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华中证 800 等权 重指数增强分级证券投 资基金之 中
证 800A 份额 、中证 800B 份额 终止上市 公告
根据 《中 华人 民共 和国 证券 投资 基金 法》 (以 下简 称 “ 《基 金法 》 ” ) 、 《公 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 《深 圳证 券交 易所 证券 投资 基金 上市 规则 》 和《 关
于银华中证 800 等权重指数增强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大 会表 决结
果暨决议生效公告 》 等的有关规定, 银华中证800 等权重指数增强分级证券投资
基金 (基金代码:161825, 场内简称: “800 分级 ” , 以下 简称 “本 基金 ” ) 基金
管理人 银华 基金管理 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基 金管 理 人") 已 向深 圳证 券交 易
所申请终止 本基金 之中证800A 份额 、 中证 800B 份额 的上 市交 易, 并获 得深 圳证
券交易所《终止上市通知书》 ( 深证上[2019]199 号) 同意 。现 将本基金 之中证
800A 份额、中证800B 份额 终止上市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终止上市基金的基本信息
(一) 银华中证800 等权重指数增强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之中证 800A 份额
场内简称: 中证800A
交易代码:150138
( 二)银华中证800 等权重指数增强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 中证 800B 份额
场内简称: 中证800B
交易代码:150139
(三) 终止上市日:2019 年 4 月 16 日
(四) 终止上市的权益登记日:2019 年4 月 15 日 , 即在 2019 年 4 月15 日
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
本基金 之中证800A 份额 、 中证 800B 份额 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享有 本基金 之中证
800A 份额、中证800B 份额 终止上市后的相关权利。
二、 有关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的相关信息
银华中证 800 等权重指数增强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以通讯方 式召 开, 会议 审议 通过 了 《 关于终止银华中证800 等权重指数增强分级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及中证800A 份额 、 中证800B 份额终止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 》 。
基金 份额 持有人大会决议于2019 年 4 月8 日 会议 表决通过起生效 。 基金管理人
于2019 年4 月 9 日发布了《 关于 银华 中 证 800 等权重指数增强分级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公告》。
三、 基金终止上市后续事项说明
1、基金财产 清算
(1 )本基金 将于2019 年 4 月 16 日终止上市,终止办理申购、赎回、定期
定额投资、配对转换及转托管等业务,并进入清算程序。 本基金自2019 年 4 月
16 日起(含 2019 年 4 月 16 日) ,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
(2 ) 基金 管理 人组 织基 金财 产清 算 组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
基金财产清算 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 格的
注册 会计 师、 律师 以及 中国 证监 会指 定的 人员 组成 。 基金 财产 清算 组可以聘用必
要的工作人员。
(3 )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基金合同终止 情形 出现 时 ,应 当按 法律 法 规和 基金 合同 的 有关 规定 对基 金
财产进 行清算。基金财产清算程序主要包括: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制作清算报告;
5) 聘请 会计 师事 务所 对清 算报 告进 行外 部审 计, 聘请 律师 事务 所对 清算 报
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
7)对基金财产进行分配 。
(4) 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6 个月 , 但因 本基 金所 持证 券的 流动 性受 到限
制而不能及时变现的,清算期限相应顺延 。
(5)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 清算组在进行基金 财产清算过程中 发生的所有合理
费用 。 按照 基金 合同 约定 , 清算 费用 应由 基金 财产 清算 组优 先从 基金 财产 中支 付 。
(6) 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 配方案,将基金财 产清算后的全部 剩余资产扣除基
金财产清算费用、 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 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
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2、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 事项须及时公告; 基金财产清算报 告经会计师事务
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基金财产清
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 个工 作日 内由 基金 财产 清算
小组进行公告。
四、 相关机构
(一) 基金管理人 及直销机构联系方式
1.直销机构
(1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直销中心
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 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C2 办公楼15 层
电话 010-58162950 传真 010-58162951
联系人 展璐
(2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上直销交易系统
网上交易网址 trade.yhfund.com.cn/etrading
移动端站点
请到本公司官方网站或各大移动应用市场下载 “银华生利
宝”手机APP 或关注“银华基金”官方微信
客户服务电话 010-85186558, 4006783333
(二)基金托管人联系方式
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及办公地址: 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1 号
法定代表人: 陈四清
客服电话:95566
(三) 基金代销机构
具体名单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五、 投资者欲了解详细情况, 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 (www.yhfund.com.cn),
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 400-678-3333 咨询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4 月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