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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生前海沪港深新兴产业(004332)

恒生前海沪港深新兴产业: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恒生前海沪港深新兴产业精选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8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恒生前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9年3月30日恒生前海沪港深新兴产业精选混合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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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
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9年3月27日复核了本
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
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期自2018年1月1日起至 2018年12月31日止。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恒生前海沪港深新兴产业精选混合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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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恒生前海沪港深新兴产业精选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4332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年4月1日
基金管理人 恒生前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79,248,944.50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力图把握中国经济发展和结构转型环境下新兴产业的投资机会,通过前瞻性
的研究布局,在严格控制投资组合风险并保持基金资产良好的流动性的前提
下,精选新兴产业及其相关行业中的优质企业进行投资,力争为基金份额持
有人提供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
投资策略 本基金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将采用“自上而下”的策略进行基金的大类
资产配置。本基金主要通过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分析宏观经济走势、市
场政策、利率走势、证券市场估值水平等可能影响证券市场的重要因素,对
证券市场当期的系统性风险以及可预见的未来时期内各大类资产的预期风险
和预期收益率进行分析评估,并据此制定本基金在股票、债券、现金等资产
之间的配置比例、调整原则和调整范围,在保持总体风险水平相对稳定的基
础上,力争投资组合的稳定增值。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新兴产业指数收益率×50%+恒生指数收益率(使用估值汇率折算)
×25%+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20%+金融机构人民币活期存款基准利率(税后)
×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属于中高风险收益的投资品种,理论上其预期风险和
预期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可通过相关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投资于香港证券市场,除了需
要承担与境内证券投资基金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等一般投资风险之外,本基
金还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
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恒生前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姓名 傅宇 贺倩
联系电话
0755-88982199 010-66060069
信息披露负责人
电子邮箱
fuyu@hsqhfunds.com tgxxpl@abc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620-6608 95599
传真
0755-88982169 010-68121816
2.4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www.hsqhfund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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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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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2018年 2017年4月1日(基金合同生 效日)-2017年12月31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11,807,338.51 13,537,522.91 本期利润 -21,029,764.23 20,908,235.20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2013 0.0650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23.79% 6.69%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18年末 2017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1869 0.0577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64,438,382.32 188,388,698.11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0.8131 1.0669 注:①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 低于所列数字。 ②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 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③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 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14.42% 1.28% -8.62% 1.19% -5.80% 0.09% 过去六个月 -20.56% 1.14% -11.24% 1.04% -9.32% 0.10% 过去一年 -23.79% 1.14% -17.18% 0.98% -6.61% 0.16%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18.69% 0.99% -10.69% 0.82% -8.00% 0.17% 注: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新兴产业指数收益率×50%+恒生指数收益率(使用估值汇率 折算)×25%+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20%+金融机构人民币活期存款基准利率(税后)×5%。 恒生前海沪港深新兴产业精选混合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6 页 共37 页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 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按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起六个月为建仓期,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的各项 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中的相关约定。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 较 恒生前海沪港深新兴产业精选混合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7 页 共37 页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7年4月1日生效,本基金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按 本基金实际存续期计算。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2017年4月1日)至本报告期末未发生利润分配。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本基金管理人恒生前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是经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字[2016]1297号文批准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由恒生银行 有限公司与前海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出资比例分别为70%和30%,注册资本为人民 币2亿元,并于2016年7月1日正式注册成立。公司注册地为深圳前海,作为CEPA10框架下国 内首家外资控股公募基金公司,是深化深港合作、实现前海国家战略定位的重要成果。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恒生前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管理恒生前海沪港深新兴产业精 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恒生前海港股通高股息低波动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两只公募基金。 (注:截至报告送出日,恒生前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5亿元,详情请见本基金管 理人于3月26日发布的《恒生前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注册资本的公告》)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姓名 职务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证券 从业 年限 说明 林国辉 恒生前海 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 兼投资总 监、恒生 前海沪港 深新兴产 业精选混 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 2017年4月 1日 - 16 工商管理财务学学士,副总 经理兼投资总监,特许金融 分析师(CFA)、注册会计 师(CPA)、金融风险管理 师(FRM),拥有投资表现 度量证书(CIPM)。曾任普 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 DBS唯高达证券有限公司会 计师,恒生银行有限公司风 险管理经理,恒生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副投资总监。现任 恒生前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兼投资总监、恒生 前海沪港深新兴产业精选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恒生前海沪港深新兴产业精选混合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8 页 共37 页 张勇 恒生前海 沪港深新 兴产业精 选混合型 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 经理 2017年4月 1日 - 11 管理科学与工程学硕士。曾 任华泰联合证券研究所研究 员,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行业研究员、基金经理 助理。现任恒生前海沪港深 新兴产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 注:①此处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为合同生效之日; ②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等。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循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恒生前海 沪港深新兴产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本着诚实信 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 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没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本公司制定了 《恒生前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制度的范围涵盖所有投资品种,涵盖一级市场分 销、二级市场交易和公司内部证券分配等所有投资管理活动,以及研究、授权、决策和执行等投 资管理活动的各个环节。 投资决策方面,公司建立统一的研究管理平台,确保公司所管理的各个投资组合享有公平获 得研究成果的机会。设立全公司适用的备选股票库、债券库,在此基础上,不同投资组合根据各 自的投资目标、投资风格和投资范围,建立不同风格的投资对象备选库。公司实行投资决策委员 会领导下的公募基金经理/专户投资经理负责制,建立健全的投资授权制度,明确投资决策委员 会、投资总监、投资组合经理等各投资决策主体的职责和权限划分,投资组合经理在授权范围内 可以自主决策,超过投资权限的操作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 交易执行方面,公司投资管理职能和交易执行职能严格分离,交易执行采取集中、公平交易 制度。对于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所有指令必须通过系统下达,公司执行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程 序。对于债券一级市场申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等非集中竞价交易,各投资组合经理在交易前 独立地确定各投资组合的交易价格和数量,公司按照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对交易结果进行 分配。对于银行间交易,集中交易部根据各投资组合经理给出的询价区间在银行间市场上按照时 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公平公正地进行询价并完成交易。对于大宗交易,由各投资组合经理确 恒生前海沪港深新兴产业精选混合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9 页 共37 页 定价格,集中交易部根据指令价格在大宗交易系统中执行。 监督检查方面,公司通过对投资交易行为的监控、分析评估和信息披露来加强对公平交易过 程和结果的监督。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 公司内部公平交易制度,各投资组合按照投资管理制度和流程独立决策,并在获得投资信息、投 资建议和实施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同时通过系统和人工等方式在各环节严格控制交易 公平执行,确保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基金管理人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报告期内 公平交易制度得到良好的贯彻执行,未发现存在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情况。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原则上禁止同一投资组合在同一交易日内进行反向交易(完全按照有关指数的构成比 例进行证券投资的投资组合除外),不同的投资组合之间限制当日反向交易。如不同的投资组合 确因流动性需求或投资策略的原因需要进行当日反向交易的,则需经公司领导严格审批并留痕备 查。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现可能的异常交易情况。报告期内本公司所有投资组合同日反向交 易合计10次,均为旗下组合被动跟踪标的指数需要,且不存在参与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 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股当日成交量5%的情况,不存在利益输送行为。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8年,受经济增速下滑,中美贸易及逆周期政策等因素影响,市场震荡下行。2018年全 年,中证新兴指数下跌31.31%,恒生指数下跌13.61%。本基金净值下跌23.79%。 展望2019年,我们认为市场将逐步震荡企稳,目前A股整体市场的估值属于历史偏低的水 平,提供了一定的安全边际。逆周期政策的实施将逐步夯实经济的底部。5G,人工智能、工业互 联网等新基建板块预计将是未来经济发展的重点方向。传统基建也将为经济托底。港股方面,目 前整体估值较低,依然具有较强的防御力。 2019年,我们继续坚持估值业绩匹配的投资方向,科技、金融、消费等板块是配置的主线。 政策重点发展相关领域的龙头公司预计将在2019年获得较好的收益。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0.8131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23.79%,业 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7.18%。 恒生前海沪港深新兴产业精选混合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0 页 共37 页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2019年中国经济将继续面临挑战,目前市场对于国内2019年GDP增速的一致预期约为 6.2%,但我们相信逆周期政策将会成为2019年宏观政策的主基调---高层将通过大规模减税,货 币政策适当宽松保持流动性充裕;出台措施推动基建投资反弹;同时用谈判的方式结束中美贸易 纠纷。我们预计全年GDP增速将继续放缓,基建投资增速将出现反弹,消费略有放缓,出口增速 在2019年大概率回落,新基建将是全年的亮点。我们预计2019年市场将有估值修复的空间。中 美贸易缓和,美联储加息步伐的放缓将给予市场有利的外部环境。国内方面,政府已采取包括减 税降负和加大基建投资等逆周期政策。针对资本市场,高层也出台了公司回购法和科创板试点等 措施调整来改善企业流动性和融资问题。这一系列措施或将有利于修复A股的估值水平和市场风 险偏好。2019年A股有望提升在MSCI 新兴市场指数中的占比,外资将持续流入A股市场。但同 时也要看到,经济下行压力有所加大,企业盈利也存在回调的可能,市场还将寻找业绩的底部。 在板块配置上,我们将把重点放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上的行业,以及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 制造等新兴产业发展,同时密切关注与国家政策融合度相关的板块。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企业会计准则》、《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 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等相 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日常估值由本基金管理人与本基金托管人一同进行,基金份额净值由本 基金管理人完成估值后,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本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月末、年中和年 末估值复核与基金会计账务的核对同时进行。 报告期内,公司制定了证券投资基金的估值政策和程序,并由督察长、研究部、投资部、运营 部、法律合规部、风险管理部及基金经理等组成了估值委员会,负责研究、指导基金估值业务。 估值委员会成员均为公司各部门人员,均具有基金从业资格、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且之 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基金经理作为公司估值委员会的成员,不介入基金日常估值业务,但 应参加估值委员会会议,可以提议测算某一投资品种的估值调整影响,并有权表决有关议案但仅享 有一票表决权,从而将其影响程度进行适当限制,保证基金估值的公平、合理,保持估值政策和程 序的一贯性。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签约与估值相关的定价服务。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的收益分配原则为: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 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 恒生前海沪港深新兴产业精选混合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1 页 共37 页 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 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每一基金份额享有 同等分配权;基金可供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方可进行收益分配;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和红利再 投资形成的基金份额均保留到小数点后第2位,小数点后第3位开始舍去,舍去部分归基金资产;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根据上述分配原则及基金实际运作情况,本报告期本基金未有收益分配事项。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 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在托管本基金的过程中,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 法》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约定,对本基金基金管理人—恒生前海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2018年1月1日至2018 年12月31日基金的投资运作,进行了认真、独立的会计 核算和必要的投资监督,认真履行了托管人的义务,没有从事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 为。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 明 本托管人认为, 恒生前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 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及利润分配等问题上,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 益的行为;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 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认为,恒生前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符合《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管理人所编制和披露的本基金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指标、 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未发现有损 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恒生前海沪港深新兴产业精选混合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2 页 共37 页 §6 审计报告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是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 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19)第24026号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告标题 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 恒生前海沪港深新兴产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审计意见 (一)我们审计的内容 我们审计了恒生前海沪港深新兴产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恒生前海沪港深新兴产业精选混合基金”)的财务报表,包括2018年 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期间的 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二)我们的意见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在财务报 表附注中所列示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 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公允反映了恒生前海沪港深新兴产业精 选混合基金2018 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8年1月1日至 2018年12月31 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 下的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 意见提供了基础。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恒生前海沪港深新兴产业 精选混合基金,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 务报表的责任 恒生前海沪港深新兴产业精选混合基金 的基金管理人恒生前海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监会、 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财务报表, 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 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评估恒生前海沪港深新兴产业 精选混合基金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 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计划清算恒生前海沪港深新兴 产业精选混合基金、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基金管理人治理层负责监督恒生前海沪港深新兴产业精选混合基金的财务 报告过程。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 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 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 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 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 恒生前海沪港深新兴产业精选混合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3 页 共37 页 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 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 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 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 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 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 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三) 评价基金管理人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 披露的合理性。 (四) 对基金管理人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 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恒生前海沪港深新兴产业精选混合基金 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 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 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 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 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恒生前海沪港深新兴产业精选混合基金不能 持续经营。 (五)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包括披露),并评价财务报表 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基金管理人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 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 曹翠丽 边晓红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 中国?上海市 审计报告日期 2019年3月27日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恒生前海沪港深新兴产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8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本期末 2018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7年12 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9,487,815.56 22,778,514.47 结算备付金 1,435,865.32 1,339,836.14 存出保证金 97,548.99 374,348.97 交易性金融资产 46,693,112.76 159,956,912.10 恒生前海沪港深新兴产业精选混合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4 页 共37 页 其中:股票投资 46,693,112.76 159,956,912.10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8,000,000.00 7,000,000.00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227,129.89 应收利息 1,471.30 959.13 应收股利 100.24 - 应收申购款 - 35,440.91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65,715,914.17 194,713,141.6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8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7年12 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994,034.85 4,722,858.25 应付赎回款 - 813,651.49 应付管理人报酬 84,538.23 245,177.08 应付托管费 14,089.72 40,862.89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124,869.05 438,962.08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60,000.00 62,931.71 负债合计 1,277,531.85 6,324,443.50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79,248,944.50 176,573,040.46 未分配利润 -14,810,562.18 11,815,657.65 所有者权益合计 64,438,382.32 188,388,698.1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65,715,914.17 194,713,141.61 注:报告截止日2018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0.8131元,基金份额总额79,248,944.50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恒生前海沪港深新兴产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恒生前海沪港深新兴产业精选混合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5 页 共37 页 本报告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 2018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4月1 日(基金合同 生效日)至2017 年12月 31 日 一、收入 -16,980,567.10 29,253,822.71 1.利息收入 425,066.59 3,986,116.14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152,501.58 1,710,162.65 债券利息收入 -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272,565.01 2,275,953.49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8,307,229.73 17,286,291.16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9,707,065.87 15,319,889.38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 - 股利收益 1,399,836.14 1,966,401.78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9,222,425.72 7,370,712.29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124,021.76 610,703.12 减:二、费用 4,049,197.13 8,345,587.51 1.管理人报酬 1,580,871.40 3,719,720.93 2.托管费 263,478.56 619,953.58 3.销售服务费 - - 4.交易费用 1,839,620.20 3,730,104.08 5.利息支出 -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 6.税金及附加 - - 7.其他费用 365,226.97 275,808.92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号填列) -21,029,764.23 20,908,235.20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 列) -21,029,764.23 20,908,235.20 恒生前海沪港深新兴产业精选混合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6 页 共37 页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恒生前海沪港深新兴产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 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项目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 值) 176,573,040.46 11,815,657.65 188,388,698.11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 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21,029,764.23 -21,029,764.23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97,324,095.96 -5,596,455.60 -102,920,551.56 其中:1.基金申购款 5,507,476.73 255,603.03 5,763,079.76 2.基金赎回款 -102,831,572.69 -5,852,058.63 -108,683,631.32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 值) 79,248,944.50 -14,810,562.18 64,438,382.32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4月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年12月31日 项目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 值) 424,855,347.27 - 424,855,347.27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 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20,908,235.20 20,908,235.20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248,282,306.81 -9,092,577.55 -257,374,884.36 其中:1.基金申购款 23,788,486.82 1,083,584.69 24,872,071.51 2.基金赎回款 -272,070,793.63 -10,176,162.24 -282,246,955.87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 值) 176,573,040.46 11,815,657.65 188,388,698.11 恒生前海沪港深新兴产业精选混合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7 页 共37 页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刘宇______














______温展杰______














____赵晶晶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恒生前海沪港深新兴产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146号《关于准予恒生前海沪港深新兴产业 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核准,由恒生前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恒生前海沪港深新兴产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 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 424,680,320.22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验字 (2017)第317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恒生前海沪港深新兴产业精选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7年 4月1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 424,855,347.27 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175,027.05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 理人为恒生前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 农业银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恒生前海沪港深新兴产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 (包括主板、中小 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内依法发行 和上市交易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 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券、可转换债券、可交换 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或票据)、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 银行存款、同业存单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 监会相关规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 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本基金投资于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55-95%,其中投资 于新兴产业主题相关证券的资产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 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按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新兴产业指数收益率×50%+恒生指数收益率(使用估值汇率折算) ×25%+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20%+金融机构人民币活期存款基准利率(税后)×5%。 恒生前海沪港深新兴产业精选混合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8 页 共37 页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 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 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 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恒生前海沪港深新兴 产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7.4.4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 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18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8年 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8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的会计年度为公历年度,即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比较财务报表的实际编 制期间为2017年4月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年12月31日。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1)金融资产的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应收款 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 和持有能力。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 本基金目前以交易目的持有的股票投资和债券投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 融资产列示。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应收款项,包括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其他各类 应收款项等。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2)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其他金 恒生前海沪港深新兴产业精选混合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9 页 共37 页 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 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其他各类应付款项等。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于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应 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对于 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 止;(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或者(3)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 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 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本基金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交易且最 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 值。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应对市场交 易价格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应以相同资产或负 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 限制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 基金管理人不应考虑因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2)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 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时,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 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3)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人发生影响金融工具价格的重大事件,应对估值进 恒生前海沪港深新兴产业精选混合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0 页 共37 页 行调整并确定公允价值。 7.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当本基金1)具有抵销已确认 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且2)交易双方准备按净额结算时,金融资产 与金融负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7.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额。由于申 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 7.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平准金和未实现平准金。已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 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平准金 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 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 计亏损)。 7.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股票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现金股利扣除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 为投资收益。债券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按票面利率或者发行价计算的利息扣除在适用情况下 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确认为公允价 值变动损益;于处置时,其处置价格与初始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其中包括从公 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 按直线法计算。 7.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和托管费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逐日确认。 其他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 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恒生前海沪港深新兴产业精选混合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1 页 共37 页 7.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 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2)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 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3)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4)基金可供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方可进行收益分配; (5)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和红利再投资形成的基金份额均保留到小数点后第2位,小数点后第 3位开始舍去,舍去部分归基金资产; (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4.4.12 外币交易 外币交易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入账。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于估值日采用估值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所产 生的折算差额直接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 7.4.4.13 分部报告 本基金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 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经营分部是指本基金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该组 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 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本基金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 一定条件的,则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单一的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披露分部信息。 7.4.4.14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根据本基金的估值原则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估值实务操作,本基金确定以下类别股 票投资的公允价值时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其关键假设如下: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或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 跃)等情况,本基金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 指导意见》,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提供的 指数收益法等估值技术进行估值。 恒生前海沪港深新兴产业精选混合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2 页 共37 页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变更。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7.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2]85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 [2014]8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 策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号《关于进 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 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127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深港股票 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 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 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7]56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90号 《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 税项列示如下: (1)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资管 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 率缴纳增值税。对资管产品在2018年 1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 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 抵减。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 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以 2018年1月1日起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 (2)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的差价收入、债券的差价收入、股票的 恒生前海沪港深新兴产业精选混合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3 页 共37 页 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 个人所得税。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 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 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 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 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 得税。 对基金通过沪港通或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H股取得的股息红利,H股公司应向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提出申请,由中国结算向H股公司提供内地个 人投资者名册,H股公司按照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基金通过沪港通或深港通投资香港联 交所上市的非H股取得的股息红利,由中国结算按照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 (4)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基 金通过沪港通或深港通买卖、继承、赠与联交所上市股票,按照香港特别行政区现行税法规定缴 纳印花税。 (5)本基金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等税费按照实际缴纳增值税额 的适用比例计算缴纳。 7.4.7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恒生前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 恒生银行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的子公司、基金销售机构 前海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汇丰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汇丰前海证券”) 与基金管理人受同一最终控股公司控制的公司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8.1.1 股票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恒生前海沪港深新兴产业精选混合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4 页 共37 页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4月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7年12月31日 关联方名称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例 汇丰前海证券 231,822,126.10 19.72% - - 7.4.8.1.2 债券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债券交易。 7.4.8.1.3 权证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 7.4.8.1.4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关联方名称 当期 佣金 占当期佣金总量 的比例 期末应付佣金余额 占期末应付佣 金总额的比例 汇丰前海证券 166,489.26 18.81% 2,054.12 1.65%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4月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关联方名称 当期 佣金 占当期佣金总量 的比例 期末应付佣金余额 占期末应付佣 金总额的比例 汇丰前海证券 - - - - 注:1.上述佣金参考市场价格经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与对方协商确定,以扣除由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收取的证管费和经手费的净额列示。 2.该类佣金协议的服务范围还包括佣金收取方为本基金提供的证券投资研究成果和市场信息服务 等。 7.4.8.2 关联方报酬 7.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 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4月1日(基金合同 生效日)至2017年12月 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1,580,871.40 3,719,720.93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 费 875,595.81 2,278,167.61 注: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恒生前海沪港深新兴产业精选混合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5 页 共37 页 H=E×1.5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 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 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7.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年1月 1日至2018年 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4月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 至2017 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 的托管费 263,478.56 619,953.58 注: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经 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 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7.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7.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基金管理人无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无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恒生前海沪港深新兴产业精选混合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6 页 共37 页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 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4月1日(基金合同生效 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关联方 名称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487,815.56 113,925.88 22,778,514.47 286,243.36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管,按银行约定利率计息。 7.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7.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7.4.9 期末(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8年12月31日止,本基金无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 受限证券。 7.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8年12月31日止,本基金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7.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8年12月31日止,本基金无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 出回购证券款,无抵押债券。 7.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8年12月31日止,本基金无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 出回购证券款,无抵押债券。 7.4.10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公允价值 (1)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接近于 公允价值。 (2)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恒生前海沪港深新兴产业精选混合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7 页 共37 页 ①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 低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②各层级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2018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中属于第一层次的余额为 46,693,112.76元,无属于第二层次和第三层次的余额。(2017年12月31日:第一层次 147,112,594.10元,第二层次12,844,318.00元,无第三层次。) ③公允价值所属层级间的重大变动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 跃)、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不会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易不活跃期间 及限售期间将相关股票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对于 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股票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还是第三层次。 (3) 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于2018年12月31日,本基金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2.除公允价值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权益投资 46,693,112.76 71.05 其中:股票 46,693,112.76 71.05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8,000,000.00 12.17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0,923,680.88 16.62 恒生前海沪港深新兴产业精选混合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8 页 共37 页 8 其他各项资产 99,120.53 0.15 9 合计 65,715,914.17 100.00 注:权益投资中通过沪港通机制投资的港股公允价值为15,555,844.00元,占基金总资产比例 23.67%。 8.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8.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593,530.00 0.92 C 制造业 16,239,375.50 25.20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659,610.00 1.02 E 建筑业 3,114,811.00 4.83 F 批发和零售业 - -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7,322,462.26 11.36 J 金融业 3,207,480.00 4.98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31,137,268.76 48.32 8.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人民币)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B 消费者非必需品 3,097,905.00 4.81 C 消费者常用品 1,389,700.00 2.16 E 金融 4,155,820.00 6.45 G 工业 466,480.00 0.72 H 信息技术 1,943,819.00 3.02 I 电信服务 2,083,190.00 3.23 J 公用事业 2,418,930.00 3.75 合计 15,555,844.00 24.14 注:(1)以上分类采用全球行业分类标准(GICS)。 恒生前海沪港深新兴产业精选混合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9 页 共37 页 (2)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600036 招商银行 96,900 2,441,880.00 3.79 2 601186 中国铁建 166,700 1,812,029.00 2.81 2 01186 中国铁建 49,000 466,480.00 0.72 3 01299 友邦保险 36,800 2,095,760.00 3.25 4 02318 中国平安 34,000 2,060,060.00 3.20 5 00002 中电控股 25,500 1,977,270.00 3.07 6 02313 申洲国际 24,000 1,866,240.00 2.90 7 300059 东方财富 141,100 1,707,310.00 2.65 8 000063 中兴通讯 62,700 1,228,293.00 1.91 8 00763 中兴通讯 33,200 430,604.00 0.67 9 600845 宝信软件 76,600 1,597,110.00 2.48 10 002841 视源股份 27,500 1,564,750.00 2.43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管理人网站的年度报告正 文。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03968 招商银行 12,928,375.82 6.86 2 600585 海螺水泥 11,153,244.28 5.92 3 600900 长江电力 10,416,384.00 5.53 4 601398 工商银行 10,128,124.08 5.38 5 00939 建设银行 8,548,751.52 4.54 6 02319 蒙牛乳业 7,815,051.31 4.15 7 603799 华友钴业 7,740,805.00 4.11 8 01398 工商银行 7,599,246.38 4.03 9 600030 中信证券 7,512,108.00 3.99 10 601988 中国银行 6,653,274.00 3.53 11 600028 中国石化 6,215,776.00 3.30 12 002475 立讯精密 6,117,483.00 3.25 恒生前海沪港深新兴产业精选混合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0 页 共37 页 13 00006 电能实业 6,006,513.77 3.19 14 002460 赣锋锂业 5,998,495.00 3.18 15 300059 东方财富 5,902,521.00 3.13 16 002008 大族激光 5,725,122.01 3.04 17 00027 银河娱乐 5,452,461.58 2.89 18 03323 中国建材 5,322,593.52 2.83 19 00762 中国联通 5,294,367.80 2.81 20 000002 万


科A 5,123,062.00 2.72 21 600036 招商银行 5,056,416.00 2.68 22 000768 中航飞机 5,040,198.74 2.68 23 600276 恒瑞医药 5,036,452.01 2.67 24 002415 海康威视 4,913,486.87 2.61 25 000568 泸州老窖 4,787,448.00 2.54 26 02313 申洲国际 4,575,604.72 2.43 27 00728 中国电信 4,546,797.02 2.41 28 000063 中兴通讯 4,513,429.00 2.40 29 001979 招商蛇口 4,503,332.78 2.39 30 02318 中国平安 4,498,672.18 2.39 31 00175 吉利汽车 4,453,014.26 2.36 32 000333 美的集团 4,416,251.00 2.34 33 03908 中金公司 4,358,559.87 2.31 34 000786 北新建材 4,346,114.98 2.31 35 00688 中国海外发展 4,166,021.76 2.21 36 01299 友邦保险 4,120,379.50 2.19 37 603993 洛阳钼业 4,116,222.00 2.18 38 600845 宝信软件 4,006,892.00 2.13 39 01658 邮储银行 3,986,601.90 2.12 40 601766 中国中车 3,909,516.00 2.08 41 600406 国电南瑞 3,882,676.28 2.06 注:本期累计买入金额按买卖成交金额,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00700 腾讯控股 18,805,172.79 9.98 2 02382 舜宇光学科技 15,973,435.35 8.48 恒生前海沪港深新兴产业精选混合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1 页 共37 页 3 01093 石药集团 13,732,520.55 7.29 4 600519 贵州茅台 12,729,312.74 6.76 5 00388 香港交易所 12,361,787.85 6.56 6 03968 招商银行 12,314,123.88 6.54 7 601318 中国平安 11,751,239.04 6.24 8 002008 大族激光 10,996,964.96 5.84 9 600585 海螺水泥 10,525,629.60 5.59 10 600900 长江电力 10,524,893.76 5.59 11 002415 海康威视 9,746,064.78 5.17 12 601398 工商银行 9,720,613.17 5.16 13 00939 建设银行 8,656,426.64 4.59 14 000333 美的集团 8,485,545.00 4.50 15 603799 华友钴业 7,999,481.80 4.25 16 600276 恒瑞医药 7,954,363.17 4.22 17 600703 三安光电 7,505,954.00 3.98 18 01398 工商银行 7,301,623.81 3.88 19 01336 新华保险 7,277,624.37 3.86 20 600487 亨通光电 7,015,603.00 3.72 21 02018 瑞声科技 6,851,529.31 3.64 22 000063 中兴通讯 6,778,728.92 3.60 23 600030 中信证券 6,755,983.18 3.59 24 601988 中国银行 6,482,647.00 3.44 25 02318 中国平安 6,376,647.62 3.38 26 601600 中国铝业 6,162,286.00 3.27 27 002460 赣锋锂业 5,966,732.00 3.17 28 002475 立讯精密 5,914,370.17 3.14 29 02319 蒙牛乳业 5,835,484.53 3.10 30 000568 泸州老窖 5,757,899.87 3.06 31 00006 电能实业 5,651,683.80 3.00 32 600028 中国石化 5,596,544.00 2.97 33 00966 中国太平 5,585,903.80 2.97 34 002049 紫光国微 5,573,229.00 2.96 35 00762 中国联通 5,424,907.36 2.88 36 00027 银河娱乐 5,377,466.42 2.85 37 03323 中国建材 5,072,415.41 2.69 38 000002 万


科A 4,960,916.00 2.63 39 600332 白云山 4,782,059.00 2.54 40 00981 中芯国际 4,567,354.07 2.42 恒生前海沪港深新兴产业精选混合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2 页 共37 页 41 03908 中金公司 4,453,654.31 2.36 42 300059 东方财富 4,350,966.40 2.31 43 00688 中国海外发展 4,275,120.83 2.27 44 001979 招商蛇口 4,152,902.79 2.20 45 603993 洛阳钼业 4,060,911.00 2.16 46 000786 北新建材 4,018,665.00 2.13 47 600085 同仁堂 4,010,388.88 2.13 48 01658 邮储银行 3,825,428.28 2.03 注:本期累计卖出金额按买卖成交金额,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 540,696,484.09 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 635,030,791.84 注:买入股票成本、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10.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股指期货。 8.10.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股指期货。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11.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恒生前海沪港深新兴产业精选混合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3 页 共37 页 8.11.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8.11.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2.1


本基金本报告期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报告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 门立案调查的情形,也没有出现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8.12.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 的股票。 8.12.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97,548.99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100.24 4 应收利息 1,471.30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99,120.53 8.12.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12.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8.12.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户数 户均持有的 持有人结构 恒生前海沪港深新兴产业精选混合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4 页 共37 页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户) 基金份额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1,506 52,622.14 - - 79,248,944.50 100.00%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144,175.84 0.1819%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项目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 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1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10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年4月1日 )基金份额总额 424,855,347.27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176,573,040.46 本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 5,507,476.73 减:本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 102,831,572.69 本报告期期间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填列)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79,248,944.50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未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没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发生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总行聘任刘琳同志、李智同志为本行托管业务部高级专家。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无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组合策略没有重大改变。 恒生前海沪港深新兴产业精选混合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5 页 共37 页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期内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券商名称 交易单 元数量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 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备注 华泰证券 1 357,732,733.03 30.43% 272,639.18 30.81% - 申万宏源 2 321,340,912.28 27.33% 242,473.96 27.40% - 汇丰前海证券 1 231,822,126.10 19.72% 166,489.26 18.81% - 广发证券 1 174,778,877.44 14.87% 136,779.83 15.46% - 国泰君安 1 90,052,627.08 7.66% 66,585.77 7.52% - 招商证券 1 - - - - - 国际金融 2 - - - - - 注: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完善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席位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基金字 [2007]48号)的有关规定,我公司制定了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1)选择标准 1、公司经营行为规范,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良好; 2、公司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能及时、全面地为基金提供高质量的宏观经济研究、行业研究及市 场走向、个股分析报告和专门研究报告; 3、公司内部管理规范,能满足基金操作的保密要求; 4、建立了广泛的信息网络,能及时提供准确的信息资讯服务。 (2)选择流程 公司研究部门定期对券商服务质量从以下几方面进行量化评比,并根据评比的结 果选择席位: 1、服务的主动性。主要针对证券公司承接调研课题的态度、协助安排上市公司调研、以及就有 关专题提供研究报告和讲座; 恒生前海沪港深新兴产业精选混合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6 页 共37 页 2、研究报告的质量。主要是指证券公司所提供研究报告是否详实,投资建议是否准确; 3、资讯提供的及时性及便利性。主要是指证券公司提供资讯的时效性、及时性以及提供资讯的 渠道是否便利、提供的资讯是否充足全面。 11.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券商名称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 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 券回购 成交总额 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 证 成交总额 的比例 华泰证券 - - 479,000,000.00 29.94% - - 申万宏源 - -1,061,000,000.00 66.31% - - 汇丰前海证券 - - - - - - 广发证券 - - 60,000,000.00 3.75% - - 国泰君安 - - - - - - 招商证券 - - - - - - 国际金融 - - - - - -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 投资 者类 别 序号 持有基金份额比 例达到或者超过 20%的时间区间 期初 份额 申购 份额 赎回 份额 持有份额 份额占比 机构 - - - - - - - 个人 - - - - - - - 产品特有风险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者超过20%的情形,敬请投 资者留意。 12.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及本基金无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恒生前海沪港深新兴产业精选混合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7 页 共37 页 恒生前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