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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乐丰纯债(005070)

长江乐丰纯债: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9年第1号)查看PDF公告

长江乐丰纯债 定期开 放债券 型发起式 证券投 资基金 招募 说明书(更新)摘要 
 
 
 
 
 
 
长江证券( 上海)资产 管理有限公 司 
 
长江乐丰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9 年第 1 号 
【本基金 不向个 人 投资者销 售】 
 
 
 
基金管理人:长 江证券(上海) 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 
基金托管人: 宁波 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二 〇一 九年四 月 长江乐丰纯债 定期开 放债券 型发起式 证券投 资基金 招募 说明书(更新)摘要 
1 
 
 
重要 提示 
本基金经 2017 年 6 月 16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
会” )下 发的《 关于准 予长江乐 丰纯债 定期开 放债券型 发起式 证券投 资基金注册
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7]943 号文)准予募集 注册。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本招募说明 书经中
国证监会注册, 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 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
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中国证监会不
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投资有风险, 投资人认购 (或申购) 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 并对认购 (或
申购) 基金的意愿、 时机、 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 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
长期投资 工具, 其主要 功能是分 散投资 ,降低 投资单一 证券所 带来的 个别风险。
投资人购买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 投资
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 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
征, 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 投资期限、 投资经验、 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自
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并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具有基金销售
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购买基金。 投资人在获得基金投资收益的同时, 亦承担基金
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 可能包括: 因整体政治、 经济、 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
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 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 大量赎回或
暴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 基金管理人在投资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以及本基
金特有风险等。 
本基金 为债 券型 证券 投 资基金 ,其 预期 收益 和 预期风 险高 于货 币市 场 基金,
但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 诚实信用、 谨慎勤勉 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
“买者自负” 原则, 在作出投资决策后, 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
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
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长江乐丰纯债 定期开 放债券 型发起式 证券投 资基金 招募 说明书(更新)摘要 
2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有
的基金份额可达到或者超过 50% ,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销售。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的内容截止日为 2019 年 2 月 22 日, 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
表现截至日为 2018 年 12 月 31 日 (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 本基金托管人宁波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已经复核了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长江乐丰纯债 定期开 放债券 型发起式 证券投 资基金 招募 说明书(更新)摘要 3 第 一 部分


基金 管理人 ( 一) 基金管 理人 概况 名称: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198 号世纪汇一座27 层 法定代表人:周纯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198 号世纪汇一座 27 层 设立日期:2014 年 9 月 16 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4]871 号 开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批准文号:证监许可[2016]30 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 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联系人:蒋媛媛 联系电话:021-80301221 股权结构: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100% 的股权。 ( 二) 主要人 员情 况 1、董事会成员 周纯先生 ,硕士 。现任 长江证券 股份有 限公司 总裁助理 、长江 证券( 上海) 资产管理 有限公 司董事 长。曾任 长江证 券股份 有限公司 法律合 规部合 规管理岗、 副总经理,质量控制总部总经理。 罗国华先生, 学士。 现任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 曾任中国建设银 行湖北省分行科员、 科长、 中国建设银行武汉市新洲区支行副行长, 太平人寿上 海分公司银行保险部高级经理、 湖北分公司副总经理、 宁波分公司总经理、 银行 保险部总经理,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零售客户总部副总经理、 总经理、 武汉分 公司总经理、经纪业务总监。 万励女士, 硕士。 现任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召集人、 信用业务部总 经理, 兼任长江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曾任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营业 部交易柜员、 客户经理、 交易部负责人, 经纪业务总部统计分析岗。 运营管理总 部业务支持部主管、融资融券部主管,信用业务部副总经理。 长江乐丰纯债 定期开 放债券 型发起式 证券投 资基金 招募 说明书(更新)摘要 4 黄伟先生, 硕士。 现任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部总经理。 曾任美的集 团冰箱事业部总账会计, 森萨塔科技有限公司财务主管,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分析、财务总部副总经理、财务总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 邹伟先生, 硕士。 现任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总经理。 曾任长江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经纪业务总部渠道业务管理岗, 风险管理部市场风险管理岗、 副 总经理。 2、监事 杜琦先生, 学士。 现任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律合规部副总经理, 兼任长 江成长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合规总监。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周纯先生,董事长。 (简历请参见上述董事会成员介绍) 唐吟波女士, 总经理, 中共党员, 硕士。 曾任泰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现方 正证券) 上海延安西路营业部客户部主管, 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纪业务总部 营销部总经理, 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现中泰证券) 经纪业务总部副总经理、 上海 甘河路营业部总经理,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刘泉先生, 副总经理、 合规负责人、 董事会秘 书, 中共党员, 硕士。 曾任职 于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 曾任柏瑞爱建资产 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合规负责人。 范海蓉女士, 副总经理, 中共党员, 硕士。 曾 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 银行部项 目经理 ,上海 国际信托 有限公 司资金 信托总部 研究员 、基金 经理助理、 资本市场主管、股权信托总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 董来富先生, 副总经理、 首席风险官, 中共党员, 硕士。 曾任中国建设银行 支行信贷负责人、 分理处主任、 营业部副主任、 主任、 支行行长, 湘 财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合肥长江中路营业部总经理,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用业务部总经理。 4、基金经理 漆志伟先生, 硕士研究生。 曾任华农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固定收益投资经 理。 现任长江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长江乐享货币市场基金、 长江优享 货币市场基金、 长江乐丰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长江乐盈定 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长江乐越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 长江乐鑫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长江可转债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长江乐丰纯债 定期开 放债券 型发起式 证券投 资基金 招募 说明书(更新)摘要 5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公司进行基金投资管理的最高投资决策机构, 由总经 理唐吟波女士、 基金管理部总经理徐婕女士、 基金经理漆志伟先生、 基金经理曾 丹华先生、 基金经理曹紫建先生、 风险管理部副总经理孙婷女士组成。 其中唐吟 波女士任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主任。 6、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第 二 部分


基金 托管人 ( 一) 基金托 管人 概况 名称: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宁东路 345 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宁东路 345 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注册日期:1997 年 04 月 10 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国银监会,银监复[2007]64 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伍拾亿陆仟玖佰柒拾叁万贰仟叁佰零伍人民币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证监许可【2012】1432 号 托管部门联系人:王海燕 电话:0574-89103171 ( 二) 主要人 员情 况 截至 2018 年 12 月底, 宁波银行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 95 人, 100%以上员 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管人员均拥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高级技术职称。 ( 三) 基金托 管业 务经营 情况 作为中国大陆托管服务的先行者,宁波银行自 2012 年获得证券投 资基金资 产托管的资格以来, 秉承 “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 的宗旨, 依靠严密科学的风险 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 规范的管理模式、 先进的营运系统和专业的服务团队, 严 格履行资产托管人职责, 为境内外广大投资者、 金融资产管理机构和企业客户提 供安全、 高效、 专业的托管服务, 展现优异的市场形象和影响力。 建立了国内托 管银行中丰富和成熟的产品线。 拥有包括证券投资基金、 信托资产、 QDII资长江乐丰纯债 定期开 放债券 型发起式 证券投 资基金 招募 说明书(更新)摘要 6 产、股权 投资基 金、证 券公司集 合资产 管理计 划、证券 公司定 向资产 管理计划、 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等门类齐全的托管产品体系, 同时在国内率先开展绩 效评估、风险管理等增值服务,可以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服务。 截至 2018 年 12 月底, 宁波银行共托管 56 只证券投资基金,证券投资基金 托管规模 920.14 亿元。 第 三 部分


相关 服务机构 ( 一) 基金份 额发 售机构 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名称: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198 号世纪汇一座 27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198 号世纪汇一座 27 层 法定代表人:周纯 联系人:蒋媛媛 电话:021-80301221 传真:021-80301399 客户服务电话:4001-166-866 网址:www.cjzcgl.com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变化、 增加或者减少销售机构, 并另行公告。 销售 机构可以根据情况变化、 增加或者减少其销售城市、 网点, 并另行公告。 各销售 机构提供的基金销售服务可能有所差异,具体请咨询各销售机构。 ( 二) 登记机 构 名称: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198号世纪汇一座27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198号世纪汇一座27层 法定代表人:周纯 联系人:何永生 电话:021-80301382 传真:021-80301399 ( 三) 出具法 律意 见书的 律师 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长江乐丰纯债 定期开 放债券 型发起式 证券投 资基金 招募 说明书(更新)摘要 7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负责人:俞卫锋 经办律师:黎明、丁媛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丁媛 ( 四) 审 计基 金财产 的会 计师事 务所 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9号众环大厦 办公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9号众环大厦 负责人:石文先 经办注册会计师:余宝玉、罗明国 联系电话:027-85424319 传真:027-85424329 联系人:余宝玉 第 四 部分


基 金的 名称 长江乐丰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第 五 部分 基金的 类型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第 六 部分 基金的 投资目标 在控制组合净值波动率的前提下, 力争长期内实现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 回报。 长江乐丰纯债 定期开 放债券 型发起式 证券投 资基金 招募 说明书(更新)摘要 8 第 七 部 分


基金 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 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 国债、 金融债、 公司债 、 企业债、 地方政府债 、 次级债、 可分离交易 可转债的纯 债部分、 短期融资券、 超短期融资券、 中期票 据、 资产支持证券、 债 券回购、 央 行票据、 同业存 单、银 行存款( 包括协 议存款 、定期存 款以及 其他银 行存款) 、 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但须符 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 权证, 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 (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 纯债部分除外) 、可交换债券。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 ; 但在每个开放期的前 10 个工作日和后 10 个工 作日以及开放期间不受前述投资组 合比例的限制。 本基金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 产净值的 5% ,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当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变更时,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对上述资产 配置比例进行适当调整。 第 八 部分 基金的 投资策略 本基金充 分发挥 基金管 理人的研 究优势 ,将宏 观周期研 究、行 业周期 研究、 公司研究相结合, 在分析和判断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和金融市场运行趋势的基础上, 自上而下决定债券组合久期、 期限结构、 债券类别配置策略, 在严谨深入的分析 基础上, 综合考量各类债券的流动性、 供求关系和收益率水平等, 深入挖掘价值 被低估的标的券种。 (一)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依据对宏观经济走势的分析, 综合考虑各类子类资产的特征以及市场 整体流动性情况, 采取定量模型与定性分析结合的模式, 在各子类资产进行动态 配置与调整。 长江乐丰纯债 定期开 放债券 型发起式 证券投 资基金 招募 说明书(更新)摘要 9 1、利率债券策略 (1)利率预期策略 本基金通过分析国内宏观经济与综合分析货币政策, 财政政策, 预判 出未来 利率水平的变化方向, 结合债券的期限结构水平, 债券的供给, 流动性水平, 凸 度分析制定出具体的利率策略。 (2)久期选择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宏观经济发展情况、 金融市场运行特点、 债券市场供给水平对 未来利率走势进行预判, 结合本基金的流动性需求及投资比例规定, 动态调整组 合的久期,有效地控制整体资产风险。 (3)骑乘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骑乘操作策略, 在严控风险的前提下, 力争比持有到期更高的 收益。 在市场利率期限结构向上倾斜并且相对陡峭时, 选择投资并持有债券, 伴 随债券剩余期限减少, 债券收益率水平较投资初期有所下降, 通过债券收益率的 下滑,获得资本利得收益。 2、信用债券策略 本基金在基金管理人研发的信用债券评级体系的基础上, 考察信用资质变化、 供需关系等因素,制定信用债券投资策略。 (1)基于信用资质变化的策略 本基金根 据基金 管理人 完善的信 用风险 分析框 架,建立 内部信 用评级 体系, 根据债务主体的现金流和经营状况客观分析违约风险及合理的信用利差水平, 对 债券进行独立、 客观价值评估。 规避信用状况恶化的发债主体, 挖掘市场定价偏 低的品种。 (2)基于供给变化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市场债券供给变化, 对资产组合做出相应调整。 根据市场资金 松紧程度和参与主体的交易意愿判断未来债券市场的走向, 采取合适的投资策略 来获取收益。 (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资产支持 证券的 定价受 市场利率 、发行 条款、 标的资产 的构成 及质量 、提前 偿还率等多种因素影响。 本基金在基本面分析和债券市场宏观分析的基础上, 对长江乐丰纯债 定期开 放债券 型发起式 证券投 资基金 招募 说明书(更新)摘要 10 资产支持证券的交易结构风险、 信用风险、 提前 偿还风险和利率风险等进行分析, 采取包括收益率曲线策略、 信用利差曲线策略、 预期利率波动率策略等, 在严控 风险的前提下提高投资收益。 第 九 部分 基金的 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中国债券综合财富指数收益率 本基金选择中国债券综合财富指数收益率作为业绩比较基准。 中国债券综合 财富指数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和维护。 该指数的样本券包括了 商业银行债券、 央行票据、 证券公司债、 证券公司银行债券、 地方企业债、 中期 票据、 记账式国债、 国际机构债券、 非银行金融机构债、 短期融资券、 中央企业 债等债券, 综合反映了债券市场整体价格和回报情况, 是目前市场上较为权威的 反映债券市场整体走势的基准指数之一。 基于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 选 用上述业绩比较基准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 或者有更权威的、 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 比较基准推出, 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的指数时, 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原则, 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 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适当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仅作为衡量本基金业绩的参照, 不决定也不必然反映 本基金的投资策略。 第 十 部分 基金的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 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低于混合 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第十 一 部 分


基 金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9 年 1 月 15长江乐丰纯债 定期开 放债券 型发起式 证券投 资基金 招募 说明书(更新)摘要 11 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 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 保证复核内容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 未经审计。





( 一) 报告期 末基 金资产 组合 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 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633,739,000.00 97.98 其中:债券 633,739,000.00 97.98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 返售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 计 1,005,089.21 0.16 8 其他资产 12,029,003.08 1.86 9 合计 646,773,092.29 100.00





( 二) 报告期 末按 行业 分类的 股票 投资组 合





1 、报告 期末 按行业 分类 的境内 股票 投资组 合 根据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不得投资于股票。 2 、 报 告期 末按行 业分类 的港 股通投 资股 票投资 组合 根据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不得投资于股票。 长江乐丰纯债 定期开 放债券 型发起式 证券投 资基金 招募 说明书(更新)摘要 12





( 三)报 告期 末按公 允价 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十名 股票 投 资 明细 根据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不得投资于股票。





( 四)报 告期 末按债 券品 种分类 的债 券投资 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 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30,129,000.00 5.81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30,129,000.00 5.81 4 企业债券 239,917,000.00 46.30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281,988,000.00 54.42 6 中期票据 81,705,000.00 15.77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633,739,000.00 122.30





( 五)报 告期 末按公 允价 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五名 债券 投 资 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 (张)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 (%) 1 04180003 3 18晋江城投CP00 1 500,000 50,565,000.0 0 9.76 2 139399 17高科01 500,000 50,525,000.0 0 9.75 3 1780357 17孝城投债 500,000 50,495,000.0 0 9.74 4 1780277 17汴投绿色债 500,000 49,955,000.0 0 9.64 5 1780244 17吴中国太专项 债 400,000 40,280,000.0 0 7.77 长江乐丰纯债 定期开 放债券 型发起式 证券投 资基金 招募 说明书(更新)摘要 13





( 六)报 告期 末按公 允价 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十名 资产 支 持 证券 投资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 七)报 告期 末按公 允价 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五名 贵金 属 投资 明细 根据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不得投资于贵金属。





( 八) 报告期 末按 公允 价值占 基金 资产净 值比 例大小 排序 的前五 名权 证投 资 明细 根据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不得投资于权证。





( 九)报 告期 末本基 金投 资的股 指期 货交易 情况 说明





1 、报告 期末 本基金 投资 的股指 期货 持仓和 损益 明细 根据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不得投资于股指期货。





2 、本基 金投 资股指 期货 的投资 政策 根据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不得投资于股指期货。





( 十)报 告期 末本基 金投 资的国 债期 货交易 情况 说明





1 、本期 国债 期货投 资政 策 根据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不得投资于国债期货。





2 、报告 期末 本基金 投资 的国债 期货 持仓和 损益 明细 根据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不得投资于国债期货。





( 十一) 投资 组合报 告附 注








1 、 本基 金本报 告期 投资 的前十 名证 券的发 行主 体没有 被监 管部门 立案 调查, 或 在报 告编制 日前 一年内 受到 公开谴 责、 处罚。





2 、根据 基金 合同约 定, 本基金 不得 投资于 股票 。





3 、其他 资产 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长江乐丰纯债 定期开 放债券 型发起式 证券投 资基金 招募 说明书(更新)摘要 14 4 应收利息 12,029,003.08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9 合计 12,029,003.08





4 、报告 期末 持有的 处于 转股期 的可 转换债 券明 细 根据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不得投资于可转换债券。





5 、报告 期末 前 十名 股票 中存在 流通 受限情 况的 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不得投资于股票。





6 、投资 组合 报告附 注的 其他文 字描 述部分 因四舍五入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市值占基金总资产或基金资产净值比例的分项 之和与合计可能存在尾差。


第十二部分 基金 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险, 投资者在 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以下基金业绩数据截至2018 年12 月31 日。 ( 一) 长江乐 丰纯 债定期 开放 债券型 发起 式证券 投资 基金基 金份 额净值 增长 率 及 其与 同期业 绩比 较基准 收益 率的比 较 阶段 净值增 长率① 净值增 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 较基准 收益率 ③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2017年8月22 日 (基金合同 生效日)至 2017年12月 31日 0.66% 0.03% -0.02% 0.05% 0.68% -0.02% 2018年1月1 2.21% 0.04% 3.87% 0.08% -1.66% -0.04% 长江乐丰纯债 定期开 放债券 型发起式 证券投 资基金 招募 说明书(更新)摘要 15 日至2018年6 月30日 2018年7月1 日至2018年9 月30日 2.05% 0.05% 1.48% 0.06% 0.57% -0.01% 2018年10月1 日至2018年 12月31日 2.44% 0.03% 2.67% 0.05% -0.23% -0.02% 注: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国债券综合财富指数收益率。 ( 二) 自基金 合同 生效以 来基 金累计 净值 增长率 变动 及其与 同期 业绩比 较基 准 收 益率 变动的 比较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7年8月22日,建仓期为本基金合同生效日起6 个月,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均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 第十 三 部分


基金 的 费用与税收 ( 一) 基金费 用的 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长江乐丰纯债 定期开 放债券 型发起式 证券投 资基金 招募 说明书(更新)摘要 16 4、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 费 、仲裁费和诉讼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及结算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基金的相关账户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9、按照 国家有 关规定 和《基金 合同》 约定, 可以在基 金财产 中列支 的其他 费用。 ( 二) 基金费 用计 提方法 、计 提标准 和支 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30% 年费率计提。 管理费的计算 方法如下: H =E×0.30% ÷当年天 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 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 按月支付, 由基金管理人向基 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 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五个工作日内从 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若遇法定节假日、 公休日等, 支付日期顺 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10% 年费率计提。 托管费的计算 方法如下: H =E×0.10% ÷当年天 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 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 按月支付, 由基金管理人向基 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 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五个工作日内从 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 “ (一) 基金费用的种类” 中第 3-9 项费用, 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 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 三) 不列入 基金 费用的 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长江乐丰纯债 定期开 放债券 型发起式 证券投 资基金 招募 说明书(更新)摘要 17 1、基金 管理人 和基金 托管人因 未履行 或未完 全履行义 务导致 的费用 支出或 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 《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 根据相 关法律 法规及中 国证监 会的有 关规定不 得列入 基金费 用的项 目。 ( 四) 基金管 理费 和基金 托管 费的调 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一致并履行适当程序后, 调整基金管理费率 和基金托管费率。 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按照 《信息披露办法》 的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 五) 基金税 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 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 法规执 行。 第十 四 部分 对招 募说明书更新部 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 、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以下简称 “ 《流 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 )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并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基金 实施的投资经营活动,对本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内容如下: 1、 “重要提示” 部分更 新了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及有关财务数据的截 止日期。 2、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部分 (1)更新了基金管理人概况; (2)更新了主要人员情况; (3)更新了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3、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部分 (1)更新了主要人员情况; (2)更新了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4、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部分 (1)更新了基金份额发售机构信息; 长江乐丰纯债 定期开 放债券 型发起式 证券投 资基金 招募 说明书(更新)摘要 18 (2)更新了登记机构基本信息。 5、 “第 十部分 基金 投 资组合报告 ”部 分更新 了本基金 投资组 合报告 ,所载 数据截止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6、 “第 十一部 分 基 金 的业绩” 部分更 新了本 基金的业 绩报告 ,所载 数据截 止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7、 根据本基金客户服务内容更新了 “第二十二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 务”的相关内容。 8、 “第二十三部分 其它应披露事项”部分更新了本基金 2018 年 8 月 23 日 至 2019 年 2 月 22 日应披露的其他事项。


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四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