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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安保本(000058)

国联安保本: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国联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国联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基 金 管 理 人: 国 联 安 基金 管 理 有 限公 司 
基 金 托 管 人: 中 国 工 商银 行 股 份 有限 公 司 
报 告 送 出 日期 : 二 〇 一九 年 三 月 三十 日国联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 页共 33 页 
§ 1


重 要 提示 基 金 管 理 人的 董 事 会 、董 事 保 证 本报 告 所 载 资料 不 存 在 虚假 记 载 、 误导 性 陈 述 或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内 容 的真 实 性 、 准确 性 和 完 整性 承 担 个 别及 连 带 的 法律 责 任 。 本年 度 报 告 已经 三 分 之 二以 上 独 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9 年 3 月 29 日复核了本报 告 中 的 财 务指 标 、 净 值表 现 、 利 润分 配 情 况 、财 务 会 计 报告 、 投 资 组合 报 告 等 内容 , 保 证 复核 内 容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 金 的 过 往业 绩 并 不 代表 其 未 来 表现 。 投 资 有风 险 , 投 资者 在 作 出 投资 决 策 前 应仔 细 阅 读 本基 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本 报 告 中 的财 务 资 料 经审 计 , 普 华永 道 中 天 会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合 伙 ) 为 本基 金 出 具 了无 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报告期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国联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 页共 33 页 § 2


基 金 简介 2.1 基 金 基本情 况 基金简称 国联安保本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0058 交易代码 000058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 年 4 月 23 日 基金管理人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50,656,246.14 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2.2 基 金 产品说 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采用投资组合保险策略来控制本金损失的风险, 力求 在基金本金安 全的基础上实现基金资产的稳定增值。 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 CPPI (Constant Proportation Portfolio Insurance ) 恒定 比例投资 组合保险策略, 辅之以 TIPP (Time Invariant PortfolioProtection ) 时间不变 性投资组合保险策略,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 基金管理人进行定量分 析, 对保本资产和风险资产的投资比例进行优化动态调整, 确保投资人的 投资本金的安全性。 同时, 本基金还将通过积极稳健的风险资产投资策略, 在一定程度上使保本基金分享股市整体性上涨的好处, 力争 使基金资产实 现更高的增值回报。 如在本基金存续期内市场出现新的金融衍生品且在开放式基金许可的投 资范围之内,本基金管理人可以相应调整上述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税后三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 1.2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保本混合型基金产品,属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收益品种。 2.3 基 金 管理人 和 基 金托管 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国联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4 页共 33 页 名称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 息 披 露 负责人 姓名 李华 郭明 联系电话 021-38992888 010-66105799 电子邮箱 customer.service@cpicfunds.co m custody@icbc.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021-38784766/4007000365 95588 传真 021-50151582 010-66105798 2.4 信 息 披露方 式 登 载 基 金 年 度 报 告 摘 要 的 管 理 人 互 联 网网址 www.cpicfunds.com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 9 楼 § 3


主 要 财务 指 标 、基金 净 值 表现及 利 润 分配情 况 3.1 主 要 会计数 据 和 财务指 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 数据 和 指 标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本期已实现收益 220,543.16 647,670.30 854,487.45 本期利润 1,589,094.97 482,087.89 -6,767,346.08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355 0.0097 -0.1014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3.43% 0.98% -7.25% 3.1.2 期末 数据 和 指 标 2018 年末 2017 年末 2016 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1826 0.1481 0.1382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52,487,106.56 41,829,301.52 56,241,692.87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361 1.0017 0.992 注:1 、本期 已实现 收 益 指 基 金 本 期 利 息 收 入 、 投 资 收 益 、 其 他 收 入 ( 不 含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收 益 ) 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包含停牌股票按 公允价值调整的影响; 2 、 上述基金 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 例如, 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国联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5 页共 33 页 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要低于所列数字; 3 、 对期末可 供分配利润, 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 数。 3.2 基 金 净值表 现 3.2.1 基金 份额 净 值 增长率 及 其 与同期 业 绩 比较基 准 收 益率的 比 较 阶段 份额净值增 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 长率标准差 ②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0.82% 0.03% 0.83% 0.01% -0.01% 0.02% 过去六个月 1.91% 0.03% 1.66% 0.01% 0.25% 0.02% 过去一年 3.43% 0.03% 3.30% 0.01% 0.13% 0.02% 过去三年 -3.13% 0.15% 9.91% 0.01% -13.04% 0.14% 过去五年 26.18% 0.27% 19.81% 0.01% 6.37% 0.26% 自基金合同生 效起至今 21.38% 0.26% 23.34% 0.01% -1.96% 0.25% 注: 1 、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税后三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 1.2 。 在本基金成立当年, 上述 “ 三 年期定期存款利率 ” 指《基金合同》生效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三年期 “ 金 融机构人民币存 款基准利率 ” 。 其后的每个自然年, “ 三年期定期存款利率 ” 指当年第一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 执行的三年期 “ 金融机构 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 ” ; 2 、 上述基金 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 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 于所列数字。 3.2.2 自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以 来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 较


国联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3 年 4 月 23 日 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国联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6 页共 33 页 注: 1 、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税后三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 1.2 。 在本基金成立当年, 上述 “ 三 年期定期存款利率 ” 指《基金合同》生效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三年期 “ 金 融机构人民币存 款基准利率 ” 。 其后的每个自然年, “ 三年期定期存款利率 ” 指当年第一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 执行的三年期 “ 金融机构 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 ” ; 2 、本基金基 金合同于 2013 年 4 月 23 日生效; 3 、本基金建 仓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的 6 个月,2013 年 10 月 22 日建仓期结束当日除现 金和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被动低于合同规定的范围外,其他各项资产配置符合 合同约定。 本基金已于 2013 年 10 月 23 日及时调整了现金和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 例; 4 、 本基金的 第一个保本周期为三年, 自 2013 年 4 月 23 日起 至 2016 年 4 月 25 日止; 第一个保 本周期的到期期间自 2016 年 4 月 25 日(含)起至 2016 年 4 月 28 日(含 )止;第一个保本周期到 期期间结束后,第二个保本周期开始前,设置过渡期,过渡期时间自 2016 年 4 月 29 日(含)起 至 2016 年 5 月 27 日止 (含) ; 本基金第 二个保本周期为三年, 自 2016 年 5 月 30 日起至 2019 年 5 月 30 日止,如 保本周期到期日为非工作日,则保本周期到期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5 、 上述基金 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 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 于所列数字。 3.2.3 过去 五年 基 金 每年净 值 增 长率及 其 与 同期业 绩 比 较基准 收 益 率的比 较 国联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7 页共 33 页 国联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过去五年基金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对比图 注: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 低于所列数字。 3.3 过 去 三年基 金 的 利润分 配 情 况 单位:人民币元 年度 每10份基金 份额分红数 现金形式发放总 额 再投资形式发放总 额 年度利润分配合 计 备注 2018 - - - - - 2017 - - - - - 2016 - - - - - 合计 - - - - - § 4


管 理 人报 告 4.1 基 金 管理人 及 基 金经理 情 况 4.1.1 基金 管理 人 及 其管理 基 金 的经验 国 联 安 基 金管 理 有 限 公司 是 中 国 第一 家 获 准 筹建 的 中 外 合资 基 金 管 理公 司 , 其 中方 股 东 为 太平 洋 资 产 管 理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是 国 内 领 先 的 “ A+H ” 股 上 市 综 合 性 保 险 集 团 中 国 太 平 洋 保 险 ( 集 团 ) 股国联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8 页共 33 页 份 有 限 公 司控 股 的 资 产管 理 公 司 ;外 方 股 东 为德 国 安 联 集团 , 是 全 球顶 级 综 合 性金 融 集 团 之一 。 截 至 本 报 告 期末 , 公 司 共管 理 四十 只开 放 式 基 金。 国 联 安 基金 管 理 有 限公 司 拥 有 国际 化 的 基 金管 理 团 队, 借鉴外方先进的公司治理和风险管理经验, 结合本地投资研究与客户服务的成功实践, 秉持 “ 稳 健、专业、卓越、信赖 ” 的经营理念,力争成为中国基金业最佳基金管理公司之一。 4.1.2 基金 经理 ( 或 基金经 理 小 组)及 基 金 经理助 理 的 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助 理) 期限 证券从业 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沈丹 本基金基金经 理、兼任国联 安鑫乾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国 联安鑫隆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 国联安安稳灵 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国 联安双佳信用 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 理、国联安增 富一年定期开 放纯债债券型 发起式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 理、国联安增 裕一年定期开 放纯债债券型 发起式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 理。 2017-09-2 6 - 8 年(自 2010 年起) 沈丹女士,硕士研究生。2010 年 8 月至 2015 年 2 月在中 国人保资 产 管 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担 任 交 易 员; 2015 年 3 月至 2017 年 2 月在 江 苏 常 熟 农 村 商 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司任投资经理。2017 年 3 月加 入 国 联 安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担 任基金经理助理。2017 年 8 月至 2018 年 11 月 兼任国联安鑫乾混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和 国 联 安 鑫 隆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的 基 金 经 理 , 2017 年 8 月至 2018 年 6 月兼任国 联 安 鑫 怡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的 基金经理, 2017 年 9 月至 2018 年 11 月兼任国 联安安稳灵活配置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的 基 金 经 理 , 2017 年 9 月 起兼任国联安保本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的 基 金 经 理 , 2018 年 7 月 起兼任国联安双佳信 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的 基金经理, 2018 年 11 月起 兼任国 联 安 增 富 一 年 定 期 开 放 纯 债 债 券 型 发 起 式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和 国 联 安 增 裕 一 年 定 期 开 放 纯 债 债 券 型 发 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王超伟 本基金基金经 理助理。 2016-01-1 3 - 10 年(自 2008 年起) - 注:1 、基金 经理的任职日期和离职日期为公司对外公告之日; 2 、证券从业 年限的统计标准为证券行业的工作经历年限。 国联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9 页共 33 页 4.2 管 理 人对报 告 期 内本基 金 运 作遵规 守 信 情况的 说 明 本 报 告 期 内, 本 基 金 管理 人 严 格 遵守 《 中 华 人民 共 和 国 证券 投 资 基 金法 》 、 《 国 联 安 保 本 混 合型 证 券 投 资 基金 基 金 合 同》 及 其 他 相关 法 律 法 规、 法 律 文 件的 规 定 , 本着 诚 实 信 用、 勤 勉 尽 责的 原 则 管 理 和 运 用基 金 财 产 ,在 严 格 控 制风 险 的 前 提下 , 为 基 金份 额 持 有 人谋 求 最 大 利益 。 本 基 金运 作 管 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和约定,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 理 人对报 告 期 内公平 交 易 情况的 专 项 说明 4.3.1 公平 交易 制 度 和控制 方 法 本 基 金 管 理人 遵 照 相 应法 律 法 规 和内 部 规 章 ,制 定 并 完 善了 《 国 联 安基 金 管 理 有限 公 司 公 平交 易 制 度 》 ( 以 下 简称 “ 公 平 交 易 制 度 ” ) , 用 以 规 范 包 括 投 资 授 权 、 研 究 分 析 、 投 资 决 策 、 交 易 执 行 以 及投资管理过程中涉及的实施效果与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的各个环节。 本 基 金 管 理人 建 立 了 健全 的 投 资 授权 制 度 , 分别 明 确 投 资决 策 委 员 会、 投 资 总 监、 投 资 组 合经 理 等 各 投 资决 策 主 体 的职 责 和 权 限划 分 , 投 资组 合 经 理 在授 权 范 围 内自 主 决 策 ,超 过 投 资 权限 的 操 作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 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统一的研究平台, 不同投资组合可共享研究资源。 本 基 金 管 理人 建 立 了 严格 的 投 资 组合 投 资 信 息的 管 理 及 保密 制 度 , 通过 投 资 交 易管 理 系 统 的权 限 设 置 确 保 不 同投 资 组 合 经理 之 间 的 持仓 和 交 易 等重 大 非 公 开投 资 信 息 均做 到 相 互 隔离 。 本 基 金管 理 人 建 立 集 中 交易 室 实 行 集中 交 易 制 度, 投 资 交 易指 令 统 一 通过 交 易 室 下达 , 严 格 遵守 公 平 交 易原 则 , 启 用 交 易 系统 中 的 公 平交 易 模 块 ,按 照 时 间 优先 、 价 格 优先 、 比 例 分配 的 原 则 执行 指 令 ; 对于 部 分 债 券 一 级 市场 申 购 、 非公 开 发 行 股票 申 购 等 以公 司 名 义 进行 的 交 易 ,各 投 资 组 合经 理 根 据 投资 需 要 独立申报价格和数量, 交易室根据事前申报的满足价格条件的数量进行比例分配; 对于银行间交易、 固 定 收 益 平台 、 交 易 所大 宗 交 易 等非 集 中 竞 价交 易 , 以 投资 组 合 的 名义 向 银 行 间市 场 或 交 易对 手 询 价 、 成 交 确认 , 确 保 上述 非 集 中 竞价 交 易 与 投资 组 合 一 一对 应 , 并 保证 各 投 资 组合 获 得 公 平的 交 易 机会。风险管理部对银行间、固定收益平台和大宗平台的交易进行交易价格的核对。 4.3.2 公平 交易 制 度 的执行 情 况 本 报 告 期 内, 本 基 金 管理 人 严 格 执行 公 平 交 易制 度 的 规 定, 公 平 对 待不 同 投 资 组合 , 确 保 各投 资 组 合 在 获得 投 资 信 息、 投 资 建 议和 投 资 决 策等 方 面 均 享有 平 等 机 会; 在 交 易 环节 严 格 按 照时 间 优 先 、 价 格 优先 的 原 则 执行 指 令 ; 如遇 指 令 价 位相 同 或 指 令价 位 不 同 但市 场 条 件 都满 足 时 , 及时 执 行 交 易 系 统 中的 公 平 交 易模 块 ; 采 用公 平 交 易 分析 系 统 对 不同 投 资 组 合的 交 易 价 差进 行 定 期 分析 ; 对 投资流程独立稽核等。 本 基 金 管 理人 每 季 度 和每 年 度 对 所有 投 资 组 合进 行 同 向 交易 价 差 分 析、 反 向 及 异常 交 易 分 析。国联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0 页共 33 页 本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旗 下所 有 投 资 组合 参 与 的 交易 所 公 开 竞价 同 日 反 向交 易 成 交 较少 的 单 边 交易 量 未 发现有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 5% 的 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对不同投资组合同日反向交易进行严格的控 制, 对 不 同 投 资 组 合 邻 近 交 易 日 的 反 向 交 易 从 交 易 量 、 交 易 价 格 、 交 易 金 额 等 方 面 进 行 分 析 , 未 发 现异常交易。 本基金管理人对本报告期内不同时间窗下 (日内、3 日内、5 日内) 的不同投资组合同向交易的 交易价差进行了分析,执行了 95% 置信区 间、假设溢价率为 0 的 T 分 布检验,同时进一步对不同投 资 组 合 同 向交 易 的 交 易占 优 比 情 况以 及 潜 在 的价 差 金 额 对投 资 组 合 的贡 献 进 行 分析 , 未 发 现明 显 异 常。 公平交易制度总体执行情况良好。 4.3.3 异常 交易 行 为 的专项 说 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存在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无法解释的异常交易行为。 4.4 管 理 人对报 告 期 内基金 的 投 资策略 和 业 绩表现 的 说 明 4.4.1 报告 期内 基 金 投资策 略 和 运作分 析 2018 年全年 ,宏观经济显现出 CPI 低位震荡、PPI 先扬后抑 的总体趋势。全年除 二月因春节效 应 CPI 同比增长 2.9% 之 外,上半年 CPI 同比增幅均维持在 2% 以下较低 水平,下半年 CPI 基本在 2.0%-2.5% 范 围内波动, 总体较为温和。 食品价格在三季度受季节影响一度有所上涨, 此外全年均保 持 在 较 低 位置 。 受 到 年后 新 工 程 开工 , 需 求 逐渐 释 放 以 及外 围 市 场 原油 等 生 产 资料 价 格 不 断上 涨 等 因素影响,PPI 在二、三两季度出现阶段性回升,但四季度掉头向下。全年,内部经济增长缺少爆 发点, 内需疲软; 外部, 中美贸易摩擦爆发且逐步升级, 前景难测。 经济走弱给全年债券市场的 “ 由 熊转牛 ” 提供了坚实基础。 货币政策方面, 与 2017 年相比,2018 年货币政策 出现实质转向, 由 “ 紧平衡 ” 向“ 宽松” 转变的大 基调完全确立。2017 年 去杠杆政策取得一定实效, 但也造 成许多实体经济企业面临融资困难、 增长 乏力的困境。 叠加爆发的中美贸易摩擦, 央行被迫逐步放开资金 “ 闸门 ” 。 无论是 2018 年年初确 立的 “ 临 时 准 备 金 动 用 安 排 ” (CRA)制度,还是在 四 月、六 月和 十 月的三次降准,都显示了央行在一定 时期内保持资金面稳定, 拓宽企业 (特别是民企) 融资渠道, 扶持实体经济企业的决心。 外围市场 , 2018 年美联 储如预期加息四次, 但由于美国经济已出现疲态, 2019 年美联 储加息次数和力度的预期 都有所减弱, 总体利好债券市场。 总体 来看,2018 年全年市 场流动性宽松稳定, 收益率曲线增陡下 行。 本 基 金 全 年采 取 稳 健 操作 策 略 。 二季 度 在 新 增资 金 进 入 后, 根 据 本 基金 性 质 , 择机 配 置 中 短久国联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1 页共 33 页 期高资质企业债、公司债和短久期利率债,之后根据市场情况适度增减杠杆,全年收益稳定。 4.4.2 报告 期内 基 金 的业绩 表 现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的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3.43% ,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 3.30% 。 4.5 管 理 人对宏 观 经 济、证 券 市 场及行 业 走 势的简 要 展 望 内部方面, 从目前市场数据和情绪来看,2019 年一、 二季度经济可能继续在低位震荡, 但波动 率加剧。 资金面保持长期宽松, 可能造成通胀水平的提升。 权益市场估值已经处在历史低位, 目前 , 市 场 风 险 偏好 整 体 提 升, 权 益 市 场有 一 定 机 会。 外 部 方 面, 中 美 贸 易摩 擦 始 终 悬而 未 决 , 外围 市 场 出 现 分 化 迹象 ( 美 弱 日欧 强 ) 。2019 很 可 能 是波 动 率 极 高的 一 年 , 本基 金 需 密 切关 注 上 述 各个 因 素 的交互作用可能对债券市场产生的影响。 综上,本基金计划在未来保持持仓结构不变,保持稳健操作策略。 4.6 管 理 人对报 告 期 内基金 估 值 程序等 事 项 的说明 公 司 内 部 建立 估 值 工 作小 组 对 证 券估 值 负 责 。估 值 工 作 小组 由 公 司 运营 部 、 权 益投 资 部 、 交易 部 、 监 察 稽核 部 、 风 险管 理 部 、 量化 投 资 部 、研 究 部 部 门经 理 组 成 ,并 根 据 业 务分 工 履 行 相应 的 职 责 , 所 有 成员 都 具 备 丰富 的 专 业 能力 和 估 值 经验 , 参 与 估值 流 程 各 方不 存 在 重 大利 益 冲 突 。基 金 经 理不直接参与估值决策, 估值决策由估值工作小组成员 1/2 以 上多数票通过, 量化投资部、 研究部、 权 益 投 资 部对 估 值 决 策必 须 达 成 一致 , 估 值 决策 由 公 司 总经 理 签 署 后生 效 。 对 于估 值 政 策 ,公 司 和 基 金 托 管 银行 有 充 分 沟通 , 积 极 商讨 达 成 一 致意 见 ; 对 于估 值 结 果 ,公 司 和 基 金托 管 银 行 有详 细 的 核 对 流 程 ,达 成 一 致 意见 后 才 能 对外 披 露 。 会计 师 事 务 所认 可 公 司 基金 估 值 的 政策 和 流 程 的适 当 性 与合理性。 4.7 管 理 人对报 告 期 内基金 利 润 分配情 况 的 说明 根 据 法 律 法规 的 规 定 和本 基 金 基 金合 同 的 约 定, 以 及 本 基金 实 际 运 作情 况 , 本 基金 本 报 告 期未 进行利润分配,符合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 4.8 报 告 期内管 理 人 对本基 金 持 有人数 或 基 金资产 净 值 预警情 形 的 说明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6 月 5 日 本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 基金管理人已开展持续营销活动,提升基金规模。 国联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2 页共 33 页 § 5


托 管 人报 告 5.1 报 告 期内本 基 金 托管人 遵 规 守信情 况 声 明 本 报 告 期 内, 本 基 金 托管 人 在 对 国联 安 保 本 混合 型 证 券 投资 基 金 的 托管 过 程 中 ,严 格 遵 守 《证 券 投 资 基 金法 》 及 其 他法 律 法 规 和基 金 合 同 的有 关 规 定 ,不 存 在 任 何损 害 基 金 份额 持 有 人 利益 的 行 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 管 人对报 告 期 内本基 金 投 资运作 遵 规 守信、 净 值 计算、 利 润 分配等 情 况 的说明 本 报 告 期 内, 国 联 安 保本 混 合 型 证券 投 资 基 金的 管 理 人 —— 国 联 安 基金 管 理 有 限公 司 在 国 联 安 保 本 混 合 型证 券 投 资 基金 的 投 资 运作 、 基 金 资产 净 值 计 算、 基 金 份 额申 购 赎 回 价格 计 算 、 基金 费 用 开 支 等 问 题上 , 不 存 在任 何 损 害 基金 份 额 持 有人 利 益 的 行为 , 在 各 重要 方 面 的 运作 严 格 按 照基 金 合 同的规定进行。本报告期内,国联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未进行利润分配。 5.3 托 管 人对本 年 度 报告中 财 务 信息等 内 容 的真实 、 准 确和完 整 发 表意见 本 托 管 人 依 法 对 国 联 安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编 制 和 披 露 的 国 联 安 保 本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2018 年 年 度 报 告中 财 务 指 标、 净 值 表 现、 利 润 分 配情 况 、 财 务会 计 报 告 、投 资 组 合 报告 等 内 容 进行 了 核 查,以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 6


审 计 报告 本 报 告 期 的基 金 财 务 会计 报 告 经 普华 永 道 中 天会 计 师 事 务所 ( 特 殊 普通 合 伙 ) 审计 , 注 册 会计 师


单峰


钱祎彤签字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19) 第 21211 号标准 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投资 者可通过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7


年 度 财务 报 表 7.1 资 产 负债表 会计主体:国联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本期末 2018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国联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3 页共 33 页 资 产: - - 银行存款 1,407,529.99 90,320.22 结算备付金 236,818.18 40,456.19 存出保证金 1,971.95 596.04 交易性金融资产 46,733,246.00 38,921,019.10 其中:股票投资 - -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46,733,246.00 38,921,019.1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500,000.00 4,000,000.00 应收证券清算款 2,003,997.81 198,149.75 应收利息 1,049,838.82 774,776.06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10,886.36 6,938.56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52,944,289.11 44,032,255.92 负 债 和 所有者 权 益 本期末 2018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7 年 12 月 31 日 负 债: - -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1,700,000.00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应付赎回款 715.18 60,441.07 应付管理人报酬 53,838.12 44,055.58 国联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4 页共 33 页 应付托管费 8,973.01 7,342.59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 - 应交税费 188,646.95 185,900.00 应付利息 - -250.31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205,009.29 205,465.47 负债合计 457,182.55 2,202,954.40 所 有 者 权益: - - 实收基金 43,239,421.75 35,643,443.45 未分配利润 9,247,684.81 6,185,858.07 所 有 者 权益合 计 52,487,106.56 41,829,301.52 负 债 和 所有者 权 益 总计 52,944,289.11 44,032,255.92 注: 报告截止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 基金份额净值 1.0361 元 , 基金份额总额 50,656,246.14 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 国联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上 年 度 可比期 间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一、收入 2,475,199.61 1,425,975.72 1. 利息收入 1,917,836.87 2,310,412.30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8,819.67 8,950.71 债券利息收入 1,829,809.43 2,239,288.08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79,207.77 62,173.51 其他利息收入 - - 国联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5 页共 33 页 2. 投资收益( 损失以 “- ” 填 列) -869,602.74 -799,621.85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 40,892.97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869,602.74 -840,514.82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 - 股利收益 - - 3.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收 益 ( 损 失 以 “- ” 号填 列) 1,368,551.81 -165,582.41 4. 汇兑收益( 损失以 “ -” 号填列) - - 5. 其他收入( 损失以 “- ” 号 填列) 58,413.67 80,767.68 减 : 二 、费用 886,104.64 943,887.83 1 .管理人报 酬 546,672.07 593,643.66 2 .托管费 91,111.97 98,940.59 3 .销售服务 费 - - 4 .交易费用 302.63 3,953.31 5 .利息支出 1,594.41 5,002.27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1,594.41 5,002.27 6 .税金及附 加 4,081.56 - 7 .其他费用 242,342.00 242,348.00 三 、 利润 总 额 ( 亏 损总 额 以 “- ” 号 填列 ) 1,589,094.97 482,087.89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 、 净 利润( 净 亏 损以 “- ” 号 填 列) 1,589,094.97 482,087.89 7.3 所 有 者权益 ( 基 金净值 ) 变 动表 会计主体: 国联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国联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6 页共 33 页 2018 年 1 月 1 日 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 分 配 利润 所 有 者 权益合 计 一、 期初所有者权益 (基 金净值) 35,643,443.45 6,185,858.07 41,829,301.52 二 、 本 期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数 ( 本 期利润) - 1,589,094.97 1,589,094.97 三 、 本 期 基 金 份 额 交 易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数 ( 净 值 减 少 以 “- ” 号填 列) 7,595,978.30 1,472,731.77 9,068,710.07 其中:1. 基金 申购款 24,794,745.97 4,719,135.79 29,513,881.76 2. 基金赎回款 -17,198,767.67 -3,246,404.02 -20,445,171.69 四 、 本 期 向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 净 值 减 少 以 “- ” 号填列 ) - - - 五、 期末所有者权益 (基 金净值) 43,239,421.75 9,247,684.81 52,487,106.56 项目 上 年 度 可比期 间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 分 配 利润 所 有 者 权益合 计 一、 期初所有者权益 (基 金净值) 48,402,399.94 7,839,292.93 56,241,692.87 二 、 本 期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数 ( 本 期利润) - 482,087.89 482,087.89 三 、 本 期 基 金 份 额 交 易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数 ( 净 值 减 少 以 “- ” 号填 -12,758,956.49 -2,135,522.75 -14,894,479.24 国联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7 页共 33 页 列) 其中:1. 基金 申购款 2,180,932.93 362,237.31 2,543,170.24 2. 基金赎回款 -14,939,889.42 -2,497,760.06 -17,437,649.48 四 、 本 期 向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 净 值 减 少 以 “- ” 号填列 ) - - - 五、 期末所有者权益 (基 金净值) 35,643,443.45 6,185,858.07 41,829,301.52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页码(序号)从 7.1 至 7.4 ,财 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 负责人:孟朝霞,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柯,会计机构负责人:仲晓峰 7.4 报 表 附注 7.4.1 基金 基本 情 况 国 联 安 保 本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以 下 简 称 “ 本基金 ”) 经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以 下 简 称 “ 中 国证监会 ”) 证监许可[2012] 第 1464 号 《关于核准国联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 核准, 由 国 联 安 基金 管 理 有 限公 司 依 照 《中 华 人 民 共和 国 证 券 投资 基 金 法 》和 《 国 联 安保 本 混 合 型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合 同 》 负 责公 开 募 集 。本 基 金 为 契约 型 开 放 式, 存 续 期 限不 定 , 首 次设 立 募 集 不包 括 认 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 243,434,809.86 元, 业经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毕马威华 振验字第 1300034 号验资 报告予以验证。 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国联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合同》于 2013 年 4 月 23 日正式生效, 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 243,508,859.34 份基金 份额, 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 74,049.48 份基金份额 。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中国 工商银行”) , 担保人为广东省融资再担 保有限公司。 根 据 《 国 联安 保 本 混 合型 证 券 投 资基 金 基 金 合同 》 的 有 关规 定 , 本 基金 的 保 本 周期 每 三 年 为一 个周期, 本基 金第一个保本周期于 2016 年 4 月 25 日届满。 本基 金的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于 2016 年 5 月 27 日 进行了份额折算,折算后基金份额净值由人民币 1.172 元调 整为人民币 1.000 元,基 金 份额增加 10,139,259.05 份 。在符合基金合同规定的保本基金存续的条件下,本基金于 2016 年 5 月 30 日转入下 一保本周期。 保本周期届满时, 若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 本基金继续存续; 否则, 本国联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8 页共 33 页 基 金 变 更 为 非 保 本 的 混 合 基 金 , 基 金 名 称 相 应 变 更 为 “ 国 联 安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 如 果 本基金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对基金存续的要求,则本基金将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终止。 根 据 《 中 华人 民 共 和 国证 券 投 资 基金 法 》 和 《国 联 安 保 本混 合 型 证 券投 资 基 金 基金 合 同 》 的有 关规定,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是具有良好流动性 的金融工具, 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债券、 股票( 含 中 小 板 、 创 业 板 及 其 他 经 中 国 证 监 会 核 准 上 市 的 股 票) 、 权 证 、 股 指 期 货 、 货 币 市 场 工 具 及 法 律 、 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 本基金的投资对 象 主 要 分 为两 类 : 保 本资 产 和 风 险资 产 。 保 本资 产 主 要 包括 国 债 、 金融 债 、 央 行票 据 、 企 业债 、 公 司债、 中期票据、 可转换债券( 含分离交易可转债) 、 短期融资券、 资产支持证券、 债券回购、 银行存 款 等 固 定 收益 品 种 。 风险 资 产 主 要包 括 股 票 、权 证 以 及 股指 期 货 等 权益 类 品 种 。如 法 律 法 规或 监 管 机 构 以 后 允许 基 金 投 资其 他 品 种 ,基 金 管 理 人在 履 行 适 当程 序 后 , 可以 将 其 纳 入投 资 范 围 。本 基 金 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保本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 60% , 风险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高于 40% , 其中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的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 , 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税后三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 x1.2 。 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本基金的保本期安排列示如下:





保本期 到期日











份额数











最大 保本线





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基金份额净值





2019 年 5 月 30 日


50,656,246.14








1.0000























1.0361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基金的审计报告日批准报出。 7.4.2 会计 报表 的 编 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 则 》 、 各项 具体 会 计准 则及 相 关规 定( 以 下 合称 “ 企业 会 计准 则 ”) 、 中 国证 监会 颁 布的 《证 券 投资 基 金 信息披露 XBRL 模板第 3 号< 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 》 、 中国证 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以下简称“ 中国基 金业协会 ”) 颁布的 《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 、 《国联安 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和在财务报表附注 7.4.4 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 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 务操作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7.4.3 遵循 企业 会 计 准则及 其 他 有关规 定 的 声明 本基金 2018 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真实、 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 状况以及 2018 年度的经营 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国联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9 页共 33 页 7.4.4 本报 告期 所 采 用的会 计 政 策、会 计 估 计与最 近 一 期年度 报 告 相一致 的 说 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7.4.5 会计 政策 和 会 计估计 变 更 以及差 错 更 正的说 明 7.4.5.1 会计政 策 变 更的说 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7.4.5.2 会计估 计 变 更的说 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7.4.5.3 差错更 正 的 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7.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 号 《关于企 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 、 财 税[2012]85 号《关于实 施上市公司 股息红利差 别化个人所 得税政策有 关问题的通 知》 、财税[2015]101 号《 关 于 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 财税[2016]36 号 《关于 全面推开营业税 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 财税[2016]46 号 《关于 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 通知》 、 财税[2016]70 号 《 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 、 财税[2016]140 号 《 关 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 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7]2 号《关于 资管产品增 值 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 财税[2017]56 号 《 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 财税[2017]90 号 《 关 于 租入 固 定 资 产进 项 税 额 抵扣 等 增 值 税政 策 的 通 知》 及 其 他 相关 财 税 法 规和 实 务 操 作, 主 要 税项列示如下: (1) 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 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资管产品 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 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 按照 3% 的征收率缴纳增 值税。 对资管产品在 2018 年 1 月 1 日 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 未缴 纳增值税的, 不再 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对 证 券 投 资基 金 管 理 人运 用 基 金 买卖 股 票 、 债券 的 转 让 收入 免 征 增 值税 , 对 国 债、 地 方 政 府债 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 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 以 2018 年 1 月 1 日 起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 (2) 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 包括买卖股票、 债券的差价收入, 股票的股息、 红利收入,国联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0 页共 33 页 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 对 基 金 取得 的 企 业 债券 利 息 收 入, 应 由 发 行债 券 的 企 业 在 向 基 金 支付 利 息 时 代扣 代 缴 20% 的个人所得税。 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 持股期限在 1 个 月以内( 含 1 个月) 的, 其 股 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 上至 1 年( 含 1 年) 的,暂减按 50% 计 入应 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 取 得 的 股 息、 红 利 收 入, 按 照 上 述规 定 计 算 纳税 , 持 股 时间 自 解 禁 日起 计 算 ; 解禁 前 取 得 的股 息 、 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 50%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 20% 的 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4) 基金卖出股票按 0.1% 的税率缴纳 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5) 本基金的城市维护建设税、 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等税费按照实际缴纳增值税额的适 用比例计算缴纳。 7.4.7 关联 方关 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 注册登记机构、 基金 销售 机构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工 商银行 ”) 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 广东省融资再担保有限公司 基金保证人 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太平洋资管 ”)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 自 2018 年 5 月 4 日 起)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国泰君安 ”)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 截止至 2018 年 5 月 3 日) 基金销 售机构 安联集团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中国太平洋保险( 集团) 股 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最终控制人 ( 自 2018 年 5 月 4 日起) 注: 自 2018 年 5 月 4 日 起, 本基金管理人的控股股东由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太平 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因此自 2018 年 5 月 4 日起,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不再属于本基金 的关联方。 7.4.8 本报 告期 及 上 年度可 比 期 间的关 联 方 交易 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本报告期内所披露的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方交易均为发生在截至 2018 年 5 月 3 日止期间的交易,所披露的与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之间的关联方交易均为发生在自 2018 年 5 月 4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期间的交易。 7.4.8.1 通过关 联 方 交易单 元 进 行的交 易 国联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1 页共 33 页 7.4.8.1.1 股票 交 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有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股票交易。 7.4.8.1.2 权证 交 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有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权证交易。 7.4.8.1.3 债券 交 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8 年1 月1 日至2018 年12 月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 年1 月1 日至2017 年12 月31 日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 券成交总 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 券成交总 额的比例 国泰君安 - - 5,446,856.43 17.24% 7.4.8.1.4 债券 回 购 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8 年1 月1 日至2018 年12 月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 年1 月1 日至2017 年12 月31 日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 券回购成 交总额的 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 券回购成 交总额的 比例 国泰君安 - - 75,800,000.00 29.44% 7.4.8.1.5 应支 付 关 联方的 佣 金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有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7.4.8.2 关联方 报 酬 7.4.8.2.1 基金 管 理 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国联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2 页共 33 页 2018 年1 月1 日至2018 年12 月31日 2017 年1 月1 日至2017 年12 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546,672.07 593,643.66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189,551.55 296,592.01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1.20% 的年 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 1.20%/ 当年天数。 7.4.8.2.2 基金 托 管 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 年1 月1 日至2018 年12 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 年1 月1 日至2017 年12 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91,111.97 98,940.59 注:支付基金托管行中国工商银行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20% 的年费率 计提,逐日 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 0.20%/ 当年 天数。 7.4.8.3 与关联 方 进 行银行 间 同 业市场 的 债 券( 含回 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发生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 含回购) 交易。 7.4.8.4 各关联 方 投 资本基 金 的 情况 7.4.8.4.1 报告 期 内 基金管 理 人 运用固 有 资 金投资 本 基 金的情 况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于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运用 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4.8.4.2 报告 期 末 除基金 管 理 人之外 的 其 他关联 方 投 资本基 金 的 情况 份额单位:份 关联方名称 本期末 2018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持有的基金份额 持有的基金 份额占基金 总份额的比 持有的基金份额 持有的基金份 额占基金总份 额的比例 国联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3 页共 33 页 例 太平洋资管 26,580,683.28 52.47% - - 7.4.8.5 由关联 方 保 管的银 行 存 款余额 及 当 期产生 的 利 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8 年1 月1 日至2018 年12 月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 年1 月1 日至2017 年12 月31 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工商银行 1,407,529.99 5,205.94 90,320.22 7,157.45 注: 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保管, 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本基金通过 “ 中 国工 商 银 行 基 金 托 管 结 算 资 金 专 用 存 款 账 户 ” 转存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结算备付金, 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 相关余额为人民币 236,818.18 元(2017 年 12 月 31 日: 人民币 40,456.19 元) 。 7.4.8.6 本基金 在 承 销期内 参 与 关联方 承 销 证券的 情 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的证券。 7.4.8.7 其他关 联 交 易事项 的 说 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须作说明的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7.4.9 期末 (2018 年 12 月 31 日 ) 本基 金 持 有的流 通 受 限证券 7.4.9.1 因认购 新 发/ 增 发证 券 而 于期末 持 有 的流通 受 限 证券 本基金本期末无因认购新发/ 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2 期末持 有 的 暂时停 牌 等 流通受 限 股 票 本基金本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7.4.9.3 期末债 券 正 回购交 易 中 作为抵 押 的 债券 7.4.9.3.1 银行 间 市 场债券 正 回 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 , 本基金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 证券款余额为 0 元,因 此没有作为抵押的债券。 7.4.9.3.2 交易 所 市 场债券 正 回 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 , 基金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国联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4 页共 33 页 券款余额为 0 元,因此没有作为抵押的债券。该类交易要求本基金在回购期内持有的证券交易所交 易的债券和/ 或在新质押式回购下转入质押库的债券, 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 折算为标准券后, 不 低于债券回购交易的余额。 7.4.10 有 助于 理 解 和分析 会 计 报表需 要 说 明的其 他 事 项 (1) 公允价值 (a) 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公 允 价 值 计量 结 果 所 属的 层 次 , 由对 公 允 价 值计 量 整 体 而言 具 有 重 要意 义 的 输 入值 所 属 的 最低 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b) 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i) 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属于 第二层次的余额为 46,733,246.00 元, 无属于第一或第三层次的余额(2017 年 12 月 31 日: 第一层次: 770,628.60 元 ,第二层次 38,150,390.50 元,无第三层次) 。 (ii) 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本基金以导致各层次之间转换的事项发生日为确认各层次之间转换的时点。 本 基 金 本 期及 上 年 度 可比 期 间 持 有的 以 公 允 价值 计 量 的 金融 工 具 的 公允 价 值 所 属层 次 未 发 生重 大变动。 (iii) 第三层次 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无。 (c) 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 , 本 基金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2017 年 12 月 31 日: 同) 。 (d)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 以 公 允 价值 计 量 的 金融 资 产 和 负债 主 要 包 括应 收 款 项 和其 他 金 融 负债 , 其 账 面价 值 与 公 允价 值相差很小。 (2) 除公允价值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国联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5 页共 33 页 §8


投 资 组合 报 告 8.1 期 末 基金资 产 组 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 的比例(% )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46,733,246.00 88.27 其中:债券 46,733,246.00 88.27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500,000.00 2.83 其中: 买断式 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 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644,348.17 3.11 8 其他各项资产 3,066,694.94 5.79 9 合计 52,944,289.11 100.00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可能存在尾差。 8.2 报告期末按 行 业 分类的 股 票 投资组 合 8.2.1 报告 期末 按 行 业分类 的 境 内股票 投 资 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2.2 报告 期末 按 行 业分类 的 港 股通 投 资 股 票投资 组 合


本基金本 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投资股票。 国联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6 页共 33 页 8.3 期 末 按公允 价 值 占基金 资 产 净值比 例 大 小排序 的 前 十名 股 票 投 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4 报 告 期内股 票 投 资组合 的 重 大变动 8.4.1 累计 买入 金 额 超出期初基 金资产 净 值 2 % 或前 20 名 的 股票 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买入股票。 8.4.2 累计 卖出 金 额 超出期初基 金资产 净 值 2 % 或前 20 名 的 股票 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卖出股票。 8.5 期 末 按债券 品 种 分类的 债 券 投资组 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 例( %)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18,705,900.00 35.64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18,705,900.00 35.64 4 企业债券 28,027,346.00 53.40 5 企业短期融资 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 (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46,733,246.00 89.04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可能存在尾差。 8.6 期 末 按公允 价 值 占基金 资 产 净值比 例 大 小 排序 的 前 五名债 券 投 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 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国联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7 页共 33 页 值比例( %) 1 108602 国开 1704 70,000 7,067,900.00 13.47 2 018006 国开 1702 55,000 5,615,500.00 10.70 3 112196 13 苏宁债 50,000 5,085,000.00 9.69 4 018005 国开 1701 50,000 5,022,000.00 9.57 5 122686 12 白药债 50,000 5,017,500.00 9.56 8.7 期 末 按公允 价 值 占基金 资 产 净值比 例 大 小 排序 的 前 十名 资 产 支 持证券 投 资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报 告 期末按 公 允 价值占 基 金 资产净 值 比 例大小 排 序 的前五 名 贵 金属投 资 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9 期 末 按公允 价 值 占基金 资 产 净值比 例 大 小排 序 的 前 五名权 证 投 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10 报告 期末 本 基 金投资 的 股 指期货 交 易 情况说 明 8.10.1 报 告期 末 本 基金投 资 的 股指期 货 持 仓和损 益 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8.10.2 本 基金 投 资 股指期 货 的 投资政 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没有相关投资政策。 8.11 报 告期末 本 基 金投资 的 国 债期货 交 易 情况说 明 8.11.1 本 期国 债 期 货投资 政 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没有相关投资政策。 8.11.2 报 告期 末 本 基金投 资 的 国债期 货 持 仓和损 益 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8.11.3 本 期国 债 期 货投资 评 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没有相关投资评价。 8.12 投资 组合 报 告 附注 8.12.1 本报告 期 内 , 经查 询 上 海 证券 交 易 所 、深 圳 证 券 交易 所 等 机 构公 开 信 息 披露 平 台 , 本基 金 投 资 的 前 十 名证 券 的 发 行主 体 没 有 出现 被 监 管 部门 立 案 调 查, 或 在 本 报告 编 制 日 前一 年 内 受 到公 开 谴国联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8 页共 33 页 责、处罚的情形。 8.12.2 本基金 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8.12.3 期 末其 他 各 项资产 构 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1,971.95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2,003,997.81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1,049,838.82 5 应收申购款 10,886.36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3,066,694.94 8.12.4 期 末持 有 的 处于转 股 期 的可转 换 债 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12.5 期 末前 十 名 股票中 存 在 流通受 限 情 况的说 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9


基 金 份额 持 有 人信息 9.1 期 末 基金份 额 持 有人户 数 及 持有人 结 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户数( 户) 户均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 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 比例 国联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9 页共 33 页 925 54,763.51 26,580,683.28 52.47% 24,075,562.86 47.53% 9.2 期 末 基金管 理 人 的从业 人 员 持有本 基 金 的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9.91 0.00% 9.3 期 末 基金管 理 人 的从业 人 员 持有本 开 放 式基金 份 额 总量区 间 的 情况 截 止 本 报 告期 末 , 本 公司 高 级 管 理人 员 、 基 金投 资 和 研 究部 门 负 责 人持 有 本 基 金份 额 总 量 的数 量区间均为 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 0 。 § 10


开 放式基 金 份 额变动 单位:份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3 年 4 月 23 日) 基 金份额总额 243,508,859.34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41,757,701.26 本报告期 基金总申购份额 29,047,712.08 减: 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20,149,167.20 本报告期 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50,656,246.14 注:总申购份额包含本报告期内发生的转换入和红利再投资份额;总赎回份额包含本报告期内 发生的转换出份额。 § 11


重 大事件 揭 示 11.1 基 金份额 持 有 人大会 决 议 本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1.2 基金 管理 人 、 基金托 管 人 的专门 基 金 托管部 门 的 重大人 事 变 动 1 、2018 年 3 月 30 日, 基金管理人发布《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公告》 , 刘轶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督察长职务,由总经理孟朝霞女士代行督察长职务。 2 、 2018 年 4 月 27 日, 基 金管理人发布 《国联安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独立董事 变更公告》 , 于业明先生、杨一君先生、Jiachen Fu 女士和 Eugen Loeffler 先 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公司国联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0 页共 33 页 总 经 理 孟 朝霞 女 士 继 续担 任 公 司 第五 届 董 事 会董 事 ; 贝 多广 先 生 、 岳志 明 先 生 担任 公 司 第 五届 董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胡 斌 先 生继 续 担 任 公司 第 五 届 董事 会 独 立 董事 。 庹 启 斌先 生 、 汪 卫杰 先 生 不 再担 任 本 公司 董事;程静萍女士不再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3 、2018 年 4 月 27 日, 基 金管理人发布 《国联安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变 更公告》 , 于业明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 庹启斌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 4 、2018 年 4 月 28 日, 基金管理人发布《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公告》 , 满黎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5 、2018 年 9 月 21 日, 基金管理人发布《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公告》 , 李华先生担任公司督察长职务,总经理孟朝霞女士不再代为履行督察长职责。 6 、2018 年 9 月 21 日, 基金管理人发布《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公告》 , 蔡蓓蕾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兼市场总监职务。 7 、本报告期 内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无重大人事变动。 11.3 涉及 基金 管 理 人、基 金 财 产、基 金 托 管业务 的 诉 讼 本报告期内未发生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1.4 基金 投资 策 略 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11.5 为 基金进 行 审 计的会 计 师 事务所 情 况 本基金自 2018 年 12 月 11 日起更换会计师事务所, 由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 通合伙) 变更为普 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 此次变 更已经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议通过和通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监局备案。 本基金报告年度支付给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 通合伙) 的报 酬为 5.50 万 元人民币。 目前该事务所已向本基金提供连续 1 年的审计服 务。 11.6 管理 人、 托 管 人及其 高 级 管理人 员 受 稽查或 处 罚 等情况 1 、 本报告期 内,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就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下发 《关于对国 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 对此, 本基金管理人高度重视, 制定并 落实相关 整改措施, 及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提交整改报告, 顺利通过了该局的整改验收。 2 、本报告期 内,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有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的情形发生。 11.7 基金 租用 证 券 公司交 易 单 元的有 关 情 况 11.7.1 基 金 租用 证 券 公司交 易 单 元进行 股 票 投资及 佣 金 支付情 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国联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1 页共 33 页 券商名称 交易 单元 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 票成交总 额的比例 佣金 占当期佣 金总量的 比例 兴业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1 - - - - - 国泰君安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1 - - - - - 中国国际金融 股份有限公司 1 - - - - - 华泰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1 - - - - - 注:1 、专用 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1 )选择使 用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证券经营机构的选择标准 基金管理人负责选择证券经营机构, 选用其专用交易单元供本基金买卖证券专用, 选用标准为: A 实力雄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 3 亿 元人民币。 B 财务状况 良好,各项财务指标显示公司经营状况稳定。 C 经营行为 规范,近一年未发生重大违规行为而受到证监会处罚。 D 内部管理规范、严格,具备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满足基金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 E 具备基金 运作所需的高效、 安全的通讯条件, 交易设备符合代理本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要求, 并能为本基金提供全面的信息服务。 F 研究实力较强, 有固定的研究机构和专门的研究人员, 能及时为本基金提供周到的咨询服务。 (2 )选择使 用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证券经营机构的程序 基金管理人根据上述标准考察证券经营机构后,与被选中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交易单元使用协 议,通知基金托管人协同办理相关交易单元租用手续。之后,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各证券经营机构的 研究报 告、信息服务质量等情况,根据如下选择标准细化的评价体系进行评比排名: A 提供的研究报告质量和数量; B 研究报告 被基金采纳的情况; C 因采纳其 报告而为基金运作带来的直接效益和间接效益; D 因采纳其报告而为基金运作避免或减少的损失; E 由基金管 理人提出课题,证券经营机构提供的研究论文质量; F 证券经营机构协助我公司研究员调研情况; G 与证券经营机构研究员交流和共享研究资料情况; 国联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2 页共 33 页 H 其他可评价的量化标准。 基金管理人不但对已使用交易单元的证券经营机构进行排名,同时亦关注并接受其他证券经营 机构的研究 报告和信息资讯。对于达到有关标准的证券经营机构将继续保留,并对排名靠前的证券 经营机构在交易量的分配上采取适当的倾斜政策。对于不能达到有关标准的证券经营机构则将退出 基金管理人的选择名单,基金管理人将重新选择其它经营稳健、研究能力强、信息服务质量高的证 券经营机构,租用其交易单元。若证券经营机构所提供的研究报告及其他信息服务不符合要求,基 金管理人有权提前中止租用其交易单元。 2 、报告期内 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无变更。 11.7.2 基 金租 用 证 券公司 交 易 单元进 行 其 他证券 投 资 的情 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 券成交总 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回 购成交总 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 证成交总 额的比例 兴业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 - - - 国泰君安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中国国际金融 股份有限公司 12,720,422.1 6 25.05% 7,200,000. 00 2.06% - - 华泰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38,053,717.7 1 74.95% 342,100,0 00.00 97.94% - - 12


影 响 投资 者 决 策的其 他 重 要信息 12.1 报 告 期内 单 一 投资者 持 有 基金份 额 比 例达到 或 超 过20%的情况 投资者 类别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 序号 持有基金份额比 例达到或者超过 20% 的时间区 间 期初份 额 申购份 额 赎回份额 持有份额 份额占比 机构 1 2018 年 6 月5 日 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 26,580 ,683.2 8 - 26,580,683. 28 52.47% 产品特有风险 国联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33 页共 33 页 (1 )持有份 额比例较高的投资者(“高比例投资者”)大额赎回时易使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或连 续巨额赎回, 中小投资者可能面临赎回申请需要与高比例投资者按同比例部分延期办理的风险, 赎 回款项延期获得。 (2 )基金净 值大幅波动的风险 高比例投资者大额赎回时, 基金管理人进行基金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 若 高比例投资者赎回的基金份额收取赎回费, 相应的赎回费用按约定将部分或全部归入基金资产, 可 能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 (3 )基金规 模较小导致的风险 高比例投资者赎回后, 可能导致基金规模较小, 从而使得基金投资 及运作管理的难度增加。 本基金 管理人将继续勤勉尽责,执行相关投资策略,力争实现投资目标。 12.2 影 响 投资 者 决 策的其 他 重 要信息 本基金管理人于 2018 年 5 月 4 日发布公告,经本基金管理人股东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决议通过, 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核准 (证监许可[2018]557 号 ) , 本基 金管理人原股东国泰君安证 券 股 份 有 限公 司 将 所 持 51% 股 权 转 让给 太 平 洋 资产 管 理 有 限责 任 公 司 。上 述 事 项 涉及 的 相 关 工商 变 更 登 记 等 事宜 , 已 按 规定 办 理 完 毕。 变 更 后 ,本 基 金 管 理人 的 股 东 为太 平 洋 资 产管 理 有 限 责任 公 司 和安联集团。 国 联 安 基金管 理 有 限公司 二 〇 一 九年三 月 三 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