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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投瑞银中证500指数量化增强A(005994)

国投瑞银中证500指数量化增强: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国投瑞银中证 500指数量化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页,共 39页
 
 
 
 
国投瑞银中证 500指数量化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8年 12月 31日 
 
 
 
 
 
 
 
 
 
 
 
 
 
 
 
 
基金管理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九年三月三十日国投瑞银中证 500指数量化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页,共 39页
§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 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9年 3月 29 日 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 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 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 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 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 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期自 2018年 8月 1日起至 12月 31日止。


国投瑞银中证 500指数量化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页,共 39页 §2


基金简介 2.1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国投瑞银中证 500指数量化增强 基金主代码 005994 交易代码 005994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年 8月 1日 基金管理人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347,935,280.55份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为指数增强型股票基金, 通过数量化的方法进行积极的组 合管理和严格的风险控制, 在对标的指数进行有效跟踪的基础上, 力争获取高于标的指数的超额收益。 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指数增强型投资策略, 以中证 500指数为基金的标的 指数,结合深入的宏观和基本面研究、以及量化投资技术,在跟 踪指数的基础上调整投资组合, 力争在控制基金净值增长率与业 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 0.5%,年跟 踪误差不超过 7.75%,以实现高于标的指数的投资收益和基金资 产的长期增值。 (一)类别资产配置 本基金为股票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 比例不低于 80%, 其中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或备选成份股的资 产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 (二)股票投资管理 1、指数化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运用类指数化的投资方法, 通过控制对各成份股在标的 指数中权重的偏离,实现跟踪误差控制目标,达到对标的指数的国投瑞银中证 500指数量化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4页,共 39页 跟踪目标。 2、量化增强策略 本基金在有效跟踪标的指数的基础上,通过量化投资技术,力争 实现高于标的指数的投资收益。 3、股票组合调整 股票组合调整采用定期调整与不定期调整。 (三)债券投资管理 本基金采取“自上而下”的债券分析方法,确定债券投资组合,并 管理组合风险。本基金债券投资策略主要包括:久期策略、收益 率曲线策略、类别选择策略和个券选择策略。 (四)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在注重风险管理的前提下,以套 期保值为目的,适度运用股指期货。本基金利用股指期货流动性 好、交易成本低和杠杆操作等特点,提高投资组合的运作效率。 (五)权证投资策略 1、考量标的股票合理价值、标的股票价格、行权价格、行权时 间、行权方式、股价历史与预期波动率和无风险收益率等要素, 估计权证合理价值。 2、根据权证合理价值与其市场价格间的差幅即“估值差价(Value Price)”以及权证合理价值对定价参数的敏感性,结合标的股票合 理价值考量,决策买入、持有或沽出权证。 (六)对于资产支持证券,其定价受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标的 资产的构成及质量、提前偿还率等多种因素影响。本基金将在基 本面分析和债券市场宏观分析的基础上, 以数量化模型确定其内 在价值。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 500指数收益率×95%+商业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前) ×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 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债券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 国投瑞银中证 500指数量化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5页,共 39页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 姓名 刘凯 贺倩 联系电话 400-880-6868 010-66060069 信息披露 负责人 电子邮箱 service@ubssdic.com tgxxpl@ab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0-6868 95599 传真 0755-82904048 010-68121816 2.4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摘要的管理人 互联网网址 http://www.ubssdic.com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 46层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2018年 8月 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 至 2018年 12月 31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92,617.26 本期利润 -9,114,850.14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205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2.49%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18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249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339,267,318.93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0.9751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国投瑞银中证 500指数量化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6页,共 39页 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 动收益。 2、对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 现部分的孰低数(为期末余额,不是当期发生数)。 3、以上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基金申 购赎回费、基金转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利润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 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2.81% 0.42% -12.52% 1.74% 9.71% -1.32%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2.49% 0.33% -18.73% 1.54% 16.24% -1.21% 注:1、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 500指数收益率×95%+商业银行活期存款 利率(税前) ×5%。由于本基金为指数增强型基金,所跟踪的标的指数为中证 500指数, 因此本基金采用上述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 500指数由全部 A 股中剔除沪深 300指数成份 股及总市值排名前 300名的股票后,总市值排名靠前的 500只股票组成,综合反映中国 A 股市场中一批中小市值公司的股票价格表现。 2、本基金对业绩比较基准采用每日再平衡的计算方法。 3、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8年 8月 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报告期期末,本 基金运作时间未满一年。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 率变动的比较 国投瑞银中证 500指数量化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8年 8月 1日至 2018年 12月 31日) 国投瑞银中证 500指数量化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7页,共 39页 注:1、本基金建仓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的六个月。截至建仓期结束,本基金 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有关投资比例的约定。 2、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8年 8月 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报告期期末,本 基金运作时间未满一年。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国投瑞银中证 500指数量化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对比图 国投瑞银中证 500指数量化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8页,共 39页 注:本基金合同于 2018年 8月 1日生效,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 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8年 8月 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报告期期末,本基 金未进行利润分配。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公司") ,原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于 2002年 6月 13日正式成立,注册资本 1亿元人民币。公司 是中国第一家外方持股比例达到 49%的合资基金管理公司, 公司股东为国投泰康信托有 限公司(国家开发投资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及瑞士银行股份有限公司(UBS AG) 。公司 拥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了有效的风险管理及控制架构,以"诚信、创新、包容、 客户关注"作为公司的企业文化。 截止 2018年 12月底, 在公募基金方面, 公司共管理 70 只基金,已建立起覆盖高、中、低风险等级的完整产品线;在专户理财业务方面,自 2008 年获得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资格以来, 已成功运作管理的专户产品涵盖了灵活配置型、国投瑞银中证 500指数量化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9页,共 39页 稳健增利型等常规产品,还包括分级、期指套利、商品期货、QDII 等创新品种;在境 外资产管理业务方面,公司自 2006年开始为 QFII 信托计划提供投资咨询服务,具有丰 富经验,并于 2007年获得 QDII 资格。 4.1.2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的简介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助理)期限 姓名 职务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证券从业 年限 说明 殷瑞飞 本基金基金 经理,量化 投资部副总 经理 2018-08- 01 - 11 中国籍,博士,具有基金从业 资格。 曾任职于汇添富基金管 理公司。2011年 6月加入国 投瑞银。 曾任国投瑞银新价值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及国投瑞银新收益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 现任国投瑞银瑞和沪深 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国投瑞银沪深 300金融地产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 任国投瑞银中证上游资 源产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及国投瑞银中证 500 指数量化增强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 注: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后正式对外公告之日。证券从业的含义 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在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系列法规和《国投瑞银中 证 500指数量化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本着恪守诚信、审慎勤勉, 忠实尽职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报告期内,基金的 投资决策规范,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没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管理人依据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的要求,制定国投瑞银中证 500指数量化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0页,共 39页 了公平交易管理相关的《公平交易管理规定》 、 《交易管理办法》 、 《异常交易管理规定》 等系列制度,并建立和完善了相应的控制措施和业务流程。 管理人公平交易管理坚持以下原则: 1、当管理人利益和基金持有人利益发生冲突时,坚持基金持有人利益优先; 2、当不同资产委托人利益发生冲突时,应公平的对待不同的资产委托人; 3、公平对待管理人旗下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 4、严禁直接或者通过第三方的交易安排在不同投资组合之间进行利益输送。 管理人有关公平交易控制制度的要点如下: 1、不断完善投资决策、研究支持、交易管理的制度和流程,提高投资管理的科学 性和客观性,确保在公司内建立适用于所有投资组合的公平交易环境。 2、公平交易的范围覆盖所有投资品种,以及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和公司 内部证券分配等所有投资管理活动,同时涵盖研究分析、授权、投资决策、交易执行、 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的各个环节。 3、合理设置各类资产管理业务之间以及各类资产管理业务内部的组织结构,在保 证各投资组合投资决策相对独立性的同时,确保其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实施投 资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 4、建立科学的投资决策体系,加强交易分配的内部控制,通过严格的制度、流程、 技术手段等保证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同时通过监察稽核,事后分析及信息披露来加强 对公平交易的监督。 管理人有关公平交易控制方法的要点如下: 1、以系统强制控制为优先措施。公司通过不断完善投资决策、研究支持、交易执 行相关的信息管理系统,充分发挥系统的自动控制功能,根据公平交易管理的要求,在 系统中设置相应业务流转顺序、控制阀值或者触发机制,对触及阀值的行为视情况分别 采取警告、强制禁止等控制措施或对特定业务自动执行必要的后续流程。如:符合交易 条件的不同投资组合的同向交易指令在交易系统中强制采用公平委托功能进行交易,内 部研究报告在研究系统中一经发布会自动推送到所有基金经理、投资经理,控制阀值的 修改必须经监察稽核部通过系统进行复核并点击同意才能生效等。 2、以双人复核、集体决策为控制的辅助手段。对于无法通过系统进行强制控制的 业务活动,通过建立明确的业务规则和流程,在关键控制点采取双人复核或集体决策等 控制机制,通过分别对控制事项签署意见并顺序流转的要求,实现对关键业务风险的管国投瑞银中证 500指数量化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1页,共 39页 理。如:以公司名义进行的一级市场申购结果分配,需要经过严格的公平性审核,由交 易部负责人、运营部负责人、监察稽核部负责人以及投资组合经理共同确认对分配结果 无异议并签署后才为有效。 3、以日常监控为督促手段。公司交易部、监察稽核部、运营部设置专门岗位,分 别在交易过程中、日中、清算后对有关公平交易规则的执行情况进行监控,并按既定的 报告要求及时揭示违反规定的情况,监督督促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如:交易部对相同 投资经理管理不同投资组合指令时间差的监督,监察稽核部对日中不同组合交易相同证 券的价差分析以及运营部对银行间指令要素和签署情况的检查等。 4、以事后专项稽核和定期公平交易分析为完善措施。内部审计专员负责不定期对 公司执行公平交易的情况进行专项稽核,监察稽核部分别于每季度和每年度对公司管理 的不同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差异、分投资类别(股票、债券)的收益率差异进行分析, 对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不同时间窗下(如日内、3日内、5日内)公司管理的不同投 资组合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通过事后的专项稽核和定期分析,发现控制薄弱 环节或交易价差异常,将重新核查公司投资决策和交易执行环节的内部控制,针对潜在 问题完善公平交易制度和流程。 5、加强信息披露和接受外部监督。公司在各投资组合的定期报告中,披露公司整 体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以及异常交易行为专项说明,接受社会监督。公司定期接受外 部审计的检查,公平交易管理一直是外部审计的重点之一。基金评价机构在开展基金评 价业务时,将公平交易制度的完善程度、执行情况及信息披露作为评价内容之一。公司 每季度会向证监会报告经投资组合经理、督察长、总经理签署后的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 况, 并对特定资产管理业务与证券投资基金之间的业绩比较、 异常交易行为做专项说明。 公司内部稽核或定期分析中发现公平交易管理中的异常问题,也将在向证监会报送的监 察稽核季度报告和年度报告中做专项说明。证监会通过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等方式, 也会对公司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分析,并会同证券交易所等对公司异常 交易行为进行监控。 对于发现的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行为, 将依法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4.3.2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管理人通过制度、流程和技术手段保证了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确保 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各投资组合在研究、决策、交易执行等各方面均得到公平对待,通过 对投资交易行为的监控、分析评估和信息披露来加强对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监督,形国投瑞银中证 500指数量化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2页,共 39页 成了有效地公平交易体系。本报告期,本基金管理人各项公平交易制度流程均得到良好 地贯彻执行,未发现存在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现象。 报告期内,管理人于每季度和年度对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差异、 分投资类别(股票、债券)的收益率差异进行分析,对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不同时间 窗下(如日内、3日内、5日内)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 析。本年度同向交易价差专项分析的情况如下: 1、管理人对所有投资组合在过去连续四个季度内同向交易相同证券的交易价差的 溢价率进行分析, 对两两组合同向交易成交价格均值的溢价率是否趋近于零进行T检验, 检验在 95%的可信水平下,价格均值的溢价率趋近于零是否存在检验不通过的情况。 2、管理人对所有投资组合在过去连续四个季度内同向交易相同证券的交易价差优 劣进行比较,区分买优、卖优、买次、卖次等情况分别分析两两组合在期间内交易时是 否存在显著优于另一方的异常情况,


3、管理人对所有投资组合在过去连续四个季度内同向交易相同证券的交易价差区 分两两组合进行利益输送的模拟测算,检查在过去四个季度内,是否存在显著异常的情 况。 检验分析结果显示,公司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在过去连续四个季度内未发现存在 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情况。 4.3.3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在本报告期内未出现参与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 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总成交量 5%的交易情况。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 0.9751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2.49%,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8.73%。 国投瑞银中证 500指数量化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3页,共 39页 4.5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4.6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从事基金估值业务的组织机构主要包括估值委员会、运营部及相关部 门。 本基金的日常估值程序通常由运营部估值核算岗执行并由业务复核岗复核估值结 果,最终由估值核算员与产品托管人的估值结果核对一致。 本基金的特别估值程序由估值委员会秘书部门运营部在收到启动特殊估值程序的 请求后,应通过估值核算人员及时与基金托管人沟通协商,必要时征求会计师事务所的 专业意见,并将有关信息及材料一并报送全体估值委员会成员;估值委员会应综合考虑 投资部门、研究部和运营部等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按照有关议事规则讨论审议,决 定批准或不批准使用特殊估值调整;运营部应当根据经估值委员会审议通过的特别估值 调整意见执行估值程序,准备特殊估值调整事项的临时公告,并发起信息披露审批流程; 监察稽核部应当对特殊估值调整事项的相关信息披露进行合规审核。 截止报告期末,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中证指数有限公司 建立业务合作关系,由其按约定提供相关债券品种、流通受限股票的估值参考数据。 4.7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期已实现收益为-92,617.26元,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8,667,961.62元。 本报告期本基金未进行收益分配。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在托管本基金的过程中,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严格遵守《证券 投资基金法》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约定,对本基金基金管理 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年 12月 31日基金的投资 运作,进行了认真、独立的会计核算和必要的投资监督,认真履行了托管人的义务,没 有从事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托管人认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投资运作、 基金资产净值的计国投瑞银中证 500指数量化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4页,共 39页 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及利润分配等问题上,不存在损害基 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认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符合《证券投资基金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管理人所编制和披露的本基金年度 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信息真 实、准确、完整,未发现有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6


审计报告 本报告期的基金财务会计报告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 注册会计师薛竞、施翊洲签字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19)第 22220号标准无保留意 见的审计报告。投资者可通过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7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国投瑞银中证 500指数量化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8年 12月 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本期末 2018年 12月 31日 资产: - 银行存款 25,001,947.32 结算备付金 1,813,635.76 存出保证金 37,363.34 交易性金融资产 248,985,547.37 其中:股票投资 97,774,194.07 基金投资 - 国投瑞银中证 500指数量化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5页,共 39页 债券投资 151,211,353.3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0,000,000.00 应收证券清算款 - 应收利息 4,228,551.85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88,344.13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 - 资产总计 350,155,389.7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8年 12月 31日 负债: -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证券清算款 9,977,327.40 应付赎回款 225,807.63 应付管理人报酬 293,140.14 应付托管费 43,971.01 应付销售服务费 - 应付交易费用 198,510.03 应交税费 5,496.14 应付利息 -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国投瑞银中证 500指数量化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6页,共 39页 其他负债 143,818.49 负债合计 10,888,070.84 所有者权益: - 实收基金 347,935,280.55 未分配利润 -8,667,961.62 所有者权益合计 339,267,318.9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350,155,389.77 注:(1)报告截止日 2018年 12月 31日,基金份额净值人民币 0.9751元,基金份 额总额 347,935,280.55份。 (2)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8年 8月 1日,2018年度实际报告期间为 2018年 8 月 1日至 2018年 12月 31日。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本报告期的财 务报表及报表附注均无同期对比数据。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国投瑞银中证 500指数量化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8年 8月 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8年 12月 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期 2018年 8月 1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 至 2018 年 12月 31日 一、收入 -6,345,574.98 1.利息收入 4,111,916.12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409,732.37 债券利息收入 2,618,358.67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1,083,825.08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2,420,148.95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2,513,833.25 基金投资收益 - 国投瑞银中证 500指数量化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7页,共 39页 债券投资收益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衍生工具收益 - 股利收益 93,684.30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9,022,232.88 4.汇兑收益 (损失以 “-”号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984,890.73 减:二、费用 2,769,275.16 1.管理人报酬 1,833,795.63 2.托管费 275,069.31 3.销售服务费 - 4.交易费用 426,122.93 5.利息支出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6.税金及附加 3,576.94 7.其他费用 230,710.35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号填列) -9,114,850.14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 列) -9,114,850.14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国投瑞银中证 500指数量化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8年 8月 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8年 12月 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年 8月 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8年 12月 31日 国投瑞银中证 500指数量化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8页,共 39页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 (基金净值) 612,977,736.48 - 612,977,736.48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 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本期利润) - -9,114,850.14 -9,114,850.14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 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 动数(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 -265,042,455.93 446,888.52 -264,595,567.41 其中:1.基金申购款 17,798,622.98 -177,737.90 17,620,885.08 2.基金赎回款 -282,841,078.91 624,626.42 -282,216,452.49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 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 的基金净值变动(净 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 (基金净值) 347,935,280.55 -8,667,961.62 339,267,318.93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页码(序号)从 7.1至 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王彬,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彬,会计机构负责人:冯伟 7.4 报表附注 7.4.1基金基本情况 国投瑞银中证 500指数量化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463号 《关于核准国投瑞银中证 500 指数量化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核准,由基金管理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国投瑞银中证 500指数量化增强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存续期限不定,首国投瑞银中证 500指数量化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9页,共 39页 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 612,674,139.95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8)第 0454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 监会备案, 《国投瑞银瑞泽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8年 8 月 1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 612,977,736.48份基金份额,其中 认购资金利息折合 303,596.53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农业银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国投瑞银中证 500指数量化增强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 包括国内依法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上 市的股票) 、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可转债(含可分 离交易可转换债券) 、可交换债券、次级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 、 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股指期货以及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 定) 。 本基金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 80%, 其中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或备选 成份股的资产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 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其中,上述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 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标的指数为中证 500指数。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 500指数收益率 ×95%+商业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前)×5%。 7.4.2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 2006年 2月 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 则-基本准则》 、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 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模板第 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 、中国证 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 引》 、 《国投瑞银中证 500指数量化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 7.4.4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 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国投瑞银中证 500指数量化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0页,共 39页 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7.4.3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 2018年 8月 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8年 12月 31日止期间财务报表符 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 2018年 12月 31日的财务状况以 及 2018年 8月 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8年 12月 31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 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4.1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 1月 1日起至 12月 31日止。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 为 2018年 8月 1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8年 12月 31日。 7.4.4.2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7.4.4.3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1) 金融资产的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对金融 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 期投资。 本基金目前以交易目的持有的股票投资和债券投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 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应收款项,包括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 其他各类应收款项等。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 非衍生金融资产。 (2) 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国投瑞银中证 500指数量化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1页,共 39页 及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负债科目下列示。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负债包 括其他各类应付款项等。 7.4.4.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于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 表内确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 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 息, 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 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 量;对于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 同权利终止;(2)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 报酬转移给转入方;或者(3)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 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 的部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4.4.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本基金持有的股票投资和债券投资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交 易且最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 价格确定公允价值。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不能真实反映 公允价值的,应对市场交易价格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 有不同特征的,应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 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制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 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基金管理人不应考虑因大量持有 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2)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 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 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时,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国投瑞银中证 500指数量化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2页,共 39页 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不可 观察输入值。 (3)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人发生影响金融工具价格的重大事件, 应对 估值进行调整并确定公允价值。 7.4.4.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当本基金 1) 具有抵 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且 2) 交易双方准备按净额 结算时,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7.4.4.7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 额。 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 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7.4.4.8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平准金和未实现平准金。已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 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 额。未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 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 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 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7.4.4.9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股票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现金股利扣除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 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债券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按票面利率或者发行价计算的利 息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及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 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确 认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于处置时,其处置价格与初始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 收益,其中包括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国投瑞银中证 500指数量化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3页,共 39页 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7.4.4.10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和托管费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 逐日确认。 其他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 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7.4.4.11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本基金收益以现金形式分配,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 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分红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 资。若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未实现部分为正数,包括基金经营活动产生的未实现损益以 及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未实现平准金等,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 中的已实现部分;若期末未分配利润的未实现部分为负数,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 为期末未分配利润,即已实现部分相抵未实现部分后的余额。 经宣告的拟分配基金收益于分红除权日从所有者权益转出。 7.4.4.12分部报告 本基金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 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经营分部是指本基金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 成部分:(1) 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 本基金的基金管 理人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 本 基金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如果两个 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单一的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披露分部信息。 7.4.4.13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根据本基金的估值原则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估值实务操作,本基金确定以 下类别股票投资和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时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其关键假设如下: (1)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或交易不活跃(包括涨 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等情况,本基金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号《中国证监会关于国投瑞银中证 500指数量化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4页,共 39页 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 ,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 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提供的指数收益法、市盈率法、现金流量折现法等估值技术 进行估值。 (2)对于在锁定期内的非公开发行股票、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通过大宗交易取得的带限售期的股票等流通受限股票,根据中国基金业协会中基协发 [2017]6号《关于发布<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试行)>的通知》之附件 《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试行)》 (以下简称 “指引”),按估值日在证券 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公允价值扣除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根据指引所独立提供的 该流通受限股票剩余限售期对应的流动性折扣后的价值进行估值。 (3)对于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和私募债券除外) 及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号《中国证监 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 小组关于 2015年 1季度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本基金持有的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和私募债券除外), 按照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银行间同业 市场固定收益品种按照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 值。 7.4.5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需要说明的会计政策变更。 7.4.5.2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需要说明的会计估计变更。 7.4.5.3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需要说明的重大会计差错和更正。 7.4.6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1998]55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问题的通知》 、 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2]85号《关于实施上国投瑞银中证 500指数量化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5页,共 39页 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5]101号《关于上市 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 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财税[2016]4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 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6]70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 的补充通知》 、财税[2016]140号《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 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7]2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财税 [2017]56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7]90号《关于租入固定 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 示如下: (1)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 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 照 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对资管产品在 2018年 1月 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 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 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 地方政府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 供的贷款服务,以 2018年 1月 1日起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 (2)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 包括买卖股票、 债券的差价收入, 股票的股息、 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 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 代缴 20%的个人所得税。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 1个月以 内(含 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 1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年)的,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 1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 得税。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 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 50%计入 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 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4)基金卖出股票按 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 花税。 (5)本基金的城市维护建设税、 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等税费按照实际缴纳增 值税额的适用比例计算缴纳。 国投瑞银中证 500指数量化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6页,共 39页 7.4.7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瑞士银行股份有限公司("UBS AG")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国投瑞银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 国投瑞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 与基金管理人受同一实际控制的 公司、基金销售机构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机构、基金 销售机构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8本报告期的关联方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8.2关联方报酬 7.4.8.2.1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年8月1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 至2018年12月3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1,833,795.63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 费 881,245.76 注: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1.0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 法如下: H=E×1.0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7.4.8.2.2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国投瑞银中证 500指数量化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7页,共 39页 项目 本期 2018年8月1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 至2018年12月3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275,069.31 注: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15%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 法如下: H=E×0.1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7.4.8.3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7.4.8.4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4.1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报告期本基金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4.8.4.2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于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7.4.8.5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18年8月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关联方名称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农业银行 25,001,947.32 286,038.54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7.4.8.6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 7.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国投瑞银中证 500指数量化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8页,共 39页 本基金本期无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7.4.9期末(2018年 12月 31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1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流通受限的证券。 7.4.9.2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因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的股票。 7.4.9.3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9.3.1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9.3.2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10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公允价值 (a)


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 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b)


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i)


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 2018年 12月 31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资产中属于第一层次的余额为 98,113,547.37元,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 150,872,000.00元,无属于第三层次的余额。 (ii)


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本基金以导致各层次之间转换的事项发生日为确认各层次之间转换的时点。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国投瑞银中证 500指数量化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9页,共 39页 停时的交易不活跃)、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不会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 日期间、交易不活跃期间及限售期间将相关股票和债券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并根 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对于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股票和债券公 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还是第三层次。 (iii)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无。 (c)


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于 2018年 12月 31日,本基金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d)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 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2)其他 除公允价值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8投资组合报告 8.1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权益投资 97,774,194.07 27.92 其中:股票 97,774,194.07 27.92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151,211,353.30 43.18 其中:债券 151,211,353.30 43.18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0,000,000.00 19.99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 入返售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 合计 26,815,583.08 7.66 国投瑞银中证 500指数量化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0页,共 39页 8 其他各项资产 4,354,259.32 1.24 9 合计 350,155,389.77 100.00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通过港股通交易机制投资的港股。 8.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8.2.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2,899,014.00 0.85 C 制造业 61,150,413.07 18.02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 应业 4,316,908.00 1.27 E 建筑业 1,655,769.00 0.49 F 批发和零售业 5,463,834.00 1.61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4,095,314.00 1.21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 3,565,847.00 1.05 J 金融业 2,839,229.00 0.84 K 房地产业 7,303,394.00 2.15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2,846,964.00 0.84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637,508.00 0.48 S 综合 - - 合计 97,774,194.07 28.82 国投瑞银中证 500指数量化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1页,共 39页 8.2.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通过港股通交易机制投资的港股。 8.3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000656 金科股份 358,300.00 2,217,877.00 0.65 2 000999 华润三九 79,800.00 1,983,828.00 0.58 3 600325 华发股份 310,900.00 1,927,580.00 0.57 4 600426 华鲁恒升 157,500.00 1,901,025.00 0.56 5 600643 爱建集团 218,400.00 1,854,216.00 0.55 6 600875 东方电气 234,400.00 1,849,416.00 0.55 7 600466 蓝光发展 341,700.00 1,838,346.00 0.54 8 000778 新兴铸管 425,300.00 1,833,043.00 0.54 9 000039 中集集团 167,200.00 1,768,976.00 0.52 10 002152 广电运通 314,400.00 1,763,784.00 0.52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基金管理人 网站的年度报告正文。 8.4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1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占期末基金 资产净值比 例(%) 1 000999 华润三九 3,805,096.92 1.12 2 600325 华发股份 3,156,929.00 0.93 3 600643 爱建集团 2,993,576.00 0.88 4 000021 深科技 2,799,288.00 0.83 5 600623 华谊集团 2,792,880.14 0.82 6 600017 日照港 2,770,649.00 0.82 7 000600 建投能源 2,694,546.81 0.79 8 000596 古井贡酒 2,469,478.00 0.73 9 600466 蓝光发展 2,295,773.79 0.68 10 601233 桐昆股份 2,286,319.06 0.67 11 600426 华鲁恒升 2,225,785.00 0.66 国投瑞银中证 500指数量化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2页,共 39页 12 600548 深高速 2,186,642.55 0.64 13 000513 丽珠集团 2,179,526.69 0.64 14 600578 京能电力 2,134,764.00 0.63 15 300088 长信科技 2,100,182.00 0.62 16 000656 金科股份 2,098,825.00 0.62 17 000541 佛山照明 2,083,198.30 0.61 18 000830 鲁西化工 2,042,527.00 0.60 19 000778 新兴铸管 2,015,532.00 0.59 20 000636 风华高科 1,993,658.00 0.59 注:“买入金额”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 费用。 8.4.2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占期末基金 资产净值比 例(%) 1 300043 星辉娱乐 2,225,171.00 0.66 2 002019 亿帆医药 2,058,763.00 0.61 3 000999 华润三九 1,968,277.00 0.58 4 002092 中泰化学 1,879,620.00 0.55 5 600183 生益科技 1,832,825.49 0.54 6 603056 德邦股份 1,793,951.60 0.53 7 000598 兴蓉环境 1,789,758.00 0.53 8 002440 闰土股份 1,783,595.00 0.53 9 000807 云铝股份 1,781,697.00 0.53 10 603328 依顿电子 1,724,150.98 0.51 11 002626 金达威 1,722,678.85 0.51 12 600565 迪马股份 1,667,456.94 0.49 13 600006 东风汽车 1,641,435.93 0.48 14 603886 元祖股份 1,641,362.60 0.48 15 600963 岳阳林纸 1,634,106.00 0.48 16 002022 科华生物 1,600,211.00 0.47 17 000830 鲁西化工 1,584,935.00 0.47 18 603198 迎驾贡酒 1,566,431.98 0.46 19 000686 东北证券 1,554,062.86 0.46 20 600094 大名城 1,482,858.00 0.44 注:“卖出金额”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 费用。 国投瑞银中证 500指数量化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3页,共 39页 8.4.3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的成本(成交)总额 212,218,276.54 卖出股票的收入(成交)总额 103,216,660.18 注:“买入股票成本”、“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 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5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150,872,000.00 44.47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150,872,000.00 44.47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 339,353.30 0.10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151,211,353.30 44.57 8.6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 1 018005 国开 1701 1,100,000 110,484,000.0 0 32.57 2 108602 国开 1704 400,000 40,388,000.00 11.90 国投瑞银中证 500指数量化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4页,共 39页 3 113020 桐昆转债 3,390 338,898.30 0.10 4 123015 蓝盾转债 5 455.00 0.00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仅持有以上债券投资。 8.7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9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10.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股指期货。 8.10.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在注重风险管理的前提下,以套期保值为目的,适 度运用股指期货。本基金利用股指期货流动性好、交易成低和杠杆操作等特点,提高投 资组合的运作效率。 8.1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2.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持有“新兴铸管”市值 1,833,043元,占基金资产净值 0.54%。 根据新兴铸管 2018年 7月 21日公告, 该公司武安工业区因环境违法行为于 2018 年 5月 18 日收到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冀环罚【 2018】658 号) ,被河北省环境保护厅责令武安工业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对其处以行政处罚一 百三十万元整。 基金管理人认为,该公司上述被处罚事项有利于公司加强内部管理,公司当前总体生产 经营和财务状况保持稳定,事件对该公司经营活动未产生实质性影响,不改变该公司基国投瑞银中证 500指数量化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5页,共 39页 本面。 本基金对上述证券的投资严格执行了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投资决策程序。 除上述情况外,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 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未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8.12.2本基金不存在投资的前十名股票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库的情况。 8.12.3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37,363.34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4,228,551.85 5 应收申购款 88,344.13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4,354,259.32 8.12.4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债。 8.12.5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8.12.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9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国投瑞银中证 500指数量化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6页,共 39页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人户数(户) 户均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9,004 38,642.30 9,334,973.49 2.68% 338,600,307.06 97.32% 9.2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 金 424,240.04 0.12% 9.3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项目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 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开 放式基金 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 基金 0 注: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本基金基金经理于本报告 期末均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8年 8月 1日)基金份额总额 612,977,736.48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总申购份额 17,798,622.98 减: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总赎回份额 282,841,078.91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347,935,280.55 国投瑞银中证 500指数量化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7页,共 39页 §11重大事件揭示 11.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无重大人事变动。 2、本报告期内,本行总行聘任刘琳同志、李智同志为本行托管业务部高级专家。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无涉及对公司运营管理及基金运作产生重大影响的,与本基金管理人、 基金财产相关的诉讼,且无涉及本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报告期内本基金基金投资策略未发生变化。 11.5 本报告期持有的基金发生的重大影响事件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持有基金。 11.6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合同生效,初次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基金提供审计 服务。报告期内应支付给该事务所的报酬为 60,000.00元。 11.7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托管业务部门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监管部门 稽查或处罚。 11.8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8.1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券商名称 交易 单元 数量 成交金额 占当期 股票成 交总额 的比例 佣金 占当期 佣金总 量的比 例 备注 国泰君安 1 163,806,683.76 51.96% 152,539.91 51.96% - 招商证券 1 151,445,538.50 48.04% 141,044.99 48.04% - 国投瑞银中证 500指数量化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8页,共 39页 11.8.2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交易 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券商名称 成交金额 占当期 债券成 交总额 的比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回 购成交总 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 证成交总 额的比例 国泰君安 110,843,79 8.90 73.32% 5,183,00 0,000.00 100.00% - - 招商证券 40,336,698 .24 26.68% - - - - 注:1、本基金管理人在租用证券机构交易单元上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本 基金管理人将证券经营机构的注册资本、研究水平、财务状况、经营状况、经营行为以 及通讯交易条件作为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由研究部、投资部及交易部对券商 进行考评并提出交易单元租用及更换方案。根据董事会授权,由公司执行委员会批准。 2、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交易所权证交易。 3、本基金报告期内合同生效,上述租用交易单元均为本期新增租用。 §12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产品特有风险 投资者应关注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份额比例过高时,可能出现以下风险: 1、赎回申请延期办理的风险 单一投资者大额赎回时易触发本基金巨额赎回的条件,中小投资者可能面临小额赎回申请 也需要部分延期办理的风险。 2、基金净值大幅波动的风险 单一投资者大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进行基金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 动;单一投资者大额赎回时,相应的赎回费归入基金资产以及赎回时的份额净值的精度问 题均可能引起基金份额净值出现较大波动。 3、基金投资策略难以实现的风险 单一投资者大额赎回后,可能使基金资产净值显著降低,从而使基金在拟参与银行间市场 交易等投资时受到限制,导致基金投资策略难以实现。 4、基金财产清算(或转型)的风险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内,若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国投瑞银中证 500指数量化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9页,共 39页 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合同将终止,并根据 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单一投资者大额赎回后,可能造成基金资产净值大幅 缩减而直接导致触发本基金合同约定的终止及清算条款,对本基金的继续存续产生较大影 响。 5、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及表决时可能存在的风险 由于单一机构投资者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占比较高,在召开持有人大会并对重大事项进行投 票表决时,单一机构投资者将拥有高的投票权重。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无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12.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调整场外单笔最低赎回份额及账户最低保留份额 业务规则进行公告,指定媒体公告时间为 2018年 12月 12日。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