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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富恒利债券(LOF)C(164510)

国富恒利债券(LOF)C: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8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9年3 月29日 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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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 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9 年 3 月 27 日复核了本报告 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期自2018年1月1日起至12月 31日止。 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 页 共 39 页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简称 国富恒利债券(LOF) 场内简称 国富恒利 基金主代码 164509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4年 3月10日 基金管理人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41,612,653.11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17年 4月7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国富恒利债券(LOF)A 国富恒利债券(LOF)C 下属分级基金的场内简称: 国富恒利 恒利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164509 164510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37,162,862.97份 4,449,790.14份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4年3月10日,本基金3年分级运作期届满日为2017 年3月10日, 根据基金合同规定,于2017 年3月 10 日自动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基金名称变更为“富 兰克林国海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7 年3月 11 日为本基金转型后的首个运作日。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在追求基金资产稳定增值、 有效控制风险的基础上, 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 力争获取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取自上而下的方法确定投资组合久期,结合自下而上的个券选择方 法,灵活运用利率预期策略、信用债券投资策略、套利交易策略、相对价值判 断等多重投资策略,构建债券投资组合,力求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指数(全价) 风险收益特征 从基金资产整体运作来看,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收益高于货币 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 种。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储丽莉 王永民 联系电话 021-3855 5555 010-6659 4896 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4 页 共 39 页


电子邮箱 service@ftsfund.com fcid@bankof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700-4518、9510-5680 和021-38789555 95566 传真 021-6888 3050 010-6659 4942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证券日报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 址 www.ftsfund.com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


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5 页 共 39 页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2018年 2017年3月11日(基金转型后 首个运作日)-2017年12月31 日 国富恒利债券 (LOF)A 国富恒利债券 (LOF)C 国富恒利债券 (LOF)A 国富恒利债券 (LOF)C 本期已实现收益 1,087,824.99 156,239.77 1,693,628.33 231,373.39 本期利润 1,358,161.81 246,236.53 1,685,603.45 239,342.28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396 0.0381 0.0174 0.0168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4.01% 3.61% 1.70% 1.41%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18年末 2017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3826 0.1481 0.3418 0.1178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39,310,906.44 4,675,313.42 76,490,495.23 9,078,141.92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578 1.0507 1.0170 1.0141 3.1.3





累计期末指标 2018年末 2017年末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 5.78% 5.07% 1.70% 1.41% 注: 1、 上述财务指标采用的计算公式, 详见证监会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号 《主 要财务指标的计算及披露》 。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 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为 期末余额,不是当期发生数) 。 4、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等,计 入费用后实际收益要低于所列数字。 5、根据 2017年 12 月 4 日发布的相关公告,本基金于 2017年 12 月 6 日起将基金份额净值计算位 数从小数点后三位变更为小数点后四位,小数点后第五位四舍五入。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国富恒利债券(LOF)A 阶段 份额净值增 长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 ①-③ ②-④ 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6 页 共 39 页


准差② 率③ ④ 过去三个月 1.33% 0.07% 1.99% 0.05% -0.66% 0.02% 过去六个月 2.07% 0.07% 2.57% 0.06% -0.50% 0.01% 过去一年 4.01% 0.12% 4.79% 0.07% -0.78% 0.05%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5.78% 0.10% 2.55% 0.07% 3.23% 0.03%








国富恒利债券(LOF)C 阶段 份额净值增 长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1.24% 0.07% 1.99% 0.05% -0.75% 0.02% 过去六个月 1.89% 0.07% 2.57% 0.06% -0.68% 0.01% 过去一年 3.61% 0.12% 4.79% 0.07% -1.18% 0.05%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5.07% 0.10% 2.55% 0.07% 2.52% 0.03%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 益率变动的比较 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7 页 共 39 页


注:本基金已在转换基准日 2017年3月10 日日终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 )。 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8 页 共 39 页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 比较 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9 页 共 39 页


注:本基金成立于 2014 年 3 月 10 日,于 2017 年 3 月 10 日转型,故 2017 年的业绩为 2017 年 3 月11日(基金转型后首个运作日)至2017年12月31 日的业绩而非全年的业绩。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国富恒利债券(LOF)A 年度 每10份基金 份额分红数 现金形式发放总额 再投资形式发放 总额 年度利润分配合 计 备注 2018 - - - -


2017 - - - -


合计 - - - -


单位:人民币元





















































国富恒利债券(LOF)C 年度 每10份基金 份额分红数 现金形式发放总额 再投资形式发放 总额 年度利润分配合 计 备注 2018 - - - -


2017 - - - -


合计 - - - -


注:本基金于 2017年3月 10日日终转型为LOF基金。 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0 页 共 39 页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4 年 11 月,由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富兰克林 邓普顿投资集团全资子公司邓普顿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目前公司注册资本 2.2 亿元 人民币,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51%的股份,邓普顿国际股份有限公司持有 49%的股份。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是国内 A股市场第16家上市券商,是拥有全业务牌照,营业网点遍布 中国主要城市的全国性综合类证券公司。富兰克林邓普顿投资集团是世界知名基金管理公司,在 全球市场上有超过 70 年的投资管理经验。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引进富兰克林邓普顿投 资集团享誉全球的投资机制、研究平台和风险控制体系,借助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综合业务 优势,力争成为国内一流的基金管理公司。 本公司具有丰富的基金管理经验。自2005年6 月第一只基金成立开始,截至本报告期末,公 司旗下共运作 32 只公募基金产品。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刘怡敏 公司固定 收益投资 总监,国 富强化收 益债券基 金、国富 恒久信用 债券基金 及国富恒 利债券 (LOF)基 金的基金 经理 2015年11月 28日 - 15 年 刘怡敏女士,CFA,四 川大学金融学硕士。 历任西南证券研究发 展中心债券研究员、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债券研究员、国海 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国富中国收益 混合基金的基金经 理。截至本报告期末 任国海富兰克林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 益投资总监,国富强 化收益债券基金、国 富恒久信用债券基金 及 国 富 恒 利 债 券 (LOF) 基金的基金经 理。 注: 1. 表中“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分别指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其中,首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1 页 共 39 页


任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 表中“证券从业年限”的计算标准为该名员工从事过的所有诸如基金、证券、投资等相关金融 领域的工作年限的总和。 3. 刘怡敏于2019年1月3日开始任国富焦点驱动混合基金的基金经理。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 规和《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 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 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公司建立了《公平交易管理制度》 ,确保公司旗下投资组合能够得到公平对待,避免各种投资 组合之间的利益输送行为。我们主要从如下几个方面对公平交易进行控制: 1.在研究信息共享方面,投资研究等部门通过定期的例会沟通机制,就相关议题进行讨论; 公司建立了统一的研究平台,研究报告信息通过研究平台进行发布。 2.建立投资对象备选库,股票及债券的入库需要由研究报告支持作为依据,并经过相关领导 审批;建立研究报告的定期更新机制。 3.在投资决策方面,公司在各类资产管理业务之间建立防火墙,确保业务隔离及人员隔离, 同时各投资组合经理投资决策保持独立。 4.公司对所有投资组合的交易指令实行集中交易,公司在交易系统中设置公平交易功能,按 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执行各账户所有指令;公司建立和完善了对债券一级市场申购、非 公开发行股票申购等交易分配制度,以确保相关投资组合能够得到公平对待。 5.公司建立了《同日反向交易管理办法》 ,通过事前审批来对反向交易进行事前控制。公司每 季度对不同时间窗下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 6.公司定期对公平交易执行情况进行监察稽核,并在监察稽核定期报告中做专项说明。公司 也会在各投资组合的定期报告中,披露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及异常交易行为专项说明。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公平交易管理制度》 ,明确了公平交易的原则和目标,制订了实现公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2 页 共 39 页


平交易的具体措施,并在技术上按照公平交易原则实现了严格的交易公平分配。 报告期末,公司共管理了三十二只公募基金及六只专户产品。统计所有投资组合分投资类别 (股票、债券)过去连续 4 个季度内在不同时间窗口(T=1、T=3 和 T=5)存在同向交易价差的样 本,并对差价率均值、交易价格占优比率、t 值、贡献率等指标进行分析,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 不同投资组合间通过价差交易进行利益输送的行为。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公司按照《异常交易监控与报告制度》 ,系统划分了异常交易的类型、异常交易的界定标准、 异常交易的识别程序,制订了异常交易的监控办法,并规范了异常交易的分析、报告制度。 公司严格按照《异常交易监控与报告制度》和《同日反向交易管理办法》对异常交易进行监 控。 报告期内,公司不同投资组合之间未发生同日反向交易且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 当日成交量的 5%的情况,经公司检查和分析未发现异常情况。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刚刚过去的2018年国际政治经济形势变幻莫测,伴随着国内经济降温,货币政策、财政政策 也逐步调整,总体看资产配置环境有利于债券投资。从经济增长速度来看,2018 年国内GDP增速 逐季回落,四个季度分别增长 6.8%、6.7%、6.5%、6.4%。2018 年工业增加值累计增长 6.2%,较 17年回落0.4个百分点。全年固定资产投资累计增长 5.9%,较 17年7.2%下滑 1.3个百分点。社 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明显下滑,18 年累计增长 9.0%。上半年中美贸易关系超预期恶化,诞生 2018年最大的黑天鹅事件,受此影响,中国出口预期看淡,经济下行压力加大,权益市场大幅下 跌,无风险利率较年初的高点大幅下行。国内金融去杠杆政策已初见成效,金融机构同业资产增 速回到个位数的增长,2018 年伊始,货币政策进行微调,通过下调准备金率和MLF降息续作,增 加金融体系的流动性供给。基本面增长前景黯淡,加上宽松的流动性环境,债市在上半年持续向 好。 2018年另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是民营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债市违约数量有所提升,违约债券 只数创新高,违约企业以民营企业为主。2018 年 M2 同比增长 8.1%,与 17 年底持平,社融增速则 从去年底13.4%下降到9.8%。金融企业风险偏好下降,2018年上半年信用利差明显走阔。高杠杆、 盲目扩张、现金流差的民营企业在金融周期收缩的背景下屡屡出现融资风险。 2018年下半年,国内经济增速下降的趋势益发显著。固定资产投资、消费、工业增加值等增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3 页 共 39 页


速纷纷下行。受中美互征关税预期影响,出口抢单较为普遍,出口增速在 10月前维持较好增长, 但11月开始明显下行。下半年中央经济政策进行预调微调,中央对民营企业融资难的问题给予高 度重视,采取各项政策帮助民企脱困,具体政策包括 MLF 抵押物范围放宽,对银行贷款窗口指导 的“一二五”政策、加速民企纾困基金推出以及创设信用风险缓释工具等。支持民企融资的政策 以及宽松的货币环境对提高投资者风险偏好产生了一定的作用,2018 年下半年信用利差逐步缩 窄。 2018年下半年,尽管经济增长疲软,但中央并未出台强刺激政策,这使得大量资金仍淤积在 银行体系,债券配置需求较强。通货膨胀方面,国内国际市场大宗商品价格有所回落。国内市场, 黑色系商品价格因需求走弱以及经济增长预期下行而出现价格下跌,国际市场原油价格大幅度回 落。汇率方面,由于美元指数及美国国债收益率下行,人民币汇率出现一定幅度反弹。以国债政 策性金融债为代表的无风险利率大幅下行,同时 A股市场表现疲软。 本基金在2018年继续大力度减持中等评级的信用债券,增持高等级信用债,资产配置的权重 偏向高评级债券,获取了较好的正回报。2018年由于中等信用等级的债券流动性较差,由于投资 策略的变动,在组合调整过程中为基金净值带来一定的负贡献,全年来看,基金组合久期短于比 较基准,基金净值增长率弱于比较基准收益。基金一季度对转债进行波段操作,二季度持续减持 中低评级信用债并重点配置超 AAA债券,组合的信用评级上升,信用风险明显降低。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报告期内,本基金A类份额净值为1.0578元,本报告期内份额净值增长率为4.01%,同期比 较基准收益率为 4.79%,落后比较基准 0.78%。本基金 C 类份额净值为 1.0507 元,本报告期内份 额净值增长率为3.61%,同期比较基准收益率为 4.79%,落后比较基准1.18%。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19年,我们认为随着美国经济复苏周期见顶、减税效应消退、加息步伐减缓,新兴市 场的货币流出压力将会明显缓和。国际关系方面也有望随着美国相对于全球的优势弱化、美国政 府处于国内压力下,从而中美矛盾趋于缓和并达成一些妥协。在此过程中,新兴市场风险偏好在 一定程度上将有所恢复。 由于国际油价在12月大幅下跌,输入性通胀的压力大幅缓解。加上国内外总需求走弱,总体 通胀压力不大。 2019全年来看,货币政策总体保持稳健偏宽松,从“降杠杆率”进入到“稳杠杆”的状态。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4 页 共 39 页


相应信用环境 2019 年较 2018 年将会明显改善,但根据高层的定调,大规模的强刺激政策出现的 概率较低,宏观经济增速或将到年底方能企稳回升。 我们对2019年债市保持中性偏乐观的态度,但考虑在当前的收益率水平上,静态收益率较去 年年初明显收窄,绝对回报预期有所下滑。从国内经济形势来看,一方面信用环境略宽松会分流 部分债市资金,但同时总需求往下的趋势似乎难以逆转,宽裕的流动性环境下债牛有望持续更长 时间。2019年我们将基于自上而下宏观分析框架,寻找具有超额收益的债券资产进行配置。2019 年我们对权益不悲观,至少从更长的角度看,今年是布局包括股票及可转换债券等在内的权益类 市场,寻找优质资产的机会。2019年我们也将寻找优质可转换债券进行配置,以期获取相对更高 的投资回报。 本基金将继续按照基金合同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努力做好基金投资工作,争取未来更好的 长期投资收益。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公司在报告期内有效控制基金估值流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设有投资资产估值委员 会(简称“估值委员会” ) ,并已制订了《公允估值管理办法》 。估值委员会审核和决定投资资产估 值的相关事务,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允、合理,保证估值未被歪曲以免对基金持有人产生不利影响。 报告期内相关基金估值政策由托管银行进行复核。公司估值委员会由总经理或其任命者负责,成 员包括投研、风险控制、监察稽核、交易、基金核算方面的部门主管,相关人员均具有丰富的证 券基金行业从业经验和专业能力。基金经理如认为估值有被歪曲或有失公允的情况,应向估值委 员会报告并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各方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一切以投资者利益最大化为最 高准则。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截至本报告期末,根据基金合同和相关法律的规定,本基金无应分配但尚未分配的利润。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已连续 60 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已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 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5 页 共 39 页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托管人” )在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LOF) (以下称“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 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 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 的规定,对本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 赎回价格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地复核,未发现本基金管理人存在损害基金 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注: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金 融工具风险及管理”部分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内) 、投资组合报告等数据真实、准确和完整。 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6 页 共 39 页


§6 审计报告 会计师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投资者可通过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7 页 共 39 页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报告截止日: 2018年 12 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本期末 2018年 12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7 年 12 月 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11,114,528.95 25,219.01 结算备付金 125,560.38 388,232.42 存出保证金 1,538.97 2,492.13 交易性金融资产 18,963,264.60 84,576,182.44 其中:股票投资 - -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17,963,264.60 84,576,182.44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1,000,000.00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6,933,225.40 15,566,142.60 应收证券清算款 - 2,000,000.00 应收利息 420,805.88 1,820,978.31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99.92 4,996.00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47,559,024.10 104,384,242.9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8年 12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7 年 12 月 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1,800,000.00 17,029,000.00 应付证券清算款 1,401,279.67 - 应付赎回款 46,491.10 1,286,755.68 应付管理人报酬 7,855.92 51,815.64 应付托管费 2,365.27 14,804.46 应付销售服务费 1,447.93 2,783.56 应付交易费用 1,262.15 3,245.61 应交税费 945.70 - 应付利息 2,152.67 16,243.87 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8 页 共 39 页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309,003.83 410,956.94 负债合计 3,572,804.24 18,815,605.76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29,081,020.49 58,808,124.09 未分配利润 14,905,199.37 26,760,513.06 所有者权益合计 43,986,219.86 85,568,637.1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47,559,024.10 104,384,242.91 注: 报告截止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国富恒利债券(LOF) A 基金份额净值 1.0578 元,基金份额总额 37,162,862.97份;国富恒利债券(LOF) C基金份额净值 1.0507元,基金份额总额 4,449,790.14 份。国富恒利债券(LOF)份额总额合计为 41,612,653.11 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 12 月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3月11日(基金转型后首 个运作日)至2017 年 12月 31日 一、收入 2,577,587.68 3,541,991.66 1.利息收入 2,018,213.75 5,098,688.27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40,575.63 28,353.66 债券利息收入 1,850,797.08 4,471,213.24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44,374.58 197,838.63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82,466.46 401,282.74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186,716.48 -1,572,936.98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 -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187,129.90 -1,525,278.08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413.42 -47,658.90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 - 股利收益 -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360,333.58 -55.99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 - - 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9 页 共 39 页


列)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 列) 12,323.87 16,296.36 减:二、费用 973,189.34 1,617,045.93 1.管理人报酬 299,130.35 640,505.05 2.托管费 85,586.45 183,001.44 3.销售服务费 23,499.75 40,883.37 4.交易费用 5,009.66 5,310.16 5.利息支出 135,669.23 388,051.76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135,669.23 388,051.76 6.税金及附加 5,950.62 - 7.其他费用 418,343.28 359,294.15 三、 利润总额 (亏损总额以 “-” 号填列) 1,604,398.34 1,924,945.73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 填列) 1,604,398.34 1,924,945.73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 年1 月 1日至 2018 年12 月 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58,808,124.09 26,760,513.06 85,568,637.15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 润) - 1,604,398.34 1,604,398.34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 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 列) -29,727,103.60 -13,459,712.03 -43,186,815.63 其中:1.基金申购款 35,712,940.21 19,649,036.93 55,361,977.14 2.基金赎回款 -65,440,043.81 -33,108,748.96 -98,548,792.77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 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 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 - - - 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0 页 共 39 页


“-”号填列)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29,081,020.49 14,905,199.37 43,986,219.86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 3月11 日(基金转型后首个运作日)至 2017年12 月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132,592,511.21 56,925,957.04 189,518,468.25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 润) - 1,924,945.73 1,924,945.73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 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 列) -73,784,387.12 -32,090,389.71 -105,874,776.83 其中:1.基金申购款 62,818,394.39 31,028,863.72 93,847,258.11 2.基金赎回款 -136,602,781.51 -63,119,253.43 -199,722,034.94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 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 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58,808,124.09 26,760,513.06 85,568,637.15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林勇______














______林勇______














____龚黎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是由富兰克林国海恒利 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 根据 《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 原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为契约型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 3 年期届满。根据 《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换结果公告》 , 原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分级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于2017年3月 10日日终,自动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基金名称变更为“富兰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1 页 共 39 页


克林国海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存续期间不定。本基金 的基金管理人为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分级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根据申购费、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实施转换后的基金 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基 金份额,称为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 A 类份额(以下简称“国富恒利债券 (LOF) A”);计提销售服务费、不收取申购费用,对于持有期限不少于 30日的基金份额的赎回亦 不收取赎回费,但对持有期限少于 30 日的基金份额的赎回收取赎回费的基金份额,称为国海恒利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C类份额(以下简称“国富恒利债券(LOF) C”)。 根据《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及本基金管理人披露的《富 兰克林国海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换结果公告》 ,在 2017年 3月 10日日终,以份额转换 后 1.000 元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本基金管理人根据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A类基金(以下简称“恒利A”)份额和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B类基金(以 下简称“恒利 B”)份额的转换比例对转换基准日登记在册的基金份额实施转换。恒利A份额将转 为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场外的恒利 C 份额, 场外的恒利B 份额将转为场外 的国富恒利债券(LOF) A 类份额,且均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下;场内的恒利 B 份额将转为场内的 国富恒利债券(LOF) A 类份额,仍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下。份额转换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持 有的基金份额数将按照份额转换规则相应增加或减少。根据《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转换结果公告》 , 于2017年3月10日日终, 恒利A转换前基金份额总额为20,962,375.50 份,基金份额净值为 1.000 元,转换比例为 1.00006904,转换后对应的国富恒利债券(LOF) C 类 份额为 20,963,822.74 份;恒利 B 转换前场内和场外基金份额分别为 1,050,074.00 份和 112,756,356.41份,基金份额净值为 1.481元,转换比例分别为 1.48106434,转换后对应的国富 恒利债券(LOF) A 类份额场内和场外基金份额分别为 1,555,227.00 份和 166,999,418.58 份。本 基金管理人已根据《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对恒利 A、 恒利 B 的份额持有人的基金份额进行了计算,并由本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提交份额变更登记申请。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17]206 号核准,本基金国富恒利债券 (LOF) A类份额5,274,673.00 份(截至 2017年3月29 日)于 2017年4月7日在深交所挂牌交易。 对于托管在场外的国富恒利债券(LOF)A类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转托管至深交所场内后即可 上市流通。 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2 页 共 39 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国债、 中央银行票据、金融债、地方政府债、短期融资券、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可转换债券(含 分离交易可转债)、 回购和银行定期存款等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 金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本基 金所持有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和到期日不超过一年的政府债 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综合指数(全价)。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2 日批准 报出。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 准则》 、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 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 模板第 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 、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 “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 、 《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7.4.4 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 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开放式基金在基金合同生效后, 连续 6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 基金合同等,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出现连续 60 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的情形,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已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在评 估后续处理方案, 故本财务报表仍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18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 2018年 12 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8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一致。 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3 页 共 39 页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7.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 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 [2012]85 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 [2015]101 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6]36 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财税[2016]46 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 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6]70 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 补充通知》 、财税[2016]140 号《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 财税[2017]2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财税[2017]56 号《关于资管产 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7]90 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 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 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资管 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 3%的征收率 缴纳增值税。对资管产品在 2018年1月1 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 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 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以 2018年1月1日起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 (2) 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票的股息、红利 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 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 20%的个人所得税。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4 页 共 39 页


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 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 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 所得税。 (4) 基金卖出股票按 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5) 本基金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等税费按照实际缴纳增值税额 的适用比例计算缴纳。 7.4.7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海证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基金销售机构 邓普顿国际股份有限公司(Templeton International, Inc.)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国海富兰克林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全资子公司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8.1.1 股票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有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股票交易。 7.4.8.1.2 权证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有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权证交易。 7.4.8.2 关联方报酬 7.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年1月 1日至 2018年 12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3月11日(基金转型后首个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5 页 共 39 页


月 31日 运作日)至2017年 12 月3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 的管理费 299,130.35 640,505.05 其中: 支付销售机构的客 户维护费 30,794.01 43,150.41 注:自2017年3月 11 日(基金转型后首个运作日)至 2018年12月 17日,支付基金管理人国海富 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7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 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 0.70%/ 当年天数。 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的 《关于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调整基金 管理费及基金托管费费率相关事项的议案》 ,自 2018 年 12 月 18 日起,支付基金管理人国海富兰 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3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 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 0.30%/ 当年天数。 7.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年1月 1日至 2018年 12 月 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3月11日(基金转型后首个 运作日)至2017年 12 月3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 的托管费 85,586.45 183,001.44 注:自2017年3月 11 日(基金转型后首个运作日)至 2018年12月 17日,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银 行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2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 算公式为: 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 0.20%/ 当年天数。 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的 《关于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调整基金 管理费及基金托管费费率相关事项的议案》 ,自 2018 年 12 月 18 日起,支付基金托管人行中国银 行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1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 算公式为: 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 0.10%/ 当年天数。 7.4.8.2.3 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 各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8年 1月 1日至 2018年 12月 31日 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6 页 共 39 页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国富恒利债券 (LOF)A 国富恒利债券 (LOF) C 合计 中国银行 - 23,194.71 23,194.71 合计 - 23,194.71 23,194.71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 各关联方名称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3月 11日(基金转型后首个运作日)至2017年12月3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国富恒利债券 (LOF)A 国富恒利债券 (LOF) C 合计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 2.84 2.84 中国银行 - 40,777.07 40,777.07 合计 - 40,779.91 40,779.91 注:支付基金销售机构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C 类基金资产净值 0.3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 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给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再由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计算并支付给各基金销售机构。 其计算公式为: 日销售服务费=前一日 C类基金资产净值×0.35%/ 当年天数。 7.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发生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7.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项目 本期 2018年1月 1日至 2018年 12月 31日 国富恒利债券(LOF)A 国富恒利债券(LOF)C


基金转型后首个运作日 ( 2017 年 3 月 11 日 )持 有的基金份额 - - 期初持有的基金份额 - - 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 9,187,060.89 - 期间因拆分变动份额 - - 减:期间赎回/卖出总份额 - -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9,187,060.89 -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24.72% - 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7 页 共 39 页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3月11日(基金转型后首个运作日)至2017年12月31 日 国富恒利债券(LOF)A 国富恒利债券(LOF)C 基金转型后首个运作日 ( 2017年3月11日 ) 持有 的基金份额 - - 期初持有的基金份额 - - 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 - - 期间因拆分变动份额 - - 减:期间赎回/卖出总份额 - -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 -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 注: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费率按本基金基金合同公布的费率执行。 7.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1. 本基金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费率按本基金基金合同公布的费率执行。 2. 本报告期末和上年度末(2017年 12 月31日)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未投资本基金。 7.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8年 1月1日至2018年 12月 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3月11日(基金转型后首个运作 日)至2017年 12 月31 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银行 3,114,528.95 11,684.99 25,219.01 13,818.04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7.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的证券。 7.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须作说明的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7.4.9 期末(2018 年 12 月31 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8 页 共 39 页


7.4.12.1.1 受限证券类别:债券 证券 代码 证券 名称 成功 认购日 可流 通日 流通受 限类型 认购 价格 期末估 值单价 数量 (单位: 张) 期末 成本总额 期末估值 总额 备注 110049 海尔 转债 2018年 12月 20 日 2019 年1月 18 日 新债未 上市 100.00 100.00 390 39,000.00 39,000.00 - 7.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7.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 7.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8 年12 月 31 日止, 本基金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 购证券款余额 1,800,000.00 元,截至 2019 年1 月3 日先后到期。该类交易要求本基金转入质押 库的债券,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折算为标准券后,不低于债券回购交易的余额。 7.4.10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公允价值 (a)


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 低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b)


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i)


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2018年12月31日, 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属 于第一层次的余额为 1,376,871.50 元,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 15,590,656.30 元,属于第三层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9 页 共 39 页


次的余额为 1,995,736.80 元(2017 年 12 月 31 日:第一层次 7,616,699.54 元,第二层次 76,959,482.90元,无第三层次)。 (ii)


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本基金以导致各层次之间转换的事项发生日为确认各层次之间转换的时点。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包括 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 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 本基金不会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 交易不活跃期间及限售期间将相关股票、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并根据 估值调整中采用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对于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股票、债券和资产支持证 券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还是第三层次。 (iii)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于 2018年 12 月31 日,本基金持有公允价值归属于第三层次的金融工具为 1,995,736.80元 (2017年12月 31 日:无)。本基金本期购买/转入第三层次的金融工具金额为2,995,736.80元, 出售/到期/转出第三层次的金融工具金额为 1,000,000.00 元, 本期第三层次金融工具未产生计入 损益的利得或损失(2017年度:无)。 使用重要不可观察输入值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采用相关估值技术和方法确定。这些估值技术 和方法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 的其他金融资产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折贴现分析和市场可比公司模型以及其他市场参与者通常 采用的估值方法。 (c)


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于 2018 年12月 31日,本基金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2017 年 12 月 31 日:同)。 (d)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 价值相差很小。 (2)其他 除公允价值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0 页 共 39 页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18,963,264.60 39.87 其中:债券 17,963,264.60 37.77








资产支持证券 1,000,000.00 2.10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6,933,225.40 35.60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1,240,089.33 23.63 8 其他各项资产 422,444.77 0.89 9 合计 47,559,024.10 100.00


8.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8.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未通过港股通交易机制投资港股。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持有股票。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国家债券 1,434,600.40 3.26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3,505,600.40 7.97 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1 页 共 39 页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3,505,600.40 7.97 4 企业债券 9,724,808.30 22.11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1,017,000.00 2.31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2,281,255.50 5.19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17,963,264.60 40.84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180205 18 国开 05 14,000 1,525,440.00 3.47 2 136459 16 上港 02 15,000 1,495,500.00 3.40 3 136164 16 中油 01 15,000 1,478,550.00 3.36 4 136722 16 石化 02 15,060 1,475,277.60 3.35 5 019547 16 国债 19 13,880 1,270,714.00 2.89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证券代码 证券名称 数量(份)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116905 招碧 01A 10,000 1,000,000.00 2.27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根据基金合同,本基金不投资贵金属。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本基金不投资国债期货。 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2 页 共 39 页


8.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1.1 本基金本期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无报告期内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 的,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处罚的证券。 8.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 的股票。 8.11.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1,538.97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420,805.88 5 应收申购款 99.92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422,444.77


8.11.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110034 九州转债 302,707.60 0.69 2 128020 水晶转债 233,554.50 0.53 3 128035 大族转债 91,800.40 0.21 4 110040 生益转债 91,634.40 0.21


8.11.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3 页 共 39 页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份额级 别 持有人 户数 (户) 户均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 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国富恒 利债券 (LOF) A 325 114,347.27 28,105,800.84 75.63% 9,057,062.13 24.37% 国富恒 利债券 (LOF) C 323 13,776.44 17,662.08 0.40% 4,432,128.06 99.60% 合计 648 64,217.06 28,123,462.92 67.58% 13,489,190.19 32.42%


9.2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国富恒利债券(LOF)A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占上市总份额 比例 1 滕艾 60,000.00 45.34% 2 郑一真 12,300.00 9.30% 3 李海波 10,000.00 7.56% 4 时英科 8,500.00 6.42% 5 赵琼 7,700.00 5.82% 6 张茂明 6,476.00 4.89% 7 梁小红 6,388.00 4.83% 8 冯瑾锋 5,700.00 4.31% 9 盖陆 5,000.00 3.78% 10 潘荣 2,800.00 2.12% 注:持有人为场内持有人。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 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 持有本基金 国富恒利 债券 (LOF)A 2,908.89 0.007827% 国富恒利 债券 (LOF)C - - 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4 页 共 39 页


合计 2,908.89 0.006990%


9.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 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 有本开放式基金 国富恒利债券(LOF) A 0 国富恒利债券(LOF) C 0 合计 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 放式基金 国富恒利债券(LOF) A 0~10 国富恒利债券(LOF) C 0 合计 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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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项目 国富恒利债券 (LOF)A 国富恒利债券 (LOF)C 基金转型后首个运作日 (2017年3月11日) 基金份额总额 168,554,645.58 20,963,822.74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75,212,534.64 8,952,178.85 本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 52,350,406.36 407,858.01 减:本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 90,400,078.03 4,910,246.72 本报告期期间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份额减少 以"-"填列) -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37,162,862.97 4,449,79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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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于 2018 年 12 月 18 日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了《关于 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调整基金管理费及基金托管费费率相关事项的议 案》 ,该决议自该日起生效。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一)基金管理人重大人事变动 1、经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自 2018 年 11 月20日起,胡昕彦女士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相关公告已于2018年11月17 日在《中国证券 报》和公司网站披露。 (二)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报告期内,2018年8 月,刘连舸先生担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职务。上述人事变动已 按相关规定备案、公告。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未发生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应支付给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费用是人民币80,000.00 元,本基金自 成立以来对其进行审计的均是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未曾改聘其他会计师事务所。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一)基金管理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受到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二)基金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的托管业务部门及其相关高级管理人员无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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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 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 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国海证券 2 - - - - - 注: 管理人对基金交易单元的选择是综合考虑券商的研究能力及其他相关因素后决定的。报告期内, 本基金交易单元无变更。 11.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 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 券回购 成交总额 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证 成交总额的 比例 国海证券 132,996,362.56 100.00% 342,884,000.00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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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投 资 者 类 别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 序 号 持有基金 份额比例 达到或者 超过20%的 时间区间


期初 份额 申购 份额 赎回 份额 持有份额 份额占 比 机 构 1 2018年1月 1日至2018 年 5 月 27 日 44,434,448. 01 - 44,434,448.01 - - 2 2018年5月 24 日至 2018 年 12 月31日 - 9,187,060.8 9 - 9,187,060.89 22.08% 3 2018 年 12 月 28 日至 2018 年 12 月31日 - 18,918,739. 95 - 18,918,739.95 45.46% 产品特有风险 1.流动性风险 投资者大额赎回所持有的基金份额时,为了实现基金资产的迅速变现,在基金交易过程中可能存在无 法实现交易价格最优; 亦或导致基金仓位调整困难, 基金资产不能迅速转变成现金, 产生流动性风险。 一旦引发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兑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兑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 进行的资产变现可能使基金资产净值发生较大波动时,可能出现比例赎回、延期支付赎回款等情形。 管理人有权根据本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 基于投资者保护原则, 暂停或拒绝申购、 暂停赎回。 2.估值风险 投资者大额赎回所持有的基金份额时,基金份额净值可能受到尾差和部分赎回费归入基金资产的影 响,从而导致非市场因素的净值异常波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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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 年 3月 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