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金沪深 300 指 数 增强 证 券 投 资基 金
2018 年 年度 报 告 摘 要
2018 年12 月31 日
基金管 理人: 国金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 管人: 中国光大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 期:2019 年3 月30 日 国金沪深 300 指数增强 2018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2 页 共 48 页
§1 重要提 示
1.1 重 要提 示
基金管理人的 董事会、 董 事保证本报告 所载资料 不 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 陈 述或重大遗漏 ,
并对其内容的 真实性、 准 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个别 及 连带的法律责 任。本年 度 报告已经三 分之二以
上独立 董事 签字 同意 ,并 由董事 长签 发。
基金托 管人 中国 光大 银行 股份有 限公 司根 据本 基金 合同规 定, 于 2019 年 3 月 29 日 复核 了本
报告中的财务 指标、净 值 表现、利润分 配情况、 财 务会计报告、 投资组合 报 告等内容, 保证复核
内容不 存在 虚假 记载 、误 导性陈 述或 者重 大遗 漏。
基金管 理人 承诺 以诚 实信 用、 勤 勉尽 责的 原则 管理 和运用 基金 资产 , 但 不保 证基金 一定 盈利 。
基金的过往业 绩并不代 表 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 险 ,投资者在作 出投资决 策 前应仔细阅 读本基金
的招募 说明 书及 其更 新。
本报告中的财 务资料已 经 审计,安永华 明会计师 事 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 为 本基金出具了 无
保留意 见的 审计 报告 。
本报告 期 自2018 年1 月1 日起 至2018 年12 月31 日 止。
国金沪深 300 指数增强 2018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3 页 共 48 页
§2 基金简 介
2.1 基 金基 本情况
基金简 称 国金 300 指 数增 强
基金主 代码 167601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型 开放 式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7 年 9 月 1 日
基金管 理人 国金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中国光 大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报告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30,333,712.98 份
基金合 同存 续期 不定期
注:国 金沪 深 300 指 数增 强证券 投资 基金 由国 金沪 深 300 指数 分级 证券 投资 基金变 更注 册而 来 ,
基金合 同 于2017 年9 月1 日生效 。
2.2 基 金产 品说明
投资目 标 本 基 金为 股票 指数 增强 型基 金 ,在 力求 对标 的指 数进
行 有 效跟 踪的 基础 上, 通过 数 量化 方法 进行 积极 的指
数 组 合管 理与 风险 控制 ,力 争 实现 超越 业绩 比较 基准
的 投 资收 益, 谋求 基金 资产 的 长期 增值 。本 基金 力争
使日均 跟踪 偏离 度的 绝对 值不超 过 0.5% , 年化 跟踪 误
差不超 过 8.0% 。
投资策 略 本 基 金以 指数 化投 资为 主、 增 强型 投资 为辅 ,力 求投
资收益 能够 跟踪 并适 度超 越标的 指数 。
业绩比 较基 准 本 基 金的 业 绩比 较 基准 为: 95% × 沪深 300 指 数 收益
率+5% × 同 期银 行活 期存 款 利率( 税后 ) 。
风险收 益特 征 本 基 金为 股票 指数 增强 型基 金 ,其 预期 风险 和预 期收
益高于 混合 型基 金、 债券 型基金 及货 币市 场基 金。
注:国 金沪 深 300 指 数增 强证券 投资 基金 由国 金沪 深 300 指数 分级 证券 投资 基金变 更注 册而 来 ,
基金合 同 于2017 年9 月1 日生效 。
2.3 基 金管 理人和 基金 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 理人 基金托 管人
名称 国金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中国光 大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信息披 露负 责人
姓名 彭文敏 石立平
联系电 话 010-88005888 010-63639180
电子邮 箱 pengwenmin@gfund.com shiliping@cebbank.com
客户服 务电 话
4000-2000-18 95595
传真 010-88005666 010-63639132 国金沪深 300 指数增强 2018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4 页 共 48 页
2.4 信 息披 露方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 网
址
www.gfund.com
基金年 度报 告备 置地 点 基金管 理人 和基 金托 管人 的办公 场所
国金沪深 300 指数增强 2018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5 页 共 48 页
§3 主要财 务指标、基金净值 表现及利润分配情 况
3.1 主 要会 计数据 和财 务指标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3.1.1 期间 数据 和指 标 2018 年
2017 年9 月1 日( 基金
合同生 效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本期已 实现 收益 752,541.38 13,419,593.96 -
本期利 润 -20,888,256.55 12,907,227.14 -
加权平 均基 金份 额本 期利 润 -0.2116 0.0666 -
本期基 金份 额净 值增 长率 -27.67% 6.63% -
3.1.2 期末 数据 和指 标 2018 年末 2017 年末 2016 年末
期末可 供分 配基 金份 额利 润 -0.2287 -0.0515 -
期末基 金资 产净 值 23,397,862.52 196,299,409.69 -
期末基 金份 额净 值 0.7713 1.0663 -
- 累计期末 指标 2018 年末 2017 年末 2016 年末
注:1. 本期已 实现收益 指 基金本期利息 收入、投 资 收益、其他收 入(不含 公 允价值变动 收益)扣
除相关 费用 后的 余额 ,本 期利润 为本 期已 实现 收益 加上本 期公 允价 值变 动收 益。
2.期末可供分 配利润的 计 算方法:如果 期末未分 配 利润的未实现 部分为正 数 ,则期末可 供分配利
润的金额为期 末未分配 利 润的已实现部 分;如果 期 末未分配利润 的未实现 部 分为负数, 则期末可
供分配 利润 的金 额为 期末 未分配 利润 (已 实现 部分 相抵未 实现 部分 ) 。
3.所述基金业 绩指标不 包 括持有人认购 或交易基 金 的各项费用, 计入费用 后 实际收益水 平要低于
所列数 字。
3.2 基 金净 值表现
3.2.1 基 金份 额净值 增长 率及其 与同 期业绩 比较 基准收 益率 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 值
增长率 ①
份额净 值
增长率 标
准差②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③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 个月 -13.97% 1.50% -11.83% 1.56% -2.14% -0.06%
过去六 个月 -19.83% 1.39% -13.52% 1.42% -6.31% -0.03%
过去一 年 -27.67% 1.27% -24.12% 1.27% -3.55% 0.00%
自基金 合同
生效起 至今
-22.87% 1.16% -20.17% 1.15% -2.70% 0.01%
注:本 基金 的业 绩比 较基 准为: 沪 深300 指数 收益 率*95%+ 活 期存 款利 率*5% 国金沪深 300 指数增强 2018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6 页 共 48 页
3.2.2 自 基金 合同生 效以 来基金 份额 累计净 值增 长率变 动及 其与同 期业 绩比较 基准 收
益 率变 动的比 较
注:图 示日 期 为2017 年9 月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国金沪深 300 指数增强 2018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7 页 共 48 页
3.2.3 自 基金 合同生 效以 来基金 每年 净值增 长率 及其与 同期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的 比
较
注: 本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为2017 年9 月1 日 , 合 同生 效 当年期 间的 相关 数据 和指 标按实 际存 续期 计
算。
3.3 过 去三 年基金 的利 润分配 情况
注: 本 基金 于本 报告 期内 及上年 度可 比期 间2017 年 9 月 1 日 (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起 至 2017 年12
月31 日止 未进 行利 润分 配 。 国金沪深 300 指数增强 2018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8 页 共 48 页
§4 管理人 报告
4.1 基 金管 理 人及 基金 经理情 况
4.1.1 基 金管 理人及 其管 理基金 的经 验
国金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 原名称 为 “国 金通 用基 金 管理有 限公 司” ) 经 中国 证 券监督 管理 委员
会 ( 证监 许可[2011]1661 号) 批准 , 于2011 年11 月 2 日 成立 , 总部 设在 北 京。 公司 注册 资本 为
3.6 亿元人 民币,股 东为 国金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苏州工业园区 兆润投资 控 股集团有限公 司、广
东宝丽华新能 源股份有限 公司、涌金投 资控股有限 公司,股权比 例分别为 49% 、19.5%、19.5% 和
12% 。 截 至2018 年12 月 31 日 , 国 金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共管 理 13 只 公募 基金 , 具体包 括国 金国 鑫
灵活配 置 混 合型 发起 式证 券投资 基金 、国 金沪 深 300 指数 增 强 证券 投资 基金 、国金 鑫盈 货币 市场
证券投 资基 金 、 国 金金 腾 通货币 市场 证券 投资 基金 、 国 金上 证50 指数 分级 证 券投资 基金 、 国金 众
赢货币市场证 券投资基 金 、国金鑫新灵 活配置混 合 型证券投资基 金(LOF) 、 国金及第七 天理财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国金 鑫瑞灵 活配 置混 合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国金 民丰 回 报 6 个月 定期 开放 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 金、国金 量 化多策略灵活 配置混合 型 证券投资基金 、国金量 化 多因子股票 型证券投
资基金 、国 金量 化添 利定 期开放 债券 型发 起式 证券 投资基 金。
4.1.2 基 金经 理(或 基金 经理小 组) 及基金 经理 助理简 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 金的 基金 经理 (助 理)期 限
证券从 业年
限
说明
任职日 期 离任日 期
宫雪
本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
国 金 上 证
50 、 国 金
鑫 新 灵 活
配置
(LOF)、
国 金 鑫 瑞
灵 活 基 金
经 理 , 量
化 投 资 事
业 三 部 总
经 理 兼 产
品 中 心 总
经理
2013 年 7 月
26 日
- 10
宫雪女士,中国科学院
博士。2008 年 7 月至
2011 年12 月 在博 时基 金
管理有限公司股票投资
部, 任产 业分 析师 ; 2012
年 2 月至今 在国 金基 金
管理有限公司,历任产
品经理、行业分析师、
产品与金融工程部副总
经理、指数投资部副总
经理、指数投资事业部
总经理,现任量化 投 资
事业三部总经理兼产品
中心总 经理 。
艾翀
本 基 金 基
金经理
2017 年10 月
26 日
2018 年 11 月 27 日 5
艾翀先生,美国宾夕法
尼 亚 州 立 大 学 博 士 。
2013 年2 月至2015 年8
月历任北京首创期货有国金沪深 300 指数增强 2018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9 页 共 48 页
限责任公司金融创新部
量化和期权分析师、北
京派朗科技有限公司金
融工程部金融工程师。
2015 年 9 月 加入 国金 基
金管理有公司,任量化
投资事业三部基金经理
助理; 自 2017 年 10 月
起任量化投资事业三部
基金经 理。
注: (1 ) 任 职日 期和 离任 日期分 别指 根据 公司 决定 确定的 聘任 日期 和解 聘日 期, 首任 基金 经理 的
任职日期按 基金合同 生 效 日填写; (2 ) 证券从业 的 含义遵从行 业协会《 证券 业从业人员 资格管 理
办法》 的相 关规 定。
4.2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本基金 运作 遵规守 信情 况的说 明
本基金管理人 在本报告 期 内严格遵守《 中华人民 共 和国证券法》 、 《 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投 资
基金法 》 、 《 公开 募集 证券 投资基 金运 作管 理办 法》 、 《国金 沪 深 300 指数 增强 证券投 资基 金基 金 合
同》和其他有 关法律法 规 的规定,本着 诚实信用 、 勤勉尽责的原 则管理和 运 用基金资产 ,严格控
制风险的基础 上,为基 金 份额持有人谋 求利益, 无 损害基金份额 持有人利 益 的行为。本 基金无违
法、违 规行 为。 本基 金投 资组合 符合 有关 法规 及基 金合同 的约 定。
4.3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公平交 易情 况的专 项说 明
4.3.1 公 平交 易制度 和控 制方法
本基金管理人 根据《证 券 投资基金法》 、 《 证券投资 基金管理公司 公平交易 制 度指导意见》 及
其他相 关法 律法 规 , 制 定 了 《 国金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 司公平 交易 管理 办法 》 , 在 投资管 理活 动中 公平
对待不同投资 组合,严 禁 直接或者通过 与第三方 的 交易安排在不 同投资组 合 之间进行利 益输送。
该公平交易管 理方法规 范 的范围包括境 内上市股 票 、债券的一级 市场申购 、 二级市场交 易等投资
管理活 动, 同时 包括 授权 、 研究 分析、 投资 决策、 交易执 行 ( 集中 竞价 及非 集中竞 价交 易) 、 业绩
评估等 投资 管理 活动 相关 的各个 环节 。
第一,明确公 平交易的 原 则: (1)信息获 取公平原 则,不 同投资 组合经理 可 公平获得研究 成
果; (2 )交 易机 会公 平原 则,不 同投 资组 合经 理可 获得公 平交 易执 行的 机会 。
第二,对开放 式基金和 特 定客户资产管 理计划等 不 同类型业务, 公司分别 设 立独立的投资 部
门; 研究 团队 对所 有的 投 资业务 同时 提供 研究 支持 ; 设 立独 立的 基金 交易 部 , 实 行集 中交 易制 度,
将投资管理职 能和交易 执 行职能相隔离 ;设立独 立 的合规风控部 ,对研究 、 投资、交易 业务的公
平交易 进行 监控 、分 析、 预警、 报告 等。 国金沪深 300 指数增强 2018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10 页 共 48 页
第三, 通过 岗位 设置、 制 度约束 、 流 程规 范 、 技 术 手段相 结合 的方 式, 实现 公平交 易的 控制 ,
具体如下: (1 )总经理 、 督察长、风 险控 制委 员会 负责指导建 立公平交 易制 度,并对公 平交易 的
执行情况进 行审核。 (2 ) 产品开发: 风险分析 师根 据相关法律 法规、公 司规 章制度以及 产品合 同
的风险控制 指标,在 投资 交易系统中 完成风控 参数 设置,确保 做好公平 交易 的事前控制。 (3)研
究与投资:投 资人员负 责 在各自的职责 及权限范 围 内从事相应的 投资决策 行 为,其中, 投资组合
经理需对有可 能涉及非 公 平交易的行为 作出合理 解 释。研究人员 负责以客 观 的研究方法 开展研究
工作,并根据 研究结果 建 立及维护全公 司适用的 投 资对象备选库 和交易对 手 备选库。研 究结果通
过策略 会 、 行 业及 个股 报 告会 、 投 研平 台、 邮件 系 统等共 享机 制统 一开 放给 所有的 投资 组合 经理 ,
以确保各投 资组合享 有公 平的信息获 取机会。 (4 ) 交易执行: 交易人员 负责 建立并执行 公平的 集
中交易制度和 交易分配 制 度,合规风控 部利用投 资 交易系统等对 交易执行 进 行实时监控 ,确保各
投资组合享 有公平的 交易 执行机会。 (5 )事后分 析 :合规风控 部利用公 平交 易系统对不 同投资 组
合之间的同 向、反向 交易 及交易时机 和价差进 行事 后分析。 (6) 报告备案 : 合规风控部 根据实 时
监控及事后分 析的结果 撰 写定期报告, 并由投资 组 合经理、督察 长、总经 理 签署后,妥 善保存分
析报告备查。 (7)信息 披 露环节:信 息 披露部 门在 各投资组合 的定期报 告中 ,至少披露 公司整 体
公平交易制 度执行情 况、 公平交易执 行情况及 异常 交易行为专 项说明等 事项。 (8)反馈完 善:根
据事后分析报 告及信息 披 露结果,公平 交易各相 关 部门对相关环 节予以不 断 完善,以确 保公平交
易的执行日 臻完善。 (9 ) 监督检查: 合规风控 部监 察稽核人员 根据法规 规定 及公司公平 交易制 度
规定,监督、 检查、评 价 公司公平交易 制度执行 情 况,并提出改 进建议。 会 计师事务所 在公司年
度内部 控制 评价 报告 中对 公司公 平交 易制 度的 执行 情况做 出专 项评 价。
4.3.2 公 平交 易制度 的执 行情况
报告期 内 , 本 基金 管理 人 严格执 行了 《 证券 投资 基 金管理 公司 公平 交易 制度 指导意 见 》 和 《 国
金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公 平 交易管理办法 》的规定 , 通过制度、流 程和系统 等 方式在各业 务环节严
格控制交易公 平执行, 公 平对待旗下所 有投资组 合 。在投资决策 内部控制 方 面,各投资 组合按投
资管理 制度 和流 程独 立决 策, 并 在获 得投 资信 息、 投 资建议 和实 施投 资决 策方 面享有 公平 的机 会;
在交易执行控 制方面, 通 过完善交易范 围内各类 交 易的公平交易 执行细则 、 严格的流程 控制、持
续的技 术改 进 , 确 保公 平 交易原 则的 实现 ; 在行 为 监控 和 分析 评估 方面 , 通 过 IT 系统 和人 工监 控
等方式 进行 日常 监控 ,确 保做好 公平 交易 的监 控和 分析。
4.3.3 异 常交 易行为 的专 项说明
报告期 内, 未发 现本 基金 存在异 常交 易行 为。
报告期内,本 基金管理 人 管理的所有投 资组合参 与 的交易所公开 竞价交易 , 未出现同日反 向国金沪深 300 指数增强 2018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11 页 共 48 页
交易成 交较 少的 单边 交易 量超过 该证 券当 日成 交量 的 5% 的情 况。
4.4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基金的 投资 策略和 业绩 表现的 说明
4.4.1 报 告期 内基金 投资 策略和 运作 分析
报告期 , 本 基金 严格 遵守 基金合 同, 采取 部分 复制 标的指 数沪 深 300 的投 资 策略, 在力 求对
沪深 300 指 数进 行有 效跟 踪的基 础上 ,通 过数 量化 方法进 行积 极的 指数 组合 管理与 风险 控制 , 力
争实现超越业 绩比较基 准 的投资收益, 谋求基金 资 产的长期增值 。同时为 控 制大额申购 对跟踪误
差的影 响, 本基 金适 当投 资股指 期货 。基 金持 仓主 要包括 沪 深 300 指数 成份 股、股 指期 货及 现 金
等, 其 中股 票持 仓不 低 于90%, 股指 期货 市值 不高 于 10%, 现金 类资 产不 低于 5%, 以 日均 跟踪 偏
离度最 小( 绝对 值不 超过 0.5%) 、年 化跟 踪误 差尽 量 小(不 超 过8% )为 管理 目 标。
4.4.2 报 告期 内基金 的业 绩表现
本报告期,本基 金份额净 值增长率为-27.67% ,同期 业绩比较基准收 益率为-24.12% ;报告 期
内,基金的日 均 跟踪偏离 度 0.16% ,低于合 同约定 的日均跟踪偏 离度为 0.35% ,年化跟踪误 差为
3.76% ,低 于合 同约 定的 年 化跟踪 误差 为 4% 的 水平 。
4.5 管 理人 对宏观 经济 、证券 市场 及行业 走势 的简要 展望
2018 年以 来 , 虽 然中 国经 济运行 平稳 , 流动 性边 际 改善 , 但 是受 市场 情绪 影 响严重 , 在中 美
贸易摩擦、信 用违约风 险 、股权质押平 仓风险等 事 件影响下,A 股主要指 数 出现了不同 程度的下
跌。2019 年金 融环 境有 望 边际改 善, 流动 性总 量继 续保持 合理 充裕 , 未 来政 策加码 有望 实现 从流
动性充裕向信 用改善传 递 的局面,市场 风险偏好 好 转,与此同时 ,A 股估 值 处于低 位, 具有一定
的反弹 的基 础。
4.6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基金估 值程 序等事 项的 说明
报告期 内 , 本 基金 管理 人 按照 《企 业会 计准 则》 、 《 证券投 资基 金会 计核 算业 务指引 》 、 中 国证
监会相关规定 及基金合 同 关于估值的约 定,严格 执 行内部估值控 制程序, 对 基金所持有 的投资品
种进行 估值 。
公司设 立的 基金 估值 委员 会为公 司基 金估 值决 策机 构, 估 值委 员会 由公 司督 察长、 投资 总监 、
运营总监、清 算业务负 责 人、研究部门 负责人、 风 控业务负责人 、合规业 务 负责人组成 ,可根据
需要邀请产品 托管行代 表 、公司独立董 事、会计 师 事务所代表等 外部人员 参 加。公司运 营总监为
公司基金估 值 委员会主 席 。运营支持部 根据估值 委 员会的估值意 见进行相 关 具体的估值 调整或处
理,并负责与 托管行进 行 估值结果的核 对,运营 支 持部业务人员 复核后使 用 。基金经理 作为估值
委员会的成员 之一,在 基 金估值定价过 程中,充 分 表达对相关问 题及定价 方 案的意见或 建议,参
与估值方案提 议的制定 , 但对估值政策 和估值方 案 不具备最终表 决权。本 基 金管理人参 与估值流国金沪深 300 指数增强 2018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12 页 共 48 页
程的各 方之 间不 存在 任何 的重大 利益 冲突 。
公司与中央国 债登记结 算 有限责任公司 签署了《 中 债收益率曲线 和中债估 值 最终用户服务 协
议》 , 并 依据 其提 供的 中债 收益率 曲线 及估 值价 格对 公司旗 下基 金持 有的 银 行 间固定 收益 品种 进 行
估值。
4.6.1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基金利 润分 配情况 的说 明
根据基金相关 法律法规 和 基金合同,结 合本基金 实 际运作情况, 本报告期 内 ,本基金未进 行
利润分 配, 不存 在应 分配 而未分 配的 情况 。
4.7 管 理人 对会计 师事 务所出 具非 标准审 计报 告所涉 相关 事项的 说明
无
4.8 报 告期 内管理 人对 本基金 持有 人数或 基金 资产净 值预 警情形 的说 明
本报告期,本 基金无连 续 二十个工作日 出现基金 份 额持有人数量 不满二百 人 的情况。截止 本
报告期末,本 基金存在 连 续六十个工作 日基金资 产 净值低于五千 万的情形 。 本基金管理 人已经按
照《公 开募 集证 券投 资基 金运作 管理 办法 》 向 中国 证监会 报告 并提 出解 决方 案。 国金沪深 300 指数增强 2018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13 页 共 48 页
§5 托管人 报告
5.1 报 告期 内本基 金托 管人遵 规守 信情况 声明
本报告 期内 , 中 国光 大银 行 股份有 限公 司在 国金 沪 深300 指 数增 强证 券投 资基 金 (以 下称 “ 本
基金” )托 管过程中 ,严 格遵守了《 证券投资 基金 法》 、 《证券投 资基金运 作 管理办法》 、 《 证券投
资基金信息披 露管理办 法 》及其他法律 法规、基 金 合同、托管协 议等的规 定 ,依法安全 保管了基
金的全部资产 ,对本基 金 的投资运作进 行了全面 的 会计核算和应 有的监督 , 对发现的问 题及时提
出了意见和建 议。同时 , 按规定如实、 独立地向 监 管机构提交了 本基金运 作 情况报告, 没有发生
任何损害基金 份额持有 人 利益的行为, 诚实信用 、 勤勉尽责地履 行了作为 基 金托管人所 应尽的义
务。
5.2 托 管人 对报告 期内 本基金 投资 运作遵 规守 信、净 值计 算、利 润分 配等情 况的 说明
本报告期内, 中国光大 银 行股份有限公 司依据《 证 券投资基金法》 、 《证券投 资基金运作管 理
办法》 、 《证券 投资基金 信 息披露管理 办法》及 其他 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 、托 管协议等的 规定, 对
基金管理人的 投资运作 、 信息披露等行 为进行了 复 核、监督,未 发现基金 管 理人在投资 运作、基
金资产净值的 计算、基 金 份额申购赎回 价格的计 算 、基金费用开 支等方面 存 在损害基金 份额持有
人利益的行为 。该 基金 在 运作中遵守了 有关法律 法 规的要求,各 重要方面 由 投资管理人 依据基金
合同及 实际 运作 情况 进行 处理。
5.3 托 管人 对本年 度报 告中财 务信 息等内 容的 真实、 准确 和完整 发表 意见
中国光 大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依法 对基 金管 理人 编制 的《国 金沪 深 300 指 数增 强证券 投资 基 金
2018 年年 度报 告》 进行 了 复核, 认为 报告 中相 关财 务指标 、 净 值表 现、 财务 会计报 告 ( 注: 财务
会计报 告中 的 “ 金融 工具 风险及 管理 ”部 分未 在托 管人复 核范 围内 ) 、 投资 组 合报告 等内 容真 实、
准确。 国金沪深 300 指数增强 2018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14 页 共 48 页
§6 审计报 告
6.1 审 计报 告基本 信息
财务报 表是 否经 过审 计
是
审计意 见类 型 标准无 保留 意见
审计报 告编 号
安永华 明(2019 )审 字 第61004823_A05 号
6.2 审 计报 告的基 本内 容
审计报 告标 题 审计报 告
审计报 告收 件人 国金沪 深300 指 数增 强证 券投资 基金 全体 基金 份额 持有人
审计意 见 我们审 计了 国金 沪 深 300 指数增 强证 券投 资基 金的 财务报 表, 包括
2018 年 12 月 31 日 的资 产 负债表 ,2018 年 度的 利润 表、所 有者 权
益(基 金净 值) 变动 表以 及相关 财务 报表 附注 。
我们认 为, 后附 的国 金沪 深 300 指数 增强 证券 投资 基金的 财务 报表
在所有 重大 方面 按照 企业 会计准 则的 规定 编制 , 公 允 反映了 国金 沪
深 300 指数 增强 证券 投资 基金 2018 年12 月 31 日 的 财务状 况以 及
2018 年度 的经 营成 果和 净 值变动 情况 。
形成审 计意 见的 基础 我们按 照中 国注 册会 计师 审计准 则的 规定 执行 了审 计工作 。 审 计报
告的 “注 册会 计师 对财 务 报表审 计的 责任 ” 部分 进 一步阐 述了 我们
在这些 准则 下的 责任 。 按 照中国 注册 会计 师职 业道 德守则 , 我们 独
立于国 金沪 深300 指 数增 强证券 投资 基金 , 并 履行 了 职业道 德方 面
的其他 责任 。 我 们相 信, 我们获 取的 审计 证据 是充 分、 适 当的, 为
发表审 计意 见提 供了 基础 。
强调事 项 无
其他事 项 无
其他信 息 国 金 沪 深 300 指 数 增 强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管 理 层 ( 以 下 简 称 “ 管理
层”) 对其他 信息 负责。 其他信 息包 括年 度报 告中 涵盖的 信息, 但
不包括 财务 报表 和我 们的 审计报 告。
我们对 财务 报表 发表 的审 计意见 不涵 盖其 他信 息, 我 们也不 对其 他
信息发 表任 何形 式的 鉴证 结论。
结合我 们对 财务 报表 的审 计, 我们 的责 任是 阅读 其 他信息 , 在此 过
程中, 考虑 其他 信息 是否 与 财务报 表或 我们 在审 计过 程中了 解到 的
情况存 在重 大不 一致 或者 似乎存 在重 大错 报。
基于我 们已 执行 的工 作 , 如果我 们确 定其 他信 息存 在重大 错报 , 我
们应当 报告 该事 实。 在这 方面, 我们 无任 何事 项需 要报告 。
管理层 和治 理层 对财 务报 表的
责任
管理层 负责 按照 企业 会计 准则的 规定 编制 财务 报表 , 使其实 现公 允
反映, 并设计 、 执行 和维 护必要 的内 部控 制, 以 使 财务报 表不 存在国金沪深 300 指数增强 2018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15 页 共 48 页
由于舞 弊或 错误 导致 的重 大错报 。
在编制 财务 报表 时, 管理 层 负责评 估国 金沪 深 300 指 数增强 证券 投
资基金的持续经营能 力, 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 的事 项(如适用 ) ,
并运用 持续 经营 假设 , 除 非计划 进行 清算 、 终止 运 营或别 无其 他现
实的选 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国金沪 深 300 指数增强证券 投资基 金的财务报告
过程。
注册会 计师 对财 务报 表审 计的
责任
我 们 的 目 标 是 对 财 务 报 表 整 体 是 否 不 存 在 由 于 舞 弊 或 错 误 导 致 的
重大错 报获 取合 理保 证 , 并出具 包含 审计 意见 的审 计报告 。 合理 保
证是高 水平 的保 证, 但并 不 能保证 按照 审计 准则 执行 的审计 在某 一
重大错 报存 在时 总能 发现 。 错 报可 能由 于舞 弊或 错 误导致 , 如果 合
理 预 期 错 报 单 独 或 汇 总 起 来 可 能 影 响 财 务 报 表 使 用 者 依 据 财 务 报
表作出 的经 济决 策, 则通 常认为 错报 是重 大的 。
在按照 审计 准则 执行 审计 工作的 过程 中 , 我 们运 用 职业判 断 , 并 保
持职业 怀疑 。同 时, 我们 也执行 以下 工作 :
(1)识别和评估由于 舞弊 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 表重 大错报风险,
设计和 实施 审计 程序 以应 对 这些 风险 , 并获 取充 分 、 适当的 审计 证
据, 作 为发 表审 计意 见的 基础。 由于 舞弊 可能 涉及 串通、 伪 造、 故
意遗漏 、 虚假 陈述 或凌 驾 于内部 控制 之上 , 未能 发 现由于 舞弊 导致
的重大 错报 的风 险高 于未 能发现 由于 错误 导致 的重 大错报 的风 险 。
(2)了解与审计相关 的内 部控制,以设计恰当 的审 计程序,但目
的并非 对内 部控 制的 有效 性发表 意见 。
(3)评价管理层选用 会计 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 会计 估计及相关披
露的合 理性 。
(4)对管理层使用持 续经 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 结论 。同时,根据
获取的 审计 证据 , 就 可能 导 致对国 金沪 深300 指 数增 强证券 投资 基
金 持 续 经 营 能 力 产 生 重 大 疑 虑 的 事 项 或 情 况 是 否 存 在 重 大 不 确 定
性得出 结论 。 如果 我们 得 出结论 认为 存在 重大 不确 定性 , 审 计准 则
要 求 我 们 在 审 计 报 告 中 提 请 报 表 使 用 者 注 意 财 务 报 表 中 的 相 关 披国金沪深 300 指数增强 2018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16 页 共 48 页
露; 如 果披露 不充 分, 我 们应当 发表 非无 保留 意见 。 我们 的结论 基
于截至 审计 报告 日可 获得 的信息 。 然而 , 未来 的事 项 或情况 可能 导
致国金 沪 深300 指数 增强 证券投 资基 金不 能持 续经 营。
(5) 评 价财 务报 表的 总体 列报、 结构 和内 容 (包 括 披露) , 并评 价
财务报 表是 否公 允反 映相 关交易 和事 项。
我们与 治理 层就 计划 的审 计范围 、 时 间安 排和 重大 审 计发现 等事 项
进行沟 通, 包括 沟通 我们 在 审计中 识别 出的 值得 关注 的内部 控制 缺
陷。
会计师 事务 所的 名称 安永华 明会 计师 事务 所( 特殊普 通合 伙 )
注册会 计师 的姓 名 徐艳
王海彦
会计师 事务 所的 地址 北京市 东城 区东 长安 街 1 号东方 广场 安永 大 楼 17 层 01-12 室
审计报 告日 期 2019 年3 月 26 日
国金沪深 300 指数增强 2018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17 页 共 48 页
§7 年度财 务报表
7.1 资 产负 债表
会计主 体: 国金 沪 深300 指数增 强证 券投 资基 金
报告截 止日 : 2018 年 12 月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8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7 年12 月 31 日
资 产:
银行存 款 7.4.7.1 1,960,858.06 12,046,300.42
结算备 付金
59,794.58 1,658,113.35
存出保 证金
75,844.33 1,250,983.91
交易性 金融 资产 7.4.7.2 22,112,023.35 178,908,003.19
其中: 股票 投资
22,109,023.35 178,908,003.19
基金投 资
- -
债券投 资
3,000.00 -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
- -
贵金属 投资
- -
衍生金 融资 产 7.4.7.3 -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7.4.7.4 - 4,000,000.00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622,954.18
应收利 息 7.4.7.5 522.61 1,775.36
应收股 利
- -
应收申 购款
21,164.80 9,661.97
递延所 得税 资产
- -
其他资 产 7.4.7.6 - -
资产总 计
24,230,207.73 198,497,792.3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8 年12 月31 日
上年度末
2017 年 12 月31 日
负 债:
短期借 款
- -
交易性 金融 负债
- -
衍生金 融负 债 7.4.7.3 - -
卖出回 购金 融资 产款
- -
应付证 券清 算款
- 1,293,699.30
应付赎 回款
11,925.37 12,675.55
应付管 理人 报酬
20,323.34 170,981.69
应付托 管费
4,064.66 34,196.32
应付销 售服 务费
- -
应付交 易费 用 7.4.7.7 375,991.66 250,782.06
应交税 费
- -
应付利 息
- - 国金沪深 300 指数增强 2018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18 页 共 48 页
应付利 润
- -
递延所 得税 负债
- -
其他负 债 7.4.7.8 420,040.18 436,047.77
负债合 计
832,345.21 2,198,382.69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 金 7.4.7.9 30,333,712.98 184,086,364.18
未分配 利润 7.4.7.10 -6,935,850.46 12,213,045.51
所有者 权益 合计
23,397,862.52 196,299,409.69
负债和 所有 者权 益总 计
24,230,207.73 198,497,792.38
注 : 报 告 截 止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为 人 民 币 0.7713 元 , 基 金 份 额 总 额 为
30,333,712.98 份。
7.2 利 润表
会计主 体: 国金 沪 深300 指数增 强证 券投 资基 金
本报告 期:2018 年1 月1 日至2018 年12 月 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8 年1 月1 日至2018
年 12 月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 年 9 月1 日(基金
合同生效日)至 2017
年 12 月31 日
一、收入
-17,802,909.87 14,189,394.63
1.利息 收入
93,545.73 84,014.25
其中: 存款 利息 收入 7.4.7.11 67,563.44 34,446.92
债券利 息收 入
0.80 0.45
资产支 持证 券利 息收 入
-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收 入
25,981.49 49,566.88
其他利 息收 入
- -
2.投资 收益 ( 损失 以 “- ” 填 列)
3,216,770.12 14,598,755.99
其中: 股票 投资 收益 7.4.7.12 2,435,292.15 13,820,444.10
基金投 资收 益
- -
债券投 资收 益 7.4.7.13 9.88 292.75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收 益 7.4.7.13.5 - -
贵金属 投资 收益 7.4.7.14 - -
衍生工 具收 益 7.4.7.15 -680,856.69 800,400.00
股利收 益 7.4.7.16 1,462,324.78 -22,380.86
3.公允 价值 变动 收益 (损 失以
“- ”号填列 )
7.4.7.17 -21,640,797.93 -512,366.82
4. 汇 兑收 益 ( 损失 以 “- ” 号填
列)
- -
5.其他 收入 (损 失以 “- ”号填
列)
7.4.7.18 527,572.21 18,991.21
减: 二、费用
3,085,346.68 1,282,167.49 国金沪深 300 指数增强 2018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19 页 共 48 页
1.管 理人 报酬 7.4.10.2.1 1,011,827.89 677,853.51
2.托 管费 7.4.10.2.2 202,365.55 135,570.71
3.销 售服 务费 7.4.10.2.3 - -
4.交 易费 用 7.4.7.19 1,299,446.58 313,509.77
5.利 息支 出
- -
其中: 卖出 回购 金融 资产 支出
- -
6.税 金及 附加
1,191.66 -
7.其 他费 用 7.4.7.20 570,515.00 155,233.50
三、 利润总额 (亏损总额 以 “-”
号填列 )
-20,888,256.55 12,907,227.14
减:所 得税 费用
- -
四、 净利润 (净 亏损以 “-”号
填列)
-20,888,256.55 12,907,227.14
7.3 所 有者 权益( 基金 净值) 变动 表
会计主 体: 国金 沪 深300 指数增 强证 券投 资基 金
本报告 期:2018 年1 月1 日至2018 年12 月 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期初 所有 者权 益 (基
金净值 )
184,086,364.18 12,213,045.51 196,299,409.69
二 、 本 期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数 ( 本
期利润 )
- -20,888,256.55 -20,888,256.55
三 、 本 期 基 金 份 额 交 易
产生的 基金 净值 变动 数
(净值 减少 以 “-” 号填
列)
-153,752,651.20 1,739,360.58 -152,013,290.62
其中:1. 基 金申 购款 53,660,443.64 1,448,504.06 55,108,947.70
2. 基金 赎回 款 -207,413,094.84 290,856.52 -207,122,238.32
五、 期末 所有 者权 益 (基
金净值 )
30,333,712.98 -6,935,850.46 23,397,862.52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 年 9 月 1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7 年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期初 所有 者权 益 (基
金净值 )
116,470,721.09 80,332,007.12 196,802,728.21 国金沪深 300 指数增强 2018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20 页 共 48 页
二 、 本 期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数 ( 本
期利润 )
- 12,907,227.14 12,907,227.14
三、 本 期 基 金 份 额 交 易
产生的 基金 净值 变动 数
(净值 减少 以 “-” 号填
列)
67,615,643.09 -81,026,188.75 -13,410,545.66
其中:1. 基 金申 购款 82,700,724.01 -80,197,656.98 2,503,067.03
2. 基金 赎回 款 -15,085,080.92 -828,531.77 -15,913,612.69
五、 期末 所有 者权 益 (基
金净值 )
184,086,364.18 12,213,045.51 196,299,409.69
报表附 注为 财务 报表 的 组 成部分 。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 报表由 下列 负责 人签 署:
______ 尹庆 军______
______ 聂 武鹏______
____ 于晓 莲____
基金管 理人 负责 人
主 管会 计工 作负 责人
会 计机 构负 责人
7.4 报 表附 注
7.4.1 基 金基 本情况
国金沪 深300 指 数增 强证 券投资 基金 (以 下简 称 “ 国 金沪 深300 指数 增强 ”) 由 国金沪 深300
指数分 级证 券投 资基 金( 以下简 称 “ 国金 300 指数 分级 ” )变 更注 册而 来, 经中国 证券 监督 管 理
委员会 (以 下简 称 “ 中国 证监会 ”)[2017]646 号 文《关 于准 予国 金沪 深 300 指 数分 级证 券投 资
基金变 更注 册的 批复 》的 核准, 国金 沪深300 指 数 分级的 基金 合同 于 2013 年 7 月 26 日生 效并 于
2017 年 9 月 1 日 失效 ,国 金沪深 300 指 数增 强基 金 合同于 2017 年 9 月 1 日 生 效。本 基金 为契 约
型开放式,存 续期限不 定 。本基金的基 金管理人 为 国金基金管理 有限 公司 , 注册登记机 构为中国
证券登 记结 算有 限责 任公 司,基 金托 管人 为中 国光 大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
本基金 的投 资范 围主 要为 具有良 好流 动性 的金 融工 具, 包 括标 的指 数成 份股 及 其备选 成份 股、
其他股 票 (含 中小 板、 创 业板及 其他 依法 发行 、 上 市的股 票) , 权 证、 股指 期 货、 国债 期货 、 国 债、
金融债 、 企 业债 、 公 司债 、 次级 债、 可交 换债 券、 可转换 债券 (含 分离 交易 可转债 ) 、 中小 企业 私
募债、 央行 票据 、 短 期融 资券、 超短 期融 资券 、 中 期票据 、 资 产支 持证 券、 债券回 购、 银行 存款 、
货币市场工具 (含同业 存 单)以及法律 法规或中 国 证监会允许基 金投资的 其 他金融工具 (但须符
合中国 证监 会相 关规 定) 。 本基金 的投 资组 合比 例为 : 本基 金所 持有 的股 票资 产占基 金资 产的 比例
不低于 90%, 其中投资 于 标的指数成份 股及其备 选 成份股的比例 不低于非 现 金基金资产 的 80% ;
每个交易日日 终在扣除 股 指期 货及国债 期货合约 需 缴纳的交易保 证金后, 本 基金应当保 持不低于
基金资 产净 值 5% 的 现金 或 到期日 在一 年以 内的 政府 债券 , 其 中, 现金 不包 括 结算备 付金 、 存出 保国金沪深 300 指数增强 2018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21 页 共 48 页
证金 、 应 收申 购款 等。 本 基金的 业绩 比较 基准 为 : 9 5%×沪深 300 指数 收益 率 +5%× 同期 银行 活期
存款利 率( 税后 ) 。
7.4.2 会 计报 表的编 制基 础
本财务报表系 按照财政 部 颁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 — 基本准则》以 及其后颁 布 及修订的具体 会
计准则、应 用指南、 解释 以及其他相 关规定( 以下 统称"企业会 计准则") 编 制,同时, 对于在 具
体会计核算和 信息披露 方 面,也参考了 中国证券 投 资基金业协会 修订 并发 布 的《证券投 资基金会
计核算 业务 指引 》 、 中国 证 监会制 定的 《中 国证 券监 督管理 委员 会关 于证 券投 资基金 估值 业务 的指
导意见 》 、 《 证券 投资 基金 信息披 露管 理办 法》 、 《证 券投资 基金 信息 披露 内容 与格式 准则 》 第 2 号
《年度 报告 的内 容与 格式 》 、 《证 券投 资基 金信 息披 露 编报规 则》 第 3 号《 会计 报表附 注的 编制 及
披露》 、 《证 券投 资基 金信 息披 露 XBRL 模 板第3 号< 年度报 告和 半年 度报 告> 》 及其他 中国 证监 会及
中国证 券投 资基 金业 协会 颁布的 相关 规定 及参 考意 见。
本财务 报表 以本 基金 持续 经营为 基础 列报 。
7.4.3 遵 循企 业会计 准则 及其他 有关 规定的 声明
本财务 报表 符合 企业 会计 准则的 要求 , 真 实、 完整 地 反映了 本基 金 于 2018 年12 月 31 日 的财
务状况 以 及2018 年1 月1 日至2018 年12 月 31 日 止 会计期 间的 经营 成果 和净 值变动 情况 。
7.4.4 重 要会 计政策 和会 计估计
本基金 财务 报表 所载 财务 信息根 据下 列依 照企 业会 计准则 及应 用指 南、 《 证券 投资基 金会 计 核
算业务 指引 》和 其他 相关 规定所 厘定 的主 要会 计政 策和会 计估 计编 制。
7.4.4.1 会 计年 度
本基金 会计 年度 采用 公历 年度, 即每 年1 月1 日起 至12 月 31 日止 。
7.4.4.2 记 账本 位币
本基金记账本 位币和编 制 本财务报表所 采用的货 币 均为人民币。 除有特别 说 明外,均以人 民
币元为 单位 表示 。
7.4.4.3 金 融资 产和金 融负 债的分 类
金融工 具是 指形 成本 基金 的金融 资产 ( 或负 债) , 并 形成其 他单 位的 金融 负债 (或 资产 ) 或权
益工具 的合 同。 国金沪深 300 指数增强 2018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22 页 共 48 页
(1) 金 融资 产分 类
本基金的金融 资产于初 始 确认时分为以 下两类: 以 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 计 入当期损益的 金
融资产 、贷 款和 应收 款项 ;
本基金持有的 以公允价 值 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 损 益的金融资产 主要包括 股 票投资、债券 投
资和衍 生工 具等 ;
(2) 金 融负 债分 类
本基金的金融 负债于初 始 确认时归类为 以公允价 值 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 损 益的金融负债 和
其他金 融负 债。 本基 金目 前持有 的金 融负 债划 分为 其他金 融负 债。
7.4.4.4 金 融资 产和金 融负 债的初 始确 认、后 续计 量和终 止确 认
本基金 于成 为金 融工 具合 同的一 方时 确认 一项 金融 资产或 金融 负债 。
划分为以公允 价值计量 且 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 金 融资产的股票 、债券等 , 以及不作为有 效
套期工具的衍 生工具, 按 照取得时的公 允价值作 为 初始确认金额 ,相关的 交 易费用在发 生时计入
当期损 益;
在持有以公允 价值计量 且 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 金 融资产期间取 得的利息 或 现金股利,应 当
确认为当期收 益。每日 , 本基金将以公 允价值计 量 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 的 金融资产或 金融负债
的公允 价值 变动 计入 当期 损益;
处置该金融资 产或金融 负 债时,其公允 价值与初 始 入账金额之间 的差额应 确 认为投资收益 ,
同时调 整公 允价 值变 动收 益;
当收取该金融 资产现金 流 量的合同权利 终止,或 该 金融资产已转 移,且符 合 金融资产转移 的
终止确 认条 件的 ,金 融资 产将终 止确 认, 即从 本基 金账户 和资 产负 债表 内予 以转销 ;
当金融 负债 的现 时义 务全 部或部 分已 经解 除的 ,该 金融负 债或 其一 部分 将终 止确认 ;
本基金 已将 金融 资产 所有 权上几 乎所 有的 风险 和报 酬转移 给转 入方 的, 终止 确 认该金 融资 产;
保留了金融资 产所有权 上 几乎所有的风 险和报酬 的 ,不终止确认 该金融资 产 ;本基金既 没有转移
也没有保留金 融资产所 有 权上 几乎所有 的风险和 报 酬的,分别下 列情况处 理 :放弃了对 该金融资
产控制的,终 止确认该 金 融资产并确认 产生的资 产 和负债;未放 弃对该金 融 资产控制的 ,按照其
继续涉 入所 转移 金融 资产 的程度 确认 有关 金融 资产 ,并相 应确 认有 关负 债;
本基金 主要 金融 工具 的成 本计价 方法 具体 如下 :
(1) 股 票投 资
买入股票于成 交日确认 为 股票投资,股 票投资成 本 ,按成交日应 支付的全 部 价款扣除交易 费
用入账 ; 国金沪深 300 指数增强 2018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23 页 共 48 页
卖出股 票于 成交 日确 认股 票投资 收益 ,卖 出股 票的 成本按 移动 加权 平均 法于 成交日 结转 ;
(2) 债 券投 资
买入债券于成 交日确认 为 债券投资。债 券投资成 本 ,按成交日 应 支付的全 部 价款扣除交易 费
用入账 ,其 中所 包含 的债 券应收 利息 单独 核算 ,不 构成债 券投 资成 本;
买入零息债券 视同到期 一 次性还本付息 的附息债 券 ,根据其发行 价、到期 价 和发行期限按 直
线法推 算内 含票 面利 率后 ,按上 述会 计处 理方 法核 算;
卖出债 券于 成交 日确 认债 券投资 收益 ,卖 出债 券的 成本按 移动 加权 平均 法结 转;
(3) 权 证投 资
买入权证于成 交日确认 为 权证投资。权 证投资成 本 按成交日应支 付的全部 价 款扣除交易费 用
后入账 ;
卖出权 证于 成交 日确 认衍 生工具 投资 收益 , 卖 出权 证 的成本 按移 动加 权平 均法 于成交 日结 转 ;
(4) 分 离交 易可 转债
申购新发 行的 分离交易 可 转债于获得日 ,按可分 离 权证公允价值 占分离交 易 可转债全部公 允
价值的比例将 购买分离 交 易可转债实际 支付全部 价 款的一部分确 认为权证 投 资成本,按 实际支付
的全部 价款 扣减 可分 离权 证确定 的成 本确 认债 券成 本;
上市后 ,上 市流 通的 债券 和权证 分别 按上 述(2) 、(3) 中相 关原 则进 行计 算;
(5) 回 购协 议
本基金 持有 的回 购协 议 ( 封闭式 回购 ) , 以 成本 列示 , 按 实际 利率 ( 当实 际利 率与合 同利 率差
异较小 时, 也可 以用 合同 利率) 在实 际持 有期 间内 逐日计 提利 息。
7.4.4.5 金 融资 产和金 融负 债的估 值原 则
公允价值,是 指市场参 与 者在计量日发 生的有序 交 易中,出售一 项资产所 能 收到或者转移 一
项负债所需支 付的价格 。 本基金以公允 价值计量 相 关资产或负债 ,假定出 售 资产或者转 移负债的
有序交易在相 关资产或 负 债的主要市场 进行;不 存 在主要市场的 ,本基金 假 定该交易在 相关资产
或负债的最有 利市场进 行 。主要市场( 或最有利 市 场)是本基金 在计量日 能 够进入的交 易市场。
本基金 采用 市场 参与 者在 对该资 产或 负债 定价 时为 实现其 经济 利益 最大 化所 使用的 假设 。
在财务报表中 以公允价 值 计量或披露的 资产和负 债 ,根据对公允 价值计量 整 体而言具有重 要
意义的最低层 次输入值 , 确定所属的公 允价值层 次 :第一层次输 入值,在 计 量日能够取 得的相同
资产或负债在 活跃市场 上 未经调整的报 价;第二 层 次输入值,除 第一层次 输 入值外相关 资产或负
债直接 或间 接可 观察 的输 入值; 第三 层次 输入 值, 相关资 产或 负债 的不 可观 察输入 值。
每个资产负债 表日,本 基 金对在财务报 表中确认 的 持续以公允价 值计量的 资 产和负债进行 重国金沪深 300 指数增强 2018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24 页 共 48 页
新评估 ,以 确定 是否 在公 允价值 计量 层次 之间 发生 转换。
本基金 持有 的股 票投 资、 债券投 资和 权证 投资 等投 资按如 下原 则确 定公 允价 值并进 行估 值:
(1). 存在活 跃市场的 金融 工具,按照估 值日能够 取 得的相同资产 或负债在 活 跃市场上未经 调
整的报价作为 公允价值 ; 估值日无报 价 且最近交 易 日后未发生影 响公允价 值 计量的重大 事件的,
应采用最近交 易日的报 价 确定公允价值 。有充足 证 据表明估值日 或最近交 易 日的报价不 能真实反
映公允 价值 的, 应对 报价 进行调 整, 确定 公允 价值 。
与上述投资品 种相同, 但 具有不同特征 的,应以 相 同资产或负债 的公允价 值 为基础,并在 估
值技术中考虑 不同特征 因 素的影响。特 征是指对 资 产出售或使用 的限制等 , 如果该限制 是针对资
产持有者的, 那么在估 值 技术中不应将 该限制作 为 特征考虑。此 外,基金 管 理人不应考 虑因大量
持有相 关资 产或 负债 所产 生的溢 价或 折价 ;
(2). 不存在 活跃市场 的金 融工具,应采 用 在当前 情 况下适用并且 有足够可 利 用数据和其他 信
息支持的估值 技术确定 公 允价值。采用 估值技术 确 定公允价值时 ,应优先 使 用可观察输 入值,只
有在无 法取 得相 关资 产或 负债可 观察 输入 值或 取得 不切实 可行 的情 况下 , 才 使 用不可 观察 输入 值 ;
(3). 如有确 凿证据表 明按 上述估值原则 仍不能客 观 反映其公允价 值的,基 金 管理人可根据 具
体情况 与基 金托 管人 商定 后,按 最能 适当 反映 公允 价值的 方法 估值 ;
(4). 如 有新 增事 项, 按国 家最新 规定 估值 。
7.4.4.6 金 融资 产和金 融负 债的抵 销
当本基 金具 有抵 销已 确认 金融资 产和 金融 负债 的法 定权利 , 且 该种 法定 权利 现 在是可 执行 的 ,
同时本基金计 划以净额 结 算或同时变现 该金融资 产 和清偿该金融 负债时, 金 融资产和金 融负债以
相互抵销后的 金额在资 产 负债表内列示 。除此以 外 ,金融资产和 金融负债 在 资产负债表 内分别列
示,不 予相 互抵 销。
7.4.4.7 实 收基 金
实收基金为对 外发行的 基 金份额总额所 对应的金 额 。由于申购和 赎回引起 的 实收基金份额 变
动分别于基金 申购确认 日 及基金赎回确 认日确认 。 上述申购和赎 回分别包 括 基金转换所 引起的转
入基金 的实 收基 金增 加和 转出基 金的 实收 基金 减少 。
7.4.4.8 损 益平 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 括已实现 损 益平准金和未 实现损益 平 准金。已实现 损益平准 金 指在申购或赎 回
基金份 额时 , 申购 或赎 回 款项中 包含 的按 累计 未分 配的已 实现 收益/ ( 损失 ) 占基金 净值 比例 计算
的金额。未实 现损益平 准 金指在申购或 赎回基金 份 额时,申购或 赎回款项 中 包含的按累 计未实现国金沪深 300 指数增强 2018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25 页 共 48 页
利得/ (损 失) 占 基金 净值 比例计 算的 金额 。 损 益平 准金于 基金 申购 确认 日或 基金赎 回确 认日 确 认 。
未实现损益平 准金与已 实 现损益平准金 均在“损 益 平准金”科目 中核算, 并 于期末全额转 入
“未分 配利 润/ (累 计亏 损 ) ”。
7.4.4.9 收入/( 损失) 的 确认和计 量
(1) 存 款利 息收 入按 存款 的 本金与 适用 的利 率逐 日计 提的金 额入 账。 若提 前支 取定期 存款 , 按
协议规定的利 率及持有 期 重新计算存款 利息收入 , 并根据提前支 取所实际 收 到的利息收 入与账面
已确认 的利 息收 入的 差额 确认利 息损 失, 列入 利息 收入减 项, 存款 利息 收入 以净额 列示 ;
(2) 债券利息收入按债券票 面价值与票面利率或内含 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 应由债券发行
企业代 扣代 缴的 个人 所得 税后的 净额 确认 ,在 债券 实际持 有期 内逐 日计 提;
(3) 资 产支 持证 券利 息收 入 按证券 票面 价值 与票 面利 率计算 的金 额, 扣除 应由 资 产支持 证券 发
行企业 代扣 代缴 的个 人所 得税后 的净 额确 认, 在证 券实际 持有 期内 逐日 计提 ;
(4) 买 入返 售金 融资 产收 入 , 按买 入返 售金 融资 产的 成本及 实际 利率 (当 实际 利率与 合同 利率
差异较 小时 ,也 可以 用合 同利率 ) , 在回 购期 内逐 日 计提;
(5) 股票投资 收益/ (损 失 )于卖出股票 成交日确 认 ,并按卖出股 票成交金 额 与其成本的差 额
入账;
(6) 债 券投 资收 益/ ( 损失 )于成 交日 确认 ,并 按成 交总额 与其 成本 、应 收利 息的差 额入 账;
(7) 衍生工具 收益/ (损 失 )于卖出权证 成交日确 认 ,并按卖出权 证成交金 额 与其成本的差 额
入账;
(8) 股 利收 益于 除息 日确 认 , 并按 上市 公司 宣告 的分 红 派息比 例计 算的 金额 扣除 应由上 市公 司
代扣代 缴的 个人 所得 税后 的净额 入账 ;
(9) 公允价值 变动收益/ ( 损失)系本基 金持有的 采 用公允价值模 式计量的 交 易性金融资产 、
交易性 金融 负债 等公 允价 值变动 形成 的应 计入 当期 损益的 利得 或损 失;
(10) 其他收 入在主要 风险 和报酬已经转 移给对方 , 经济利益很可 能流入且 金 额可以可靠计 量
的时候 确认 。
7.4.4.10 费 用的 确认和 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 人报酬和 托 管费等在费用 涵盖期间 按 基金合同或相 关公告约 定 的费率和计算 方
法逐日 确认 。
其他金融负债 在持有期 间 确认的利息支 出按实际 利 率法计算,实 际利率法 与 直线法差异较 小
的则按 直线 法计 算。 国金沪深 300 指数增强 2018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26 页 共 48 页
7.4.4.11 基 金的 收益分 配政 策
1 、若 基金 合同 生效 不满3 个月可 不进 行收 益分 配;
2 、 本 基金 收益 分配 方式 分 两种 : 现 金分 红与 红利 再 投资 , 投 资者 可选 择现 金 红利或 将现 金红
利自动 转为 基金 份额 进行 再投资 ;若 投资 者不 选择 ,本基 金默 认的 收益 分配 方式是 现金 分红 ;
3 、 基 金收 益分 配后 基金 份 额净值 不能 低于 面值 , 即 基金收 益分 配基 准日 的基 金份额 净值 减去
每单位 基金 份额 收益 分配 金额后 不能 低于 面值 ;
4 、每 一基 金份 额享 有同 等 分配权 ;
5 、法 律法 规或 监管 机关 另 有规定 的, 从其 规定 。
7.4.4.12 分 部报 告
无
7.4.4.13 其 他重 要的会 计政 策和会 计估 计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无需 要说 明的其 他重 要会 计政 策和 会计估 计事 项。
7.4.5 会 计政 策和会 计估 计变更 以及 差错更 正的 说明
7.4.5.1 会 计政 策变更 的说 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无需 要说 明的会 计政 策变 更。
7.4.5.2 会 计估 计变更 的说 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无需 要说 明的会 计估 计变 更。
7.4.5.3 差 错更 正的说 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无重 大会 计差错 的内 容和 更正 金额 。
7.4.6 税项
7.4.6.1 印 花税
经国务 院批 准, 财政 部、 国家税 务总 局研 究决 定, 自 2008 年4 月24 日 起, 调整证 券 ( 股票)
交易印 花税 税率 ,由 原先 的 3‰ 调整 为 1‰ ;
经国务 院批 准, 财政 部、 国家税 务总 局研 究决 定, 自 2008 年 9 月 19 日 起, 调整由 出让 方 按
证券( 股票 )交 易印 花税 税率缴 纳印 花税 ,受 让方 不再征 收, 税率 不变 ;
7.4.6.2 增 值税 国金沪深 300 指数增强 2018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27 页 共 48 页
根据财 政部 、国 家税 务总 局财税[2016]36 号 文《 关 于全面 推开 营业 税改 增值 税试点 的通 知》
的规定,对证 券投资基 金 (封闭式证券 投资基金 , 开放式证券投 资基金) 管 理人运用基 金买卖股
票、债券的转 让收 入免 征 增值税;国债 、地方政 府 债利息收入以 及金融同 业 往来利息收 入免征增
值税; 存款 利息 收入 不征 收增值 税;
根据财 政部 、 国 家税 务总 局财税[2016]46 号 文 《关 于进一 步明 确全 面推 开营 改增试 点金 融 业
有关政策的通 知》的规 定 ,金融机构开 展的质押 式 买入返售金融 商品业务 及 持有政策性 金融债券
取得的 利息 收入 属于 金融 同业往 来 利 息收 入;
根据财 政部 、 国 家税 务总 局财税[2016]70 号 文 《关 于金融 机构 同业 往来 等增 值税政 策的 补 充
通知》的规定 ,金融机 构 开展的买断式 买入返售 金 融商品业务、 同业存款 、 同业存单以 及持有金
融债券 取得 的利 息收 入属 于金融 同业 往来 利息 收入 ;
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 局财税[2016]140 号文《 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 发、教育辅助 服
务等增值税政 策的通知 》 的规定,资管 产品运营 过 程中发生的增 值税应税 行 为,以资管 产品管理
人为增 值税 纳税 人;
根据财 政部 、 国 家税 务总 局财税[2017]56 号 文 《 关 于资管 产品 增值 税有 关问 题的通 知》 的规
定, 自2018 年1 月1 日 起 , 资 管产 品管 理人 运营 资 管产品 过程 中发 生的 增值 税应税 行为 ( 以下 简
称“ 资管产品 运营业务 ”) ,暂适用简易 计税方法 , 按照 3%的征 收率缴纳 增值 税,资管产 品管理
人未分别核算 资管产品 运 营业务和 其他 业务的销 售 额和增值税应 纳税额的 除 外。资管产 品管理人
可选择 分别 或汇 总核 算资 管产品 运营 业务 销售 额和 增值税 应纳 税额 。 对 资管 产品 在 2018 年1 月1
日前运营过程 中发生的 增 值税应税行为 ,未缴纳 增 值税的,不再 缴纳;已 缴 纳增值税的 ,已纳税
额从资 管产 品管 理人 以后 月份的 增值 税应 纳税 额中 抵减,
根据财 政部 、 国 家税 务总 局财税[2017]90 号 文 《关 于租入 固定 资产 进项 税额 抵扣等 增值 税 政
策的通 知 》 的 规定 , 自 2018 年1 月1 日起 , 资管 产品 管理人 运营 资管 产品 提供 的贷款 服务 、 发生
的部分 金融 商品 转让 业务 , 按 照以 下规 定确 定销 售 额: 提供 贷款 服务 , 以2018 年1 月1 日起 产生
的利息 及利 息性 质的 收入 为销售 额; 转 让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前取 得的 股票 ( 不包括 限售 股) 、债
券、 基金 、 非货 物期 货 , 可以选 择按 照实 际买 入价 计算销 售额 , 或者 以2017 年最后 一个 交易 日的
股票收盘价(2017 年最后 一个交易日处 于停牌期 间 的股票,为停 牌前最后 一 个交易日收盘 价) 、
债券估 值 (中 债金 融估 值 中心有 限公 司或 中证 指数 有限公 司提 供的 债券 估值 ) 、 基 金份 额净 值、 非
货物期 货结 算价 格作 为买 入价计 算销 售额 。
增值税附加税 包括城市 维 护建设税、教 育费附加 和 地方教育费附 加,以实 际 缴纳的增值税 税
额为计 税依 据, 分别 按规 定的比 例缴 纳。 国金沪深 300 指数增强 2018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28 页 共 48 页
7.4.6.3 企 业所 得税
根据财 政部 、 国家 税务 总 局财税[2004]78 号 文 《关 于证券 投资 基金 税收 政策 的通知 》 的 规定,
自2004 年1 月1 日 起 , 对 证券投 资基 金 (封 闭式 证 券投资 基金 , 开放 式证 券 投资基 金 ) 管 理人 运
用基金 买卖 股票 、债 券的 差价收 入, 继续 免征 企业 所得税 ;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 总 局财税[2008]1 号文《关 于企业所得税 若干优惠政 策的通知》的 规
定,对证券投 资基金从 证 券市场中取得 的收入, 包 括买卖股票、 债券的差 价 收入,股权 的股息、
红利收 入, 债券 的利 息收 入及其 他收 入, 暂不 征收 企业 所 得税 。
7.4.6.4 个 人所 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 局财税[2008]132 号文《 财政部国家税务 总局关于 储蓄存款利息 所
得有关 个人 所得 税政 策的 通知》 的规 定, 自 2008 年 10 月 9 日 起, 对储 蓄存 款利息 所得 暂免 征收
个人所 得税 ;
根据财 政部 、 国 家税 务总 局、 中 国证 监会 财税[2012]85 号 文 《 关于 实施 上市 公司股 息红 利 差
别化个 人所 得税 政策 有关 问题的 通知 》 的规 定, 自 2013 年1 月1 日 起 , 证 券投 资基金 从公 开发 行
和转让 市场 取得 的上 市公 司股票 ,持 股期 限在 1 个 月以内 (含 1 个 月) 的, 其股息 红利 所得 全 额
计入应 纳税 所得 额; 持股 期限 在1 个 月以 上 至1 年 (含 1 年) 的, 暂减 按50% 计入应 纳税 所得 额;
持股期 限超 过1 年的 , 暂 减按 25% 计 入应 纳税 所得 额。 上 述所 得统 一适 用20% 的税率 计征 个人 所得
税;
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 局、中国证监会 财税[2015]101 号文 《关于上市 公司 股息红利差 别
化个人 所得 税政 策有 关问 题的通 知 》 的 规定 , 自2015 年 9 月 8 日起 , 证 券 投资 基金从 公开 发行 和
转让市 场取 得的 上市 公司 股票, 持股 期限 超 过1 年 的,股 息红 利所 得暂 免征 收个人 所得 税。
7.4.7 关 联方 关系
关联方 名称 与本基 金的 关系
国金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基 金销 售机 构
国金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股东 、基 金代 销机构
广东宝 丽华 新能 源股 份有 限公司 基金管 理人 股东
苏州工 业园 区兆 润投 资控 股集团 有限 公司 基金管 理人 股东
涌金投 资控 股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股东
上海国 金理 益财 富基 金销 售有限 公司 基金管 理人 的子 公司 国金沪深 300 指数增强 2018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29 页 共 48 页
北京千 石创 富资 本管 理有 限公司 基金管 理人 的子 公司
中国光 大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基 金代 销机 构
注:下 述关 联交 易均 在正 常业务 范围 内按 一般 商业 条款订 立。
7.4.8 本 报告 期及上 年度 可比期 间的 关联方 交易
本报告 期及 上年 度可 比期 间 2017 年 9 月 1 日 (基 金 合同生 效日 )起 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
关联方 各交 易类 别成 交金 额及成 交比 例如 下:
7.4.8.1 通 过关 联方交 易单 元进行 的交 易
7.4.8.1.1 股 票交 易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8 年1 月1 日至2018 年12 月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7年9月1 日( 基金 合同 生 效日) 至
2017年12月31日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股票
成交总 额的
比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股票
成交总 额的
比例
国金证 券 202,502,221.37 22.35% 25,100,921.40 11.34%
7.4.8.1.2 债 券交 易
注:本 基金 于本 报告 期及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7 年 9 月 1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起 至 2017 年 12
月31 日止 未通 过关 联方 交 易单元 进行 债券 交易 。
7.4.8.1.3 债 券回 购交易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8 年1 月1 日至2018 年12 月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7年9月1 日( 基金 合同 生 效日) 至
2017年12月31日
回购成 交金 额
占当期 债券
回购
成交总 额的
比例
回购成 交金 额
占当期 债券
回购
成交总 额的
比例
国金证 券 2,000,000.00 1.68% 67,000,000.00 24.81%
7.4.8.1.4 权 证交 易
注:本 基金 于本 报告 期及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7 年 9 月 1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起 至 2017 年 12
月31 日止 未通 过关 联方 交 易单元 进行 权证 交易 。 国金沪深 300 指数增强 2018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30 页 共 48 页
7.4.8.1.5 应 支付 关联方 的佣 金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8年1月1 日至2018 年12 月31日
当期
佣金
占当期 佣金
总量的 比例
期末应 付佣 金余 额
占期末 应付 佣
金总额 的比 例
国金证 券 148,090.03 21.38% 154,309.16 41.04%
关联方 名称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7 年9月1 日( 基金 合同 生 效日) 至2017 年12 月31 日
当期
佣金
占当期 佣金
总量的 比例
期末应 付佣 金余 额
占期末 应付 佣
金总额 的比 例
国金证 券 18,356.31 10.56% 6,219.13 2.48%
注:1. 上述佣 金按市场 佣 金率计算,以 扣除由中 国 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 公 司收取证管 费、经手
费和由 券商 承担 的证 券结 算风险 基金 后的 净额 列示 。债券 及权 证交 易不 计佣 金。
2. 该类佣金协议的服务范围还包括佣金收取方为本基金提供 的 证 券 投 资 研 究 成 果 和 市 场 信 息 服
务。
7.4.8.2 关 联方 报酬
7.4.8.2.1 基 金管 理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 年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7 年 9 月 1 日( 基 金合 同生效 日)
至 2017 年12 月 31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管理 费
1,011,827.89 677,853.51
其中: 支付 销售 机构 的客
户维护 费
40,093.19 23,401.97
注:1. 本基 金的 管理 费按 前一日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1.0% 年费 率计 提。 管理 费计 算方法 如下 :
H=E×1 .0%/ 当年 天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管 理费
E 为 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基金管理费每 日计算, 逐 日累计至每月 月末,按 月 支付,由基金 管理人向 基 金托管人发 送基金管
理费划 款指 令, 基金 托管 人 复核后 于次 月 前5 个 工作 日内从 基金 财产 中一 次性 支付给 基金 管理 人。
若遇法 定节 假日 、公 休假 等,支 付日 期顺 延。
2.客户维护费 是指基金 管 理人与基金销 售机构约 定 的用以向基金 销售机构 支 付客户服务 及销售活
动中产生的相 关费用, 该 费用从基金管 理人收取 的 基金管理费中 列支,不 属 于从基金资 产中列支国金沪深 300 指数增强 2018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31 页 共 48 页
的费用 项目 。
7.4.8.2.2 基 金托 管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 年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7 年 9 月 1 日( 基 金合 同生效 日)
至 2017 年12 月 31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托管 费
202,365.55 135,570.71
注:本 基金 的托 管费 按前 一日基 金资 产净 值 的0.2% 年费率 计提 。计 算方 法如 下:
H=E×0 .2%/ 当年 天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托 管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基金托管费每 日计算, 逐 日累计至每月 月末,按 月 支付,由基金 管理人向 基 金托管人发 送基金托
管费划 款指 令, 基金 托管 人复核 后于 次月 前 5 个工 作日内 从基 金财 产中 一次 性支取 。若 遇法 定 节
假日、 公休 日等,支 付日 期 顺延。
7.4.8.2.3 销 售服 务 费
注:无
7.4.8.3 与 关联 方进行 银行 间同业 市场 的债券( 含回购) 交易
注:本 基金 于本 报告 期及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7 年 9 月 1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起 至 2017 年 12
月31 日止 未发 生与 关联 方 进行银 行间 同业 市场 的债 券(含 回购) 交易 。
7.4.8.4 各 关联 方投资 本基 金的情 况
7.4.8.4.1 报 告期 内基金 管理 人运用 固有 资金投 资本 基金的 情况
注:本 基金 的管 理人 于本 报告期 及上 年度 可比 期间 2017 年 9 月 1 日( 基金 合 同生效 日) 至 2017
年12 月31 日均 未运 用固 有资金 投资 本基 金。
7.4.8.4.2 报 告期 末除基 金管 理人之 外的 其他关 联方 投资本 基金 的情况
份额单 位: 份
关联方 名称
本期末
2018 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 末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持有的
基金份 额
持有的 基金
份额
占基金 总份
额的比 例
持有的
基金份 额
持有的 基金
份额
占基金 总份
额的比 例
北 京 千 石 创 富 7,353,276.43 24.2413% - - 国金沪深 300 指数增强 2018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32 页 共 48 页
资 本 管 理 有 限
公司
注:除基金管 理人之外 的 其他关联方持 有本基金 基 金份额的交易 费用按市 场 公开的交易 费率计算
并支付 。
7.4.8.5 由 关联 方保管 的银 行存款 余额 及当期 产生 的利息 收入
单位: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8 年1 月1 日至 2018 年 12 月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7 年9 月1 日(基 金合 同 生效日)至2017
年 12 月 31 日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中国光 大银 行 1,960,858.06 58,456.97 12,046,300.42 32,332.43
注:本 基金 的银 行存 款由 基金托 管人 中国 光大 银行 保管, 按银 行同 业利 率计 息。
7.4.8.6 本 基金 在承销 期内 参与关 联方 承销证 券的 情况
注:本 基金 于本 报告 期内 及上年 度可 比期 间均 未在 承销期 内参 与关 联方 承销 的证券 。
7.4.8.7 其 他关 联交易 事项 的说明
无
7.4.9 利 润分 配情况
7.4.10 期 末(2018 年 12 月 31 日 ) 本基金 持有 的流通 受限 证券
7.4.10.1 因 认购 新发/ 增发 证券而 于期 末持有 的流 通受限 证券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7.4.12.1.1 受限 证券 类别 : 股票
证券
代码
证券
名称
成功
认购日
可流
通日
流通
受限
类型
认购
价格
期末估
值单价
数量
(单位 :
股)
期末
成本总 额
期末估 值总 额 备注
603156
养元
饮品
2018 年
2 月2
日
2019
年 2
月 12
日
非公
开发
行流
通受
限
78.73 40.68 52,804 2,969,459.41 2,148,066.72 -
7.4.12.1.2 受限 证券 类别 : 债券
证券
代码
证券
名称
成功
认购日
可流
通日
流通受
限类型
认购
价格
期末估
值单价
数量
(单位 : 张)
期末
成本总 额
期末估
值总额
备注
110049
海尔
转债
2018 年
12 月18
日
2019 年
1 月 18
日
新债未
上市
100.00 100.00 30 3,000.00 3,000.00 -
国金沪深 300 指数增强 2018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33 页 共 48 页
7.4.10.2 期 末持 有的暂 时停 牌等流 通受 限股票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股票代
码
股票
名称
停牌日
期
停牌
原因
期末
估值单
价
复牌日
期
复牌
开盘单
价
数量 ( 股)
期末
成本总 额
期末估 值总
额
备注
000540 中天
金融
2017 年
8 月21
日
临时
停牌
3.80 2019 年
1 月2 日
4.38 96,750 433,464.56 367,650.00 -
600030 中信
证券
2018 年
12 月25
日
临时
停牌
16.01 2019 年
1 月 10
日
17.15 21,845 363,250.31 349,738.45 -
600485 信威
集团
2016 年
12 月26
日
临时
停牌
14.59 - - 5,045 106,667.38 73,606.55 -
7.4.10.3 期 末债 券正回 购交 易中作 为抵 押的债 券
7.4.10.3.1 银 行间 市场债 券正 回购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债券正 回购 交易 中作 为抵 押的债 券。
7.4.10.3.2 交 易所 市场债 券正 回购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债券正 回购 交易 中作 为抵 押的债 券。
7.4.11 有 助于 理解和 分析 会计报 表需 要说明 的其 他事项
7.4.14.1 公允 价值
本基金 非以 公允 价值 计量 的金融 工具 ,因 其剩 余期 限不长 ,公 允价 值与 账面 价值相 若。
(1) 各 层次 金融 工具 公允 价值
本 基 金 本 报 告 期 末 持 有 的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的 金 融 工 具 中 属 于 第 一 层 次 的 余 额 为 人 民 币
19,169,961.63 元, 属于 第 二层次 的余 额为 人民 币 793,995.00 元, 属于第 三层 次的余 额为 人民 币
2,148,066.72 元。 (2017 年 12 月 31 日 :第 一层 次 人民 币 174,005,857.29 元 ,第二 层次 人民 币
4,902,145.90 元, 无属 于 第三层 次的 余额 ) 。
(2) 公 允价 值所 属层 次 间 的重大 变动
对于证券交易 所上市的 股 票和可转换债 券,若出 现 重大事项停牌 、交易不 活 跃、或属于非 公国金沪深 300 指数增强 2018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34 页 共 48 页
开发行等情况 ,本基金 分 别于停牌日至 交易恢复 活 跃日期间、交 易不活跃 期 间及限售期 间不将相
关股票和可转 换债券的 公 允价值列入第 一层次, 并 根据估值调整 中采用的 对 公允价值计 量整体而
言具有重要意 义的输入 值 所属的最低层 次,确定 相 关股票和可转 换债券公 允 价值应属第 二层次或
第三层次。本 基金政策 为 以报告 期初作 为确定金 融 工具公允价值 层次之间 转 换的时点。 本基金持
有的以 公允 价值 计量 的金 融工具 转入 第三 层次 公允 价值的 金额 为人 民 币 2,148,066.72 元。 ( 上年
度:无 )
7.4.14.2 承诺 事项
注:截 至资 产负 债表 日, 本基金 无需 要说 明的 承诺 事项。
7.4.14.3 其他 事项
注:截 至资 产负 债表 日, 本基金 无需 要说 明的 其他 重要事 项。
7.4.14.4 财务 报表 的批 准
注:本 财务 报表 已 于 2019 年3 月26 日经 本基 金的 基 金管理 人批 准。
国金沪深 300 指数增强 2018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35 页 共 48 页
§8 投资组 合报告
8.1 期 末基 金资产 组合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 总 资 产的
比例(%)
1 权益投 资 22,109,023.35 91.25
其中: 股票 22,109,023.35 91.25
3 固定收 益投 资 3,000.00 0.01
其中: 债券 3,000.00 0.01
7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合 计 2,020,652.64 8.34
8 其他各 项资 产 97,531.74 0.40
9 合计 24,230,207.73 100.00
8.2 期 末按 行业分 类的 股票投 资组 合
8.2.1 期 末指 数投资 按行 业分类 的 境内 股票 投资 组合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代码 行业类 别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A 农、林 、牧 、渔 业 26,450.00 0.11
B 采矿业 1,658,865.71 7.09
C 制造业 5,433,853.08 23.22
D
电力、 热力 、燃 气及 水生 产和供
应业
401,149.27 1.71
E 建筑业 614,621.80 2.63
F 批发和 零售 业 217,928.07 0.93
G 交通运 输、 仓储 和邮 政业 427,604.42 1.83
I
信息传 输、 软件 和信 息技 术服务
业
459,414.76 1.96
J 金融业 8,759,847.30 37.44
K 房地产 业 1,198,040.29 5.12
L 租赁和 商务 服务 业 164,569.14 0.70
M 科学研 究和 技术 服务 业 7,486.00 0.03
N 水利、 环境 和公 共设 施管 理业 31,051.84 0.13
Q 卫生和 社会 工作 73,724.40 0.32
R 文化、 体育 和娱 乐业 45,094.00 0.19
合计 19,519,700.08 83.43
注:以 上行 业分 类 以2018 年12 月31 日的 中国 证监 会行业 分类 标准 为依 据。 国金沪深 300 指数增强 2018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36 页 共 48 页
8.2.2 期 末积 极投资 按行 业 分类 的境内 股票 投资 组合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代码 行业类 别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C 制造业 2,221,673.27 9.50
K 房地产 业 367,650.00 1.57
合计 2,589,323.27 11.07
注:以 上行 业分 类 以2018 年12 月31 日的 中国 证监 会行业 分类 标准 为依 据。
8.2.3 报 告期 末按行 业分 类的 港 股通 投资股 票投 资组合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港 股通 投资 股票 。
8.3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序的 股票 投资明 细
8.3.1 期 末指 数投资 按公 允价值 占基 金资产 净值 比例大 小排 序的 前 十名 股票投 资明 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数量( 股)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
值比例 (% )
1 601318 中国平 安 30,372 1,703,869.20 7.28
2 600547 山东黄 金 40,001 1,210,030.25 5.17
3 600036 招商银 行 28,712 723,542.40 3.09
4 601166 兴业银 行 34,732 518,896.08 2.22
5 601328 交通银 行 76,703 444,110.37 1.90
6 600519 贵州茅 台 741 437,197.41 1.87
7 600016 民生银 行 74,532 427,068.36 1.83
8 601288 农业银 行 107,126 385,653.60 1.65
9 601766 中国中 车 41,827 377,279.54 1.61
10 600030 中信证 券 21,845 349,738.45 1.49
注:投资者欲 了解本报 告 期末基金投资 的所有股 票 明细,应阅读 登载于管 理 人网站的年 度报告正
文。
8.3.2 期 末积 极投资 按公 允价值 占基 金资产 净值 比例大 小排 序的前 五名 股票投 资明 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数量( 股)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
值比例 (% )
1 603156 养元饮 品 52,804 2,148,066.72 9.18
2 000540 中天金 融 96,750 367,650.00 1.57
3 600485 信威集 团 5,045 73,606.55 0.31
国金沪深 300 指数增强 2018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37 页 共 48 页
8.4 报 告期 内股票 投资 组合的 重大 变动
8.4.1 累 计买 入金额 超出 期初基 金资 产净值 2% 或前 20 名 的 股票 明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本期累 计买 入金 额
占期初 基金 资产净
值比例 (% )
1 600519 贵州茅 台 34,338,644.00 17.49
2 600276 恒瑞医 药 18,690,969.07 9.52
3 600887 伊利股 份 17,295,097.42 8.81
4 000858 五 粮 液 14,002,224.80 7.13
5 601318 中国平 安 9,817,994.00 5.00
6 600028 中国石 化 9,723,979.00 4.95
7 000333 美的集 团 7,768,374.00 3.96
8 002304 洋河股 份 7,512,575.10 3.83
9 600518 康美药 业 7,480,345.00 3.81
10 000651 格力电 器 7,347,925.79 3.74
11 601857 中国石 油 7,239,441.00 3.69
12 601088 中国神 华 6,253,345.00 3.19
13 000538 云南白 药 6,146,662.00 3.13
14 600196 复星医 药 5,280,267.10 2.69
15 601225 陕西煤 业 4,793,806.00 2.44
16 000568 泸州老 窖 4,182,832.00 2.13
17 600036 招商银 行 4,131,152.72 2.10
18 300003 乐普医 疗 4,011,167.75 2.04
19 000963 华东医 药 3,820,060.00 1.95
20 000423 东阿阿 胶 3,550,986.00 1.81
注:上 述买 入金 额为 买入 成交金 额( 成交 单价 乘以 成交数 量) ,不 包括 相关 交易费 用。
8.4.2 累 计卖 出金额 超出 期初基 金资 产净值 2% 或前 20 名 的 股票 明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本期累 计卖 出金 额
占期初 基金 资产 净
值比例 (% )
1 600519 贵州茅 台 43,301,271.00 22.06
2 600887 伊利股 份 21,937,981.06 11.18
3 600276 恒瑞医 药 20,757,640.90 10.57
4 000858 五 粮 液 18,611,631.82 9.48
5 601318 中国平 安 16,641,722.29 8.48
6 000333 美的集 团 11,245,588.62 5.73 国金沪深 300 指数增强 2018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38 页 共 48 页
7 000651 格力电 器 10,479,278.00 5.34
8 600028 中国石 化 10,260,050.00 5.23
9 002304 洋河股 份 9,447,611.00 4.81
10 600518 康美药 业 8,401,709.00 4.28
11 601857 中国石 油 7,716,697.00 3.93
12 600036 招商银 行 7,408,143.00 3.77
13 000538 云南白 药 7,061,082.00 3.60
14 601088 中国神 华 6,838,076.00 3.48
15 600196 复星医 药 5,816,799.00 2.96
16 000568 泸州老 窖 5,378,858.00 2.74
17 601225 陕西煤 业 5,137,078.00 2.62
18 601166 兴业银 行 4,804,800.00 2.45
19 000002 万
科A 4,727,276.98 2.41
20 600104 上汽集 团 4,659,154.00 2.37
21 300003 乐普医 疗 4,629,749.69 2.36
22 600016 民生银 行 4,436,647.00 2.26
23 000963 华东医 药 4,379,611.50 2.23
24 002415 海康威 视 4,364,950.00 2.22
25 601933 永辉超 市 4,268,057.00 2.17
26 600436 片仔癀 4,078,888.00 2.08
27 601328 交通银 行 4,069,123.00 2.07
28 000423 东阿阿 胶 3,947,291.86 2.01
注:上 述卖 出金 额为 卖出 成交金 额( 成交 单价 乘以 成交数 量) ,不 包括 相关 交 易费用 。
8.4.3 买 入股 票的成 本总 额及卖 出股 票的收 入总 额
单位: 人民 币元
买入股 票成 本( 成交 )总 额 386,603,728.07
卖出股 票收 入( 成交 )总 额 524,160,182.13
8.5 期 末按 债券品 种分 类的债 券投 资组合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品 种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
7 可转债 (可 交换 债) 3,000.00 0.01
10 合计 3,000.00 0.01
8.6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 序的 前五 名债券 投资 明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国金沪深 300 指数增强 2018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39 页 共 48 页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数量( 张)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1 110049 海尔转 债 30 3,000.00 0.01
8.7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序的 前十 名资产 支持 证券投 资明 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资 产支 持证 券。
8.8 报告 期 末按公 允价 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五名 贵金 属投资 明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贵 金属 投资 。
8.9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 序的 前五 名权证 投资 明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权 证。
8.10 报 告期 末本基 金投 资的股 指期 货交易 情况 说明
8.10.1 报 告期 末本基 金投 资的股 指期 货持仓 和损 益明细
代 码 名称
持仓量 (买/
卖)
合约市 值
(元)
公允价 值变
动(元 )
风险说 明
- - - - -
报告期 内, 本
基金运 用股
指期货 是出
于追求 基金
充分投 资、 减
少交易 成本 、
降低跟 踪误
差的目 的, 总
体风险 可控
且符合 既定
的投资 政策
和投资 目标 。
股指期 货投 资 本 期收 益 ( 元) -680,856.69
股指期 货投 资本期 公 允价 值变动 (元 ) 37,020.00
8.10.2 本 基金 投资股 指期 货的投 资政 策
报告期 ,本 基金 运用 股指 期货来 控制 预期 大额 申购 赎回等 情况 下的 流动 性风 险,有 效减 少基
金组合 资产 配置 与跟 踪标 的之间 的差 距, 确保 投资 组合对 指数 跟 踪 的效 果。
8.11 报 告期 末本基 金投 资的国 债期 货交易 情况 说明
8.11.1 本 期国 债期货 投资 政策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未投 资国 债期货 。 国金沪深 300 指数增强 2018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40 页 共 48 页
8.11.2 报 告期 末本基 金投 资的国 债期 货持仓 和损 益明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未投 资国债 期货 。
8.11.3 本 期国 债期货 投资 评价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内未 参与 国债期 货投 资。
8.12 投 资组 合报告 附注
8.12.1 本 基金 投资的 前十 名证券 的发 行主体 本期 受到调 查以 及处罚 的情 况的说 明
报告期 内基 金投 资的 前十 名证券 的发 行主 体中 , 招 商 银行 于2018 年5 月4 日 收 到中国 银行 保
险监督 管理 委员 会行 政处 罚决定 , 罚 款 6570 万 元, 没收违 法所 得 3.024 万元 , 罚没 合计 6573.024
万元。主要 违法违规 事实: (一)内控 管理严重 违反 审慎经营规 则; (二) 违规 批量转让以 个人为
借款主体的 不良贷款; (三 )同业投资 业务违规 接受 第三方金融 机构信用 担保; (四)销售 同业非
保本理财产 品时违规 承诺 保本; (五) 违规将票 据贴 现资金直接 转回出票 人账 户; (六)为 同业投
资业务违规 提供第三 方金 融机构信用 担保; (七 )未 将房地产企 业贷款计 入房 地产开发贷 款科目;
(八) 高管 人员 在获 得任 职资格 核准 前履 职; (九) 未严格 审查 贸易 背景 真实 性办理 银行 承兑 业务 ;
(十 ) 未 严格 审查 贸易 背 景真实 性开 立信 用证 ; ( 十 一) 违规 签订 保本 合同 销 售同业 非 保 本理 财产
品; (十 二) 非 真实 转让 信 贷资产 ; (十 三) 违 规向 典 当行发 放贷 款; ( 十四) 违 规向关 系人 发放 信
用贷款 。
兴业银 行于2018 年 5 月 4 日收到 中国 银行 保险 监督 管理委 员会 行政 处罚 决定 ,罚款 5870 万
元。主要违 法违规事 实:( 一)重大关 联交易未 按规 定审查审批 且未向监 管部 门报告; (二 )非真
实转让信贷 资产; (三 )无 授信额度或 超授信额 度办 理 同业业务; (四)内 控管 理严重违反 审慎经
营规则 , 多家 分支 机构 买 入返售 业务 项下 基础 资产 不合规 ; ( 五 ) 同 业投 资接 受隐性 的第 三方 金融
机构信 用担 保; ( 六) 债 券 卖出回 购业 务违 规出 表; ( 七) 个 人理 财 资 金违 规投 资; (八) 提供 日期
倒签的材料; (九)部 分非 现场监管统 计数据与 事实 不符; (十) 个别董事 未经 任职资格核 准即履
职; ( 十一 )变 相批 量转 让 个人贷 款; (十 二) 向四 证 不全的 房地 产项 目提 供融 资。
除上述情况外 ,本基金 投 资的其他前十 名证券的 发 行主体本期未 出现被监 管 部门立案调查 ,
或在报 告编 制日 前一 年内 受到公 开谴 责、 处罚 的情 形。
8.12.2 基 金投 资的前 十名 股票超 出基 金合同 规定 的备选 股票 库情况 的说 明
本期基 金投 资组 合前 十名 股票未 超出 基金 合同 规定 的备选 股票 库。 国金沪深 300 指数增强 2018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41 页 共 48 页
8.12.3 期 末其 他各项 资产 构成
单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 证 金 75,844.33
4 应收利 息 522.61
5 应收申 购款 21,164.80
9 合计 97,531.74
8.12.4 期 末持 有的处 于转 股期的 可转 换债券 明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处 于转 股期 的可 转换 债券。
8.12.5 期 末前 十名股 票中 存在流 通受 限情况 的说 明
8.12.5.1 期 末指 数投资 前十 名股票 中存 在流通 受限 情况的 说明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流通受 限部 分的 公允 价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比 例 (%)
流通受 限情 况说 明
1 600030 中信证 券 349,738.45 1.49 临时停 牌
8.12.5.2 期 末积 极投资 前五 名股票 中存 在流通 受限 情况的 说明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流通受 限部 分的 公允 价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比 例 (%)
流通受 限情 况说 明
1 603156 养元饮 品 2,148,066.72 9.18 非公开 发行
2 000540 中天金 融 367,650.00 1.57 临时停 牌
3 600485 信威集 团 73,606.55 0.31 临时停 牌
国金沪深 300 指数增强 2018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42 页 共 48 页
§9 基金份 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 末基 金份额 持有 人户数 及持 有人结 构
份额单 位: 份
持有人 户数
( 户)
户均持 有的
基金份 额
持有人 结构
机构投 资 者 个人投 资者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例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例
1,278 23,735.30 13,287,576.43 43.80% 17,046,136.55 56.20%
9.2 期 末基 金管理 人的 从业人 员持 有本基 金的 情况
项目 持有份 额总 数( 份) 占基金 总份 额比 例
基 金 管 理 人 所 有 从 业 人 员
持有本 基金
10,407.00 0.0343%
9.3 期 末基 金管理 人的 从业人 员持 有本开 放式 基金份 额总 量区间 的情 况
项目 持有基 金份 额总 量的 数量 区间( 万份 )
本公司 高级 管理 人员 、 基 金 投资和 研究 部
门负责 人 持 有本 开放 式基 金
0~10
本基金 基金 经理 持有 本开 放式基 金 0
国金沪深 300 指数增强 2018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43 页 共 48 页
§10 开放式 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 份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7 年9 月 1 日 ) 基金 份额 总额 196,802,728.21
本报告 期期 初基 金份 额总 额 184,086,364.18
本报告 期期 间基 金总 申购 份额 53,660,443.64
减: 本报 告期 期间 基金 总赎 回份额 207,413,094.84
本报告 期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30,333,712.98
注:总 申购 份额 含红 利再 投、转 换入 份额 ,总 赎回 份额含 转换 出份 额。 国金沪深 300 指数增强 2018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44 页 共 48 页
§11 重大事 件揭示
11.1 基 金份 额持有 人 大 会决议
本报告 期内 无基 金份 额持 有人大 会决 议。
11.2 基 金管 理人、 基金 托管人 的专 门基金 托管 部门的 重大 人事变 动
本报告 期内 , 本基 金管 理 人发生 重大 人事 变动 。 根 据国金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第三届 董事 会审
议通过 ,基 金管 理人 于 2018 年 12 月 15 日 发布 公告 ,聘任 韩东 霞女 士为 公司 副总经 理。 上述 人
事变动 已按 相关 规定 备案 、公告 。
本报告 期内 , 本基 金托 管 人的专 门基 金托 管部 门发 生重大 人事 变动 ,2018 年5 月, 中国 光大
银行股 份有 限公 司聘 任张 博先生 担任 投资 与托 管业 务部总 经理 职务 。2018 年 11 月, 中国 光大 银
行股份 有限 公司 聘任 葛海 蛟 先生 担任 中国 光大 银行 股份有 限公 司行 长职 务。 上述人 事变 动已 按 相
关规定 备案 、公 告。
11.3 涉 及基 金管理 人、 基金财 产、 基金托 管业 务的诉 讼
本报告 期内 ,无 涉及 基金 管理人 、基 金财 产、 基金 托管业 务的 诉讼 。
11.4 基 金投 资策略 的改 变
报告期 ,本 基金 投资 策略 未发生 改变 。
11.5 为 基金 进行审 计的 会计师 事务 所情况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应支 付给 安永华 明会 计师 事务 所 ( 特殊普 通合 伙 ) 的 报酬 为70,000.00 元人
民币 。 截 至本 报告 期末 , 该 会计师 事务 所自 本基 金基 金合同 生效 日起 为本 基金 提供审 计服 务 至 今 。
11.6 管 理人 、托管 人及 其高级 管理 人员受 稽查 或处罚 等情 况
本报告 期内 ,基 金管 理人 、托管 人及 其高 级管 理人 员无受 稽查 或处 罚等 情况 。
11.7 基 金租 用证券 公司 交易单 元的 有关情 况
11.7.1 基 金租 用证券 公司 交易单 元进 行股票 投资 及佣金 支付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交易单 元
数量
股票交 易 应支付 该券 商的 佣金
备注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股票
成交总 额的 比
佣金
占当期 佣金
总量的 比例 国金沪深 300 指数增强 2018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45 页 共 48 页
例
国融证 券 1 229,688,032.01 25.35% 167,971.66 24.25% -
方正证 券 1 219,676,740.71 24.25% 160,649.86 23.19% -
国金证 券 2 202,502,221.37 22.35% 148,090.03 21.38% -
中信证 券 1 150,818,734.22 16.65% 140,458.87 20.28% -
光大证 券 2 53,917,929.65 5.95% 39,430.31 5.69% -
西藏东 方财
富证券
2 47,756,000.91 5.27% 34,923.53 5.04% -
天风证 券 1 1,043,137.31 0.12% 762.84 0.11% -
东方证 券 1 509,818.30 0.06% 372.80 0.05% -
国信证 券 1 - - - - -
华金证 券 1 - - - - -
华创证 券 1 - - - - -
银河证 券 1 - - - - -
中信建 投 1 - - - - -
招商证 券 2 - - - - -
申万宏 源 1 - - - - -
国盛证 券 1 - - - - -
注:1. 本基金 根据中国 证 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关 于 完善证券投资 基金交易 席 位制度有关 问题的通
知》 ( 证监基金 字[2007]48 号)的有关 规定要求 , 本基金管理人 在比较了 多 家证券经营机 构的财
务状况 、经 营状 况、 研究 水平后 ,向 多家 券商 租用 了基金 专用 交易 席位 。
(1 ) 基金 专用 交易 席位 的选择 标准 如下 :
① 经 营行 为规 范, 在近 一 年内未 出现 重大 违规 行为 ;
② 财 务状 况良 好, 各项 财 务指标 显示 公司 经营 状况 稳定;
③ 具 备基 金运 作所 需的 高 效、安 全的 通讯 条件 ,交 易设施 满足 基金 进行 证券 交易需 要;
④ 具 有较 强的 研究 能力, 能及时 、 全 面地 提 供 高质 量的宏 观、 策略、 行业、 上市公 司、 证券 市场
研究、 固定 收益 研究 、数 量研究 等报 告及 信息 资讯 服务;
⑤交易 佣金 收取 标准 合理 。
(2 ) 基金 专用 交易 席位 的 选择程 序如 下:
① 本 基金 管理 人根 据上 述 标准考 察后 确定 选用 交易 席位的 证券 经营 机构 ;
② 本 基金 管理 人和 被选 中 的证券 经营 机构 签订 席位 租用协 议。
2.本期新增华 金证券、 国 盛证券、中信 建投各一 个 交易单元,新 增西藏东 方 财富证券两 个交易单
元。
11.7.2 基 金租 用证券 公司 交易单 元进 行其他 证券 投资的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债券交 易 债券回 购交 易 权证交 易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券
成交总 额的 比
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
券回购
成交总 额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权证
成交总 额的
比例 国金沪深 300 指数增强 2018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46 页 共 48 页
的比例
国融证 券 - - - - - -
方正证 券 5,010.50 100.00% - - - -
国金证 券 - - 2,000,000.00 1.68% - -
中信证 券 - - 113,000,000.00 94.96% - -
光大证 券 - - 4,000,000.00 3.36% - -
西藏东 方财
富证券
- - - - - -
天风证 券 - - - - - -
东方证 券 - - - - - -
国信证 券 - - - - - -
华金证 券 - - - - - -
华创证 券 - - - - - -
银河证 券 - - - - - -
中信建 投 - - - - - -
招商证 券 - - - - - -
申万宏 源 - - - - - -
国盛证 券 - - - - - -
国金沪深 300 指数增强 2018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47 页 共 48 页
§12 影响投 资者决策的其他重 要信息
12.1 报 告期 内单一 投资 者持有 基金 份额比 例达 到或超 过 20% 的 情况
投
资
者
类
别
报告期 内持 有基 金份 额变 化情况 报告期 末持 有基 金情 况
序
号
持有基
金份额
比例达
到或者
超过20%
的时间
区间
期初
份额
申购
份额
赎回
份额
持有份 额
份额占
比
机
构
1
2018 年
2 月 14
日, 2018
年 2 月
22 日至
2018 年
2 月 23
日
0.00 38,928,301.00 38,928,301.00 0.00 0.00%
2
2018 年
1 月1 日
至 2018
年 7 月
10 日
84,677,829.00 0.00 83,775,286.00 902,543.00 2.98%
3
2018 年
2 月 26
至 2018
年 6 月
24 日
0.00 37,284,675.62 37,284,675.62 0.00 0.00%
4
2018 年
6 月 25
日至 9
月21 日
29,165,935.30 0.00 29,165,935.30 0.00 0.00%
5
2018 年
7 月 11
日至
2018 年
7 月 12
日
0.00 30,016,447.00 24,984,690.00 5,031,757.00 16.59%
6
2018 年
9 月 25
日至
0.00 7,353,276.43 0.00 7,353,276.43 24.24% 国金沪深 300 指数增强 2018 年 年度报告摘要
第 48 页 共 48 页
2018 年
12 月 31
日
个
人
- - - - - - -
- - - - - - - -
产品特 有风 险
报告期 内, 本基 金存在 单 一投资 者持 有份 额占 比达 到或超 过 20% 的 情形, 由此 可能导 致的 特有 风险 包
括 :产品流 动 性风 险、巨额 赎回风险 以及净 值波动风 险等。本 基金管 理人将持 续加强投 资者集 中度
管 理,审慎 确认大 额申购与 大额赎回 ,同时 进一步完 善流动性 风险管 控机制, 加强对基 金份额 持有
人利益 的保 护。
注:申 购份 额含 红利 再投 、转换 入份 额, 总赎 回份 额含转 换出 份额 。
12.2 影 响投 资者决 策的 其他重 要信 息
无
国 金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2019 年 3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