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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安纯债(163210)

诺安纯债:第二个开放期内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诺安 纯债 定期 开放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第二 个 开放 期内 开放 申 购、 赎回 业务 的公 告 
诺安 纯债定期开放 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 第二 个开放 期内开放申购 、赎回业务 的
公告 
 
公告 送出日期:2019 年 4 月 19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诺安纯债定 期开放债 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诺安纯债定 期开放债 券 
基金主代码 163210 
基金运作方 式 契约型开放 式 
基金合同生 效日 2013 年3 月27 日 
基金管理人 名称 诺安基金管 理有限公 司 
基金托管人 名称 中国工商银 行股份有 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 记机构名 称 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 司 
公告依据 
《诺安纯债 定期开放 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 金 基金合 同 》 ( 以下 简称
“基金合同” ) 和 《 诺安纯债 定期开放 债券型证 券投资 基金 招募
说明书》 (以 下简称“ 招募说明 书” ) 的 有关规定 。 
申购起始日 2019 年4 月23 日 
赎回起始日 2019 年4 月23 日 
下属分级基 金的基金 简称 诺安纯债定 期开放债 券 A 诺安纯债定 期开放债 券 C 
下属分级基 金的交易 代码 163210 163211 
该 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
购、赎回业 务 
是 是 
注: ①本 基金为三年 定期开 放基金 ,2019 年 4 月 23 日至2019 年4 月30 日为第二 个开
放期时间。2019 年4 月30 日 为 折算日, 由于 登记 系 统原因, 在折 算日当天 不办 理基 金的申
购、 赎回 、 转 换、 转托 管 业务 等 申请 。 即 2019 年 4 月23 日至 2019 年4 月 29 日期间 , 本基
金接受申购、 赎回业务 申请。 自2019 年5 月 1 日 起至 三年后 对应 日 的前一 日 (2022 年4 月
30 日)为本 基金的 第 三个封闭 期,封闭 期内本基 金不 接受申购、 赎回业务 申请。 
②本基金的A 类份额 通过场内 和外两种 方式交易, 上 市的证券所 为 “深圳证 券交易所 ” ,
场内简称“ 诺安纯债” ,场内代 码 “163210 ” 。 
 
2 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诺安纯债定 期开放债 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 (以下简 称“ 本基金” ) 在 本开放期 内 将上海 证
券交易所、 深 圳 证券交 易所的每 一个交 易日设为 开放 日, 为投资者 办理申购 、 赎回业 务, 办
理时间为上 午 9 :30- 下午3:00 。具体 以销售网 点的 公告和安排 为准。 
基金合同生 效后, 若出现 新的证券 交易市场、 证 券交 易所交易时 间变更、 或业 务发展需
要或其他特 殊情况, 基 金管理人 将视情况 对前述开 放 日及开放时 间进行相 应的调整, 并在实
施日前依照 《信息披 露办法》 的有关规 定在指定 媒体 上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通过本公司 直销中心 ,每个基 金账户首 次申购的 最低 金额为 1,000 元人民 币(含申 购诺安 纯债 定期 开放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第二 个 开放 期内 开放 申 购、 赎回 业务 的公 告 
费) , 追加申 购的最低 金额为人 民币 1,000 元 (含 申购 费) 。 通过本 公司网上 交易系统 (目前
仅对个人投 资者开通 )每个基 金账户首 次申购的 最低 金额为 100 元人民币 (含申购 费) ,追
加申购的最 低金额为 人民币100 元 (含申 购费) 。 场 内申 购时, 每笔申 购金额最 低为1,000 元。 
各代销机构 对上述最 低申购限 额、 交易级 差有其他 规 定的, 以各代 销机构的 业务规定 为
准 。 
本基金对单 个基金份 额持有人 累计持有 的基金份 额不 设置最高份 额限制。 
当接受申购 申请对存 量基金份 额持有人 利益构成 潜在 重大不利影 响时, 基金管 理人应当
采取设定单 一投资者 申购金额 上限或基 金单日净 申购 比例上限、 拒 绝大额申 购、 暂停基 金申
购等措施, 切实保护 存量基金 份额持有 人的合法 权益 , 具体请参 见相关公 告。 
基金管理人可在 法律法规允 许的情况下 ,调整上述规 定申购金额的数 量限制。基 金管理
人必须在调 整前依照 《信息披 露办法》 的有关规 定在 指定媒介上 公告并报 中国证监 会备案。 
3.2 申购费率 
3.2.1 A 类份额的申购费率 
本基金A 类 基金份额 在申购时 收取前端 申购费用 。 
本基金对通过直销中心申购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的申购费
率。 
通过基金管 理人的直 销中心申 购本基金A 类基金 份额 的养老金客 户申购费 率见下表 : 
申购金额(M ) 申购 费率 
M <100 万元 0.32% 
100 万元≤M <200 万元 0.10% 
200 万元≤M <500 万元 0.03% 
M ≥500 万元 每笔 1000 元 
其他投资者 申购本基 金 A 类基 金份额的 申购费率 如下 表: 
申购金额(M ) 申购费率 
M<100 万元 0.8% 
100 万元≤M <200 万元 0.5% 
200 万元≤M <500 万元 0.3% 
M≥500 万元 每笔 1000 元 
本基金的申 购费用由 申购人承 担, 主要用于 本基金的 市场推广、 销售、 注 册登记等 各项
费用,不列 入基金财 产。 
3.2.2 C 类份额的申购费率 
本基金 C 类 基金份额 不收取申 购费用, 但从本类 别基 金资产中计 提销售服 务费。 诺安 纯债 定期 开放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第二 个 开放 期内 开放 申 购、 赎回 业务 的公 告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投资者通过 本公司直 销网上交 易系统申 购本基金 ,将 享有费率优 惠,具体 如下: 
在开放期内, 投资者使 用 本公司 直销网上 交易系统 申 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 额, 申购费 率
享有 0 折优 惠 。 
上述费率优 惠措施如 有变更, 本公司将 及时公告 。 
代销机构的 申购费率 优惠情况 请参见相 关代销机 构或 本公司的有 关公告。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通过本公司 直销中心 , 基金 份额持有 人赎回本 基金的 最低份额为 100 份基 金份额 。 通过
本公司网上 直销平 台 赎回上述 基金, 单笔 赎回申请 的 最低份额不 作限制。 基 金份额持 有人可
将其全部或 部分基金 份额赎回, 但 某笔赎回 导致该基 金份额持有 人在一个 网点的基 金份额余
额少于相应 的最低赎 回限额时 ,余额部 分的基金 份额 必须一同赎 回。 
基金份额持 有人通过 场内赎回 本基金的 最低份额 为 100 份基金份额, 同时赎回 份额必须
为整数份额 ,且单笔 赎回最多 不超过 99 ,999 ,999 份基金份额 。 
各代销机构 对最低赎 回限额及 交易级差 有其他规 定的 ,以各代销 机构的业 务规定为 准。 
基金管理人 可在法律 法规允许 的情况下, 调整上述 规 定赎回份额 的数量限 制。 基金管 理
人必须在 调 整前依照 《信息披 露办法》 的有关规 定在 指定媒介上 公告并报 中国证监 会备案。 
4.2 赎回费率 
在本基金赎 回开放日 期间赎回 本基金A 类 份额和C 类份 额的,对持 续持有期 少于7 日的 投
资者收取不 低于1.5% 的赎回费 ,并将上 述赎回费 全额 计入基金财 产。对持 续持有期 不少于7
日的投资者 均不收取 赎回费用 。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 可以在法 律法规和 本基金合 同规定范 围内 调整赎回费 率。费率 如发生变 更,
基金管理人 应 按照 《 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 》 在至少 一种 指定媒体上 公告。 
基 金管 理人 可以在 不违 反法律 法规 规定 及基金 合同 约定 的情 形下 根 据市 场情 况制定 基
金促销计划 , 针对以 特定交 易方式( 如网 上交易、 电话 交易等) 等进行 基金交易 的投资人 定期
或不定期地 开展基金 促销活动。 在基金促 销活动期 间, 按相关监管 部门要求 履行必要 手续后,
基金管理人 可以适当 调低基金 赎回费率 。 
 
5


基金销售机构 5.1 场外销售机构 (1) 直销机构 本公司位于 北京、 上海、 广州 、 深圳 、 成都 的 直销中心 , 及本公 司的直销 网上交易 系统 。 (2)场外非直销机构 中国工商银 行股份有 限公司、 中国 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 股份有限 公司、 交 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招 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 司 、 上海 浦东发展银 行股份有 限公司 、 上海 农村 商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 司、 烟台银行 股份有限 公司、 江 苏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平 安银行股 份有 限公司、 北京 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 南京银 行股份有 限 公司、 长城证 券 股份有 限 公司、 长江证 券股份有限 公司、 东北 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东海证 券股 份有限公司、 方正证券 股份有限 公司、 光大证券股 份有限公 司、 广州证券 股份有限 公司、 国 都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国 金证券股 份有诺安 纯债 定期 开放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第二 个 开放 期内 开放 申 购、 赎回 业务 的公 告 限公司、 华宝 证券 股份 有限公司 、 华融证 券股份有 限 公司、 华西证 券 股份有 限 公司、 华鑫证 券有限责任 公司、 江海 证券有限 公司、 中 泰证券股 份 有限公司、 上 海证券有 限责任 公 司、 申 万宏源证券 有限公司、 申 万宏源西 部证券有 限公司、 信达证券股 份有限公 司、 新时代证 券 股 份有限 公司、 浙商 证券 股份有限 公司、 中 航证券有 限 公司、 中信建 投证券股份 有限公 司、 大 同证券 有限 责任公司 、 大 通证券股 份有限公 司、 招商 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华安 证券股份 有限 公司、 东兴证 券股份有 限公司、 联储证券 有限责任 公 司、 天相投资 顾问有限 公司、 深 圳市新 兰德证券投资咨 询有限公司 、上海长量 基金销售有 限 公司、上海天天 基金销售有 限公司 、 北京增财基 金销售有 限公司、 蚂 蚁 (杭州 ) 基金销 售 有限公司 、 深 圳众禄 基 金销售 股 份有限 公司 、 上海好买 基金销售 有 限公司、 和 讯信息科 技有 限公司、 北京展 恒基金销 售 股份 有 限公 司、 一路财富(北京) 基金销售 股份 有限 公司、浙 江金观诚 基金销售 有限公司 、上海陆 金所 基金销售 有 限公司 、 上海 凯石财富 基金销售 有限公司 、 北京唐鼎耀华 基金销售 有限公司、 上 海联泰基金 销售有限 公司、 奕丰基 金销售有 限公司、 厦门市鑫鼎 盛控股有 限公司、 北京 晟视 天下 基金销 售 有限公 司、 北京电盈 基金销售 有限公司 、 北京新浪仓石 基金销售 有限公司、 北 京汇成基金 销售有限 公司、 北京 懒猫金 融信息服 务有 限公司、 凤凰 金信 (银 川) 基金 销售有 限公司 、上 海华夏财 富投资管 理有限公 司、上海 基煜 基金销售 有 限公司、 中证金牛 (北京) 投资咨询有 限公司、 南京 苏宁基金 销售有限 公司 、 方 德保险代理 有限公司 、 北 京百度百 盈基 金销售有限 公司 等。 基金管理人 可根据有 关法律法 规的要求, 选择其他 符 合要求的机 构代理销 售基金, 并 及 时公告。 5.2 场内销售机构 本基金的场 内代销机 构是指具 有基金代 销业务资 格、 并经深圳证 券交易所 和中国证 券登 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 认可的深 圳证券交 易所会员 单位 ,具体名单 可在深交 所网站查 询。 6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 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基 金管 理人 将 在开 放期首 日披露 本基 金 封闭 期最 后一个 工作 日 的基 金资 产净值 和基 金 份额净值。 在 开放期, 本基金管 理人 将在 每个开放 日 的次日, 通过 网站、 基 金份额发 售网点 以及其他媒 介, 披露开放 日的基金 份额净值 和基金份 额累计净值。 在 封闭期内, 本 基金管理 人应当至少 每周公告 一次基金 资产净值 和基金份 额净 值 , 敬请投 资者留意 。 7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 根据本基 金《基金 合同》 、 《 招募说明 书》的 规定 ,本基金的 封闭期为 自基金合 同生 效之日起 (包 括基金合 同生效之 日) 或 自 每一开放 期 结束之日次 日起 (包括 该日) 三年 的期 间。 在封闭期 内本基金 采取封闭 运作模式 , 期间基 金份 额持有人不 得申请申 购、 赎回本 基金。 每一个 封闭 期结束 之 日后第一 个工作日 起进入开 放期 , 在此期间, 投资人 可以申购、 赎 回基 金份额。在 开放期的 最后一日 (份额折 算日) , 本基 金将进行份 额折算, 即基金管 理人根据 《基金合同》 的约定, 在 基金份额 持有人持 有的基金 份额所代表 的资产净 值总额保 持不变的 前提下,对 本基金所 有份额进 行折算, 将本基金 所有 份额的基金 份额净值 调整为 1.00 元, 并将基金份 额按折算 比例相应 调整。 2、2019 年 4 月23 日 为第二 个 封闭期结 束之日后 第一 个工作日,自 2019 年 4 月 23 日 至 2019 年4 月 30 日 为第二个 开放期时 间。 其中,2019 年 4 月 30 日定 为折 算日, 由 于登 记 系统原因, 在折算日 当天不办 理基金的 申购、赎 回 、 转换、转托 管 业务 等 申请。则2019 年诺安 纯债 定期 开放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第二 个 开放 期内 开放 申 购、 赎回 业务 的公 告 4 月 23 日至2019 年4 月29 日 期间, 本基金 接受申购 、 赎回业务申请 ,2019 年4 月 30 日份 额 折算并自2019 年5 月1 日 起 不再接受 申购、 赎回 申请,投资 人必须根 据销售机 构规定的 程序,在开 放期内的 具体业务 办理时间 内提出申 购、 赎回的申请 。 3、 本基金的 A 类份额 通过场内 和外两种 方式交易, 上 市的证券所 为 “深圳证 券交易所 ” , 场内简称 “诺 安纯债” , 场内代 码 “163210”。 如 A 类 份额 的场内 交易时间 有变动, 本公司将 另行公告, 敬请投资 者留意。 4、本公告仅 对本基金 本 开放期 内开放申 购、赎 回业 务的有关事 项予以说 明。投资 人欲 了解本基金 的详细情 况, 请仔细阅 读 《 诺安纯债 定期 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 基金 基金 合同》 和 《 诺安纯债 定期开放 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 金 招募说 明书 》 。 5、由于各销 售机构系 统及业务 安排等原 因,可 能开 展上述业务 的时间有 所不同, 投资 人应以销售 机构具体 规定的时 间为准。 6、 本基金管理 人承诺以 诚实信 用、 勤勉尽 责的原则 管 理和运用基 金资产,但 不保证基 金 一定盈利, 也 不保证最 低收益。 投资者投 资于本 基金 时应认真阅 读本基金 的基金合 同、招募 说明书。


7、投资者申 请使用网 上 交易业 务前,应 认真阅 读有 关网上交易 协议、相 关规则, 了解 网上交易的 固有风险, 投 资者应慎 重选择, 并在 使用 时妥善保管 好网上交 易信息, 特别 是账 号和密码。 8、本基金因 相关法律 法规及监 管机构的 有关规 定所 需而拟变更 之其他事 宜,将另 行公 告。 9、 投资者可以 通过拨打 本公司 客户服务 电话 400-888-8998 进行咨 询; 也可 至本公司 网 站 www.lionfund.com.cn 了解 相关情况 。 10 、 本公告 的有关内 容在法律 法规允许 范围内由 本公 司负责解释 。 特此公告。 诺安基金管 理有限公 司 二〇一 九年 四月十九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