泓德研究优选混合: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查看PDF公告
泓德研究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泓德研究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2018 年 9 月 28 日证监许可[2018]1562 号文注册,并经中国证
监会 2019 年 4 月 10 日机构部函[2019]834 号文准予延期募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
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
2 、本基金是契约型开放式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 、本基金的管理人和登记机构为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基金托
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 、本基金募集期自 2019 年 4 月 25 日至 2019 年 5 月 22 日,通过各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
网点或按基金管理人、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公开发售。
5 、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销售安排及募集期等其他相关事项做适当调整。
6 、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
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
资人。
7 、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需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本基金直销机构和指定销售网点同时
为投资者办理开立基金账户的手续。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申请可同时办理。
8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一个投资者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
9 、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通过直销机构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首次认购最低金额为
100 元(含认购费,下同),追加认购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 100 元;通过其他销售机构认
购本基金基金份额,首次认购最低金额为 100 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 100 元。
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0、认购期间单个投资人的累计认购金额没有上限限制,但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
定的除外。
11、投资人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折合成基金份额记入投资人基金账户,具体份
额以基金登记机构的登记为准。
12、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认购一经受理不得撤销。销售网点对申请的受理并不
表示对该申请的成功确认,申请的成功确认应以基金登记机构的登记确认为准。基金管理
人有权对募集期间的单个投资人的累计认购金额进行限制。
13、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
请阅读刊登在《上海证券报》等媒体上的《泓德研究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基金管理人的网站
(www.hongdefund.com)。
14、募集期内,本基金还有可能新增或调整销售机构,敬请留意近期基金管理人的公告,
或拨打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咨询。
15、投资人可拨打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9-100-888)或各销售机构咨询电话了解
认购事宜。
16、风险提示: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
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
融工具,投资人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
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基金分为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等不同类型,投资人投资不同类型的基金将获得不同的收益预期,也将承担不同程度的风险。一般来说,基金的收
益预期越高,投资人承担的风险也越大。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属于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品种,其长期预期风险与预期
收益特征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根据所持
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
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
中出现的各类风险。
本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生
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利率风险,本基金持有的固定
收益品种违约带来的信用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
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积极管理风险等。
本基金可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发行主体的经营状况稳定性较低、外部融
资的可得性较差,信用风险高于大中型企业;同时由于其财务数据相对不透明,增加了及
时跟踪并识别所蕴含的潜在风险的难度。其违约风险高于现有的其他信用品种,极端情况
下会给投资组合带来较大的损失。
本基金可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所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海外市场风险,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港股通额度限制带来的可能错失投资机会的风险,
港股通可投资标的范围调整带来的风险,港股通交易日设定的风险,交收制度带来的基金
流动性风险,港股通标的权益分派、转换等处理规则带来的风险,香港联合交易所停牌、
退市等制度性差异带来的风险,港股通规则变动带来的风险,汇率风险及其他可能的风险。
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
股通标的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于港股
通标的股票。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等信
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谨慎做
出投资决策。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
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 原则,在
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承
担。
17、本公告解释权归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募集的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
基金名称:泓德研究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泓德研究优选混合
基金代码:006608
(二)基金类型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三)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四)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五)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1.00 元人民币
(六)募集目标
本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为 2 亿份,本基金不设首次募集目标上限
(七)发售对象
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
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八)销售机构
本基金的销售机构为直销机构和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代理机构,详见本发售公告“七、
本次发售当事人和中介机构”中“(三)销售机构” 。如本次募集期间,新增或调整销售机构,
将另行公告。
(九)基金募集期与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募集期为 2019 年 4 月 25 日至 2019 年 5 月 22 日;如需延长,最长不超过自基金份
额发售之日起的三个月。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 3 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 2 亿份、基金募集金
额不少于 2 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 200 人的条件下,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
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 10 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
告之日起 10 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书
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
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
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认购的情况适当延长发售时间,但最长不超过法定募集期;同时也可根
据认购和市场情况提前结束发售,如发生此种情况,基金管理人将会另行公告。另外,如
遇突发事件,以上基金募集期的安排也可以适当调整。
如果募集期限届满,未满足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 、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 、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 30 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
息;
3 、不得请求报酬,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自行承担。
二、发售方式及相关规定
(一)募集期内,本基金面向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
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
他投资人同时发售。
(二)认购以金额申请。投资者认购基金份额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交付认购
款项。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本基金份额,认购一经受理,不得撤销。
(三)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通过直销机构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首次认购最低金额为
100 元(含认购费,下同),追加认购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 100 元;通过其他销售机构认
购本基金基金份额,首次认购最低金额为 100 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 100 元。
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认购期间单个投资人的累计认购金额没有上限限制,但
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四)对于 T 日交易时间内受理的认购申请,登记机构将在 T+1 日前(含 T+1 日)就申请
的有效性进行确认,投资人应在 T+2 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
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认购申请有效性的确认情况。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
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
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五)基金管理人有权对募集期间的单个投资人的累计认购金额进行限制。如本基金单个
投资人累计认购的基金份额数达到或者超过基金总份额的 50%,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比例
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人的认购申请进行限制。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认购申请有可
能导致投资者变相规避前述 50%比例要求的,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等全部或者部分认购
申请。投资人认购的基金份额数以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
(六)认购款项的退还:若投资者的认购申请被全部或部分确认为无效,基金管理人应当
将无效申请部分对应的认购款项退还给投资者。
(七)基金费率
1 、投资者在认购基金份额时需交纳认购费。本基金认购费率按照认购金额递减,即认购
金额越大,所适用的认购费率越低。
本基金对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实施特定认购费率,
养老金客户范围包括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
成的补充养老基金等,具体包括:
(1)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2)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
(3)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
(4)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5)企业年金养老产品。
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将发布临时公告或
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具体认购费率如下表所示:
■
2 、本基金认购费由认购人承担,认购费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
售、登记结算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3 、投资者多次认购时,须按单笔认购金额对应的费率分别计算认购费用。
(八)认购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的初始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初始面值发售。本基金认购份额的
计算方法如下:
1 、 认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时,认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 (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资金利息)/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2 、 认购费用为固定金额时,认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认购费用=固定金额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资金利息)/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3 、认购有效份额数的计算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收
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一:某投资者(非养老金客户)投资 1,000.00 元认购本基金,适用认购费率为 1.2%,假设这 1,000.00 元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为 0.46 元,则其可得到的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净认购金额=1,000.00/(1+1.2%)=988.14 元
认购费用=1,000.00-988.14=11.86 元
认购份额=(988.14+0.46)/1.00=988.60 份
即投资者投资 1,000.00 元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假设该笔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 为
0.46 元,一共可以得到 988.60 份基金份额。
例二:某养老金客户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柜台投资 1,000.00 元认购本基金,适用认购
费率为 0.48%,假设这 1,000.00 元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为 0.46 元,则其可得到的基金份
额计算如下:
净认购金额=1,000.00/(1+0.48%)=995.22 元
认购费用=1,000.00-995.22=4.78 元
认购份额=(995.22+0.46)/1.00=995.68 份
即投资者投资 1,000.00 元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假设该笔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为
0.46 元,一共可以得到 995.68 份基金份额。
三、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直销机构
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网上交易系统及官方微信平台受理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申请。
1 、受理开户及认购的时间
(1)直销柜台
①开户受理时间:正常交易日(9:00 至 17:00 );
②认购受理时间:认购期间(周六、周日和节假日不受理)9:30 至 17:00。
(2)网上交易系统(www.hongdefund.com)及官方微信平台(hdfund )
①开户受理不受时间限制(非交易时间内的开户申请视同下一个交易日的申请受理);
②认购受理时间:认购期间 17:00 前(T 日 17:00 以后及周六、周日、节假日的认购申请
视同下一交易日的申请受理)。
2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
(1)到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办理开立基金账户申请时必须提交下列材料:
①投资者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军官证、警官证、文职证、士兵证等)
及正反面复印件并签字;
②银行存款账户原件及复印件并签字;
③投资者交易所 A 股账户卡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卡复印件(需开立中登账户时提供);
④投资者开户券商营业部的交易单元号(需开立中登账户时提供);
⑤签字或盖章的《账户类业务申请表(个人)》一式两份;
⑥详细阅读并签字盖章的《公募基金直销柜台风险揭示书》、《风险测评问卷(个人)》
;
⑦《投资者风险匹配告知书及投资者确认函》;
⑧本公司直销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专业投资者补充证明材料
①金融资产不低于 500 万证明或近 3 年个人年均不低于 50 万元的收入证明;
②2 年以上证券、基金等投资经历证明或 2 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的工作经历或职业
资格证书。
(2)在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开立基金账户时必须准备下列材料:
①个人投资者有效身份证明信息(包括:居民身份证、军官证、警官证、文职证、士兵证
等);
②基金管理人已开通支持网上交易的银行借记卡及网银设备。
3 、个人投资者认购
(1)到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办理认购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①个人投资者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军官证、警官证、文职证、士兵证
等)原件,并提供正反面复印件(需签名);
②加盖银行受理章的银行转账汇款凭证回单联原件及复印件;
③填妥并由个人投资者签章的《交易类业务申请表》。
(2)个人投资者在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办理认购申请时凭交易密码及网银设备办理。
4 、认购资金的划拨
(1)个人投资者在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申请认购基金时不接受现金认购,办理认购前应
将足额资金以转账汇款方式通过银行汇入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清算账户,账户信息
如下:
A)招商银行
银行账号:110915392310306
户名: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北京西三环支行
大额支付号:308100005133
B)中国建设银行
银行账号:11001007300059666888
户名: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分行
大额支付号:105100005027
个人投资者所填写的票据在汇款用途中必须注明购买的基金名称和基金代码,并确保认购
期间每个交易日 17:00 前到账。个人投资者若未按上述规定划付,造成认购无效的,泓德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直销柜台清算账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2)个人投资者在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认购基金时,以在线支付方式或汇款支付方
式完成资金支付。
5 、注意事项
(1)每个个人投资者在同一个注册登记机构只能开立一个基金账户;
(2)个人投资者 T 日提交开户申请后,可于 T+2 日后(包括 T+2 日,如遇非工作日网点
不办公则顺延)到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查询结果,或通过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中心、网上
账户查询系统查询;
(3)个人投资者 T 日提交认购申请后,可于 T+2 日后(包括 T+2 日,如遇非工作日网点
不办公则顺延)到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查询认购受理情况,或通过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中
心、网上账户查询系统查询。认购确认结果可于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查
询,或通过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中心、网上账户查询系统查询;
(4)个人投资者申请认购基金时不接受现金,个人投资者必须预先在用于认购基金的银
行借记卡/ 存折中存入足额的认购资金;
(5)个人投资者认购基金申请须在公布的个人投资者认购时间内办理;
(6)指定银行账户是指个人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时预留的作为赎回、分红、退款的结算
账户,银行账户名称必须同个人投资者基金账户的户名一致;
(7)个人投资者需填写的表单可登录基金管理人官方网站-客户服务-下载专区,进行下
载打印。
(二)其他销售机构
个人投资者在其他销售机构开立基金账户及认购手续以各其他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四、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直销机构
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可受理机构投资者开户与认购申请。
1 、受理开立基金账户及认购时间
认购期间(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受理)9:30 至 17:00 。
2 、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3)银行开户证明复印件;
(4)深圳(上海)证券账户代码卡/深圳(上海)开放式基金账户代码卡原件及复印件
(如有,请在开立/ 注册中登基金账户时提供);
(5)《开放式基金账户类业务申请表》一式两份(机构客户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名章);
(6)《开放式基金传真交易协议书》一式两份(采用传真交易方式的机构客户需填,协
议书上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名章);
(7)《开放式基金业务印鉴卡》一式两份(机构客户盖公章);
(8)《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一式两份(机构客户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名章);
(9)《风险测评问卷(机构)》、《公募基金直销柜台风险揭示书》(机构客户盖公章
或预留印鉴);
(10)《投资者风险匹配告知书及投资者确认函》加盖预留印鉴章;
(11)《非自然人客户身份识别尽职调查》,并加盖公章;
(12)本公司直销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注:
①如有控股股东,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控股股东有效证件复印件;
②如为合伙企业形式,提供加盖公章的企业合伙人名录及加盖公章的各合伙人身份证件证
明;
③如为 QFII 机构客户,提供加盖公章的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券投资业务许可证 》复
印件;
④如以产品名义开户,需另外提供:
a .对企业年金、集合资产类,在开户所需资料的基础上增加: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 企业
年金计划确认函”(如函中没有详细说明托管人与投管人等信息,还应提供对托管人和投管
人的授权或者托管合同及投管合同等相应的文件)。或产品批复的成立说明;企业年金管
理机构资格证书(企业年金开户证件号码为年金登记号,材料加盖公章);
b.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开户时须提供证监会出具的证券公司取得客户资产管理业
务资格的证明文件及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通过证监会审核的书面文件的复印件(材料加盖公
章);
c.信托公司信托产品开户时须提供加盖公章的金融许可证复印件和设立信托的证明文件
复印件(合同或其他书面文件,材料加盖公章);
d.保险公司保险产品开立时须提供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保险资金运用监管部门出具
的保险机构投资者开立证券账号确认函复印件(材料加盖公章)。
金融机构专业投资者补充证明材料
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材料等身份证明材料。
非金融机构专业投资者补充证明材料
最近 1 年末净资产不低于 2000 万元且最近 1 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 1000 万元且具有 2 年以
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的证明材料。
3 、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填妥的《交易类业务申请表》,并加盖预留印鉴;
(2)加盖银行受理印章的转账汇款凭证回单联原件;
(3)机构投资者委托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4 、认购资金的划拨
机构投资者在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申请认购基金时不接受现金认购,办理认购前应将足额
资金以转账汇款方式通过银行汇入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清算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A)招商银行
银行账号:110915392310306
户名: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北京西三环支行
大额支付号:308100005133
B)中国建设银行
银行账号:11001007300059666888
户名: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分行
大额支付号:105100005027
机构投资者所填写的银行汇款票据在汇款用途中必须注明购买的基金名称和基金代码,并
确保在认购期间每个交易日 17:00 前到账。机构投资者若未按上述规定划付,造成认购无
效的,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直销柜台清算账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5 、注意事项
(1)机构投资者 T 日提交开立基金账户申请后,可于 T+2 日后(包括 T+2 日)通过基金
管理人直销柜台查询确认结果,或通过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中心、网上账户查询系统查询;
(2)机构投资者 T 日提交认购申请后,可于 T+2 日(包括 T+2 日,如遇非工作日网点不
办公则顺延)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查询认购接受情况,或通过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中
心、网上账户查询系统查询。认购份额确认结果可于基金合同生效后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
柜台查询,或通过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中心、网上账户查询系统查询;
(3)机构投资者认购基金申请须在公布的机构投资者认购时间内办理;
(4)机构投资者申请认购基金时不接受现金,机构投资者必须预先在用于认购基金的银
行借记卡/ 存折中存入足额的认购资金;
(5)机构投资者需填写的表单可登录基金管理人官方网站-客户服务-下载专区,进行下
载打印;
(6)直销业务规则请参阅《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柜台直销业务规则》。
(二)其他销售机构
机构投资者在其他销售机构开立基金账户及认购手续以各其他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五、清算与交割
1 、 《基金合同》生效前,投资人的认购款项只能存入专门账户,不得动用。认购款项在
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所转份额以基金
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2 、本基金权益登记由基金登记机构在基金募集结束后完成。
六、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的生效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 3 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 2 亿份,基金募集金
额不少于 2 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 200 人的条件下,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
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 10 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
告之日起 10 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书
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
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
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如果募集期限届满,未满足募集生效条件,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 、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 、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 30 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
息;
3 、不得请求报酬,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自行承担。
七、本次发售当事人和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藏拉萨市柳梧新区柳梧大厦 1206 室
法定代表人:王德晓
电话:4009-100-888
传真:010-59322130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法定代表人:易会满
电话:(010)66105799
联系人:郭明
(三)销售机构
1 、直销机构
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藏拉萨市柳梧新区柳梧大厦 1206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 125 号 3 层
法定代表人:王德晓
联系人:童贤达
电话:4009-100-888
传真:010-59322130
网址:www.hongde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9-100-888
2 、其他销售机构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法定代表人:易会满
联系人:杨菲
传真:(010)66107914
网址:www.icbc.com.cn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2)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电话:0755-83198888
传真:0755-83195050
网址:www.cmb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3)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 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 号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联系人:赵杨
公司网站:www.pingan.com.cn
客户服务电话:95511-3
(4)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25 号、甲 25 号中国光大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25 号中国光大中心
法定代表人:李晓鹏
联系人:朱红
电话:010-6363 6153
传真:010-6856 0661
网址:www.cebbank.com.
客户服务电话:95595
(5)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 188 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许梦园
传真:010-65182261
网址:www.csc108.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8
(6)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侯艳红
传真:010-60833739
网址:www.cs.ecitic.com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7)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1 号楼 20 层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联系人:赵艳青
传真:0532-85022605
网址:www.citicssd.com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8)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 61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联系人:芮敏祺
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38670666
网址:www.gtja.com
客户服务电话:95521
(9)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 11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 115 号
法定代表人:吴涛
联系人:刘宇
电话:010-59366070
传真:010-59366055
网址:www.sczq.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620-0620
(10)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 198 号新南城商务中心 A 栋 11 楼
办公地址:湖南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 198 号新南城商务中心 A 栋 11 楼
法定代表人:林俊波
联系人:张新媛
网址:www.xcsc.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1551
(11)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泽柱
联系人:奚博宇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网址:www.95579.com
客户服务电话:95579
(12)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联系人:黄莹
传真:021-33388224
网址:www.swhysc.com
客户服务电话:95523 或 4008895523
(13)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20 楼
法定代表人:李季
联系人:黄莹
网址:www.hysec.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
(14)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 4036 号荣超大厦 16-20 层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联系人:周一涵
电话:021-386374376
传真:0755-82435367
网址:www.stock.pingan.com
客户服务电话:95511-8
(15)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 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联系人:韩钰
传真:0755-83217421
网址:www.citicsf.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990-8826
(16)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 9 层 10 层
法定代表人:王少华
联系人:黄静
传真:010-84183311-3389
网址:www.guodu.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8118
(17)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 何如
联系人:周杨
电话:0755 -82130833
传真:0755-82133952
网址: www.guosen.com.cn
客户服务电话:95536
(18)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 特区报业大厦 16-17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 特区报业大厦 14 楼、16 楼、17 楼
法人代表: 丁益
联系人:金夏
电话: 0755-83516289
传真: 0755-83515567
网址: www.cgws.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6888
(19)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联系人:张晓辰
网址:www.cindasc.com
客户服务电话:95321
(20)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号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联系人:杜晶、贾鹏
电话:028-86690057、028-86690058
传真:028-86690126
网址:www.gjzq.com.cn
客户服务电话:95310
(21)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南省三亚市河东区三亚河东路海康商务 12、13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乙 12 号 1 号楼昆泰国际大厦 12 层
法定代表人:李科
联系人:龙尧
电话:010-010-59053779
传真:010-59053700
网址:fund.sinosig.com
(22)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 196 号 26 号楼 2 楼 41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1118 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03~906 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张茹
电话:021-20613999
传真:021-68596916
网址:www.ehowbuy.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665
(23)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外大街 22 号泛利大厦 10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外大街 22 号泛利大厦 10 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联系人:吴卫东
电话:021-20835787
传真:010-85657357
网址:licaike.hexun.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022
(24)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 2 号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8 号金座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丁姗姗
电话:021-54509998-7019
传真:021-54660501
网址:www.1234567.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181-8188
(25)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 10 号五层 5122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20 号乐成中心 A 座 23 层
法定代表人:梁越
联系人:张晔
电话:010-56810307
传真:010-56810628
网址:www.cht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980618
(26)上海汇付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 100 号金外滩国际广场 19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宜山路 700 号普天信息产业园 2 期 C5 栋汇付天下总部大楼 2 楼
法定代表人:冯修敏
联系人:周丹
电话:021-33323999*8318
传真:021-33323830
网址:www.chinapnr.com
(27)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文二西路 1 号 903 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翠柏路 7 号电子商务产业园 2 号楼 2 楼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联系人:吴强
电话:0571-88911818
传真:0571-86800423
网址:www.5i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773-772
(28)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4 楼 09 单元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4 楼
法定代表人: 郭坚
联系人: 宁博宇
电 话: 021-20665952
传 真: 021-22066653
网址:www.lufunds.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9031
(29)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 1 号 1 号楼 16 层 1603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馆北路甲 2 号盈科中心 B 座裙楼二层
法定代表人:郑毓栋
联系人:牛亚楠
电话:4006180707
传真:010-65951887
网址:www.hongdian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068-1176
(30)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 526 号 2 幢 220 室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人:徐骋骁
传真:021-20691861
网址:www.erich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2899
(31) 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 765 号 602-115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 1 号凯石大厦 4 楼
法定代表人:陈继武
联系人:李晓明
网址:www.vstonewealth.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6-433-389
(32)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 360 弄 9 号 3724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秦皇岛路 32 号 c 栋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联系人:李娟
电话:021-38509735
传真:021-38509777
网址:www.noah-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5399
(33)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民田路 178 号华融大厦 27 层 2704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 28 号富卓大厦 A 座 7 层
法定代表人:马勇
联系人:文雯
电话:010-83363101
传真:010-83363072
网址:http://8.jrj.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166-1188
(34)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 1 号 2 号楼 2-45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 1 号新华社第三工作区 5F
法定代表人:钱昊旻
联系人:孙雯
电话:010-59336533
传真:010-59336500
网址:www.jnlc.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909998
(35)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 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12 楼 B1201-1203
法定代表人:肖雯
联系人:黄敏嫦
电话:020-89629099
传真:020-89629011
网址:www.yingmi.cn
客户服务电话:020-89629066
(36)北京创金启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民丰胡同 31 号 5 号楼 215A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纸坊东街 2 号经济日报社 A 楼 712 室
法定代表人:梁蓉
联系人:李婷婷
电话:010-66154828-801
传真:010-63583991
网址:www.5irich.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6262-818
(37)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 58 号理想国际大厦 906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 10 号院西区 8 号楼新浪总部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琪
联系人:付文红
电话:010-62676405
网址:www.xincai.com
客户服务电话:010-62675369
客服邮箱:fund@staff.sina.com.cn
(38)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8 号 9 号楼 15 层 1809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SOHO 现代城 C 座 18 层 1809
法定代表人:戎兵
联系人:魏晨
电话:010-52413385
传真:010-85800047
网址:http://www.yixin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6099-200
(39)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东三街 2 号 4 层 401-15
办公地址:北京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 18 号院
法定代表人:陈超
电话:4000988511/4000888816
传真:010-89188000
网址:http://fund.jd.com
客户服务电话:95118
(40)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 8 楼 801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 8 号 HALO 广场 4 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童彩平
电话:0755-33227950
传真:0755-33227951
网址:www.zlfund.cn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887
(41)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 5475 号 1033 室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峨山路 91 弄 61 号 10 号楼 12 楼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联系人:刘阳坤
电话:021-50583533
传真:021-50583633
网址:www.leadfund.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921-7755
(42) 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222 号南京奥体中心现代五项馆 2105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峨山路 505 号东方纯一大厦 15 楼
法定代表人:袁顾明
联系人:朱海涛
电话:15921264785
传真:021-20324199
网址:www.dtfunds.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928-2266
(43)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密云县兴盛南路 8 号院 2 号楼 106 室-6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河南路盛世龙源 10 号
法定代表人:于龙
联系人:吴鹏
电话:010-56075718
传真:010-67767615
网址:www.zhixin-inv.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680-2123
(44)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 33 号 11 楼 B 座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 33 号 8 楼
法定代表人:王廷富
联系人:徐亚丹
电话:021-51327185
传真:021-50710161
网址:www.520fund.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0203
(45)喜鹊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藏拉萨市柳梧新区柳梧大厦 1513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安苑里 1 号奇迹大厦 6 层
法定代表人:陈皓
联系人:曹砚财
电话:18501904963
传真:010-50877697
网址:www.xique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0891-6177483
(46)北京加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11 号 703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 13 号 1 号楼合生财富广场 5 层
法定代表人:曲阳
联 系 人:王晨
电 话:010-80456985
传 真:010-80456278
网址:www.bzfunds.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03-1188
(47)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 1 号院 6 号楼 2 单元 21 层 2225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 1 号院望京 SOHO 塔 3A 座 19 层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联系人:戚晓强
电话:010-61840688
传真:010-61840699
网址:www.danjuanapp.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0-618-518
(48)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5 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5 号
法定代表人:王锋
联系人:冯鹏鹏
电话:025-66996699
传真:025-66996699
网址:www.snjijin.com
客户服务电话:95177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变化,增加或者减少销售机构,并另行公告。
(四)登记机构
名称: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西藏拉萨市柳梧新区柳梧大厦 1206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 125 号 3 层
法定代表人:王德晓
客户服务电话:4009-100-888
传真:010-59322130
(五)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层
法定代表人:俞卫锋
联系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陆奇
经办律师:黎明、陆奇
(六)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 507 单元 01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 202 号企业天地 2 号楼普华永道中心 11 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赵钰
经办会计师:薛竞、赵钰
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