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话 研究 要闻 研报 私募
滚动 公告 动态 专题 创投
 
净值 评级 申赎 重仓股 新发基金
排行 费率 分红 关注度 私募排行
 
微博 论坛
APP 基金吧
 
开户 超市 优选基金 定投频道 活期盈
登陆 热销 新发基金 帮助中心 定期盈
浙商汇金聚禄一年定期A(005423)

浙商汇金聚禄一年定期: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浙商汇金 聚禄一 年定期 开放债 券型证 券投资 基金2018 年
年度报告 摘要 
2018 年 12 月31 日 
 
 
 
 
 
 
 
 
 
 
 
 
 
 
 
 
基 金管 理人: 浙江 浙商证 券资 产管理 有限 公司 
基 金托 管人: 中国 光大银 行股 份有限 公司 
送出日 期:2019 年 03 月 28 日浙商汇金聚禄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年度 报告摘要 
 2 
 
§1


重 要提示


1.1 重要 提示


基金管理人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董事会、 董事保证 本报告所载资料 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年度报告已经过全部董事签字同意, 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 于 2019 年3 月27 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 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 保证复核内容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 则管理和运用基 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险, 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 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基金财务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 报告。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 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 应阅读年度报告正 文。


本报告期自2018 年8 月6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12 月31 日止。


浙商汇金聚禄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年度 报告摘要 3 §2


基 金简介 2.1 基金 基本 情况 基金简称 浙商汇金聚禄一年定期 基金主代码 005423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定期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年08月06日 基金管理人 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80,020,032.95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浙商汇金聚禄一年定 期A 浙商汇金聚禄一年定 期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5423 005424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214,021,509.23份 65,998,523.72份 2.2 基金 产品 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和追求基金资产长期稳定 的基础上,力求获得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投资策略


(一) 封闭期投资 策略包含1、 资产配置策略;2、 债券投资组合策略;3、债券投资策略;4、国债期货 投资策略;(二)开放期投资策略


开放期内,本基金为保持较高的组合流动性,方 便投资人安排投资,在遵守


本基金有关投资限制与投资比例的前提下,将主 要投资于高流动性的投资品种,


减小基金净值的波动。 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综合全价指数。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 低风险品种,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 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2.3 基金 管理 人和基 金托 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浙商汇金聚禄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年度 报告摘要 4 名称 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 露负责 人 姓名 方斌 石立平 联系电话 0571-87901630 010-63639180 电子邮箱 fangbin@stocke.com.cn shiliping@cebbank.com 客户服务电话 95345 95595 传真 0571-87902581 010-63639132 2.4 信息 披露 方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 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 址 www.stocke.com.cn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 点 杭州市江干区五星路201号浙商证券大楼7楼 2.5 其他 相关 资料 项目 名称 办公地址 会计师事务所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 普通合伙) 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18号北环中心2 2层 注册登记机构 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 杭州市江干区五星路201号浙商证券 大楼七楼 §3


主 要财务 指标 、基 金净 值表现 及利 润分配 情况 3.1 主要 会计 数据和 财务 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2018年08月0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年1 2月31日


3.1.1 期间 数据和 指 标


浙商汇金聚禄一年定期A 浙商汇金聚禄一年定期C





本期已实现收益 4,453,346.38 1,264,153.86





本期利润 7,219,682.92 2,116,562.63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 长率 3.37% 3.21%





浙商汇金聚禄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年度 报告摘要 5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221,241,192.15 68,115,086.35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2018年末


注:1、本基金合同于2018年8月6日起生效,自合同生效日起至本报告期末不足一年。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 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 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利息收入、 投资收益、 其他收入 (不包含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4、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期末资产负债表中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 低数。 3.2 基金 净值 表现 3.2.1 基金 份额净 值增长 率及 其与同 期业 绩比较 基准 收益率 的比 较 浙商汇金聚禄一年定期A 阶段 份额净 值增长 率① 份额 净值 增长 率标 准差 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2.70% 0.05% 1.99% 0.05% 0.71% 0.00%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3.37% 0.04% 1.55% 0.06% 1.82% -0.02% 注: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全价指数。 浙商汇金聚禄一年定期C 阶段 份额净 值增长 率① 份额 净值 增长 率标 准差 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2.60% 0.05% 1.99% 0.05% 0.61% 0.00%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3.21% 0.04% 1.55% 0.06% 1.66% -0.02% 注: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全价指数。


浙商汇金聚禄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年度 报告摘要 6 3.2.2 自基 金合同 生效以 来基 金份额 累 计 净值增 长率 变动及 其与 同期业 绩比 较基准 收 益 率变 动的比 较 注:本基金自合同生效日2018 年8 月6 日起至报告期末尚未完成建仓。 注:本基金自合同生效日2018 年8 月6 日起至报告期末尚未完成建仓。


浙商汇金聚禄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年度 报告摘要 7 3.2.3 自基 金合同 生效以 来基 金每年 净值 增长率 及其 与同期 业绩 比较基 准收 益率的 比 较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8 年8 月6 日,基金合同生效当年的相关数据和指标按实 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计算。 浙商汇金聚禄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年度 报告摘要 8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8 年8 月6 日,基金合同生效当年的相关数据和指标按实 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计算。


3.3 过去 三年 基金的 利润 分配 情况 本基金自2018年8月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12月31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 金合同的要求以及基金的实际运作情况,无利润分配。 §4


管 理人报 告 4.1 基金 管理 人及基 金经 理情 况 4.1.1 基金 管理人 及其管 理基 金的经 验


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4月18日,是原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设立的全资子公司。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核准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设立证券资产管理子公司的批复》 (证监许可 (2012)1431号) 批准, 由浙商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出资5亿元从事资产管理业务。2014年8月1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关于核准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资格的批 复》(证监许可(2014)857号)。公司主要经营范围涉及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和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 截止2018年12月31日,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浙商汇金转型成长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浙商汇金转型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浙商汇金转型 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浙商汇金聚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浙商汇金鼎盈事件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浙商汇金中证转型成长指数型证 券投资基金、 浙商汇金聚禄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和浙商汇金短债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 4.1.2 基金 经理( 或基金 经理 小组) 及基 金经理 助理 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助理)期限 证券从 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应洁茜


本基金基 金经理, 浙商汇金 聚利一年 定期开放 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 理及浙商 2018-08- 06 - 5年 硕士。2013年加入浙江浙商证 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固 定收益事业总部交易主管、投 资经理助理。现任浙商汇金短 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浙商汇金聚利一年定期开 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及浙商汇金聚禄一年定期开 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浙商汇金聚禄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年度 报告摘要 9 汇金短债 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 理 理。 注: 上述表格内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 离职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并公告披露之日。 证 券从业的涵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 人对 报告期 内本 基金 运作遵 规守 信情况 的说 明


本基金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内严格遵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其他相 关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的约定, 本着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保基金资产的安全并谋求基金资产长期稳定的增长为目标, 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本基金无重大违法、 违规行为,本基金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4.3 管理 人对 报告期 内公 平交 易情况 的专 项说明 4.3.1 公平 交易制 度和控 制方 法


本基金管理人依据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 的相关规定制 定了公司 《公平交易管理办法》 。 公司公平交 易体系涵盖研究分析、 投资决策、 交易执 行、交易监控等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的各个环节,各环节公平措施简要如下:


公司各投资组合共用研究平台、 共享信息, 在获得投资信息、 投资建议和实施投资 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 公司接受的外部研究报告、 内部研究人员撰写的研究报告对 公司各投资组合经理开放。


投资组合经理在授权权限范围内做出投资决策, 并负责投资决策的具体实施。 投资 组合经理在授权范围内可以自主决策,超过投资权限的操作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 同时,不同投资组合经理之间的持仓和交易等重大非公开投资信息相互隔离。


公司将投资管理职能和交易执行职能相隔离, 实行集中交易制度。 并在交易系统中 设置公平交易功能并严格执行, 即按照时间优先、 价格优先的原则执行所有指令, 如果 多个投资组合在同一时点就同一证券下达了相同方向的投资指令, 并且市价在指令限价 以内,交易系统将该证券的每笔交易报单都自动按比例分拆到各投资组合。


公司合规风控部定期对不同投资组合交易情况进行分析, 对不同时间窗下公司管理 的不同投资组合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 4.3.2 公平 交易制 度的执 行情 况


本基金管理人一贯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基金和组合, 制定并严格遵守相应的制 度和流程, 通过系统和人工等方式在各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 报告期内, 本公司浙商汇金聚禄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年度 报告摘要 10 严格执行了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 和 《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 4.3.3 异常 交易行 为的专 项说 明


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报告期内, 未出现涉及本基金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 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5%的情况。 4.4 管理 人对 报告期 内基 金的 投资策 略和 业绩表 现的 说明 4.4.1 报告 期内基 金投资 策略 和运作 分析


2018年债券市场经历了由熊转牛的迅速切换。 海外, 中美贸易摩 擦事件贯穿了全年 的投资逻辑。 国内, 资 管新规、 银行理财新规等影响2017年市场的强监管落地后, 监管 利空因素基本出尽。 随着基本面走弱, 投资者风险偏好下行, 货币政策先行, 全年多 次 降准,各期限债券收益率下行近100BP。


报告期内, 本基金增加了中高等级中长久期债券配置, 回撤控制在较小范围, 控制 了组合久期, 适度提高了组合杠杆。 感谢投资者的支持, 我们将继续以诚实信用、 勤 勉 尽责的原则管理基金,努力为持有人获取优异回报。 4.4.2 报告 期内基 金的业 绩表 现


截至报告期末浙商汇金聚禄一年定期A基金份额净值为1.0337元,本报告期内,该 类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3.37%, 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55%; 截至报告期末浙商 汇金聚禄一年定期C基金份额净值为1.0321元,本报告期内,该类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为3.21%,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55%。 4.5 管理 人对 宏观经 济、 证券 市场及 行业 走势的 简要 展望


展望2019年, 政府工作强调了宏观政策逆周期调节力度。 预计上半年将密集出台相 关政策, 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同时发力。 汇率企稳给国内货币政策更多的空间, 海外因 素对国内利率下行制约消退。 油价及猪价下行, 通缩风险替代通胀忧虑。 经济基本面下 行压力仍较大、 但市场对宽货币反应较充分, 利率快速下行后, 后续可能会以震荡为主。 信用债投资较确定,高等级债券中长久期投资仍是较优策略。 4.6 管理 人对 报告期 内基 金估 值程序 等事 项的说 明


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 《企业会计准则》 、 《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 以及 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及我司估值政策和程序, 对基金所持有浙商汇金聚禄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年度 报告摘要 11 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本基金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估值及净值计算的复核责 任。


为了向基金投资人提供更好的证券投资管理服务, 本基金管理人对估值和定价过程 进行了严格的控制。 本基金管理人在充分衡量市场风险、 信用风险、 流动性风险、 货币 风险、 衍生工具和结构性产品等影响估值和定价因素的基础上, 确定本基金管理人采用 的估值政策。 本基金管理人的估值人员均具有专业会计学习经历, 具有基金从业人员资 格。


本报告期内,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服务协议, 由其按约定提供 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品种的估值数据。 4.7 管理 人对 报告期 内基 金利 润分配 情况 的说明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要求以及基金实际运作情况,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 未达到基金分配的标准,未进行利润分配。 4.8 报告 期内 管理人 对本 基金 持有人 数或 基金资 产净 值预警 情形 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未发生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行管理办法》 的第四十一条 所述情形。 §5


托 管人报 告 5.1 报告 期内 本基金 托管 人遵 规守信 情况 声明


本报告期内,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浙商汇金聚禄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 (以下称"本基金") 托管过程中, 严格遵守了 《证券投资基金法》 、 《证券投 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 及其他法律法规、 基金合 同、 托管协议等的规定, 依法安全保管了基金的全部资产, 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进行了 全面的会计核算和应有的监督, 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同时, 按规定如 实、 独立地向监管机构提交了本基金运作情况报告, 没有发生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 利益的行为,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地履行了作为基金托管人所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 人对 报告期 内本 基金 投资运 作遵 规守信 、净 值计算 、利 润分配 等情 况的说 明


本报告期内,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依据 《证券投资基金法》 、 《证券投资基 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基金合同、 托管协议等的规定, 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信息披露等行为进行了复核、 监督, 未 发现基金管理人在投资运作、 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 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 基浙商汇金聚禄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年度 报告摘要 12 金费用开支等方面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该基金在运作中遵守了有关法 律法规的要求,各重要方面由投资管理人依据基金合同及实际运作情况进行处理。 5.3 托管 人对 本年度 报告 中财 务信息 等内 容的真 实、 准确和 完整 发表意 见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依法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 《浙商汇金聚禄一年定期开放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年度报告》 进行了复核, 认为报告中相关财务指标、 净值表 现、 财务会计报告 (注: 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部分未在托管人复核 范围内)、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 §6


审 计报告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浙商汇 金聚禄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18年度的利 润表、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2019] 京会兴审字第04030071号)。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年度报告正文查看该审计报告全文。 §7


年度 财务 报表 7.1 资产 负债 表 会计主体:浙商汇金聚禄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8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本期末


2018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10,164,788.43 结算备付金 2,564,196.69 存出保证金 27,803.58 交易性金融资产 464,103,466.77 其中:股票投资 -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423,908,018.0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40,195,448.77 贵金属投资 - 浙商汇金聚禄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年度 报告摘要 13 衍生金融资产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30,010,135.0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应收利息 7,456,477.25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 - 资产总计 514,326,867.74 负 债和 所有者 权益 本期末


2018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223,999,480.00 应付证券清算款 - 应付赎回款 - 应付管理人报酬 171,585.71 应付托管费 49,024.50 应付销售服务费 107,805.50 应付交易费用 12,089.43 应交税费 191,416.88 应付利息 356,687.22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 82,500.00 负债合计 224,970,589.24 所 有者 权益:


实收基金 280,020,032.95 未分配利润 9,336,245.55 浙商汇金聚禄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年度 报告摘要 14 所有者权益合计 289,356,278.5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514,326,867.74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8年8月6日,2018年实际报告期间为2018年8月6日 至2018年12月31日。 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 本报告期的财务报表及报 表附注均无同期对比数据。


(2)报告截止日2018年12月31日,浙商汇金聚禄一年定期A基金份额净值1.0337元, 基金份额总额214,021,509.23份;浙商汇金聚禄一年定期C基金份额净值1.0321元,基 金份额总额65,998,523.72份。 7.2 利润 表 会计主体:浙商汇金聚禄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8年08月0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期2018年08月0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12 月31日


一、收 入 12,632,064.88 1.利息收入 7,936,800.51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173,187.21 债券利息收入 6,906,931.63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 入 639,548.49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 入 217,133.18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 列) 1,076,519.06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 970,819.11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 益 105,699.95 贵金属投资收益 - 浙商汇金聚禄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年度 报告摘要 15 衍生工具收益 - 股利收益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损失以 “-”号填列) 3,618,745.31 4.汇兑收益 (损失以 “-” 号 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 填列) - 减 :二 、费用 3,295,819.33 1.管理人报酬 800,973.17 2.托管费 228,849.50 3.销售服务费 107,809.73 4.交易费用 7,394.56 5.利息支出 2,039,833.38 其中: 卖出回购金融资 产支出 2,039,833.38 6.税金及附加 25,358.99 7.其他费用 85,600.00 三、 利润 总额 (亏 损总 额以 “-” 号填列 ) 9,336,245.55 减:所得税费用 - 四 、净 利润( 净亏 损以“-” 号填列 ) 9,336,245.55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8年8月6日,2018年实际报告期间为2018年8月6日至 2018年12月31日。 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 本报告期的财务报表及报表 附注均无同期对比数据。 7.3 所有 者权 益(基 金净 值) 变动表 会计主体:浙商汇金聚禄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8年08月0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期


2018年08月0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12月31 日 浙商汇金聚禄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年度 报告摘要 16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 值) 280,020,032.9 5 - 280,020,032.95 二、 本期经营活动产生 的基金 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9,336,245.55 9,336,245.55 三、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 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 减少以 “-”号填列) - - - 其中:1.基金申购款 - - - 2.基金赎回款 - - - 四、 本期向基金份额持 有人分 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 期末所有者权益 (基金净 值) 280,020,032.9 5 9,336,245.55 289,356,278.50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8年8月6日,2018年实际报告期间为2018年8月6日至 2018年12月31日。 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 本报告期的财务报表及报表 附注均无同期对比数据。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盛建龙 —————————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冯建兰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冯建兰 —————————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 附注 7.4.1 基金 基本情 况


浙商汇金聚禄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900号)《关于准予浙商汇金 聚禄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 批准, 由浙江浙 商证券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和 《浙商汇金聚禄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向社会公开发行募集。 《浙商汇金聚禄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8年8月6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 280,020,032.95份基金份额,其中浙商汇金聚禄一年定期A基金份额总额浙商汇金聚禄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年度 报告摘要 17 214,021,509.23份, 浙商汇金聚禄一年定期C基金份额总额65,998,523.72份, 相关募集 业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 [2018]京会兴浙分验字第68000016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 存续期限不定。 基金管理人为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 注册登记机构为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光大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7.4.2 会计 报表的 编制基 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中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 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 应用指南、 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并参照 《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 及 《浙商 汇金聚禄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同》的规定而编制的。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7.4.3 遵循 企业会 计准则 及其 他有关 规定 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 2018年 12 月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8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7.4.4 重要 会计政 策和会 计估 计 7.4.4.1 会计年 度


本基金采用公历年制, 即自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会计年度。 本报告会计期 间为2018年8月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12月31日止。 7.4.4.2 记账本 位币


本基金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7.4.4.3 金融资 产和 金融 负债 的分类


(1) 金融资产的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 产、 应收款项、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 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对 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 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 至到期投资。


本基金目前以交易目的持有的股票投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除衍生工具所产生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衍生金融资产列示 外,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浙商汇金聚禄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年度 报告摘要 18 融资产列示。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应收款项, 包括银行存款、 买 入返售金融资产和 其他各类应收款项等。 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 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 非衍生金融资产。


(2) 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及其他金融负债。 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其他各类应付款项等。 7.4.4.4 金融资 产和 金融 负债 的初始 确认 、后 续 计量 和终止 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于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 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 表内确认。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 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 量;对于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 予以终止确认: (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 同权利终止;(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 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或者(3)该金融资产已转移, 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 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 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 的部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4.4.5 金融资 产和 金融 负债 的估值 原则


本基金持有的股票投资、衍生工具等金融工具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 值:


(1)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 交易,但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且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 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


(2)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如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 大变化,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等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以确定公 允价值。


(3) 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市场参与者普遍认同且被以往市场实际交易 价格验证具有可靠性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 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 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浙商汇金聚禄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年度 报告摘要 19 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采用估值技术时,尽可能最大程度使用市场 参数,减少使用与本基金特定相关的参数。 7.4.4.6 金融资 产和 金融 负债 的抵销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 当本基金1)具有抵销 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且2)交易双方准备按净额结算 时,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7.4.4.7 实收基 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 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 列。 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 实收基金减少。 7.4.4.8 损益平 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平准金和未实现平准金。 已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 份额时, 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 额。 未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 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 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 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 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7.4.4.9 收入/ (损 失) 的确 认和计 量


(1)


存款利息收入按存款的本金与适用的利率逐日计提的金额入账;


(2)


债券利息收入按债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或内含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 应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在债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 提;


(3)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按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及实际利率(当实 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证券回购期内逐日计提;


(4)


股票投资收益/(损失)于卖出股票成交日确认, 并按卖出股票成交金额与其 成本的差额入账;


(5)


债券投资收益/(损失)于卖出债券成交日确认, 并按成交总额与其成本、 应 收利息的差额入账;


(6)


基金投资收益/(损失)于卖出基金成交日确认, 并按卖出基金成交金额与其 成本的差额入账;


(7)


股利收益于除息日确认,并按上市公司宣告的分红派息比例计算的金额扣浙商汇金聚禄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年度 报告摘要 20 除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入账;


(8)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系本基金持有的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交易 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9)


其他收入在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给对方,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金额 可以可靠计量的时候确认。 7.4.4.10 费用 的确 认和 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和托管费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 逐日确认。





其他费用系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 7.4.4.11 基金 的收 益分 配政 策


1、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 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4次, 每次 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10%, 若 《基金合同》 生 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 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 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 若投资者不选择, 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 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 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 投资者的现金红利保留到小数点后第2位, 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 承担;


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4.5 会计 政策和 会计估 计变 更以及 差错 更正的 说明 7.4.5.1 会计政 策变 更的 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需说明的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7.4.5.2 会计估 计变 更的 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需说明的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7.4.5.3 差错更 正的 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差错事项。 浙商汇金聚禄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年度 报告摘要 21 7.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号 《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 、 财税[2012]85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5]101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6]36号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 财 税[2016]46号《关 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 、 财税[2016]70号 《关于金 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140号《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 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 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7]56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7]90号 《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及其他相关财 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 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 税人。 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 暂适用简易计税方 法, 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对资管产品在2018年1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 税应税行为, 未缴纳增值税的, 不再缴纳; 已 缴纳增值税的, 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 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 地方政府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 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 供的贷款服务, 以2018年1月1日起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 资管产品管 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转让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的基金、 非货物期货, 可以选择按照实际 买入价计算销售额, 或者以2017年最后一个交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非货物期货结算价 格作为买入价计算销售额。


(2)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票的股 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 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 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 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 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 (含1年)的, 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 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 解禁后取得的股息、 红利收入, 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 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 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4)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 花税。





(5)本基金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等税费按照实际缴纳 增值税额的适用比例计算缴纳。 浙商汇金聚禄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年度 报告摘要 22 7.4.7 关联 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母公司、本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本基金销售机构 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 注: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未发生变化, 以下关联交易均在正 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8 本报 告期及 上年度 可比 期间的 关联 方交易 7.4.8.1 通过关 联方 交易 单元 进行的 交易 7.4.8.1.1 股票交 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股票交易。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未2018年 8月6日,无上年度同期对比数据。 7.4.8.1.2 权证交 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权证交易。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未2018年 8月6日,无上年度同期对比数据。 7.4.8.1.3 债券交 易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8年08月0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债券买卖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买卖成交总额的比例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54,755,210.09 100.00%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8年8月6日,可比期间不完整,无同期对比数据。 7.4.8.1.4 债 券回 购交易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8年08月0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债券回购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回购成交总额的比例 浙商汇金聚禄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年度 报告摘要 23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303,100,000.00 100.00%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8年8月6日,可比期间不完整,无同期对比数据。 7.4.8.1.5 应 支付 关联方 的佣 金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8年8月6日, 可比期间不完整, 无同期对比数据。 本基金本报告 期内无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本报告期末无应付关联方佣金余额。 7.4.8.2 关联方 报酬 7.4.8.2.1 基 金管 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年08月06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 至2018年12 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800,973.17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362,169.91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8年8月6日,可比期间不完整,无同期对比数据。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7%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7%÷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 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 按月支付, 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 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2-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 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7.4.8.2.2 基 金托 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年08月06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 至2018年12月 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228,849.50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8年8月6日,可比期间不完整,无同期对比数据。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浙商汇金聚禄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年度 报告摘要 24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 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 按月支付, 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 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2-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 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7.4.8.2.3 销 售服 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各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8年08月0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浙商汇金聚禄一年定 期A 浙商汇金聚禄一年定 期C 合计 光大银行 - 28,348.74 28,348.74 浙商证券 - 73,554.23 73,554.23 合计 - 101,902.97 101,902.9 7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未2018年8月6日,无上年度同期对比数据。 销售服务费可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 销售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各项费用。 本基金 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适用不同的销售服务费率。其中,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 服务费, C 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4%。 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销售服 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如下: H=E×0.4%÷当年天数 H 为 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 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 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 按月支付, 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 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 2-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划出, 由基金管理人根据相关协议分别支付给各基金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 支付日期顺延。 7.4.8.3 与关联 方进 行银 行间 同业市 场的 债券( 含回 购)交易 本报告期内未发生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的情况。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8年8月6日,可比期间不完整,无同期对比数据。 7.4.8.4 各关联 方投 资本 基金 的情况 7.4.8.4.1 报 告期 内基金 管理 人运用 固有 资金投 资本 基金的 情况 浙商汇金聚禄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年度 报告摘要 25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本报告期间内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8年8月6日,可比期间不完整,无同期对比数据。 7.4.8.4.2 报 告期 末除基 金管 理人之 外的 其他关 联方 投资本 基金 的情况 本报告期末未发生除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情况,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8年8月6日,可比期间不完整,无同期对比数据。 7.4.8.5 由关联 方保 管的 银行 存款余 额及 当期产 生的 利息收 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8年08月06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 至2018年12月31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64,788.43 109,986.87 注:(1)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进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 息。 (2)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8年8月6日,可比期间不完整,无同期对比数据。 7.4.8.6 本基金 在承 销期 内参 与关联 方承 销证券 的情 况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无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8年8月6日, 可比期间不完整,无同期对比数据。 7.4.8.7 其他关 联交 易事 项的 说明 7.4.8.7.1 其 他关 联交易 事项 的说明


本基金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事项,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8年8月6日,可比期间不完 整,无同期对比数据。 7.4.9 期末 (2018 年12月31 日)本 基金 持有的流 通受 限证券 7.4.9.1 因认购 新发/增 发证 券而于 期末 持有的 流通 受限证 券 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无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2 期末持 有的 暂时 停牌 等流通 受限 股票 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的股票。 7.4.9.3 期末债 券正 回购 交易 中作为 抵押 的债券 7.4.9.3.1 银 行间 市场债 券正 回购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回购到期日 期末估值单 数量(张) 期末估值总浙商汇金聚禄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年度 报告摘要 26 价 额 011802078 18建安投资 SCP002 2019-01-07 100.27 200,000 20,054,00 0.00 101573003 15景国资MT N001 2019-01-02 101.81 100,000 10,181,00 0.00 101800019 18库尔勒MT N001 2019-01-02 104.16 100,000 10,416,00 0.00 101800518 18库尔勒MT N002 2019-01-02 103.23 100,000 10,323,00 0.00 101800555 18桂投资MT N001 2019-01-07 101.58 200,000 20,316,00 0.00 101800753 18新投MTN0 01 2019-01-07 103.47 100,000 10,347,00 0.00 合计


800,000 81,637,00 0.00 7.4.9.3.2 交 易所 市场债 券正 回购


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无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 款,无抵押债券。 7.4.10 有 助于理 解和分 析会 计报表 需要 说明的 其他 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8 投资组 合报 告 8.1 期末 基金 资产组 合情 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 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464,103,466.77 90.24 其中:债券 423,908,018.00 82.42 资产支持证券 40,195,448.77 7.82 浙商汇金聚禄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年度 报告摘要 27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30,010,135.02 5.83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 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2,728,985.12 2.47 8 其他各项资产 7,484,280.83 1.46 9 合计 514,326,867.74 100.00 8.2 报告 期末 按行业 分类 的股 票投资 组合 8.2.1 报告 期末按 行业分 类的 境内股 票投 资组合 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股票投资组合。 8.2.2 报告 期末按 行业分 类的 港股通 投资 股票投 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投资的股票。 8.3 期末 按公 允价值 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十名 股票 投资明 细 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股票投资组合。 8.4 报告 期内 股票投 资组 合的 重大变 动 8.4.1 累计 买入金 额超出 期末 基金资 产净 值2%或前20 名的 股票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股票交易。 8.4.2 累计 卖出金 额超出 期末 基金资 产净 值2%或前20 名的 股票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股票交易。 8.4.3 买入 股票的 成本总 额及 卖出股 票的 收入总 额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股票交易。 8.5 期末 按债 券品种 分类 的债 券投资 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 - 浙商汇金聚禄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年度 报告摘要 28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 4 企业债券 251,315,518.00 86.85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75,292,000.00 26.02 6 中期票据 97,300,500.00 33.63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423,908,018.00 146.50 8.6 期末 按公 允价值 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五名 债券 投资明 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011802335 18同方SCP00 6 250,000 25,007,500. 00 8.64 2 101800555 18桂投资MTN 001 200,000 20,316,000. 00 7.02 3 136035 15远东一 200,000 20,182,000. 00 6.97 4 143896 18新控05 200,000 20,174,000. 00 6.97 5 143886 18津投09 200,000 20,118,000. 00 6.95 8.7 期末 按公 允价值 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十名 资产 支持证 券投 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证券代码 证券名称 数量(份)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116825 荟赢1优A 200,000 20,195,448. 77 6.98 2 139282 龙光05A 200,000 20,000,000. 00 6.91 8.8 报告 期末 按公允 价值 占基 金 资产 净值 比例大 小排 序的前 五名 贵金属 投资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贵金属投资。 浙商汇金聚禄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年度 报告摘要 29 8.9 期末 按公 允价值 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五名 权证 投资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10 报 告期 末本基 金投 资的 股指期 货交 易情况 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8.11 报 告期 末本基 金投 资的 国债期 货交 易情况 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8.12 投 资组 合报告 附注 8.12.1 报 告期内 本基金 投资 的前十 名证 券的发 行主 体未被 监管 部门立 案调 查,在 本报 告 编制 日前一 年内 本基金 投资 的前十 名证 券的发 行主 体未受 到公 开谴责 、处 罚。 8.12.2 本基 金投资 的前 十名 股票中 , 没有超出 基金 合同规 定的 备选股 票库 之外的 股票。 8.12.3 期 末其他 各项资 产构 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27,803.58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7,456,477.25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7,484,280.83 8.12.4 期 末持有 的处于 转股 期的可 转换 债券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12.5 期 末前十 名股票 中存 在流通 受限 情况的 说明 浙商汇金聚禄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年度 报告摘要 30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12.6 投 资组合 报告附 注的 其他文 字描 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 投资组合报告中市值占净值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 能存在尾差。 §9


基 金份额 持有 人信 息 9.1 期末 基金 份额持 有人 户数 及持有 人结 构 份额单位:份 份额 级别 持有 人户 数 (户) 户均持有的基 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 份额 占总 份额 比例 持有 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浙商 汇金 聚禄 一年 定期A 1,145 186,918.35 135,0 04,75 0.00 63.0 8% 79,01 6,75 9.23 36.92% 浙商 汇金 聚禄 一年 定期C 1,160 56,895.28 - - 65,99 8,52 3.72 100.00% 合计 2,305 121,483.75 135,0 04,75 0.00 48.2 1% 145,0 15,28 2.95 51.79% 9.2 期末基 金管 理人的从 业人 员持有 本基 金的情 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份额总数 (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 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 持有本基金 浙商汇金聚禄一 年定期A 11,983.74 0.00% 浙商汇金聚禄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年度 报告摘要 31 浙商汇金聚禄一 年定期C 206,001.12 0.07% 合计 217,984.86 0.08% 9.3 期末 基金 管理人 的从 业人 员持有 本开 放式基 金份 额总量 区间 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 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 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 基金 浙商汇金聚禄一年 定期A 0 浙商汇金聚禄一年 定期C 0 合计 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 金 浙商汇金聚禄一年 定期A 0~10 浙商汇金聚禄一年 定期C 0~10 合计 0~10 注: 本报告期末, 本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 基金投资及研究部门负责人均未持有 本基金。 §10


开放式 基金 份额变 动 单位:份 浙商汇金聚禄一年定期 A 浙商汇金聚禄一年定期 C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8年08月06 日)基金份额总额 214,021,509.23 65,998,523.72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 基金总申购份额 - - 减: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 期末基金总赎回份额 - -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 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 - - 浙商汇金聚禄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年度 报告摘要 32 “-”填列)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14,021,509.23 65,998,523.72 §11


重大事 件揭 示 11.1 基 金份 额持有 人大 会决 议


本报告期内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2 基 金管 理人、 基金 托管 人的专 门基 金托管 部门 的重大 人事 变动


基金管理人的重大人事变动:2018年5月,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董事长 由吴承根先生变更为盛建龙先生;2018年7月,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副总 经理楼小平先生代为履行总经理职务;2018年11月, 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 聘任路迹女士担任副总经理职务。上述人事变动,均已按相关规定备案、公告。


基金托管人的重大人事变动:2018年5月,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聘任张博先 生担任投资与托管业务部总经理职务;2018年11月,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聘任葛 海蛟先生担任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 11.3 涉 及基 金管理 人、 基金 财产、 基金 托管业 务的 诉讼


报告期内无涉及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1.4 基 金投 资策略 的改 变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的投资策略未有重大变化。 11.5 为 基金 进行审 计的 会计 师事务 所情 况


本基金自基金合同成立以来一直聘请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提供 审计服务,本报告年度的审计费用为42,500元。 11.6 管 理人 、托管 人及 其高 级管理 人员 受稽查 或处 罚等情 况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托管人的业务部门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稽查或处罚等情 况。 11.7 基 金租 用证券 公司 交易 单元的 有关 情况 11.7.1 基 金租用 证券公 司交 易单元 进行 股票投 资及 佣金支 付情 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浙商汇金聚禄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年度 报告摘要 33 元数量 成交金额 占当期 股票成 交总额 的比例 佣金 占当期佣 金总量的 比例 浙商证券 2 - - - - - 注:a)本公司因作为证券公司子公司尚未获得在上海交易所租用其他券商交易单元的资 格, 上海证券市场只能使用母公司浙商证券席位进行交易。 截至报告期末, 本公司已在 深证交易所获得租用券商交易单元的资格, 并已按公司相关制度与流程开展交易单元租 用事宜。本报告期内,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新增2个浙商证券交易单元。 b)本基金管理人负责选择证券经营机构, 租用其交易单元作为本基金的交易单元。 基金 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如下: 1) 经营行为稳健规范,内控制度健全,在业内有良好的声誉; 2) 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满足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需 要; 3) 具有较强的全方位金融服务能力和水平,包括但不限于:有较好的研究能力和行业 分析能 力, 能及时、 全面地向公司提供高质量的关于宏观、 行业及市场走向、 个股分 析的报告及丰富全面的信息服务; 能根据公司所管理基金的特定要求, 提供专门研究报 告, 具有开发量化投资组合模型的能力; 能积极为公司投资业务的开展, 投资信息的交 流以及其他方面业务的开展提供良好的服务和支持。 c) 基金交易单元的选择程序如下: 1)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上述标准考察后确定选用交易单元的证券经营机构。 2) 基金管理人和被选中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交易单元租用协议。 11.7.2 基 金租用 证券公 司交 易单元 进行 其他证 券投 资的情 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基金交易 成交 金额 占当期 债券成 交总额 的比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券回 购成交 总额的 比例 成 交 金 额 占当期 权证成 交总额 的比例 成 交 金 额 占当期 基金成 交总额 的比例 浙商证券 454,7 55,21 0.09 100.00% 3,303, 100,00 0.00 100.00% - - - - 浙商汇金聚禄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年度 报告摘要 34 §12


影 响投 资者决 策的 其他 重要信 息 12.1 报 告期 内单一 投资 者持 有基金 份额 比例达 到或 超过20% 的情况 投 资者 类别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 序号 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 到或者超过20%的时间 区间 期初 份额 申购份 额 赎回 份额 持有份额 份额占比 机构 1 20180101-20181231 0.00 100,00 7,750. 00 0.00 100,007,75 0.00 35.71% 产品特有风险


报告期内本基金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超过20%的情形,在发生巨额赎回时,如 果基金资产变现能力差,可能会产生基金仓位调整的困难,存在流动性风险。 12.2 影 响投 资者决 策的 其他 重要信 息


2019年1月,增聘范旦波女士为浙商汇金聚禄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2019年2月, 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聘任盛建龙先生担任总经理职务。 上述人事变动,均已按相关规定备案、公告。 浙 江浙 商证券 资产 管理有 限公 司 二 〇一 九年三 月二 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