所示 : 阶段 净值增 长 率① 净值增 长率 标准差 ②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 ③ 业绩比 较基 准收 益率标 准差 ④ ①- ③ ②- ④ 2017 年 9 月 28 日 (基 金合同 生效 日) 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1.58% 0.23% 1.46% 0.57% 0.12% -0.34%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16.41% 1.30% -12.14% 0.93% -4.27% 0.37% 24 自基金合 同生效 起 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15.09% 1.16% -10.86% 0.87% -4.23% 0.29% 十 四 、 基金的 费用 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 类 1、基 金管 理人 的管 理费 ; 2、基 金托 管人 的托 管费 ; 3、 《基 金合 同》 生效 后与 基金相 关的 信息 披露 费用 ; 4、 《 基金 合同 》 生 效后 与基 金运作 相关 或者 为维 护基 金份额 持有 人利 益支 出的 会计师 费 、 律师费 、诉 讼费 、仲 裁费 和财产 保全 费等 费用 ; 5、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大会 费 用; 6、基 金的 相关 账户 的开 户 及维护 费用 ; 7、基 金的 证券 、期 货等 交 易费用 ; 8、基 金的 银行 汇划 费用 ; 9、按 照国 家有 关规 定和 《 基金合 同》 约定 ,可 以在 基金财 产中 列支 的其 他费 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 方法 、计提标准和支付方 式 1、基 金管 理人 的管 理费 本基金 的管 理费 按前 一日 基金资 产净 值 的 1.50% 年 费率计 提。 管理 费的 计算 方法 如 下 : H =E× 1.50%÷ 当年 天数 H 为 每日 应计 提的 基金 管 理费 E 为 前一 日的 基金 资产 净 值 基金管 理费 每日 计算 , 逐 日累计 至每 月月 末, 按月 支付, 由基 金管 理人 与基 金托管 人 核 对一致 后, 基金 托管 人按 照 与基金 管理 人协 商一 致的 方式于 次月 前 3 个工 作日 内从基 金财 产 中一次 性支 付给 基金 管理 人。若 遇法 定节 假日 、公 休假等 ,支 付日 期顺 延。 2、基 金托 管人 的托 管费 本 基 金 的 托管 费 按 前一 日基 金 资 产 净值 的 0.25% 的年 费 率 计 提。 托 管 费的 计算 方 法 如 下: H =E× 0.25%÷ 当年 天数 H 为 每日 应计 提的 基金 托 管费 25 E 为 前一 日的 基金 资产 净 值 基金托 管费 每日 计算 , 逐 日累计 至每 月月 末 , 按 月 支付 , 由 基金 管理 人与 基 金托管 人核 对一 致后, 基金 托管 人按 照与 基 金管理 人协 商一 致的 方式 于次月 前 3 个工 作日 内从 基金财 产中 一 次性支 取。 若遇 法定 节假 日、公 休假 等, 支付 日期 顺延。 3、证券账 户开 户费用 :证 券账户开 户费自 本基金 成 立一个月 内从基 金财产 中 划付, 如 资产余 额不 足支 付该 开户 费用, 由基 金管 理人 于本 基 金成立 一个 月后 的 5 个工 作日内 进行 垫 付,基 金托 管人 不承 担垫 付开户 费用 义务 。 上述“ (一 )基 金费 用的 种 类 ” 中第 3 -9 项 费用 ,根 据有关 法规 及相 应协 议规 定,按 费 用实际 支出 金额 列入 当期 费用, 由基 金托 管人 从基 金财产 中支 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 用的 项目 下列费 用不 列入 基金 费用 : 1、基金管 理人 和基金 托管 人因未履 行或未 完全履 行 义务导致 的费用 支出或 基 金财产 的 损失; 2、基 金管 理人 和基 金托 管 人处理 与基 金运 作无 关的 事项发 生的 费用 ; 3、 《基 金合 同》 生效 前的 相关费 用; 4、其 他根 据相 关法 律法 规 及中国 证监 会的 有关 规定 不得列 入基 金费 用的 项目 。 (四)与基金销售有 关的 费用 1、申 购费 用 本基金 的申 购费 用由 投资 人承担 , 不 列入 基金 财产 , 主要用 于本 基金 的市 场推 广、 销 售、 登记等 各项 费用 。 本基金 的申 购费 率如 下: 申购费 率 客户申 购金 额(M ) 申购费 率 M <100 万元 1.50% 100 万元 ≤M <200 万元 1.20% 200 万元 ≤M <500 万元 0.60% M ≥ 500 万元 1000 元 自 2018 年 11 月 12 日起 , 对通过 本公 司直 销中 心柜 台申购 本基 金的 养老 金客 户实施 特 定申购 费率 : 单笔申 购金 额 在 500 万以 下的, 适用 的申 购费 率为 对 应申购 金额 所适 用的 原申 购费率 的 10% ; 单 笔申 购金 额在 500 万以 上 (含) 的, 适 用的 申购费 率与 对应 申购 金额 所适用 的原 申26 购费率 相同 。 其中 , 养老 金 客户指 基本 养老 基金 与依 法成立 的养 老计 划筹 集的 资金及 其投 资 运营收 益形 成的 补充 养老 基金 , 包 括全 国社 会保 障基 金、 可以 投资 基金 的地 方社 会保障 基金 、 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 及集 合计划。如将来出现 经养 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 的新 的养老基金类 型, 基金 管理 人可 在招 募 说明书 更新 时或 发布 临时 公告将 其纳 入养 老金 客户 范围 , 并 按规 定 向中国 证监 会备 案。 2、赎 回费 用。 本基金 赎回 费用 由赎 回基 金份额 的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承担, 在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赎 回基金 份 额时收 取 。 赎 回费 中计 入 基 金财 产之 余的 费用 用于 支付登 记费 和其 他必 要的 手续费 。 其中 对 于持续 持有 期少 于 7 日的 投资者 收取 不低 于 1.5% 的 赎回费 并全 额计 入基 金财 产。 本基金 的赎 回费 率如 下: 对持续 持有 期少 于 7 日 的 投资人 收取 不低 于 1.50% 的赎回 费, 对持 续持 有期 少于 30 日 的投资 人收 取不 低 于 0.75% 的赎 回费 , 并 将上 述赎 回费全 额计 入基 金财 产; 对持续 持有 期 少 于 3 个 月的 投资 人收 取不 低于 0.50% 的赎 回费 , 并 将 不低于 赎回 费总 额 的 75% 计入基 金财 产; 对持续 持有 期长 于 3 个月 但少 于 6 个 月的 投资 人收 取不低 于 0.50% 的赎 回费 , 并将不 低于 赎 回费总 额的 50% 计 入基 金 财产; 对持 续持 有期 长于 6 个月的 投资 人, 应当 将 不低于 赎回 费 总额 的 25% 计入 基金 财产 。未计 入基 金资 产的 部分 用于支 付登 记费 和其 他必 要的手 续费 。 本基金 的赎 回费 率如 下: 持有期 限(Y ) 赎回费 率 赎回费 率 Y <7 天 1.50% 7 天≤Y <30 天 0.75% 30 天≤Y <6 个月


0.50% Y ≥ 6 个月 0 注:投 资人 通过 日常 申购 所得基 金份 额, 持有 期限 自登记 机构 确认 登记 之日 起计算 。


3、本 基金 份额 净值 的计 算 ,保留 到小 数点 后4 位, 小 数点后 第5 位四 舍五 入, 由 此产生 的收益 或损 失由 基金 财产 承担。T 日 的基 金份 额净 值 在当天 收市 后计 算, 并在T+1 日 内公 告。 遇特殊 情况 ,经 中国 证监 会同意 ,可 以适 当延 迟计 算或公 告。 4、基 金管 理人 可以 在基 金 合同约 定的 范围 内调 整费 率或收 费方 式, 并最 迟应 于新的 费 率或收 费方 式实 施日 前依 照《信 息披 露办 法》 的有 关规定 在指 定媒 介上 公告 。 27 5、基 金管 理人 可以 在不 违 反法律 法规 规定 及基 金合 同约定 的情 形下 根据 市场 情况制 定 基金促 销计 划 , 定 期或 不 定期地 开展 基金 促销 活动 。 在 基金 促销 活动 期间 , 基金管 理人 可以 对基金 销售 费用 实行 一定 的优惠 。 6、 当发生 大额 申购或 赎回 情形时, 基金管 理人可 以 在履行适 当程序 后,采 用 摆动定 价 机制 , 以 确保 基金 估值 的 公平性 。 具体 处理 原则 和 操作规 范须 遵循 相关 法律 法规以 及监 管部 门、自 律规 则的 规定 。 (五)其他费用 本基金 其他 费用 根据 相关 法律法 规执 行。 十 五 、 对招募 说明 书更新 部分 的说明 本基金 管理 人依 据 《中 华 人民共 和国 合同 法》 、 《 中 华人民 共和 国证 券投 资基 金法》 、 《 公 开募集 证券 投资 基金 运作 管理办 法》 、 《 证券 投资 基 金销售 管理 办法 》 、 《证 券 投资基 金信 息披 露管理 办法 》 、 《公 开募 集 开放式 证券 投资 基金 流动 性风险 管理 规定 》 和其 他 有关法 律法 规 的 要求, 结合 本基金 运作的实 际情况, 对本基金 的原招 募说明书 进行了更 新,主 要更新的 内 容 如下:


( 一) 在“重 要提 示” 部分 ,对 招募说 明书 所载 内容 和数 据的截 至时 间进 行了 更新 ; ( 二) 在“基 金管 理人 ”部 分, 对 基金 管理 人 的 相关 信息 进行了 更新 ; ( 三) 在“基 金托 管人 ”部 分, 对 托管 人 相 关信 息进 行了 更新; ( 四) 在“相 关服 务机 构 ” 部分 ,对本 基金 的基 金份 额发 售机构 的 相 关信 息进 行了 更新; ( 五) 在“投 资组 合报 告 ” 部分 ,根据 《信 息披 露内 容与 格式准 则第5号 》及 《基 金 合同》 , 披露了 本基 金最 近一 期投 资组合 报告 的内 容;


( 六) 在“基 金的 业绩 ”部 分, 披露了 基金 自合 同生 效以 来 的投 资业 绩; ( 七) 在“其 他应 披露 事项 ”部 分,列 明了 前次 招募 说明 书公布 以来 的其 他应 披露 事项 。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 年 5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