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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乐丰纯债(005070)

长江乐丰纯债: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查看PDF公告

基 金 基 本 情 况 项 目 数 值 基金简称 长江乐丰纯债
场内简称
基金主代码 005070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08-22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509,999,000.00
投资目标 在控制组合净值波动率的前提下,力争长期内实现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投资策略
本基金充分发挥基金管理人的研究优势,将宏观周期研究、行业周期研究、公司研究相结合,在分析和判断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和金融市场运行趋势的基础上,自上而下决定债券组合久期、
期限结构、债券类别配置策略,在严谨深入的分析基础上,综合考量各类债券的流动性、供求关系和收益率水平等,深入挖掘价值被低估的标的券种。
业绩比较基准 中国债券综合财富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基金管理人 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单 位 : 人 民 币 元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报 告 期 ( 2 0 1 9 - 0 1 - 0 1 至 2 0 1 9 - 0 3 - 3 1 ) 本期已实现收益 6,238,731.14
本期利润 8,527,022.21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167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526,712,410.59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328
基 金 净 值 表 现 本 报 告 期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增 长 率 及 其 与 同 期 业 绩 比 较 基 准 收 益 率 的 比 较 阶 段 净 值 增 长 率 ① 净 值 增 长 率 标 准 差 ② 业 绩 比 较 基 准 收 益 率 ③ 业 绩 比 较 基 准 收 益 率 标 准 差 ④ ① - ③ ② - ④ 过去三个月 1.64 % 0.05 % 1.16 % 0.05 % 0.48 % 0 %
自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以 来 基 金 累 计 净 值 增 长 率 变 动 及 其 与 同 期 业 绩 比 较 基 准 收 益 率 变 动 的 比 较 其 他 指 标 单 位 : 人 民 币 元 其 他 指 标 报 告 期 ( 2 0 1 9 - 0 1 - 0 1 至 2 0 1 9 - 0 3 - 3 1 ) 其 他 指 标 报 告 期 ( 2 0 1 9 - 0 3 - 3 1 ) 基 金 经 理 ( 或 基 金 经 理 小 组 ) 简 介 姓 名 职 务 任 本 基 金 的 基 金 经 理 期 限 证 券 从 业 年 限 说 明 任 职 日 期 离 任 日 期 漆志伟 基金经理 2017-08-22 - 10年
国籍:中国。硕士研究生,具备基金从业资格。曾任华农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固定收益投资
经理。现任长江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江乐享货币市场基金、长江优享货币市场基
金、长江乐丰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长江乐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长江乐越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长江乐鑫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长江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管 理 人 对 报 告 期 内 本 基 金 运 作 遵 规 守 信 情 况 的 说 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遵守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约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最大限度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等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
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未发生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未发生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和不当关联交易及其他违规行为,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完整,本基金与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基金资产、投资组
合与公司资产之间严格分开、公平对待,基金管理小组保持独立运作,并通过科学决策、规范运作、精心管理和健全内控体系,有效保障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公 平 交 易 专 项 说 明 公 平 交 易 制 度 的 执 行 情 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通过严格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和流程,对各环节的投资风险和管理风险进行有效控制,确保公平对待所管理的所有基金和投资组合,切实防范利益输送行为。
 
(一)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或组合间同向交易价差分析
 
根据证监会公平交易指导意见,我们计算了公司旗下基金、组合同日同向交易纪录配对。通过对这些配对的交易价差分析,我们发现有效配对溢价率均值大部分在1%数量级及以下,且大部分溢价率均值通过95%置信度下等于0的t检验。
 
(二)扩展时间窗口下的价差分析
 
本基金管理人选取T=3和T=5作为扩展时间窗口,将基金或组合交易情况分别在这两个时间窗口内作平均,并以此为依据,进行基金或组合间在扩展时间窗口中的同向交易价差分析。对于有足够多观测样本的基金配对(样本数=30),溢价率均值大部分在1%数量级及以
下。
 
(三)基金或组合间模拟溢价金额分析
 
对于不能通过溢价率均值为零的t检验的基金组合配对、对于在时间窗口中溢价率均值过大的基金组合配对,已要求基金经理对价差作出了解释,根据基金经理解释公司旗下基金或组合间没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行为。
 
本报告期内,未出现违反公平交易制度的情况,公司旗下各基金不存在因非公平交易等导致的利益输送行为,公平交易制度的整体执行情况良好。
异 常 交 易 行 为 的 专 项 说 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与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投资组合未发生大额同日反向交易。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报 告 期 内 基 金 的 投 资 策 略 和 运 作 分 析 2019年一季度,债市进入了平稳期,利率债窄幅震荡,10年国开债由年初3.64%下行至一季度末3.58%。信用债方面,收益率小幅下行,信用利差小幅缩小,其中高收益信用债的信用债下行速度较去年四季度加快。政策面上,两会报告给出的总基调是稳经济,稳就业,
新动能,积极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财政政策方面减税降费力度较大,一季度增值税调整方案落地超过了市场预期。另一方面,货币政策方面与2018年略有不同,央行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中未提"中性"二字而是合理宽裕,在"不搞大水漫灌"的前提下保持市场流动性处于较
为宽松的环境中;最后外部环境方面中美贸易磋商也有了实质性进展,贸易战局势相对于去年四季度有了较大缓和。经济基本面数据也有了逐步企稳恢复的迹象,虽然一二月的经济数据较差,但三月PMI为50.5%较二月提升1.3个百分点,PMI在连续3个月低于荣枯线以下
后首次突破荣枯线。
 
报告期内,本基金采取了较为稳健的投资策略,配置上以中高评级信用债为主,严控信用风险。适度降低了杠杆比例。
报 告 期 内 基 金 的 业 绩 表 现 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0328元,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64%,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16%。
报 告 期 内 基 金 持 有 人 数 或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预 警 说 明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7年8月22日,截至本报告期末生效未满三年,暂不适用《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投 资 组 合 报 告 报 告 期 末 基 金 资 产 组 合 情 况 序 号 项 目 金 额 ( 元 ) 占 基 金 总 资 产 的 比 例 ( % ) 1 权益类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固定收益投资 616,023,000.00 97.94
其中:债券 616,023,000.00 97.94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43,996.20 0.02
7 其他资产 12,826,512.93 2.04
8 合计 628,993,509.13 100.00
报 告 期 末 按 行 业 分 类 的 股 票 投 资 组 合 报 告 期 末 按 行 业 分 类 的 境 内 股 票 投 资 组 合 序 号 行 业 类 别 公 允 价 值 ( 元 ) 占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比 例 ( % )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 -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 -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
J 金融业 - -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 -
报 告 期 末 按 行 业 分 类 的 港 股 通 投 资 股 票 投 资 组 合 行 业 类 别 公 允 价 值 ( 元 ) 占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比 例 ( % ) 港股通 - -
报 告 期 末 按 公 允 价 值 占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比 例 大 小 排 序 的 前 十 名 股 票 投 资 明 细 序 号 股 票 代 码 股 票 名 称 数 量 ( 股 ) 公 允 价 值 ( 元 ) 占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比 例 ( % ) 报 告 期 末 按 债 券 品 种 分 类 的 债 券 投 资 组 合 序 号 债 券 品 种 公 允 价 值 ( 元 ) 占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比 例 ( % )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30,051,000.00 5.71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30,051,000.00 5.71
4 企业债券 272,525,000.00 51.74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171,158,000.00 32.50
6 中期票据 142,289,000.00 27.01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616,023,000.00 116.96
报 告 期 末 按 公 允 价 值 占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比 例 大 小 排 序 的 前 五 名 债 券 投 资 明 细 序 号 债 券 代 码 债 券 名 称 数 量 ( 张 ) 公 允 价 值 ( 元 ) 占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比 例 ( % ) 1 1780357 17孝城投债 500,000 51,375,000 9.75
2 1780277 17汴投绿色债 500,000 50,865,000 9.66
3 139399 17高科01 500,000 50,195,000 9.53
4 1780244 17吴中国太专项债 400,000 41,012,000 7.79
5 101800471 18洪山城投MTN001 300,000 31,251,000 5.93
期 末 按 公 允 价 值 占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比 例 大 小 排 序 的 前 十 名 资 产 支 持 证 券 投 资 明 细 报 告 期 末 按 公 允 价 值 占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比 例 大 小 排 序 的 前 五 名 贵 金 属 投 资 明 细 序 号 贵 金 属 代 码 贵 金 属 名 称 数 量 ( 份 ) 公 允 价 值 ( 元 ) 占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比 例 ( % ) 报 告 期 末 按 公 允 价 值 占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比 例 大 小 排 名 的 前 五 名 权 证 投 资 明 细 报 告 期 末 本 基 金 投 资 的 股 指 期 货 交 易 情 况 说 明 报 告 期 末 本 基 金 投 资 的 股 指 期 货 持 仓 和 损 益 明 细 代 码 名 称 持 仓 量 ( 买 / 卖 ) 合 约 市 值 ( 元 )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 元 ) 风 险 说 明 公允价值变动总额合计(元) -
股指期货投资本期收益(元) -
股指期货投资本期公允价值变动(元) -
本 基 金 投 资 股 指 期 货 的 投 资 政 策 报 告 期 末 本 基 金 投 资 的 国 债 期 货 交 易 情 况 说 明 本 期 国 债 期 货 投 资 政 策 报 告 期 末 本 基 金 投 资 的 国 债 期 货 持 仓 和 损 益 明 细 代 码 名 称 持 仓 量 ( 买 / 卖 ) 合 约 市 值 ( 元 )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 元 ) 风 险 指 标 说 明 公允价值变动总额合计(元) -
国债期货投资本期收益(元) -
国债期货投资本期公允价值变动(元) -
本 期 国 债 期 货 投 资 评 价 投 资 组 合 报 告 附 注 受 到 调 查 以 及 处 罚 情 况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申 明 基 金 投 资 的 前 十 名 股 票 是 否 超 出 基 金 合 同 规 定 的 备 选 股 票 库 根据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不得投资于股票。
其 他 资 产 构 成 单 位 : 人 民 币 元 序 号 名 称 金 额 ( 元 ) 1 存出保证金 -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0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12,826,512.93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0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2,826,512.93
报 告 期 末 持 有 的 处 于 转 股 期 的 可 转 换 债 券 明 细 报 告 期 末 前 十 名 股 票 中 存 在 流 通 受 限 情 况 的 说 明 投 资 组 合 报 告 附 注 的 其 他 文 字 描 述 部 分 因四舍五入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市值占基金总资产或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存在尾差。
开 放 式 基 金 份 额 变 动 单 位 : 份 项 目 数 值 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509,999,000.00
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 0
减: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
报告期期间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填列) 0
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509,999,000.00
报 告 期 内 单 一 投 资 者 持 有 基 金 份 额 比 例 达 到 或 超 过 2 0 % 的 情 况 投 资 者 类 别 报 告 期 内 持 有 基 金 份 额 变 化 情 况 报 告 期 末 持 有 基 金 情 况 序 号 持 有 基 金 份 额 比 例 达 到 或 者 超 过 2 0 % 的 时 间 区 间 期 初 份 额 申 购 份 额 赎 回 份 额 持 有 份 额 份 额 占 比 机构 1 20190101-20190331 499,999,000.00 0 0 499,999,000.00 98.04 %
个人 - - - - - - -
产品特有风险
本基金存在投资者集中赎回时,本基金未能及时变现基金资产以应对投资者赎回申请的风险。
备 查 文 件 目 录 1、中国证监会准予长江乐丰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申请的注册文件
 
2、长江乐丰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长江乐丰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长江乐丰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5、法律意见书
 
6、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7、本报告期内按照规定披露的各项公告
存 放 地 点 存放地点为管理人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198号世纪汇一座27层。
重 要 提 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9年4月18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9年1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
基 金 管 理 人 运 用 固 有 资 金 投 资 本 基 金 情 况 基 金 管 理 人 持 有 本 基 金 份 额 变 动 情 况 单 位 : 份 项 目 基 金 份 额 报告期期初管理人持有的本基金份额 10,000,000.00
报告期期间买入/申购总份额 0
报告期期间卖出/赎回总份额 0
报告期期末管理人持有的本基金份额 10,000,000.00
报告期期末持有的本基金份额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1.96
基 金 管 理 人 运 用 固 有 资 金 投 资 本 基 金 交 易 明 细 序 号 交 易 方 式 交 易 日 期 交 易 份 额 ( 份 ) 交 易 金 额 ( 元 ) 适 用 费 率 合计
报 告 期 末 发 起 式 基 金 发 起 资 金 持 有 份 额 情 况 项 目 持 有 份 额 总 数 持 有 份 额 占 基 金 总 份 额 比 例 发 起 份 额 总 数 发 起 份 额 占 基 金 总 份 额 比 例 发 起 份 额 承 诺 持 有 期 限 基金管理人固有资金 10,000,000.00 1.96 % 10,000,000.00 1.96 % 3年
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 -% -%
基金经理等人员 -% -%
基金管理人股东 -% -%
其他 -% -%
合计 10,000,000.00 1.96 % 10,000,000.00 1.96 %
影 响 投 资 者 决 策 的 其 他 重 要 信 息 无。
查 阅 方 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至公司办公地点免费查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查阅,网址为www.cjzcgl.com。
长 江 乐 丰 纯 债 定 期 开 放 债 券 型 发 起 式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2 0 1 9 年 第 1 季 度 报 告 2 0 1 9 - 0 3 - 3 1 基 金 管 理 人 : 长 江 证 券 ( 上 海 ) 资 产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基 金 托 管 人 : 宁 波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报 告 送 出 日 期 : 2 0 1 9 - 0 4 - 2 2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2)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投资人的实际收益水平要
低于所列数字。
注: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国债券综合财富指数收益率。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7年8月22日,建仓期为本基金合同生效日起6个月,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均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
注:(1)此处的任职日期、离职日期均指公司做出决定之日,若该基金经理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即任职,则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注: 根据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不得投资于股票。
注:根据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不得投资于股票。
注:根据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不得投资于股票。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注:根据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不得投资于贵金属。
注:根据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不得投资于权证。
注:根据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不得投资于股指期货。
注:根据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不得投资于国债期货。
注:根据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不得投资于可转换债券。
注:根据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不得投资于股票。
注: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不存在申购、赎回或买卖本基金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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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基本情况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
表现
主要财务指标
基金净值表现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
净值增长率及其与
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的比较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
来基金累计净值增
长率变动及其与同
期业绩比较基准收
益率变动的比较
其他指标
管理人报告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
理小组)简介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
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
况的说明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
行情况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
项说明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
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
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
绩表现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
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
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
说明
投资组合报告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
合情况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
的股票投资组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