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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安保稳恒混合A(001845)

国寿安保稳恒混合:国寿安保稳恒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国寿安保稳恒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
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和《国寿安保稳恒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国寿安保稳恒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 2019 年 4 月 8 日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终止国寿安保稳恒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并自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公告之日即 2019 年 4 月 9 日起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现将
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国寿安保稳恒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国寿安保稳恒混合
基金代码:A 类:001845 ;C 类:002309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5 年 9 月 29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国寿安保稳恒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合同》、《国寿安保稳恒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二、基金合同终止事由
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审议了《关于终止国寿安保稳恒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 本次会议议案” ),并由参加
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大会表决投票时间从 2019 年 3 月 6 日
起,至2019 年 4 月 7 日 17 :00 止(送达时间以公证处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基金份额
持有人及其代理人所代表的 305,933,808.01 份有效基金份额参加了此次持有人大会,且其
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占权益登记日(权益登记日为 2019 年 3 月 6 日)本基金总份额的
99.85%,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
法》和《国寿安保稳恒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持有人大会(通讯方式)的
召开条件。
参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其代理人所代表的 305,933,808.01 份基金份额表示同意,占
出席大会份额的 100% ,0 份基金份额表示反对,0 份基金份额弃权。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
法》和《国寿安保稳恒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会议议案有效通过。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一)基金财产清算安排
1、自 2019 年 4 月 9 日起,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不再开放
办理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并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及 C 类基金份额的销
售服务费。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成立清算
小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
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
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4、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
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5、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制作清算报告;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
法律意见书;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6、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 6 个月,但因本基金所持证券的流动性受到限制而不能及
时变现的,清算期限相应顺延。
(二)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
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
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四)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
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
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 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
(五)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 15 年以上。
四、特别提示
1、根据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合同触发终止条款情形后本基金将不再开放申购、赎
回和转换等业务。
2、敬请投资者关注基金清算的相关后续公告。
3、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 请认真阅读本基金《 基金合同》及本基金招募说
明书,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
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gsfunds.com.cn
客服电话:4009-258-258(免长途话费)
4、本公告的解释权归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 年 4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