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久盈纯债:关于长城久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查看PDF公告
关于长城久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可 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第三次提示性 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长城久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长城久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 金”)可能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已于 2019 年 3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报》及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发布了《关于长城久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 形的提示性公告》,并于 2019 年 4 月 11 日在上述报纸及网站发布了《关于长城久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可能触 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现将相关事项第三次提示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长城久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长城久盈纯债 基金代码:000768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9 年 1 月 23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本基金《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的存续”约定: “基金存续期内,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6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基金合同》,无需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目前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已持续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本基金可能在 2019 年 4 月 25 日出现连续 60 个工作日基金资 产净值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的情形,从而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条款。按照《基金合同》上述约定,基金管理人将终止 《基金合同》,并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若本基金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则本基金将进入清算程序。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投资者将无法办 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基金财产将在清算完成后进行分配,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2、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 请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也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 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cfund.com.cn 客服电话:400-8868-666 特此公告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