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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元全利A(006082)

鑫元全利:2018年年度报告查看PDF公告

 
 
鑫 元 全 利 债券 型 发 起 式证 券 投 资 基金 
2018 年 年度 报 告 
 
2018 年12 月31 日 
 
 
 
 
 
 
 
 
 
 
基金管 理人: 鑫元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 管人: 上海浦东发 展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 
送出日 期:2019 年3 月28 日 鑫元全利 2018 年年度报告 
第 2 页 共 64 页


§1 重要提 示及目录 1.1 重 要提 示 基金管理人的 董事会、 董 事保证本报告 所载资料 不 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 陈 述或重大遗漏 , 并对其内容的 真实性、 准 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个别 及 连带的法律责 任。本年 度 报告已经三 分之二以 上独立 董事 签字 同意 ,并 由董事 长签 发。 基金托 管人 上海 浦东 发展 银行股 份有 限公 司根 据本 基金合 同规 定, 于 2019 年03 月 26 日 复核 了本报告中的 财务指标 、 净值表现、利 润分配情 况 、财务会计报 告、投资 组 合报告等内 容,保证 复核内 容不 存在 虚假 记载 、误导 性陈 述或 者重 大遗 漏。 基金管 理人 承诺 以诚 实信 用、 勤 勉尽 责的 原则 管理 和运用 基金 资产 , 但 不保 证基金 一定 盈 利 。 基金的过往业 绩并不代 表 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 险 ,投资者在作 出投资决 策 前应仔细阅读 本 基金的 招募 说明 书及 其更 新。 本报告 期 自2018 年10 月25 日 (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 起至 12 月31 日 止。 鑫元全利 2018 年年度报告 第 3 页 共 64 页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 2 1.1 重 要提 示 ...................................................................................................................................... 2 1.2 目录 .............................................................................................................................................. 3 §2 基金简介 ............................................................................................................................................... 5 2.1 基 金基 本情 况 .............................................................................................................................. 5 2.2 基 金产 品说 明 .............................................................................................................................. 5 2.3 基 金管 理人 和基 金托 管人 .......................................................................................................... 5 2.4 信 息披 露方 式 .............................................................................................................................. 6 2.5 其 他相 关资 料 .............................................................................................................................. 6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 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 情况 ............................................................................. 7 3.1 主 要会 计数 据和 财务 指标 .......................................................................................................... 7 3.2 基 金净 值表 现 .............................................................................................................................. 7 3.3 其 他指 标 ....................................................................................................... 错误! 未定义书签。 3.4 过 去三 年基 金的 利润 分配情 况 ................................................................................................ 11 §4 管理人报告 ......................................................................................................................................... 12 4.1 基 金管 理人 及基 金经 理情况 .................................................................................................... 12 4.2 管 理人 对报 告期 内本 基金运 作遵 规守 信情 况的 说明 ............................................................ 13 4.3 管 理人 对报 告期 内公 平交易 情况 的专 项说 明 ........................................................................ 14 4.4 管 理人 对报 告期 内基 金的投 资策 略和 业绩 表现 的说明 ........................................................ 15 4.5 管 理人 对宏 观经 济、 证券市 场及 行业 走势 的简 要展望 ........................................................ 15 4.6 管 理人 内部 有关 本基 金的监 察稽 核工 作情 况 ........................................................................ 16 4.7 管 理人 对报 告期 内基 金估值 程序 等事 项的 说明 .................................................................... 17 4.8 管 理人 对报 告期 内基 金利润 分配 情况 的说 明 ........................................................................ 17 4.9 报 告期 内管 理人 对本 基金持 有人 数或 基金 资产 净值预 警情 形的 说明 ................................ 18 §5 托管人报告 ......................................................................................................................................... 19 5.1 报 告期 内本 基金 托管 人遵规 守信 情况 声明 ............................................................................ 19 5.2 托 管人 对报 告期 内本 基金投 资运 作遵 规守 信、 净值计 算、 利润 分配 等情 况的说 明 ........ 19 5.3 托 管人 对本 年度 报告 中财务 信息 等内 容的 真实 、准确 和完 整发 表意 见 ............................ 19 §6 审计报告 ............................................................................................................................................. 20 6.1 审 计报 告基 本信 息 .................................................................................................................... 20 6.2 审 计报 告的 基本 内容 ................................................................................................................ 20 §7 年度财务报表 ..................................................................................................................................... 23 7.1 资 产负 债表 ................................................................................................................................ 23 7.2 利 润表 ........................................................................................................................................ 24 7.3 所 有者 权益 (基 金净 值)变 动表 ............................................................................................ 25 7.4 报 表附 注 .................................................................................................................................... 26 §8 投资组合报告 ..................................................................................................................................... 53 8.1 期 末基 金资 产组 合情 况 ............................................................................................................ 53 8.2 期 末按 行业 分类 的股 票投资 组合 ............................................................................................ 53 8.3 期 末按 公允 价值 占基 金资产 净值 比例 大小 排序 的所有 股票 投资 明细 ................................ 53 8.4 报 告期 内股 票投 资组 合的重 大变 动 ........................................................................................ 53 8.5 期 末按 债券 品种 分类 的债券 投资 组合 .................................................................................... 54 8.6 期 末按 公允 价值 占基 金资产 净值 比例 大小 排序 的前五 名债 券投 资明 细 ............................ 54 鑫元全利 2018 年年度报告 第 4 页 共 64 页


8.7 期 末按 公允 价值 占基 金资产 净值 比例 大小 排序 的所有 资产 支持 证券 投资 明细 ................ 54 8.8 报 告期 末按 公 允 价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大小 排序的 前五 名贵 金属 投资 明细 ................ 54 8.9 期 末按 公允 价值 占基 金资产 净值 比例 大小 排序 的前五 名权 证投 资明 细 ............................ 54 8.10 报告 期末 本基 金投 资 的国债 期货 交易 情况 说明 .................................................................. 54 8.11 投资 组合 报告 附注 .................................................................................................................. 55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 56 9.1 期 末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户数及 持有 人结 构 ................................................................................ 56 9.2 期 末基 金管 理人 的从 业人员 持有 本基 金的 情况 .................................................................... 56 9.3 期 末基 金管 理人 的从 业人员 持有 本开 放式 基金 份额总 量区 间的 情况 ................................ 56 9.4 发 起式 基金 发起 资金 持有份 额情 况 ........................................................................................ 56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 58 §11 重大事件揭示 ................................................................................................................................. 59 11.1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大 会 决议 ...................................................................................................... 59 11.2 基金 管理 人、 基金 托 管人的 专门 基金 托管 部门 的重大 人事 变动 ...................................... 59 11.3 涉及 基金 管理 人、 基 金财产 、基 金托 管业 务的 诉讼 .......................................................... 59 11.4 基金 投资 策略 的改 变 .............................................................................................................. 59 11.5 为基 金进 行审 计的 会 计师事 务所 情况 .................................................................................. 59 11.6 管理 人、 托管 人及 其 高级管 理人 员受 稽查 或处 罚等情 况 .................................................. 59 11.7 基金 租用 证券 公司 交 易单元 的有 关情 况 .............................................................................. 60 11.8 其他 重大 事件 .......................................................................................................................... 60 §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 他重要信息 ................................................................................................... 62 12.1 报告 期内 单一 投资 者 持有基 金份 额比 例达 到或 超过 20% 的 情况 ...................................... 62 12.2 影响 投资 者决 策的 其 他重要 信息 .......................................................................................... 62 § 13 备查文件目录 ................................................................................................................................... 64 13.1 备查 文件 目录 .......................................................................................................................... 64 13.2 存放 地点 .................................................................................................................................. 64 13.3 查阅 方式 .................................................................................................................................. 64 鑫元全利 2018 年年度报告 第 5 页 共 64 页


§2 基金简 介 2.1 基 金基 本情况


基金名 称 鑫元全 利债 券型 发起 式证 券投资 基金 基金简 称 鑫元全 利 基金主 代码 006082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型 开放 式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8 年 10 月 25 日 基金管 理人 鑫元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上海浦 东发 展银 行股 份有 限公司 报告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289,998,000.00 份 基金合 同存 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基金 简称 : 鑫元全 利 A 鑫元全 利 C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交易 代码 : 006082 006083 报告期 末 下 属分 级基 金的 份额总 额 289,998,000.00 份 0.00 份


2.2 基 金产 品说明 投资目 标 本基金 在秉 承价 值投 资理 念的前 提下 , 严格 控制 投 资组合 风险 , 并在 追求 资 金 的安全 与长 期稳 定增 长的 基础上 , 通过 积极 主动 的 资产配 置 , 力 争获 得高 于 业 绩比较 基准 的投 资收 益。 投资策 略 本基金 通过 对宏 观经 济趋 势、 金 融货 币政 策、 供 求 因素、 估值 因素、 市场 行 为 因素等 进行 评估 分析 , 对 债券资 产和 货币 资产 等的 预期收 益进 行动 态跟 踪 , 从 而决定 其配 置比 例。 业绩比 较基 准 中证全 债指 数收 益率 风险收 益特 征 本基金 为债 券型 基金 , 其 预期风 险及 预期 收益 水平 高于货 币市 场基 金 , 低 于 混 合型基 金及 股票 型基 金。


2.3 基 金管 理人和 基金 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 理人 基金托 管人 名称 鑫元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上 海 浦 东 发 展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信息披 露负 责人 姓名 李晓燕 胡波 联系电 话 021-20892000 转 021-61618888 电子邮 箱 service@xyamc.com hub5@spdb.com.cn 客户服 务电 话


4006066188 95528 传真 021-20892111 021-63602540 注册地 址 中国 (上 海 ) 自 由贸 易试 验 区浦东 大道1200 号2 层217 室 上海市 中山 东一 路 12 号 办公地 址 上海市 静安 区中 山北 路909 号12 层 上海市 北京 东 路 689 号 鑫元全利 2018 年年度报告 第 6 页 共 64 页


邮政编 码 200070 200001 法定代 表人 肖炎 高国富


2.4 信 息披 露方式


本基金 选定 的信 息披 露报 纸名称 《证券 日报 》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 网 址 http://www.xyamc.com 基金年 度报 告备 置地 点 上海市 静安 区中 山北 路 909 号 12 层 鑫元 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 注:为保障 基金份额 持有 人利益,基 金管理人 经与 《中国证券 报》 、 《上海 证 券报》 、 《证券 时报》 及《证 券日 报》 协商 一致 ,决定 自 2019 年 1 月 22 日起, 将本 基金 的信 息披 露报纸 调整 为《 中 国 证券报 》 。 2.5 其 他相 关资料 项目 名称 办公地 址 会计师 事务 所 安永华 明会 计师 事务 所( 特殊普 通 合伙) 中国北 京市 东城 区东 长安 街 1 号东 方广场 安永 大 楼 16 层 注册登 记机 构 鑫元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上海市 静安 区中 山北 路909 号12 层


鑫元全利 2018 年年度报告 第 7 页 共 64 页


§3 主要财 务指标、基 金净值 表现及利润分配情 况 3.1 主要 会 计数据 和 财 务指标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3.1.1


期间 数据 和 指标 2018 年10 月 25 日( 基金 合 同生效 日)-2018 年12 月31 日 2017 年 2016 年 鑫元全 利A 鑫元全 利 C 鑫元全 利 A 鑫元全 利 C 鑫元全 利 A 鑫元全 利 C 本期已 实现 收益 1,157,227.12 - - - - - 本期利 润 1,149,937.79 - - - - - 加权平 均基 金份 额 本期利 润 0.0040 - - - - - 本期加 权平 均净 值 利润率 0.40% - - - - - 本期基 金份 额净 值 增长率 0.40% - - - - - 3.1.2


期末 数据 和 指标 2018 年末 2017 年末 2016 年末 期末可 供分 配利 润 1,149,937.79 - - - - - 期末可 供分 配基 金 份额利 润 0.0040 - - - - - 期末基 金资 产净 值 291,147,937.79 - - - - - 期末基 金份 额净 值 1.0040 - - - - - 3.1.3





累 计期 末 指标 2018 年末 2017 年末 2016 年末 基金份 额累 计净 值 增长率 0.40% - - - - - 注:1 、 所述 基金 业绩 指标 不包括 持有 人认 购或 交易 基金的 各项 费用 , 计入 费 用后实 际收 益水 平要 低于所 列数 字。 2、 本期 已实 现收 益指 基金 本期利 息收 入、 投资 收益 、 其他 收入 ( 不含 公允 价 值变动 收益 ) 扣 除相 关费用 后的 余额 ,本 期利 润为本 期已 实现 收益 加上 本期公 允价 值变 动收 益。 3、期 末可 供分 配利 润为 期 末资产 负债 表中 未分 配利 润与未 分配 利润 中已 实现 部分的 孰低 数。 4、本 基金 合同 于2018 年10 月 25 日 生效 ,截 止2018 年 12 月 31 日 不满 一年 。 5、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无C 类 基金份 额。 3.2 基 金净 值表现 3.2.1 基 金份 额净值 增长 率及其 与同 期业绩 比较 基准收 益率 的比较








鑫元全 利A 鑫元全利 2018 年年度报告 第 8 页 共 64 页


阶段 份额净 值增 长率① 份额净 值 增长率 标 准差②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③ 业绩比 较基 准 收益率 标准 差 ④ ①-③ ②-④ 自基金 合同 生效起 至今 0.40% 0.01% 2.20% 0.06% -1.80% -0.05%








鑫元全 利C 阶段 份额净 值增 长率① 份额净 值 增长率 标 准差②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③ 业绩比 较基 准 收益率 标准 差 ④ ①-③ ②-④ 自基金 合同 生效起 至今 - - - - - -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无C 类基金 份额 。 3.2.2 自 基金 合同生 效以 来基金 份额 累 计净 值增 长率变 动及 其与同 期业 绩比较 基准 收 益 率变 动的比 较 鑫元全利 2018 年年度报告 第 9 页 共 64 页


注:本 基金 的合 同生 效日 为 2018 年 10 月 25 日, 截 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不 满 一年。 根据 基金 合 同约定 ,本 基金 建仓 期为 6 个月, 截止 本报 告期 末 ,本基 金尚 处于 建仓 期内 ,将在 6 个 月建 仓期 结束时 ,确 保各 项资 产配 置比例 符合 基金 合同 约定 。本基 金本 报告 期 无C 类 基金份 额。 鑫元全利 2018 年年度报告 第 10 页 共 64 页


3.2.3


自 基金 合同 生效以 来基 金每 年净值 增长 率及其 与同 期业绩 比较 基准收 益率 的 比较 鑫元全利 2018 年年度报告 第 11 页 共 64 页


注:合同生效 当年的本 基 金净值增长率 与同期业 绩 比较基准收益 率按实际 存 续期计算, 不按整个 自然年 度进 行折 算。 本基 金本报 告期 无C 类基 金份 额。 3.3 过 去三 年基金 的利 润分配 情况 注:本 基金 过去 三年 未实 施利润 分配 。 鑫元全利 2018 年年度报告 第 12 页 共 64 页


§4 管理人 报告 4.1 基 金管 理人及 基金 经理情 况 4.1.1 基 金管 理人及 其管 理基金 的经 验 本基金 管理 人为 鑫元 基金 管理有 限公 司, 本公 司经 中国证 监会 证监 许可[2013]1115 号文 批准 于2013 年8 月 成立 , 由 南 京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发起 , 与 南京 高科 股份 有限 公 司联合 组建 ; 注册 资 本金 17 亿 元人 民币, 总部 设在上 海。 经营 范围 包括 基金募 集、 基金 销售、 特 定客户 资产 管理 、 资 产管理 (包 括特 定对 象投 资咨询 )和 中国 证监 会许 可的其 他业 务。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旗 下管 理 29 只证 券投 资基金 —— 鑫元 货币 市场 基金、 鑫元 恒 鑫收益 增强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原 鑫元 一年 定期 开放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 鑫元 稳利 债券 型证 券投资基金、 鑫 元鸿利 债 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鑫 元 合享纯债债券 型证券投 资 基金(原鑫 元合享分 级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 鑫元聚 鑫收 益增 强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 原鑫 元半 年定期 开放 债券 型证 券投资基金) 、鑫元合 丰纯 债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 金( 原鑫元合丰 分级债券 型证 券投资基金) 、鑫元 安鑫宝货币市 场基金、 鑫 元鑫新收益灵 活配置混 合 型证券投资基 金、鑫元 兴 利定期开放 债券型发 起式证 券投 资基 金 (原 鑫 元兴利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 鑫元 汇利 债券 型证 券 投资基 金 、 鑫 元双 债 增强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 金 、鑫元聚利债 券型证券 投 资基金、鑫元 裕利债券 型 证 券投资基 金、鑫元 得利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 金 、鑫元招利债 券型证券 投 资基金、鑫元 瑞利定期 开 放债券型发 起式证券 投资基 金 (原 鑫元 瑞利 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 鑫 元 添利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鑫 元鑫 趋势 灵活 配 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 鑫元广利定期 开放债券 型 发起式证券投 资基金、 鑫 元欣享灵活 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 金、鑫元 价 值精选灵活配 置混合型 证 券投资基金、 鑫元常利 定 期开放债券 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 、鑫元合 利 定期开放债券 型发起式 证 券投资基金、 鑫元增利 定 期开放债券 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 、鑫元行 业 轮动灵活配置 混合型发 起 式证券投资基 金、鑫元 淳 利定期开 放 债券型发 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鑫 元 全利债券型发 起式证券 投 资基金、鑫元 核心资产 股 票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 基金。 4.1.2 基 金经 理(或 基金 经理小 组) 及基金 经理 助理简 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 金的 基金 经理 (助 理)期 限 证券从 业年 限 说明 任职日 期 离任日 期 王美芹 鑫 元 聚 鑫 收 益 增 强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鑫 元 鸿 利 债 券 2018 年10 月 25 日 - 11 年 学 历 :工 商管 理、 应 用 金 融硕 士研 究生 。 相 关 业务 资格 :证 券 投 资 基金 从业 资格 。 从业经 历 :1997 年 7 月至 2001 年 9 月 , 任鑫元全利 2018 年年度报告 第 13 页 共 64 页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鑫 元 欣 享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鑫 元 全 利 债 券 型 发 起 式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的 基 金经理 职 于 中国 人寿 保险 公 司 河 南 省 分 公 司 , 2002 年 3 月至 2005 年 11 月 , 担 任北 京麦 特 诺 亚咨 询有 限公 司 项 目 部 项 目 主 管 , 2007 年 2 月至 2009 年 9 月、2011 年2 月 至 2015 年6 月 , 先后 担 任 泰信 基金 管理 有 限 公 司 渠 道 部 副 经 理 、 理财 顾问 部副 总 监 、 专户 投资 总监 等 职务,2015 年 6 月加 入 鑫 元基 金担 任专 户 投资经 理,2016 年 8 月 5 日 起担 任鑫 元聚 鑫 收 益增 强债 券型 证 券 投 资基 金( 原鑫 元 半 年 定期 开放 债券 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 鑫元 鸿 利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 基 金 的 基 金 经 理 , 2017 年12 月14 日起 担 任 鑫元 欣享 灵 活配 置 混 合型 证券 投资 基 金 的 基 金经 理 ,2018 年 10 月 25 日起 担任 鑫 元 全利 债券 型发 起 式 证 券投 资基 金的 基 金经理 。 注:1. 基 金的 首任 基金 经 理, 任职 日期 为基 金合 同 生效日 , 离职 日期 为根 据 公司决 议确 定的 解聘 日期; 2. 非 首任 基金 经理 ,任 职 日期和 离任 日期 分别 指根 据公司 决议 确定 的聘 任日 期和解 聘日 期; 3. 证 券从 业的 含义 遵从 《 证券业 从业 人员 资格 管理 办法》 的相 关规 定。 4.2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本基金 运作 遵规守 信情 况的说 明 在本报告期内 ,基金管 理 人勤勉尽责地 为基金份 额 持有人谋求利 益,不存 在 损害基金份额 持 有人利益的行 为。本基 金 管 理人遵守了 《证券投 资 基金法》及其 他有关法 律 法规、本基 金基金合 同的规 定, 基金 投资 比例 符合法 律法 规和 基金 合同 的要求 。 鑫元全利 2018 年年度报告 第 14 页 共 64 页


4.3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公平交 易情 况的专 项说 明 4.3.1 公 平交 易制度 和控 制方法 本公司按照《 证券投资 基 金管理公司公 平交易制 度 指导意见》等 相关法律 法 规的要求专门 制 订 《 鑫 元 基 金 管理 有 限 公司 公 平 交 易 管 理制 度》 , 结合 《 鑫 元 基 金 管理 有 限 公司 投 资 管 理 制 度》 、 《鑫元基金 管理有限 公司 投资管理权 限及授权 管理 办法》 、 《鑫元 基金管理 有 限公司异常 交易监 控 管理办法》等 公司相关 制 度,规范公司 所管理的 所 有投资组合的 股票、债 券 等投资品种 的投资 管 理活动,同时 涵盖授权 、 研究分析、投 资决策、 交 易执行、业绩 评估等投 资 管理活动相 关的各个 环节, 以确 保本 公司 管理 的不同 投资 组合 均得 到公 平对待 。 在研究工作层 面,公司 已 建立客观的研 究方法, 严 禁利用内幕信 息作为投 资 依据,各投资 组 合享有公平的 投资决策 机 会。在投资决 策层面, 公 司执行自上而 下的分级 投 资权限管理 体系,依 次为投资决策 委员会、 投 资分管领导、 投资组合 经 理,明确各投 资决策主 体 的职责和权 限划分, 合理确定各投 资组合经 理 的投资权限。 投资决策 委 员会和投资分 管领导等 管 理机构和人 员不得对 投资组合经理 在授权范 围 内的投资活动 进行不 合 理 干预。投资组 合经理在 授 权范围内自 主决策, 超过投资权限 的操作需 要 经过严格的审 批程序。 在 交易执行层面 ,公司建 立 集中交易制 度,执行 公平交易分配 。不同投 资 组合下达同一 证券的同 向 交易指令时, 按照“价 格 优先、时间 优先、比 例分配、综合 平衡”的 原 则在各投资组 合间公平 分 配交易机会; 对于银行 间 市场投资活 动,通过 交易对手库控 制和交易 部 询价机制,严 格防范交 易 对手风险并审 查价格公 允 性;对于一 级市场申 购投资行为, 遵循价格 优 先、比例分配 的原则, 根 据事前独立申 报的价格 和 数量对交易 结果进行 公平分配。在 事后分析 层 面,公司分别 于每季度 和 每年 度对公司 管理的不 同 投资组合的 收益率差 异及不 同时 间窗 下同 向交 易的交 易价 差进 行分 析, 并留存 报告 备查 。 4.3.2 公 平交 易制度 的执 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 公司继续 严 格执行《证券 投资基金 管 理公司公平交 易制度指 导 意见》等法律 法 规和公司内部 关于公平 交 易管理的各项 制度规范 , 进一步完善境 内上市股 票 、债券的一 级市场申 购和二级市场 交易活动 。 本公司通过系 统控制和 人 工控制等各种 方式,确 保 本公司管理 的不同投 资组合在授权 、研究分 析 、投资决策、 交易执行 、 业绩评估等投 资管理活 动 的相关环节 均得到公 平对待 。 报告期内,公 司整体公 平 交易制度执行 情况良好 , 通过 对不同投 资组合之 间 同向交易和反 向 交易的 交易 价格 和交 易时 机进行 监控 分析 ,未 发现 有违公 平交 易要 求的 情况 。 4.3.3 异 常交 易行为 的专 项说明 公司制 订 《 鑫元 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异 常交 易监 控管 理办法 》 , 通过 系统 和人 工 相结合 的方 式进鑫元全利 2018 年年度报告 第 15 页 共 64 页


行基金投资交 易行为的 日 常监督检查, 执行异常 交 易行为的监控 、分析与 记 录工作机制 。报告期 内未发现本基 金存在可 能 导致不公平交 易和利益 输 送的异常交易 行为,未 出 现涉及本基 金的交易 所公开 竞价 同日 反向 交易 成交较 少的 单边 交易 量超 过该证 券当 日成 交 量5% 的 情况。 4.4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基金的 投资 策略和 业绩 表现的 说明 4.4.1 报 告期 内基金 投资 策略和 运作 分析 2018 年, 国内 经济 及资 本 市场都 经历 了大 幅波 动: 虽然开 年各 项经 济指 标均 开局良 好, 但随 着3 月23 日美 国发 起对 从 中国进 口商 品开 展 301 调 查以及 后期 贸易 摩擦 的持 续升级 , 以 及前 两年 金融去杠杆引 发的信用 紧 缩的惯性影响 ,国内经 济 明显承压。除 房地产投 资 在低库存背 景下保持 了一定韧性外 ,各项指 标 在下半年快速 下行。资 本 市场方面,股 市除了年 初 有较好表现 外,全年 几乎呈现了单 边下行态 势 。债券市场则 受益于流 动 性的持续宽松 及经济基 本 面的下行表 现亮眼, 成为全球资本 市场少有 的 正回报品种。 具体而言 , 一季度,受流 动性超预 期 宽 松的影响 ,债券市 场收益率由短 至长全面 下 行。二季度, 中美贸易 摩 擦进一步升级 ,国内经 济 基本面反复 ,货币市 场流动性先紧 后松,长 端 利率债收益率 在季初延 续 三月份的下行 之后在央 行 置换式降准 后由于资 金面趋紧而快 速上行。 五 月份信用市场 违约事件 频 发促使市场风 险偏好快 速 下降,六月 份随着央 行一系 列呵 护市 场的 措施 出台长 端利 率再 次快 速下 行,10 年 国债 收益 率创下 年内新 低, 但信 用 债 AAA 以外各 品种的收 益率 逆势上行,信 用利差继 续 走阔。三季度 ,中美贸 易 摩擦继续升级 ,美联 储如期 于 9 月底 再度 加息 ,新兴 市场 波动 加剧 。随 着国内 一系 列稳 信用 、稳 投资的 宏观 调控 措 施 陆续出台,加 之地方债 加 速发行带来的 供给压力 , 债券市场弱势 盘整。四 季 度,国内经 济下行压 力显现,经济 数据全面 走 弱。宽信用措 施持续推 进 但难抵金融机 构风险偏 好 回升乏力, 金融数据 亦未见好转。 债券市场 虽 有外围金融市 场波动的 扰 动,但整体呈 现单边上 涨 格局,十年 国开收益 率下 行50BP 左 右, 十年 国 债下行 幅度 略低 于国 开, 收益率 曲线 继续 陡峭 。 组合操 作方 面, 由于 报告 期内产 品仍 在封 闭期 ,故 策略上 以现 金管 理为 主。 未来,管理人 将继续秉 持 绝对收益为先 的理念, 在 组合的安全性 、流动性 和 收益之间保持 平 衡,力 争为 投资 者获 得持 续、稳 定 的 回报 。 4.4.2 报 告期 内基金 的业 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鑫元全 利 A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为 1.0040 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为 0.40% ,同 期业 绩比 较基 准 收益率 为 2.20% ;本 基金 本报告 期 无 C 类 基金 份额 。 4.5 管 理人 对宏观 经济 、证券 市场 及行业 走势 的简要 展望 展望2019 年, 我们 需要 从 短期稳 增长 和长 期调 结构 两个维 度对 国内 经济 进行 分析。 短期而言,我 们需要关 注 外部环境对中 国经济带 来 的可能冲击: 全球需求 下 滑叠加中美贸 易鑫元全利 2018 年年度报告 第 16 页 共 64 页


摩擦负 面影 响显 现,2019 年的出 口仍 将面 临较 大压 力。 同 时, 基于 贸易 谈判 及扩大 进口 政策 的实 施, 进口 回落 幅度 或低 于 预期 , 贸 易顺 差将 持续 收 窄。 由于 消费 改善 具有 滞 后性及 长期 性的 特点 , 故外需走弱的 情况下, 内 需的改善特别 是稳定( 有 效)投资将成 为国内政 策 的重点。我 们看到, 随着一系列稳 投资政策 出 台以及地方专 项债发行 的 加速,基建投 资将受益 于 项目审批和 到位资金 加速的双重 作 用而有所 回 升。制造业投 资虽然受 制 于制造业盈利 下滑、海 外 需求放缓等 整体承压 但不排除部分 领域在政 府 引导及减税降 费等政策 红 利下有所加速 ,从而对 整 体的制造业 投资形成 支撑。房地产 投资将成 为 未来一年影响 投资数据 的 最大不确定因 素,因为 房 地产投资的 表现需要 持续关注房地 产调控长 效 机制的 推行进 展以及“ 一 城一策”政策 未来是否 有 边际改变。 但我们更 愿意倾向性地 相信,即 使 有部分城市在 房地产政 策 上的边际改变 ,房地产 投 资回归自然 增速将是 大概率事件, 重回房地 产 刺激的“老路 ”并不符 合 当前宏观调控 脱虚向实 的 目标。因为 根据央行 最新的 研究 报告 , “政 府 ( 低效) 投资、 房地 产投 资 对其他 投资 , 尤 其是 制造 业企业 投资 的挤 出可 能是造 成投 资部 门技 术进 步增速 放缓 、投 资效 率下 降、投 资结 构不 合理 的深 层次原 因” 。 但我们也需要 看到,长 期 而言,如何通 过持续改 革 提升国内经济 的全要素 生 产率进而提升 潜 在产出 才是 决定 中国 经济 长期走 势的 根本 因素 。18 年 12 月 结束 中央 经济 工 作会议 强调 ,改 革开 放要加大力度 ,在经济 体 制改革上步子 再快一些 , 以完善产权制 度和要素 市 场化配置为 重点,推 进基础性关键 领域改革 取 得新的突破。 扩大对外 开 放,大幅放宽 市场准入 , 加快形成全 面开放新 格局。不难看 出,当前 决 策层 在积极推 动改革以 完 成经济增长模 式的切实 转 变,以适应 新的国际 国内环 境。 综上, 我们 认为2019 年 的 中国经 济仍 然将 面临 复杂 的内外 部环 境, 年内 的经 济基本 面一 方面 将受制于外部 需求减弱 和 内部信用紧缩 惯性的影 响 而继续下行, 另一方面 也 将受益于稳 增长措施 的持续推进而 缓慢探底 。 未来是否能够 企 稳回升 则 需要看到各个 领域特别 是 中游制造业 行业竞争 力的改 善以 及居 民消 费能 力的提 升, 而这 个过 程将 是个相 对漫 长的 过程 。 对于资本市场 ,我们大 概 率地认为债券 市场虽然 或 将面临持续出 台的逆周 期 调控政策及阶 段 性风险偏好回 升的扰动 , 但在经济基本 面底部特 别 信用拐点未出 现之前, 债 券收益率的 下行趋势 仍在,但具体 到组合策 略 上需要在收益 率下行的 方 向和波动中寻 找平衡, 以 寻找更具性 价比的资 产子类别。权 益市场虽 然 短期仍将面临 较为悲观 的 市场情绪,但 给价值投 资 者创造了思 考并寻找 新动能 、新 标的 的机 会, 毕竟未 来经 济的 亮点 正在 酝酿。 4.6 管 理人 内部有 关 本 基金的 监察 稽核工 作情 况 本报告期内, 基金管理 人 在监察稽核工 作中一方 面 将坚持投资者 利益至上 、 坚持违法违规 零 容忍、 严防 触犯 三条 底线 作为公 司的 最高 经营 宗旨 和全体 员工 的根 本行 为准 则, 为 全面 风险 管理 、鑫元全利 2018 年年度报告 第 17 页 共 64 页


全程风险管理 与全员风 险 管理相关内部 控制管理 规 范的推行提供 相对有利 的 内部控制环 境;另一 方面依据不断 发展变化 的 外部经营环境 、监管环 境 与业务实践对 于公司内 部 控制与风险 管理持续 进行动态的调 整与修正 。 监察稽核工作 致力于保 障 本基金运作合 法合规, 切 实维护基金 份额持有 人利益;致力 于保障各 项 法律法规和内 部管理制 度 贯彻执行,推 动各项内 部 控 制与风险 管理机制 的逐步 优化 与完 善, 促进 公司各 项业 务合 法合 规运 作。 本报告期内完 成的监察 稽 核工作主要包 括:一是 密 切关注法律法 规与监管 规 范性文件的更 新 情况,及时进 行内部传 达 以及组织员工 学习理解 ; 二是协调内部 管理制度 体 系的修订和 完善,推 动公司各业务 部门持续 完 善管理制度和 业务流程 建 设,防范日常 运作中发 生 违法违规行 为与风险 事件;三是从 投资决策 、 研究支持、交 易执行、 投 资监督与风险 管理、关 联 交易管理、 公平交易 与异常交易监 控、内幕 交 易防控等各方 面持续加 强 对于投资管理 业务的内 部 控制,保障 基金投资 运作合法合规 ;四是通 过 外部和内 部培 训、日常 投 资申报管理、 员工行为 规 范管理等方 式不断强 化员工的合规 意识,规 范 员工行为操守 ,严格防 范 利益冲突;五 是对基金 运 作过程中的 营销与销 售、会计核算 估值、信 息 技术支持等方 面进行内 部 控制与合规管 理;六是 执 行基金运作 过程中的 临时公告、定 期报告、 招 募说明书更新 等相关信 息 披露工作;七 是通过独 立 开展定期或 不定期内 部审计,监督 检查各业 务 条线相关内部 控制措施 设 计的合理性以 及执行的 有 效性,针对 发现的问 题相应 提出 改进 建议 并督 促相关 业务 部门 及时 落实 改进措 施。 4.7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基金估 值程 序等事 项的 说明 本公司 成立 估值 委员 会 , 并 制订 有关 工作 规则 。 成 员包括 公司 总经 理 、 基 金 运营部 分管 领导 、 固定收益部和 权益投研 部 分管领导、督 察长、固 定 收益部负责人 、权益投 研 部负责人、 监察稽核 部负责 人 、 交 易部 负责 人 、 基 金运 营部 负责 人等 , 对公司 依法 受托 管理 资产 的投资 品种 估值 政策 、 估值方法和估 值模型进 行 评估、研究、 决策,确 定 估值业务的操 作流程和 风 险控制,确 保基金估 值的公允、合 理,所有 相 关成员均具有 丰富的证 券 基金行业从业 经验。本 公 司的基金估 值和会计 核算由 基金 运营 部负 责实 施, 根据 相关 的法 律法 规 规定 、 基 金合 同的 约定 , 制定了 内部 控制 措施 , 对基金估值和 会计核算 的 各个环节 和整 个流程进 行 风险控制,目 的是保证 基 金估值和会 计核算的 准确性。基金 运营部人 员 均具备基金从 业资格和 相 关工作经历。 本公司基 金 经理可参与 讨论估值 原则及 方法 ,但 不参 与最 终估值 决策 。参 与估 值流 程各方 之间 不存 在任 何重 大利益 冲突 。 本基金管理人 已与中央 国 债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 司 及中证指数有 限公司签 署 服务协议,由 其 按约定 分别 提供 银行 间债 券市场 及证 券交 易所 上市 流通或 挂牌 转让 的固 定收 益品种 的估 值数 据。 4.8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基金利 润分 配情况 的说 明 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未 进 行利润分配。 截止报告 期 末,根据本基 金基金合 同 和相关法律法 规鑫元全利 2018 年年度报告 第 18 页 共 64 页


的规定 , 本 基金 无应 分配 但尚未 实施 的利 润。 4.9 报 告期 内管理 人对 本基金 持有 人数或 基金 资产净 值预 警情形 的说 明 本报告 期内 不存 在需 要对 基金持 有人 数或 基金 资产 净值进 行说 明的 情况 。 鑫元全利 2018 年年度报告 第 19 页 共 64 页


§5 托管人 报告 5.1 报 告期 内本基 金托 管人遵 规守 信情况 声明 本报告 期内 , 上海 浦东 发 展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 以 下简称 “ 本托 管人 ” ) 在 对 鑫元全 利债 券型 发起式证券投 资基金的 托 管过程中,严 格遵守《 中 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投资 基 金法》及其 他有关法 律法规、基金 合同、托 管 协议的规定, 不存在损 害 基金份额持有 人利益的 行 为,完全尽 职尽责地 履行了 基金 托管 人应 尽的 义务。 5.2 托 管人 对报告 期内 本基 金 投资 运作遵 规守 信、净 值计 算、利 润分 配等情 况的 说明 本报告期内, 本托管人 依 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 券 投资基金法》 及其他有 关 法律法规、基 金 合同、托管协 议的规定 , 对鑫元全利债 券型发起 式 证券投资基金 的投资运 作 进行了监督 ,对基金 资产净值的计 算、基金 份 额申购赎回价 格的计算 以 及基金费用开 支等方面 进 行了认真的 复核,未 发现基 金管 理人 存在 损害 基金份 额持 有人 利益 的行 为。该 基金 本报 告期 内未 进行利 润分 配。 5.3 托 管人 对本年 度报 告中财 务信 息等内 容的 真实、 准确 和完整 发表 意见 本报告 期内 , 由 鑫元 基金 管理有 限公 司编 制本 托管 人复核 的本 报告 中的 财务 指 标、 净值 表现 、 收益分配情况 、财务会 计 报告(注:财 务会计报 告 中的“金融工 具风险及 管 理”部分未 在托管人 复核范 围内 ) 、 投资 组合 报 告等内 容真 实、 准确 、完 整。 鑫元全利 2018 年年度报告 第 20 页 共 64 页


§6 审计报 告 6.1 审 计报 告基本 信息 财务报 表是 否经 过审 计 是 审计意 见类 型 标准无 保留 意见 审计报 告编 号 安永华 明(2019 )审 字 第61444343_B25 号


6.2 审 计报 告的基 本内 容 审计报 告标 题 审计报 告 审计报 告收 件人 鑫元全 利债 券型 发起 式证 券投资 基金 全体 基金 份额 持有人 : 审计意 见 我 们 审 计 了 后 附 的 鑫 元 全 利 债 券 型 发 起 式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的 财 务 报 表, 包括2018 年 12 月31 日的资 产负 债表 , 2018 年 10 月 25 日( 基 金合同 生效 日) 至 2018 年12 月 31 日 止期 间的 利润 表、 所 有者 权益 (基金 净值 )变 动表 以及 相关财 务报 表附 注。 我们认 为, 后附 的鑫 元全 利 债券型 发起 式证 券投 资基 金的财 务报 表 在所有 重大 方面 按照 企业 会计准 则的 规定 编制 , 公 允 反映了 鑫元 全 利债券 型发 起式 证券 投资 基金 2018 年 12 月 31 日 的 财务状 况以 及 2018 年10 月25 日( 基金 合 同生效 日) 至2018 年12 月31 日 止期 间 的经营 成果 和净 值变 动情 况。 形成审 计意 见的 基础 我们按 照中 国注 册会 计师 审计准 则的 规定 执行 了审 计工作 。 审 计报 告的 “注 册会 计师 对财 务 报表审 计的 责任 ” 部分 进 一步阐 述了 我们 在这些 准则 下的 责任 。 按 照中国 注册 会计 师职 业道 德守则 , 我们 独 立于鑫 元全 利债 券型 发起 式证券 投资 基金 , 并 履行 了 职业道 德方 面 的其他 责任 。 我 们相 信, 我们获 取的 审计 证据 是充 分、 适 当的, 为 发表审 计意 见提 供了 基础 。 强调事 项 无。 其他事 项 无。 其他信 息 鑫元全 利债 券型 发起 式证 券投资 基金 管理 层对 其他 信息负 责。 其他 信息包 括年 度报 告中 涵盖 的信息 , 但 不包 括财 务报 表 和我们 的审 计 报告。 我们对 财务 报表 发表 的审 计意见 不涵 盖其 他信 息, 我 们也不 对其 他 信息发 表任 何形 式的 鉴证 结论。 结合我 们对 财务 报表 的审 计, 我们 的责 任是 阅读 其 他信息 , 在此 过 程中, 考虑 其他 信息 是否 与 财务报 表或 我们 在审 计过 程中了 解到 的 情况存 在重 大不 一致 或者 似乎存 在重 大错 报。 基于我 们已 执行 的工 作 , 如果我 们确 定其 他信 息存 在重大 错报 , 我 们应当 报告 该事 实。 在这 方面, 我们 无任 何事 项需 要报告 。


管理层 和治 理层 对财 务报 表的 责任 管理层 负责 按照 企业 会计 准则的 规定 编制 财务 报表 , 使其实 现公 允 反映, 并设计 、 执行 和维 护必要 的内 部控 制, 以 使 财务报 表不 存在 由于舞 弊或 错误 导致 的重 大错报 。 鑫元全利 2018 年年度报告 第 21 页 共 64 页


在编制 财务 报表 时, 管理 层 负责评 估鑫 元全 利债 券型 发起式 证券 投 资基金的持续经营能 力, 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 的事 项(如适用 ) , 并运用 持续 经营 假设 , 除 非计划 进行 清算 、 终止 运 营或别 无其 他现 实的选 择。 治 理 层 负 责 监 督 鑫 元 全 利 债 券 型 发 起 式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的 财 务 报 告 过程。 注册会 计师 对财 务报 表审 计的 责任 我 们 的 目 标 是 对 财 务 报 表 整 体 是 否 不 存 在 由 于 舞 弊 或 错 误 导 致 的 重大错 报获 取合 理保 证 , 并出具 包含 审计 意见 的审 计报告 。 合理 保 证是高 水平 的保 证, 但并 不 能保证 按照 审计 准则 执行 的审计 在某 一 重大错 报存 在时 总能 发现 。 错 报可 能由 于舞 弊或 错 误导致 , 如果 合 理 预 期 错 报 单 独 或 汇 总 起 来 可 能 影 响 财 务 报 表 使 用 者 依 据 财 务 报 表作出 的经 济决 策, 则通 常认为 错报 是重 大的 。 在按照 审计 准则 执行 审计 工作的 过程 中 , 我 们运 用 职业判 断 , 并 保 持职业 怀疑 。同 时, 我们 也执行 以下 工作 : (1)识别和评估由于 舞弊 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 表重 大错报风险, 设计和 实施 审计 程序 以应 对 这些 风险 , 并获 取充 分 、 适当的 审计 证 据, 作 为发 表审 计意 见的 基础。 由于 舞弊 可能 涉及 串通、 伪造、 故 意遗漏 、 虚假 陈述 或凌 驾 于内部 控制 之上 , 未能 发 现由于 舞弊 导致 的重大 错报 的风 险高 于未 能发现 由于 错误 导致 的重 大错报 的风 险 。 (2)了解与审计相关 的内 部控制,以设计恰当 的审 计程序,但目 的并非 对 内 部控 制的 有效 性发表 意见 。 (3)评价管理层选用 会计 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 会计 估计及相关披 露的合 理性 。 (4)对管理层使用持 续经 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 结论 。同时,根据 获取的 审计 证据 , 就 可能 导 致对鑫 元全 利债 券型 发起 式证券 投资 基 金 持 续 经 营 能 力 产 生 重 大 疑 虑 的 事 项 或 情 况 是 否 存 在 重 大 不 确 定 性得出 结论 。 如果 我们 得 出结论 认为 存在 重大 不确 定性 , 审 计准 则 要 求 我 们 在 审 计 报 告 中 提 请 报 表 使 用 者 注 意 财 务 报 表 中 的 相 关 披 露; 如 果披露 不充 分, 我 们应当 发表 非无 保留 意见 。 我们 的结论 基 于截至 审计 报告 日可 获得 的信息 。 然而 , 未来 的事 项 或情况 可能 导鑫元全利 2018 年年度报告 第 22 页 共 64 页


致鑫元 全利 债券 型发 起式 证券投 资基 金不 能持 续经 营。 (5) 评 价财 务报 表的 总体 列报、 结构 和内 容 (包 括 披露) , 并评 价 财务报 表是 否公 允反 映相 关交易 和事 项。 我们与 治理 层就 计划 的审 计范围 、 时 间安 排和 重大 审 计发现 等事 项 进行沟 通, 包括 沟通 我们 在 审计中 识别 出的 值得 关注 的内部 控制 缺 陷。 会计师 事务 所的 名称 安永华 明会 计师 事务 所( 特 殊普通 合伙) 注册会 计师 的姓 名 徐艳


印艳萍 会计师 事务 所的 地址 中国北 京市 东城 区东 长安 街 1 号 东方 广场 安永 大 楼16 层 审计报 告日 期 2019 年3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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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年度财 务报表 7.1 资 产负 债表 会计主 体: 鑫元 全利 债券 型发起 式证 券投 资基 金 报告截 止日 : 2018 年 12 月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8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7 年 12 月 31 日 资 产:





银行存 款 7.4.7.1 30,579,440.37 - 结算备 付金


1,377,646.18 - 存出保 证金


- - 交易性 金融 资产 7.4.7.2 14,262,480.00 - 其中: 股票 投资


- - 基金投 资


- - 债券投 资


14,262,480.00 -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


- - 贵金属 投资


- - 衍生金 融资 产 7.4.7.3 -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7.4.7.4 244,206,667.81 -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 应收利 息 7.4.7.5 976,695.04 - 应收股 利


- - 应收申 购款


- - 递延所 得税 资产


- - 其他资 产 7.4.7.6 - - 资产总 计


291,402,929.40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8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7 年 12 月 31 日 负 债:





短期借 款


- - 交易性 金融 负债


- - 衍生金 融负 债 7.4.7.3 - - 卖出回 购金 融资 产款


- - 应付证 券清 算款


- - 应付赎 回款


- - 应付管 理人 报酬


131,397.45 - 应付托 管费


43,799.15 - 应付销 售服 务费


- - 应付交 易费 用 7.4.7.7 9,795.01 - 应交税 费


- - 应付利 息


- - 鑫元全利 2018 年年度报告 第 24 页 共 64 页


应付利 润


- - 递延所 得税 负债


- - 其他负 债 7.4.7.8 70,000.00 - 负债合 计


254,991.61 - 所有者权 益:





实收基 金 7.4.7.9 289,998,000.00 - 未分配 利润 7.4.7.10 1,149,937.79 - 所有者 权益 合计


291,147,937.79 - 负债和 所有 者权 益总 计


291,402,929.40 - 注: (1 ) 报 告截 止日2018 年12 月31 日, 基金 份额 净值 1.0040 元 , 基 金份 额 总额 289,998,000.00 份,均 为A 类基 金份 额。 (2 ) 本基 金合 同于2018 年10 月25 日生 效。


7.2 利 润表 会计主 体: 鑫元 全利 债券 型发起 式证 券投 资基 金 本报告 期:2018 年10 月25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至2018 年12 月 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8 年10 月25 日(基金 合同生效日)至2018 年 12 月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一、收入


1,666,565.37 - 1.利息 收入


1,674,405.37 - 其中: 存款 利息 收入 7.4.7.11 591,054.29 - 债券利 息收 入


89,777.60 - 资产支 持证 券利 息收 入


-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收 入


993,573.48 - 其他利 息收 入


- - 2.投资 收益 ( 损失 以 “- ” 填 列)


-550.67 - 其中: 股票 投资 收益 7.4.7.12 - - 基金投 资收 益


- - 债券投 资收 益 7.4.7.13 -550.67 -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收 益 7.4.7.13.5 - - 贵金属 投资 收益 7.4.7.14 - - 衍生工 具收 益 7.4.7.15 - - 股利收 益 7.4.7.16 - - 3.公允 价值 变动 收益 (损 失以 “- ”号填列 ) 7.4.7.17 -7,289.33 - 4.汇兑 收益 (损 失以 “- ”号填 列) - - 5.其他 收入 (损 失以 “- ”号填 7.4.7.18 - - 鑫元全利 2018 年年度报告 第 25 页 共 64 页


列) 减: 二、费用


516,627.58 - 1.管 理人 报酬 7.4.10.2.1 303,148.22 - 2.托 管费 7.4.10.2.2 101,049.38 - 3.销 售服 务费 7.4.10.2.3 - - 4.交 易费 用 7.4.7.19 174.98 - 5.利 息支 出


- - 其中: 卖出 回购 金融 资产 支出


- - 6.税 金及 附加


- - 7.其 他费 用 7.4.7.20 112,255.00 - 三、 利润总额 (亏损总额 以 “-” 号填列) 1,149,937.79 - 减:所 得税 费用


- - 四、 净利润 (净 亏损以 “-”号 填列) 1,149,937.79 -


7.3 所 有者 权益( 基金 净值) 变动 表 会计主 体: 鑫元 全利 债券 型发起 式证 券投 资基 金 本报告 期:2018 年 10 月25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至2018 年12 月 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 年10 月25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期 初所 有者 权益 (基 金净值 ) 289,998,000.00 - 289,998,000.00 二、 本 期经 营活 动产 生的 基金净 值变 动数 (本 期利 润) - 1,149,937.79 1,149,937.79 三、 本 期基 金份 额交 易产 生的基 金净 值变 动数 (净值减少以“- ”号填 列) - - - 其中:1. 基 金申 购款 - - - 2. 基金 赎回 款 - - - 四、 本 期向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 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 净 值 减 少 以 “- ” 号填 列) - - - 五、 期 末所 有者 权益 (基 289,998,000.00 1,149,937.79 291,147,937.79 鑫元全利 2018 年年度报告 第 26 页 共 64 页


金净值 )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 年1 月 1 日至 2017 年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期 初所 有者 权益 (基 金净值 ) - - - 二、 本 期经 营活 动产 生的 基金净 值变 动数 (本 期利 润) - - - 三、 本 期基 金份 额交 易产 生的基 金净 值变 动数 (净值减少以“- ”号填 列) - - - 其中:1. 基 金申 购款 - - - 2. 基金 赎回 款 - - - 四、 本 期向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 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 净 值 减 少 以 “- ” 号填 列) - - - 五、 期 末所 有者 权益 (基 金净值 ) - - -


报表附 注为 财务 报表 的组 成部分 。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 报表由 下列 负责 人签 署: ______ 张乐 赛______














______陈宇______














____包颖____ 基金管 理人 负责 人














主 管会 计工 作负 责人














会 计机 构负 责人 7.4 报 表附 注 7.4.1 基 金基 本情况 鑫元全 利债 券型 发起 式证 券投资 基金 (以 下简 称 “ 本基金 ”) 经中 国证 券监 督 管理委 员会 (以 下简称 “中 国证 监会 ”) 证监许 可[2018] 682 号文 《关于 准予 鑫元 全利 债券 型发起 式证 券投 资 基 金注册的批复 》 核准, 由 鑫元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依 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 券 投资基金法 》和《鑫 元全利债券型 发起式证 券 投资基金基金 合同》负 责 公开募集。本 基金为契 约 型、开放式 ,存续期 限不定 , 首 次设 立募 集不 包括认 购资 金利 息共 募集 人民 币 289,998,000.00 元 , 已经 安永 华明 会计 师事务 所( 特殊 普通 合伙) 出具安 永华 明(2018) 验字 第 61444343_B01 号 验资 报 告予以 验证 。 经 向中 国证监 会备 案, 《鑫 元全 利 债券型 发起 式证 券投 资基 金基金 合同 》 于2018 年 10 月 25 日 正式 生效,鑫元全利 2018 年年度报告 第 27 页 共 64 页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的基 金份 额总额 为 289,998,000.00 份基金 份额 , 募 集期 间未 产生利 息。 本基 金的 基金管 理人 为鑫 元基 金管 理有限 公司 ,基 金托 管人 为上海 浦东 发展 银行 股份 有限公 司。 根据《鑫元全 利债券型 发 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 合 同》和《鑫元 全利债券 型 发起式证券投 资 基金基金招募 说明书》 的 相关规定,本 基金根据 认 购费、申购费 、赎回费 、 销售服务费 收取方式 的不同,将基 金份额分 为 不同的类别。 其中:在 投 资者认购、申 购时收取 认 购、申购费 ,在赎回 时根据 持有 期限 收取 赎回 费用的 基金 份额 ,称 为 A 类基金 份额 ;从 本类 别基 金资产 中计 提销 售 服 务费而 不收 取认 购 、 申 购 费, 在赎 回时 根据 持有 期 限收取 赎回 费的 基金 份额 , 称为 C 类基 金份 额。 由于基 金费 用的 不同 , 本 基金 A 类基 金份 额和 C 类 基金份 额将 分别 计算 和公 告基金 份额 净值 , 计 算公式 为计 算日 各类 别基 金资产 净值 除以 计算 日该 类别基 金份 额总 数。


根据 《中 华人 民共 和国 证 券投资 基金 法 》 和 《鑫 元 全利债 券型 发起 式证 券投 资基金 基金 合同 》 的有关规定, 本基金的 投 资范围为具有 良好流动 性 的金融工具, 包括国内 依 法发行和上 市交易的 国债、金融债 、企业债 、 公司债、地方 政府债、 次 级债、可转换 债券、可 交 换债券、证 券公司短 期公司债券、 央行票据 、 中期票据、短 期融资券 、 超短期融资券 、同业存 单 、资产支持 证券、债 券回购 、 银 行存 款 (包 括 协议存 款、 定期 存款 及其 他银行 存款 等) 、 国债 期货 、 货币 市场 工具 及法 律法规 或中 国证 监会 允许 基金投 资的 其他 金融 工具 (但须 符合 中国 证监 会相 关规定 ) 。 本基 金不 直 接买入股票或 权证。但 可 持有因可转换 债券转股 所 形成的股票或 可分离交 易 可转债分离 交易的权 证等资 产 。 因 上述 原因 持 有的股 票和 权证 等资 产 , 在不超 过 10 个 交易 日 的 时 间内卖 出 。 如 法律 法 规或监管机构 以后允许 基 金投资的其他 品种,基 金 管理人在履行 适当程序 后 ,可以将其 纳入投资 范围。基金的 投资组合 比 例为:本基金 投资于债 券 比例不低于基 金资产 的 80% ,每个交易日 日终 在扣除国 债期 货合约需 缴 纳的交易保证 金后,应 当 保持现金或者 到期日在 一 年以内的政 府债券的 投资比 例不 低于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 5% ,其 中现 金不 包 括结算 备付 金、 存出 保证 金、应 收申 购款 等。 本基金 的业 绩比 较基 准为: 中证 全债 指数 收益 率。 7.4.2 会 计报 表的编 制基 础 本财务报表系 按照财政 部 颁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 — 基本准则》以 及其后颁 布 及修订的具体 会 计准则 、 应 用指 南、 解释 以及其 他相 关规 定 ( 以下 统称 “ 企业 会计 准则 ” ) 编 制, 同 时, 对于 在具 体会计核算和 信息披露 方 面,也参考了 中国证券 投 资基金业协会 修订并发 布 的《证券投 资基金会 计核算 业务 指引 》 、 中国 证 监会制 定的 《中 国证 券监 督管理 委员 会关 于证 券投 资基金 估值 业务 的指 导意见 》 、 《 证券 投资 基金 信息披 露管 理办 法》 、 《证 券投资 基金 信息 披露 内容 与格式 准则 》 第 2 号 《年度 报告 的内 容与 格式 》 、 《证 券投 资基 金信 息披 露 编报规 则》 第 3 号《 会计 报表附 注的 编制 及鑫元全利 2018 年年度报告 第 28 页 共 64 页


披露》 、 《证 券投 资基 金信 息披露 XBRL 模 板第 3 号< 年度报 告和 半年 度报 告>》 、其他 中国 证监 会 及 中国证 券投 资基 金业 协会 颁布的 相关 规定 。 本财务 报表 以本 基金 持续 经营为 基础 列报 。 7.4.3 遵 循企 业会计 准则 及其他 有关 规定的 声明 本财务 报表 符合 企业 会计 准则的 要求 , 真 实、 完整 地 反映了 本基 金 于2018 年12 月 31 日 的财 务状况 以 及 2018 年 10 月 25 日 (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 起至2018 年 12 月 31 日 止 期间的 经营 成果 和 净值变 动情 况。 7.4.4 重 要会 计政策 和会 计估计 本基金 财务 报表 所载 财务 信息依 照企 业会 计准 则、 《 证券投 资基 金会 计核 算业 务指引 》 和 其他 相关规 定所 厘定 的主 要会 计政策 和会 计估 计编 制。 7.4.4.1 会 计年 度 本基金 会计 年度 采用 公历 年度, 即每 年 1 月 1 日起 至 12 月 31 日止 。本 期财 务报表 的实 际 编 制期间 系2018 年10 月 25 日(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起 至 2018 年12 月31 日止 。 7.4.4.2 记 账本 位币 本基金记账本 位币和编 制 本财务报表所 采用的货 币 均为人民 币。 除有特别 说 明外,均以人 民 币元为 单位 表示 。 7.4.4.3 金 融资 产和金 融负 债的分 类 金融工 具是 指形 成本 基金 的金融 资产 ( 或负 债) , 并 形成其 他单 位的 金融 负债 (或 资产 ) 或权 益工具 的合 同。 (1) 金 融资 产分 类 本基金的金融 资产于初 始 确认时分为以 下两类: 以 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 计 入当期损益的 金 融资产 、贷 款和 应收 款项 ; 本基金 持有 的以 公允 价值 计量且 其变 动计 入当 期损 益的金 融资 产主 要包 括债 券投资 等; (2) 金 融负 债分 类 本基金的金融 负债于初 始 确认时归类为 以公允价 值 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 损 益的金融负债 和 其他金 融负 债。 本基 金目 前持有 的金 融负 债 划 分为 其他金 融负 债。 7.4.4.4 金 融资 产和金 融负 债的初 始确 认、后 续计 量和终 止确 认 本基金 于成 为金 融工 具合 同的一 方时 确认 一项 金融 资产或 金融 负债 。 鑫元全利 2018 年年度报告 第 29 页 共 64 页


划分为以公允 价值计量 且 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 金 融资产的债券 等,以及 不 作为有效套期 工 具的衍生工具 ,按照取 得 时的公允价值 作为初始 确 认金额,相关 的交易费 用 在发生时计 入当期损 益; 在持有以公允 价值计量 且 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 金 融资产期间取 得的利息 或 现金股利,应 当 确认为当期收 益。每日 , 本基金将以公 允价值计 量 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 的 金融资产或 金融负债 的公允 价值 变动 计入 当期 损益; 处置该金融资 产或金融 负 债时,其公允 价值与初 始 入账金额之间 的差额应 确 认为投资收益 , 同时调 整公 允价 值变 动收 益; 当收取该金融 资产现金 流 量的合同权利 终止,或 该 收取金融资产 现金流量 的 权利已转移, 且 符合金 融资 产转 移的 终止 确认条 件的 ,金 融资 产将 终止确 认; 当金融 负债 的现 时义 务全 部或部 分已 经解 除的 ,该 金融负 债或 其一 部分 将终 止确认 ; 本基金 已将 金融 资产 所有 权上几 乎所 有的 风险 和报 酬转移 给转 入方 的, 终止 确 认该金 融资 产; 保留了金融资 产所有权 上 几乎所有的风 险和报酬 的 ,不终止确认 该金融资 产 ;本基金既 没有转移 也没有保留金 融资产所 有 权上 几乎所有 的风险和 报 酬的,分别下 列情况处 理 :放弃了对 该金融资 产控制的,终 止确认该 金 融资产并确认 产生的资 产 和负债;未放 弃对该金 融 资产控制的 ,按照其 继续涉 入所 转移 金融 资产 的程度 确认 有关 金融 资产 ,并相 应确 认有 关负 债。 7.4.4.5 金 融资 产和金 融负 债的估 值原 则 公允价值,是 指市场参 与 者在计量日发 生的有序 交 易中,出售一 项资产所 能 收到或者转移 一 项负债所需支 付的价格 。 本基金以公允 价值计量 相 关资产或负债 ,假定出 售 资产或者转 移负债的 有序交易在相 关资产或 负 债的主要市场 进行;不 存 在主要市场的 ,本基金 假 定该交易在 相关资产 或负债的最有 利市场进 行 。主要市场( 或最有利 市 场)是本基金 在计量日 能 够进入的交 易市场。 本基金 采用 市场 参与 者在 对该资 产或 负债 定价 时为 实现其 经济 利益 最大 化所 使用的 假设 。 在财务报表中 以公允价 值 计量或披露的 资产和负 债 ,根据对公允 价值计量 整 体而言具有重 要 意义的最低层 次输入值 , 确定所属的公 允价值层 次 :第一层次输 入值,在 计 量日能够取 得的相同 资产或负债在 活跃市场 上 未经调整的报 价;第二 层 次输入值,除 第一层次 输 入值外相关 资产或负 债直接 或间 接可 观察 的输 入值; 第三 层次 输入 值, 相关资 产或 负债 的不 可观 察输入 值。 每个资产负债 表日,本 基 金对在财务报 表中确认 的 持续以公允价 值计量的 资 产和负债进行 重 新评估 ,以 确定 是否 在公 允价值 计量 层次 之间 发生 转换。 本基金 持有 的金 融工 具按 如下原 则确 定公 允价 值并 进行估 值: 鑫元全利 2018 年年度报告 第 30 页 共 64 页


(1) 存 在活 跃市 场的 金融 工 具, 按 照估 值日 能够 取得 的 相同资 产或 负债 在活 跃市 场上未 经调 整 的报价作为 公 允价值; 估 值日无报价且 最近交易 日 后未发生影响 公允价值 计 量的重大事 件的,应 采用最近交易 日的报价 确 定公允价值。 有充足证 据 表明估值日或 最近交易 日 的报价不能 真实反映 公允价 值的 ,应 对报 价进 行调整 ,确 定公 允价 值。 与上述投资品 种相同, 但 具有不同特征 的,应以 相 同资产或负债 的公允价 值 为基 础,并在 估 值技术中考虑 不同特征 因 素的影响。特 征是指对 资 产出售或使用 的限制等 , 如果该限制 是针对资 产持有者的, 那么在估 值 技术中不应将 该限制作 为 特征考虑。此 外,基金 管 理人不应考 虑因大量 持有相 关资 产或 负债 所产 生的溢 价或 折价 ; (2) 不 存在 活跃 市 场 的金 融 工具, 应采 用在 当前 情况 下 适用并 且有 足够 可利 用数 据和其 他信 息 支持的估值技 术确定公 允 价值。采用估 值技术确 定 公允价值时, 应优先使 用 可观察输入 值,只有 在无法 取得 相关 资产 或负 债可观 察输 入值 或取 得不 切实可 行的 情况 下, 才使 用不可 观察 输入 值; (3) 如 有确 凿证 据表 明按 上 述方法 进行 估值 不能 客观 反映其 公允 价值 的, 基金 管 理人可 根据 具 体情况 与基 金托 管人 商定 后,按 最能 反映 公允 价值 的方法 估值 ; (4) 如 有新 增事 项, 按国 家 最新规 定估 值。 7.4.4.6 金 融资 产和金 融负 债的抵 销 当本基 金具 有抵 销已 确认 金融资 产和 金融 负债 的法 定权利 , 且 该种 法定 权利 现 在是可 执行 的, 同时本基金计 划以净额 结 算或同时变现 该金融资 产 和清偿该金融 负债时, 金 融资产和金 融负债以 相互抵销后的 金额在资 产 负债表内列示 。除此以 外 ,金融资产和 金融负债 在 资产负债表 内分别列 示,不 予相 互抵 销。 7.4.4.7 实 收基 金 实收基金为对 外发行的 基 金份额总额所 对应的金 额 。由于申购和 赎回引 起 的 实收基金变动 分 别于基金申购 确认日及 基 金赎回确认日 确认。上 述 申购和赎回分 别包括基 金 转换所引起 的转入基 金的实 收基 金增 加和 转出 基金的 实收 基金 减少 。 7.4.4.8 损 益平 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 括已实现 损 益平准金和未 实现损益 平 准金。已实现 损益平准 金 指在申购或赎 回 基金份 额时 , 申购 或赎 回 款项中 包含 的按 累计 未分 配的已 实现 收益/ ( 损失 ) 占基金 净值 比例 计算 的金额。未实 现损益平 准 金指在申购或 赎回基金 份 额时,申购或 赎回款项 中 包含的按累 计未实现 利得/ (损 失) 占 基金 净值 比例计 算的 金额 。 损 益平 准金于 基金 申购 确认 日或 基金赎 回确 认日 确 认 。 未实现损益平 准 金与已 实 现损益平准金 均在“损 益 平准金”科目 中核算, 并 于期末全额转 入鑫元全利 2018 年年度报告 第 31 页 共 64 页


“未分 配利 润/ (累 计亏 损 ) ”。 7.4.4.9 收入/( 损失) 的 确认和计 量 (1) 存 款利 息收 入按 存款 的 本金与 适用 的利 率逐 日计 提的金 额入 账。 若提 前支 取定期 存款 , 按 协议规定的利 率及持有 期 重新计算存款 利息收入 , 并根据提前支 取所实际 收 到的利息收 入与账面 已确认 的利 息收 入的 差额 确认利 息损 失, 列入 利息 收入减 项, 存款 利息 收入 以净额 列示 ; (2) 债券利息收入按债券票 面价值与票面利率或内含 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 应由债券发行 企业代 扣代 缴的 个人 所得 税后的 净额 确认 ,在 债券 实际持 有期 内 逐 日计 提; (3) 资 产支 持证 券利 息收 入 按证券 票面 价值 与票 面利 率计算 的金 额, 扣除 应由 资 产支持 证券 发 行企业 代扣 代缴 的个 人所 得税后 的净 额确 认, 在证 券实际 持有 期内 逐日 计提 ; (4) 买 入返 售金 融资 产收 入 , 按买 入返 售金 融资 产的 成本及 实际 利率 (当 实际 利率与 合同 利率 差异较 小时 ,也 可以 用合 同利率 ) , 在回 购期 内逐 日 计提; (5) 股票投资 收益/(损 失 )于卖出股票 成交日确 认 ,并按卖出股 票成交金 额 与其成本的差 额 入账; (6) 债 券投 资收 益/( 损失 )于成 交日 确认 ,并 按成 交总额 与其 成本 、应 收利 息的差 额入 账; (7) 资产支持 证券投资 收益/(损失)于成交 日确认, 并 按成交总额与 其成本、 应 收利息的差 额 入账; (8) 国债期货 投资收益/(损失)于平仓日确 认,并按 平 仓成交 金额与 其初始合 约 价值的差额 入 账; (9) 权 证收 益/ (损 失) 于 卖出权 证成 交日 确认 , 并 按卖出 权证 成交 金额 与其 成本的 差额 入账 ; (10) 公 允价 值变 动收 益/ ( 损失) 系本 基金 持有 的以 公允价 值计 量且 其变 动计 入当期 损益 的金 融资产、以公 允价值计 量 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 的 金融负债等公 允价值变 动 形成的应计 入当期损 益的利 得或 损失 ; (11) 其他收 入在主要 风险 和报酬已经转 移给对方 , 经济利益很可 能流入且 金 额可以可靠计量 的时候 确认 。 7.4.4.10 费 用的 确认和 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 人报酬和 托 管费等在费用 涵盖期间 按 基金合同或相 关公告约 定 的费率和计算 方 法逐日 确认 。 其他金融负债 在持有期 间 确认的利息支 出按实际 利 率法计算,实 际利率法 与 直线法差异较 小鑫元全利 2018 年年度报告 第 32 页 共 64 页


的则按 直线 法计 算。 7.4.4.11 基 金的 收益分 配政 策 (1) 在 符合 有关 基金 分红 条 件的前 提下 , 本 基金 管理 人可以 根据 实际 情况 进行 收益分 配, 具体 分配方 案以 公告 为准 ,若 《基金 合同 》生 效不 满3 个月可 不进 行收 益分 配; (2) 本 基金 收益 分配 方式 分 两种: 现金 分红 与红 利再 投资, 投资 者可 选择 现金 红利或 将现 金红 利自动 转为 相应 类别 的基 金份额 进行 再投 资, 且基 金份额 持有 人可 对 A 类、C 类 基金 份额 分别 选 择不同 的分 红方 式; 若投 资者不 选择 ,本 基金 默认 的收益 分配 方式 是现 金分 红;


(3) 基 金收 益分 配后 基金 份 额净值 不能 低于 面值 ; 即 基 金收益 分配 基准 日的 基金 份额净 值减 去 每单位 基金 份额 收益 分配 金额后 不能 低于 面值 ;


(4) 由 于本 基金A 类 基金 份 额不收 取销 售服 务费 , 而C 类基 金份 额收 取销 售服 务费, 各基 金份 额类别 对应 的可 分配 收益 将有所 不同 ;本 基金 同一 类别每 一基 金份 额享 有同 等分配 权; (5) 法 律法 规或 监管 机关 另 有规定 的, 从其 规定 。 7.4.4.12 分 部报 告 本基金以内部 组织结构 、 管 理要求、内 部报告制 度 为依据确定经 营分部, 以 经营分部为基 础 确定报告分部 并披露分 部 信息。经营分 部是指本 基 金内同时满足 下列条件 的 组成部分:(1) 该组 成部分能够在 日常活动 中 产生收入、发 生费用;(2) 本基金的基金 管理人能 够 定期评价该组 成部 分的经 营成 果 , 以 决定 向 其配置 资源 、 评价 其业 绩 ;(3) 本 基金 能够 取得 该 组成部 分的 财务 状况 、 经营成果和现 金流量等 有 关会计信息。 如果两个 或 多个经营分部 具有相似 的 经济特征, 并且满足 一定条 件的 ,则 合并 为一 个经营 分部 。 本基金 目前 以一 个单 一的 经营分 部运 作, 不需 要披 露分部 信息 。 7.4.4.13 其 他重 要的会 计政 策和会 计估 计 根据本基金的 估值原则 和 中国证监会允 许的基金 行 业估值实务操 作,本基 金 确定以下类别 债 券投资 的公 允价 值时 采用 的估值 方法 及其 关键 假设 如下: 对于在证券交 易所上市 或 挂牌转让的固 定收益品 种( 可转换债券和 私募债券 除 外)及在银行 间 同业市 场交 易的 固定 收益 品种, 根据 中国 证监 会公 告[2017]13 号 《中国 证监 会关于 证券 投资 基 金 估值业 务的 指导 意见 》 及 《 中国证 券投 资基 金业 协会 估值核 算工 作小 组关 于2015 年1 季 度固 定收 益品种的估值 处理标准 》 采用估值技术 确定公允 价 值。本基金持 有的证券 交 易所上市或 挂牌转让鑫元全利 2018 年年度报告 第 33 页 共 64 页


的固定收益 品种(可转 换债 券和私募 债 券除外), 按照 中证指数有 限公司所 独立 提供的估值 结果确 定公允价值。 本基金持 有 的银行间同业 市场固定 收 益品种按照中 央国债登 记 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所 独立提 供的 估值 结果 确定 公允价 值。 7.4.5 会 计政 策和会 计估 计变更 以及 差错更 正的 说明 7.4.5.1 会 计政 策变更 的说 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无会 计政 策变更 。 7.4.5.2 会 计估 计变更 的说 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无会 计估 计变更 。 7.4.5.3 差 错更 正的说 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无重 大会 计差错 的内 容和 更正 金额 。 7.4.6 税项 7.4.6.1 印 花税 经国务 院批 准, 财政 部、 国家税 务总 局研 究决 定, 自 2008 年4 月24 日 起, 调整证 券 ( 股票 ) 交易印 花税 税率 ,由 原先 的 3‰ 调整 为 1‰ ; 经国务 院批 准, 财政 部、 国家税 务总 局研 究决 定, 自 2008 年 9 月 19 日 起, 调整由 出让 方 按 证券( 股票 )交 易印 花税 税率缴 纳印 花税 ,受 让方 不再征 收, 税率 不变 ; 7.4.6.2 增 值税 根据财 政部 、国 家税 务总 局财税[2016]36 号 文《 关 于全面 推开 营业 税改 增值 税试点 的通 知》 的规定 , 经国 务院 批准 , 自 2016 年5 月1 日 起在 全 国范围 内全 面推 开营 业税 改征增 值税 试点 , 金 融业纳入 试点 范围,由 缴 纳营业税改为 缴纳增值 税 。对证券投资 基金(封 闭 式证券投资 基金,开 放式证券投资 基金)管 理 人运用基金买 卖股票、 债 券的转让收入 免征增值 税 ;国债、地 方政府债 利息收 入以 及金 融同 业往 来利息 收入 免征 增值 税; 存款利 息收 入不 征收 增值 税; 根据财 政部 、 国 家税 务总 局财税[2016]46 号 文 《关 于进一 步明 确全 面推 开营 改增试 点金 融 业 有关政策的通 知》的规 定 ,金融机构开 展的质押 式 买入返售金融 商品业务 及 持有政策性 金融债券 取得的 利息 收入 属于 金融 同业往 来利 息收 入; 根据财 政部 、 国 家税 务总 局财税[2016]70 号 文 《关 于金融 机构 同 业 往来 等增 值税政 策的 补 充 通知》的规定 ,金融机 构 开展的买断式 买入返售 金 融商品业务、 同业存款 、 同业存单以 及持有金 融债券 取得 的利 息收 入属 于金融 同业 往来 利息 收入 ; 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 局财税[2016]140 号文《 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 发、教育辅助 服鑫元全利 2018 年年度报告 第 34 页 共 64 页


务等增值税政 策的通知 》 的规定,本基 金运营过 程 中发生的增值 税应税行 为 ,以本基金 的基金管 理人为 增值 税纳 税人 ; 根据财 政部 、 国 家税 务总 局财税[2017]56 号 文 《 关 于资管 产品 增值 税有 关问 题的通 知》 的规 定, 自2018 年1 月1 日 起 , 本 基金 的基 金管 理人 运 营本基 金过 程中 发生 的增 值 税应 税行 为 , 暂 适 用简易 计税 方法 ,按 照 3% 的征收 率缴 纳增 值税 。对 本基金 在 2018 年 1 月 1 日前运 营过 程中 发生 的增值税应 税 行为,未 缴 纳增值税的, 不再缴纳 ; 已缴纳增值税 的,已纳 税 额从本基金 的基金管 理人以 后月 份的 增值 税应 纳税额 中抵 减。 7.4.6.3 城 市维 护建 设税 、教育 费附 加、 地方 教育 附加 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 城 市维护建设税 暂行条例 (2011 年修订 ) 》 、 《征收教 育 费附加的暂 行 规定(2011 年修订) 》及 相关地方教育 附加的征 收 规定,凡缴纳 消费税、 增 值税、营业税 的单位 和个人,都应 当依照规 定 缴纳城市维护 建设税、 教 育费附加( 除 按照相关 规 定缴纳农村 教育事业 费附加 的单 位外 )及 地方 教育费 附加 。 7.4.6.4 企 业所 得税 根据财 政部 、 国家 税务 总 局财税[2004]78 号 文 《关 于证券 投资 基金 税收 政策 的通知 》 的 规定, 自2004 年1 月1 日 起 , 对 证券投 资基 金 (封 闭式 证 券投资 基金 , 开放 式证 券 投资基 金 ) 管 理人 运 用基金 买卖 股票 、债 券的 差价收 入, 继续 免征 企业 所得税 ; 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 局财税[2005]103 号文《 关于股权分置试 点改革有 关税收政策问 题 的通知》的规 定,股权 分 置改革中非流 通股股东 通 过对价方式向 流通股股 东 支付的股份 、现金等 收入, 暂免 征 收 流通 股股 东应缴 纳的 企业 所得 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 局财税[2008]1 号文《关 于企业所得税 若干优惠政 策的通知》的 规 定,对证券投 资基金从 证 券市场中取得 的收入, 包 括买卖股票、 债券的差 价 收入,股权 的股息、 红利收 入, 债券 的利 息收 入及其 他收 入, 暂不 征收 企业所 得税 。 7.4.6.5 个 人所 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 局财税[2005]103 号文《 关于股权分置试 点改革有 关税收政策问 题 的通知》的规 定,股权 分 置改革中非流 通股股东 通 过对价方式向 流通股股 东 支付的股份 、现金等 收入, 暂免 征收 流通 股股 东应缴 纳的 个人 所得 税; 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 局财税[2008]132 号文《 财政部、国家税 务总局关 于储蓄存款利 息 所得有 关个 人所 得税 政策 的通知 》的 规定,自 2008 年 10 月 9 日 起, 对储 蓄存 款利息 所得 暂免 征 收个人 所得 税; 根据财 政部 、 国 家税 务总 局、 中 国证 监会 财税[2012]85 号 文 《 关于 实施 上市 公司股 息红 利差鑫元全利 2018 年年度报告 第 35 页 共 64 页


别化个 人所 得税 政策 有关 问题的 通知 》 的规 定, 自2013 年1 月1 日 起 , 证 券投 资基金 从公 开发 行 和转让 市场 取得 的上 市公 司股票 ,持 股期 限在 1 个 月以内 (含 1 个 月) 的, 其股息 红利 所得 全 额 计入应 纳税 所得 额; 持股 期限 在 1 个 月以 上 至1 年 (含 1 年) 的, 暂减按 50% 计入应 纳税 所得 额; 持股期 限超 过1 年的 , 暂 减按 25% 计 入应 纳税 所得 额。 上 述所 得统 一适 用20% 的税率 计征 个人 所得 税; 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 局、中国证监会 财税[2015]101 号文 《关于上市 公司 股息红利差 别 化个人 所得 税政 策有 关问 题的通 知 》 的 规定 , 自2015 年 9 月 8 日起 , 证券 投资 基金从 公开 发行 和 转让市 场取 得的 上市 公司 股票, 持股 期限 超 过1 年 的,股 息红 利所 得暂 免征 收个人 所得 税。 7.4.7 重 要财 务报表 项目 的说明 7.4.7.1 银 行存 款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8 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 末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活期存 款 579,440.37 - 定期存 款 30,000,000.00 - 其中: 存款 期 限1 个 月以 内 30,000,000.00 - 存款期 限1-3 个月 - - 存款期 限3 个月 以上 - - 其他存 款 - - 合计: 30,579,440.37 -


7.4.7.2 交 易性 金融资 产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8 年12 月 31 日 成本 公允价 值 公允价 值变 动 股票 - - - 贵 金 属 投 资- 金 交 所 黄金合 约 - - - 债券 交易所 市场 14,269,769.33 14,262,480.00 -7,289.33 银行间 市场 - - - 合计 14,269,769.33 14,262,480.00 -7,289.33 资产支 持证 券 - - - 基金 - - - 其他 - - - 鑫元全利 2018 年年度报告 第 36 页 共 64 页


合计 14,269,769.33 14,262,480.00 -7,289.33 项目 上年度 末 2017 年12 月 31 日 成本 公允价 值 公允价 值变 动 股票 - - - 贵 金 属 投 资- 金 交 所 黄金合 约 - - - 债券 交易所 市场 - - - 银行间 市场 - - - 合计 - - - 资产支 持证 券 - - - 基金 - - - 其他 - - - 合计 - - -


7.4.7.3 衍 生金 融资产/负债 注:无 。 7.4.7.4 买 入返 售 金融 资产 7.4.7.4.1 各 项买 入返售 金融 资产期 末余 额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8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 额 其中; 买断 式逆 回购 交易所 市场 139,001,390.00 - 银行间 市场 105,205,277.81 - 合计 244,206,667.81 - 项目 上年度 末 2017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 额 其中; 买断 式逆 回购 交易所 市场 - - 银行间 市场 - -


7.4.7.4.2 期 末买 断式逆 回购 交易中 取得 的债券 注:无 。 7.4.7.5 应 收利 息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8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 末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鑫元全利 2018 年年度报告 第 37 页 共 64 页


应收活 期存 款利 息 267.49 - 应收定 期存 款利 息 49,500.00 - 应收其 他存 款利 息 - - 应收结 算备 付金 利息 619.90 - 应收债 券利 息 397,055.34 - 应收资 产支 持证 券利 息 - - 应收买 入返 售证 券利 息 529,252.31 - 应收申 购款 利息 - - 应收黄 金合 约拆 借孳 息 - - 其他 - - 合计 976,695.04 -


7.4.7.6 其 他资 产 注:无 。 7.4.7.7 应 付交 易费用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8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 末 2017 年 12 月 31 日 交易所 市场 应付 交易 费用 7,288.77 - 银行间 市场 应付 交易 费用 2,506.24 - 合计 9,795.01 -


7.4.7.8 其 他负 债











单位 :人 民币 元 项目 本期末 2018 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 末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应付券 商交 易单 元保 证金 - - 应付赎 回费 - - 预提费 用 70,000.00 - 合计 70,000.00 -


7.4.7.9 实 收基 金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鑫元全 利 A 项目 本期 2018 年10 月 25 日( 基金 合同生 效日)至2018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份 额( 份) 账面金 额 鑫元全利 2018 年年度报告 第 38 页 共 64 页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89,998,000.00 289,998,000.00 本期申 购 - - 本期赎 回 ( 以“-” 号填 列 ) - - - 基金 拆分/份 额折 算前 - - 基金拆 分/ 份额 折算 变动 份 额 - - 本期申 购 - - 本期赎 回( 以“-” 号填 列 ) - - 本期末 289,998,000.00 289,998,000.00 注: (1 )申 购含 红利 再投 、转换 入份 额, 赎回 含转 换出份 额。 (2 ) 本基 金合 同 于 2018 年 10 月 25 日 生效 。设 立 时募集 的扣 除认 购费 后的 实收 基 金( 本金 )为 人 民 币 289,998,000.00 元 , 在 募 集 期 间 未 产 生 利 息 , 以 上 实 收 基 金 ( 本 息 ) 合 计 为 人 民 币 289,998,000.00 元 ,折 合289,998,000.00 份 基金 份 额。 (3 ) 本基 金本 报告 期无C 类基金 份额 。 7.4.7.10 未 分配 利润 单位: 人民 币元 鑫元全 利 A 项目 已实现 部分 未实现 部分 未分配 利润 合计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 - - 本期利 润 1,157,227.12 -7,289.33 1,149,937.79 本 期 基 金 份 额 交 易 产生的 变动 数 - - - 其中: 基金 申购 款 - - - 基金赎 回款 - - - 本期已 分配 利润 - - - 本期末 1,157,227.12 -7,289.33 1,149,937.79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无C 类基金 份额 。 7.4.7.11 存 款利 息收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 年10 月25 日( 基金 合 同 生效日)至2018 年 12 月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7 年1 月1 日至2017 年12 月31 日 活期存 款利 息收 入 55,502.78 - 定期存 款利 息收 入 532,979.16 - 其他存 款利 息收 入 - - 结算备 付金 利息 收入 2,572.35 - 鑫元全利 2018 年年度报告 第 39 页 共 64 页


其他 - - 合计 591,054.29 -


7.4.7.12 股 票投 资收益 7.4.7.12.1 股 票投 资收益 —— 买卖股 票差 价收入 注:无 。 7.4.7.13 债 券投 资收益 7.4.7.13.1 债 券投 资收益 项目 构成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年10 月25 日(基金 合同生 效日)至2018 年12 月 31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7年1 月1 日至2017 年 12月31 日 债 券 投资 收益 —— 买 卖债券 ( 、债 转股及 债券 到期 兑付 )差 价收入 -550.67 - 债券投 资收 益—— 赎 回差 价收入 - - 债券投 资收 益—— 申 购差 价收入 - - 合计 -550.67 -


7.4.7.13.2 债 券投 资收益 —— 买卖债 券差 价 收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年10 月25 日(基金 合同生 效日)至2018 年12 月 31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7年1 月1 日至2017 年 12月31 日 卖 出 债券 ( 、 债 转股 及债券 到 期兑 付)成 交总 额 823,460.60 - 减:卖 出债 券( 、债 转股 及债券 到 期兑付 )成 本总 额 803,930.67 - 减:应 收利 息总 额 20,080.60 - 买卖债 券差 价收 入 -550.67 -


7.4.7.13.3 债 券投 资收益 —— 赎回差 价收 入 注:无 。 鑫元全利 2018 年年度报告 第 40 页 共 64 页


7.4.7.13.4 债 券投 资收益 —— 申购差 价收 入 注:无 。 7.4.7.13.5 资 产支 持证券 投资 收益 注:无 。 7.4.7.14 贵 金属 投资收 益 7.4.7.14.1 贵 金属 投资收 益项 目构成 注:无 。 7.4.7.14.2 贵 金属 投资收 益 —— 买卖 贵金 属差价 收入 注:无 。 7.4.7.14.3 贵 金属 投资收 益 —— 赎回 差价 收入 注:无 。 7.4.7.14.4 贵 金属 投资收 益 —— 申购 差价 收入 注:无 。 7.4.7.15 衍 生工 具收益 7.4.7.15.1 衍 生工 具收益 —— 买卖权 证差 价收入 注:无 。 7.4.7.15.2 衍 生工 具收益 —— 其他 投资 收益 注:无 。 7.4.7.16 股 利收 益 注:无 。 7.4.7.17 公 允价 值变动 收益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名 称 本期 2018 年10 月25 日( 基金 合同生 效日)至2018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1.交易 性金 融资 产 -7,289.33 - —— 股 票投 资 - - —— 债 券投 资 -7,289.33 - —— 资 产支 持证 券投 资 - - 鑫元全利 2018 年年度报告 第 41 页 共 64 页


—— 贵 金属 投资 - - ——其他 - - 2.衍生 工具 - - —— 权 证投 资 - - 3.其他 - - 减: 应税金融商品公允价 值 变 动 产 生 的 预 估 增 值税 - - 合计 -7,289.33 -


7.4.7.18 其 他收 入 注:无 。 7.4.7.19 交 易费 用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 年10 月 25 日( 基金 合 同生效 日) 至2018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交易所 市场 交易 费用 174.98 - 银行间 市场 交易 费用 - - 交易基 金产 生的 费用 - - 其中: 申购 费 - -








赎回 费 - -


合计 174.98 -


7.4.7.20 其 他费 用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 年10 月25 日(基金 合同生 效日)至2018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审计费 用 50,000.00 - 信息披 露费 20,000.00 - 银行汇 划费 用 2,255.00 - 持有人 大会 费用 40,000.00


合计 112,255.00 -


鑫元全利 2018 年年度报告 第 42 页 共 64 页


7.4.7.21 分 部报 告 无。 7.4.8 或 有事 项、资 产负 债表日 后事 项的说 明 7.4.8.1 或 有事 项 截至资 产负 债表 日, 本基 金无需 要披 露的 重大 或有 事项。 7.4.8.2 资 产负 债表日 后事 项 本基金于资产 负债表日 之 后、年度报告 批准报出 日 之前批准、公 告或实施 的 利润分配的情 况 如下:2019 年2 月 21 日 本基 金 A 类 基金 份额 每 10 份派发 红 利 0.079 元 。截 至财务 报表 批准 日, 除上述 利润 分配 事项 外, 本基金 无其 他需 要披 露的 资产负 债表 日后 事项 。 7.4.9 关 联方 关系 关联方 名称 与本基 金的 关系 鑫元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鑫元基 金”) 基金管 理人 、注 册登 记机 构、基 金销 售机 构 上 海 浦 东 发 展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浦发 银行”) 基金托 管人 南京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南京银 行”) 基金管 理人 股东 南京高 科股 份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股东 鑫沅资 产管 理有 限公 司(“ 鑫沅资 产”) 基金管 理人 子公 司 注:下 述关 联交 易均 在正 常业务 范围 内按 一般 商业 条款订 立。 7.4.10 本 报告 期及上 年度 可比期 间的 关联方 交易 无。 7.4.10.1 通 过关 联方交 易单 元进行 的交 易 7.4.10.1.1 股 票交 易 注:无 。 7.4.10.1.2 债 券交 易 注:无 。 7.4.10.1.3 债 券回 购交易 注:无 。 鑫元全利 2018 年年度报告 第 43 页 共 64 页


7.4.10.1.4 权 证交 易 注:无 。 7.4.10.1.5 应 支付 关联方 的佣 金 注:无 。 7.4.10.2 关 联方 报酬 7.4.10.2.1 基 金管 理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 年10 月25 日(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至2018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7 年1 月1 日至2017 年12 月31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管理 费 303,148.22 - 其中: 支付 销售 机构 的客 户维护 费 0.00 - 注: 基 金管 理费 每日 计提 , 按月 支付。2018 年 10 月25 日 (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 至 2018 年 12 月 24 日,基 金管 理费 按前 一日 的基金 资产 净值 的0.60% 的年费 率计 提。 计算 方法 如下: H=E×0 .60% ÷ 当 年天 数 H 为每 日应 支付 的基 金管 理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2018 年12 月 24 日 鑫元 全 利债券 型发 起式 证券 投资 基金份 额持 有人 表决 通过 了 《关 于鑫 元全 利债 券型发 起式 证券 投资 基金 调整基 金费 率有 关事 项的 议案》 , 自 2018 年 12 月 25 日 起支 付基 金管 理 人鑫元基金的 管理人报 酬 按前一日基金 资产净 值 0.30% 的年费率 计提,逐 日累 计至每月月底 ,按 月支付 。计 算方 法如 下: H=E×0 .30% ÷ 当 年天 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管 理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7.4.10.2.2 基 金托 管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 年10 月25 日(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至2018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7 年1 月1 日至2017 年12 月31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托管 费 101,049.38 - 注: 基 金托 管费 每日 计提 , 按月 支付。2018 年 10 月25 日 (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 至 2018 年 12 月 24鑫元全利 2018 年年度报告 第 44 页 共 64 页


日,基 金托 管费 按前 一日 的基金 资产 净值 的0.20% 的年费 率计 提。 计算 方法 如下: H=E×0 .20% ÷ 当 年天 数 H 为每 日应 支付 的基 金托 管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2018 年12 月 24 日 鑫元 全 利债券 型发 起式 证券 投资 基金份 额持 有人 表决 通过 了 《关 于鑫 元全 利债 券型发 起式 证券 投资 基金 调整基 金费 率有 关事 项的 议案》, 自 2018 年 12 月 25 日 起基 金托 管费 按 前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的0.10% 的年 费率 计提 。计 算 方法如 下: H=E×0 .10% ÷ 当 年天 数 H 为每 日应 支付 的基 金托 管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7.4.10.2.3 销 售服 务费 注:无 。 7.4.10.3 与 关联 方进行 银行 间同业 市场 的债券( 含回购) 交易 注:无 。 7.4.10.4 各 关联 方投资 本基 金的情 况 7.4.10.4.1 报 告期 内基金 管理 人运用 固有 资金投 资本 基金的 情况 份额单 位: 份 项目 本期 2018 年10 月 25 日( 基金 合同生 效日)至2018 年 12 月 31 日 鑫元全 利A 鑫元全 利 C


基 金合 同生效 日( 2018 年10 月 25 日 ) 持有 的基 金 份额 10,000,000.00 - 期初持 有的 基金 份额 - - 期间申 购/ 买入 总份 额 - - 期间因 拆分 变动 份额 - - 减:期 间赎 回/ 卖出 总份 额 - - 期末持 有的 基金 份额 10,000,000.00 - 期末持 有的 基金 份额 占基金 总份 额比 例 3.4483% - 项目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鑫元全 利A 鑫元全 利 C 鑫元全利 2018 年年度报告 第 45 页 共 64 页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 2018 年 10 月 25 日 )持 有的 基金 份 额 - - 期初持 有的 基金 份额 - - 期间申 购/ 买入 总份 额 - - 期间因 拆分 变动 份额 - - 减:期 间赎 回/ 卖出 总份 额 - - 期末持 有的 基金 份额 - - 期末持 有的 基金 份额 占基金 总份 额比 例 - - 注: (1 )期 间申 购/ 买入 总 份额含 红利 再投 、转 换入 份额。 期间 赎回/卖 出总 份 额含转 换出 份额 。 (2 ) 本 基金 管理 人运 用固 有资金 投资 本基 金所 采用 的费率 适用 招募 说明 书以 及管理 人发 布的 最 新 公告规 定的 费率 结构 。 7.4.10.4.2 报 告期 末除基 金管 理人之 外的 其他关 联方 投资本 基金 的情况 份额单 位: 份 鑫元全 利 A 关联方 名称 本期末 2018 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 末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持有的 基金份 额 持有的 基金 份额 占基金 总份 额的 比例 持有的 基金份 额 持有的 基金 份额 占基金 总份 额的 比例 南京银 行 100,000,000.00 34.4830% - - 浦发银 行 79,999,000.00 27.5861%


注:除基金管 理人之外 的 其他关联方投 资本基金 所 采用的费率适 用招募说 明 书以及管理 人发布的 最新公 告规 定的 费率 结构 。 7.4.10.5 由 关联 方保管 的银 行存款 余额 及当期 产生 的利息 收入 单位: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8 年 10 月 25 日( 基金 合同生 效日)至 2018 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浦发银 行 579,440.37 55,502.78 - -


7.4.10.6 本 基金 在承销 期内 参与关 联方 承销证 券的 情况 注:无 。 鑫元全利 2018 年年度报告 第 46 页 共 64 页


7.4.10.7 其 他关 联交易 事项 的说明 无。 7.4.11 利 润分 配情况 注:无 。 7.4.12 期 末(2018 年 12 月31 日) 本基金 持有 的流通 受限 证券 7.4.12.1 因 认购 新发/ 增发 证券而 于期 末持有 的流 通受限 证券 注:无 。 7.4.12.2 期 末持 有的暂 时停 牌等流 通受 限股票 注:无 。 7.4.12.3 期 末债 券正回 购交 易中作 为抵 押的债 券 7.4.12.3.1 银 行间 市场债 券正 回购 无。 7.4.12.3.2 交 易所 市场债 券正 回购 无。 7.4.13 金 融工 具风险 及管 理 7.4.13.1 风 险管 理政策 和组 织架构 本基金为债券 型基金, 属 于证券投资基 金中的较 低 风险品种,其 预期风险 与 预期收益高于 货 币市场基金, 低于混合 型 基金和股票型 基金。本 基 金的投资范围 为具有良 好 流动性的金 融工具。 本基金在日常 经营活动 中 面临的与这些 金融工具 相 关的风险主要 包括信用 风 险、流动性 风险及市 场风险 。 本 基金 的基 金管 理 人从事 风险 管理 的主 要目 标是争 取将 以上 风险 控制 在限定 的范 围之 内, 使本基 金在 风险 和收 益之 间取得 最佳 的平 衡以 实现 基金合 同中 约定 的投 资目 标。 本基金的基金 管理人实 行 全员风险管理 ,风险管 理 是公司所有部 门、全体 员 工的应尽职责 。 公司建立董事 会、经营 管 理层、独立风 险管理部 门 、业务部门四 级风险管 理 组织架构, 并分别明 确风险管理职 能与责任 。 董事会对公司 的风险管 理 负有最终责任 ,董事会 下 设风险控制 与合规审 计委员会,负 责研究、 确 定公司风险管 理理念, 指 导公司风险管 理体系的 建 设;经营管 理层负责 组织、部署风 险管理工 作 ,经营管理层 设风险控 制 委员会,负责 确定风险 管 理理念、原 则、目标鑫元全利 2018 年年度报告 第 47 页 共 64 页


和方法,促进 风险管理 环 境、文化的形 成,组织 风 险管理体系建 设,审议 风 险管理制度 和流程, 审议重大风险 事件;监 察 稽核部作为独 立风险管 理 部门负责协同 相关业务 部 门落实投资 风险、操 作风险 、合规 风险、道 德 风险等各类风 险的控制 和 管理,督促、 检查各业 务 部门、各业 务环节的 风险管理工作 ;各业务 部 门负责根据职 能分工贯 彻 落实风险管理 程序,执 行 风险管理措 施。根据 风险管理工作 要求,各 业 务部门健全完 善规章制 度 和操作流程, 严格遵守 风 险管理制度 、流程和 限额,严格执 行从风险 识 别、风险测量 、风险控 制 、风险评价到 风险报告 的 风险管理程 序,对本 部门发生风险 事件承担 直 接责任,及时 、准确、 全 面、客观地将 本部门及 本 部门发现的 风险信息 向风险 管理 部门 报告 。 7.4.13.2 信 用风 险 信用风险是指 基金在交 易 过程中因交易 对手未履 行 合约责任,或 者基金所 投 资证券之发行 人 出现违 约、 拒绝 支付 到期 本息等 情况 ,导 致基 金资 产损失 和收 益变 化的 风险 。 本基金的基金 管理人在 交 易前对交易对 手的资信 状 况进行了充分 的评估。 本 基金的银行存 款 均存放于信用 良好的银 行 ,与银行存款 相关的信 用 风险不重大。 本基金在 交 易所进行的 交易均以 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 责 任公司为交易 对手完成 证 券交收和款项 清算,违 约 风险可能性 很小;在 银行间同业市 场进行交 易 前均对交易对 手进行信 用 评估并对证券 交割方式 进 行限制以控 制相应的 信用风 险。 本基金的基金 管理人建 立 了信用风险管 理流程, 通 过对投资品种 信用等级 评 估来控制证券 发 行人的 信用 风险 ,且 通过 分散化 投资 以分 散信 用风 险。 本基金债券投 资的信用 评 级情况按《中 国人民银 行 信用评级管理 指导意见 》 设定的标准统 计 及汇总 。 7.4.13.2.1 按 短期 信用评 级列 示的债 券投 资 注:无 。 7.4.13.2.2 按 短期 信用评 级列 示的资 产支 持证券 投资 注:无 。 7.4.13.2.3 按 短期 信用评 级列 示的同 业存 单投资 注:无 。 7.4.13.2.4 按 长期 信用评 级列 示的债 券投 资 单位: 人民 币元 长期信 用评 级 本期末 上年度 末 鑫元全利 2018 年年度报告 第 48 页 共 64 页


2018 年12 月 31 日 2017 年12 月 31 日 AAA - - AAA 以下 - - 未评级 14,262,480.00 - 合计 14,262,480.00 - 注:未 评级 债券 为政 策性 金融债 。 7.4.13.2.5 按 长期 信用评 级列 示的资 产支 持证券 投资 注:无 。 7.4.13.2.6 按 长期 信用评 级列 示的同 业存 单投资 注:无 。 7.4.13.3 流 动性 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 指基金在 履 行与金融负债 有关的义 务 时遇到资金短 缺的风险 。 本基金的流动 性 风险一方面来自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在基金运作周期内的每个开放日要求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 额,另一方面 来自于投 资 品种所处的交 易市场不 活 跃而带来的变 现困难或 因 投资集中而 无法在市 场出现 剧烈 波动 的情 况下 以合理 的价 格变 现。


于2018 年12 月31 日, 本 基金所 承担 的全 部金 融负 债的合 约约 定到 期日 均为 一个月 以内 且 不 计息,可赎 回基金份 额净 值(所有者权 益)无固定 到 期日且不计 息,因此 账面 余额约为未 折现的 合 约到期 现金 流量 。 7.4.13.3.1 报 告期 内本基 金组 合资产 的流 动性风 险分 析 本基金的基金 管理人严 格 按照《公开募 集证券投 资 基金运作管理 办法》及 《 公开募集开放 式 证券投资基金 流动性风 险 管理规定》等 有关法规 的 要求建立健全 开放式基 金 流动性风险 管理的内 部控制体系, 审慎评估 各 类资产的流动 性,针对 性 制定流动性风 险管理措 施 ,对本基金 组合资产 的流动性风险 进行管理 。 本基金的基金 管理人采 用 监控本基金的 组合资产 持 仓集中度指 标、流通 受限制的投资 品种比例 以 及组 合在短时 间内变现 能 力的综合指标 等流动性 指 标,对本基 金的流动 性风险进行持 续的监测 和 分析。同时, 本基金的 基 金管理人在基 金运作周 期 内的每个开 放日对本 基金的申购赎 回情况进 行 监控,保持基 金投资组 合 中的可用现金 头寸与之 相 匹配,确保 本基金资 产的变现能力 与投资者 赎 回需求的匹配 与平衡。 本 基金的基金管 理人在基 金 合同中设计 了巨额赎 回条款,约定 在非常情 况 下赎回申请的 处理方式 , 控制相关的流 动性风险 , 有效保障基 金持有人 利益。 本基金投资于 一家公司 发 行的证券市值 不超过基 金 资产净值的 10%,且 本基 金与由本基金 的鑫元全利 2018 年年度报告 第 49 页 共 64 页


基金管 理人 管理 的其 他基 金共同 持有 一家 公司 发行 的证券 不得 超过 该证 券 的10% 。 本基金所持部 分证券在 证 券交易所上市 ,其余亦 可 在银行间同业 市场交易 , 部分基金资产 流 通暂时 受限 制不 能自 由转 让的情 况参 见附 注 “ 期末(2018 年 12 月 31 日) 本基 金持有 的流 通受 限证 券” 。此外, 本基金可 通 过卖出回购金 融资产方 式 借入短期资金 应对流动 性 需求,其上 限一般不 超过基金持有 的债券投 资 的公允价值。 本基金主 动 投资于流动性 受限资产 的 市值合计不 得超过基 金资产 净值 的15% 。 同时,本基金 的基金管 理 人通过合理分 散逆回购 交 易的到期日与 交易对手 的 集中度;按照 穿 透原则对交易 对手的财 务 状况、偿付能 力及杠杆 水 平等进行必要 的尽职调 查 与严格的准 入管理, 以及对不同的 交易对手 实 施交易额度管 理并进行 动 态调整等措施 严格管理 本 基金从事逆 回购交易 的流动性风险 和交易对 手 风险。此外, 本基金的 基 金管理人建立 了逆回购 交 易质押品管 理制度: 根据质押品的 资质确定 质 押率水平;持 续监测质 押 品的风险状况 与价值变 动 以确保质押 品按公允 价值计算足额 ;并在与 私 募类证券资管 产品及中 国 证监会认定的 其他主体 为 交易对手开 展逆回购 交易时 ,可 接受 质押 品的 资质要 求与 基金 合同 约定 的投资 范围 保持 一致 。 本报告 期内 ,本 基金 未发 生重大 流动 性风 险事 件。 7.4.13.4 市 场风 险 市场风险是指 基金所持 金 融工具的公允 价值或未 来 现金流量因所 处市场各 类 价格因素的变 动 而发生 波动 的风 险, 包括 利率风 险、 外汇 风险 和其 他价格 风险 。 7.4.13.4.1 利 率风 险 利率风险是指 金融工具 的 公允价值或现 金流量受 市 场利率变动而 发生波动 的 风险。利率敏 感 性金融工具均 面临由于 市 场利率上升而 导致公允 价 值下降的风险 ,其中浮 动 利率类金融 工具还面 临每个 付息 期间 结束 根据 市场利 率重 新定 价时 对于 未来现 金流 影响 的风 险。 本基金的基金 管理人定 期 对本基金面临 的利率敏 感 性缺口进行监 控,并通 过 调整投资组合 的 久期等 方法 对上 述利 率风 险进行 管理 。 本基金投 资于 银行存款 、 交易所及银行 间市场交 易 的固定收益品 种等其他 计 息品种,因此 存 在相应 的利 率风 险。 7.4.13.4.1.1 利 率风 险敞口 单位: 人民 币元 本期末


2018 年12 月31 日 1 个月 以内 1-3 个 月 3 个月-1 年 1-5 年 5 年以 上 不计息 合计 鑫元全利 2018 年年度报告 第 50 页 共 64 页


资产











银行存 款 30,579,440.37 - - - - - 30,579,440.37 结算备 付金 1,377,646.18 - - - - - 1,377,646.18 存出保 证金 - - - - - - - 交易性 金融 资产 - - 14,262,480.00 - - - 14,262,480.00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244,206,667.81 - - - - - 244,206,667.81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 - - - - - 应收利 息 - - - - - 976,695.04 976,695.04 应收申 购款 - - - - - - - 资产总 计 276,163,754.36 - 14,262,480.00 - - 976,695.04 291,402,929.40 负债











卖出回 购金 融资 产款 - - - - - - - 应付证 券清 算款 - - - - - - - 应付赎 回款 - - - - - - - 应付管 理人 报酬 - - - - - 131,397.45 131,397.45 应付托 管费 - - - - - 43,799.15 43,799.15 应付销 售服 务费 - - - - - - - 应付交 易费 用 - - - - - 9,795.01 9,795.01 应付税 费 - - - - - - - 应付利 息 - - - - - - - 应付利 润 - - - - - - - 其他负 债 - - - - - 70,000.00 70,000.00 负债总 计 - - - - - 254,991.61 254,991.61 利率敏 感度 缺口 276,163,754.36 - 14,262,480.00 - - 721,703.43 291,147,937.79 上年度 末


2017 年12 月31 日 1 个月 以内 1-3 个 月 3 个月-1 年 1-5 年 5 年以 上 不计息 合计 资产











负债











注:表中所示 为本基金 资 产及负债的账 面价值, 并 按照合约规定 的利率重 新 定价日或到 期日孰早 者予以 分类。 7.4.13.4.1.2 利 率风 险的敏 感性 分析 假设 除市场 利率 以外 的其 他市 场变量 保持 不变 分析 相关风 险变 量的 变动 对资产 负债 表日 基金 资产 净值的 影响金 额( 单位 :人 民币 元) 本期末 ( 2018 年12 月31 日 ) 上年度 末( 2017 年12 月31 日 ) 1. 市 场 利 率 下 降 25 9,323.05 - 鑫元全利 2018 年年度报告 第 51 页 共 64 页


个基点 2. 市 场 利 率 上 升 25 个基点 -9,310.88








7.4.13.4.2 外 汇风 险 外汇风险是指 金融工具 的 公允价值或未 来现金流 量 因外汇汇率变 动而发生 波 动的风险。本 基 金的所 有资 产及 负债 以人 民币计 价, 因此 无重 大外 汇风险 。 7.4.13.4.3 其 他价 格风险 其他价格风险 是指基金 所 持金融工具的 公允价值 或 未来现金流量 因除市场 利 率和外汇汇率 以 外的市场价格 因素变动 而 发生波动的风 险。本基 金 主要投资于具 有良好流 动 性的固定收 益类金融 工具, 投资 范围 内不 包含 股票资 产, 因此 无重 大市 场价格 风险 。 7.4.14 有 助于 理解和 分析 会计报 表需 要说明 的其 他事项 7.4.14.1 公允 价值


7.4.14.1.1 不 以公 允价 值 计量的 金融 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 计量的金 融 资产和负债主 要包括贷 款 和应收款项以 及其他金 融 负债,因其剩 余 期限不 长, 公允 价值 与账 面价值 相若 。 7.4.14.1.2 以 公允 价值 计 量的金 融工 具 7.4.14.1.2.1 各层 次金 融 工具公 允价 值 于2018 年12 月31 日, 本 基金持 有的 以公 允价 值计 量且其 变动 计入 当期 损益 的金融 资产 中 属 于第二 层次 的余 额为 人民 币 14,262,480.00 元 ,无 划分为 第一 、三 层次 的余 额。 7.4.14.1.2.2 公允 价值 所 属层次 间的 重大 变 动


对于证券交易 所上市的 股 票和可转换债 券等,若 出 现重大事项停 牌、交易 不 活跃、或属于 非 公开发行等情 况,本基 金 分别于停牌日 至交易恢 复 活跃日期间、 交易不活 跃 期间及限售 期间不将 相关股票和可 转换债券 等 的公允价值列 入第一层 次 ;并根据估值 调 整中采 用 的对公允价 值计量整 体而言具有重 要意义的 输 入值所属的最 低层次, 确 定相关股票和 可转换债 券 公允价值应 属第二层 次或第 三层 次。 鑫元全利 2018 年年度报告 第 52 页 共 64 页


7.4.14.1.2.3 第三 层次 公 允价值 余额 和本 期变 动金 额 本基金持有的 以公允价 值 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 损 益的金融工具 第三层次 公 允价值本期未 发 生变动 。 7.4.14.2 承诺 事项


截至资 产负 债表 日, 本基 金无需 要披 露的 重大 承诺 事项。 7.4.14.3 其他 事项


截至资 产负 债表 日, 本基 金无需 要披 露的 其他 重要 事项。 7.4.14.4 财务 报表 的批 准


本财务 报表 已 于2019 年3 月28 日经 本基 金的 基金 管 理人批 准。 鑫元全利 2018 年年度报告 第 53 页 共 64 页


§8 投资组 合报告 8.1 期 末基 金资产 组合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 1 权益投 资 - - 其中: 股票 - - 2 基金投 资 - - 3 固定收 益投 资 14,262,480.00 4.89 其中: 债券 14,262,480.00 4.89








资产 支持 证券 - - 4 贵金属 投资 - - 5 金融衍 生品 投资 - - 6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244,206,667.81 83.80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的 买入 返售金 融资 产 - - 7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合 计 31,957,086.55 10.97 8 其他各 项资 产 976,695.04 0.34 9 合计 291,402,929.40 100.00


8.2 期 末按 行业分 类的 股票投 资组 合 8.2.1 报 告期 末按行 业分 类的境 内股 票投资 组合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境 内股 票。 8.2.2 报 告期 末按行 业分 类的 港 股通 投资股 票投 资组合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港 股通 投资 股票 。 8.3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序的 所有 股票投 资明 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股 票。 8.4 报 告期 内股票 投资 组合的 重大 变动 8.4.1


累 计买 入金 额超出 期末 基金 资产净 值 2% 或前 20 名 的股 票明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股 票。 8.4.2


累 计卖 出金 额超出 期末 基金 资产净 值 2% 或前 20 名 的股 票明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股 票。 8.4.3


买 入股 票的 成本总 额及 卖出 股票的 收入 总额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股 票。 鑫元全利 2018 年年度报告 第 54 页 共 64 页


8.5 期 末按 债券品 种分 类的债 券投 资组合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品 种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国家债 券 - - 2 央行票 据 - - 3 金融债 券 14,262,480.00 4.90 其中: 政策 性金 融债 14,262,480.00 4.90 4 企业债 券 - - 5 企业短 期融 资券 - - 6 中期票 据 - - 7 可转债 (可 交换 债) - - 8 同业存 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14,262,480.00 4.90


8.6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 序的 前五 名债券 投资 明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数量( 张)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018005 国开 1701 142,000 14,262,480.00 4.90


8.7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 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序的 所有 资产支 持证 券投资 明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资 产支 持证 券。 8.8 报告 期 末按公 允价 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五名 贵金 属投资 明细 注: 本基 金本 报告 期末 未 持有贵 金属 。 8.9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 序的 前五 名权证 投资 明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权 证。 8.10 报 告期 末本基 金投 资的国 债期 货交易 情况 说明 8.10.1 本 期国 债期货 投资 政策 报告期 内, 本产 品未 进行 国债期 货投 资。 8.10.2 报 告期 末本基 金投 资的国 债期 货持仓 和损 益明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国 债期 货。 鑫元全利 2018 年年度报告 第 55 页 共 64 页


8.10.3 本 期国 债期货 投资 评价 报告期 内, 本产 品未 进行 国债期 货投 资。 8.11 投 资组 合报告 附注 8.11.1 本 基金 投资的 前十 名证券 的发 行主体 本期 受到调 查以 及处罚 的情 况的说 明 本基金投资的 前十名证 券 的发行主体本 期未出现 被 监管部门立案 调查,或 在 报告编制日前 一 年内受 到公 开谴 责、 处罚 的情形 。 8.11.2 基 金投 资的前 十名 股票超 出基 金合同 规定 的备选 股票 库情况 的说 明 本基金 投资 范围 不包 含股 票。 8.11.3 期 末其 他各项 资产 构成 单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 证金 -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3 应收股 利 - 4 应收利 息 976,695.04 5 应收申 购款 - 6 其他应 收款 - 7 待摊费 用 - 8 其他 - 9 合计 976,695.04


8.11.4 期 末持 有的处 于转 股期的 可转 换债券 明细 注:本 基金 报告 期末 未持 有处于 转股 期的 可转 换债 券。 8.11.5 期 末前 十名股 票中 存在流 通受 限情况 的说 明 注:本 基金 报告 期末 未持 有股票 。 鑫元全利 2018 年年度报告 第 56 页 共 64 页


§9 基金份 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 末基 金份额 持有 人户数 及持 有人结 构 份额单 位: 份 份额 级别 持有人 户数 (户) 户均持 有的 基 金份额 持有人 结构 机构投 资者 个人投 资者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 例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例 鑫元 全利 A 4 72,499,500.00 289,998,000.00 100.00% 0.00 0.00% 鑫元 全利 C - - - - - - 合计 4 72,499,500.00 289,998,000.00 100.00% 0.00 0.00%


9.2 期 末基 金管理 人的 从业人 员持 有本基 金的 情况 项目 份额级 别 持有份 额总 数( 份) 占基金 总份 额 比例 基 金 管 理 人 所 有 从 业 人 员 持有本 基金 鑫元全 利 A 0.00 0.0000% 鑫元全 利 C - - 合计 0.00 0.0000%


9.3 期 末基 金管理 人的 从业人 员持 有本开 放式 基金份 额总 量区间 的情 况 项目 份额级 别 持有基 金份 额总 量的 数量 区间( 万份 ) 本公司 高级 管理 人员 、 基 金 投 资 和 研 究 部 门 负 责 人 持 有本开 放式 基金 鑫元全 利A 0 鑫元全 利C - 合计 0 本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持 有 本 开 放式基 金 鑫元全 利A 0 鑫元全 利C - 合计 0


9.4 发 起式 基金发 起资 金持有 份额 情况 项目 持有份 额总 数 持有份 额占 基金总 份额 比例(%) 发起份 额总 数 发起份 额占 基金总 份额 比例(%) 发起份 额承 诺持有 期限 基金管 理人 固有 10,000,000.00 3.45 10,000,000.00 3.45 3 年 鑫元全利 2018 年年度报告 第 57 页 共 64 页


资金 基金管 理人 高级 管理人 员 - - - - - 基金经 理等 人员 - - - - - 基金管 理人 股东 - - - - - 其他 - - - - - 合计 10,000,000.00 3.45 10,000,000.00 3.45 3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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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开放式 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 份 项目 鑫元全 利 A 鑫元全 利 C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8 年 10 月 25 日)基 金份额 总额 289,998,000.00 -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日 起 至 报 告 期 期 末 基 金 总 申 购份额 - - 减: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 告期期末基金 总 赎回份 额 - - 基金 合 同 生 效 日 起 至 报 告 期 期 末 基 金 拆 分 变动份 额( 份额 减少 以"-" 填列) - - 本报告 期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289,998,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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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重大事 件揭示 11.1 基 金份 额持有 人大 会决议 2018 年12 月24 日 鑫元 全 利债券 型发 起式 证券 投资 基金以 通讯 方式 召开 了基 金份额 持有 人 大 会。 审 议通 过了 《关 于鑫 元全利 债券 型发 起式 证券 投资基 金调 整基 金费 率有 关事项 的议 案》, 审 议内容 包括 调整 管理 费率 、托管 费率 、销 售服 务费 率及赎 回费 率, 本次 大会 决议自 该日 起生 效 , 调整后 的基 金费 率自 基金 份额持 有人 大会 决议 生效 后的次 日起, 即2018 年 12 月 25 日 正式 实施 。 详情请 见基 金管 理人 于指 定媒介 上披 露的 相关 公告 。








11.2 基 金管 理人、 基金 托管人 的专 门基金 托管 部门的 重大 人事变 动 1 、基 金管 理人 :本 报告 期 内,基 金管 理人 未发 生重 大人事 变动 。 2 、 基 金托 管人 :本 报告 期, 上 海浦 东发 展 银行 股份有 限 公司 (以 下 简称 “ 公司 ” )根 据工 作需要 , 任 命孔 建先 生担 任公司 资产 托管 部总 经理 , 主持 资产 托管 部相 关工 作。 孔 建先 生的 托 管 人高级 管理 人员 任职 信息 已经在 中国 证券 投资 基金 业协会 备案 。





11.3 涉 及基 金管理 人、 基金财 产、 基金托 管业 务的诉 讼 本报告 期内, 本基 金未 发 生对基 金份 额持 有 人 权益 或者基 金份 额的 价格 产生 重大影 响的 涉 及 基金财 产、 基金 管理 业务 、基金 托管 业务 的诉 讼。





11.4 基 金投 资策略 的改 变 报告期 内未 发生 基金 投资 策略改 变。





11.5 为 基金 进行审 计的 会计师 事务 所情况 本报告 期内 应支 付给 会计 师事务 所的 审计 费用 是人 民币 50,000.00 元。 本 基 金自成 立以 来 对 其进行 审计 的均 为安 永华 明会计 师事 务所 , 未曾 改 聘其他 会计 师事 务所 。 目 前的审 计机 构已 为本 基金提 供审 计服 务的 年限 为 1 年。





11.6 管 理人 、托管 人及 其高级 管理 人员受 稽查 或处罚 等情 况 本基金 管理 人、 基 金托 管 人涉及 托管 业务 的部 门及 其 高级 管理 人员 在本 报告 期内未 受稽 查 或 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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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 基 金租 用证券 公司 交易单 元的 有关情 况


11.7.1 基 金租 用证券 公司 交易单 元进 行股票 投资 及佣金 支付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交易单 元 数量 股票交 易 应支付 该券 商的 佣金 备注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股票 成交总 额的 比 例 佣金 占当期 佣金 总量的 比例 天风证 券 2 - - 7,288.77 100.00% - 安信证 券 2 - - - - - 东财证 券 2 - - - - - 注: (1 )交 易单 元的 主要 选择标 准: 1)财 务状 况良 好, 经营 行 为规范 ; 2) 内部 管理 规范、 严格 , 具备健 全的 内控 制度 , 具 备投资 运作 所需 的高 效、 安全的 通讯 条件 , 交 易设施 符合 代理 基金 进行 证券交 易的 需要 ; 3)具 备研 究实 力, 能及 时 提供高 质量 的研 究服 务; 4)收 取的 交易 佣金 费率 合 理。 (2 ) 交易 单元 的选 择程 序 : 1) 投 资研 究部 根据 选择 标 准选取 合作 券商 ,发 起签 署研究 服务 协议 ; 2) 交 易部 发起 与合 作券 商 签订交 易单 元租 用协 议, 办理交 易单 元的 相关 开通 手续, 调整 相关 系统 参数, 基金 运营 部及 时通 知托管 人。 (3 ) 报告 期内 基金 租 用 券 商交易 单元 的变 更情 况: 相关券 商交 易单 元均 为报 告期内 新增 租用 。 11.7.2 基 金租 用证 券 公司 交易单 元进 行其他 证券 投资的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债券交 易 债券回 购交 易 权证交 易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券 成交总 额的 比 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 券回购 成交总 额 的比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权证 成交总 额的 比例 天风证 券 15,877,630.67 100.00% 713,000,000.00 100.00% - - 安信证 券 - - - - - - 东财证 券 - - - - - -


11.8 其 他重 大事件 序号 公告事 项 法定披 露方 式 法定披 露日 期 1 鑫 元 全 利 债 券 型 发 起 式 证 券 公司网 站、 证券 日报 2018 年 10 月 9 日 鑫元全利 2018 年年度报告 第 61 页 共 64 页


投资基 金份 额 发 售公 告 2 鑫 元 全 利 债 券 型 发 起 式 证 券 投资基 金- 托管 协议 公司网 站 2018 年 10 月 9 日 3 鑫 元 全 利 债 券 型 发 起 式 证 券 投资基 金- 基金 合同 公司网 站 2018 年 10 月 9 日 4 鑫 元 全 利 债 券 型 发 起 式 证 券 投资基 金招 募说 明书 公司网 站、 证券 日报 2018 年 10 月 9 日 5 鑫 元 全 利 债 券 型 发 起 式 证 券 投资基 金基 金合 同摘 要 公司网 站、 证券 日报 2018 年 10 月 9 日 6 鑫 元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旗 下 基 金 所 持 有 股 票 因 长 期 停 牌 变 更 估 值 方 法 的 提 示 性 公告 公司网 站、 中国 证券 报、 上 海 证 券报 、 证 券时报 、证 券日 报 2018 年 10 月 16 日 7 鑫 元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鑫 元 全 利 债 券 型 发 起 式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提 前 结 束 募 集 的 公 告 公司网 站、 证券 日报 2018 年 10 月 20 日 8 鑫 元 全 利 债 券 型 发 起 式 证 券 投资基 金基 金合 同生 效公 告 公司网 站、 证券 日报 2018 年 10 月 26 日 9 鑫 元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以 通 讯 开 会 方 式 召 开 鑫 元 全 利 债 券 型 发 起 式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大 会 的 公 告 公司网 站、 证券 日报 2018 年 11 月 20 日 10 鑫 元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以 通 讯 开 会 方 式 召 开 鑫 元 全 利 债 券 型 发 起 式 证 券 投 资 基 金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大 会 的 第 一次提 示性 公告 公司网 站、 证券 日报 2018 年 11 月 21 日 11 鑫 元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以 通 讯 开 会 方 式 召 开 鑫 元 全 利 债 券 型 发 起 式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大 会 的 第 二次提 示性 公告 公司网 站、 证券 日报 2018 年 11 月 22 日 12 鑫 元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鑫 元 全 利 债 券 型 发 起 式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大 会 表 决 结 果 暨 决 议 生 效 的 公 告 公司网 站、 证券 日报 2018 年 12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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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影响投 资者决策的其他重 要信息 12.1 报 告期 内单一 投资 者持有 基金 份额比 例达 到或超 过 20% 的 情况 投资 者类 别 报告期 内 持 有基 金份 额变 化情况 报告期 末持 有基 金情 况 序号 持有基 金份 额比 例 达到或 者超 过 20% 的时间 区间


期初 份额 申购 份额 赎回 份额 持有份 额 份额占 比 机构 1 20181025-20181231 100,000,000.00 - - 100,000,000.00 34.48% 2 20181025-20181231 79,999,000.00 - - 79,999,000.00 27.59% 3 20181025-20181231 99,999,000.00 - - 99,999,000.00 34.48% 个人 - - - - - - -








- - - - - - - - 产品特 有风 险 本基金 已有 单一 投资 者所 持基金 份额 达到 或超 过本 基金总 份额 的 20% , 中 小投 资者在 投资 本基 金时 可 能面临 以下 风险 : (一) 赎回 申请 延期 办理 或暂停 赎回 的风 险 单一投 资者 大额 赎回 时易 触发本 基金 巨额 赎回 的条 件, 因此 当发 生巨 额赎 回 时, 中小 投资 者可 能面 临 小额赎 回申 请也 需要 按同 比例部 分延 期办 理、 延缓 支付或 暂停 赎回 的风 险。 (二) 基金 净值 大幅 波动 的风险 单一投 资者 大额 赎回 时 , 基金管 理人 进行 基金 财产 大量变 现 , 会 对基 金资 产 净值产 生影 响 ; 且 如遇 大 额赎回 费用 归入 基金 资产 、 基 金份 额净 值保 留位 数 四舍五 入等 问题 , 都可 能 会造成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较 大波动 。 (三) 基金 投资 目标 偏离 的风险 单一投 资者 大额 赎回 后 , 很可能 导致 基金 规模 骤然 缩小 , 基 金将 面临 投资 银 行间债 券 、 交 易所 债券 时 交易困 难的 情形 ,从 而使 得实现 基金 投资 目标 存在 一定的 不确 定性 。 (四) 基金 合同 提前 终止 或其它 相关 风险 《基金 合同 》生 效满 3 年 后继续 存续 的, 基金 在存 续期内 连续 20 个 工作 日出 现基金 份额 持有 人数 量 不满 200 人 或者 基金 资产 净值低 于 5000 万元 的, 基 金管理 人应 当在 定期 报告 中予以 披露 ; 连续60 个 工作日 出现 前述 情况 的 , 本基金 合同 将终 止并 根据 基金合 同约 定的 程序 进行 清算 , 且 无须 召开 基金 份 额持有 人大 会 , 同时 基金 管理人 应向 中国 证监 会报 告并履 行相 关信 息披 露程 序。 因 此, 在 极端 情况 下, 当单一 投资 者大 量赎 回本 基金后 , 可能 造成 基金 资 产净值 大幅 缩减 , 对本 基 金的继 续存 续产 生决 定性 影响。


12.2 影 响投 资者决 策的 其他重 要信 息 2018 年 12 月 24 日 鑫元 全 利债券 型发 起式 证券 投资 基金以 通讯 方式 召开 了基 金份额 持有 人鑫元全利 2018 年年度报告 第 63 页 共 64 页


大会 。 审 议通 过了 《 关于 鑫元全 利债 券型 发起 式证 券投资 基金 调整 基金 费率 有关事 项的 议 案 》, 审 议内容 包 括调整 管理费率 、托管费 率、销 售服务费 率及赎回 费率, 本次大会 决议自该 日起生 效, 调整 后的 基金 费率 自 基金份 额持 有人 大会 决议 生效后 的次 日起 , 即 2018 年 12 月 25 日正 式 实施。 详情 请见 基金 管理 人于指 定媒 介上 披露 的相 关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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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备查文 件目录 13.1 备 查文 件目录 1 、中 国证 监会 批准 鑫元 全 利债券 型发 起式 证券 投资 基金设 立的 文件 ; 2 、 《鑫 元全 利债 券型 发起 式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 合同 》 ; 3 、 《鑫 元全 利债 券型 发起 式证券 投资 基金 托管 协议 》 ; 4 、基 金管 理人 业务 资格 批 复、营 业执 照; 5 、基 金托 管人 业务 资格 批 复、营 业执 照。 13.2 存 放地 点 基金管 理人 或基 金托 管人 处。 13.3 查 阅方 式 投资者 可在 营业 时间 免费 查阅, 也可 按工 本费 购买 复印件 。 鑫 元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2019 年 3 月 28 日