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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惠鑫A(005673)

新华惠鑫A: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9年4月)查看PDF公告

新华惠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基金管理人: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新华惠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监会 2013 年 10 月 18 日证监许可[2013]1320 号
文核准募集。新华惠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4 年 1 月 24 日正式生效。
  根据新华惠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 3 年期届满,
新华惠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自动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基金名称变更为“新华
惠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新华惠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新华惠鑫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LOF)变更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 】1225 号 )变更注册并实施转型。
  自 2017 年 8 月 14 日至 2017 年 8 月 23 日新华惠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通讯方
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华惠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变
更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和赎回费率等有关事项的议案》,内容包括调整该基金的投资范围、投
资策略、投资限制、业绩比较基准及赎回费率等。上述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事项自表决通
过之日起生效。自 2017 年 8 月 28 日起,由原《新华惠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
同》修订而成的《新华惠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 》生效,原《新华惠鑫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同日起失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
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
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
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承担
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利率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再投资风险,通货膨胀
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合规性风险和其他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是指中小微型企业在中国境内以非公
开方式发行和转让,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公司债券,其发行人是非上市中小微企业,发
行方式为面向特定对象的私募发行。因此,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较传统企业债的信用风险及流动
性风险更大,从而增加了本基金整体的债券投资风险。
  本基金是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较低风险的基金品种,其风险收益预期高于货
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对投
资者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向投资者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
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但在基金运作过
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 50%的除外。
  本摘要根据基金的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
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
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
同。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9 年 2 月 28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
止日为 2018 年 12 月 31 日( 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
  一 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重庆市江北区聚贤岩广场 6 号力帆中心 2 号办公楼第 19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 11 号海通时代商务中心 C1 座
  重庆市江北区聚贤岩广场 6 号力帆中心 2 号办公楼第 19 层
  法定代表人:陈重
  设立日期:2004 年 12 月 9 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监会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4】197 号
  电话:(010)68779666
  传真:(010)68779528
  联系人:齐岩
  注册资本:21,750 万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
  ■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陈重先生:董事长,博士。历任原国家经委中国企业管理协会研究部副主任、主任,中国
企业报社社长,中国企业管理科学基金会秘书长,重庆市政府副秘书长,中国企业联合会常务
副理事长,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现任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张宗友先生:董事,硕士。历任内蒙古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营业部总经理、太平洋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恒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于芳女士:董事。历任北京市水利建设管理中心项目管理及法务专员、新时代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席风险官。
  胡三明先生:董事,博士。曾就职于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康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合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英益利资产管理公司,历任泰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资产负
债管理部组合经理、合众资产权益投资部高级投资经理、中英益利资产管理公司权益投资部总
经理。现任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总监。
  宋敏女士:独立董事,硕士。历任四川省资阳市人民法院法官、中国电子系统工程总公司
法务人员、北京市中济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市东清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北京市保利威律师
事务所合伙人。
  胡波先生:独立董事,博士。历任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师、中国人民大学风险投
资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副主任、执行主任。现任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副教授。
  张贵龙先生:独立董事,硕士。曾任山西省临汾地区教育学院教师。现任职于北京大学财
务部。
  2、监事会成员  杨淑飞女士:监事会主席,硕士。历任航天科工财务公司结算部经理、航天科工财务公司
风险管理部经理,航天科工财务公司总会计师、总法律顾问、董秘、副总裁,华浩信联(北京)
科贸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张浩先生:职工监事,硕士。历任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副总监,长盛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副总监,合众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总监,房宝信业(北京)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总监。
  别冶女士:职工监事,金融学学士。十年证券从业经验,历任《每日经济新闻》、《第一
财经日报》财经记者,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媒体经理。现任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办公室副主任。
  3、高级管理人员
  陈重先生:董事长,简历同上。
  张宗友先生:总经理,简历同上。
  徐端骞先生:副总经理,学士。历任上海君创财经顾问有限公司并购部经理、上海力矩产
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并购部经理、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行部项目经理、新华基金管理股
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运作保障部总监。现任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晏益民先生:副总经理,学士。历任大通证券投行总部综合部副总经理,泰信基金机构理
财部总经理,天治基金北京分公司总经理,天治基金总经理助理,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助理。现任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齐岩先生:督察长,学士。历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放北路营业部职员、天津管理部
职员、天津大港营业部综合部经理。现任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督察长兼任子公司北京新
华富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崔建波先生:副总经理,经济学硕士。历任天津中融证券投资咨询公司研究员、申银万国
天津佟楼营业部投资经纪顾问部经理、海融资讯系统有限公司研究员、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证券研究部、理财服务部经理、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部信托高级投资经理、新华基
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投资总监、基金
经理。
  4、本基金基金经理人员情况
  于泽雨先生:经济学博士,10 年证券从业经验。历任华安财产保险公司债券研究员、合众
人寿保险公司债券投资经理,于 2012 年 10 月加入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现任新华基金
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总监助理、新华纯债添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新华安
享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新华增怡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新华
惠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新华恒稳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新华安
享惠钰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5、投资管理委员会成员
  主席:总经理张宗友先生;成员:副总经理兼投资总监崔建波先生、投资总监助理于泽雨
先生、权益投资部总监赵强先生、固定收益与平衡投资部总监姚秋先生、研究部总监张霖女士、
金融工程部副总监李会忠先生。
  6、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成立时间:1984 年 1 月 1 日
  法定代表人:易会满  注册资本:人民币 35,640,625.71 万元
  联系电话:010-66105799
  联系人:郭明
  (二)主要人员情况
  截至 2018 年 6 月,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 212 人,平均年龄 33 岁,95% 以上
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管人员均拥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高级技术职称。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中国大陆托管服务的先行者,中国工商银行自 1998 年在国内首家提供托管服务以来,
秉承“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宗旨,依靠严密科学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规范的管理
模式、先进的营运系统和专业的服务团队,严格履行资产托管人职责,为境内外广大投资者、
金融资产管理机构和企业客户提供安全、高效、专业的托管服务,展现优异的市场形象和影响
力。建立了国内托管银行中最丰富、最成熟的产品线。拥有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信托资产、保
险资产、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基金、QFII 资产、QDII 资产、股权投资基金、
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基金公
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QDII 专户资产、ESCROW 等门类齐全的托管产品体系,同时在国内率先
开展绩效评估、风险管理等增值服务,可以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服务。截至 2018 年
6 月,中国工商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 874 只。自 2003 年以来,本行连续十五年获得香港
《亚洲货币》、英国《全球托管人》、香港《财资》、美国《环球金融》、内地《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等境内外权威财经媒体评选的 61 项最佳托管银行大奖;是获得奖项最多的国
内托管银行,优良的服务品质获得国内外金融领域的持续认可和广泛好评。
  (四) 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自成立以来,各项业务飞速发展,始终保持在资产托管行业的优
势地位。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与资产托管部“一手抓业务拓展,一手抓内控建设”的做法是分
不开的。资产托管部非常重视改进和加强内部风险管理工作,在积极拓展各项托管业务的同时,
把加强风险防范和控制的力度,精心培育内控文化,完善风险控制机制,强化业务项目全过程
风险管理作为重要工作来做。2005、2007 、2009、2010、2011 、2012、2013、2014 、2015、
2016、2017 共十一次顺利通过评估组织内部控制和安全措施最权威的 ISAE3402 审阅,获得无
保留意见的控制及有效性报告。充分表明独立第三方对我行托管服务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方
面的健全性和有效性的全面认可,也证明中国工商银行托管服务的风险控制能力已经与国际大型
托管银行接轨,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目前,ISAE3402 审阅已经成为年度化、常规化的内控工作
手段。
  1、内部风险控制目标
  保证业务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强化和建立守法经营、规范运
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风格,形成一个运作规范化、管理科学化、监控制度化的内控体系;防范
和化解经营风险,保证托管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持有人的权益;保障资产托管业务安全、有
效、稳健运行。
  2、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由中国工商银行稽核监察部门(内控合
规部、内部审计局)、资产托管部内设风险控制处及资产托管部各业务处室共同组成。总行稽
核监察部门负责制定全行风险管理政策,对各业务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资产托
管部内部设置专门负责稽核监察工作的内部风险控制处,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总经理的
直接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对业务的运行独立行使稽核监察职权。各业务处室在各自职
责范围内实施具体的风险控制措施。
  3、内部风险控制原则  (1)合法性原则。内控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并贯穿于托管
业务经营管理活动的始终。
  (2)完整性原则。托管业务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都必须有相应的规范程序和监督制约;监
督制约应渗透到托管业务的全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盖所有的部门、岗位和人员。
  (3)及时性原则。托管业务经营活动必须在发生时能准确及时地记录;按照“内控优先”
的原则,新设机构或新增业务品种时,必须做到已建立相关的规章制度。
  (4)审慎性原则。各项业务经营活动必须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保证基金资产和其他委托
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5)有效性原则。内控制度应根据国家政策、法律及经营管理的需要适时修改完善,并保
证得到全面落实执行,不得有任何空间、时限及人员的例外。
  (6)独立性原则。设立专门履行托管人职责的管理部门;直接操作人员和控制人员必须相
对独立,适当分离;内控制度的检查、评价部门必须独立于内控制度的制定和执行部门。
  4、内部风险控制措施实施
  (1)严格的隔离制度。资产托管业务与传统业务实行严格分离,建立了明确的岗位职责、
科学的业务流程、详细的操作手册、严格的人员行为规范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并采取了良好的
防火墙隔离制度,能够确保资产独立、环境独立、人员独立、业务制度和管理独立、网络独立。
  (2)高层检查。主管行领导与部门高级管理层作为工行托管业务政策和策略的制定者和管
理者,要求下级部门及时报告经营管理情况和特别情况,以检查资产托管部在实现内部控制目
标方面的进展,并根据检查情况提出内部控制措施,督促职能管理部门改进。
  (3)人事控制。资产托管部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建立“自控防线”、“互控防线”、
“监控防线”三道控制防线,健全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树立“以人为本”的内控文化,增强
员工的责任心和荣誉感,培育团队精神和核心竞争力。并通过进行定期、定向的业务与职业道
德培训、签订承诺书,使员工树立风险防范与控制理念。
  (4)经营控制。资产托管部通过制定计划、编制预算等方法开展各种业务营销活动、处理
各项事务,从而有效地控制和配置组织资源,达到资源利用和效益最大化目的。
  (5)内部风险管理。资产托管部通过稽核监察、风险评估等方式加强内部风险管理,定期
或不定期地对业务运作状况进行检查、监控,指导业务部门进行风险识别、评估,制定并实施
风险控制措施,排查风险隐患。
  (6)数据安全控制。我们通过业务操作区相对独立、数据和传真加密、数据传输线路的冗
余备份、监控设施的运用和保障等措施来保障数据安全。
  (7)应急准备与响应。资产托管业务建立专门的灾难恢复中心,制定了基于数据、应用、
操作、环境四个层面的完备的灾难恢复方案,并组织员工定期演练。为使演练更加接近实战,
资产托管部不断提高演练标准,从最初的按照预订时间演练发展到现在的“随机演练”。从演
练结果看,资产托管部完全有能力在发生灾难的情况下两个小时内恢复业务。
  5、资产托管部内部风险控制情况
  (1)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职稽核监察部门,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总经理的直接领
导下,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全面贯彻落实全程监控思想,确保资产托管业务健康、稳定地发展。
  (2)完善组织结构,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需要从上至下每个员工的共
同参与,只有这样,风险控制制度和措施才会全面、有效。资产托管部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将
风险控制责任落实到具体业务部门和业务岗位,每位员工对自己岗位职责范围内的风险负责,
通过建立纵向双人制、横向多部门制的内部组织结构,形成不同部门、不同岗位相互制衡的组
织结构。  (3)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资产托管部十分重视内控制度的建设,一贯坚持把风险防范和控
制的理念和方法融入岗位职责、制度建设和工作流程中。经过多年努力,资产托管部已经建立
了一整套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包括: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稽核监察制度、信息披露制度
等,覆盖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程,形成各个业务环节之间的相互制约机制。
  (4)内部风险控制始终是托管部工作重点之一,保持与业务发展同等地位。资产托管业务
是商业银行新兴的中间业务,资产托管部从成立之日起就特别强调规范运作,一直将建立一个
系统、高效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体系作为工作重点。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和托管业务的快速发展,
新问题、新情况不断出现,资产托管部始终将风险管理放在与业务发展同等重要的位置,视风
险防范和控制为托管业务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
  (五)基金托管人对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有关基金法规的规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
范围和投资对象、基金投融资比例、基金投资禁止行为、基金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基金资产
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
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其中对基金的
投资比例的监督和核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后六个月开始。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违反《基金法》、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或有关基金法律法
规规定的行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
对,并以书面形式对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确认。在限期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
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
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理
人限期纠正。
  三 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基金份额销售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机构和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
  1、场外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直销中心
  住所:重庆市江北区聚贤岩广场 6 号力帆中心 2 号办公楼第 19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 11 号海通时代商务中心 C1 座
  法定代表人:陈重
  电话:010-68730999
  联系人:陈静
  公司网址: www.ncfund.com.cn
  客服电话:400-819-8866
  电子直销:新华基金网上交易平台
  网址:https://trade.ncfund.com.cn
  (2)其他销售机构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法定代表人:易会满
  联系人:郭明
  客服电话:95588
  公司网址:www.icbc.com.cn  2)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9 号
  法定代表人:李庆萍
  联系人:廉赵峰
  客服电话:95558
  网址:www.bank.ecitic.com
  3)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联系人:唐文勇
  客服电话:95599
  网址:www.abchina.com
  4)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 号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联系人:张莉
  客服电话:95511-3
  网址:bank.pingan.com
  5)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上海银行大厦 29 楼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客服电话: 95521
  网址:www.gtja.com
  6)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广东路 698 号
  法定代表人:周杰
  联系人:李笑鸣
  客服电话:95553
  网址:www.htsec.com
  7)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 188 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权唐
  客服电话:95587
  网站:www.csc108.com
  8)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 99 号院 1 号楼 15 层 1501
  法定代表人:叶顺德  
  联系人:田芳芳
  客服电话:400-698-9898
  公司网址:www.xsdzq.cn
  9)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江东中路 228 号
  法定代表人:周易
  联系人:庞晓芸
  客服电话:95597
  网址:www.htsc.com.cn
  10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东方君座 D 座光大银行办公楼 14-18 层
  法定代表人:庞介民
  联系人:熊丽
  客服电话:400-196-6188
  网址:www.cnht.com.cn
  11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许曼华
  客服电话:95538
  网址:www.qlzq.com.cn
  12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王一通
  客服电话:95548
  网址:www.cs.ecitic.com
  13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 1 号楼 2001
  法定代表人:姜晓林
  客服电话:95548
  联系人:吴忠超
  公司网址:www.citicssd.com
  14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法定代表人:周健男
  联系人:刘晨
  客服电话:95525
  网址:www.ebscn.com
  15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 198 号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 198 号华西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炯洋
  联系人:张曼
  客服电话:95584
  网址:www.hx168.com.cn
  16 )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 27 号院 5 号楼
  法定代表人:姜志军
  联系人:李微
  客服电话:400-889-5618
  网址:www.e5618.com
  17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 926 号同德广场写字楼 31 楼
  法定代表人:李长伟
  客服电话:400-665-0999
  网址:www.tpyzq.com
  18) 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 66 号 1 号楼 22 层 2603-06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东三街 2 号 4 层 401-15
  法定代表人:江卉
  客服电话: 个人业务:95118 企业业务:400-088-8816
  网址:http://fund.jd.com
  19)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 66 号 1 号楼 12 层 1208 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 66 号建威大厦 1208-1209 室
  法定代表人: 罗细安
  联系人: 张蕾
  客服电话:400-001-8811
  公司网站:www.zcvc.com.cn
  20)北京创金启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纸坊东街 2 号院 6 号楼 712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纸坊东街 2 号经济日报社 A 座综合楼 712 号
  法定代表人:梁蓉
  联系人:李婷婷
  客服电话:400-6262-818
  公司网站:www.5irich.com
  21 )天津国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大街 79 号 MSDC1-28 层 2801
  办公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综合服务区办公楼 D 座二层 202-124 室
  法定代表人:丁东华
  联系人:郭宝亮
  客服电话:400-111-0889
  公司网站:www.gomefund.com
  22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 196 号 26 号楼 2 楼 41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1118 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 楼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胡凯隽
  客服电话:400-700-9665
  公司网址:www.howbuy.com  23 )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 号 1002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 号泛利大厦 10 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客服电话: 400-920-0022
  联系人: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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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 )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 10 号五层 5122 室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20 号乐成中心 A 座 23 层
  法定代表人:周斌
  联系人:张晔
  客服电话:4007-868-8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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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 )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北路甲 2 号裙房 2 层 222 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北路甲 2 号裙房 2 层 222 单元
  法定代表人:郑毓东
  联系人:陈铭洲
  座机:010-65951887
  客服电话:400-618-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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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 号 11 层 1108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 号 11 层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客服电话:400-619-9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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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上海汇付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黄河路 333 号 201 室 A 区 056 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宜山路 700 号普天信息产业园 2 期 C5 栋 2 楼
  法定代表人:金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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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汇付客服热线:400-821-3999
  28 )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 16 号院 1 号楼 3 层 307 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 16 号院 1 号楼冠捷大厦 3 层 307 单元
  法定代表人:杨健
  联系人:李海燕
  客服电话: 400-673-7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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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9 )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 765 号 602-115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 1 号凯石大厦 4 楼  法定代表人: 陈继武
  联系人:葛佳蕊
  客服电话:4000-17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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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 )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蕰川路 5475 号 1033 室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峨山路 91 弄 61 号 10 号楼 12 楼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联系人:曹怡晨
  客服电话:400-067-6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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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 )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 277 号 3 层 310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 518 号 8 座 3 层
  法定代表人:尹彬彬
  联系人:陈东
  客服电话: 400-118-1188
  公司网址:www.66liantai.com
  32) 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4 楼 09 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4 楼
  法定代表人:王之光
  联系人:何雪
  客服电话:400-821-9031
  公司网站:www.lufunds.com
  33 )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 969 号 3 栋 5 层 599 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3588 号 12 楼
  法定代表人:祖国明
  客服电话:400-766-123
  联系人:韩爱彬
  网址:www.fund123.cn
  34 )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5 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5 号
  法定代表人:王锋
  联系人:王锋
  客服电话:95177
  公司网站:www.snjijin.com
  35 )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 360 弄 9 号 3724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8 楼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客服电话:400-821-5399  网址:www.noah-fund.com
  36 )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 18 号 1 号楼 11 层 B-1108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 18 号 1 号楼 11 层 B-1108
  法定代表人:赵荣春
  客服电话:400-875-9885
  联系人:盛海娟
  公司网站:www.qianjing.com
  37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 526 号 2 幢 220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 555 号裕景国际 B 座 16 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人:唐诗洋
  客服电话:400-820-2899
  公司网站: www.erichfund.com
  38 )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潘园公里 1800 号 2 号楼 6153 室(上海泰和经济发展区)
  办公地址:上海市昆明路 518 号北美广场 A1002-A1003 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联系人:蓝杰
  客服电话:400-820-5369
  公司网站:www.jiyufund.com.cn
  39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 8 楼 801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 8 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客服电话:4006-788-887
  联系人:童彩平
  公司网址:www.zlfund.cn,www.jjmmw.com
  40 )北京唐鼎耀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延庆县延庆经济开发区百泉街 10 号 2 栋 236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9 号 A 座 1504/1505 室
  法定代表人:张冠宇
  联系人:刘美薇
  客服电话:400-819-9868
  公司网站:www.tdyhfund.com
  41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 2 号楼 2 层
  办公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5 号 3C 座 7 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服电话:400-1818-188
  联系人:丁姗姗
  公司网址:www.1234567.com.cn
  42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 903 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翠柏路 7 号杭州电子商务产业园 2 号楼 2 楼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联系人:林海明
  客服电话:4008-773-772
  公司网站:fund.10jqka.com.cn
  43 )厦门市鑫鼎盛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 2 号第一广场 1501-1504
  办公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 2 号第一广场 1501-1504
  法定代表人:陈洪生
  联系人:袁艳艳
  客服电话: 400-918-0808
  公司网站:www.xds.com.cn
  44 )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民田路 178 号华融大厦 27 层 2704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 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9 层
  法定代表人:洪弘
  联系人:张燕
  客服电话:400-166-1188
  网址:www.xinlande.com.cn
  45 )一路财富(北京)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 号 1 幢 A2208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大街 2 号万通新世界广场 A 座 2208
  法定代表人:吴雪秀
  联系人:刘栋栋
  客服电话:400-001-1566
  网址:www.yilucaifu.com
  46 )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8 号 9 号楼 15 层 1809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8 号 SOHO 现代城 C 座 180
  法定代表人:戎兵
  联系人:刘梦轩
  客服电话:400-6099-200
  公司网站:www.yixinfund.com
  47 )珠海盈米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 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12 楼 B1201-1203
  法定代表人:肖雯
  联系人:钟琛
  客服电话:020-89629066
  公司网址:www.yingmi.cn
  48 )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 6 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 15-1 号邮电新闻大厦 2 层  法定代表人: 闫振杰
  客服电话: 400-8188-000
  联系人:马林
  公司网站:www.myfund.com
  49 )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 1 号 2 号楼 2-45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宣武门外大街甲一号新华社第三工作区 A 座 5 层
  法定代表人:钱昊旻
  联系人:仲甜甜
  客服电话:4008-909-998
  网址:www.jnlc.com
  50 )众升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 13 号楼 A 座 9 层 908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浦项中心 A 座 9 层 04-08
  法定代表人:聂婉君
  客服电话: 400-876-9988
  联系人:李艳
  公司网站:www.zscffund.com
  51 )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
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航天科技广场 A 座 17 楼 1704 室 法定代表人:TEO WEE 
HOWE
  联系人:项晶晶
  客服电话:400-684-0500
  网址:www.ifastps.com.cn
  52 )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7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 B 座 4 层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联系人:尹伶
  客户服务热线:010-66045678
  网址:www.txsec.com
  53 )北京晟视天下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怀柔区九渡河镇黄坎村 735 号 03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甲六号万通中心 D 座 28 层
  法定代表人:蒋煜
  联系人:殷雯
  客服电话:400-818-8866
  网址:www.shengshiview.com
  54 )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 地块新浪总部科研楼
5 层 518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 10 号院西区 8 号楼新浪总部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昭琛
  联系人:付文红
  客服电话:010-62675369
  公司网站:www.xincai.com
  55 )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 1819 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 7 栋 A 座
  法定代表人:顾敏
  客服电话:400-999-8800
  网址:www.webank.com
  56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南省三亚市迎宾路 360-1 号三亚阳光金融广场 16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乙 1 号 1 号楼昆泰国际大厦 12 层
  法定代表人:李科
  联系人:王磊
  客服电话:95510
  网址:http://fund.sinosig.com/
  2、场内销售机构
  本基金办理场内认购业务的销售机构为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具
体名单详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或相关业务公告)。尚未取得相应业务资格,但属于深圳证券交
易所会员的其他机构,可在本基金上市后,代理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与本基
金的上市交易。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增加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
时公告。
  (二)注册登记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 号
  法定代表人:周明
  电话:010-59378839
  传真:010-59378907
  联系人:朱立元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负责人:俞卫峰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陆奇
  经办律师:安冬、陆奇
  (四)提供验资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2 号楼 4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永定门西滨河路 8 号院 7 号楼中海地产广场西塔 5-11 层
  法定代表人:杨剑涛
  电话:010-88095588
  传真:010—88091199
  经办注册会计师:张伟、胡慰
  联系人:胡慰
  四 基金的历史沿革
  新华惠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由新华惠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期届满转
型而来。
  新华惠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于 2013 年 10 月 18 日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行政许可
【2013】1320 号文注册。新华惠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新华基金管理股
份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于 2014 年 1 月 24 日获得
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新华惠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新华惠鑫分级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于 2014 年 3 月 28 日开始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上市首日的开盘参考价为
前一交易日基金份额净值。
  根据《新华惠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封闭期为三年,封闭期到期
后将进行基金转型。新华惠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封闭期于 2017 年 1 月 24 日到期,
2017 年 1 月 25 日起新华惠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基金更
名为“新华惠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自 2017 年 8 月 14 日至年 2017 年 8 月 23 日新华惠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通讯
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华惠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变更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和赎回费率等有关事项的议案》,内容包括调整该基金的投资范围、
投资策略、业绩比较基准及赎回费等。上述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
效。自 2017 年 8 月 28 日起,由原《新华惠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修订而
成的《新华惠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生效,原 《新华惠鑫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LOF)基金合同》同日起失效。
  通过新华惠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期届满转型而来的新华惠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LOF)的基金份额系属于本基金的 C 类基金份额。
  五 基金的存续
  本基金存续期内,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
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6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
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
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六 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名称:新华惠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七 基金的类型
  基金类型:契约型开放式基金。
  八 基金的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通过积极主动的资产管理,力争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获取超
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九 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对象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
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权证、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地方政府债券、中期票据、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
债)、可交换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短期融资券等)、债券回购、同业存单、资产支持证券、
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
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
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权证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
0-3%。本基金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
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十 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管理人将采用战略性与战术性相结合的大类资产配置策略,在基金合同规定的投资
比例范围内确定各大类资产的配置比例。在此基础之上,一方面综合运用久期调整策略、收益
率曲线配置策略、信用策略等进行债券投资组合的构建;另一方面采用自下而上的个股精选策
略,精选具有持续成长性且估值相对合理,同时股价具有趋势向上的股票构建权益类资产投资
组合,以提高基金的整体收益水平。
  1、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采用战略性与战术性相结合的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1)战略性资产配置策略
  综合运用定性及定量方法,通过对国内外各重要经济指标的分析,判断宏观经济当前的运
行周期以及未来发展趋势,进一步结合估值水平、制度和政策变化以及市场情绪等因素对各大
类资产的预期风险收益进行评估,在约定的投资比例范围内确定各大类资产的中长期基本配置
比例中枢及偏离幅度。
  (2)战术性资产配置策略
  紧密跟踪市场流动性、资金流向及供需关系等市场运行状态指标,深入分析各种类资产的
风险收益水平以及市场风险偏好特征,在已设定的基本配置比例中枢及偏离幅度的范围内,动
态调整各大类资产的中短期配置比例,以从变化的市场环境下最大程度地获利。
  2、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的债券投资策略包括:久期调整策略、收益率曲线配置策略、骑乘策略、信用
策略、中小企业私募债选择策略等。
  (1)久期调整策略
  久期调整策略的目标是在预期利率上升时保全资本,预期利率下降时获得较高的资本利得。
本基金将通过综合分析宏观经济指标(如国内生产总值、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投资增速、价
格指数、消费增长率、m1 、m2、信贷增长、汇率、国外利率等)、宏观政策(如货币政策、
财政政策、汇率政策等)以及市场指标(如新债券的发行利率与市场收益率的差异、中央银行
的公开市场操作、回购利率等)预测利率的变动方向、范围和幅度。
  具体而言,当预期利率上升,本基金将缩短债券组合的平均久期,在规避市场风险的同时,
获取再投资收益。当预期利率下降,本基金将增加债券组合的平均久期,获取因利率下降所带
来的资本利的收益。
  (2)收益率曲线配置策略
  本基金在短期、中期、长期品种的配置上主要采用收益率曲线配置策略。
  债券收益率曲线形状在受到央行货币政策、公开市场操作、经济增长率、通货膨胀率、货
币供应量和市场预期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下,可能发生平行移动、非平行移动(平坦化、陡峭化、
扭曲)等变动。收益曲线配置策略就是通过对市场收益率曲线的非平行变动预期,追求获得因
收益曲线变化而导致的债券价格变化所产生的超额收益。  本基金将用情景分析的手段比较不同的收益曲线投资策略,即子弹策略(构成组合的证券
期限集中于收益率曲线上某一点)、梯形策略(构成组合内每种期限的证券数量基本相当)和
哑铃策略(构成组合中的证券的期限集中到两个极端期限),采取当时市场状况下相应的最优
投资策略,确定债券资产中短期、中期、长期品种的配置比例。
  (3)信用策略
  本基金的信用策略主要包含信用利差曲线配置、个券精选策略、信用调整策略以及信用风
险控制等方面。
  ① 信用利差曲线策略
  信用债收益率是在基准收益率基础上加上反映信用风险的信用利差,因此信用债利差曲线
能够直接影响相应债券品种的信用利差收益率。总体而言,本基金将重点关注信用利差趋向缩
小的类属品种及个券。在信用利差曲线的分析上,本基金将重点关注如下因素:
  I 经济周期:经济周期的变化对信用利差曲线的变化影响很大,在经济上行阶段,企业盈
利状况持续向好,经营现金流改善,则信用利差可能收窄,而当经济步入下行阶段时,企业的
盈利状况减弱,信用利差可能会随之扩大。
  II 国家政策也会对信用利差造成很大的影响,例如政策放宽企业发行信用债的审核条件,
则将扩大发行主体的规模,进而扩大市场的供给,信用利差有可能扩大。
  III 行业景气度的好转往往会推动行业内发债企业的经营状况改善,盈利能力增强,从而可
能使得信用利差相应收窄,而行业景气度的下行可能会使得信用利差相应扩大。
  IV 债券市场供求、信用债券市场结构和信用债券品种的流动性等因素的变化趋势也会在较
大程度上影响信用利差曲线的走势,比如,信用债发行利率提高,相对于贷款的成本优势减弱,
则信用债券的发行可能会减少,这会影响到信用债市场的供求关系,进而对信用利差曲线的变
化趋势产生影响。
  ② 个券精选策略
  本基金将借助本基金管理人内部的行业及公司研究员的专业研究能力,并综合参考外部权
威、专业研究机构的研究成果,对发债主体进行深入的基本面分析,并结合债券的发行条款
(包含期限、票息率、赋税特点、增信方式、提前偿还和赎回等条款),以确定信用债券的实
际信用风险状况及其信用利差水平,挖掘并投资于信用风险相对较低、信用利差相对较大的优
质品种。具体的分析内容及指标包括但不限于国民经济运行的周期阶段、债券发行人所处行业
发展前景、发行人业务发展状况、企业市场地位、财务状况(包含盈利能力、偿债能力、现金
流获取能力、运营能力等)、管理水平及其债务水平等。
  ③ 信用调整策略
  除受宏观经济和行业周期影响外,信用债券本身素质的变化是影响个券信用变化的重要因素,
包括公司治理结构、股东背景、管理水平、经营状况、财务状况、融资能力等经营管理和偿债
能力指标。本基金将通过信用债跟踪评级制度,在个券本身素质发生变化后进行严谨评价,以判断
个券未来信用发生变化的方向,从而发掘价值低估债券或规避信用风险。
  ④ 信用风险控制:
  本基金将从如下方面进行信用风险控制:
  I 根据国家有权机构批准或认可的信用评级机构的信用评级,依靠基金管理人内部信用分
析团队,同时整合基金管理人外部有效资源,深入分析挖掘发债主体的经营状况、现金流、发
展趋势等情况。
  II 严格遵守信用类债券的备选库制度,根据不同的信用风险等级,按照不同的投资管理流
程和权限管理制度,对入库债券进行定期信用跟踪分析。
  III 采取分散化投资策略和集中度限制,严格控制组合整体的违约风险水平。
  (4)中小企业私募债券选择策略  本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审慎原则,制定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
风险控制制度和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处置预案,并经董事会批准,以防范信用风险、流动性
风险等各种风险。
  本基金主要通过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研究及分析方法进行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选择和投资。
定性分析重点关注所发行债券的具体条款以及发行主体情况。
  ① 定量分析
  定量分析方面,本基金重点关注债券发行人的财务状况,包括发行主体的偿债能力、盈利
能力、现金流获取能力以及发行主体的长期资本结构等。具体关注指标如下:
  I 偿债能力:重点关注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利息保障倍数以及现金利息保障倍数等指标;
  II 盈利能力:重点关注 ROE、ROA 、毛利率以及净利率等指标;
  III 现金流获取能力:重点关注销售现金比率、资产现金回收率等指标;
  IV 资本结构:重点关注资产负债率指标。
  ② 定性分析
  定性分析重点关注所发行债券的具体条款以及发行主体情况。主要包括债券发行的基本条
款(包括私募债券名称、本期发行总额、期限、票面金额、发行价格或利率确定方式、还本付
息的期限和方式等)、募集资金用途、转让范围及约束条件、偿债保障机制、股息分配政策、
担保增信情况、发行主体历史发行债券及评级情况以及发行主体主营业务发展前景等方面。
  (5)收益率曲线骑乘策略
  债券收益的来源主要由两大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息票收入,第二部分是资本利得收入。
在息票收入固定的情况下,通过主动式债券投资的管理,尽可能多的获取资本利得收入是提高
本基金收益的重要手段。而资本利得收入主要是通过债券收益率下降取得的,基于此,本基金
提出了骑乘策略。
  骑乘策略是指当收益率曲线比较陡峭时,也即相邻期限利差较大时,可以买入期限位于收
益率曲线陡峭处的债券,也即收益率水平处于相对高位的债券,随着持有期限的延长,债券的
剩余期限将会缩短,从而此时债券的收益率水平将会较投资期初有所下降,通过债券的收益率
的下滑,进而获得资本利得收益。
  骑乘策略的关键影响因素是收益率曲线的陡峭程度,若收益率曲线较为陡峭,则随着债券
剩余期限的缩短,债券的收益率水平将会有较大下滑,进而获得较高的资本利得。
  (6)杠杆放大策略
  当债券市场出现上升行情时,由于现券收益率较高,市场资金成本较低时,本基金可以不
断利用正回购的方式进行滚动操作,放大资金规模、获得超额收益。当债券市场出现下降行情
时,由于现券收益率低,市场资金成本高时,本基金可以通过买断式逆回购,在降低债券仓位
的同时获取超额收益。
  (7)可转换债券投资策略
  可转换债券是普通信用债与一系列期权的结合体,既有债券的保护性又有像股票那样的波
动性。本基金一方面将对发债主体的信用基本面进行深入挖掘以明确该可转换债券的债底保护,
防范信用风险,另一方面,还会进一步分析公司的盈利和成长能力以确定可转换债券中长期的
上涨空间。
  考虑到可转换债券内含的权利,尤其是转股价的修正权,本基金在借助 Black-Scholes 期权
定价模型和二叉树期权定价模型等数量化估值模型对可转换债券进行定价的同时,将密切跟踪
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从财务压力、融资安排、未来的投资计划等方面推测、并通过实地调研
等方式确认上市公司对转股价的修正和转股意愿。通过上述方式,基金管理人对可转换债券的
价值进行综合评估,从中选择具有较高投资价值的可转换债券进行投资。
  (8)流动性管理策略  本基金将采用持续滚动投资方法,将回购或债券的到期日进行均衡等量配置,以应对大量
赎回产生的流动性需求。本基金将通过发行量、前一个月日均成交量、前一个月的交易频率、
买卖价差、剩余到期期限等指标甄别个券的流动性。
  3、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策略
  资产支持证券包括资产抵押贷款支持证券(ABS)、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MBS)等。可
以从信用因素、流动性因素、利率因素、税收因素和提前还款因素等五个方面进行考虑。其中
信用因素是目前最重要的因素,本基金运用 CreditMetrics 模型——信用矩阵来估计信用利差。该
模型的方法主要是估计一定期限内,债务及其它信用类产品构成的组合价值变化的远期分布。
这种估计是通过建立信用评级转移矩阵来实现的。其中先对单个资产的信用风险进行分析,然
后通过考虑资产之间的相关性和风险头寸,把模型推广到多个债券或贷款的组合。
  4、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采取自下而上的个股精选策略。一方面,本基金将从公司盈利模式、盈利能力、
所属行业发展前景、公司行业地位、竞争优势、治理结构等方面对公司进行深入分析和研究,
筛选出具有持续成长性且估值相对合理的个股进行重点关注。另一方面,本基金也将积极跟踪
公司股价表现,运用趋势跟踪及模式识别模型进行股价跟踪,重点关注股价具有向上趋势的个
股。基于以上两方面构建股票投资组合,以提高基金的整体收益水平。
  5、权证投资策略
  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本基金将采用以下策略。普通策略:根据权证定价模型,选择低估
的权证进行投资。持股保护策略:利用认沽权证,可以实现对手中持股的保护。套利策略:当
认沽权证和正股价的和低于行权价格时,并且总收益率超过市场无风险收益率时,可以进行无
风险套利。
  十一 基金的业绩比较标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企业债总全价指数收益率×60%+中债国债总全价指数收益
率×30%+ 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10%。
  中债企业债总全价指数和中债国债总全价指数是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
简称中债公司)编制并发布。中债企业债总全价指数综合反映了银行间债券市场、柜台以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流通交易的所有中央企业债和地方企业债的整体价格走势和投资回报情况;中债
国债总全价指数综合反映了银行间债券市场、柜台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流通交易的记账式国债
的整体价格走势和投资回报情况。
  沪深 300 指数是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的反映 A 股市场整体走势的指数。其样本覆盖了
沪深市场 60% 左右的市值。
  上述指数具有良好的市场代表性,能够分别反映我国企业债、国债以及沪深股票市场的总
体走势,适合作为业绩比较基准。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
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基准的指数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本基金的投
资范围和投资策略,确定变更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业绩比较基准的变更需经基金管理人与基
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业绩比较基准实施前 2 日在指定媒介上进行公告
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十二 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较低风险的基金品种,其风险收益预期高于货
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十三 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的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
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本基
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合同尚无股指期货投资政策。
  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尚无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
年内受到公开遣责、处罚的情形。
  (2)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
  (3)其他资产构成
  ■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四 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
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由新华惠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后合同的生效日为 2017 年 1 月 25 日,基
金业绩数据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本基金成立以来的业绩如下:
  (一)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1)新华惠鑫债券(LOF)A: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 A 类基金无份额。
  (2)新华惠鑫债券(LOF)C:
  ■
  (二)自基金转型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
较
  新华惠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7 年 1 月 25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1)新华惠鑫债券(LOF)A:
  注: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 A 类基金无份额。
  (2)新华惠鑫债券(LOF)C:
  ■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合同约定。
  十五 基金的费用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仲裁费和诉讼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账户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
  9、基金上市初费和上市月费;
  10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7%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 =E×0.7%÷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
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2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
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2%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 =E×0.2%÷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
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2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
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 支付日期顺延。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4%。
  本基金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0.4%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
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 =E×0.4%÷当年天数
  H 为 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 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C 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
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
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4-9 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
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六 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募
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管理人于
2018 年 10 月 11 日刊登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新华惠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
书(更新)》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一)在“重要提示”中,更新了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及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
的截止日。
  (二)在“三、基金管理人”中,更新了基金管理人的相关信息。
  (三)在“四、基金托管人”中,更新了基金托管人的相关信息。
  (四)在“五、相关服务机构”中,更新了其他销售机构信息。
  (五)在“十、基金的投资”中,更新了本基金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数据截止日为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六)更新了“十一、基金的业绩”的数据,数据截止日为 2018 年 12 月 31 日。
  (七)在“二十三、其他应披露事项”中,披露了本基金的相关公告信息:  1、本基金管理人、托管人目前无重大诉讼事项。
  2、2018 年 10 月 11 日 新华惠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更新)
  3、2018 年 10 月 24 日 新华惠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8 年第 3 季度报告
  4、2018 年 12 月 7 日 新华惠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公告
  5、2018 年 12 月 10 日 新华惠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6、2018 年 12 月 11 日 新华惠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7、2018 年 12 月 28 日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中国农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基金申购、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8、2018 年 12 月 29 日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 2018 年年度最后一个交
易日资产净值揭示公告
  9、2019 年 1 月 4 日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华惠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停牌及可能停止办理赎回业务的提示性公告
  10 、2019 年 1 月 8 日 新华惠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计票结果
  11 、2019 年 1 月 8 日 关于新华惠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自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计
票日开始停牌的提示性公告
  12 、2019 年 1 月 9 日 新华惠鑫债券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
决议生效的公告
  13 、2019 年 1 月 10 日 关于新华惠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暂停申购、赎回、定期
定额投资及跨系统转托管业务的公告
  14 、2019 年 1 月 11 日 关于新华惠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终止办理申购、赎回、
定期定额投资及跨系统转托管业务的公告
  15 、2019 年 1 月 11 日 新华惠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C 类基金份额终止上市的公
告
  16 、2019 年 1 月 15 日 新华惠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C 类基金份额终止上市的提
示性公告
  17 、2019 年 1 月 29 日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暂停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办
理旗下基金相关销售业务的公告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4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