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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丰禧定期开放债券(005322)

中银丰禧定期开放债券: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9年第1号)查看PDF公告

 
 
 
 
 
 
 
中 银 丰禧 定 期开 放 债券 型 发起 式 证券 投 资基 金 
更新招募 说 明书 摘要 
(2019 年第 1 号) 
 
【本基金 不向个 人 投资者公 开销售 】 
 
 
 
 
 
基金管 理人:





中银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 管人:





交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 九年 四 月 2 重 要提 示 本基金 经 2017 年 11 月 1 日中国 证券 监督 管理 委员 会 【2017 】1966 号文 注册 募集 , 基 金合同 于 2017 年 12 月 27 日正式 生效 。 基金管 理人 保证 招募 说明 书的内 容真 实、 准确 、 完 整 。 本招 募说 明书 经中 国证 监 会注册 , 但中国 证监 会对 本基 金募 集的注 册, 并不 表明 其对 本 基金的 投资 价值 和市 场前 景作出 实质 性 判断或 保证 ,也 不表 明投 资于本 基金 没有 风险 。 基金管 理人 依照 恪尽 职守 、 诚 实信 用、 谨慎 勤勉 的 原则管 理和 运用 基金 财产 , 但 不保 证 本基金 一定 盈利 ,也 不保 证最低 收益 。 本摘要 根据 基金 合同 和基 金招募 说明 书编 写 , 并 经 中国证 监会 核准 。 基金 合 同是约 定基 金当事 人之 间权 利 、 义 务 的法律 文件 。 基金 投资 人 自依基 金合 同取 得基 金份 额, 即成 为基 金 份额持 有人 和本 基金 合同 的当事 人, 其持 有基 金份 额 的行为 本身 即表 明其 对基 金合同 的承 认 和接受 , 并按 照 《 基金 法》 、 《 运作 办法 》 、 基金 合同 及其他 有关 规定 享有 权利 、 承 担义 务。 基金投 资人 欲了 解基 金份 额持有 人的 权利 和义 务, 应详细 查阅 基金 合同 。 投资有 风险 ,投 资者 申购 基金时 应认 真阅 读本 招募 说明书 、基 金合 同等 信息 披露文 件 , 全面认 识本 基金 产品 的风 险收益 特征 , 自主 判断 基 金的投 资 价 值 , 自 主做 出 投资决 策 , 并承 担基金 投资 中出 现的 各类 风险 , 包 括因 政治 、 经 济 、 社会等 环境 因素 对证 券价 格产生 影响 而 形成的 系统 性风 险 , 个 别 证券特 有的 非系 统性 风险 , 由 于基 金投 资者 连续 大 量赎回 基金 产生 的流动 性风 险 , 基 金管 理 人在基 金管 理实 施过 程中 产生的 基金 管理 风险 , 基 金投资 过程 中产 生的操 作风 险 , 因 交收 违 约和投 资债 券引 发的 信用 风险 , 基 金投 资对 象与 投 资策略 引致 的特 有风险 ,等 等 。 本基 金的 特定风 险详 见招 募说 明书 “ 风险揭 示 ” 章节 。 本基金 属于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 属于 证券 投资 基 金中的 较低 风险 品种 , 其 预期风 险收 益水平 低于 股票 型基 金、 混 合型 基金 ,高 于货 币市 场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投资者 应充 分考 虑自 身的 风险承 受能 力 , 并 对于 申 购基金 的意 愿 、 时 机、 数 量等投 资行 为作出 独立 决策 。 基金的 过往 业绩 并不 预示 其未来 表现 , 基 金管 理人 管 理的其 他基 金的 业绩 也不 构成对 本 基金业 绩表 现的 保证 。 基 金管理 人提 醒投 资者 基金 投资的 “ 买 者自 负 ” 原 则 , 在投资 者作 出投 资决策 后, 基金 运营 状况 与基金 净值 变化 引致 的投 资风险 ,由 投资 者自 行负 责。 3 本基金 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 比例可达到或者超过 50% ,且本基 金不向个人投资 者 销售。 本招募 说明 书所 载内 容截 止至 2018 年 12 月 26 日 , 基金投 资组 合报 告和 基金 业绩表 现 等相关 财务 数据 截止 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 ( 财务 数据 未经审 计 ) 。 本基 金托 管 人交通 银行 股 份有限 公司 已复 核了 本次 更新的 招募 说明 书。 一、 基 金合同 的生 效日 2017 年 12 月 27 日 二、 基 金管理 人 (一)基金管理人简 况 名称: 中银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银城 中 路 200 号中 银大 厦 45 楼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银城 中 路 200 号中 银大 厦 26 楼、27 楼、45 楼 法定代 表人 :章砚 设立日 期:2004 年 8 月 12 日 电话: (021 )38834999 联系人 :高 爽秋 注册资 本:1 亿 元人 民币 股权结 构: 股东 出资额 占注册 资本 的比 例 中国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人民 币 8350 万元 83.5% 贝莱德 投资 管理 (英 国) 有限公 司 相当于 人民 币 1650 万元 的 美元 16.5%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 事会 成员 章砚(ZHANG Yan ) 女士 ,董事 长。 国籍 :中 国。 英国伦 敦大 学伦 敦政 治经 济学院 公 共金融 政策 专业 硕士 。 现 任中银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董事长 。 历任 中国 银行 总 行全球 金融 市场 部主管 、助 理总 经理 、总 监,总 行金 融市 场总 部、 投资银 行与 资产 管理 部总 经理。 4 李道滨 (LI Daobin ) 先生 ,董事 。国 籍: 中国 。清 华大学 法学 博士 。中 银基 金管理 有 限公司 执行 总裁 。2000 年 10 月至 2012 年 4 月 任职 于嘉实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历任 市场 部 副总监 、总 监、 总经 理助 理和公 司副 总经 理。 韩温(HAN Wen ) 先 生, 董事。 国籍 :中 国。 首都 经济贸 易大 学经 济学 学士 。现任 中 国银行 总行 人力 资源 部副 总经理 。 历任 中国 银行 北 京市分 行公 司业 务部 高级 经理 , 通 州支 行 副行长 ,海 淀支 行副 行长 ,上地 支行 副行 长( 主持 工作) 、行 长, 丰台 支行 行 长等职 。 王卫东 (Wang Weidong ) 先生 , 董 事。 国籍 : 中 国 。 清 华大 学- 香港中文 大学 MBA , 北 京大学 学士 。 现任 中国 银 行总行 投资 银行 与资 产管 理部副 总经 理 。 历 任中 国 银行总 行资 金部 交易员 , 中国 银行 香港 分 行投资 经理 , 中国 银行 总 行金融 市场 总部 高级 交易 员、 主管 , 中 国 银行总 行投 资银 行与 资产 管理部 主管 ,中 国银 行上 海分行 金融 市场 部总 经理 等职。 曾仲诚 (Paul Tsang )先 生 ,董事 。国 籍: 中国 。为 贝莱德 亚太 区首 席风 险管 理总监 、 董事总 经理 , 负责 领导 亚 太区的 风险 管理 工作 , 同 时担任 贝莱 德亚 太区 执行 委员会 成员 。 曾 先生 于 2015 年 6 月 加入 贝 莱德。 此前 ,他 曾担 任摩 根士丹 利亚 洲首 席风 险管 理总监 ,以 及 其亚太 区执 行委 员会 成员 , 带 领 独 立的 风险 管理 团 队, 专责 管理 摩根 士丹 利 在亚洲 各经 营范 围的市 场、 信贷 及营 运风 险,包 括机 构销 售及 交易 (股票 及固 定收 益) 、资 本 市场、 投资 银 行、 投资 管理 及财 富管 理 业务 。 曾 先生 过去 亦曾 于 美林的 市场 风险 管理 团队 效力九 年 , 并 曾 于瑞银 的利 率衍 生工 具交 易\ 结构 部工 作两 年。 曾先 生现为 中国 清华 大学 及北 京大学 的风 险 管理客 座讲 师 。 他 拥有 美 国威斯 康辛 大学 麦迪 逊分 校工商 管理 学士 学位 , 以 及宾夕 法尼 亚大 学沃顿 商学 院工 商管 理硕 士学位 。 赵欣舸 (ZHAO Xinge )先 生,独 立董 事。 国籍 :中 国。美 国西 北大 学经 济学 博士。 曾 在美国 威廉 与玛 丽学 院商 学 院任 教, 并曾 为美 国投 资公司 协会 (美 国共 同基 金业行 业协 会 ) 等公司 和机 构提 供咨 询 。 现 任中欧 国际 工商 学院 金融 学与会 计学 教授 、 副教 务长 和金 融 MBA 主任, 并在 华宝 信托 担任 独立董 事。 杜惠芬 (DU huifen )女 士 ,独立 董事 。国 籍: 中国 。山西 财经 大学 经济 学学 士,美 国 俄克拉 荷马 州梅 达斯 经济 学院工 商管 理硕 士 , 澳 大 利亚国 立大 学高 级访 问学 者, 中央 财经 大 学经济 学博 士。 现任 中央 财经大 学金 融学 院教 授, 兼任新 时代 信托 股份 有限 公司独 立董 事 。 曾任山 西财 经大 学计 统系 讲师、 山西 财经 大学 金融 学 院副教 授、 中央 财经 大学 独 立学院 (筹 ) 教授、 副院 长、 中央 财经 大学金 融学 院副 院长 等职 。 5 付磊 (Fu Lei ) 先生, 独 立 董事。 国籍: 中国 。 首 都 经济贸 易大 学管 理学 博士 。 现任 首 都经济 贸易 大学 会计 学院 教授 、 博 士生 导师 。 兼 任 中国商 业会 计学 会常 务理 事、 中国 内部 审 计协会 理事 、 中国 会计 学 会会计 史专 业委 员会 主任 、 北 京会 计学 会常 务理 事 、 北 京总 会计 师 协会学 术委 员 , 江 河创 建 集团股 份有 限公 司独 立董 事、 北京 九强 生物 技术 股 份有限 公司 独立 董事、 航天 长征 化学 工程 股份有 限公 司独 立董 事、 国投泰 康信 托有 限公 司独 立董事 等职 。 2、监 事 赵蓓青 (ZHAO Beiqing ) 女士, 职工 监事 ,国 籍: 中国, 研究 生学 历。 历任 辽宁省 证 券公司 上海 总部 交易 员 、 天治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交 易员 、 中 银基 金管 理有 限 公司交 易员 、 交 易主管 。现 任中 银基 金管 理有限 公司 交易 部总 经理 。 卢井泉 (LU Jingquan )先 生,监 事, 国籍 :中 国。 南京政 治学 院法 学硕 士。 历任空 军 指挥学 院教 员 、 中 国银 行 总行机 关党 委组 织部 副部 长、 武汉 中北 支行 副行 长 、 企 业年 金理 事 会高级 经理 、投 资银 行与 资产管 理部 高级 交易 员。 3、管 理层 成员 李道滨 (LIDaobin ) 先生 ,董事 、执 行总 裁。 简历 见董事 会成 员介 绍。 欧阳向 军 (JasonX.OUYANG ) 先 生 , 督 察长 。 国籍 : 加拿大 。 中国 证券 业协 会- 沃顿商 学院高 级管 理培 训班(Wharton-SACExecutiveProgram) 毕业证 书, 加拿 大西 部大 学 毅伟商 学院 (IveySchoolofBusiness ,WesternUniversity) 工商管理 硕 士(MBA ) 和经 济学 硕士 。曾在 加拿 大太平 洋集 团公 司、 加拿 大 帝国商 业银 行和 加拿 大伦 敦人寿 保险 公司 等海 外机 构从事 金融 工 作多年 , 也曾 任蔚 深证 券 有限责 任公 司 (现 英大 证 券) 研究 发展 中心 总经 理 、 融 通基 金管 理 公司市 场拓 展总 监、 监察 稽核总 监和 上海 复旦 大学 国际金 融系 国际 金融 教研 室主任 、 讲 师 。 张家文 (ZHANGJiawen ) 先生, 副执 行总 裁。 国籍 :中国 。西 安交 通大 学工 商管理 硕 士。 历任 中国 银行 苏州 分 行太仓 支行 副行 长 、 苏 州 分行风 险管 理处 处长 、 苏 州分行 工业 园区 支行行 长、 苏州 分行 副行 长、党 委委 员。 陈军(CHENJun ) 先生 , 副执行 总裁 。国 籍: 中国 。上海 交通 大学 工商 管理 硕士、 美 国伊利 诺伊 大学 金融 学硕 士。2004 年加 入中 银基 金 管理有 限公 司, 历任 基金 经理、 权益 投 资部总 经理 、助 理执 行总 裁。 王圣明 (W ANG Shengming ) 先生 , 副 执行 总裁 。 国 籍: 中国 。 北 京师 范大 学 教育管 理 学院硕 士。 现任 中 银 基金 管理有 限公 司副 执行 总裁 。历任 中国 银行 托管 业务 部副总 经理 。 4、本 基金 的 基 金经 理 6 郑涛(ZHENG Tao ) 先生 , 金融 学博 士。 曾任 广发 证券股 份有 限公 司交 易员 。2015 年 加入中 银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曾 任专 户投 资经 理。2016 年 6 月 至今 任中 银美 元债基 金基 金 经理,2017 年 6 月 至今 任 中银丰 实基 金基 金经 理,2017 年 6 月 至今 任中 银丰 和基金 基金 经 理, 2017 年 12 月 至今 任中 银丰禧 基金 基金 经理 , 2018 年 1 月至 今任 中银 丰荣 基金基 金经 理, 2018 年 3 月至 今任 中银 中 债 7-10 年国 开债 指数 基金 基金经 理 , 2018 年 9 月 至 今任 中 银中 债 3-5 年期农发 行债 券指 数基 金基金 经理 。中 级经 济师 。具 有 9 年 证券 从业 年限 。具备 基 金 、 证券、 银行 间本 币市 场交 易员、 黄金 交易 员从 业资 格。 5、投 资决 策委 员会 成员 的 姓名及 职务 主席: 李道 滨( 执行 总裁 ) 成员 : 陈 军 ( 副执 行总 裁) 、 奚 鹏洲 (固 定收 益投 资 部总经 理) 、 李 建 ( 权益 投 资部总 经 理) 、 张发 余( 研究 部总 经 理) 、 方明 (专 户理 财部 副 总经理 ) 、 李丽 洋( 财富 管 理部副 总经 理) 列席成 员: 欧阳 向军 (督 察长) 6、上 述人 员之 间均 不存 在 近亲属 关系 。 三、 基 金托管 人 (一) 基金 托管 人概 况 公司法 定中 文名 称: 交通 银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简称 :交通 银行 ) 公司法 定英 文名 称:BANK OF COMMUNICATIONS CO.,LTD 法定代 表人 :彭 纯 住





所: 中国 (上 海) 自由贸 易试 验区 银城 中 路 188 号


办公地 址: 中国 (上 海) 自由贸 易试 验区 银城 中 路 188 号 邮政编 码:200120 注册时 间:1987 年 3 月 30 日 注册资 本:742.62 亿元 基金托 管资 格批 文及 文号 :中国 证监 会证 监基 字[1998]25 号 联系人 :陆 志俊 电


话:95559 7 交通银 行始 建 于 1908 年 , 是中国 历史 最悠 久的 银行 之一 , 也 是近 代中 国的 发 钞行之 一。 1987 年 重新组 建后的交 通 银行正式 对外营业 ,成为 中国第一 家全国性 的国有 股份制商 业银 行,总 部设 在上 海。2005 年 6 月 交通 银行 在香 港联 合交易 所挂 牌上 市,2007 年 5 月 在上 海 证券交 易所 挂牌 上市 。根 据 2017 年 英国 《银 行家 》 杂志发 布的 全球 千家 大银 行报告 ,交 通 银行一 级资 本位 列第 11 位 ,较上 年上 升 2 位; 根据 2017 年 美国 《财 富》 杂志 发布的 世界 500 强 公司 排行 榜, 交通 银行营 业收 入位 列 第 171 位。 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 , 交通银 行资 产总 额为 人民 币 93915.37 亿 元。2018 年 1-9 月, 交通银 行实 现净 利润( 归属 于母公 司股 东) 人 民币 573.04 亿 元。 交通银 行总 行设 资产 托管 业务中 心 (下 文简 称 “ 托管 中心 ” ) 。 现 有员 工具 有多 年基金 、 证券和 银行 的从 业经 验 , 具备基 金从 业资 格 , 以 及 经济师 、 会计 师、 工程 师 和律师 等中 高级 专业技 术职 称, 员工 的学 历层次 较高 ,专 业分 布合 理,职 业技 能优 良, 职业 道德素 质过 硬 , 是一支 诚实 勤勉 、积 极进 取、开 拓创 新、 奋发 向上 的资产 托管 从业 人员 队伍 。 (二) 主要 人员 情况 彭先 生 2018 年 2 月 起任 本 行董事 长、 执 行董 事。 2013 年 11 月 起任 本行 执行 董 事。 2013 年 11 月 至 2018 年 2 月任 本行副 董事 长、 执行 董事 ,2013 年 10 月至 2018 年 1 月任 本行 行 长; 2010 年 4 月至 2013 年 9 月 任中 国投 资有 限责 任公司 副总 经理 兼中 央汇 金投资 有限 责 任 公司执 行董 事、 总经 理;2005 年 8 月至 2010 年 4 月任本 行执 行董 事、 副行 长;2004 年 9 月至 2005 年 8 月 任本 行副 行长;2004 年 6 月至 2004 年 9 月任 本行 董事 、行 长助理 ;2001 年 9 月至 2004 年 6 月 任 本行行 长助 理;1994 年至 2001 年 历任 本行 乌鲁 木齐 分行副 行长 、 行长, 南宁 分行 行长 ,广 州分行 行长 。彭 先生 1986 年于中 国人 民银 行研 究生 部获经 济学 硕 士学位 。 任德奇 先生 ,副 董事 长、 执行董 事、 行长 ,高 级经 济师。 任先 生 2018 年 8 月 起任 本 行副董 事长 、 执 行董 事、 行长。2014 年 7 月至 2016 年 11 月 任中国 银行 副行 长, 2016 年 12 月至 2018 年 6 月任 中国银 行执 行董 事、 副行 长, 其 中: 2015 年 10 月至 2018 年 6 月兼 任中银 香港 (控 股) 有限 公司非 执行 董事 ,2016 年 9 月至 2018 年 6 月兼 任中 国银 行上 海人 民币交 易业 务总 部总 裁;2003 年 8 月至 2014 年 5 月 历任中 国建 设 银行信 贷审 批部 副总 经理 、 风 险监 控部 总经 理、 授 信管理 部总 经理 、 湖北 省 分行行 长 、 风 险 管理部 总经 理;1988 年 7 月至 2003 年 8 月先 后在 中 国建设 银行 岳阳 长岭 支行 、 岳 阳市 中心8 支行、 岳阳 分行, 中国 建设 银行信 贷管 理委 员会 办公 室、 信 贷风 险管 理部 工作。 任先 生 1988 年于清 华大 学获 工学 硕士 学位。


袁庆伟 女士 ,资 产托 管业 务中心 总裁 ,高 级经 济师 。 袁女 士 2015 年 8 月 起任 本 行资产 托管 业务 中心 总裁 ;2007 年 12 月至 2015 年 8 月 , 历 任本行 资产 托管 部总 经理 助理、 副总 经理 , 本 行资 产托管 业务 中心 副总 裁;1999 年 12 月至 2007 年 12 月, 历任 本行 乌鲁木 齐分 行财 务会 计部 副科长 、 科 长、 处长 助理 、 副处 长, 会 计 结算部 高级 经理 。袁 女士 1992 年 毕业 于中 国石 油大 学计算 机科 学系 ,获 得学 士学位 ,2005 年于新 疆财 经学 院获 硕士 学位。 (三) 基金 托管 业务 经营 情况 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 , 交通银 行共 托管 证券 投资 基金 384 只 。 此外 , 交 通 银行还 托管 了基金 公司 特定 客户 资产 管理计 划、 证券 公司 客户 资 产管理 计划 、 银 行理 财产 品 、 信托 计划 、 私募投资基金、保 险资金 、全国社保基金、 养老保 障管理基金、企业 年金基 金、QFII 证券 投资资 产、RQFII 证券投 资资产 、QDII 证券投资资 产、RQDII 证券投资 资产 和 QDLP 资金 等产品 。 四 、相 关服务 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 机构 1、直 销机 构 中银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银城 中 路 200 号中 银大 厦 45 楼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银城 中 路 200 号中 银大 厦 26 楼、27 楼、45 楼 法定代 表人 :章砚 电话: (021 )38834999 传真: (021 )68872488 1)中 银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直销中 心柜 台 地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银 城中 路 200 号中 银大 厦 45 楼 客户服 务电 话:021-38834788 ,400-888-5566 电子信 箱:clientservice@bocim.com 联系人 :周虹 9 2) 本 基金 暂不 通过 电子 直 销平台 办理 本基 金的 销售 业务。 2、其 他销 售机 构 基金管 理人 可根 据有 关法 律法规 的要 求, 选择 其他 符合要 求的 机构 销售 基金 ,并及 时 公 告 。 (二) 登记机构 名称: 中银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银城 中 路 200 号中 银大 厦 45 楼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银城 中 路 200 号中 银大 厦 26 楼、27 楼、45 楼 法定代 表人 :章砚 电话: (021 )38834999 传真: (021 )68872488 联系人 :乐 妮 (三)出具法律意见 书的 律师事务所 名称: 上海 市通 力律 师事 务所 住所: 上海 市银 城中 路 68 号时代 金融 中 心 19 楼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银 城中 路 68 号时 代金 融中 心 19 楼 负责人 : 俞 卫锋 电话: (021 )31358666 传真: (021 )31358600 经办律 师: 黎明 、陈 颖华 联系人 : 陈 颖华 (四)审计基金财产 的会 计师事务所 名称: 安 永华 明会 计师 事 务所( 特殊 普通 合伙 ) 住所: 北京 市东 城区 东长 安街 1 号东 方广 场安 永大 楼 17 层 执行事 务合 伙人 :毛 鞍宁 电话: 010-58153000 传真: 010-85188298 联系人 :徐 艳 经办会 计师 :徐 艳、 许培 菁 10 五 、基 金的名 称 中银丰 禧定 期开 放债 券型 发起式 证券 投资 基金 六 、基 金的类 型 债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七 、基 金的投 资目 标 本基金 在追 求基 金资 产长 期稳健 增值 的基 础上 , 力 争 为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创 造超 越业绩 比 较基准 的稳 定收 益。 八 、基 金的投 资方 向 本基金 的投 资范 围包 括国 债、 央行 票据 、 地 方政 府 债、 金融 债、 企业 债、 公 司债 、 短 期 融资券 、 超短 期融 资券 、 中期票 据 、 次 级债 、 资 产 支持证 券 、 银 行存 款、 同 业存单 、 债券 回 购以及 法律 法规 或中 国证 监会允 许基 金投 资的 其他 金融工 具。


本基金 不投 资 股 票、 权证 等资产 。


如法律 法规 或监 管机 构以 后允许 基金 投资 其他 品种 , 基 金管 理人 在履 行适 当 程序后 , 可 以将其 纳入 投资 范围 ,其 投资比 例遵 循届 时有 效法 律法规 或相 关规 定。 本基金 投资 组合 资产 配置 比例 :本 基金 投资 于债 券 资产的 比例 不低 于基 金资 产的 80% 。 但应开 放期 流动 性需 要, 为保护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利 益 ,在 每次 开放 期前 10 个 工作日 、开 放 期及开 放期 结束 后 10 个 工 作日的 期间 内, 基金 投资 不受上 述比 例限 制。 开放期 内, 本基 金每 个交 易 日日终 持有 现金 或者 到期 日在一 年以 内的 政府 债券 的比例 合 计不低 于基 金资 产净 值 的 5% ,其 中现 金不 包括 结算 备付金 、存 出保 证金 、应 收申购 款等 , 在封闭 期内 ,本 基金 不受 上述 5% 的限 制。 如果法 律法 规或 中国 证监 会变更 投资 品种 的投 资比 例限制 , 基 金管 理人 在履 行 适当程 序 后,可 以调 整上 述投 资品 种的投 资比 例。 11 九 、基 金的投 资策 略 ( 一)投资策略 本基金 以中 长期 利率 趋势 分析为 基础 , 结合 经济 周期 、 宏 观政 策方 向及 收益 率曲 线分析 , 进行债 券投 资时 机的 选择 和久期 、 类属 配置 , 实 施 积极的 债券 投资 组合 管理 , 力 争获 取超 越 业绩比 较基 准的 稳定 投资 收益。 1、类 属配 置策 略 本基金 定性 和定 量地 分析 不同类 属债 券类 资产 的信 用风险 、 流动 性风 险 、 市 场 风险等 因 素及其 经风 险调 整后 的收 益率水 平或 盈利 能力 , 通 过 比较并 合理 预期 不同 类属 债券类 资产 的 风险与 收益 率变 化, 确定 并动态 地调 整不 同类 属债 券类资 产间 的配 置。 2、久 期管 理策 略 在全球 经济 的框 架下 , 本 基 金管理 人对 宏观 经济 运行 趋势及 其引 致的 财政 货币 政策变 化 做出判 断, 密 切跟 踪 CPI 、PPI 、 汇 率、M2 等利 率 敏感指 标, 运 用数 量化 工 具, 对未 来市 场 利率趋 势进 行分 析与 预测 , 并 据此 确定 合理 的债 券 组合目 标久 期 , 通 过合 理 的久期 控制 实现 对利率 风险 的有 效管 理。 3、期 限结 构配 置策 略 本基金 通过 预期 收益 率曲 线形态 变化 来调 整投 资组 合的期 限结 构配 置。 根据 债 券收益 率 曲线形 态 、 各 期限 段品 种 收益率 变动 、 结合 短期 资 金利率 水平 与变 动趋 势 , 分析预 测收 益率 曲线的 变化 , 测算 子弹 、 哑铃或 梯形 等不 同期 限结 构配置 策略 的风 险收 益 , 形 成具 体的 期限 结构配 置策 略。 4、信 用债 券投 资策 略 本基金 通过 宏观 经济 运行 、 发 行主 体的 发展 前景 和 偿债能 力 、 国 家信 用支 撑 等多重 因素 的综合 考量 对信 用债 券进 行信用 评级 , 并在 信用 评 级的基 础上 , 建立 信用 债 券池 ; 然 后基 于 既定的 目标 久期 、信 用利 差精选 个券 进行 投资 。 本基金 将以 内部 信用 评级 为主 、 外 部信 用评 级为 辅 , 研 究债 券发 行主 体的 基 本面 , 以 确 定债券 的违 约风 险和 合理 的信用 利差 水平 , 判断 债 券的投 资价 值 。 本 基金 将 重点分 析债 券发 行人所 处行 业的 发展 前景 、市场 竞争 地位 、财 务质 量(包 括资 产负 债水 平、 资产变 现能 力 、 偿债能 力 、 运 营效 率以 及 现金 流 质量 ) 等要 素, 综 合评价 其信 用等 级 , 谨 慎 选择债 券发 行人 基本面 良好 、债 券条 款优 惠的信 用类 债券 进行 投资 。 12 为控制 本基 金的 信用 风险 , 本基金 将定 期对 所投 债券 的信用 资质 和发 行人 的偿 付能力 进 行评估 。 对 于存 在信 用风 险 隐患的 发行 人所 发行 的债 券, 及 时制 定风 险处 置预 案 。 封闭 期内 , 如本基 金持 有债 券的 信用 状况急 剧恶 化 , 甚 至可 能 出现违 约风 险 , 进 而影 响 本基金 的买 入持 有到期 策略 ,本 基金 将对 该债券 进行 处置 。 5、杠 杆投 资策 略 本基金 将在 考虑 债券 投资 的风险 收益 情况 , 以及 回 购成本 等因 素的 情况 下 , 在风险 可控 以及法 律法 规允 许的 范围 内, 通过 债券 回购 , 放 大 杠杆进 行投 资操 作 。 为 控 制风险 , 本基 金 的杠杆 比例 在每 个封 闭期 内原则 上保 持不 变 , 但 是 在回购 利率 过高 、 流动 性 不足 、 或 者市 场 状况不 宜采 用放 大策 略等 情况下 ,基 金管 理人 可以 调整杠 杆比 例或 者不 进行 杠杆放 大。 6、资 产支 持证 券投 资策 略 本基金 将重 点对 市场 利率 、 发 行条 款、 支持 资产 的 构成及 质量 、 提前 偿还 率 、 风 险补 偿 收益和 市场 流动 性等 影响 资产支 持证 券价 值的 因素 进行分 析, 并辅 助采 用蒙 特 卡洛方 法等 数 量化定 价模 型, 评估 资产 支持证 券的 相对 投资 价值 并做出 相应 的投 资决 策。 ( 二) 投资决策依据 、机 制和程序 1、投 资决 策依 据 (1) 国家 有 关 法律 、法 规 和基金 合同 的有 关规 定; (2) 国内 外宏 观经 济形 势 及对中 国债 券市 场的 影响 ; (3) 企业 信用 评级 ; (4) 国家 货币 政策 及债 券 市场政 策; (5) 商业 银行 的信 贷扩 张 。 2、投资决 策机制本 基金实 行投资决 策团队制 ,强调 团队合作 ,充分发 挥集体 智慧。 本 基金管 理人 将投 资和 研究 职能整 合 , 设 立了 投资 研 究部 , 策 略分 析师 、 固 定 收益分 析师 、 数 量分析 师和 基金 经理 , 充 分发挥 主观 能动 性 , 渗 透 到投资 研究 的关 键环 节 , 群策群 力 , 为 基 金份额 持有 人谋 取中 长期 稳定的 较高 投资 回报 。 3、投 资决 策程 序本 基金 具 体的投 资决 策机 制与 流程 为: (1)宏观 分析师根 据宏观 经济形势 、物价形 势、货 币政策等 判断市场 利率的 走向, 提 交策略 报告 。 (2)债券 策略分析 师提交 关于债券 市场基本 面、债 券市场供 求、收益 率曲线 预测的 分 析报告 。 13 (3) 信用 分析 师负 责信 用 风险的 评估 、信 用利 差的 分析及 信用 评级 的调 整。 (4) 数量 分析 师对 衍生 产 品和创 新产 品进 行分 析。 (5)在分 析研究报 告的基 础上,基 金经理提 出月度 投资计划 并提交投 资决策 委员会 审 议。 (6) 投资 决策 委员 会审 议 基金经 理提 交的 投资 计划 。 (7)如审 议通过, 基金经 理在考虑 资产配置 的情况 下,挑选 合适的债 券品种 ,灵活 采 取各种 策略 ,构 建投 资组 合。 (8) 交易 部执 行交 易指 令 。 十 、业 绩比较 基准 本基金 的业 绩比 较基 准为 中债综 合全 价( 总值 )指 数收益 率。 中债综 合全 价 (总 值) 指 数是由 中央 国债 登记 结算 有限责 任公 司编 制 , 样 本 债券涵 盖的 范围更 加全 面 , 具 有广 泛 的市场 代表 性 , 涵 盖主 要 交易市 场 (银 行间 市场 、 交 易所市 场等 ) 、 不同发 行主 体 ( 政府、 企 业等) 和期 限 (长 期、 中 期、 短 期等) , 能够 很好 地反映 中国 债券 市场总 体价 格水 平和 变动 趋势 。 中 债综 合指 数各 项 指标值 的时 间序 列更 加完 整, 有利 于更 加 深入地 研究 和分 析市 场 。 在综合 考虑 了指 数的 权威 性和代 表性 、 指数 的编 制 方法和 本基 金的 投资范 围和 投资 理念 , 本 基金选 择市 场认 同度 较高 的中债 综合 全价 ( 总值 ) 指数作 为业 绩比 较基准 ,该 业绩 比较 基准 能够比 较真 实 的 反映 本基 金投资 组合 的风 险收 益特 征。 如果今 后法 律法 规发 生变 化, 或者 有更 权威 的 、 更 能 为市场 普遍 接受 的业 绩比 较基准 推 出, 或者 是市 场上 出现 更 加适合 用于 本基 金的 业绩 基准的 指数 时 , 本 基金 管 理人在 与基 金托 管人协 商一 致 , 并 履行 适 当程序 后调 整或 变更 业绩 比较基 准并 及时 公告 , 而 无需召 开基 金份 额持有 人大 会。 十 一、 风险收 益特 征 本基金 属于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 属于 证券 投资 基 金中的 较低 风险 品种 , 其 预期风 险收 益水平 低于 股票 型基 金、 混合型 基金 ,高 于货 币市 场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14 十 二、 投资组 合报 告 本基金 管理 人的 董事 会及 董事保 证本 报告 所载 资料 不存在 虚假 记载 、 误 导性 陈 述或重 大 遗漏, 并对 其内 容的 真实 性、准 确性 和完 整性 承担 个别及 连带 责任 。


本基金 的托 管人 — 交 通银 行股份 有限 公司 据本 基金 合同规 定, 于 2019 年 3 月 11 日复核 了本报 告中 的财 务指 标、 净值表 现和 投资 组合 报告 等内容 ,保 证复 核内 容不 存在虚 假记 载 、 误导性 陈述 或者 重大 遗漏 。 本投资 组合 报告 所载 数据 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 本报告 所列 财务 数据 未经 审计。 (一)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 合情 况 序号 项目 金额( 元)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1 权益投 资 - - 其中: 股票 - - 2 固定收 益投 资 2,449,783,000.00 81.19 其中: 债券 2,449,783,000.00 81.19 资产支 持证 券 - - 3 贵金属 投资 - - 4 金融衍 生品 投资 - - 5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 -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的 买 入返售 金融 资产 - - 6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 合计 510,719,799.98 16.93 7 其他各 项资 产 56,724,675.31 1.88 8 合计 3,017,227,475.29 100.00 (二)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 的股 票投资组合 2.1 报 告期 末按 行业 分类 的境内 股票 投资 组合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股票。 2.2 报 告期 末按 行业 分类 的港股 通投 资股 票投 资组 合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港股通 投资 股票 。 (三)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 占基 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 排序 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 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股票。 (四)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 分类 的债券投资组合 15 序号 债券品 种 公允价 值(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 例(%) 1 国家债 券 - - 2 央行票 据 - - 3 金融债 券 965,406,000.00 37.64 其中: 政策 性金 融债 229,587,000.00 8.95 4 企业债 券 - - 5 企业短 期融 资券 642,394,000.00 25.05 6 中期票 据 474,306,000.00 18.49 7 可转债 (可 交换 债) - - 8 同业存 单 367,677,000.00 14.34 9 其他 - - 10 合计 2,449,783,000.00 95.52 (五)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 占基 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 排序 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 细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数量( 张) 公允价 值(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 例( %) 1 111821094 18 渤 海银 行 CD094 2,000,000 193,580,000.00 7.55 2 160215 16 国开 15 1,800,000 178,902,000.00 6.98 3 1822020 18 招 银租 赁债 03 1,000,000 100,780,000.00 3.93 4 1720046 17 江 苏银 行 01 1,000,000 100,690,000.00 3.93 5 1728014 17 华 夏银 行 01 1,000,000 100,650,000.00 3.92 (六) 报 告 期 末按 公 允价 值 占基金 资 产 净值 比 例大 小 排序的 前 十 名资 产 支持 证 券投资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资产支 持证 券。 (七)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 占基 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 排序 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贵金属 。 (八)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 占基 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 排序 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 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权证。 (九)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 的国 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本 基金 投资 国债 期货 的 投资政 策 本基金 投资 范围 未包 括国 债期货 ,无 相关 投资 政策 。 2、报 告期 末本 基金 投资 的 国债期 货持 仓和 损益 明细 16 本基金 报告 期内 未参 与国 债期货 投资 。 3、本 基金 投资 国债 期货 的 投资评 价 本基金 报告 期内 未参 与国 债期货 投资 ,无 相关 投资 评价。 (十)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 本 基金投资 的前十名 证券的 发行主体 本期没有 出现被 监管部门 立案调查 ,或在 报 告编制 日前 一年 内受 到公 开谴责 、处 罚的 情形 。 2、 本基金 投资 的前 十名 股票 未超出 基金 合同 规定 的备 选股票 库。 3、 其他各 项资 产构 成 序号 名称 金额( 元) 1 存出保 证金 -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3 应收股 利 - 4 应收利 息 56,724,675.31 5 应收申 购款 - 6 其他应 收款 - 7 待摊费 用 - 8 其他 - 9 合计 56,724,675.31 4、 报告期 末持 有的 处于 转股 期的可 转换 债券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处于转 股期 的可 转换 债券 。 5、 报告期 末前 十名 股票 中存 在流通 受限 情况 的说 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前 十名 股票不 存在 流通 受限 情况 。 6、投 资组 合报 告附 注的 其 他文字 描述 部分 由于计 算中 四舍 五入 的原 因,本 报告 分项 之和 与合 计项之 间可 能存 在尾 差。 十 三、 基金的 业绩 基金管 理人 依照 恪尽 职守 、 诚 实信 用、 谨慎 勤勉 的 原则管 理和 运用 基金 财产 , 但 不保 证 基金一 定盈 利 , 也 不保 证 最低收 益 。 基 金的 过往 业 绩并不 代表 其未 来表 现 。 投资有 风险 , 投 资者在 做出 投资 决策 前应 仔细阅 读本 基金 的招 募说 明书。


本基金 合同 生效 日为 2017 年 12 月 27 日。 基金 合 同生效 以来 基金 投资 业绩 与同期 业17 绩比较 基准 的比 较如 下表 所示:


阶段 净值增 长 率① 净值增 长率 标准差 ②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 ③ 业绩比 较基 准收 益率标 准差 ④ ①- ③ ②- ④ 2017 年 12 月 27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 ) 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0.05% 0.01% 0.06% 0.03% -0.01% -0.02%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 3.85% 0.02% 2.74% 0.07% 1.11% -0.05% 自基金 合同 生效 起 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 3.91% 0.02% 2.77% 0.07% 1.14% -0.05% 十 四、 基金费 用 (一)与基金运作有 关的 费用 1、基 金费 用的 种类 (1) 基金 管理 人的 管理 费 ; (2) 基金 托管 人的 托管 费 ; (3) 《 基金 合同 》生 效后 与基金 相关 的信 息披 露费 用; (4) 《 基金 合同 》生 效后 与基金 运作 相关 的或 者为 维护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利益 支出会 计师 费 、 律师费 、诉 讼费 、仲 裁费 和财产 保全 费等 ; (5)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大 会 费用; (6) 基金 的相 关账 户的 开 户及维 护费 用; (7) 基金 的证 券交 易费 用 ; (8) 基金 的银 行汇 划费 用 ; (9) 按照 国家 有关 规定 和 《基金 合同 》约 定, 可以 在基金 财产 中列 支的 其他 费用。 2、 基 金费 用计 提方 法、 计 提标准 和支 付方 式 (1) 基金 管理 人的 管理 费 本基金 的管 理费 按前 一日 基金资 产净 值 的 0.3% 年费 率计提 。管 理费 的计 算方 法如下 : H =E× 0.3%÷ 当年 天数 H 为 每日 应计 提的 基金 管 理费 E 为 前一 日的 基金 资产 净 值 18 基金管 理费 每日 计提 , 逐 日累计 至每 月月 末 , 按 月 支付 。 由 基金 托管 人根 据 与基金 管理 人核对 一致 的财 务数 据, 自动在 次月 初 3 个工 作日 内、按 照指 定的 账户 路径 进行资 金支 付 , 基金管 理人 无需 再出 具资 金划拨 指令 。 若遇 法定 节 假日 、 公 休假 或不 可抗 力 等, 支付 日期 顺 延。 (2) 基金 托管 人的 托管 费 本基金 的托 管费 按前 一日 基金资 产净 值 的 0.1% 的年 费率计 提。 托管 费的 计算 方法如 下: H =E× 0.1%÷ 当年 天数 H 为 每日 应计 提的 基金 托 管费 E 为 前一 日的 基金 资产 净 值 基金托 管费 每日 计提 , 逐 日累计 至每 月月 末 , 按 月 支付 。 由 基金 托管 人根 据 与基金 管理 人核对 一致 的财 务数 据, 自动在 次月 初 3 个工 作日 内、按 照指 定的 账户 路径 进行资 金支 付 , 基金管 理人 无需 再出 具资 金划拨 指令 。 若遇 法定 节 假日 、 公 休日 或不 可抗 力 等, 支付 日期 顺 延。 上述 “ (一 ) 基金 费用 的种 类 ”中第 (3 ) - (9 ) 项费 用, 根据 有关 法规 及相 应 协议规 定 , 按 费用实 际支 出金 额列 入当 期费用 , 由 基金 托管 人根 据 基金管 理人 指令 并参 照行 业惯例 从基 金 财产中 支付 。 3、 不 列入 基金 费用 的项 目 下列费 用不 列入 基金 费用 : (1) 基金 管理人 和基金托 管人因未 履行或未 完全履 行义务导 致的费用 支出或 基金财产 的 损 失; (2) 基金 管理 人和 基金 托 管人处 理与 基金 运作 无关 的事项 发生 的费 用; (3) 《 基金 合同 》生 效前 的相关 费用 ; (4) 其他 根据 相关 法律 法 规及中 国证 监会 的有 关规 定不得 列入 基金 费用 的项 目。 (二)与基金销售有 关的 费用 1、申 购费 用 本基金 申购 费用 由投 资人 承担, 不列 入基 金财 产, 主要用 于本 基金 的市 场推 广、销 售 、 登记等 各项 费用 。 本基金 的申 购费 率如 下: 19 申购费 率 客户申 购金 额(M ) 申购费 率 M <100 万元 0.8% 100 万元 ≤M <200 万元 0.5% 200 万元 ≤M <500 万元 0.3% M≥ 500 万元 1000 元/ 笔 2、赎 回费 用 赎回费 用由 赎回 基金 份额 的基金 份额 持有 人承 担, 在 基金份 额持 有人 赎回 基金 份额时 收 取。不低于 赎回费总额 的 25% 应归基金财 产,其余用于支付登 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 其中对 于持 续持 有期 少 于 7 日的 投资 者收 取不 低于 1.5% 的赎 回费 并全 额计 入基 金财产 。 本基金 的赎 回费 率如 下: 持有期 限(Y ) 赎回费 率 赎回费 率 Y <7 天 1.5% 7≤ Y <30 天 0.75% Y ≥ 30 天 0% 3、本 基金 份额 净值 的计 算 ,保留 到小 数点 后4 位, 小 数点后 第5 位四 舍五 入, 由 此产生 的收 益或损 失由 基金 财产 承担 。 基 金合 同生 效后 , 在 封 闭期内 , 基金 管理 人应 当 至少每 周公 告一 次基金 资产 净值 和基 金份 额净值 。 在开 放期 内 ,T 日 的基金 份额 净值 和基 金份 额累计 净值 在 当天收 市后 计算 , 并 在T+1 日内公 告 。 遇 特殊情 况 , 经中国 证监 会同 意, 可以 适当延 迟计 算 或公告 。 4、基 金管 理人 可以 在基 金 合同约 定的 范围 内调 整费 率或收 费方 式, 并最 迟应 于新的 费率 或 收费方 式实 施日 前依 照《 信息披 露办 法》 的有 关规 定在指 定媒 介上 公告 。 5、基 金管 理人 可以 在不 违 反法律 法规 规定 及基 金合 同约定 的情 形下 根据 市场 情况制 定基 金 促销计 划 , 定 期或 不定 期 地开展 基金 促销 活动 。 在 基金促 销活 动期 间 , 按 相 关监管 部门 要求 履行必 要手 续后 ,基 金管 理人可 以适 当调 低基 金申 购费率 。 (三)其他费用 本基金 其他 费用 根据 相关 法律法 规执 行。 20 十 五、 对招募 说明 书更新 部分 的说明 本基金 管理 人依 据 《中 华 人民共 和国 证券 投资 基金 法》 、 《 公开 证券 投资 基金 运作管 理 办法 》 、 《 证券 投资 基金 销售管 理办 法 》 、 《 证券 投资基 金信 息披 露管 理办 法》 及其 它有 关 法律法 规的 要求 , 结合 本 基金运 作的 实际 情况 , 对 本基金 的原 招募 说明 书进 行了更 新 , 主 要 更新的 内容 如下 : (一) 在“重 要提 示” 部分 ,对 招募说 明书 所载 内容 的截 止日进 行 了 更新 ; (二) 在“基 金管 理人 ”部 分, 对基金 管理 人 的 相关 信息 进行了 更新 ; (三) 在“基 金托 管人 ”部 分, 对基金 托管 人相 关信 息进 行了更 新; (四) 在“基 金份 额的 申购 与赎 回”部 分, 对定 期开 放时 间进行 了更 新; (五) 在 “投 资组 合报 告” 部分 ,根据 《信 息披 露内 容与 格式准 则第5号 》及 《基 金 合同》 ,披 露了 本基 金最 近一期 投资 组合 报告 的内 容; (六) 在 “基 金的 业绩 ”部 分, 披露了 基金 自合 同生 效以 来的投 资业 绩; (七) 在 “ 其他 应披 露事 项” 部 分, 列明 了前 次招 募说 明 书公布 以来 的其 他应 披露 事 项。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 年 4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