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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宝香港大盘C(006355)

香港大盘: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华宝港股通恒生中国(香港上市)25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8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9年 3 月30 日 华宝港股通恒生中国(香港上市)25指数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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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 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9 年 3 月 27 日复核了本报告 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的财务资料已经审计,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基金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 告。 本报告期自 2018 年01月01 日起至 12月 31 日止。 华宝港股通恒生中国(香港上市)25指数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 页 共 51 页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华宝港股通恒生中国(香港上市)25 指数 场内简称 香港大盘 基金主代码 501301 交易代码 501301 基金运作方式 上市契约型开放式(LOF)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年 4月20 日 基金管理人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28,319,358.75 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17年 5月8 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香港大盘 华宝香港大盘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501301 006355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227,948,613.18 份 370,745.57份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正常情况下,本基金 力争控制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 0.5%,年化跟踪误差不超过 5%。 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采用组合复制策略及适当的替代性策略以更好的跟踪标的指数,实 现基金投资目标。正常情况下,本基金力争控制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 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 0.5%,年化跟踪误差不超过 5%。 1、组合复制策略 本基金主要采取完全复制法,即按照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构建基金的股票 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对股票投资组合进行相应地华宝港股通恒生中国(香港上市)25指数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4 页 共 51 页


调整。 2、替代性策略 对于出现市场流动性不足、因法律法规原因个别成份股被限制投资等情况,导 致本基金无法获得足够数量的股票时,基金管理人将通过投资成份股、非成份 股、成份股个股衍生品等进行替代。 3、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债券投资的目的是在保证基金资产流动性的同时有效利用基金资产,提 高基金资产的投资收益。本基金债券投资组合将采用自上而下的投资策略,根 据宏观经济分析、资金面动向分析等判断未来利率变动走势,并利用债券定价 技术,进行个券选择。 4、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对宏观经济、资产池结构以及资产池资产所在行业景气变化等因 素的研究,综合运用久期管理、收益率曲线、个券选择和把握市场交易机会等 积极策略,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控制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的前 提下,选择经风险调整后相对价值较高的品种进行投资,以期获得长期稳定收 益。 5、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主要选择流 动性好、交易活跃的股指期货合约,以降低股票仓位调整的交易成本,提高投 资效率,从而更好地跟踪标的指数,实现投资目标。 6、融资及转融通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充分考虑风险和收益特征的基础上,审慎参与融资及转融通业务。 本基金将根据市场情况和组合风险收益,确定投资时机、标的证券以及投资比 例。若相关融资及转融通业务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本基金将从其最新规定, 以符合上述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的变化。 7、其他金融工具投资策略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于其他金融产品,基金管理人将根据 监管机构的规定及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制定与本基金相适应 的投资策略、比例限制、信息披露方式等。 业绩比较基准 经人民币汇率调整的恒生中国(香港上市)25指数收益率×95%+人民币银行华宝港股通恒生中国(香港上市)25指数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5 页 共 51 页


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 型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 益特征。本基金将通过港股通投资香港证券市场,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 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刘月华 郭杰 联系电话 021-38505888 0755-82943666 电子邮箱 xxpl@fsfund.com tgb@cmschina.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400-700-5588、 021-38924558 95565 传真 021-38505777 0755-82960794


2.4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 址 www.fsfund.com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本基金年报置备地点包括基金管理人办公场所和基 金托管人办公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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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 指标 2018年 2017年4月20日(基金合同生效 日)-2017 年12 月 31 日 香港大盘 华宝香港大盘 C 香港大盘 华宝香港 大盘 C 本期已实现收益 7,728,271.98 -399.09 10,214,267.87 - 本期利润 -22,896,871.41 -15,377.83 21,763,896.08 -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 本期利润 -0.1035 -0.1782 0.1542 -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 增长率 -7.80% -8.78% 17.21% - 3.1.2 期末数据和 指标 2018 年末 2017 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 份额利润 0.0807 0.0801 0.0838 -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246,348,749.57 400,452.04 140,779,797.16 -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807 1.0801 1.1721 - 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 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 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净值相关数据计算中涉及天数的,包括所有交易日以及季末最后一自然日(如非交易日) 。 4、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3.2 基金净值表现 华宝港股通恒生中国(香港上市)25指数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7 页 共 51 页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香港大盘 阶段 份额净值增 长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8.52% 1.53% -8.51% 1.55% -0.01% -0.02% 过去六个月 -6.66% 1.33% -7.90% 1.35% 1.24% -0.02% 过去一年 -7.80% 1.35% -10.43% 1.37% 2.63% -0.02% 自基金合同 生效日起至 今 8.07% 1.18% 5.94% 1.20% 2.13% -0.02%








华宝香港大盘 C 阶段 份额净值增 长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8.59% 1.53% -8.51% 1.55% -0.08% -0.02% 自基金合同 生效日起至 今 -8.78% 1.44% -9.06% 1.46% 0.28% -0.02% 注: 1、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经人民币汇率调整的恒生中国(香港上市)25 指数收益率×95% +人民币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2、净值以及比较基准相关数据计算中涉及天数的,包括所有交易日以及季末最后一自然日(如非 交易日) 。 华宝港股通恒生中国(香港上市)25指数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8 页 共 51 页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 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 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截至 2017 年10月20 日,本基金已达到合同规定的资产配置比例。 华宝港股通恒生中国(香港上市)25指数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9 页 共 51 页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 比较 注:本基金合同于 2017 年 4 月 20 日生效,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 进行折算。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本基金成立于 2017 年4月 20 日,成立至今尚未进行利润分配。 华宝港股通恒生中国(香港上市)25指数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0 页 共 51 页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基金管理人是 2003 年 3 月 7 日正式成立的合资基金管理公司,截至本报告期末(2018 年 12 月31日) ,正在管理运作的证券投资基金包括宝康系列基金、华宝多策略基金、华宝现金宝货币 市场基金、华宝动力组合基金、华宝收益增长基金、华宝先进成长基金、华宝行业精选基金、华 宝海外中国成长基金、华宝大盘精选基金、华宝增强收益基金、华宝中证 100 基金、上证 180 价 值 ETF、华宝上证 180 价值 ETF 联接基金、华宝新兴产业基金、华宝可转债基金、华宝油气基金、 华宝医药生物基金、华宝资源优选基金、华宝添益货币市场基金、华宝服务优选基金、华宝创新 优选基金、华宝生态中国基金、华宝量化对冲基金、华宝高端制造基金、华宝品质生活基金、华 宝稳健回报基金、华宝事件驱动基金、华宝国策导向基金、华宝新价值基金、华宝新机遇基金、 华宝医疗分级基金、华宝中证 1000分级基金、华宝万物互联基金、华宝转型升级基金、华宝核心 优势基金、华宝美国消费基金、华宝宝鑫纯债基金、华宝香港中小盘基金、华宝中证全指证券公 司 ETF、华宝中证军工 ETF、华宝新活力基金、华宝沪深 300指数增强基金、华宝未来主导产业基 金、华宝新起点基金、华宝红利基金、华宝新飞跃基金、华宝新优选基金、华宝香港大盘基金、 华宝智慧产业基金、华宝第三产业基金、华宝银行 ETF、华宝银行 ETF 联接基金、华宝价值发现 基金、华宝香港本地基金、华宝中证 500 指数增强基金、华宝香港精选基金、华宝券商 ETF 联接 基金、华宝宝丰高等级债券基金、华宝绿色主题基金、华宝沪港深价值基金等,正在管理运作的 证券投资基金资产净值合计 167,457,512,458.20元。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周晶 国际业务 部总经 理,本基 金基金经 理、华宝 油气、美 2017年4月 20日 - 14 年 博士。先后在美国德 州奥斯丁市德亚资 本、 泛太平洋证券 (美 国)和汇丰证券(美 国)从事数量分析、 另类投资分析和证券华宝港股通恒生中国(香港上市)25指数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1 页 共 51 页


国消费、 华宝标普 香港上市 中国中小 盘指数 (LOF) (场内简 称“香港 中小”) 、 华宝港股 通恒生香 港35指数 (场内简 称“香港 本地”) 、 华宝标普 沪港深中 国增强价 值指数 (场内简 称“价值 基金”) 基金经理 投资研究工作。2005 年至 2007 年任华宝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内 控审计风险管理部主 管。2011 年再次加入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任策略部总经理兼 首席策略分析师,现 任国际业务部总经理 兼华宝资产管理(香 港)有限公司董事。 2013年6月至2015 年 11 月任华宝成熟 市场动量优选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4年9月起任华宝 标普石油天然气上游 股票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LOF)基金经理, 2015年9月至2017 年 8 月任华宝中国互 联网股票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2016 年 3 月起任华宝标普 美国品质消费股票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基金经理, 2016年6月起任华宝 标普香港上市中国中 小盘指数证券投资基华宝港股通恒生中国(香港上市)25指数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2 页 共 51 页


金(LOF)基金经理, 2017年4月起任华宝 港股通恒生中国(香 港上市)25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LOF)基金 经理,2018年 3 月起 任华宝港股通恒生香 港 35 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 (LOF)基金经理, 2018年10 月起任华 宝标普沪港深中国增 强价值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 (LOF) 基金经理。 俞翼之 本基金基 金经理、 华宝港股 通恒生香 港35指数 (场内简 称“香港 本地”) 基金经理 2017年4月 20日 - 13 年 硕士。曾在上海上元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永丰金证券(上海代 表处) 、凯 基 证 券( 上 海代表处)从事证券 研究工作。2011 年7 月加入华宝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先后担任 海外投资管理部高级 分析师、基金经理助 理等职务。2017 年4 月起任华宝港股通恒 生中国(香港上市) 25 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LOF)基金经理, 2018年3月起任华宝 港股通恒生香港 35华宝港股通恒生中国(香港上市)25指数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3 页 共 51 页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基金经理。 注:1、任职日期以及离任日期均以基金公告为准。


2、证券从业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 法》 、 《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及其各项实施细则、 《华宝港股通恒生中 国(香港上市)25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合同》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管部门的 相关规定,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为 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没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由于股、债市的系统性风险和申购赎回引起的基金资产规模变化,港股通恒生中国(香港上 市)25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在短期内出现过持有现金与到期日在一年之内的政府债券市值占基金资 产净值比低于 5%的情况。发生此类情况后,该基金均在合理期限内得到了调整,没有给投资人带 来额外风险或损失。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基金管理人从研究分析、授权、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的各个环节 出发制定了公司内部的公平交易制度以确保公司所有投资组合在各个环节得到公平的对待。公平 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适用公司管理所有投资组合(包括公募基金、特定客户资产管理组合) ,对应 的范围包括境内上市股票、债券的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等投资管理活动。


研究分析方面,公司使用统一的投资研究管理系统,并规定所有与投资业务相关的研究报告 和股票入库信息必须在该系统中发表和存档。同时,该系统对所有投资组合经理设置相同的使用 权限。


授权和投资决策方面,投资组合经理在其权限范围内的投资决策保持独立,并对其投资决策 的结果负责。通过各个系统的权限设置使投资组合经理仅能看到自己的组合情况。


交易执行方面,所有投资组合的投资指令必须通过交易系统分发和执行。对于交易所公开竞 价交易,交易系统内置公平交易执行程序。公司内部制度规定此类交易指令需执行公平交易程序,华宝港股通恒生中国(香港上市)25指数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4 页 共 51 页


由交易部负责人负责执行。针对其他不能通过系统执行公平交易程序且必须以公司名义统一进行 交易的指令,公司内部制定相关制度流程以确保此类交易的公允分配。同时,公司根据法规要求 在交易系统中设置一系列投资禁止与限制指标对公平交易的执行进行事前控制,主要包括限制公 司旗下组合自身及组合间反向交易、对敲交易、银行间关联方交易等。


事后监督,公司的风险管理部作为独立第三方对所有投资行为进行事后监督,主要监督的事 项包括以下内容。


1)每季度和每年度对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差异、分投资类别(股票、债券) 的收益率差异进行分析。


2)每季度和每年度对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所有交易所二级市场交易进行 1 日、3 日、5 日同向交易价差分析。


3)对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所有银行间债券买卖和回购交易进行分析。监督的内容包括 以下几点,同一投资组合短期内内对同一债券的反向交易,债券买卖到期收益率与中债登估价收 益率之间的差异,回购利率与当日市场平均利率之间的差异。对上述监督内容存在异常的情况要 求投资组合经理进行合理性解释。


4)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以公司名义进行的债券一级市场申购的申购方案和分配过程的公 允性进行监督。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通过严格执行投资决策委员会议事规则、公司股票库管理制度、中 央交易室制度、防火墙机制、系统中的公平交易程序、每日交易日结报告、定期基金投资绩效评 价等机制,确保所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在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 资管理活动和环节得到公平对待。同时,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关于公平交易的相关规定 和公司内部制度要求,分析了本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之间的整体收益率差异、分投资类别(股 票、债券)的收益率差异以及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不同时间窗下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分析结 果未发现异常情况。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发生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 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现异常交易行为。 华宝港股通恒生中国(香港上市)25指数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5 页 共 51 页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本基金采用全复制方法跟踪恒生中国(香港上市)25 指数。 2017 年4月 20 日本基金成立, 随后利用二季度市场利率上行整体利好金融板块的机会, 在 5 月上旬基本完成了建仓,随后便将 仓位一直维持在 95%左右。未来,本基金也将尽量将仓位维持在这一水平线附近,以减少跟踪误 差。 整个 2018 年,随着中美贸易摩擦日渐升级及国内去杠杆对整体经济的负面影响逐渐显现,经 济增速呈逐季放缓态势。出于对系统性风险的担心,市场的风险偏好因此受到较大影响,南下资 金也由前期的净流入变为净流出,截止 2018 年底,南下累计净流入资金已较年初时的高点回落约 4.3%。香港市场在 1 月创出历史新高后,即呈单边下挫走势,仅在 4月和 11 月出现过小幅反弹。 所有板块均出现了下跌,这其中又以汽车、信息科技、非银金融及民营地产板块跌幅居前。总体 而言,由于本基金权重板块多集中于保险、地产、汽车及信息科技,虽成分股公司均是板块中的 龙头公司,无奈这些公司经过 2017年的上涨,已累积了相当丰厚的获利盘,因此当市场出现调整 时,跌幅也较为明显。本基金 2018 年获得收益-9.19%(人民币计价,下同) ,而跟踪标的指数 2018 年下跌 11.7%,恒生指数期间下跌 9.93%。表现强于基准指数的主要原因在本基金获得分红收益, 而标的指数并未计入股息。 日常操作过程中,人民币汇率方面,2018 年人民币对港币有较为明显的贬值。全年人行港币 中间价从 0.8359 贬值至 0.8762,相对于港币贬值 4.8%。汇率全年的表现整体而言对基金的人民 币计价业绩有正面影响。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报告期内基金份额 A 净值增长率为 -7.80%,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 -10.43%。本报告期内基金份额 C 净值增长率为 -8.78%,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 -9.06%。 华宝港股通恒生中国(香港上市)25指数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6 页 共 51 页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在当前时点展望 2019 年,我们对港股市场走势持谨慎乐观看法,预计全年恒生及恒生国企指 数将维持振荡走势,市场机会较 2018年会有更多涌现,但机会更多来自于市场的波动而非基本面 的改善。考虑到基数的原因,下半年经济走势可能会略优于上半年,但仍需观察主要发达国家经 济基本面及海外主要市场表现,不确定性依然较高。就基本面而言,美国经济在 2019 年出现放缓 是大概率事件,却还不至于出现再次的衰退,美联储加息及缩表进程的放缓也有助于提升市场的 短期风险偏好,但随着 2020 年的临近,经济放缓的进程仍需进一步观察;同时,考虑到 2020 年 也是总统竞选年,两党的纷争也有进一步升级的可能,并会对市场构成持续的干扰。在 2019年, 美股估值再次获得提升的概率较小,市场上涨将更多由业绩驱动,因此整体上涨幅度也将较为有 限,同时波动性会有所上升,对其他主要市场的干扰也会更大。欧洲经济已呈现出明显放缓的迹 象,英国脱欧仍会是较大不确定因素,其对市场风险偏好的影响将更为显著。 港股市场,在经历了 2019 年1 月的反弹后,估值依然处于低位。但我们认为,国内经济的走 势及海外主要发达经济体的表现才是影响港股走势的决定因素。从当前时点看,中美贸易谈判有 望达成阶段性协议,美联储暂停加息也使得国内的货币政策可操作空间更大,市场短期的风险偏 好获得明显提升。但中长期看,国内经济增长仍面临外需放缓,内需无法重走刺激老路的压力, 海外市场的干扰也并未见明显减退,总体的不确定性依然较高。市场的机会因此将更多呈现出板 块性和阶段性的特点。当然,需要指出的是,当前市场在经历了 2018年的单边下跌后,已处于相 对较低的估值水平,海外市场也面临着经济放缓,需要调整原来紧缩的货币政策,这也为国内货 币和财政政策重回扩张提供了宝贵的时间窗口,经济增长承受的压力也会较 2018 年有所减轻,这 些也都是投资者在 2019年应当关注的亮点。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公司自 2003年 3 月成立以来始终注重合规性和业务风险控制。 加强对基金运作的内部操作风 险控制、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始终是公司制定各项内部制度、流程的指导思想。公司监察 稽核部门对公司遵守各项法规和管理制度及公司所管理的各基金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进行核查, 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改进建议并督促业务部门进行整改,同时定期向监管部门、公司管理层及上级 公司出具相关报告。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内部监察稽核主要工作如下: 华宝港股通恒生中国(香港上市)25指数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7 页 共 51 页


(一)规范员工行为操守,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和风险教育。公司通过对新员工集中组织岗前 培训、签署《个人声明书》等形式,明确员工的行为准则,防范道德风险。并在具体工作中坚持 加强法规培训,努力培养员工的风险意识、合法合规意识。 (二)完善公司制度体系。公司一方面坚持制度的刚性,不轻易改变、简化已确立的流程。 要求从一般员工、部门经理到业务总监,每个人都必须清楚自己的权力和职责,承担相应责任。 另一方面,伴随市场变革和产品创新,公司的业务和管理方式也发生着变化。在长期的业务实践 中,公司借鉴和吸收海外股东、国内同行经验,在符合公司基本制度的前提下,根据业务的发展 不时调整。允许各级员工在职责范围内设计和调整自己的业务流程,涉及其它部门或领域的,由 相应级别的负责人在符合公司已有制度的基础上协调和批准。公司根据法律法规的变化、监管要 求和业务情况不断调整和细化市场、营运、投资研究各方面的分工和业务规则,并根据内部控制 委员会和监察稽核部门提出的意见、建议调整或改善了前、中、后台的业务流程。 (三)有重点地全面开展内部审计稽核工作。2018 年,监察稽核部门按计划对公司营运、投 资、市场部门进行了业务审计、依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对公司相关内部流程进 行了差异性评估、根据监管要求开展了涉及投研、运营、销售等方面的专项自查;并与相关部门 进行沟通,形成后续跟踪和业务上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不断提高工作质量。 在今后的工作中,本基金管理人将继续坚持一贯的内部控制理念,完善内控制度,提高工作 水平,努力防范和控制各种风险,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和基金合 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 本基金管理人设有估值委员会,定期评价现行估值政策和程序,在发生了影响估值政策和程 序的有效性及适用性的情况后及时修订估值方法。基金在投资新品种时,由估值委员会评价现有 估值政策和程序的适用性。 (1)日常估值流程 本基金的估值由基金会计负责,基金会计以本基金为会计核算主体,基金会计核算独立于公 司会计核算,独立建账、独立核算。基金会计采用专用的财务核算软件系统进行基金核算及帐务 处理;每日按时接收成交数据及权益数据,进行基金估值。基金会计核算采用基金管理人与托管 银行双人同步独立核算、相互核对的方式进行;基金会计每日就基金的会计核算、基金估值等与 托管银行进行核对,每日估值结果必须与托管行核对一致后才能对外公告。 华宝港股通恒生中国(香港上市)25指数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8 页 共 51 页


(2)特殊业务估值流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7]13 号 《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 见》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 、 《中国证 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 2015年 1 季度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 、 《关于发 布<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试行)>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及本公司的估值制度, 对特殊品种或由于特殊原因导致投资品种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情况,量化投资部根据估值委员会确 定的对停牌股票或异常交易股票估值调整的方法(比如: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并兼顾行业研 究员基于上市公司估值模型计算结果所提出的估值建议或意见。必要时基金经理也会就估值模型 及估值方法的确定提出建议和意见,但由估值委员会做最终决策。 上述参与估值流程的人员均具备估值业务所需的专业胜任能力, 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 在重大利益冲突。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亏损,未有应分未分的利润。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不存在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低于二百人或基金资产净值低 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华宝港股通恒生中国(香港上市)25指数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9 页 共 51 页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 、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 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托管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对本基金的 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 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复核审查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 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华宝港股通恒生中国(香港上市)25指数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0 页 共 51 页


§6 审计报告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基金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投资者可通过年度报告正文查看 审计报告全文。 华宝港股通恒生中国(香港上市)25指数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1 页 共 51 页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华宝港股通恒生中国(香港上市)25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报告截止日: 2018 年12 月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本期末 2018 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7 年12 月 31 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16,325,832.71 7,993,431.28 结算备付金 -- 存出保证金 -- 交易性金融资产 231,541,632.91 133,995,553.81 其中:股票投资 231,541,632.91 133,995,553.81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应收利息 8,074.63 25,236.18 应收股利 1,585.57 - 应收申购款 - 77,985.21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 -- 资产总计 247,877,125.82 142,092,206.4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8 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7 年12 月 31 日 华宝港股通恒生中国(香港上市)25指数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2 页 共 51 页


负 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证券清算款 50.01 29.36 应付赎回款 630,830.40 610,634.64 应付管理人报酬 160,161.82 87,767.07 应付托管费 32,032.34 17,553.41 应付销售服务费 123.18 - 应付交易费用 7,797.01 402,476.35 应交税费 -- 应付利息 --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 296,929.45 193,948.49 负债合计 1,127,924.21 1,312,409.32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228,319,358.75 120,112,310.90 未分配利润 18,429,842.86 20,667,486.26 所有者权益合计 246,749,201.61 140,779,797.1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47,877,125.82 142,092,206.48 注:1、报告截止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基金份额总额 228,319,358.75 份,其中 A 类基金份额 净值 1.0807元,基金份额总额 227,948,613.18 份;C 类基金份额净值 1.0801 元,基金份额总额 370,745.57 份。 2、本基金合同于 2017 年 4 月 20 日生效,上年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 2017 年 4 月 20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自 2018 年 8 月 29 日起,本基金分设两类基金份额: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 金份额。


华宝港股通恒生中国(香港上市)25指数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3 页 共 51 页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华宝港股通恒生中国(香港上市)25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2018 年1 月1 日至 2018 年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 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4 月20 日(基金合 同生效日)至2017年12月 31 日 一、收入 -19,819,199.31 23,956,278.42 1.利息收入 298,924.80 522,996.88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298,924.80 364,777.51 债券利息收入 -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158,219.37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10,402,512.57 11,452,290.42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2,768,039.08 7,789,722.86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 - 股利收益 7,634,473.49 3,662,567.56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 填列) -30,640,122.13 11,549,628.21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119,485.45 431,362.91 减:二、费用 3,093,049.93 2,192,382.34 1.管理人报酬 1,932,445.87 786,602.99华宝港股通恒生中国(香港上市)25指数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4 页 共 51 页


2.托管费 386,489.16 157,320.56 3.销售服务费 123.18 - 4.交易费用 540,927.95 1,056,313.06 5.利息支出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6.税金及附加 -- 7.其他费用 233,063.77 192,145.73 三、利润总额 (亏损总额以“-”号 填列) -22,912,249.24 21,763,896.08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2,912,249.24 21,763,896.08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华宝港股通恒生中国(香港上市)25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2018 年1 月1 日至 2018 年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年1 月1 日至 2018年 12月 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120,112,310.90 20,667,486.26 140,779,797.16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 润) - -22,912,249.24 -22,912,249.24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 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 列) 108,207,047.85 20,674,605.84 128,881,653.69华宝港股通恒生中国(香港上市)25指数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5 页 共 51 页


其中:1.基金申购款 190,036,118.02 35,731,817.73 225,767,935.75 2.基金赎回款 -81,829,070.17 -15,057,211.89 -96,886,282.06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 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 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228,319,358.75 18,429,842.86 246,749,201.61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4 月20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年12月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311,438,053.19 - 311,438,053.19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 润) - 21,763,896.08 21,763,896.08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 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 列) -191,325,742.29 -1,096,409.82 -192,422,152.11 其中:1.基金申购款 142,842,233.71 14,563,347.90 157,405,581.61 2.基金赎回款 -334,167,976.00 -15,659,757.72 -349,827,733.72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 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 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120,112,310.90 20,667,486.26 140,779,797.16华宝港股通恒生中国(香港上市)25指数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6 页 共 51 页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黄小薏______














______向辉______














____张幸骏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华宝港股通恒生中国(香港上市)25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原名华宝兴业港股通恒生中国 (香港上市)25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由基金管理人华宝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原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于 2017 年10月 17 日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依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华宝兴业港股通恒生中国(香港上市)25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以证监许可[2017]258 号文批准公开募集。本基金为上市契约型开放式基 金,存续期限为不定期,首次设立募集基金份额为 311,438,053.19 份,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验证, 并出具了编号为德师报(验)字(17)第00042号的验资报告。 基金合同于2017 年 4 月20 日正式生效。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招商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本基金于 2017 年 12 月 30 日起更名为华宝港股通恒生中国(香港上市)25 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LOF)。 根据2018年8月25日发布的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宝港股通恒生中国(香港上市)25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增加 C 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从 2018 年 8 月 29 日起,本 基金增设 C类基金份额(以下简称“华宝香港大盘 C”),原有份额为 A类基金份额(以下简称“香 港大盘”)。其中,香港大盘是指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申购费且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 务费的基金份额; 华宝香港大盘 C是指在投资者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但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 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截至报告期末最新公告的基金合同及《华宝港股通 恒生中国(香港上市)25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 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依法发行上市的其他股票(包括华宝港股通恒生中国(香港上市)25指数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7 页 共 51 页


港股通标的股票和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 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 债券、地方政府债、可转换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债券回购、资产支持证券、 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股指期货以及法律 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本基金可以参 与融资和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 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股票资产的 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其中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 金资产的 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基金保留的现金或 者投资于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本基金通过港股通 投资标的指数的成份股、备选成份股,未来如果港股通业务规则发生变化或出现法律法规或监管 部门允许投资的其他模式,基金管理人可在履行适当程序后相应调整。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 经人民币汇率调整的恒生中国(香港上市)25 指数收益率×95%+人民币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于 2019 年3 月26日已经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批准报出。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 以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有关规定编制,同时在具体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 也参考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的若干基金行业实务操作。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有关 规定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8 年度的经营成 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7.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的会计年度为公历年度,即每年 1 月1日起至 12 月31 日止。上年度可比期间为 2017 年 4 月20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7 年12月 31日止期间。 华宝港股通恒生中国(香港上市)25指数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8 页 共 51 页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1) 金融资产的分类 根据本基金的业务特点和风险管理要求,本基金将所持有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贷款及应收款项,暂无金融资产划分为可供出 售金融资产或持有至到期投资。除衍生工具所产生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衍生金融资产列 示外,其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 资产列示。 本基金持有的各类应收款项、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等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 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分类为贷款及应收款项。 2) 金融负债的分类 根据本基金的业务特点和风险管理要求,本基金将持有的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 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暂无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各类应付款项、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等。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于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于交易日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 表内确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 当期损益;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 止的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贷款及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 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贷款及应收华宝港股通恒生中国(香港上市)25指数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9 页 共 51 页


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当收取某项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或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 酬已转移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交易日结转。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才能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金融负债全 部或部分终止确认的, 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 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 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本基金对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的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根据对计量整体 具有重大意义的最低层次的输入值确定公允价值计量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 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 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本 基金主要金融工具的估值方法如下: 1)对于银行间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 以及交易所上市交易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 转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和私募债券除外),按照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估值确定公允价值。 2)对存在活跃市场的其他投资品种,如估值日有市价的,采用市价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 市价,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且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 的,采用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对于发行时明确一定期限限售期的股票,包括但不限于非 公开发行股票、首次公开发行时股票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通过大宗交易取得的带限售期的股 票等,按照监管机构或行业协会的有关规定确定公允价值。 3)对存在活跃市场的其他投资品种,如估值日无市价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 化或证券发行机构发生了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或基金管理人估值委员会认为必要时,应参考 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等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


4)当投资品种不再存在活跃市场,基金管理人估值委员会认为必要时,采用市场参与者普遍华宝港股通恒生中国(香港上市)25指数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0 页 共 51 页


认同且被以往市场实际交易价格验证具有可靠性的估值技术,确定投资品种的公允价值。估值技 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 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采用估值技术时,尽可能最大 程度使用市场参数,减少使用与本基金特定相关的参数。 7.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基金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目前可执行该种法定权利,同 时本基金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 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 不予相互抵销。 7.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对应的金额。申购、赎回、转换及红利再投资等引起的实收 基金的变动分别于上述各交易确认日认列。


7.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指申购、赎回、转入、转出及红利再投资等事项导致基金份额变动时,相关款项 中包含的未分配利润。根据交易申请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已实现与未实现部分各自占基金净 值的比例,损益平准金分为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和未实现损益平准金。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 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7.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





利息收入 存款利息收入按存款的本金与适用利率逐日计提。 除贴息债外的债券利息收入在持有债券期内,按债券的票面价值和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扣除 适用情况下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逐日确认债券利息收入。贴息债视 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的附息债,根据其发行价、到期价和发行期限推算内含票面利率后,逐日 确认债券利息收入。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按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在返售期内以实际利率法逐日计提。 华宝港股通恒生中国(香港上市)25指数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1 页 共 51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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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收益 股票投资收益为卖出股票交易日的成交总额扣除应结转的股票投资成本的差额确认。 债券投资收益为卖出债券交易日的成交总额扣除应结转的债券投资成本与应收利息(若有)后 的差额确认。


衍生工具投资收益为交易日的成交总额扣除应结转的衍生工具投资成本后的差额确认。 股利收入于除息日按上市公司宣告的分红派息比例计算的金额确认,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 个人所得税于卖出交易日按实际代扣代缴金额确认。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于估值日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 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确认,并于相关金融资产卖出或到期时转出计入投资收益。 7.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75%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本基金的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15%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C 类基金份额 资产净值 0.40%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本基金的指数许可使用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04%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交易费用发生时按照确定的金额计入交 易费用。 华宝港股通恒生中国(香港上市)25指数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2 页 共 51 页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按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的摊余成本在回购期内以实际利率逐日计提。 7.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可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登记在登记结算系统基金份额持有 人开放式基金账户下的基金份额,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 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登记在证券登记系统基金份额 持有人上海证券账户下的基金份额,只能选择现金分红的方式,具体权益分配程序等有关事项遵 循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 3)同一类别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4)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4.4.12 分部报告 根据本基金的内部组织机构、管理要求及内部报告制度,本基金整体为一个报告分部,且向 管理层报告时采用的会计政策及计量基础与编制财务报表时的会计政策与计量基础一致。 7.4.4.1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根据本基金的估值原则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估值实务操作,本基金确定以下类别股 票投资和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时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其关键假设如下: 1)对于在发行时明确一定期限限售期的股票,包括但不限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通过大宗交易取得的带限售期的股票等,不包括停牌、新发行未 上市、回购交易中的质押券等流通受限股票,根据《关于发布<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 值指引(试行)>的通知》(中基协发[2017]6 号),在估值日按照该通知规定的流通受限股票公允价 值计算模型进行估值。 2)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 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或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 跃)等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 会公告[2017]13 号)及《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中基协发 [2013]13 号)相关规定,本基金根据情况决定使用指数收益法、可比公司法、市场价格模型法、华宝港股通恒生中国(香港上市)25指数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3 页 共 51 页


市盈率法、现金流量折现法等估值技术进行估值。 3)根据《关于发布<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 2015 年 1 季度固定收益 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的通知》(中基协发[2014]24 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 银行间同业市场上市交易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 (估值处理标准另有规定的除外) ,采用第 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价格数据进行估值。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需说明的重大会计政策变更。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需说明的会计估计变更。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需说明的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7.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 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 的通知》 、财税[2008]1 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 、2008 年 9 月 18 日《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证券交易印花税征收方式调整工作的通知》 、财税 [2012]85号 《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 财税[2014]48 号《关于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 知》 、财税[2014]81 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 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5]101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 的通知》 、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财税[2016]140 号《关 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7]56 号《关于资管产品增 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7]90 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及其他相关税务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 券免征增值税;2018 年1 月1 日起,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其他增值税应税行华宝港股通恒生中国(香港上市)25指数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4 页 共 51 页


为,以基金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 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2)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 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3)对基金取得的股票股息、红利收入,由上市公司在收到相关扣收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 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 (含 1 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 的,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上述所得统一适用 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对基金通过沪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 H 股取得 的股息红利,H 股公司应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提出申请, 由中国结算向 H 股公司提供内地个人投资者名册,H 股公司按照 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基金 通过沪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的非 H 股取得的股息红利,由中国结算按照 20%的税率代扣个人 所得税。 4)对基金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时代扣代缴 20%的 个人所得税,暂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5)对于基金从事 A 股买卖,出让方按 0.10%的税率缴纳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对受让方不 再缴纳印花税。对于基金通过沪港通买卖、继承、赠与联交所上市股票,按照香港特别行政区现 行税法规定缴纳印花税 7.4.7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宝 基金”)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 证券”) 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 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宝 信托”)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华平资产管理有限合伙(Warburg Pincus Asset Management, L.P.) 自 2017 年 10 月17 日起,系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华宝港股通恒生中国(香港上市)25指数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5 页 共 51 页


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宝武集团”) 华宝信托的最终控制人 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宝 证券”) 受宝武集团控制的公司 华宝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宝投 资”) 受宝武集团控制的公司 宝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宝钢财务”) 受宝武集团控制的公司 注: 1、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2、2017 年 10 月 17 日,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正式完成上海市工商局变更登记备案手续,变更 后公司的股权结构为: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持股 51%,Warburg Pincus Asset Management, L.P. 持股49%。 7.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8.1.1 股票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4月2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7年12月31日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 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 比例 招商证券 248,786,511.83 100.00% 503,095,335.50 100.00%


7.4.8.1.2 债券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债券交易。 华宝港股通恒生中国(香港上市)25指数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6 页 共 51 页


7.4.8.1.3 债券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债券回购交易。 7.4.8.1.4 权证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权证交易。 7.4.8.1.5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当期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期末应付佣金余额 占期末应付 佣金总额的 比例 招商证券 199,029.29 100.00% 7,797.01 100.00% 关联方名称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4月2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当期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期末应付佣金余额 占期末应付 佣金总额的 比例 招商证券 402,476.35 100.00% 402,476.35 100.00%


7.4.8.2 关联方报酬 7.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年1月1 日至2018年12 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4月2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 至2017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 的管理费 1,932,445.87 786,602.99 其中: 支付销售机构的客 户维护费 144,911.46 117,114.31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华宝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75%的年费率计提,逐华宝港股通恒生中国(香港上市)25指数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7 页 共 51 页


日累计至每月月末, 按月支付。 其计算公式为: 日基金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75%÷ 当年天数。 7.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年1月1 日至2018年12 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4月2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 至2017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 的托管费 386,489.16 157,320.56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招商证券的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1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 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基金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15%÷当年天 数。 7.4.8.2.3 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 各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8年1月1 日至2018年12 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香港大盘 华宝香港大盘 C 合计 华宝基金 - 5.26 5.26 合计 - 5.26 5.26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 各关联方名称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 4月20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年 12月 3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香港大盘 华宝香港大盘 C 合计 合计 - - - 注:本基金本期增设 C类基金份额,原有份额为 A 类基金份额,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 C 类基金按前一日 C 类基金份额的资产净值的 0.4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 付。其计算公式为:C 类基金日销售服务费=前一日 C 类基金份额对应的资产净值×0.40%÷当年华宝港股通恒生中国(香港上市)25指数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8 页 共 51 页


天数。 7.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7.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基金管理人无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无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本基金的银行存款存放在托管人招商证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的托管账户中,本基金本 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源自本基金托管人招商证券的银行存款及利息收入。 7.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7.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其他关联方交易事项。 7.4.9 期末(2018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持有的证券中无因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本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7.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因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而抵押的债券。 7.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因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而抵押的债券。 华宝港股通恒生中国(香港上市)25指数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9 页 共 51 页


7.4.10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公允价值 (a)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 价值相差很小。 (b)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i) 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2018年12月31日, 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中属于第一层次的余额为人 民币 231,541,632.91 元,无属于第二层次和第三层次的余额(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第一层次 为人民币 133,995,553.81元,无属于第二层次和第三层次的余额)。 (ii)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对于本基金投资的证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 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分别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易不活跃期间及限售 期间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对于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证券公允价值应 属第二层次或第三层次。 (iii)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无。 (2) 除公允价值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华宝港股通恒生中国(香港上市)25指数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40 页 共 51 页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 比例(%) 1 权益投资 231,541,632.91 93.41 其中:股票 231,541,632.91 93.41 2 基金投资 -- 3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6,325,832.71 6.59 8 其他各项资产 9,660.20 0.00 9 合计 247,877,125.82 100.00


8.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8.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境内股票投资。 8.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房地产 21,663,554.33 8.78 非日常生活消费品 4,425,510.96 1.79 工业 4,196,297.04 1.70 华宝港股通恒生中国(香港上市)25指数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41 页 共 51 页


金融 112,292,376.93 45.51 能源 27,529,257.70 11.16 通信服务 53,689,010.43 21.76 信息技术 5,052,537.20 2.05 医疗保健 2,693,088.32 1.09 合计 231,541,632.91 93.84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00941 中国移动 404,500 26,705,765.52 10.82 2 01398 工商银行 4,910,000 24,048,973.78 9.75 3 00700 腾讯控股 87,000 23,936,031.60 9.70 4 00939 建设银行 4,061,000 22,986,283.37 9.32 5 02318 中国平安 375,500 22,751,255.87 9.22 6 03988 中国银行 5,351,000 15,847,286.16 6.42 7 00883 中国海洋石油 1,215,000 12,881,454.30 5.22 8 00386 中国石油化工股 份 1,730,000 8,473,467.34 3.43 9 02628 中国人寿 503,000 7,333,723.90 2.97 10 03968 招商银行 261,500 6,575,924.81 2.67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 www.fsfund.com的年度报 告正文。


8.3.1 期末积极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股票投资明细 无 华宝港股通恒生中国(香港上市)25指数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42 页 共 51 页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00700 腾讯控股 19,392,908.96 13.78 2 00941 中国移动 17,432,136.32 12.38 3 02318 中国平安 17,344,855.34 12.32 4 00939 建设银行 17,081,815.73 12.13 5 01398 工商银行 15,615,593.55 11.09 6 03988 中国银行 12,083,312.13 8.58 7 00883 中国海洋石油 7,363,789.84 5.23 8 01093 石药集团 6,504,016.67 4.62 9 02382 舜宇光学科技 6,343,733.49 4.51 10 02628 中国人寿 6,243,493.31 4.43 11 00386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 5,765,487.51 4.10 12 00175 吉利汽车 4,845,240.74 3.44 13 03968 招商银行 4,677,119.14 3.32 14 01918 融创中国 4,490,668.16 3.19 15 01288 农业银行 4,211,461.75 2.99 16 00857 中国石油股份 4,138,074.69 2.94 17 02601 中国太保 3,964,697.98 2.82 18 02018 瑞声科技 3,958,916.17 2.81 19 00688 中国海外发展 3,808,427.64 2.71 20 02007 碧桂园 3,700,976.06 2.63 21 01109 华润置地 2,987,878.36 2.12 22 00762 中国联通 2,887,655.90 2.05 注:买入金额不包括相关交易费用。 华宝港股通恒生中国(香港上市)25指数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43 页 共 51 页


8.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00939 建设银行 6,116,219.85 4.34 2 00941 中国移动 5,097,836.98 3.62 3 02318 中国平安 4,736,296.58 3.36 4 02328 中国财险 4,284,876.80 3.04 5 01044 恒安国际 3,614,960.51 2.57 6 00700 腾讯控股 3,544,998.55 2.52 7 03988 中国银行 3,480,011.39 2.47 8 00998 中信银行 3,291,777.15 2.34 9 01398 工商银行 3,196,316.80 2.27 10 00883 中国海洋石油 2,338,898.10 1.66 11 00386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 1,965,198.92 1.40 12 00175 吉利汽车 1,768,333.59 1.26 13 02628 中国人寿 1,748,221.72 1.24 14 00762 中国联通 1,550,190.54 1.10 15 03333 中国恒大 1,486,759.09 1.06 16 03968 招商银行 1,411,277.90 1.00 17 02382 舜宇光学科技 1,302,886.08 0.93 18 00857 中国石油股份 1,250,290.91 0.89 19 00688 中国海外发展 1,213,413.27 0.86 20 01288 农业银行 1,190,799.93 0.85 注:卖出金额不包括相关交易费用。 8.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 187,102,337.00华宝港股通恒生中国(香港上市)25指数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44 页 共 51 页


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 61,684,174.85 注:买入股票成本、卖出股票收入均不包括相关交易费用。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10.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未投资股指期货。 8.10.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未投资股指期货。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11.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未投资国债期货。 8.11.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无 华宝港股通恒生中国(香港上市)25指数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45 页 共 51 页


8.11.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无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2.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受到调查以及处罚的情况的说明 基金管理人没有发现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在报告期内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 也没有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无证券投资决策程序需特别说明。 8.12.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情况的说明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8.12.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1,585.57 4 应收利息 8,074.63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9,660.20


8.12.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12.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8.12.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 ,合计数可能不等于分项之和。 华宝港股通恒生中国(香港上市)25指数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46 页 共 51 页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份额 级别 持有人 户数 (户) 户均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 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香港 大盘 9,031 25,240.68 167,157,908.61 73.33% 60,790,704.57 26.67% 华宝 香港 大盘 C 404 917.69 0.00 0.00% 370,745.57 100.00% 合计 9,435 24,199.19 167,157,908.61 73.21% 61,161,450.14 26.79%


9.2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香港大盘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占上市总份额 比例 1 陈国南 2,999,540.00 13.92% 2 恒安标准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投连险 05 1,923,986.00 8.93% 3 吕雪松 995,069.00 4.62% 4 刘垚 652,226.00 3.03% 5 张清海 551,000.00 2.56% 6 梁咏欣 488,606.00 2.27% 7 高德荣 483,476.00 2.24% 8 曾福春 480,500.00 2.23% 9 胡俏 434,600.00 2.02%华宝港股通恒生中国(香港上市)25指数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47 页 共 51 页


10 李南 356,220.00 1.65%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 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 持有本基金 香港大盘 95,658.16 0.0419% 华宝香港 大盘 C 2,622.96 0.0011% 合计 98,281.12 0.0430%


9.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 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 有本开放式基金 香港大盘 0 华宝香港大盘 C 0 合计 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 放式基金 香港大盘 0 华宝香港大盘 C 0 合计 0


华宝港股通恒生中国(香港上市)25指数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48 页 共 51 页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项目 香港大盘 华宝香港大盘 C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7 年 4 月20 日)基金 份额总额 311,438,053.19 -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120,112,310.90 - 本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 189,623,220.64 412,897.38 减:本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 81,786,918.36 42,151.81 本报告期期间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份额减少 以"-"填列)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27,948,613.18 370,745.57


华宝港股通恒生中国(香港上市)25指数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49 页 共 51 页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基金管理人的重大人事变动 2018 年 4 月 11 日,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聘任李慧勇为公司副总经理。该事项经中国证券 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并在指定媒体上披露。 2、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无重大人事变动。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报告期内无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资产和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本报告期无涉及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的投资策略未发生变更。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基金管理人为本基金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报告期的审计报酬为 50,000.00 元人民币。 目 前该会计师事务所向本基金提供的审计服务持续期限为: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2017 年 4 月 20 日)起至本报告期末。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无受到稽查或处罚的情况。 2、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的托管业务部门及其相关高级管理人员无受稽查或处罚等情 况。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华宝港股通恒生中国(香港上市)25指数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50 页 共 51 页


11.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 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 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招商证券 1248,786,511.83 100.00% 199,029.29 100.00% - 中金公司 1 - - - - - 注:1、基金管理人选择交易单元的标准和程序如下: (1)选择标准: 资力雄厚,信誉良好;财务状况良好,各项财务指标显示公司经营状况稳定;经 营行为规范,最近两年未因重大违规行为受到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处罚;内部管理规范、 严格,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并能满足基金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具备基金运作所需要的高效、 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符合代理本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需要,并能为本基金提供全面的信息 服务;研究实力较强,有固定的研究机构和专门的研究人员,能及时为本基金提供高质量的咨询 服务,并能根据基金投资的特定要求,提供专门研究报告;适当的地域分散化。 (2)选择程序: (a)服务评价; (b)拟定备选交易单元; (c)签约。 2、本报告期租用的证券公司交易单元没有变化。 11.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它证券投资。 华宝港股通恒生中国(香港上市)25指数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51 页 共 51 页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投资 者类 别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 序号 持有基金份额比例 达到或者超过 20% 的时间区间


期初 份额 申购 份额 赎回 份额 持有份额 份额占 比 机构 1 20180101~20181231 51,634,251.29 0.00 0.00 51,634,251.29 22.61% 产品特有风险 报告期内本基金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超过 20%的情况。 在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 较高的情况下,如该投资者集中赎回,可能会增加基金的流动性风险。此外,由于基金在遇到大额 赎回的时候可能需要变现部分资产,可能对持有资产的价格形成冲击,增加基金的市场风险。基金 管理人将专业审慎、勤勉尽责地运作基金资产,加强防范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保护持有人利益。


12.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基金管理人于 2018 年 3 月 28 日发布《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修订基金 合同有关条款的公告》 ,公司根据《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对旗 下部分基金基金合同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并相应修订了托管协议,具体修订内容详见公司公告, 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