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信用增利: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大成信用增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大成信用增 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大成 信用增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 合同”)的有关规定,大成信用增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出现了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 《基金合同》的约定终止基金合同并依法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且本次事项不需召开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大成信用增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大成信用增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 基金代码:000426(A 类份额),000427(C 类份额)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定期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4 年 1 月 28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基金合同》、《大成信用增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二、基金合同终止事由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中的约定: “四、《基金合同》生效后,如在本基金某一开放期最后一日日终出现如下情形之一的,基金 管理人可以在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将本基金与其他基金合并或终止基金合同,而无需召开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 1、当日基金资产净值加上当日净申购金额或者减去当日净赎回金额后低于 5000 万元; 2、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少于 200 人; 3、前十大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本基金 90%以上份额。” 以及“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中的约定: “二、《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合同》应当终止: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的; 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在 6 个月内没有新基金管理人、新基金托管人承接的; 3、在本基金某一开放期最后一日日终,出现本合同第五部分第四条约定的情形且基金管理人决 定终止基金合同的; 4、《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5、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况。” 截至本次开放期的最后一日(即 2019 年 4 月 22 日)日终,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加上当日净申 购金额减去当日净赎回金额后的余额低于 5000 万元,已触发《基金合同》中约定的合同终止情 形。本基金管理人据此决定终止基金合同,并对本基金进行变现及清算,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三、基金财产清算 1、自 2019 年 4 月 23 日起,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即自 2019 年 4 月 23 日起,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 2、本基金管理人将自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成立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 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 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4、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制作清算报告;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5、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 6 个月,但因本基金所持证券的流动性受到限制而不能及时变现的, 清算期限相应顺延。 6、清算费用: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 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剩余财产中支付。 7、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 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 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8、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会计师 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 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 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 9、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 15 年以 上。 四、其他 1、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不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本公司承诺在清算 过程中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履行相关职责。 2、本公告的解释权归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投资者可以登陆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www.dcfund.com.cn)或拨打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 400-888-5558(免长途话费) 咨询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