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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合锦定开债(006412)

平安合锦定开债: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9年第1期)查看PDF公告

 
 
 
 
 
 
 
平安合锦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9 年第1 期 
 
 
 
【本基 金不向个人投资者 公开销售】 
 
 
 
 
 
 
 
基 金管 理人 :平 安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 金托 管人 : 杭 州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截 止日 期:


2019 年 3 月20 日


平安基金 管理有 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 摘要 (2019 年第 1 期) 2 【 重要 提示 】 1、 本基金根据2018年8月3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 “中国证 监会 ” ) 《关于 准予 平安 大华合锦 定期开 放债券 型证券投 资基金 变更注 册 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8]1400 号)进行募集。基金合同于2018年9月21日正式生效。 2、基金 管理人 保证招 募说明书 的内容 真实、 准确、完 整。本 招募说 明书经 中国证监会注册, 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 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 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3、投资 有风险 ,投资 者认购( 或申购 )基金 份额时应 认真阅 读基金 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 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 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 的风险收 益特征 ,应充 分考虑投 资者自 身的风 险承受能 力,并 对认购 (或申购) 基金的意愿、 时机、 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 投资的 “买者自负 ” 原则, 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 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 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4、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 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 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 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 理性判断 市场, 并承担 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 包括: 因政治、 经济、 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 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 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 基金管理人在基 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 在正常市场环境下本基金的流动性风险适中。 在特殊市场条件下, 如证券市 场的成交 量发生 急剧萎 缩、基金 发生巨 额赎回 以及其他 未能预 见的特 殊情形下, 可能导致基金资产变现困难或变现对证券资产价格造成较大冲击, 发生基金份额 净值波动幅度较大、 无法进行正常赎回业务、 基金不能实现既定的投资决策等风 险。 本基金投资中小企业 私募债券, 中小企业私募债 券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非 上市中小企业采用非公开方式发行的债券。 由于不能公开交易, 一般情况下, 交 易不活跃, 潜在较大流动性风险。 当发债主体信用质量恶化时, 受市场流动性所 限, 本基金可能无法卖出所持有的中小企业私募债 券, 由此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 更大的负面影响和损失。 5、 本基 金为债 券型基 金,预期 收益和 预期风 险高于货 币市场 基金, 但低于平安基金 管理有 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 摘要 (2019 年第 1 期) 3 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 6、 本基 金的投 资范围 主要包括 国内依 法发行 上市的国 债、地 方政府 债、金 融债、 次级债、 央行票 据、 企业债、 中小企业 私募债、 公司债、 中期 票据、 短期 融 资券、 超短期融资券、 债券回购、 资产支持证券、 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 分、银行 存款( 包括协 议存款、 通知存 款、定 期存款及 其他银 行存款 ) 、同业存 单、 现金等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 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 权证等权益类资产, 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 (可分离 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除外) 、可交换债券。 7、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本基金对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 但在每次开放期开始前10个工作日、 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10个工作日的期间内, 基金投资不 受上述比例限制; 在开放期内, 本 基金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 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在封闭期内, 本基 金不受上述 5% 的限制。 8、 本基金初始募集面值为人民币1.00 元。 在市场波动因素影响下, 本基金 净值可能低于初始面值,本基金投资者有可能出现亏损。 9、基金 的过往 业绩并 不预示其 未来表 现,基 金管理人 管理的 其他基 金的业 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10、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 诚实信用、 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 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11、本基 金单 一投资 者 持有的基 金份 额可达 到 或者超过50% , 基金不 向个人 投资者公开销售。 本招募说明书 (2019年第1期) 所载内容截止日期为2019年3 月20日, 其中投 资组合报告与基金业绩截止日期2018年12 月31日。 本 基 金 托 管 人 杭 州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于2019 年4 月10 日 对 本 招 募 说 明 书 (2019年第1期)进行了复核。


平安基金 管理有 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 摘要 (2019 年第 1 期) 4 第 一部分


基金 管理 人 一 、 基 金管理 人概 况 1 、基本情况 名称: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 5033 号平安金融中心 34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 5033 号平安金融中心 34 层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 证监许可【 2010 】 1917 号 法定代表人:罗春风 成立日期: 2011 年 1 月 7 日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资本:人民币 130,000 万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人:吴小红 联系电话: 0755-22623179 2 、股东名称、股权结构及持股比例: 股东名称 出资额 (万元) 出资比例 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88,647 68.19% 大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2,763 17.51% 三亚盈湾旅业有限公司 18,590 14.3% 合计 130,000 100% 基金管理人无任何受重大行政处罚记录。 3 、 客服电话: 400-800-4800 (免长途话费) 二 、基 金管理 人主 要人员 情况 平安基金 管理有 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 摘要 (2019 年第 1 期) 5 1、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1 )董事会成员 罗春风先生,董事长,博士,高级经济师。1966 年生。曾任中华全国总工会 国际部干部, 平安保险集团办公室主任助理、 平安人寿广州分公司副总经理、 平 安人寿总公司人事行政部/ 培训部总经理、平安保险集团品牌宣传部总经理、平 安人寿北京分公司总经理、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总经理。 现任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深圳平安大华汇通财富管理 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姚波先生, 董事, 硕士 ,1971 年生。 曾任 R.J.Michalski Inc. (美国) 养老金 咨询分析员、Guardian Life Ins.Co (美国)助理精算师、Swiss Re (美国)精 算师、Deloitte Actuarial Consulting Ltd. ( 香港) 精算师、 中国平安保险 (集团) 股 份有限公司副总精算师、 总经理助理等职务, 现任中国平安保险 (集团) 股份有 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兼首席财务官兼总精算师。 陈敬达先 生, 董事, 硕 士,1948 年 生, 新加 坡。曾任 香港 罗兵咸 会 计师事 务 所 审计 师; 新鸿 基证券 有 限公 司执 行董 事;DBS 唯 高 达香 港有 限公 司 执行 董 事;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 副总经 理;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中国平安保险 (集团) 执行委员会执行顾问, 现任集团投资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肖宇鹏先 生, 董事, 学 士,1970 年 生。 曾任 职于中国 证监 会系统 、 平安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现任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杨玉萍女 士, 董事, 学 士,1983 年 生。 曾于 平安数据 科技 (深圳 ) 有限公 司从事运营规划, 现任平安保险 (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中心薪酬规划管 理部高级人力资源经理。 叶杨诗明 女士 ,董事 , 硕士,1961 年生 ,加 拿大籍。 曾任 职于澳 新 银行、 渣打银行 、汇丰 银行并 担任高级 管理职 务。2011 年加入 大华银 行集 团,任大华 银行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现任大华银行有限公司董事总经 理兼香港区总裁兼大 华银行 (中国) 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 同时于香港上市公司 “数码通电讯集团有 限公司”任独立非执行董事。 张文杰先 生, 董事, 学 士,1964 年 生, 新加 坡。现任 大华 资产管 理 有限公 司执行董事及首席执行长, 新加坡投资管理协会执行委员会委员。 历任新加坡政平安基金 管理有 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 摘要 (2019 年第 1 期) 6 府投资公司 “特别投资部门” 首席投资员, 大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组合经理, 国 际股票和全球科技团队主管。 李兆良先 生, 独立董 事 ,博士,1965 年 生。 曾任招商 局蛇 口工业 区 华南液 化气船务公司远洋三副、 二副、 后加入中国平安保险 (集团) 任总公司办公室法 律室主任、 总公司办公室 主任助理、 高级法律顾问、 兼任中国平安保险( 集团) 总 公司保险业务管理委员会委员、 总公司投资审查委员会委员、 广东海信现代律师 事务所专职律师、合伙人;现任广东华瀚律师事务所任主任律师、合伙人。 李娟娟女 士, 独立董 事 ,学士,1965 年 生。 曾任安徽 商业 高等专 科 学校教 师、 深圳兴粤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 深圳职业技术学院经济系教师、 会计专业 主任、深圳职业技术学院计财处处长;现任深圳职业技术 学 院 经 济 学 院 副 院 长 。 刘雪生先 生, 独立董 事 ,硕士,1963 年 生。 曾任深圳 蛇口 中华会 计 师事务 所审计员、 深圳华侨城集团会计师、 财务经理、 子公 司副总经理、 总会计师、 深 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部门临时负责人、 秘书长助理; 现任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副秘书长。 潘汉腾先 生, 独立董 事 ,学士,1949 年 生。 曾任新加 坡赫 乐财务 有 限公司 助理经理、 新加坡花旗银行副总裁、 新加坡大华银行高级执行副总裁; 现任彩日 本料理私人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 一合环保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速美建筑集 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华业集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 )监事会成员 巢傲文先生, 监事长, 硕士, 1967 年生。 曾任江西客车厂科室助理工程师; 深圳市龙岗区投资管理公司经济研究部科员; 平安银行 (原深圳发展银 行) 营业 部柜员、 副主任、 支行会计部副主任、 总行电脑部规划室经理、 总行零售银行部 综合室经理、 总行稽核部零售稽核室主管、 总行稽核部总经理助理; 广东南粤银 行总行稽核监察部副总经理 (主持工作) 、 总 行人力资源部总经理、 惠州分行筹 建办主任、 分行行长、 总行稽核部总经理; 现任职于中国平安保险( 集团) 股份有 限公司稽核监察部总经理室,兼任重庆金融资产交易所监事会主席。 冯方女士 ,监 事,硕 士 ,1975 年生 ,新 加坡 。曾任职 于淡 马锡控 股 和旗下 的富敦资产管理公司以及新加坡毕盛资产公司、鼎崴资本管理公司。于 2013 年 加入大华资产管理,现任区域总办公室主管。 平安基金 管理有 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 摘要 (2019 年第 1 期) 7 郭晶女士 ,监 事,硕 士 ,1979 年生 。曾 任广 东溢达集 团研 发总监 助 理、侨 鑫集团人力资源管理岗;现任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资源室副经理。 李峥女士 ,监 事,硕 士 ,1985 年生 。曾 任德 勤华永会 计师 事务所 高 级审计 员、 深圳市宝能投资集团财务部会计主管, 现任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 岗。 (3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罗春风先生,博士,高级经济师。1966 年生。曾任中华全国总工会国际部干 部, 平安保险集团办公室主任助理、 平安人寿广州分公司副总经理、 平安人寿总 公司人事行政部/ 培训部总经理、平安保险集团品牌宣传部总经理、平安人寿北 京分公司总经理、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 理, 现任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深圳平安大华汇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肖宇鹏先 生, 学士,1970 年生。 曾任 职于中 国证监会 系统 、平安 基 金管理 有限公司督察长;现任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付强先生 ,博 士,高 级 经济师,1969 年 生。 曾任中国 华润 总公司 进 出口副 科长、 申银万国证券研究所任高级研究员、 申万巴黎基金管理公司高级研究经理、 安信证券首席分析师、 嘉实基金管理公司产品总监、 平安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副总 经理。现任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林婉文女 士,1969 年 生,毕业 于新 加坡国 立 大学,拥 有学 士和荣 誉 学位, 新加坡籍 。曾任 新加坡 国防部职 员,大 华银行 集团助理 经理、 电子渠 道负责人、 个人金融部投资产品销售主管、 大华银行集团行长助理, 大华资产管理公司大中 华区业务开发主管,高级董事。现任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汪涛先生 ,1976 年生 ,毕业于 谢菲 尔德大 学 ,金融硕 士学 位。曾 任 上海赛 宁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经理、 汇丰银行上海分行市场代表、 新加坡华侨银行产 品经理、 渣打银行产品主管、 宁波银行总行个人银行部 总经理助理、 总行审计部 副总经理、 总行资产托管部副总经理、 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现任平安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陈特正先 生, 督察长 , 学士,1969 年生 。曾 任深圳发 展银 行龙岗 支 行行长 助理, 龙华支行副行长、 龙岗支行副行长、 布吉支行行长、 深圳分行信贷风控部 总经理、 平安银行深圳分行信贷审批部总经理、 平安银行总行公司授信审批部高平安基金 管理有 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 摘要 (2019 年第 1 期) 8 级审批师、 平安银行沈阳分行行长助理兼风控总监。 现任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督察长。 请确认 2、基金经理 高勇标先生, 西南财经大学硕士。 曾先后任职于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 分公司投资经理助理、 深圳市尧山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副总经理、 恒大 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投资经理。 2017年4月加入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任 投 资 研 究 部 固 定 收 益 组 投 资 经 理 , 现 任 平 安 鼎 弘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LOF) (2017-06-27至今) 、 平安惠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09-14至今) 、 平 安安盈保 本混 合型证 券 投资基金 (2018-01-23 至今) 、 平安 安享灵 活 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2018-03-16至今 ) 、 平安鑫 安 混合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8-03-16 至今) 、 平安惠融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08-28至今) 、 平安惠泽纯债债 券型证券 投资 基金(2018-09-28至今) 、平 安 合锦定期 开放 债券型 发 起式证券投 资基金 (2018-09-21 至今) 、 平安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9-01-25至今) 、 平安惠鸿 纯债 债券型 证 券投资基 金(2019-01-31至今) 、平 安合意 定 期开放债券 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9-01-24至今)基金经理。 WANG AO 先生, 澳大利亚籍,CAIA、FRM ,CFA, 澳大利亚莫纳什大学商学(金 融学、 经济学)学士。 曾任职原深发展银行国际业务部外汇政策管理室。2012年9 月加入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担任投资研究部固定收益研究员。 现任平安鼎信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2016-07-21 至 今 ) 、 平 安 鑫 享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2016-09-05至今) 、 平安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11-02至今) 、 平安惠裕 债券 型证券 投 资基金(2017-03-10至 今) 、平 安添 利债券 型 证券投资基 金(2017-12-01 至今 ) 、平安 鼎越 灵活配 置混 合型证 券投 资基金 (2018-03-16至 今) 、 平安双债添益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 (2018-06-04至今) 、 平安合锦定期开放 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8-10-17 至今)基金经理。 3、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本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包括: 总经理肖宇鹏先生, 权益投资中心投资董 事总经 理李化 松先 生, 衍生品 投资中 心投 资执 行总经 理DANIEL DONGNING SUN 先 生、研究中心研究执行总经理张晓泉先生、基金经理黄维先生。 肖宇鹏先生, 学士,1970年生。 曾任职于中国证监会系统、 平安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督察长;现任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平安基金 管理有 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 摘要 (2019 年第 1 期) 9 李化松先生, 北京大学经济学硕士, 曾先后 担任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济 研究所分析师、 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分析师、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研究部 高级研 究员、 基金经理 。2018年3月 加入平安 基金管 理有限 公司,现任 平安基金权益投资中心投资董事总经理。 现担任平安智慧中国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 平安核心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平安转型创新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DANIEL DONGNING SUN 先生, 北京 大学 硕士, 美国哥 伦比 亚大 学博士 ,约翰 霍普金斯大学博士后。 先后担任瑞士再保险自营交易部量化分析师、 花旗集团投 资银行高级副总裁、 瑞士 银行投资银行交易量化总监、 德意志银行战略科技部量 化服务负责人。2014 年10月加入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任衍生品投资中心投资 执行总经理。 现任平安深证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平安沪深300指数量化 增强证券投资基金、 平安量化先锋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平安股息精选沪 港深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张晓泉先生, 清华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硕士, 曾先后担任广发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研究员、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 究总监助理。2017 年10月加入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现任研究中心研究执 行总 经理。 黄维先生 ,北 京大学 微 电子学硕 士,2010 年7 月起先后 任广 发证券 股 份有限 公司研究 员、广 发证券 资产管理 (广东 )有限 公司投资 经理, 于2016 年5月加入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现任平安睿享文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平安 优势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4、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 基 金管理 人的 职责 1、依法 募集资 金,办 理或者委 托经中 国证监 会认定的 其他机 构代为 办理基 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 基金合 同》生 效之日起 ,以诚 实信用 、谨慎勤 勉的原 则管理 和运用 基金财产; 4、配备 足够的 具有专 业资格的 人员进 行基金 投资分析 、决策 ,以专 业化的平安基金 管理有 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 摘要 (2019 年第 1 期) 10 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 健全内 部风险 控制、监 察与稽 核、财 务管理及 人事管 理等制 度,保 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 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 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除依 据《基 金法》 、 《基金合 同》及 其他有 关规定外 ,不得 利用基 金财产 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采取 适当合 理的措 施使计算 基金份 额认购 、申购、 赎回和 注销价 格的方 法符合《 基金合 同》等 法律文件 的规定 ,按有 关规定计 算并公 告基金 资产净值, 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11、 严格按照 《基金法》 、 《基金合同》 及其他有关规定, 履行信息披露及报 告义务; 12、 保守基金商业秘密, 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 投资意向等。 除 《基 金法》 、 《基金合同》 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 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 不 向他人泄露; 13、 按 《基金 合同》 的约定确 定基金 收益分 配方案, 及时向 基金份 额持有 人分配基金收益; 14、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 依据 《基金法》 、 《 基金合同》 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 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 报表、 记录和其他相关 资料15年以上; 17、 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 并且保 证投资者能够按照 《基金合同》 规定的时间和方式, 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 开资料,并在支付合理 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 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 清理、 估价、 变 现和分配; 19、 面临解散、 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 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平安基金 管理有 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 摘要 (2019 年第 1 期) 11 通知基金托管人; 20、 因违反 《基金合同》 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 益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 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 《基金合同》 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基金 托管人违反 《基金合同》 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 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 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2、 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 委托第三方处理时, 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金 事务的行为承担责任; 23、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 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 法律行为;


24、基金 管理人 在募集 期间未能 达到基 金的备 案条件, 《基金 合同》 不能生 效, 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 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在基金募集期结束后30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25、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6、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四、 基 金管理 人的 承诺 1、基金 管理人 承诺不 从事违反 《中华 人民共 和国证券 法》 ( 以下简 称“ 《证 券法》 ” ) 的行为, 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 采取有效措施, 防止违反 《证 券法》行为的发生; 2、基金 管理人 承诺不 从事以下 违反《 基金法 》的行为 ,并建 立健全 的内部 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 )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 )不公平地对待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 )利用基金财产或职务便利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谋取利益; (4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 )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6 )泄 露因职 务便利 获取的未 公开信 息、利 用该信息 从事或 者明示 、暗示 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平安基金 管理有 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 摘要 (2019 年第 1 期) 12 (7 )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8 )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 管理人 承诺加 强人员管 理,强 化职业 操守,督 促和约 束员工 遵守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 责 , 不 从 事 以 下 活 动 :


(1 )越权或违规经营;


(2 )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 )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它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权益;


(4 )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 )拒绝、干扰、阻 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 )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 )泄 露在任 职期间 知悉的有 关证券 、基金 的商业秘 密、尚 未依法 公开的 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8 ) 除按本公司制度进行基金运作投资外, 直接或间接进行其它股票投资;


(9 )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它任何形式为其它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10 )违 反证券 交易场 所业务规 则,利 用对敲 、倒仓等 手段操 纵市场 价格, 扰乱市场秩序;


(11 )贬损同行,以提高自己;


(12 )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3 )以不正当 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4 )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5 )其它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行为。


4、基金管理人关于禁止行为的承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本基金禁止从事下列行为: (1 )承销证券; (2 )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 )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 )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5 )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6 )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7 )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平安基金 管理有 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 摘要 (2019 年第 1 期) 13 法律、行 政法规 或监管 部门取消 或变更 上述禁 止性规定 ,如适 用于本 基金 ,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本基金投资则不再受相关限制 或按变更后的规定 执行 。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 实际 控制人或者与其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 券, 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 应当符合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 遵循 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 防范利益冲突, 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 机制,按 照市场 公平合 理价格执 行。相 关交易 必须事先 得到基 金托管 人的同意, 并按法律法规予以披露。 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 并经过三 分之二以上的独立董事通过。 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事项进 行审查。 5、基金经理承诺 (1 )依 照有关 法律法 规和基金 合同的 规定, 本着敬业 、诚信 和谨慎 的原则 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 ) 不协助、 接受委托 或以其他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3 )不 违反现 行有效 的法律、 法规、 规章、 基金合同 和中国 证监会 的有关 规定, 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 基金的商业秘密、 尚未依法公开的基 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 )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五、 基 金管理 人的 内部控 制制 度 为保证公司规范化运作, 有效地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 促进公司诚信、 合法、 有效经营, 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维护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基金 管理人建立了科学、严密、高效的内部控制体系。 1、公司内部控制的总体目标 (1 )保证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合法 合规性; (2 )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3 )实现公司稳健、持续发展,维护股东权益; (4 )促进公司全体员工恪守职业操守,正直诚信,廉洁自律,勤勉尽责; 平安基金 管理有 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 摘要 (2019 年第 1 期) 14 (5 )保护公司最重要的资本:公司声誉。 2、公司内部控制遵循的原则 (1 )全 面性原 则:内 部控制必 须覆盖 公司的 所有部门 和岗位 ,渗透 各项业 务过程和业务环节,并普遍适用于公司每一位职员; (2 )审 慎性原 则:内 部控制的 核心是 有效防 范各种风 险,公 司组织 体系的 构成、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都要以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为出发点; (3 )相互制约原则:公司设置的各部门、各岗位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4 ) 独立性原则: 公司 根据业务的需要设立相对独立的机构、 部门和岗位; 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必须权责分明; (5 )有 效性原 则:各 种内部管 理制度 具有高 度的权威 性,应 是所有 员工严 格遵守的行动指南; 执行内部管理制度不能有任何例外, 任何人不得拥有超越制 度或违反规章的权力; (6 )适 时性原 则:内 部控制应 具有前 瞻性, 并且必须 随着公 司经营 战略、 经营方针、 经营理念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和国家法律法规、 政策制度等外部环境的 改变及时进行相应的修改和完善; (7 )成 本效 益 原则: 公司运用 科学化 的经营 管理方法 降低运 作成本 ,提高 经济效益,力争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8 )防 火墙原 则:公 司基金资 产、自 有资产 、其他资 产的运 作应当 分离, 基金投资研究、 决策、 执行、 清算、 评估等部门和岗位, 应当在物理上和制度上 适当隔离。 3、内部控制的制度体系 公司制定了合理、 完备、 有效并易于执行的制度体系。 公司制度体系由不同 层面的制度构成。 按照其效力大小分为四个层面: 第一个层面是公司内部控制大 纲, 它是公司制定各项规章制度的纲要和总揽; 第二个层面是公司基本管理制度, 包括风险控制制度、 投资 管理制度、 基金会计制度、 信息披露制度、 监察稽核制 度、 信息技术管理制度、 公司财务制度、 资料档案制度、 业绩评估考核制度和紧 急应变制度; 第三个层面是部门业务规章, 是在基本管理制度的基础上, 对各部 门的主要职责、 岗位设置、 岗位责任、 操作守则等的具体说明; 第四个层面是业平安基金 管理有 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 摘要 (2019 年第 1 期) 15 务操作手册, 是各项具体业务和管理工作的运行办法, 是对业务各个细节、 流程 进行的描述和约束。 它们的制订、 修改、 实施、 废止应该遵循相应的程序, 每一 层面的内容不得与其以上层面的内容相违背。 公司重视对制度的持续检验, 结合 业务的发展、 法规及监管环境的变化以及公司风险 控制的要求, 不断检讨和增强 公司制度的完备性、有效性。 4、关于授权、研究、投资、交易等方面的控制点 (1 )授权制度 公司的授权制度贯穿于整个公司活动。 股东会、 董事会、 监事会和管理层必 须充分履行各自的职权, 健全公司逐级授权制度, 确保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 执行; 各项经济经营业务和管理程序必须遵从管理层制定的操作规程, 经办人员 的每一项工作必须是在业务授权范围内进行。 公司重大业务的授权必须采取书面 形式, 授权书应当明确授权内容和时效。 公司授权要适当, 对已获授权的部门和 人员应建立有效的评价和反馈机制,对已不适用的授权应 及时修改或取消授权。 (2 )公司研究业务 研究工作应保持独立、 客观, 不受任何部门及个人的不正当影响; 建立严密 的研究工 作业务 流程, 形成科学 、有效 的研究 方法;建 立投资 产品备 选库制度, 研究部门根据投资产品的特征, 在充分研究的基础上建立和维护备选库。 建立研 究与投资 的业务 交流制 度,保持 畅通的 交流渠 道;建立 研究报 告质量 评价体系, 不断提高研究水平。 (3 )基金投资业务 基金投资应确立科学的投资理念, 根据决策的风险防范原则和效率性原则制 定合理的决策程序; 在进行投资时应有明确的投资授权制度, 并应建立与所授权 限相应的约束制度和 考核制度。 建立严格的投资禁止和投资限制制度, 保证基金 投资的合法合规性。 建立投资风险评估与管理制度, 将重点投资限制在规定的风 险权限额度内;对于投资结果建立科学的投资管理业绩评价体系。 (4 )交易业务 建立集中交易室和集中交易制度, 投资指令通过集中交易室完成; 应建立交 易监测系统、 预警系统和交易反馈系统, 完善相关的安全设施; 集中交易室应对平安基金 管理有 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 摘要 (2019 年第 1 期) 16 交易指令进行审核, 建立公平的交易分配制度, 确保各基金利益的公平; 交易记 录应完善, 并及时进行反馈、 核对和存档保管; 同时应建立科学的投资交易绩效 评价体系。 (5 )基金会计核算 公司根 据法律法规及业务的要求建立会计制度, 并根据风险控制点建立严密 的会计系统, 对于不同基金、 不同客户独立建账, 独立核算; 公司通过复核制度、 凭证制度、 合理的估值方法和估值程序等会计措施真实、 完整、 及时地记载每一 笔业务并正确进行会计核算和业务核算。 同时还建立会计档案保管制度, 确保档 案真实完整。 (6 )信息披露 公司建立 了完善 的信息 披露制度 ,保证 公开披 露的信息 真实、 准确、 完整。 公司设立了信息披露负责人, 并建立了相应的程序进行信息的收集、 组织、 审核 和发布工作, 以此加强对信息的审查核对, 使所公布的信息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同时加强对信息披露的检查和评价,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办法。 (7 )监察稽核 公司设立督察长, 经董事会聘任, 报中国证监会相关机构认可。 根据公司监 察稽核工作的需要, 督察长可以列席公司相关会议, 调阅公司相关档案, 就内部 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独立地履行检查、 评价、 报告、 建议职能。 督察长定期和不 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公 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董事会对督察长的报告进行审议。 公司设立法律合规监察部开展监察稽核工作, 并保证法律合规监察部的独立 性和权威性。 公司明确了法律合规监察部及内部各岗位的具体职责, 严格制订了 专业任职条件、操作程序和组织纪律。 法律合规监察部强化内部检查制度, 通过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内部控制制度的 执行情况,促使公司各项经营管理活动的规范运行。 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充分重视和支持监察稽核工作, 对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的,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5、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制度声明书 (1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披露真实、准确; 平安基金 管理有 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 摘要 (2019 年第 1 期) 17 (2 ) 基金管理人承诺根据市场变化和公司业务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平安基金 管理有 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 摘要 (2019 年第 1 期) 18 第 二部分


基金 托管 人 一 、基 金托管 人情 况 1、基本情况 名称: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庆春路 46 号


法定代表人:陈震山 成立时间:1996 年9 月25 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 51.30 亿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337 号 2、主要人员情况 杭州银行资产托管部有从业人员 43 名。其中设总经理 1 人,负责全面组织 和协调资产托管部的相关工作。 设总经理助理 1 人, 分管托管运营工作。 资产托 管部根据岗位职责分成 3 个团队: 市场营销团队、 风控监督团队和运营团队。 从 事资金清算、估值核算、投资监督、信息披露、内部稽核监控业务的执业人员 41 人。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杭州银行自2014 年3 月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 理委员会的核准, 取得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 (证监许可[2014]337 号) 。 目前, 杭州银行已全面开展了包括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公司资管产品、 证券公司资管产 品、 信托计划、 商 业银行理财产品、 期货公司资管产品、 私募投资基金等各类资 产托管业务。 截至2019 年3 月,资产托管业务余额 10832.20 亿元,客户数量接近300 家, 托管资产种类丰富, 包括: 证券投资基金、 信托计划、 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计 划、 基金公司特定客户管理计划、 商业银行理财资金、 股权投资基金等。 杭州银 行已托管了易方达裕如混合基金、天弘弘运宝货币 A 基金、天弘弘运宝货币 B 基金、 博时裕利纯债基金、 浙商惠丰债券型基金、 浙商惠享债券型基金、 海富通 瑞丰债券型基金等 23 只公募基金。目前正在与多家基金管理公司洽谈公募基金平安基金 管理有 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 摘要 (2019 年第 1 期) 19 托管合作。 二、 基 金托管 人的 内部控 制制 度 杭州银行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 形成了从董事会、 经营层到操作 层, 覆盖信用风险、 市场风险、 操作风险在内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 资产托管部 也牢固树立风险意识,采取各种必要措施防范和化解风险。 1、建立科学、严格的岗位分离制度 明确划分各岗位职责, 系统运维、 估值核算、 资金清算、 投资监督和内部稽 核监控等重要岗位、 人员严格分开, 估值核算、 资金清算、 投资监督等能接触到 基金交易数据的岗位人员进行物理分离。 2、建立健全授权管理体系 制定了《杭州银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授权管理办法》 ,将授权管理贯穿 于资产托管业务的始终,各岗位业务人员均在规定授权范围内行使相应职责。 3、建立完备的备份机制 资产托管的业务数据及其他重要数据每日进行安全备份,定 期 将 数 据 完 整 、 真实、 准确地转储到不可更改的介质上, 并要求集中和异地保存, 保存期限至少 20 年。资产托管部关键岗位人员也采用双人备份制度。 4、 建立完备有效的应急措施 制定了《杭州银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应急处理管理办法》 ,并针对托管 业务备份、 信息系统及资金清算等业务制定了专门的应急预案, 对于各类突发 事 件、紧急事件或故障,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检验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和可靠性。 5、建立严格的保密机制 制定了《杭州银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保密管理办法》 ,资产托管部配备独立 的门禁系统, 严格禁止无关人员进入资产托管部办公区域, 能接触到基金交易数 据的岗位人员进行物理分离, 并采用电话录音、 监控录像、 信息加密传递技术等 手段来实现风险控制。 6、建立有效的内部稽核制度 资产托管部设立稽核监控岗, 直接对资产托管部总经理负责, 独立对各岗位、 各项业务实施全面的监督反馈,以确保资产托管各项业务 合 法 合 规 、 安 全 有 效 , 切实履行托管人职责。 平安基金 管理有 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 摘要 (2019 年第 1 期) 20 三 、基 金托管 人对 基金管 理人 运作基 金进 行监督 的方 法和程 序 基金托管人负有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行使监督权的职责。 根据 《 基金法》 、 《运作办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对象和范围、投 资组合比例、 投资限制、 费用的计提和支付方式、 基金会计核算、 基金资产估值 和基金净值的计算、收益分配、申购赎回以及其他有关基 金 投 资 和 运 作 的 事 项 , 对基金管理人进行业务监督、核查。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行为, 应及时以书 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 式对基 金托管人发出回函。 在限期内, 基金托管 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 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 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 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立即报告中国 证 监 会 , 同 时 , 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并将纠正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指令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 或 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 应当拒绝执行, 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 并及时向中国证 监会报告。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 行 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 及 时 通 知 基 金 管 理 人 , 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 平安基金 管理有 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 摘要 (2019 年第 1 期) 21 第 三部分


相关 服务 机构 一、 基 金份额 销售 机构


1、直销机构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 福田街道益田路 5033 号平安金融中心 34 层 法定代表人:罗春风 电话:0755-22627627 传真:0755-23990088 联系人:郑权 网址:www.fund.pingan.com 二、 登 记机构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 福田街道益田路 5033 号平安金融中心 34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 福田街道益田路 5033 号平安金融中心 34 层 法定代表人:罗春风 电话:0755-22624581 传真:0755-23990088 联系人:张平 三、 出 具法律 意见 书的律 师事 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负责人:俞卫锋 联系人:陈颖华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经办律师:黎明、陈颖华 平安基金 管理有 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 摘要 (2019 年第 1 期) 22 四、 审 计基金 财产 的会计 师事 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 202 号领展企业广场 2 座普华永道中心 11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 202 号领展企业广场 2 座普华永道中心 11 楼 法定代表人:李丹


联系电话:(021)2323 8888 传真电话:(021)2323 8800 经办注册会计师:曹翠丽、陈怡 联系人:陈怡 平安基金 管理有 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 摘要 (2019 年第 1 期) 23 第 四部分 基 金的名 称 平安合锦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第 五部 分 基 金的类 型 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第 六部 分 基 金的运 作方 式 契约型开放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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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募说明书更新 摘要 (2019 年第 1 期) 24 第 七部分


基金 的投 资 一、 投 资目标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及谨慎控制组合净值波动率的前提下, 本基金追求基 金产品的长期、持续增值,并力争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二 、投 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 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 国债、 地方政府债、 金 融债、 次级债、 央行票 据、 企业债、 中小企业 私募债、 公 司债、 中期票据、 短期 融资券、 超短期融资券 、 债券回购、 资产支持 证券、 可分 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 银行存款 (包括协议存款、 通知存款、 定期存款及其 他银行存 款) 、 同业存 单、现金 等货币 市场工 具以及法 律法规 或中国 证监会允许 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 权证等权益类资产, 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 (可分离 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除外) 、可交换债券。 基金的投 资组 合比例 为 :本基金 对债 券的投 资 比例不低 于基金 资产 的 80%, 但在每次开放期开始前 10 个工作日、 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 10 个工作日的期间 内, 基金投资不受上述比例限制; 在开放期内, 本基金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 年以内的 政府债 券投资 比例不低 于基金 资产净 值的 5%。 在封闭 期内 ,本基金不 受上述5%的限制。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 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三 、投 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周期、 行业前景预测和发债主体公司研究的综合运用, 主要采取利率策略、 信用策略、 息差策略等积极投资策略, 在严格控制流动性风 险、 利率风险以及信用风险的基础上, 深入挖掘价值被低估的固定收益投资品种, 构建及调整固定收益投资组合。 本基金将 灵活应 用组合 久期配置 策略、 类属资 产配置策 略、个 券选择 策略、 息差策略、 现金头寸管理策略等, 在合理管理并控制组合风险的前提下, 获得债 券市场的整体回报率及超额收益。 封闭期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平安基金 管理有 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 摘要 (2019 年第 1 期) 25 本基金投资组合中债券、 现金各自的长期均衡比重, 依照本基金的特征和风 险 偏好而确定。 本基金定位为债券型基金, 其资产配置以债券为主, 并不因市场 的中短期变化而改变。 在不同的市场条件下, 本基金将综合考虑宏观环境、 市场 估值水平、 风险水平以及市场情绪, 在一定的范围内对资产配置调整, 以降低系 统性风险对基金收益的影响。 2、债券投资策略 (1 )组合久期配置策略 通过预测收益率曲线的形状和变化趋势, 对各类型债券进行久期配置; 当收 益率曲线走势难以判断时, 参考基准指数的样本券久期构建组合久期, 确保组合 收益超过基准收益。 根据操作, 具体包括跟踪收益率曲线的骑乘策略和基于收益 率曲线变化的子弹策略、杠铃策 略及梯式策略。 在目标久期的执行过程中, 将特别注意对信用风险、 流动性风险及类属资产 配置的管理,以使得组合的各种风险在控制范围之内。 (2 )类属资产配置策略 根据不同债券资产类品种收益与风险的估计和判断, 通过分析各类属资产的 相对收益和风险因素, 确定不同债券种类的配置比例。 主要决策依据包括未来的 宏观经济和利率环境研究和预测, 利差变动情况、 市场容量、 信用等级情况和流 动性情况等。 通过情景分析的方法, 判断各个债券类属的预期持有期回报, 在不 同债券品种之间进行配置。 在类属资产配置层面上, 本基金根据市场和类属资产的信用水 平, 在判断各 类属的利率期限结构与国债利率期限结构应具有的合理利差水平基础上, 将市场 细分为交易所国债、 交易所企业债、 银行间国债、 银行间金融债等子市场。 结合 各类属资产的市场容量、 信用等级和流动性特点, 在目标久期管理的基础上, 运 用修正的 均值- 方差等 模型,定 期对投 资组合 类属资产 进行最 优化配 置和调整, 确定类属资产的最优权重。 同时, 本基金针对债券市场所涉及行业在同样宏观周期背景下不同行业的景 气度的情 况,通 过分散 化投资和 行业预 判进行 ,具体表 现为:1)分 散化投资: 发行人涉及众多行业, 本组合将保持在各行业配置比例上的分散化 结构, 避免过 度集中配 置在产 业链高 度相关的 上中下 游行业 。2)行 业投资 :本组 合将依据对 下一阶段各行业景气度特征的研判, 确定在下一阶段在各行业的配置比例, 卖出平安基金 管理有 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 摘要 (2019 年第 1 期) 26 景气度降低行业的债券,提前布局景气度提升行业的债券。 (3 )息差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正回购, 融资买入收益率高于回购成本的债券, 适当运用杠杆 息差方式 来获取 主动管 理回报, 选取具 有较好 流动性的 债券作 为杠杆 买入品种, 灵活控制杠杆组合仓位,降低组合波动率。 (4 )个券选择策略 本部分策略强调公司价值挖掘的重要性, 在行业周期特征、 公司基本面风险 特征基础 上制定 绝对收 益率目标 策略, 甄别具 有估值优 势、基 本面改 善的公司, 采取高度分散策略,重点布局优势债券,争取提高组合超额收益空间。 1)信用债投资策略 在信用债的选择方面, 本基金将通过对行业经济周期、 发行主体内外部评级 和市场利差分析等判断, 并结合税收差异和信用风险溢价综合判断个券的投资价 值, 加强对企业债、 公司债等品种的投资, 通过对信用利差的分析和管理, 获取 超额收益。 本基金还将利用目前的交易所和银行间两个投资市场的利差不同, 密切关注 两个市场之间的利差波动情况,积极寻找跨市场中现券和 回 购 操 作 的 套 利 机 会 。 2)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投资策略 针对中小企业私募债券, 本基金以持有到期, 获得本金和票息收入为主要投 资策略, 同时, 密切关注债券的信用风险变化, 力争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 获得 较高收益。 本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审慎原则, 制定严格 的投资决策流程、 风险控制制度和信用风险、 流动性风险处置预案, 并经董事会 批准,以防范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各种风险。 3、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深入分析资产支持证券的市场利率、 发行条款、 支持资产的构成及质量、 提 前偿还率、 风险补偿收益和市场流动性等基本面因素, 估计资产违约风险和提前 偿付风险, 并根据资产证券化的 收益结构安排, 模拟资产支持证券的本金偿还和 利息收益的现金流过程, 辅助采用蒙特卡罗方法等数量化定价模型, 评估其内在 价值,并结合资产支持证券类资产的市场特点,进行此类品种的投资。 开放期投资策略: 开放期内, 本基金为保持较高的组合流动性, 方便投资人安排投资, 在遵守平安基金 管理有 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 摘要 (2019 年第 1 期) 27 本基金有 关投资 限制与 投资比例 的前提 下,将 主要投资 于高流 动性的 投资品种, 防范流动性风险,满足开放期流动性的需求。 四 、投 资限制 1、组合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 )本 基金 对债券 的 投资比例 不低 于基金 资 产的 80%, 但在 每次开 放期开 始前10 个工作日、 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 10 个工作日的期间内, 基金投资不受 此比例限制; (2 )在 开放期 内,本 基金持有 现金或 者到期 日在一年 以内的 政府债 券投资 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受上述 5%的限制; 其中,现金类资产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3 ) 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 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4 )本 基金管 理人管 理的全部 基金持 有一家 公司发行 的证券 ,不超 过该证 券的10% ;


(5 )本 基金进 入全国 银行间同 业市场 进行债 券回购的 资金余 额不得 超过基 金资产净值的40% ; 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中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 1 年, 债券 回购到期后不得展期; (6 )本 基金投 资于同 一原始权 益人的 各类资 产支持证 券的比 例,不 得超过 基金资产净值的10% ; (7 ) 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 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8 )本 基金持 有的同 一(指同 一信用 级别) 资产支持 证券的 比例, 不得超 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 10%; (9 )本 基金管 理人管 理的全部 基金投 资于同 一原始权 益人的 各类资 产支持 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 证券合计规模的 10%; (10 ) 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 BBB 以上 (含BBB) 的资产支持证券。 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 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 不再符合投资标准, 应在评 级报告发布之日起 3 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1 ) 本基金投资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比例合计不高于基金资产的 10%,且 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剩余期限,不得超过当期的剩余封闭期; 平安基金 管理有 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 摘要 (2019 年第 1 期) 28 (12 )封 闭期 内基金 总 资产不得 超过 基金净 资 产的 200%, 开放 期内 基金资 产总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40%; (13 ) 开放期内, 本基 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 过该 基金资产净值的15% 。 因证券市场波动、 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 致使基金不符合前述所规定比例限制的, 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 产的投资; (14 ) 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 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 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 保持一致; (15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 约 定 的 其 他 投 资 限 制 。 除上述第 (2) 、 (10)、( 13) 、 (14) 项外,因 证券市场 波动、 证券发 行人合 并、 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 符合上述规定投 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 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 殊情形除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 人应 当自基 金 合同生效 之日 起 6 个 月内使基 金的 投资组 合 比例符 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在上述期间内,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 投资策略应当符合 基金合同的约定。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开始。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或调整上述限制, 如适用于本基金, 基金管理人在 履行适当程序后, 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或按调整后的规定执行, 但须提 前公告,不需要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 议。 2、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不得用 于 下 列 投 资 或 者 活 动 : (1 )承销证券; (2 )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 )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 )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5 )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6 )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7 )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平安基金 管理有 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 摘要 (2019 年第 1 期) 29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 实际 控制人或者与其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 券, 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 应当符合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 遵循 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 防范利益冲突, 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 机制,按 照市场 公平合 理价格执 行。相 关交易 必须事先 得到基 金托管 人的同意, 并按法律法规予以披露。 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 并经过三 分之二以上的独立董事通过。 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事项进 行审查。 法律、行 政法规 或监 管 部门取消 或变更 上述禁 止性规定 ,如适 用于本 基金,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或按变更后的规定 执行。 五 、业 绩比较 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 中证全债指数是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的综合反映银行间债券市场和沪深 交易所债券市场的跨市场债券指数。 该指数的样本由银行间市场和沪深交易所市 场的国债、 金融债券及企业债券组成, 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每日计算并发布中证全 债的收盘指数及相应的债券属性指标, 为债券投资人提供投资分析工具和业绩评 价基准。 指数涵盖了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 具有广泛的市场代表性, 适合作 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若未来法律法规发生变化, 或者有更权威的、 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 较基准推出, 或者市场发生变化导致本业绩比较基准不再适用或本业绩比较基准 停止发 布, 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原则, 在与基金托管人 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适当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而无需召 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六 、风 险收益 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 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但低于混合 型基金、股票型基金。 平安基金 管理有 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 摘要 (2019 年第 1 期) 30 七 、基 金管理 人代 表基金 行使 相关权 利的 处理原 则及 方法 1、基金 管理人 按照国 家有关规 定代表 基金独 立行使相 关权利 ,保护 基金份 额持有人的利益; 2、有利于基金财产的安全与增值; 3、不通 过关联 交易为 自身、雇 员、授 权代理 人或任何 存在利 害关系 的第三 人牟取任何 不当利益。 八 、投 资组合 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 复核了本报告中的 财务指标、 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 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1 报 告期 末基金 资产 组合情 况


序号 项目 金额( 元)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 ) 1 权益投 资 - - 其中: 股票


- - 2 基金投 资 - - 3 固定收 益投 资


4,297,090,169.20 97.75 其中: 债券


4,297,090,169.20 97.75 资产支 持证 券


- - 4 贵金属 投资 - - 5 金融衍 生品 投资 - - 6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 -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的 买入 返售 金融资 产


- - 7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合 计


56,136,456.36 1.28 8 其他资 产


42,662,061.52 0.97 9 合计





4,395,888,687.08





100.00


1.2 报 告期 末按行 业分 类的股 票投 资组合


1.2.1 报 告期 末按行 业分 类的境 内股 票投资 组合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股票。 平安基金 管理有 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 摘要 (2019 年第 1 期) 31 1.2.2 报 告期 末按行 业分 类的港 股通 投资股 票投 资组合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港股通 股票 。


1.3 报 告期 末按公 允价 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十名 股票 投资明 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股票 。





1.4 报 告期 末按债 券品 种分类 的债 券投资 组合


序号 债券品 种 公允价 值(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 1 国家债 券 - - 2 央行票 据 - - 3 金融债 券 89,822,000.00 3.56 其中: 政策 性金 融债 10,062,000.00 0.40 4 企业债 券 2,003,156,169.20 79.48 5 企业短 期融 资券 942,352,000.00 37.39 6 中期票 据 1,010,165,000.00 40.08 7 可转债 (可 交换 债) - - 8 同业存 单 251,595,000.00 9.98 9 其他 - - 10 合计 4,297,090,169.20 170.50


1.5 报 告期 末按公 允价 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五名 债券 投资明 细 序 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数量( 张) 公允价 值(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101801529 18 中 银投 资MTN001 2,000,000 200,980,000.00 7.97 2 112781 18 华锦01 2,000,000 198,980,000.00 7.90 3 143889 18 华证01 1,500,000 150,615,000.00 5.98 4 136622 16 国君G3 1,200,000 119,388,000.00 4.74 5 136611 16 电投04 1,050,000 104,485,500.00 4.15





1.6 报 告期 末按公 允价 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十名 资产 支持证 券 投资 明 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资产支 持证 券。 1.7 报 告期 末按公 允价 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五名 贵金 属投资 明 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贵金属 投资 。 平安基金 管理有 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 摘要 (2019 年第 1 期) 32 1.8 报 告期 末按公 允价 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五名 权证 投资明 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权证。 1.9 报 告期 末本基 金投 资的国 债期 货交易 情况 说明 1.9.1 本 期国 债期货 投资 政策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无 国债 期货投 资。 1.9.2 报 告期 末本基 金投 资的国 债期 货持仓 和损 益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国债期 货投 资。 1.9.3 本 期国 债期货 投资 评价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无 国债 期货投 资。 1.10 投 资组 合报告 附注 1.10.1


报告期 内基 金投 资的 前十 名证券 的发 行主 体没 有被 监管部 门立 案调 查 , 或 在报 告编制 日 前一年 内受 到公 开谴 责、 处罚。 1.10.2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未持 有股 票。 1.10.3 其 他资 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 元) 1 存出保 证金 243,105.55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3 应收股 利 - 4 应收利 息 42,418,955.97 5 应收申 购款 - 6 其他应 收款 - 7 待摊费 用 - 8 其他 - 9 合计 42,662,061.52


1.10.4 报 告期 末持有 的处 于转股 期的 可转换 债券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处于转 股期 的可 转换 债券 。


平安基金 管理有 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 摘要 (2019 年第 1 期) 33 1.10.5 报 告期 末前十 名股 票中存 在流 通受限 情况 的说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股票。 1.10.6 投 资组 合报告 附注 的其他 文字 描述部 分 由于四 舍五 入原 因, 分项 之和与 合计 可能 有尾 差。 平安基金 管理有 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 摘要 (2019 年第 1 期) 34 第 八部分


基金 的业 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 诚实信用、 谨慎勤勉 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 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一 、自 基金合 同生 效以来 (2018 年 9 月 21 日) 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 份 额净 值增长 率及 其与同 期业 绩比较 基准 收益率 的比 较: 阶段 份额净 值增长 率① 份额净 值增长 率标准 差② 业绩比 较基准 收益率 ③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标准 差 ④ ①-③ ②-④ 自基金 合同 生效 起至 今 0.96% 0.03% 3.19% 0.05% -2.23% -0.02% 注:业 绩比 较基 准: 中证 全债指 数收 益率 二、 自 基金合 同生 效以来 基金 份额累 计净 值增长 率变 动及其 与同 期业绩 比 较 基准 收益率 变动 的比较 注:1 、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于 2018 年9 月21 日 正式 生效, 截至 报告 期末 已满 半 年; 平安基金 管理有 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 摘要 (2019 年第 1 期) 35 2、按照 本基金 的基 金合同 规定, 基金管 理人应 当自 基金合 同生效 之日起 六个 月内使 基金的 投资组 合比 例符 合基 金合 同的约 定, 截至 报告 期末 本基金 已经 完成 建仓 。 平安基金 管理有 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 摘要 (2019 年第 1 期) 36 第 九部分


基金 费用 与税 收 一 、基 金费用 的种 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 《基金合同》 生效后 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 律师费、 诉讼费和仲裁费; 5、基金 份额持 有人大 会费用( 包括但 不限于 场地费、 会计师 费、律 师费和 公证费);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基金的账户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9、按照 国家有 关规定 和《基金 合同》 约定, 可以在基 金财产 中列支 的其他 费用。 二 、基 金费用 计提 方法、 计提 标准和 支付 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30%年费率计提。 管理费的计算 方法如下: H=E× 0.30%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 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 按月支付, 由基金管理人向基 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 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5 个工作日内 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若遇法定节假日、 公休假或不可抗力等, 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 的托管 费按前 一 日基金 资产净 值的 0.10% 的年 费率计 提。托 管费的 计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平安基金 管理有 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 摘要 (2019 年第 1 期) 37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 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 按月支付, 由基金管理人向基 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 令, 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5 个工作日内 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 若遇法定节假日、 公休假或不可抗力等, 支付日期顺 延。 上述 “一、 基金费用的种类” 中第 3-9 项费用, 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 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 、不 列入基 金费 用的项 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 管理人 和基金 托管人因 未履行 或未完 全履行义 务导致 的费用 支出或 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 根据相 关法律 法 规及中 国证监 会的有 关规定不 得列入 基金费 用的项 目。 四 、基 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 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 法规执 行。 鉴于基金管理人为本基金的利益投资、 运用基金财产过程中, 可能因法律法 规、 税收政策的要求而成为纳税义务人, 就归属于基金的投资收益、 投资回报和 /或本金 承担纳 税义务 。因此, 本基金 运营过 程中由于 上述原 因发生 的增值税等 税负, 仍由本基金财产承担, 届时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可能通过本基金财产 账户直接缴付, 或划付至基金管理人账户并由基金管理人依据税务部门要求完成 税款申报缴纳。


平安基金 管理有 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 摘要 (2019 年第 1 期) 38 第 十部分


其他 应披 露事 项 (一)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目前无重大诉讼事项。


(二) 最近半年本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及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受到任何处 罚。 (三)2018年9月21日至2019年3月20 日发布的公告: 1、2018年9月22日, 关 于平安合锦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合同生效公告; 2、2018年10 月19 日, 关于平安 合锦 定期开 放 债券型发 起式 证券投 资 基金基 金经理变更公告; 3、2018年11月2日, 关于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股权及法定名称 变更事宜的公告; 4、 2018年11月28日, 关 于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更名事宜的公告; 5、2018年11 月29 日, 关于子公 司深 圳平安 汇 通财富管 理有 限公司 增 加注册 资本的公告; 6、 2018年12月4日, 平安 合锦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7、2018年12 月19 日, 关于平安 合锦 定期开 放 债券型发 起式 证券投 资 基金开 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8、2019年1月3日,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直销账户名称变更的公告; 9、2019年1月17日, 关于不法分子冒用 “花生宝” 名义开展非法金融业务的 严正声明; 10、2019年1月19日, 平 安合锦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4 季度报告; 11、 2019年2月12日, 平 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直销账户名称变更的公告; 12、2019年2月27 日, 平安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 旗下开放 式基 金转换 业 务规则 说明的公告; 13、2019年3月20 日, 关于平安 合锦 定期开 放 债券型发 起式 证券投 资 基金开 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四) 《 招募说 明书》 与本次更 新的招 募说明 书内容若 有不一 致之处 ,以本 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为准。 平安基金 管理有 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 摘要 (2019 年第 1 期) 39 第 十一 部分


对 招募 说明 书更 新部 分的 说明 依据 《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基金合同 的规定, 对2018 年 9 月15 日公布的 《平安 大华合锦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 进行了更新, 并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经 营活动进行了内容补充和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 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重要提示”部分。 2、 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第一部分、绪言”部分。 3、 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第二部分、释义”部分。 4、 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 。 5、 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 。 6、 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第五部分、相关服务机构” 。 7、 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第六部分、基金的募集” 。 8、 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第七部分、基金合同的生效” 。 9、 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第八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10、 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 。 11、 根据最新资料,增加了“第十部分、基金的业绩” 。 12、 根据最新资料, 更新了 “第二十一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13、 根据最新资料,增加了“第二十二部分、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 14、 根据最新情况,增加了“第二十三部分、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 说明。 ” 15、 根据最新情况,更新了“第二十五部分、备查文件。 ”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