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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纯债A(380005)

中银纯债: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9年第1号)查看PDF公告

中银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9 年第 1 号)
基金管理人: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四月
重要提示
中银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申请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2012 年 11 月 2 日证监许可[2012]1446 号文核准,基金合同于
2012 年 12 月 12 日正式生效。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者根据所持有
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需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
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本基金的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
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
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
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管理风险、交易风险和
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基金管理人建议投资者根据自身的风险收益偏好,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
产品,并且中长期持有。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是指中小微型企业在中国境内以
非公开方式发行和转让,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公司债券,发行主体整体资质较低,采取
非公开方式发行,每期私募债券的投资者合计不超过 200 人,参与认购与转让的个人投资者与
机构投资者必须具备相应资质,因此具有一定的流动性风险与信用风险;进而会对基金总体风
险产生一定的影响。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
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
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
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
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
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
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
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
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
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8 年 12 月 11 日,基金投资组合报告和基金业绩表现
等相关财务数据截止日为 2018 年 9 月 30 日(财务数据未经过审计) 。本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已复核了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一、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2 年 12 月 12 日
二、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 号中银大厦 45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 号中银大厦 26 楼、27 楼、45 楼
法定代表人:章砚
设立日期:2004 年 8 月 12 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4]93 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 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电话:(021)38834999
传真:(021)68872488
联系人:高爽秋
注册资本:1 亿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
股东 出资额 占注册资本的比例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人民币 8350 万元 83.5% 
贝莱德投资管理(英国)有限公司 相当于人民币 1650 万元的美元 16.5%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章砚(ZHANG Yan)女士,董事长。国籍:中国。英国伦敦大学伦敦政治经济学院公共金融政
策专业硕士。现任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历任中国银行总行全球金融市场部主管、助
理总经理、总监,总行金融市场总部、投资银行与资产管理部总经理。
李道滨(LI Daobin )先生,董事。国籍:中国。清华大学法学博士。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执
行总裁。2000 年 10 月至 2012 年 4 月任职于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市场部副总监、总监、
总经理助理和公司副总经理。
韩温(HAN Wen)先生,董事。国籍:中国。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经济学学士。现任中国银行总
行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历任中国银行北京市分行公司业务部高级经理,通州支行副行长,海
淀支行副行长,上地支行副行长(主持工作)、行长,丰台支行行长等职。
王卫东(Wang Weidong)先生,董事。国籍:中国。清华大学- 香港中文大学 MBA,北京大学
学士。现任中国银行总行投资银行与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历任中国银行总行资金部交易员,
中国银行香港分行投资经理,中国银行总行金融市场总部高级交易员、主管,中国银行总行投
资银行与资产管理部主管,中国银行上海分行金融市场部总经理等职。
曾仲诚(Paul Tsang)先生,董事。国籍:中国。为贝莱德亚太区首席风险管理总监、董事总经
理,负责领导亚太区的风险管理工作,同时担任贝莱德亚太区执行委员会成员。曾先生于
2015 年 6 月加入贝莱德。此前,他曾担任摩根士丹利亚洲首席风险管理总监,以及其亚太区执
行委员会成员,带领独立的风险管理团队,专责管理摩根士丹利在亚洲各经营范围的市场、信贷及营运风险,包括机构销售及交易(股票及固定收益)、资本市场、投资银行、投资管理及
财富管理业务。曾先生过去亦曾于美林的市场风险管理团队效力九年,并曾于瑞银的利率衍生
工具交易\结构部工作两年。曾先生现为中国清华大学及北京大学的风险管理客座讲师。他拥有
美国威斯康辛大学麦迪逊分校工商管理学士学位,以及宾夕法尼亚大学沃顿商学院工商管理硕
士学位。
赵欣舸(ZHAO Xinge )先生,独立董事。国籍:中国。美国西北大学经济学博士。曾在美国威
廉与玛丽学院商学院任教,并曾为美国投资公司协会(美国共同基金业行业协会)等公司和机
构提供咨询。现任中欧国际工商学院金融学与会计学教授、副教务长和金融 MBA 主任,并在华
宝信托担任独立董事。
杜惠芬(DU Huifen)女士,独立董事。国籍:中国。山西财经大学经济学学士,美国俄克拉荷
马州梅达斯经济学院工商管理硕士,澳大利亚国立大学高级访问学者,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博
士。现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兼任新时代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山西财经
大学计统系讲师、山西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副教授、中央财经大学独立学院(筹)教授、副院长、
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副院长等职。
付磊(Fu Lei )先生,独立董事。国籍:中国。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管理学博士。现任首都经济贸
易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商业会计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内部审计协会理事、
中国会计学会会计史专业委员会主任、北京会计学会常务理事、北京总会计师协会学术委员,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航天长征化
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
2.监事
赵蓓青(ZHAO Beiqing)女士,职工监事,国籍:中国,研究生学历。历任辽宁省证券公司上
海总部交易员、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员、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员、交易主管。现
任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部总经理。
卢井泉(LU Jingquan)先生,监事,国籍:中国。南京政治学院法学硕士。历任空军指挥学院
教员、中国银行总行机关党委组织部副部长、武汉中北支行副行长、企业年金理事会高级经理、
投资银行与资产管理部高级交易员。
3.管理层成员
李道滨(LI Daobin)先生,董事、执行总裁。简历见董事会成员介绍。
欧阳向军(Jason X. OUYANG)先生,督察长。国籍:加拿大。中国证券业协会- 沃顿商学院高级
管理培训班(Wharton-SAC Executive Program) 毕业证书,加拿大西部大学毅伟商学院(Ivey School 
of Business, Western University)工商管理硕士(MBA )和经济学硕士。曾在加拿大太平洋集团公
司、加拿大帝国商业银行和加拿大伦敦人寿保险公司等海外机构从事金融工作多年,也曾任蔚
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现英大证券)研究发展中心总经理、融通基金管理公司市场拓展总监、
监察稽核总监和上海复旦大学国际金融系国际金融教研室主任、讲师。
张家文(ZHANG Jiawen)先生,副执行总裁。国籍:中国。西安交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历任
中国银行苏州分行太仓支行副行长、苏州分行风险管理处处长、苏州分行工业园区支行行长、
苏州分行副行长、党委委员。
陈军(CHEN Jun)先生,副执行总裁。国籍:中国。上海交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美国伊利诺
伊大学金融学硕士。2004 年加入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基金经理、权益投资部总经理、
助理执行总裁。
王圣明(WANG Shengming)先生,副执行总裁。国籍:中国。北京师范大学教育管理学院硕士。
现任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执行总裁。历任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
4.基金经理
陈玮(CHEN Wei )先生,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助理副总裁(AVP ),应用数学硕士。曾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总行金融市场部高级交易员。2014 年加入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担任固定
收益基金经理助理。2014 年 12 月至今任中银纯债基金基金经理,2014 年 12 月至今任中银添
利基金基金经理,2014 年 12 月至今任中银盛利纯债基金基金经理,2015 年 5 月至 2018 年 2 月
任中银新趋势基金基金经理,2015 年 6 月至今任中银聚利基金基金经理。具有 9 年证券从业年
限。具备基金从业资格。
曾任基金经理:
陈国辉(CHEN Guohui )先生,2012 年 12 月至 2014 年 12 月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的姓名及职务
主席:李道滨(执行总裁)
成员:陈军(副执行总裁)、奚鹏洲(固定收益投资部总经理)、李建(权益投资部总经理)、
张发余(研究部总经理)、方明(专户理财部副总经理)、李丽洋(财富管理部副总经理)
列席成员:欧阳向军(督察长)
6.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托管人
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
设立日期:1987 年 4 月 8 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注册资本:252.20 亿元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行长:田惠宇
资产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基金字[2002]83 号
电话:0755—83199084
传真:0755—83195201
资产托管部信息披露负责人:张燕
四、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 号中银大厦 45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 号中银大厦 26 楼、27 楼、45 楼
法定代表人:章砚
电话:(021)38834999
传真:(021)68872488
1)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柜台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 号中银大厦 45 楼
客户服务电话:021-3883 4788, 400-888-5566
电子信箱:clientservice@bocim.com
联系人:周虹
2)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子直销平台
本公司电子直销平台包括:
中银基金官方网站(www.bocim.com )
官方微信服务号(在微信中搜索公众号“中银基金”并选择关注)中银基金官方 APP 客户端(在各大手机应用商城搜索“中银基金”下载安装)
客户服务电话:021-3883 4788, 400-888-5566 
电子信箱:clientservice@bocim.com
联系人:张磊
2.其他场外销售机构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客户服务电话: 95566
联系人:陈洪源
网址:http://www.boc.cn
2)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客服电话: 95555
联系人:邓炯鹏
网址:http://www.cmbchina.com
3)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银城中路 18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188 号
法定代表人:彭纯
客户服务电话: 95559
联系人:曹榕
网址:http://www.bankcomm.com
4)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
法定代表人:洪崎
客户服务电话:95568
联系人:姚健英
公司网站:http://www.cmbc.com.cn
5)南洋商业银行(中国)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00 号三层、六层至九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00 号三层、六层至九层
法定代表人:陈孝周
客服电话: 800-830-2066;400-830-2066
联系人:王晓明
网址: http://www.ncbchina.cn
6)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 154 号中山大厦
邮政编码:350003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联系人:李博
联系电话: 95561
公司网址: http://www.cib.com.cn
7)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联系人:黄莹
客服电话: 95523
公司网站: www.swhysc.com
8)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 号中银大厦 39F
法定代表人:宁敏
联系人:李澎
联系电话:61195566
公司网站: www.bocichina.com
9)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座 38-45 层
法定代表人:霍达
联系人:黄婵君、罗苑峰
客服电话: 95565
公司网站: www.newone.com.cn
10)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 9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法定代表人:周杰
联系人:刘佳
客服电话: 95553 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公司网站: www.htsec.com
11)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法定代表人:周健男
联系人:姚巍
客服电话: 95525
公司网站: www.ebscn.com
1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汤迅、侯艳红
联系电话: 95558
公司网站: www.cs.ecitic.com
1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刘芸
客服电话: 4008-888-108
公司网站: http://www.csc108.com/
1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 61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上海银行大厦 29 楼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联系人:李明霞
客服电话: 95521
公司网站: www.gtja.com 
15)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 86 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王霖
客户服务热线:95538 
公司网站:www.qlzq.com.cn
16)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 1 号楼 2001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1 号楼第 20 层
法定代表人:姜晓林
联系人:孙秋月
客服电话:(0532 )96577 
公司网站: http://www.zxwt.com.cn
17)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4 楼 09 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4 楼
法定代表人:王之光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19031
联系人:宁博宇
网址: www.lufunds.com
18)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 2 号楼 2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8 号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户服务电话: 95021/4001818188
联系人:唐湘怡
网址: http://fund.eastmoney.com/
19)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 1218 号 1 栋 202 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 18 号黄龙时代广场 B 座 6F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客户服务电话: 4000-766-123联系人:韩爱彬
网址: www.fund123.cn
20)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 196 号 26 号楼 2 楼 41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1118 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03~906 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客户服务电话: 4007009665
联系人:王诗玙
网址: www.ehowbuy.com
21)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 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1201-1203 室
法定代表人:肖雯
客户服务电话: 020-89629066 
联系人:邱湘湘
网址: www.yingmi.cn
22)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 5475 号 1033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1098 号浦江国际金融广场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客户服务电话: 400-921-7755
联系人:陈孜明
网址: www.leadfund.com.cn
23)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文二西路 1 号 903 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 1 号元茂大厦 903 室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客户服务电话: 4008773772/0571-88920897
联系人:董一锋
网址: www.5ifund.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二)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 号
法定代表人:周明
电话:(010)59378835
传真:(010)59378907
联系人:任瑞新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负责人:韩炯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安冬
经办律师:吕红、安冬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毛鞍宁
电话:010-58153000 
传真:010-85188298
联系人:徐艳
经办会计师:徐艳、许培菁
五、基金的名称
中银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六、基金的类型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七、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为纯债基金,管理人在严格控制风险和维持基金资产安全性的基础上,通过对各类债券
品种积极主动的管理,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力求获得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八、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国债、
金融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中小企业私募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
超级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次级债、可分离交易的可转债中的纯债部分、债券回购、银
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
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可转债等,也不参与一级市场的新股、可转债申购
和增发新股。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
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对债券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现金或者
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
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九、基金的投资策略
(一)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取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投资策略,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实现风险和收
益的最佳配比。
1. 久期配置策略
本基金认真研判中国宏观经济运行情况,及由此引致的货币政策、财政政策,密切跟踪 CPI、
PPI、M2、M1、汇率等利率敏感指标,通过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对未来中国债券市场利
率走势进行分析与判断,并由此确定合理的债券组合久期。
1)宏观经济环境分析:通过跟踪、研判诸如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率、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
增长率、固定资产投资额同比增长率、进出口额同比增长率等宏观经济数据,判断宏观经济运行趋势及其在经济周期中所处位置,预测国家货币政策、财政政策取向及当前利率在利率周期
中所处位置;基于利率周期的判断,密切跟踪、关注诸如月度 CPI、PPI 等物价指数、银行准备
金率、货币供应量、信贷状况等金融运行数据,对外贸易顺逆差、外商直接投资额等实体经济
运行数据,研判利率在中短期内变动趋势,及国家可能采取的调控政策;
2)利率变动趋势分析:基于对宏观经济运行状态以及利率变动趋势的判断,同时考量债券市场
资金面供应状况、市场主流预期等因素,预测债券收益率变化趋势;
3)久期分析:根据利率周期变化、市场利率变动趋势、市场主流预期,以及当期债券收益率水
平,通过合理假设下的情景分析和压力测试,最后确定最优的债券组合久期。当预期市场总体
利率水平降低时,本基金将延长所持有的债券组合的久期值,从而可以在市场利率实际下降时
获得债券价格上升收益;反之,当预期市场总体利率水平上升时,则缩短组合久期,以规避债
券价格下降的风险带来的资本损失,获得较高的再投资收益。
2. 期限结构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综合考察收益率曲线和信用利差曲线,通过预期收益率曲线形态变化和信用利差曲线
走势来调整投资组合的头寸。
在考察收益率曲线的基础上,本基金将确定采用集中策略、哑铃策略或梯形策略等,以从收益
率曲线的形变和不同期限信用债券的相对价格变化中获利。一般而言,当预期收益率曲线变陡
时,本基金将采用集中策略;当预期收益率曲线变平时,将采用哑铃策略;在预期收益率曲线
不变或平行移动时,则采用梯形策略。
3. 类属配置策略
本基金定性和定量地分析不同类属债券类资产的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其经风险调整后的收
益率水平或盈利能力,通过比较或合理预期不同类属债券类资产的风险与收益率变化,确定并
动态地调整不同类属债券类资产间的配置比例,确定最能符合本基金风险收益特征的资产组合。
4. 信用类债券策略
本基金对于金融债、信用等级为投资级的企业(公司)债等信用类债券采取自上而下与自下而
上相结合的投资策略。通过内部的信用分析方法对可选债券品种进行筛选过滤,通过自上而下
地考察宏观经济环境、国家产业发展政策、行业发展状况和趋势、监管环境、公司背景、竞争
地位、治理结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现金流水平等诸多因素,通过给予不同因素不同权重,
采用数量化方法把主体所发行债券分为 6 个信用级别,其中,1-3 级资质较好,可以长期持有,
被视为配置类资产;4-5 级则资质稍差,可以短期持有,被视为交易类资产;而规避类则资质
很差,信用风险很高,限制对其投资。
信用债收益率是在基准收益率基础上加上反映信用风险收益的信用利差。基准收益率主要受宏
观经济政策环境的影响,信用利差收益率主要受该信用债对应信用水平的市场信用利差曲线以
及该信用债本身的信用变化的影响。因此,信用债的投资策略可细分为基于信用利差曲线变化
的投资策略、基于信用债个券信用变化的投资策略。
1)基于信用利差曲线变化的投资策略
首先,信用利差曲线的变化受到经济周期和相关市场变化的影响。如果宏观经济向好,企业盈
利能力增强,现金流好转,信贷条件放松,则信用利差将收窄;如果经济陷入萧条,企业亏损
增加,现金流恶化,信贷条件收紧,则信用利差将拉大。其次,分析信用债市场容量、信用债
券结构、流动性等变化趋势对信用利差曲线的影响;同时政策的变化也影响可投资信用债券的
投资主体对信用债的需求变化。本基金将综合各种因素,分析信用利差曲线整体及分行业走势,
确定不同风险类别的信用债券的投资比例。
2)基于信用债个券信用变化的投资策略
除受宏观经济和行业周期影响外,信用债发行人自身素质也是影响个券信用变化的重要因素,包括股东背景、法人治理结构、管理水平、经营状况、财务质量、融资能力等因素。本基金将
通过公司内部的信用债评级系统,对债券发行人进行资质评估并结合其所属行业特点,判断个
券未来信用变化的方向,采用对应的信用利差曲线对公司债、企业债定价,从而发掘价值低估
债券或规避信用风险。
5. 息差策略
当回购利率低于债券收益率时,本基金将实施正回购并将融入的资金投资于信用债券,从而获
取债券收益率超出回购资金成本(即回购率)的套利价值。
6.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管理人通过考量宏观经济形势、提前偿还率、违约率、资产池结构以及资产池资产所在
行业景气情况等因素,预判资产池未来现金流变动;研究标的证券发行条款,预测提前偿还率
变化对标的证券平均久期及收益率曲线的影响,同时密切关注流动性变化对标的证券收益率的
影响,在严格控制信用风险暴露程度的前提下,通过信用研究和流动性管理,选择风险调整后
收益较高的品种进行投资。
7. 中小企业私募债的投资策略
中小企业私募债本质上为公司债,只是发行主体扩展到未上市的中小型企业,扩大了基金进行
债券投资的范围。由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发行主体为非上市中小企业,企业管理体制和治理结
构弱于普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相对滞后,对企业偿债能力的评估难度高于普通上市公司,
且定向发行方式限制了合格投资者的数量,会导致一定的流动性风险。因此本基金中小企业私
募债的投资将重点关注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本基金采取自下而上的方法建立适合中小企业
私募债的信用评级体系,对个券进行信用分析,在信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追求合理回报。本
基金根据内部的信用分析方法对可选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品种进行筛选过滤,重点分析发行主
体的公司背景、竞争地位、治理结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现金流水平等诸多因素,给予不
同因素不同权重,采用数量化方法对主体所发行债券进行打分和投资价值评估,选择发行主体
资质优良,估值合理且流通相对充分的品种进行适度投资。
(二)投资决策依据、机制和程序
1、投资决策依据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2)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及对中国债券市场的影响;
(3)企业信用评级;
(4)国家货币政策及债券市场政策;
(5)商业银行的信贷扩张。
2、投资决策机制
本基金实行投资决策团队制,强调团队合作,充分发挥集体智慧。本基金管理人将投资和研究
职能整合,设立了投资研究部,策略分析师、固定收益分析师、数量分析师和基金经理,充分
发挥主观能动性,渗透到投资研究的关键环节,群策群力,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中长期稳定
的较高投资回报。
3、投资决策程序
本基金具体的投资决策机制与流程为:
(1)宏观分析师根据宏观经济形势、物价形势、货币政策等判断市场利率的走向,提交策略报
告。
(2)债券策略分析师提交关于债券市场基本面、债券市场供求、收益率曲线预测的分析报告。
(3)信用分析师负责信用风险的评估、信用利差的分析及信用评级的调整。
(4)数量分析师对衍生产品和创新产品进行分析。
(5)在分析研究报告的基础上,基金经理提出月度投资计划并提交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6)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基金经理提交的投资计划。
(7)如审议通过,基金经理在考虑资产配置的情况下,挑选合适的债券品种,灵活采取各种策
略,构建投资组合。
(8)集中交易室执行交易指令。
十、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综合指数(全价)。
中债综合指数是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编制,样本债券涵盖的范围全面,具有广泛
的市场代表性,涵盖主要交易市场(银行间市场、交易所市场等)、不同发行主体(政府、企
业等)和期限(长期、中期、短期等),能够很好地反映中国债券市场总体价格水平和变动趋
势。中债综合指数各项指标值的时间序列完整,有利于深入地研究和分析市场,适合作为本基
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如果今后证券市场中有其他代表性更强或者更科学客观的业绩比较基准适用于本基金,或者未
来市场发生变化导致此业绩比较基准不再适用,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
法权益的原则,根据市场发展状况及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在履行相应程序的前提下
对业绩比较基准进行相应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变更须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
按有关规定及时公告,并报证监会备案。
十一、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本基金的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
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十二、投资组合报告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的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9 年 1 月 16 日复核了
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本报告所列财务数据未经过审计。
(一)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固定收益投资 9,205,734,188.45 97.84 
其中:债券 9,205,734,188.45 97.84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42,159,302.11 0.45 
7 其他各项资产 160,896,157.05 1.71 
8 合计 9,408,789,647.61 100.00 
(二)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投资股票。
(三)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四)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49,935,000.00 0.64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1,583,499,000.00 20.40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1,583,499,000.00 20.40 
4 企业债券 3,850,641,188.45 49.61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320,879,000.00 4.13 
6 中期票据 2,129,810,000.00 27.44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1,270,970,000.00 16.37 
9 其他 - - 
10 合计 9,205,734,188.45 118.60 
(五)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111820083 18 广发银行 CD083 5,000,000 481,050,000.00 6.20 
2 170415 17 农发 15 4,100,000 410,902,000.00 5.29 
3 180206 18 国开 06 3,000,000 307,680,000.00 3.96 
4 111807110 18 招商银行 CD110 3,000,000 288,840,000.00 3.72 
5 111815395 18 民生银行 CD395 2,000,000 193,020,000.00 2.49 
(六)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七)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八)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九)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本基金投资国债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投资范围未包括国债期货,无相关投资政策。
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报告期内未参与国债期货投资。
3、本期投资国债期货的投资评价
本基金报告期内未参与国债期货投资,无相关投资评价。
(十)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2018 年 5 月 4 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了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银监罚决字
〔2018〕1 号)、对招商银行出具处罚决定。处罚原因涉及多项业务领域,招商银行被罚款
6570 万元。2017 年四季度至 2018 年三季度,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多个地方监管局也针对广发银行天津分行、无锡分行、常州分行,民生银行北京分行等多个分行及广州银行的违
规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
基金管理人通过对该发行人进一步了解分析后,认为该处分不会对 18 招商银行
CD110(111807110)、18 广发银行 CD83(111820083)、18 民生银行 CD395(111815395 )的
投资价值构成实质性影响,因此未披露处罚事宜。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其余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本报
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3、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18,901.88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325,364.56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120,507,391.73 
5 应收申购款 40,044,498.88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60,896,157.05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计算中四舍五入的原因,本报告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三、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
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
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2 年 12 月 12 日,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投资业绩与同期业绩比较基
准的比较如下表所示:
中银纯债 A
阶段 净值增长率①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2012 年 12 月 12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 0.20% 0.04% 0.02% 0.02% 0.18% 
0.02% 
2013 年 1 月 1 日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0.30% 0.14% -3.75% 0.08% 3.45% 0.06%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11.31% 0.17% 6.54% 0.11% 4.77% 0.06%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8.45% 0.07% 4.19% 0.08% 4.26% -0.01%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1.62% 0.08% -1.63% 0.09% 3.25% -0.01%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1.56% 0.06% -3.38% 0.06% 4.94% 0.00%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 5.50% 0.09% 2.74% 0.07% 2.76% 0.02%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 31.30% 0.11% 4.34% 0.09% 26.96% 0.02% 中银纯债 C
阶段 净值增长率①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2012 年 12 月 12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 0.20% 0.05% 0.02% 0.02% 0.18% 
0.03% 
2013 年 1 月 1 日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0.70% 0.13% -3.75% 0.08% 3.05% 0.05%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10.35% 0.16% 6.54% 0.11% 3.81% 0.05%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8.11% 0.07% 4.19% 0.08% 3.92% -0.01%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1.66% 0.08% -1.63% 0.09% 3.29% -0.01%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1.17% 0.06% -3.38% 0.06% 4.55% 0.00%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 5.20% 0.09% 2.74% 0.07% 2.46% 0.02%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 28.44% 0.11% 4.34% 0.09% 24.10% 0.02% 
十四、基金费用概览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 从 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财产中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4.基金财产拨划支付的银行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基金信息披露费用;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有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
8.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9.证券账户开户费用、银行账户维护费用;
10.依法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上述基金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参照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法律法规另有
规定时从其规定。
(三)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6%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6%÷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
月首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
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2%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
月首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35%。
本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C 类基金资产净值的 0.35%年费率计提。
销售服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年销售服务费率÷当年天数
H 为 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 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
于次月首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按相关合同
规定支付给基金销售机构等。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销售服务费主要用于支付销售机构佣金、以及基金管理人的基金行销广告费、促销活动费、基
金份额持有人服务费等。
销售服务费使用范围不包括基金募集期间的上述费用。
4.除管理费、托管费以及销售服务费之外的基金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其他有关法规及相应
协议的规定,按费用支出金额支付,列入或摊入当期基金费用。
(四)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和信息披露费用等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五)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本基金 A 类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
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
收取。对于持有期不少于 30 日的基金 A 类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在扣除用于市场推广、注册
登记费和其他手续费后的余额归基金财产,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不得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25%,对于持有期限少于 30 日的 A 类/C 类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本基金申购费与赎回费费率如下:
申购费率 A 类基金份额 C 类基金份额 
申购金额(M ) 申购费率 申购费率 
M<100 万 0.80% 0% 
100 万≤M<200 万 0.50% 
200 万≤M<500 万 0.30% 
M≥500 万 1000 元/笔 
赎回费率 持有期限(天) 赎回费率 赎回费率 
0-6 1.5% 1.5% 
7-29 0.75% 0.75% 
30-364 0.1% 0% 
365-729 0.05% 
730 及以上 0% 
自 2018 年 11 月 12 日起,对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柜台申购的养老金客户实施特定申购费率(仅限前端收费模式),单笔申购金额在 500 万以下的,适用的申购费率为对应申购金额所适
用的原申购费率的 10% ;单笔申购金额在 500 万以上(含)的,适用的申购费率与对应申购金
额所适用的原申购费率相同。其中,养老金客户指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
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
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
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并
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六)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情降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销售服务费,此项调整不
需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 2 日前在指定媒体
上刊登公告。
(七)其他费用
本基金其他费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十五、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
的要求,结合本基金运作的实际情况,对本基金的原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
如下:
(一)在“重要提示”部分,对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的截止日进行了更新;
(二)在“基金管理人”部分,对基金管理人的相关信息进行了更新;
(三)在“基金托管人”部分,对基金托管人相关信息进行了更新;
(四)在“相关服务机构”部分,对基金份额发售机构的相关信息进行了更新;
(五)在“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部分,添加了关于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柜台申购的养老金
客户实施特定申购费率(仅限前端收费模式)的信息;
(六)在“投资组合报告”部分,根据《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5 号》及《基金合同》,
披露了本基金最近一期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
(七)在“基金的业绩”部分,披露了基金自合同生效以来的投资业绩;
(八)在“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列明了前次招募说明书公布以来的其他应披露事项。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 年 4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