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久润: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长城久润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保本周期到期转型修订基金合同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长城久润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保本 周期到期转型修订基金合同的公告 长城久润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为“002512”)为 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登记机构为长城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保人为中国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投保”)。 本基金经 2016 年 3 月 1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380 号文注册募集, 并于 2016 年 4 月 26 日正式成立。本基金保本周期为三年,第一个保本周期自 2016 年 4 月 26 日起至 2019 年 4 月 26 日止。 本基金的第一个保本周期即将到期,鉴于本基金无法为转入下一保本周期确定保障义 务人, 本基金将不符合避险策略基金的存续条件。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保本周期届满时,在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下,本基金继续存 续并进入下一保本周期,该保本周期的具体起讫日期以本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如保 本周期到期后,本基金未能符合上述保本基金存续条件,则本基金将按《基金合同》的约 定,变更为‘长城久润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同时,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 围、投资策略以及基金费率等相关内容也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作相应修改。上述变 更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意后,可不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在报中国证监会 备案后,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提前在临时公告或更新的基金招募说明书中予 以说明。如果本基金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对基金的存续要求,则本基金将根据本基 金合同的规定终止。”的约定,本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将本基金转 型为非避险策略的混合型基金,即长城久润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本基金变更后的基金合同、托管 协议和招募说明书分别修订为《长城久润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长 城久润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和《长城久润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招募说明书》,调整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保留并适用《长城久润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同》关于变更后的长城久润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名称、基金投资、 基金费率、分红方式等相关内容的约定,并依据转型后基金特点及根据现行有效的法律法 规的规定,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前提下对基金合同的其他条款进行了修 订。 自 2019 年 5 月 7 日起,《长城久润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长城 久润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生效,《长城久润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长城久润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自同一日起失效。长城久润 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为长城久润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具体修订内容详见 2019 年 4 月 24 日发布于本公司网站上的《长城久润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长城久润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同日 本公司网站及《中国证券报》还将发布《长城久润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 书》、《长城久润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摘要》。 投资者欲了解详情,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68-6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 (www.ccfund.com.cn)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 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转型后的长城久润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预期收益 和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转型后的长城久润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不是避险策略基金,与转型前的长城久润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具有 不同的风险收益特征,其预期风险高于长城久润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 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